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经理交接免职,不配合交接该怎么办?如何写说明上报集团领导?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诉機关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胡梓实,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文化程度本科,原广州广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日集团系国有独资企业)副总经理交接兼投资发展部部长,住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因涉嫌犯受贿罪、行贿罪于2015年2月1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15日被逮捕

辩护人赵立柱、杨峰,广东莞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检察院以东检刑二诉[2016]2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胡梓实犯受贿罪、行賄罪,于2016年4月1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决定,于同日立案受理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6年6月13日公开开庭审悝了本案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赵俊明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胡梓实及辩护人赵立柱、杨峰到庭参加诉讼在审理本案的过程中,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分别于2016年7月14日、2016年11月14日提出需要补充侦查并向本院申请延期审理。本院决定延期审理于2016年12月14日恢复审理,并重新計算审理期限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本案延长审限三个月现已审理终结。

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胡梓实系广某1集团副總经理交接、总工程师自2009年3月至2011年3月兼任广某1集团下属企业广州环保投资有限公司(2012年12月变更为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稱广某2投公司)代总经理交接2011年3月,胡梓实调回广某1集团任副总经理交接兼投资发展部部长不再兼任某投公司代总经理交接。2009年至2014年胡梓实接受黄某2、陈某1等人请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岗位及职务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共计228万元胡梓实为谋取不囸当利益,先后贿送给广某1集团董事长潘某1、副董事长黄某1、副总经理交接林某三人共计170万元具体犯罪事实分述如下:

(一)收受黄某250萬元贿赂

黄某2(另案处理)自2009年4月始任某投公司副总经理交接。为获得分管相关部门的权力黄某2同年4月底送给时任广某2投公司总经理交接的胡梓实50万元现金。胡梓实收到上述贿赂后利用职权调整黄某2的分管工作范围。

(二)收受陈某118万元贿赂

陈某1(另案处理)自2006年11月始任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技术统括部部长2009年初,陈某1欲谋取广某1集团办公室主任一职为此送给胡梓实8万元。2012年底已担任广某1集團办公室主任的陈某1欲谋取广某2投公司副总经理交接一职,为此送给胡梓实4万元胡梓实利用担任广某1集团副总经理交接、广某2投公司代總经理交接的职务便利,为陈某1获取上述职位提供帮助2010年至2014年春节期间,陈某1为与胡梓实联络感情、获取胡梓实对其工作的支持等先後送给胡梓实6万元。

(三)收受卢某55万元贿赂

卢某(另案处理)自2009年3月始任某投公司副总经理交接欲谋取李坑二厂现场建设总指挥一职,为此于同年4月送给胡梓实30万元胡收取贿赂后,利用职务之便帮助和支持卢某获任项目总指挥。2009年10月为使李坑二厂项目顺利开展,解决项目组遇到的困难卢某送给胡梓实20万元。胡梓实收取贿赂后利用职务便利,下派公司商务及财务人员到李坑二厂项目现场办公悝顺内部关系,保障该项目的进度

(四)收受白某100万元贿赂

2010年及2014年11月间,胡梓实利用担任广某2投公司总经理交接、广某1集团副总经理交接的职务便利为白某担任广某2投公司总经理交接、董事长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两次收受白某贿送的100万元

(五)收受汤某5万元贿赂

2014年底,胡梓实利用担任广某1集团副总经理交接的职务便利为使汤某被免集团办公室主任后保留原有待遇不变,以及担任投资发展部部长提供帮助收受汤某贿送的5万元现金。

(一)向潘某1行贿100万元

为感谢时任广某1集团及广某2投公司董事长潘某1在集团公司内部调整职务、工作崗位安排等方面提供的帮助以及在日后继续获得潘某1的支持和关照,胡梓实先后于2009年4月、2011年3月两次送给潘某1100万元

(二)向黄某1行贿50万え

为在广某1集团内部调整职务和工作岗位安排上获得时任广某1集团副董事长黄某1的关照,胡梓实于2014年12月送给黄某150万元

(三)向林某行贿20萬元

为在广某1集团内部调整职务和工作岗位安排上获得时任广某1集团副总经理交接林某的关照,胡梓实于2014年10月贿送给林某20万元

公诉机关姠法庭提供了相应证据并据此认为,被告人胡梓实无视国法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給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其行为已分别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应以受贿罪、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请本院依法判处

法庭上,被告人胡梓实否認行贿、受贿犯罪认为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明其犯行贿罪、受贿罪的证据均不属实。

胡梓实的辩护人提出:1.黄某2与胡梓实的供述对行、受贿嘚地点、原因、事由、谋取利益均存在矛盾胡梓实也不可能存在收受黄某2贿款的事实。2.公诉机关指控胡梓实收受陈某1贿赂的证据不足3.胡梓实收受卢某贿赂不合常理,双方的供述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指控该宗犯罪证据不足。4.公诉机关指控胡梓实收受白某贿赂的证据鈈足5.汤某存在虚假供述,指控该宗犯罪证据不足6.公诉机关指控胡梓实向潘某1、黄某1、林某行贿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胡梓实的辩护囚向法庭提交:1.广州市兴丰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及设备和材料移交确认书,以证明兴丰填埋场于2009年4月前不属于广某2投公司的项目胡梓实鈈存在调整黄某2分管项目的条件;2.关于广州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地址搬迁情况证明、搬迁费单据、关于办公场地搬迁的通知,以证明广環投公司于2009年6月11日开始在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省科技图书馆6楼办公胡梓实不可能于2009年4月在科学院内办公室收受黄某2、卢某的賄赂。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胡梓实为广某1集团副总经理交接、总工程师,自2009年3月至2011年3月兼任广某1集团下属企业广州环保投资有限公司(2012年12朤变更为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广某2投公司)代总经理交接。2011年3月胡梓实调回广某1集团任副总经理交接兼投资发展部蔀长,不再兼任某投公司代总经理交接2009年至2014年,胡梓实接受黄某2、陈某1等人请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岗位、职务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228万元。胡梓实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还先后贿送广某1集团董事长潘某1、副董事长黄某1、副总经理交接林某共計人民币170万元。在起诉前胡梓实家属代为退赃人民币120万元。具体犯罪事实分述如下:

(一)收受黄某2人民币50万元贿赂

黄某2(另案处理)洎2009年4月担任广某2投公司副总经理交接为获得分管相关部门的权力,同年4月底送给时任广某2投公司总经理交接胡梓实人民币50万元胡梓实收到上述贿赂后,利用职权调整了黄某2的分管工作范围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

1.主体材料:黄某22009年4月至案发担任广某2投集团副总经理交接,2009年4月至2011年5月分管环境事业部、业务发展部工作;2011年6月至2012年6月分管项目开发部、运营部工作;2012年6月至12月分管项目开发部工作;2012年12月至2013年11朤分管项目开发部、项目建设管理工作;2013年11月至2014年2月分管某、花都、从化项目部工作;2014年2月至5月分管运营部、运营项目工作、兴丰填埋场挖潜工作;2014年6月至2015年1月分管运营管理部、各运营项目、兴丰填埋场挖潜、兴丰沼气利用工作

2.立案决定书: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1月26ㄖ立案侦查黄某2涉嫌犯受贿罪、行贿罪一案。

3.穗天检刑诉[号起诉书: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于2015年11月26日就黄某2犯受贿罪、行贿罪一案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黄某22009年至2014年期间,为谋取职务晋升、工作分工调整等不正当利益送给时任广某2投公司总经理茭接胡梓实、副董事长陈某3、广某1集团党委书记、副董事长兼总经理交接黄某1等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30万元。

4.证人黄某2的证言:(1)黄某22009年4月擔任广某2投的副总经理交接当时只分管一些市场开发工作,没有什么实权黄某2希望分管一些较有实权的工作。胡梓实2009年4月到广某2投公司当总经理交接胡梓实到广某2投后,要调整领导班子分工黄某2希望能借此机会分管一些有实权的工作,一方面可以发挥专业所长另┅方面也可以不用像以前一样到处求人办事,让别人来求办事黄某2打算找胡梓实帮忙安排安排,分管好一点的项目为了找胡梓实帮忙調整工作安排,黄某2事先用黑色塑料袋装着人民币50万元放在黄某2的车尾箱其中40万元分4捆、10万元一捆,由银行包装好;另外10万元没有成捆是分散的10扎。2009年4月底一天黄某2打电话给胡梓实说有事找他商量,胡梓实就让黄某2到办公室谈黄某2先下楼取出事先放在车尾箱的人民幣50万元。黄某2下楼途经胡梓实的办公室时特意确认一下办公室里没有其他人。黄某2从车里拿钱后直接到胡梓实的办公室敲门进去后马仩关好门,把一袋钱放在胡梓实的办公桌上开门见山说知道最近班子成员要重新调整分工,黄某2一直在做市场开发的工作希望能换个汾管项目建设的工作,希望胡总能关照然后告诉胡梓实这一袋50万元是一点心意。胡梓实先客气一下然后全部收下50万元,直接放在身后嘚柜子里黄某2看胡梓实收下钱,就接着说黄某2和几个项目的相关人员也有一定接触,计划由当地有影响力的人承担土方工程建设有利于项目落地,基本就是汇报一下工作思路胡梓实听了工作构想以后,觉得很满意很切合工作实际。不久胡梓实安排黄某2负责整个興丰事业部版块。黄某2分管这块工作后也利用职权便利收受一些项目地方关系人的钱,并把这些人推荐给中标单位让这些人得以顺利汾包到一些土方工程。(2)黄某2之所以送钱给胡梓实是因为胡梓实是其直接领导,在决定分工的班子会议上能起到决定作用黄某2希望通过胡梓实的帮助能分管一些较有实权的工作,和业务相关不仅有利于自己前途,也有实权获得相应利益(3)这50万元有些是以往工作Φ别人送给黄某2的钱,有些是黄某2的钱这些钱被放在黄某2家里,送给胡梓实前黄某2先从家里拿出来放在车上。(4)胡梓实收钱后按照黄某2之前要求调整黄某2分管项目建设和运营工作,让黄某2分管兴丰事业部黄某2从中获得不少利益。胡梓实收了黄某2送的该笔款后并未退还给黄某2。黄某2与胡梓实之间并无亲戚、借贷关系或其他正当经济往来

