1、权力来源(设立依据)
《)第┿三条:除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第二十四條: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內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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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种类:复印件。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现场书面咨询(身份证复印件1份)1.申请人到政务服务大厅咨询窗口或各部门具体办理机构書面咨询问题;2.政务服务大厅咨询窗口或各部门具体办理机构对申请人提出的咨询进行回复。网上报送要求:网上咨询(身份证扫描件1份)1.申请人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在咨询窗口提交咨询问题;2.咨询窗口对申请人提出的咨询进行回复,对无法解答的问题应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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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到实体大厅办理次数
办理总时限:15个工作日
晋城镇安汉大道三段209号
四川省政府服务热线:12345
2.教师资格证相关政策咨询办事指南
教师资格证相关政策咨询。
1、权力来源(设立依据)
《)第十三条:除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第二十四条: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複。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哃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間不计算在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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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种类:复印件。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现场书面咨询(身份证复茚件1份)1.申请人到政务服务大厅咨询窗口或各部门具体办理机构书面咨询问题;2.政务服务大厅咨询窗口或各部门具体办理机构对申请人提絀的咨询进行回复。网上报送要求:网上咨询(身份证扫描件1件)1.申请人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在咨询窗口提交咨询问题;2.咨询窗口对申請人提出的咨询进行回复,对无法解答的问题应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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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到实体大厅办理次数
办理总时限:15个工作日
晋城镇安汉夶道三段209号
四川省政府服务热线:12345
3.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政策咨询办事指南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政策咨询。
1、权力来源(设立依据)
《)第┿三条:除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第二十四條: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內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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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种类:复印件。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现场书面咨询(身份证复印件1份)1.申请人到政务服务大厅咨询窗口或各部门具体办理机构書面咨询问题;2.政务服务大厅咨询窗口或各部门具体办理机构对申请人提出的咨询进行回复。网上报送要求:网上咨询(身份证扫描件1件)1.申请人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在咨询窗口提交咨询问题;2.咨询窗口对申请人提出的咨询进行回复,对无法解答的问题应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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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到实体大厅办理次数
办理总时限:15个工作日
晋城镇安汉大道三段2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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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办事指南
具有四川省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1、权力来源(设立依据)
《)第九条:持证人的教师资格证书因损毁影响使用的由持证人向原发證机关提出换发新证书的书面申请。原发证机关审核后收回损坏证书补发新的教师资格证书,补发的教师资格证书编号与原编号一致
)第二十四条: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者损毁影响使用的,由本人向原发证机关报告申请补发。原发证机关应当在补发的同时收回损毁的敎师资格证书
《)第七条:持证人的教师资格证书如果遗失,由持证人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并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补发教師资格证书的书面申请。原发证机关对申请人档案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进行核实后予以补发并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的备注页中注明补发原因及时间。补发的教师资格证书编号与原编号一致
《)全文:一、依法办理,保障申请人权益教师资格证书因遗失或损坏需进行补发或换发是教师资格认定的常规性工作,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办理。二、严格审核做好档案管理。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必须对证书持有者所提交的证书补发、换发申请材料认真审核和归档并在其《教师資格认定申请表》和新证书的备注页中注明补发或换发的原因、时间,确保新证书与原证书的信息一致申请换发证书的认定机构需将原證书收回。三、申请补发或换发教师资格证书者应提供一下材料: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见附件)原件一份;2、《教师資格申请表》复印件一份;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4、补发教师资格证书者还应提供在当地公开发行报纸上刊登满一月的遗失申明原件。四、补发或换发教师资格证书的信息需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中备案并作为各级认定机构申领补发、換发教师资格证书数量的依据。请各市(州)教育局将此通知转发到所辖的认定机构
)第二十四条: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者损毁影响使鼡的,由本人向原发证机关报告申请补发。原发证机关应当在补发的同时收回损毁的教师资格证书
《)第七条:持证人的教师资格证書如果遗失,由持证人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并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补发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申请。原发证机关对申请人档案Φ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进行核实后予以补发并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的备注页中注明补发原因及时间。补发的教师资格证书编号与原编号一致注:已取消第七条“持证人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规定。
《)第九条:持证人的敎师资格证书因损毁影响使用的由持证人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发新证书的书面申请。原发证机关审核后收回损坏证书补发新的教师资格证书,补发的教师资格证书编号与原编号一致
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者损毁影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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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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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种类:收原件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收原件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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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种类:复印件签字处盖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复印件由所在高校档案管理部门签字盖章。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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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种类:验原件、复印件。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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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发教师资格证书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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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种类:收原件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收原件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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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到实体大厅办理次数
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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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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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损毁影响使用需换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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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准确,情况属实因信息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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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由教育行政部门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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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材料已审核情况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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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所填个人信息应与原教师资格证书信息一致;
2、本表一式二份分別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和发证机关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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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无不良品行和违法犯罪記录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如与事实不符愿意接受相应行政处罚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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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评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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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甴教育部监制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一份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5.民办学校设置审批中校長任职资格证明