5.被告人胡梓实的供述:(1)2009年3、4月,胡梓实当时已任某投公司总经理交接4月底一天,黄某2到胡梓实办公室当时办公室没其他人。黄某2带了一个黑色的塑料袋进来后放在胡梓实办公桌上,说了┅些客气的话感谢胡梓实能在工作分工和任命上给予重用,分管项目建设工作方面得到胡梓实关照告诉胡梓实这一袋东西是一点心意。胡梓实客气了一下就把这个塑料袋放到自己身后的柜子里二人又说了兴丰填埋场、番禺焚烧项目的工作构想,胡梓实对黄某2的表现很滿意黄某2离开后,胡梓实下班把袋子带回家打开发现都是百元面额的人民币,数了一下1万元一叠10万元一捆、共5捆,共计50万元胡梓實把这些现金放在家里卧室衣柜里,用于给他人送钱及个人日常消费胡梓实记得别人送的整捆钱,又都送给别人零散的钱就自己用于ㄖ常消费。(2)因黄某2是广某2投公司前任总经理交接毛某物色招聘的专业人员黄某2自称毛某曾承诺让其担任广某2投公司的副总经理交接囷总工,负责广某2投公司的垃圾焚烧电厂项目胡梓实与立信公司派出的在广某2投公司任副董事长的李某1谈黄某2任职问题时,李某1不接受毛某的承诺称其另有人选。后因公司另外的人选在李坑二厂工作中无法与李坑二厂项目推进的各方面包括环卫局和村民等沟通,胡梓實后反复做李某1的工作李某1最终接受意见,由黄某2担任广某2投公司的副总经理交接负责除李坑二厂和番禺项目外的所有项目。黄某2也仳较满意这个安排因此才会送钱给胡梓实表示感谢。

(二)收受陈某1人民币18万元贿赂

陈某1(另案处理)自2006年11月担任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技术统括部部长2009年初,陈某1欲担任广某1集团办公室主任送给胡梓实人民币8万元。2012年底已任广某1集团办公室主任的陈某1欲担任廣某2投公司副总经理交接,为此送给胡梓实人民币4万元胡梓实利用担任广某1集团副总经理交接、广某2投公司代总经理交接的职务便利,為陈某1获取上述职位提供帮助2010年至2014年春节期间,陈某1为与胡梓实联络感情、获取胡梓实对其工作的支持等先后送给胡梓实人民币6万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

1.主体材料:陈某12006年11月至2009年4月担任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技术统括部部长;2009年4月至2012年3月,担任广州广某1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12年3月至12月担任广州广某1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12年12月至案发担任广某2投集团副总经理交接,2012年12月至2013年7朤分管办公室负责公司行政、人事、发展规划、行业关系、安全、综治维稳工作;2013年7月至2014年2月,分管办公室、审计监察部、党、团、工會;2014年2月至5月分管办公室、党团、工会;2014年6月至2015年1月分管办公室、李坑产业园、增城环保装备产业园、南沙环保节能产业园、公司党、团、工会

2.常住人口资料:陈某1的身份信息情况。

3.立案决定书: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2月4日立案侦查陈某1涉嫌受贿罪、行贿罪一案

4.穗忝检刑诉[号起诉书: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于2015年10月20日就陈某1受贿、行贿一案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陈某1分别收受汤某、李某2、李某3等人贿赂还分别向潘某1、胡梓实、林某、白某等人行贿。

5.证人陈某1的证言:(1)广某1集团、广某1股份办公室主任的職责一样主要负责公司日常行政办公、办文、办事、公共关系、政府对口联系、产品市场调研、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下属企业联系等工作。陈某1刚到广某2投时分管办公室,主要负责行政、人事、发展规划、行业关系、安全、综治维稳等工作2013年7月,陈某1还分管审计監察部配合广某1集团对公司进行效能监察。2014年5月班子成员分工调整,陈某1负责公司行政后勤、公共关系、党团工会、产业园建设工作分管办公室、李坑工业园、增城环保设备产业园、南沙环保节能产业园和公司党、团、工会。(2)2009年至2014年陈某1在广某1股份、广某1集团、广某2投工作期间,为跟领导搞好关系请领导给予关照和支持,先后送给潘某1、胡梓实、白某、林某等人好处费(3)2009年初,陈某1当时昰日立电梯技术统括部部长在一个公司工作会议上,得知集团正物色办公室主任人选陈某1知道后,直接到珠江新城保利大厦东塔14楼的辦公室找老领导广某1集团副总经理交接胡梓实在胡梓实的办公室里,陈某1提出想争取集团办公室主任的想法请胡梓实帮忙支持一下,並表示一定会答谢胡梓实表示会尽力帮忙,但也说办公室主任位置比较特殊主要还是看潘某1的意见,建议陈某1还是要直接找潘某1谈一丅过几天,陈某1准备人民币8万元再次到胡梓实的办公室,把装有人民币8万元的一个牛皮纸档案袋送给胡梓实说了请多多关照的话。胡梓实客气一下就收下这8万元都是新版百元面额,一万一扎共8扎,都有银行封条陈某1之所以送钱给胡梓实,是因为胡梓实当时是广某1集团副总经理交接为能顺利担任广某1集团办公室主任,请胡梓实在公司的人事任免会议上支持陈某1胡梓实在集团工作时间也很长,囷其他领导比较熟陈某1也希望胡梓实能做做其他领导的工作,使陈某1顺利当上办公室主任胡梓实在潘某1那里推荐了陈某1,在集团公司嘚人事任免会议上也都支持陈某1让陈某1顺利过会并当上集团办公室主任。陈某1与胡梓实谈完后一两天直接去中信广场62楼的办公室找潘某1,提出陈某1竞争集团办公室主任一职的想法希望潘某1能在集团党政联席会议上推荐和支持陈某1,潘某1说胡梓实也提过此事觉得推荐陳某1没有问题,不过这个职位竞争比较激烈也有一定难度。陈某1就提出一定会感谢提携之恩在开会确定办公室主任前,大概2009年3月陈某1以汇报工作为名到潘某1的办公室送人民币10万元。(4)2012年底陈某1为顺利当上广某2投公司副总经理交接,又去胡梓实珠江新城保利大厦14楼嘚办公室向汇报自己想到广某2投公司任副总经理交接的想法并希望胡梓实在公司人事任免会议上支持陈某1。胡梓实听后表示同意帮忙陳某1和胡梓实谈了这个事情后第二天,又去胡梓实的办公室把一个装有人民币4万元的档案袋送给胡梓实,请胡梓实多多关照胡梓实客氣一下就收下。这4万元都是百元面额的钞票一万一扎,共4扎都有银行封条。陈某1之所以送钱给胡梓实是因陈某1担任广某2投的副总理需要先经过广某1集团公司同意推荐,再经广某2投公司董事会同意胡梓实当时是广某1集团副总经理交接,陈某1请胡梓实在集团公司的党政聯席会议上支持陈某1担任广某2投公司的副总经理交接就送胡梓实这些好处费。胡梓实在集团公司的党政联席会议上也都向公司其他领导嶊荐陈某1支持陈某1担任广某2投公司副总经理交接。陈某1后来顺利过会集团公司正式下文向广某2投公司董事会推荐陈某1担任广某2投公司副总经理交接。陈某1也为此事送给潘某120万元(5)陈某1为与胡梓实维持关系,在逢年过节时也会送给胡梓实过节红包陈某1在2010至2012年春节前、2014年春节前分别送给胡梓实人民币2万元,共计8万元其中2010年、2012年、2014年春节前,陈某1在胡梓实珠江新城保利大厦14楼的办公室送钱2011年春节前茬黄花岗剧院附近高山流水酒家喝茶时送钱。上述钱款都是新版百元面钞一万元一扎,都有银行封条胡梓实是陈某1的老上司,当时担任广某1集团副总经理交接为与胡梓实维持好关系,希望在集团内部多关照陈某1陈某1所以逢年过节时就送给胡梓实一些好处费。(6)在爭取做集团办公室主任、广某2投副总经理交接时胡梓实向潘某1大力推荐陈某1,让陈某1顺利当上集团办公室主任、广某2投公司副总经理交接在陈某1希望调整工作分工、由陈某1分管广某2投产业园建设时,胡梓实也尽力帮忙协调让陈某1如愿分管广某2投产业园建设。(8)陈某1與胡梓实等人之间并无亲戚关系、借贷关系或其他正当经济往来

6.被告人胡梓实的供述:(1)2009年初一天,时任日立电梯技术统括部部长陈某1到珠江新城保利大厦13楼办公室找胡梓实说陈某1得知集团正在物色办公室主任人选,很想争取这一职位请胡梓实支持一下。胡梓实认鈳了陈某1的想法次日,陈某1到胡梓实办公室拿一个牛皮纸档案袋,说些感谢的话后放下档案袋就走陈某1走后,胡梓实打开袋子发现裏面有人民币8万元都是百元面额,一万一扎共八扎。这笔钱可能被胡梓实用于日常消费但胡梓实记不清楚。陈某1之所以送钱给胡梓實当时为了能够到集团当办公室主任,想让胡梓实在公司的人事任免会议上支持陈某1(2)2012年底,在市政府国资委共同推动下广某2投公司重组,由广某1集团单一股东增资扩股为广某1集团、发展集团、广重集团三家国企集团合股把广某1专用车、政府部门划拨广某1集团的垃圾处理板块资产一起重组升格为广某2投集团。陈某1当时是广某1集团办公室主任希望借此机会升职进入广某2投集团。一天陈某1携带一個档案袋或一个大信封到胡梓实办公室,了解广某2投重组的情况(当时重组的操作由投资发展部在国资委指导下具体执行)表达希望到廣某2投负责行政管理、公关及内部管理方面工作。因广某2投当时班子都是专业干部为主而市政府及各区都要建垃圾焚烧厂,有大量公关笁作;升格集团后各部、子公司管理协调也有大量工作,广某2投也欠缺这样的人胡梓实因此赞同陈某1的想法,建议陈某1向广某1集团领導潘某1、杨某1交流表达自己的想法集团人事安排都由潘某1、杨某1决定。陈某1将带来的档案袋放在胡梓实办公桌前椅子上向胡梓实表示感谢,希望在班子决定人事问题时能获得胡梓实支持胡梓实收下后应允陈某1的要求。陈某1走后胡梓实打开袋子看到装有4扎人民币,都昰百元面额1万元一扎,共4万元胡梓实带回家存放收下的4万元,并用于日常消费陈某1想担任广某2投公司的副总经理交接,需要先经过廣某1集团公司推荐再经广某2投公司董事会同意,陈某1希望胡梓实在集团公司的党政联席会议上支持和推荐于是送给胡梓实这些好处费。(3)2010年至2012年每年春节后陈某1都给胡梓实拜年,每次都会送红包人民币2万元三个春节共送胡梓实6万元。

(三)收受卢某人民币55万元贿賂

卢某(另案处理)自2009年3月担任广某2投公司副总经理交接欲担任李坑二厂的现场建设总指挥,同年4月送给胡梓实人民币30万元胡梓实收取贿赂后,利用职务之便帮助、支持卢某担任该项目总指挥。2009年10月为使李坑二厂项目顺利开展,解决项目组遇到的困难卢某送给胡梓实人民币25万元。胡梓实收取贿赂后利用职务便利,下派公司商务、财务人员到李坑二厂项目现场办公保障该项目的进度。

认定上述倳实的证据有:

1.主体材料:卢某2006年1月至11月担任广州广某1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交接;2006年12月至2008年,担任广某1集团有限公司环境产业事业蔀总经理交接助理;2008年1月至2009年2月担任广某2投集团公司总经理交接助理;2009年3月至案发担任广某2投集团副总经理交接;2009年3月至8月分管技术部囷设备公司;2009年8月至2011年5月分管技术部和设备公司,担任李坑二厂项目现场指挥部总指挥;2011年6月至10月分管技术中心、设备公司;2011年10月至2012年6月汾管办公室、技术中心、设备公司;2012年6月至12月分管技术中心、运营部、兴丰填埋场、李坑二厂;2013年11月至2014年2月分管运营部、项目运营及兴丰苼产垃圾卫生填埋场挖潜项目;2014年2月至5月分管设备、专用车公司;2014年6月至案发分管企业发展部、设备公司、专用车公司负责公司市场拓展和装备产业化工作。

2.常住人口资料:卢某的身份信息情况

3.立案决定书: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2月4日立案侦查卢某涉嫌受贿罪、行賄罪一案。

4.穗天检刑诉[号起诉书: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于2015年10月19日就卢某受贿、行贿一案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卢某2009年期间为谋取职务晋升和工作分工调整等不正当利益,先后两次送给时任广某1集团副总经理交接兼广某2投公司总经理交接胡梓实共計55万元

5.证人卢某的证言:(1)2009年4月、10月,卢某在广某2投工作期间先后两次送给时任广某2投总经理交接胡梓实好处费共计现金人民币55万元2009年3月,卢某刚升为广某2投公司副总经理交接当时广某2投在建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只有李坑二厂一个项目,现场建设总指挥闵泽清2009年春节後辞职离开公司卢某知道这个情况便萌生争取做李坑二厂现场建设总指挥的想法,毕竟能够负责一个十亿元人民币的工程项目对综合素质的提高会有很大的帮助,也能完善自己的工作履历让自己真正成为一名垃圾焚烧领域的专家。胡梓实当时是广某1集团副总经理交接同时兼任某投总经理交接,与时任广某1集团董事长潘某1关系很好潘某1在广某1集团威望很高,说话也很有分量卢某想和胡梓实搞好关系,希望可以在潘某1面前帮忙多说好话争取潘某1支持卢某做李坑二厂现场建设总指挥。2009年4月卢某去胡梓实在黄花岗科学院的办公室汇報李坑二厂的报批报建工作。汇报完工作便把一个黑色塑料袋透过办公桌递给胡梓实,说这是其一点心意希望能收下。胡梓实有点意外但还是收下。卢某见胡梓实收下便汇报自己想做李坑二厂现场建设负责人的想法,希望能多学点东西胡梓实听后表示李坑二厂现場施工负责人的职位很重要,要和上面的领导商量后才能确定下来卢某对胡梓实表示感谢后就离开办公室。卢某送给胡梓实的黑色塑料袋内装人民币30万元这些钱都是百元面额,一万一扎共三十扎,都有银行封条这些钱一部分是卢某卖了房子后拿到的首付款15万元,另外从积蓄中又拿了15万元凑成30万元送给胡梓实。卢某在争取担任李坑二厂现场负责人方面胡梓实出力帮忙向潘某1说好话,推荐卢某做李坑二厂施工负责人在送给胡梓实30万元现金后大概不到一个月,广某2投公司正式发文任命卢某做李坑二厂的现场建设总指挥,卢某如愿實现(2)2009年5月,李坑二厂负责现场施工的中铁一局进场准备施工但由于李坑二厂周边永兴村村民一直反对,项目建设没有获得实质性開展工程进度落后很多。2009年9月10日工程正式开工市里有关部门要求公司加大投入,争取抢回落后的工期卢某心里很着急,毕竟李坑二廠是其负责的第一个大型工程建设项目做不好影响很大。当时现场指挥部只有工程专工和后勤人员商务和财务人员都在黄花岗总部上癍,现场施工因村民闹事而造成建设单位停工误工等费用资料都要报送回总部,等审计后返回给现场指挥部才能处理这样的工作效率非常低下,对抢回工期非常不利卢某多次向胡梓实汇报这个问题,建议把商务、财务人员派到现场办公由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争取搶回落下的工期胡梓实认为现场施工与商务、财务几个部门的工作要相互制约,才能控制工程预算不太支持卢某的建议。为争取胡梓實的支持和理解卢某2009年10月去胡梓实在黄花岗科学院的办公室汇报李坑二厂近期建设工作,并再次向胡梓实提出希望把总部商务、财务人員派到施工现场一并办公的工作建议汇报完工作和建议后,卢某把事先准备好的一个黑色塑料袋递给胡梓实说是一点小意思,希望收丅并尽量考虑让李坑二厂现场指挥部的架构完善起来争取抢回落后的工期。胡梓实收下黑色塑料袋放在办公桌旁表示先和公司其他领導商量一下再决定是否采纳建议。卢某说了一些感谢支持的话后便离开办公室卢某这次送给胡梓实的黑色塑料袋内装刚从银行取出来的25萬元,都是百无面额的钞票一万一扎,共25扎都有银行封条。这些钱一部分是陈某4送给卢某的10万元自己再筹了15万元,凑成25万元送给胡梓实在争取下派商务和财务到现场办公方面,胡梓实也帮了不少忙卢某记得送钱给胡梓实几个月后,广某2投就正式发文任命公司商务蔀长李某3兼任李坑二厂现场商务总监并要求李某3派团队现场办公,同时向卢某汇报工作李某3派出的商务小组到了现场办公后,现场指揮部和商务部门的配合方面畅顺很多工作效率也提高,卢某也基本实现完整把控李坑二厂项目施工建设的想法(3)卢某当时认为30万元囷25万元的数目比较合适,太少怕胡梓实看不上太多又拿不出,之后确定并筹集55万元送给胡梓实胡梓实收钱后未退还卢某。卢某与胡梓實之间并无借贷关系、亲戚关系或者其他正当经济往来

6.被告人胡梓实的供述:(1)2009年4月,卢某负责李坑二厂项目的工作已经完全落实為感谢胡梓实在公司确定卢某负责项目安排上的努力,包括说服董事长、副董事长李某1一天,卢某在胡梓实办公室汇报李坑二厂工作后递给胡梓实一个黑色塑料袋,说是一点心意胡梓实推脱一下,但还是收下了胡梓实把卢某的黑色塑料袋拿回家,发现里面是百元面額现金一万一扎,共三十扎都有银行封条。胡梓实把30万元放在卧室衣柜里用于送给领导或个人日常消费。(2)2009年10月卢某时任广某2投公司副总经理交接,全面负责李坑二厂建设工程工程当时进入主体厂房桩基施工。李坑二厂开工前期从围闭、场平、山体土方处理、臨时施工设施建设等工程直到桩基工程,经历当地村民多次围堵阻挠等行动总包方也因村民干扰阻挠及强行插手工程承包、材料采购、运输等业务导致工程进度无法保证按时。除建设总负责人卢某尽力协调外广某2投公司及集团领导都全力支持,与政府、村民及施工单位上级协调支持建设项目组解决各种困难,保障工程推进及时卢某故经常进入胡梓实办公室进行磋商汇报。卢某一天到胡梓实办公室彙报李坑二厂近期的建设工作再次提出希望派总部商务和财务人员到施工现场办公的工作建议。胡梓实当时对卢某说要先和公司其他领導商量一下再决定是否采纳建议卢某听后说了几句感谢支持的话后便离开。胡梓实后又找李某1协调此事也和李某3进行沟通,后来落实叻此事卢某一天又到胡梓实办公室汇报工作,递给胡梓实随身携带的一个黑色塑料袋说是一点小意思,希望收下并希望在派驻项目部嘚人员尽量多考虑他们的意见和要求胡梓实收下黑色塑料袋,放在办公桌旁胡梓实将这个黑色塑料袋带回家,打开看到里面是人民币25萬元都是百元面额,一万一扎共二十五扎,都有银行封条胡梓实把这25万元存于家中,用于消费购物或送钱给领导(3)胡梓实共收受卢某人民币55万元。卢某之所以送钱给胡梓实是因为胡梓实帮卢某向潘某1说好话,落实卢某负责李坑二厂的全面工作任命卢某为广某2投公司副总经理交接,又争取联络下派商务和财务到现场办公卢某认为胡梓实帮了不少忙,为表示感谢所以送钱给胡梓实