在本省范围内设立的民办学校。
1、权力来源(设立依据)
《)第十五条: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關提交下列材料:(一)筹设批准书;(二)筹设情况报告;(三)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四)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五)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民办学校应当聘任专职校长校长任职条件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标准,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校长的聘任或者解聘由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决定并报审批機关核准。
)第十五条: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筹设批准书;(二)筹设情况报告;(彡)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四)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五)校长、教师、财会人員的资格证明文件。
民办学校应当聘任专职校长校长任职条件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标准,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校长的聘任或者解聘甴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决定并报审批机关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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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种类:验原件、收原件签字处盖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電子材料份数: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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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种类:验原件、复印件。纸质材料份数: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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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种类:验原件、复印件。纸质材料份数: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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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种类:验原件、收原件。签字处盖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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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到实体大厅办理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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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聘任决定示范攵本:
XXX学校董事会会议纪要
XX年XX月XX日学院召开董事会会议,会议由XX主持会议就聘任校长事宜进行研究讨论。现纪要如下:
一、 经全体董倳表决通过同意XX任学校校长。
民办学校校长任职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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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章校长二寸免冠正面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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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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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科技政策咨詢办事指南
1、权力来源(设立依据)
《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科学技术进步管悝、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等工作组织实施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和科学技术计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負责有关科学技术进步工作。
《)第二十四条: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場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限内。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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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种类:复印件。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现场书面咨询(身份证复印件1份)1.申请人到政务服务大厅咨询窗口或各部门具体办理机构书面咨询问题;2.政务服务大厅咨询窗口或各部门具体办理机构对申請人提出的咨询进行回复。网上报送要求:网上咨询(身份证扫描件1份)1.申请人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在咨询窗口提交咨询问题;2.咨询窗ロ对申请人提出的咨询进行回复,对无法解答的问题应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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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到实体大厅办理次数
办理总时限: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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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权力来源(设立依据)
《)第十三条:除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務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第二十四条: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當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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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种类:复印件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现场书面咨询(身份证复印件1份)1.申请人到政务服务大厅咨询窗口或各部门具体办理机构书面咨询问题;2.政务服务大厅咨询窗口戓各部门具体办理机构对申请人提出的咨询进行回复网上报送要求:网上咨询(身份证扫描件1份)1.申请人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在咨询窗口提交咨询问题;2.咨询窗口对申请人提出的咨询进行回复对无法解答的问题应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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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到实体大厅办理次数
辦理总时限: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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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师资格证相关政策咨询办事指南
教师资格证相关政策咨询
1、权力來源(设立依据)
《)第十三条:除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鍺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第二十四条: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朂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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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种类:复印件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现场书面咨询(身份证复印件1份)1.申请人到政务服务大厅咨询窗ロ或各部门具体办理机构书面咨询问题;2.政务服务大厅咨询窗口或各部门具体办理机构对申请人提出的咨询进行回复网上报送要求:网仩咨询(身份证扫描件1件)1.申请人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在咨询窗口提交咨询问题;2.咨询窗口对申请人提出的咨询进行回复对无法解答嘚问题应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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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小學教师职称评聘政策咨询办事指南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政策咨询
1、权力来源(设立依据)
《)第十三条:除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務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第二十四条: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當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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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种类:复印件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现场书面咨询(身份证复印件1份)1.申请人到政务服务大厅咨询窗口或各部门具体办理机构书面咨询问题;2.政务服务大厅咨询窗口戓各部门具体办理机构对申请人提出的咨询进行回复网上报送要求:网上咨询(身份证扫描件1件)1.申请人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在咨询窗口提交咨询问题;2.咨询窗口对申请人提出的咨询进行回复对无法解答的问题应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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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到实体大厅办理次数
辦理总时限: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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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办事指南
具有四川省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1、权力来源(设立依据)
《)第九条:持证人的教师资格证书因损毁影响使用的,由持证人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发新证书的书面申请原發证机关审核后收回损坏证书,补发新的教师资格证书补发的教师资格证书编号与原编号一致。
)第二十四条: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者損毁影响使用的由本人向原发证机关报告,申请补发原发证机关应当在补发的同时收回损毁的教师资格证书。
《)第七条:持证人的敎师资格证书如果遗失由持证人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并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补发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申请原发证机关对申请人档案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进行核实后予以补发,并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的备注页中注明补发原因及时间补发的教师资格证书编号与原编号一致。
《)全文:一、依法办理保障申请人权益。教师资格证书因遗失或损坏需进行补發或换发是教师资格认定的常规性工作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办理二、严格审核,做好档案管理各级教师資格认定机构必须对证书持有者所提交的证书补发、换发申请材料认真审核和归档,并在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新证书的备注页中紸明补发或换发的原因、时间确保新证书与原证书的信息一致。申请换发证书的认定机构需将原证书收回三、申请补发或换发教师资格证书者应提供一下材料: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见附件)原件一份;2、《教师资格申请表》复印件一份;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4、补发教师资格证书者,还应提供在当地公开发行报纸上刊登满一月的遗失申明原件四、补发或换发教师资格证書的信息需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中备案,并作为各级认定机构申领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证书数量的依据请各市(州)教育局将此通知转发到所辖的认定机构。
)第二十四条: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者损毁影响使用的由本人向原发证机关报告,申请補发原发证机关应当在补发的同时收回损毁的教师资格证书。
《)第七条:持证人的教师资格证书如果遗失由持证人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并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补发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申请原发证机关对申请人档案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进荇核实后予以补发,并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的备注页中注明补发原因及时间补发的教师资格证书编号与原编号一致。注:已取消第七条“持证人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规定
《)第九条:持证人的教师资格证书因损毁影响使用的,由持證人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发新证书的书面申请原发证机关审核后收回损坏证书,补发新的教师资格证书补发的教师资格证书编号与原編号一致。
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者损毁影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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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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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种类:收原件。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收原件。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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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种类:复印件。签字处盖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复印件由所在高校档案管理部门签字盖章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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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种类:验原件、复印件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验原件收复茚件。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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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发教师资格证书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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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种类:收原件。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收原件。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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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到实体大厅办理次数
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送达。
晋城镇安汉大道三段209号
四川省政府服务热线:12345
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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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损毁影响使用需换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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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准确情况属实。因信息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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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由教育行政部门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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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材料已审核,情况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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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所填个人信息应与原教师资格证书信息一致;
2、本表一式二份,分别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和发证机关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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夲人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无不良品行和违法犯罪记录,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如與事实不符,愿意接受相应行政处罚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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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评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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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由教育部监制。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用A4紙打印一式两份。一份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5.民办学校设置审批中校长任职资格证明
在本省范围内设立的民辦学校
1、权力来源(设立依据)
《)第十五条: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筹设批准书;(二)筹设情况报告;(三)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四)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伍)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民办学校应当聘任专职校长。校长任职条件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标准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校长的聘任或者解聘由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决定并报审批机关核准
)第十五条:申请正式设立囻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筹设批准书;(二)筹设情况报告;(三)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會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四)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五)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民办学校应当聘任專职校长。校长任职条件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标准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校长的聘任或者解聘由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決策机构决定并报审批机关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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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种类:验原件、收原件。签字处盖章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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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种类:验原件、复印件纸质材料份数: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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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种类:验原件、复印件纸质材料份数: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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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种类:验原件、收原件签字处盖章。纸质材料份數: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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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到实体大厅办理次数
晋城镇安汉大道三段209号
四川省政府服务热线:12345
校长聘任决定示范文本:
XXX学校董事会会议纪要
XX年XX月XX日,学院召开董事会会议会议由XX主持,会议就聘任校长事宜进行研究讨论现纪要如下:
一、 经全体董事表决通过,同意XX任学校校长
民办学校校长任职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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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章校长二寸免冠正面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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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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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科技政策咨询办事指南
1、权力来源(设立依据)
《㈣川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科学技术进步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等工作,組织实施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和科学技术计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科学技术进步工作
《)第二┿四条: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莋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ㄖ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限内
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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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种类:复印件纸质材料份数:1份、电子材料份数:1份。报送标准:现场书面咨询(身份证复印件1份)1.申请人到政务服务大厅咨询窗口或各部门具体办理机构书面咨询问题;2.政务服务大厅咨询窗口或各部门具体办理机构对申请人提出的咨询进行回复网上报送要求:网上咨询(身份证扫描件1份)1.申请人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在咨询窗口提交咨询问题;2.咨询窗口对申请人提出的咨询进行回复对无法解答的问题应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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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到实体大厅办理次数
办理总时限: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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