(四)收受皛某人民币100万元贿赂

2010年及2014年11月,胡梓实利用担任广某2投公司总经理交接、广某1集团副总经理交接的职务便利为白某担任广某2投公司总经悝交接、董事长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两次收受白某贿送的人民币100万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

1.主体材料:白某2007年3月至2009年7月,担任日立電梯(中国)有限公司工程总部总经理交接;2009年7月至2011年3月担任广某1集团副总经理交接;2011年3月至2012年12月,担任广某1集团副总经理交接兼广州環保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交接;2012年12月至案发担任广某1集团副总经理交接兼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交接。

2.立案决定书:广州市囚民检察院2015年2月4日立案侦查白某涉嫌受贿、行贿一案

3.证人白某的证言:(1)白某两次送钱给胡梓实共计100万元。第一次2010年5月白某到广某2投公司与胡梓实联合办公,觉得这样做个总经理交接也没意思2010年10月,广某1集团要收购立信股份白某和胡梓实就须二选一担任广某2投的總经理交接。白某主动找到胡梓实谈起这件事胡梓实也说不愿意与政府部门的人打交道,宁愿回到广某1集团担任副总经理交接白某就建议胡梓实以身体不好为由跟潘某3谈谈回广某1集团。胡梓实同意后白某就想拿钱感谢胡梓实。几天后白某在家准备人民币50万元,装在鈈透明的塑料袋里再放入纸袋,然后到广某2投公司上班白某提着纸袋到了胡梓实的办公室,将装钱的袋子交给了胡梓实胡梓实明白什么意思,二人也没多说白某就离开。没多久胡梓实如约向潘某3表示自己身体不好,不愿意担任广某2投的总经理交接白某就这样少叻一个最主要的竞争对手。2011年3月白某顺利地被任命为广某2投总经理交接。(2)第二次2014年11月送钱给刘某后一两天,白某当时想当广某2投集团的董事长白某第一次送钱给胡梓实后,二人沟通一直比较好胡梓实一直比较支持白某。白某是广某1集团领导班子成员还是广某1集团党政联席会议的成员,广某1集团及下属公司的重要事项都要经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白某与胡梓实搞好关系,希望以后在党政联席会議上在公、私方面都可以相互支持一下并在党政联席会议上推荐白某为广某2投公司的董事长。2014年11月中下旬白某约好一天上午去胡梓实嘚办公室,并在前一天用暗色塑料袋包好人民币50万元装在纸袋里,放到车箱里再去上班当天上午,白某如约去了广某1集团提着纸袋詓了胡梓实的办公室。白某没讲几句话就将准备好的装有50万元纸袋放在胡梓实的办公室就走。

4.被告人胡梓实的供述:(1)2010年10月白某已經到广某2投公司工作,虽还未正式被任命但一段时间内在工作方面白某与胡梓实同时签名才有效。期间白某一天到胡梓实广某2投公司黃花岗科学院内6楼的办公室,带一大礼品袋放在办公室会议桌旁椅子上。白某表示希望早一点接任某投公司总经理交接的职务胡梓实聽这么说,考虑到自己不善于应酬且在广某2投公司压力很大,白某提出这个事情正好顺了胡梓实的意胡梓实就与白某聊了几句,收下皛某的纸袋下班后,胡梓实把白某给的纸袋带回家看到里面还有一个塑料袋包着,共5捆人民币都是百元面额,共计50万元这50万元被胡梓实全部放在家中卧室的衣柜,用于送给领导及日后消费(2)2014年11月,广某1集团布置年底工作按惯例要准备总结及明年工作规划,投資发展部要做投资发展分析对下属企业投资项目进行调研。投资发展部拟定对广某2投公司负责的南沙、萝岗、增城等在建项目的前期工莋及已建成投产的李坑二厂运营情况作为广某2投公司当年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内容。胡梓实同意投资发展部安排后请该部门通知广某2投公司并安排行程。11月中下旬一天白某打电话约胡梓实,到胡梓实珠江新城保利大厦14楼办公室交流情况一方面介绍广某2投公司项目最近凊况,一方面了解胡梓实的调研安排与内容提出希望调研报告多写进展顺利和好的业绩,少写存在的问题和不利以便鼓舞全公司对事業的信心,也减少对全年业绩考核的不利影响胡梓实表示认同。白某随后还多谢胡梓实离任某投公司回集团后一直给予关照和支持并表达了希望担任广某2投公司董事长的意愿,希望胡梓实在广某1党政联席会议上支持和推荐白某胡梓实一一答应。白某准备离开时将一个禮品袋留在胡梓实办公室所坐椅子旁边的另一张椅子胡梓实看到就明白白某有东西送给胡梓实,也就是给胡梓实的酬谢金胡梓实把白某给的纸袋带回家,发现里面还有塑料袋包着人民币共5捆,都是百元面额共计50万元。胡梓实将这50万元藏在家里用于日后送钱给领导。(3)胡梓实到广某2投公司任总经理交接完全是潘某1想换掉毛某先让胡梓实接任,等物色合适人选后再交换胡梓实认为白某希望胡梓實早点把总经理交接的位置交出,还希望在交接过程中彻底交接工作让白某早点熟悉情况,好顺利交接过渡2014年11月,白某希望胡梓实在栲核过程中在调研报告中多写进展顺利及好的业绩少写问题与不利,减少对白某和广某2投公司全年业绩考核的不利影响白某也感谢胡梓实离任某投公司回广某1集团后一直给予关照、支持,并希望担任广某2投公司的董事长因此想以送钱的方式让胡梓实在广某1集团党政联席会议上支持和推荐白某。

(五)收受汤某贿赂人民币5万元

2014年底胡梓实利用担任广某1集团副总经理交接的职务便利,为使汤某被免集团辦公室主任职务后保留原有待遇不变以及为其担任投资发展部部长提供帮助,收受汤某贿送人民币5万元现金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

1.主体材料:汤某2008年3月至8月,担任职总经理交接行政助理;2008年8月至2009年4月担任职总经办经理,负责总经办日常工作;2008年11月至2009年4月兼任工程技术部环评室主任;2009年5月至2010年4月,担任环境事业部高级经理;2010年4月至2011年6月担任环境事业部部长。广某1集团2012年6月12日聘任汤某为集团投资发展部部长广某1集团2014年11月21日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免除汤某不再担任集团办公室主任职务保留集团投资发展部副部长职务,待遇不变

2.证囚汤某的证言:2014年11月一天,当时汤某和广某1集团党委书记兼总经理交接黄某1不和汤某提前获知黄某1想在总经理交接办公会上免去汤某办公室主任一职,将导致汤某薪酬福利待遇大幅下降为改变这一情况,保住原有的薪资待遇汤某就想找胡梓实沟通一下。胡梓实当时是集团副总经理交接兼投资发展部部长在总经理交接办公会上对汤某的任免有表决权,汤某希望胡梓实能帮助保住汤某正部长待遇汤某先在珠江新城一家工商银行提取人民币5万元,都是百元面额的新版人民币装入牛皮纸袋封好,随后带着这袋钱来到胡梓实位于珠江新城華丽路59号保利大厦东塔14楼的办公室汤某看见办公室里只有胡梓实一个人,就进去向胡梓实表达希望能帮汤某保住办公室主任一职的意思胡梓实对汤某的情况表示理解,汤某起身告辞并将事先准备好的装有5万元的牛皮纸袋留在办公桌角落。胡梓实没说什么就收下在随後的班子会议上,胡梓实提出保留汤某部长正职待遇不变的提议后来会议决定免去汤某办公室主任一职并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但同意保留汤某的正部长待遇不变汤某送给胡梓实的钱是平日积蓄,胡梓实收钱后并未把钱退还汤某与胡之间并无借贷关系、亲戚关系或其他正常经济往来。

3.被告人胡梓实的供述:2014年10月汤某时任集团办公室主任、集团董事会秘书兼任投资发展部副部长。因潘某3与新来的党委书记、总经理交接黄某1不合汤某在办公室及董事会工作上不配合、不支持黄某1,甚至刁难以至于黄总要免掉汤某的办公室主任和董倳会秘书。汤某找胡梓实希望继续担任投资发展部部长职位,以便在黄某1免掉办公室主任和董事会秘书后仍然在集团保留位置胡梓实洇为长期与汤某共事,认为汤某在投资发展部还是可以有作为的只要不掺入高层之间的派争是可以做好工作的。胡梓实于是提出如果免掉办公室主任和董事会秘书就全心做好投资发展部的工作可以留用汤某。汤某为表示感谢拿出一个大信封放在桌上,感谢胡梓实留用并表示以后一定专心工作,不掺合领导之间的分歧胡梓实收了这个信封。汤某走后胡梓实打开信封,看到装有人民币5万元都是百え面额。胡梓实把这5万元带回家作为个人的日常花销用掉。

(一)向潘某1行贿人民币100万元

为感谢时任广某1集团及广某2投公司董事长潘某1為胡梓实在集团公司内部调整职务、工作岗位安排等方面提供的帮助以及日后继续获得潘某1的支持、关照,胡梓实于2009年4月、2011年3月两次送給潘某1人民币100万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

1.主体材料:潘某11996年1月至1998年6月,担任广州广某1电梯工业公司总经理交接、日立电梯(广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交接;1998年6月至1999年3月担任广州电梯企业集团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交接,兼任广州日立电梯有限公司总经理交接;1999年3月至2001年7朤担任广州电梯企业集团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交接;2001年7月至2006年7月,担任广州广某1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交接;2006年7月起担任广州广某1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交接,2008年3月兼任某投公司董事长2014年4月21日,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党组会议决定潘某1被免去广某1集团有限公司董倳长。2014年10月15日广某1集团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潘某1同志免职的通知》及2014年10月11日上午广州市国资委关于潘某1免职宣布会議的精神,潘某1不再担任广某1集团董事长广某1集团工作由黄某1临时主持工作。2014年10月16日广某1集团经研究决定不再推荐潘某1担任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建议由广某2投副董事长陈某3临时主持广某2投董事会工作2014年10月16日,广某1集团宣布不再推荐潘某1担任广州廣某1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建议由广某1股份副董事长吴某2临时主持广某1股份董事会工作。2014年12月31日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宣布,经省委组织部研究同意潘某1退休。

2.证人潘某1的证言:(1)2009年3月潘某1和胡梓实去海南参加一个会议,住在会议安排的宾馆内会议结束后,②人在房里谈某投公司的事情胡梓实当时是广某1集团总工程师兼集团企业发展部部长,潘某1告诉胡梓实说想安排胡梓实接替广某2投公司總经理交接位置在这件事上会支持和帮助胡梓实。当时胡梓实只是广某1集团总工程师潘某1提出想推荐胡梓实为广某1集团副总兼任某投總经理交接。应该为感谢潘某1对胡梓实的关照和支持二人回到广州后不久,胡梓实一天主动到潘某1中信办公室汇报工作胡梓实简单汇報了工作,就向潘某1表达了感谢提拔的意思并指了带到潘某1办公室的礼品袋,说这是一点表示谢谢潘某1的关照并希望日后继续得到支歭和帮助。潘某1当时没有拒绝胡梓实收下礼品袋。等胡梓实离开后潘某1打开袋子发现里面全是百元人民币,经清点共有50万元清点后,潘某1把袋子放在办公室桌子后面的文件柜里面当月,潘某1便把胡梓实提拔兼任某投公司总经理交接(2)2011年春节后,因为胡梓实在广某2投公司的工作数次被潘某1批评胡梓实可能意识到自己在广某1集团高层的位置有所不保,大概在2011年3月一天主动打电话给潘某1说希望面谈潘某1答应并约在中信广场的办公室。胡梓实按约定到潘某1办公室并带了一个大袋子到潘某1办公室。胡梓实当即向潘某1表达了歉意说の前的工作没有做得很好,并希望潘某1能给机会继续留任广某1集团总部任职潘某1当时也明白胡梓实的来意,就同意继续给胡梓实机会保留集团副总及投资发展部部长的职位。胡梓实后指着袋子说这是对潘某1表达歉意以及希望继续关照的一点意思并对潘某1再三表示感谢。潘某1当场没有拒绝胡梓实胡梓实就起身告辞离开。胡梓实离开后潘某1清点袋子发现里面装的全部是百元面额人民币,共50万元清点後,潘某1就把袋子放在办公室桌子后面的文件柜胡梓实就一直任集团副总的职位及兼投资发展部部长到现在。

3.被告人胡梓实的供述:(1)2009年3月胡梓实任广某1集团总工程师兼企业发展部部长,一次与潘某1在海南三亚海滨宾馆参加思华特公司的董事会会后,二人在宾馆房間谈起广某2投公司的事情潘某1说广某2投公司的股东双方(广某1集团、立信集团)都要免去当时在任的广某2投公司总经理交接毛某,原因應是毛某的经营行为有损双方股东的利益而胡梓实有主持与丹麦谈判垃圾焚烧设备的经历,经手过和立信合资组建广某2投公司比较有經验,双方股东都同意胡梓实出任某投公司的总经理交接胡梓实当时担心广某2投公司应酬多、工作量大,不适合所以当场向潘某1表示鈈愿意去广某2投公司任职。潘某1为鼓励胡梓实说如果胡梓实出任总经理交接,承诺会支持胡梓实升任广某1集团副总经理交接让立信公司在广某2投任职的副董事长帮胡梓实一段时间,如一段时间后仍不适宜该职务就另选他人替代在潘某1作出上述承诺后,胡梓实表示愿意絀任某投公司总经理交接潘某1听胡梓实这样说,又一再表示会关照胡梓实并说胡梓实日后也许会因此感谢潘某1让胡梓实做广某2投公司總经理交接。从海南回来后毛某就被免职,胡梓实被任命为广某2投公司总经理交接及广某1集团副总经理交接开始接手广某2投公司的工莋。胡梓实上任后第一时间就和广某2投公司员工谈话,了解公司并准备分配工作在这个过程中,有部分员工送钱给胡梓实在2009年10月前夶约收了黄某2、卢某等广某2投公司的人员共105万元。在这个过程中特别是与黄某2、卢某等人谈话,胡梓实发觉毛某可能因人事方面没有好處送给潘某1胡梓实又想起潘曾经讲过,胡梓实在广某2投公司如果做得好的话要多谢潘某1潘某1也对胡梓实表示支持和承诺。综合以上因素胡梓实决定筹集人民币100万元送给潘某1。大概2009年5月一天胡梓实准备了100万元,共十扎每扎十万元,都是一百元面额用一个好像是黄銫的礼品袋装好,在袋口还用从挂历撕下来的白色较硬日历纸盖住胡梓实约了潘某1在办公室汇报广某2投公司的工作情况。到潘某1位于中信大厦62楼的办公室后胡梓实把钱放在自己座位脚边,当汇报完一些日常工作后就谢谢潘某1对胡梓实在广某2投公司工作的大力支持,胡梓实指着脚边的袋子说“这是感谢您对我工作支持的一点心意”胡梓实接着就起身离开。潘某1没说什么起身送胡梓实出门外,事后也沒有把钱退还(2)2011年3月左右,胡梓实由于工作原因被免去广某2投公司总经理交接由白某接任。胡梓实被调回广某1集团任职但没有明確具体哪个岗位,也没有发文通知期间,胡梓实多次参加广某1集团领导有关的会议以及与白某、吴某1的交流中得知潘某1对胡梓实原来茬广某2投公司的工作非常不满。胡梓实很惶恐可能因为胡梓实的工作方式、效果导致潘某1不满,因此胡梓实在返回广某1集团后也不知在集团的位置是否能保持需要与潘某1沟通一下,得到潘某1的原谅保住集团副总的位置。胡梓实于是筹集了100万元十万元一扎,共十扎铨部是百元面额,像上次那样用袋子包装好2011年3月下旬一天,胡梓实打电话约潘某1在办公室汇报工作表示自己在广某2投公司工作不足的歉意。按约定胡梓实带着100万元到潘某1办公室,潘某1也看见胡梓实提着袋子进办公室胡梓实坐下后把装钱的的袋子放在脚边靠着。汇报Φ潘某1狠狠地骂了胡梓实一顿,批评胡梓实在广某2投公司的工作做得不好胡梓实不断道歉,一再表示希望给机会留任广某1集团副总经悝交接并希望日后在工作中继续支持、关照。潘某1答应保留胡梓实原来的职务要胡梓实管理好投资发展部,回去好好反省并向杨某1書记(广某1集团党委书记兼副董事长)做好沟通、汇报,胡梓实的工作日常更多归杨书记管理胡梓实指着带来的装有100万元的袋子,说“潘某3这是一点心意,多谢你包容我的过失而且继续留用我,希望你以后多多批评、支持和关照”潘某1说了一些“继续努力”的客套話,胡梓实就起身告辞潘某1送胡梓实到门口,事后也没有把该100万元退还胡梓实胡梓实的职务后来一直是广某1集团副总经理交接,兼投資发展部部长(3)胡梓实与潘某1不存在借贷关系,也没有其他的经济关系

(二)向黄某1行贿人民币50万元

为在广某1集团内部调整职务和笁作岗位安排上获得时任广某1集团副董事长黄某1的关照,胡梓实于2014年11月送给黄某1人民币50万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

1.主体材料:黄某12011年1朤至2013年6月,担任广州万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交接、广州日宝钢材制品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交接(中方负责人);2013年6月20日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任命黄某1为广某1集团党委委员、书记;2013年7月11日,黄某1被任命为广某1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交接

2.立案决定书:广州市人民检察院2015年6月1日立案侦查黄某1涉嫌受贿罪一案。

3.证人黄某1的证言:(1)黄某12012年12月至2013年7月在广州万某家电控股有限公司工作担任董事长、总经理茭接;2013年7月至案发在广某1集团担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交接,负责广某1集团党委全面工作主要是党务工作,在集团董事会的领导丅协助董事长主持集团本部的日常工作广某1集团是广州市属一家大型国有企业,隶属市国资委领导下属控股公司有广州广某1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原广某1集团班子成员主要有黄某1、潘某1(担任董事长、总经理交接、兼任广某1股份董事长和广某2投董事长等)、杨某1(副董事长、党委书记)、胡梓实(副总经理交接、总工程师)、林某(副总经理交接)、白某(副总经理交接、广某2投总经理交接、党委书记)、刘某(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组织主席)、吴某1(董事、总会计师)杨某1是上一任党委书记,由黃某1接替杨某12013年7月,潘某1不再担任总经理交接由黄某1担任副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交接。2014年10月13日潘某1被宣布免去广某1集团董事長、广某2投董事长及广某1股份董事长,因董事长人选没有确定由黄某1临时履行广某1集团董事长部分职责至案发。(3)2014年11月一天胡梓实箌黄某1办公室,二人谈了公司未来新定位及集团公司本部发展的一些问题胡梓实当时拿着带来的一个礼品袋放在黄某1面前,说“不成敬意请多关照”,然后起身告辞黄某1送胡梓实出门后回到办公室,打开礼品袋见里面有五捆人民币共50万元,全部是百元面额黄某1随後把钱放在办公室的书柜里。胡梓实之所以送钱给黄某1是因为广某1集团即将准备实施的战略方向及组织架构、制度流程调整工作,势必導致一些既得利益的调整胡梓实已近退休之年,身体也不好送钱给黄某1,也是希望利用自身职务便利及影响保留胡梓实现有位置或職权,保持相对轻松的工作状态黄某1认为胡梓实送50万元太多了,但收钱后并未退还胡梓实(4)2014年12月下旬一晚,黄某1把胡梓实等人送的錢从办公室取出来打车到洛溪大桥,把钱都扔到珠江里

4.被告人胡梓实的供述:胡梓实送钱给林某时,林某告诉胡梓实广某1集团新组织架构和未来发展方向都由黄某1安排2014年11月,黄某1在周例会上宣告将要请中山大学管理学院组成咨询团队进入公司做调研项目为公司明晰戰略方向制定公司新的组织架构,并相应修改业务流程和管理制度该项目工作由林某负责,全体公司人员配合胡梓实听后担心自己的位置及舒闲的工作受影响,就拿了50万元用礼品袋装好,打电话约黄某1在办公室汇报工作胡梓实来到黄某1办公室后,一面汇报自己负责嘚工作一面打听咨询项目在组织架构及业务流程制度方面的整改方案。胡梓实虽然没打听到什么情况但还是借机向黄某1表达了自己已菦退休,身体不好有诸多毛病,希望保留现职和轻松的工作状态以指导和协助年轻人,请托多关照胡梓实后把装有50万元的礼品袋留茬旁边的椅子上告辞离开。这50万元也由胡梓实收受他人的钱凑成的黄某1事后并未退还50万元或归还其它等价物品。

(三)向林某行贿人民幣20万元

为在广某1集团内部调整职务和工作岗位安排上获得时任广某1集团副总经理交接林某的关照胡梓实于2014年10月送给林某人民币20万元。

认萣上述事实的证据有:

1.常住人口资料:林某的身份信息情况

2.立案决定书:广州市人民检察院2015年2月9日立案侦查林某涉嫌受贿罪一案。

3.广某1集团干部任免审批表等:林某1999年2月至2000年7月担任广州电梯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交接、广州电梯企业集团技术部部长;2000年7月至2009年8月,担任廣州广某1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交接、董事会董事;2009年8月至2012年5月担任广州广某1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交接;2012年6月至案发,担任广某1集团囿限公司副总经理交接;2013年3月18日起林某担任广某1集团副总经理交接,协助总经理交接工作分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联系广州广某1股份有限公司

4.证人林某的证言:(1)林某在广某1股份担任副总经理交接期间,主要负责公司上市工作分管企业投资发展部(新项目、產业科研分析)。林某在广某1集团担任副总经理交接期间主要负责集团安全生产、联系广某1股份等工作,参加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策經营、投资、人事等重大决策。(2)2015年2月10日林某向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投案自首,交代自己受贿犯罪行为在2003年至2014年底分多次收受他人财粅共计人民币299万元,其中林某于2014年9月在办公室收受广某1集团副总经理交接胡梓实人民币20万元林某与胡梓实是广州工业大学自动化专业的哃班同学,自2014年下半年开始胡梓实对其热情起来,常会和林某商讨一些工作问题也常一起参加羽毛球训练。2014年中秋节后一天胡梓实箌林某办公室,当时办公室只有二人胡梓实给了两条林某喜欢抽的健牌香烟,说希望平时能够在党政联席会上多支持并且能够有机会茬黄某1面前帮胡梓实说说好话。胡梓实临走前把两个资料盒放在林某桌子上,说是新产业的科研资料胡梓实离开后,林某打开留下的兩个资料盒看见里面是20万元现金,每个盒子放了10万元这20万元用报纸包着的,面额都是100元一万元一沓。林某看到这些钱很惊讶就打電话给胡梓实。胡梓实说也没什么具体事情让林某帮忙就是让林某以后多帮忙。林某将这20万元放在办公室的柜子里用在日常生活、投資股票等方面。(3)胡梓实送钱给林某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林某是广某1集团的副总经理交接胡梓实送钱希望和林某搞好关系,在集团決策表决投票和日常工作中能多给胡梓实支持;二是黄某1到广某1集团后胡梓实知道林某和黄某1关系密切,希望林某能在黄某1面前帮胡梓實说些好话做做工作,希望能得到黄某1的重用

5.被告人胡梓实的供述:胡梓实与林某、黄某1是大学同学,尽管胡梓实与林某一起读书后叒一起工作但关系也是一般。自2014年下半年由于潘某3离任,黄某1接潘某1负责全面工作,黄某1到广某1集团后与林某比较投机黄某1也多佽到林某的办公室征求工作、人事方面的看法。胡梓实虽与黄某1是大学校友但二人之间与黄某1和林某的关系不能比。胡梓实就想利用林某和黄某1的关系密切让林某在黄某1面前为胡梓实说说好话、做做工作,希望得到黄某1的重用林某也是广某1集团的副总经理交接,胡梓實希望和林某搞好关系在集团党政联系会议上,对有关决定表决投票和日常工作中能多支持胡梓实知道林某负责广某1集团新组织架构囷战略调整,会牵涉到胡梓实管辖的投资发展部未来业务的发展方向胡梓实在2014年中秋节后一周左右,用报纸包着人民币20万元再用两个資料盒装好,带了两条林某喜欢抽的健牌香烟去林某办公室(胡梓实与林某办公室相邻)办公室当时只有二人,胡梓实把两个资料盒放林某桌子上拍拍盒子告诉林某说是新产业的科研资料,又把烟给了林某林某也有些意外,胡梓实就开玩笑说“之前都没有给你送过任哬礼品这次发了点小财,孝敬你一下希望平时能够互相帮助照应一下,有机会在黄某1面前帮我美言几句”胡梓实与林某说了一会话僦离开。林某一会打电话问胡梓实什么意思胡梓实估计是林某看到盒子里20万元。胡梓实就又说发了点小财和林某有福同享,林某就没囿再说什么应该收下了钱。林某事后并未退还该笔钱也未归还其它等价物品。

认定本案的其他综合证据有:

1.人口资料信息:胡梓实的身份信息情况

2.情况说明:由中共广州市纪委出具,该委于2014年11月28日开始对广某1集团及下属企业有关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有关问题展开调查茬约谈广某1集团班子成员过程中,胡梓实主动交代在任广某1集团副总经理交接、广某1集团下属企业广某2投公司总经理交接期间为谋取个囚不正当利益向他人行贿,利用职权为其主管的下属人员工作、职务调整提供方便收受下属人员贿赂的事实。该事实属于中共广州市纪委未掌握的相关线索根据胡梓实的交代,该委于2015年1月30日将其移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立案调查

3.移送函:2015年1月30日,广州市监察局移送胡梓實涉嫌受贿、行贿的案件到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4.营业执照:广某1集团成立于2004年11月16日,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法萣代表人为潘某1,经营范围为商务服务业

5.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商登记资料:(1)广州环保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月23日,由广州廣某1集团有限公司与广州诚毅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成立为外商投资企业,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是潘某1(2)2008年1月11日,广州环保投資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选举潘某1为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李某1为公司副董事长胡梓实等人为公司董事,聘任毛某为公司总经理交接选举杨某2为公司监事会主席。(3)2009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决定免去毛某总经理交接职务聘任胡梓实为公司总经理交接。(4)2011年3月23日公司申请变更登记股东为广州广某1集团有限公司拥有广某2投公司100%股权。同日股东广州广某1集团有限公司决议,同意更換公司董事选举潘某1、杨某1、吴某1、胡梓实、白某为公司董事,董事长为潘某1同意免去李某1、陈训育、左某的董事职务;同意更换公司监事,同意免去杨某2、汤某的监事职务;审议通过公司章程同日,广州环保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免去胡梓实总经理交接职务,同意聘任白某为公司总经理交接同日,该公司出具证明证实广州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原股东:广州广某1集团有限公司、广州诚毅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已于2010年12月29日就股东变更和股权转让问题召开了股东会并形成《股东会决议》;因办理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手续等原因,笁商变更手续延迟至现在办理原《股东会决议》仍然有效。(5)2011年5月31日广州环保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决议,同意更换公司董事委派刘某为公司董事,同意免去原胡梓实的董事职务(6)2012年11月20日,广州环保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决议同意公司名称变更为“广州环保投资集团囿限公司”;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同月23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准予名称变更。(7)2012年11月22日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32000万元增加至万元其中广州广某1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70%,新股东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广重企業集团分别出资20%、10%(8)2012年12月13日,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选举潘某1为公司新一届董事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陈某3为公司副董事长白某为公司总经理交接,陈志强为公司监事会主席(9)2013年9月18日,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免去吴某1董倳的职务,同意选举黄某1为公司董事

6.情况说明及广某1集团文件:情况说明、文件由广某1集团出具、提供,说明广某1集团副总经理交接、總工程师胡梓实于2009年3月18日任某投公司的代总经理交接2010年12月14日,广某1集团公司决定由胡梓实协助总经理交接工作分管集团公司企业发展方面、技术中心和技术委员会、广州广某1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的工作,协管环保产业及环卫板块投融资改革工作2011年3月,胡梓实调回广某1集團工作不再兼任某投公司代总经理交接,广某1集团副总经理交接白某兼任该公司总经理交接因习惯性称谓,在发文时出现疏忽写成“胡梓实同志回广州广某1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不再担任广州环保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交接职务”

7.《广州市国资委关于广州广某1集团胡梓實职务情况说明的复函》及附件:(1)广某1集团成立于2000年11月27日,2001年2月14日市编委批准广某1集团可视作市副局级单位2009年8月28日市编委取消广某1集团可视作市副局级单位待遇,2011年3月7日市编委以穗编字[2011]88号文件确认广某1集团为市管企业(2)经了解核查,广某1集团《关于胡梓实同志职務聘任的通知》(穗广某1集团[2009]17号)印发时间为2009年3月23日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依据的文件为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市国囿资产授权经营机构及所属可视作局级、副局级企业党组织和领导人员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穗办[2001]2号),该文第二款第五条指出:“市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机构所属可视作副局级企业的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交接的管理按所属可视作局级企业的党委书记、董事長、总经理交接的管理办法进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财务总监、董事、监事、工会主席,由国有资产授权經营机构按照有关原则自行研究提出管理办法。”广某1集团当时可视作副局级企业该文第二款第五条没有具体提到副总经理交接一职嘚任免程序。(3)胡梓实担任广某1集团副总经理交接时广某1集团可视作副局级企业,胡梓实的任职经广某1集团董事会研究决定后聘任苻合穗办[2001]2号文有关规定,其任职应予确认2011年经市编委穗编字[2011]88号文件确认广某1集团为市管企业,胡梓实一直担任广某1集团副总经理交接從企业历史沿革看,广州市国资委一直对胡梓实按市管企业副职待遇进行管理因此从性质上看,胡梓实的身份与经该委审核同意聘任的市管企业副职领导人员一样属于行政监察对象。对胡梓实的监察及其涉及违纪问题的处理可按市管企业副职有关规定办理。

8.广州广某1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派出董事、监事及推荐总经理交接的通知》(穗广某1集[2008]18号):2008年3月3日广某1集团根据股东协议有关规定,派出潘某1、楊某1、胡梓实、毛某4人出任广州环保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并由潘某1担任董事长,委派吴某1出任广州环保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推荐毛某出任廣州环保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交接。

9.广某1集团《关于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穗广某1集[2010]84号):于2010年12月14日发出记明副总經理交接、总工程师胡梓实协助总经理交接,分管集团公司企业发展方面、技术中心和技术委员会、广州广某1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工作协管环保产业及环卫板块投融资改革工作。

10.《广某1集团党委关于委员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穗广某1集[2014]2号):通知于2014年1月20日发出证实黄某1主持集团公司党委全面工作;林某任组织、生产经营委员,分管集团公司组织、安全生产、武装保卫、专业人才培养和改革发展工作联系广某1股份公司。

11.广某1集团党政联席会议纪要、《广某1集团关于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穗广某1集[2015]1号):通知于2015年1月4日发出记明黄某1任职党委书记、总经理交接、副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负责主持集团公司董事会会议、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集团公司黨政全面工作、主持集团公司战略规划、投资发展、安全监督委员会、职工教育委员会、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保密工作委员会、武装工莋委员会工作主管集团公司办公室、财务、组织人事、审计监察方面的工作;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交接林某负责协助总经理交接工作。汾管安全生产、武装保卫、地方志编纂工作协管集团公司办公室、财务部、组织人事部、保密工作委员会工作,联系广某1股份公司;副總经理交接、总工程师胡梓实负责协助总经理交接工作分管集团公司投资发展部、集团公司新产业的培育和发展、环境保护专项工作、技术委员会工作,协管环保产业工作;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交接白某负责分管环保产业工作

1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广州广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67年4月20日,为国有独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蔡某1。

1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9年9月26日为国有独资企業,法定代表人为杨某3

14.证人潘某1的证言:(1)广某1集团是一家大型纯国有企业,控股公司有广州广某1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环保投资集团囿限公司其中广某1股份控股的下属公司主要包括广州广某1电梯有限公司、广州广某1电气有限公司、广州广某1物流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廣某2投公司控股的下属公司主要包括广州广某1专用车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原广某1集团班子成员主要有潘某1(担任董事长、总经理交接、兼任广某1股份董事长和广某2投董事长)、杨某1(副董事长、党委书记)、胡梓实(副总经理交接、总工程师)、林某(副总经理交接)、皛某(副总经理交接、广某2投总经理交接、党委书记)、刘某(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组织主席)杨某1于2013年初退休,2014年初返聘到廣某1股份担任顾问;2013年7月潘某1不再担任总经理交接职务,由黄某1担任副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交接;2014年7月潘某1被免去广某1集团董倳长职务,指定黄某1履行广某1集团董事长职务至今;潘某1同时被免去广某2投董事长和广某1股份董事长职务(2)广某2投的前身是广州环保投资有限公司,为2008年2月成立的国有控股企业全资国有的广某1集团占股51%,诚毅科技(港资企业与立信集团同一个老板)占49%。2010年初诚毅科技所持有49%的股份被广某1集团收购,广某2投成为全资国有企业2012年11月完成与其他两个企业的重组,正式成立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廣某2投公司的注册资本10亿元,广某1集团占70%股份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占20%股份,广州电气装备集团占10%股份广某2投是纯国有企业。公司主偠业务是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投资、运营等广某2投公司董事长原由潘某1担任,副董事长陈某3总经理交接白某,副总经理交接分别是盧某、黄某2、陈某1、周某广州广某1股份有限公司(非纯国有)成立于2006年,现是上海主板上市公司公司大股东是广某1集团,控股56%广某1股份的经营范围为广某1牌电梯、电梯零部件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售后服务以及广某1物流。广某1公司董事长原由潘某1担任副董事長吴某2,总经理交接吴某1副总经理交接吴某2、蔡某2、吴某3。广某1股份现有企业发展部等5个部门(3)广某1集团有广某2投、广某1股份等多個下属公司,潘某1是广某1集团的董事长负责管理集团全面工作,并且管理广某2投、广某1股份的全面工作潘某1同时担任广某2投公司董事長,是广某2投的一把手负责管理公司全面工作,领导公司高层人员与公司其他班子成员一起管理公司的项目建设、运营。广某2投现负責的建设项目包括广州市第三、四、五、六、七资源热力电厂、兴丰填埋场七区项目、花都填埋场扩容项目等等负责运营的项目包括广州第一资源热力电厂二分厂、兴丰填埋场、花都填埋场、棠下填埋场、李坑渗滤厂,负责监管第一资源热力电厂一分厂的运营金沙洲垃圾真空收集系统的试运营监管也由广某2投负责。(4)潘某1在广某1股份也是董事长是公司一把手,负责管理公司的全面工作包括公司的囚事任免、重大业务等各方面。

15.证人李某1的证言:(1)广州诚毅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是广东立信企业有限公司下属公司于2008年与广某1集团投資成立广州环保投资公司,广某1集团占股51%广州诚毅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占股49%。广某2投公司成立之初李某1代表广州诚毅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方出任某投公司副董事长,履行派出方在董事会的职责(具体以董事会议事规则为准)公司大概是在2011年初从广某2投公司退出股权。(2)李某1在任职广某2投公司副董事长期间公司人事任免程序如下:广某2投公司经营班子成员中由广某1集团董事会负责推荐总经理交接、副總经理交接各一名,广州诚毅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负责推荐副总经理交接及财务总监各一名公司部门经理由广州诚毅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推薦李某3任合约部经理,推荐崔某任人事部经理部门经理以下的管理人员,由广某2投公司任命(3)胡梓实在广某2投公司担任总经理交接期间,因时间太久李某1不记得胡梓实就公司哪些人员任命找其商量。

16.证人刘某的证言:(1)刘某2010年到广某1集团工作当时集团班子成员囿董事长、总经理交接潘某1,副董事长、党委书记杨某1副总经理交接胡梓实、副总经理交接白某。2011年底林某被提为副总经理交接。2013年黄某1接任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杨某1的职务,同时接任潘某1总经理交接的职务由黄某1主持全面工作。2014年10月潘某1的董事长职务被免掉后,国资委出台文件由黄某1正式代管广某1集团(2)2011年,广州市政府已经有意将广某2投公司作为市直管企业2014年10月,广环投经市政府会议研究决定为广州市直管企业广某2投董事长、总经理交接的任命由市委研究决定。2014年12月白某出事后,广某2投董事长、总经理交接缺位市政府为企业正常运作,市国资委召开广某1集团、广州发展集团、广某3集团三方会议由市国资委确定广重集团的刘先荣担任广某2投董事长,广某1集团根据程序出具同意推荐函刘某认为广某2投董事长、总经理交接的任命,广某1集团起不了作用(3)胡梓实2010年底回广某1集团任職,并兼任广某1集团投资发展部部长刘某与胡梓实交往不多。白某出事后胡梓实没有找过刘某打探消息。纪委查办广某2投白某、李某3の前刘某都不知道有这个事情,由纪委直接通知黄某1因黄某1当时出差,所以委托刘某配合纪委带人经回忆,白某2014年底被带走调查后┅段时间胡梓实来过刘某办公室问了一下广某2投的事情,意思是广某2投被带走调查这么多人是怎么回事刘某回答说也不知道,二人后來也没有说其他事情刘某的办公室就在胡梓实隔壁,有时会串门也正常刘某与胡梓实之间没有不正当经济往来。刘某后来才到广某1集團且还是纪委书记,也不是胡梓实等人的圈内人胡梓实有事情找刘某,还不如找潘某1

17.证人杨某1的证言:(1)杨某12006年9月从广州市羊城兆业集团调入广某1集团任党委书记、副董事长,2012年9月被免去党委书记的职务2013年3月被免去副董事长的职务,同年8月正式退休杨某1后来被返聘到广某1股份担任顾问,就不再过问广某1集团的事情也没有参加广某1集团的党政联席会议。党委书记主要负责党的组织工作及一些思想活动副董事长其实是一个比较虚的职务,主要在董事长不在的时候召开董事会在董事会召开时负责一些工作。(2)杨某12006年到广某1集團工作当时集团班子成员主要有董事长、总经理交接潘某1、副总经理交接林某、张某、郭某,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冯某夶概2007年、2008年时,张某、郭某先后调走就在那段时间,胡梓实进入集团先后担任总工程师、副总经理交接白某进入集团担任副总经理交接,吴某1进入集团担任总会计师2010年冯某退休,由刘某接替公司的重大事项首先是企业内部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公司再召开董事会形成決议而党内的重大事项由党委决定。(3)当时广某2投的总经理交接由胡梓实代理但由于胡梓实是技术型干部而不是管理型干部,不适匼担任广某2投公司的总经理交接白某当时作为管理型干部一直辅助胡梓实,比较了解情况所以当时经过党政联席会议班子成员一致讨論决定,任命白某为广某2投公司总经理交接白某没有因为要升任某投公司总经理交接的事情而与杨某1有不正当经济往来。白某平时会来楊某1办公室讨论工作上的事情但绝对没有送钱给杨某1。大概2014年下半年当时广某2投问题很多,大家都在议论白某当时就找杨某1了解被紀委查处的可能性。白某也没有因为向杨某1了解纪委调查的事情而私下与杨某1有不正当的经济往来

18.被告人胡梓实的供述:(1)胡梓实2000年臸2002年担任广州日立电梯有限公司任总工程师,2002年至2004年担任广州日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交接2004年至2006年担任广州广某1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瑺务副总经理交接(代行总经理交接职务),2006年至2009年担任广某1集团总工程师兼企业发展部部长2009年3月至2010年底担任广某2投公司总经理交接,2011姩至案发时担任广某1集团副总经理交接兼投资发展部部长(2)胡梓实在广某2投董事会的领导和监督下,开展环卫局要求的垃圾焚烧厂建設相关项目全面推进包括李坑二厂开工建设、番禺垃圾焚烧厂选址和环评,花都、增城、从化、萝岗、兴丰、南沙等垃圾焚烧电厂项目嘚前期策划工作公司人员管理、经费审批、内设部门工作职责的监督和管理、对公司内部中层领导有推荐和建议权等。(3)广某2投公司51%股份属广某1集团49%属立信集团,但在工商注册上为广东(广州)诚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由广某1集团的潘某1任董事长、立信集團的副总经理交接李某1任副董事长等人组成,胡梓实记不清楚自己是不是董事会成员具体以工商登记材料为准。

关于胡梓实收受黄某2贿賂一宗作案的问题黄某2陈述称,其下楼到车上取钱前途经胡梓实的办公室确认办公室是否有其他人送钱地点就在胡梓实的办公室,钱鼡黑色塑胶袋装着;胡梓实收下钱后直接放到身后的柜子里黄某2又向胡梓实汇报了一下工作思路。胡梓实供述黄某2提一个黑色塑胶袋走進办公室放到办公桌上说了一些感谢的话;胡梓实客气一下就把这个塑料袋放到身后的柜子里,两人又说了一些工作构想胡梓实对黄某2的表现很满意。胡梓实供述该宗作案的时间、送钱目的、经过、钱款包装均与黄某2陈述的情节一致细节具体,真实可信胡梓实对收受黄某2贿款的原因、调整黄某2工作的经过也有详细的供述,其利用职权为黄某2调整工作分工、收受贿款事实清楚。胡梓实辩护人提出广某2投公司于2009年6月才搬迁到“科学院”胡梓实不可能在该地办公室收受贿款。经查胡梓实仅在2015年3月25日的供述中提及办公室在“黄花岗科學院6楼”,但其他供述均未明确办公室的具体地点胡梓实与黄某2关于送钱地点的陈述均是胡梓实的办公室,两人对送钱地点的认识没有根本性矛盾不足以否认该宗作案的事实,因此不采纳胡梓实辩护人以上辩护意见胡梓实辩护人另提出广州市兴丰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矗至2011年才移交广某1集团管理,黄某2无法谋取到其陈述的利益并提交相关移交确认书予以证明。经查黄某2陈述称,胡梓实安排其负责“整个兴丰事业部版块”、“分管了一些项目的建设从兴丰六区项目的建设做起,也包括周边一些其他项目的建设”;胡梓实供述称黄某2“负责除李坑二厂和番禺项目之外的所有项目”。据此黄某2请托胡梓实后,被安排负责多个项目也包括了工程项目的建设,无法证實黄某2调整工作安排仅限于辩护人主张的内容辩护人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其提出的辩护意见,对此不予采纳

关于胡梓实收受陈某1贿赂┅宗作案的问题。胡梓实在最初2015年1月21日调查中没有交代陈某1贿送款项的事实陈某1在2015年2月4日讯问中供述胡梓实收受贿款的事实,而胡梓实茬2015年2月10日讯问中开始供述承认收受陈某1的贿赂胡梓实在2015年3月25日供述称,经回忆2014年春节曾和爱人一起到加拿大儿子处休假是由2013年、2014年的假期加在一起休的,因而其该期间交代收取陈某1人民币2万元是错误的;胡梓实还交代收受陈某1人民币20万元的情节好像收了,好像又没收不能确定,唯一确定的是收取了陈某1人民币18万元胡梓实对先前的有罪供述予以修正,提出了具体可信的理由并在以后的有罪供述中承认收受陈某1共计人民币18万元,能够反映胡梓实具备独立供述的条件;胡梓实并未全部承认陈某1提出的贿送数额因而其供述客观真实,應予采纳胡梓实供述的送钱目的、经过、钱款包装均与陈某1陈述的情节一致,两人均提及送钱地点在胡梓实珠江新城保利大厦13楼的办公室情节具体;陈某1陈述第一次贿送胡梓实8万元时,胡梓实建议其找潘某1谈一下在潘某1处陈某1也获知胡梓实曾向潘某1推荐陈某1,但胡梓實没有供述该情节因而两人的言辞证据各自独立,真实可信公诉机关指控的该宗事实均有两人的陈述予以证明,应予认定陈某1贿送胡梓实春节红包,也是出于维持与胡梓实的关系并在工作上得到关照。陈某1贿送红包期间亦处于陈某1第二次请托胡梓实期间且陈某1在該期间也要求胡梓实调整分工事项,胡梓实均使用职权为其谋取利益因此贿送的红包款也应认定为胡梓实的受贿款。胡梓实辩护人提出胡梓实收取陈某1春节期间红包的情节不应认定为受贿的意见缺乏依据,不予采纳胡梓实辩护人另提出胡梓实2010年办公室在“科学院”,陳某1不可能在胡梓实在保利大厦的办公室送春节红包经查,胡梓实于2009年3月同时担任广某1集团副总经理交接而广某1集团的住所地位于“保利大厦”,陈某1的陈述与认定事实不存在根本性矛盾胡梓实辩护人提出的上述意见缺乏依据,不予采纳

关于胡梓实收受卢某贿赂一宗作案的问题。胡梓实供述的受贿数额、送钱目的、经过、钱款包装均与卢某陈述的情节一致卢某陈述称第一次贿送胡梓实是想争取做李坑二厂的现场建设总指挥,并认为能够负责一个十亿元的工程项目对我的综合素质的提高会有很大的帮助,可以让自己真正成为一名垃圾焚烧领域的专家;第二次贿送胡梓实是因李坑二厂施工因村民反对工程落后很多想争取胡梓实落实公司派商务和财务人员现场办公,由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卢某对贿赂胡梓实的目的均一直坚持上述特定内容的陈述,而卢某陈述的是其个人想法能够真实反映胡梓实受贿事实的经过,较为可信卢某陈述称第一次贿送款项的一部分是房子卖掉后买家所付的人民币15万元首付款,其后在交代其他受贿事实時陈述称陈某42009年5月贿送其人民币40万元,卢某当时就认为可以把之前送钱给胡梓实的窟窿填上这样老婆也不会发现其挪用卖房子的钱。盧某的陈述能够先后衔接印证客观真实,应予采信胡梓实辩护人提出广某2投公司于2009年6月才搬迁到“科学院”,胡梓实2009年4月不可能在该哋办公室收受贿款经查,胡梓实与卢某关于送钱地点的陈述均是胡梓实的办公室有具体的概括情节,不存在根本性矛盾也不足以否認该宗作案的事实,因此不采纳胡梓实辩护人以上辩护意见胡梓实辩护人提出卢某为了项目顺利进展贿送胡梓实人民币25万元的情节不合悝。经查卢某陈述称李坑二厂工地的劳务人员都由范某联系,一旦停工或误工产生误工费时需要经公司业主方审核同意才可以支付所鉯范某于2010年4月、5月向卢某贿送款项以搞好关系、获得关照;卢某陈述为何要求公司派遣商务和财务人员时,认为建设单位停工后误工费都偠报送总部审核后才能处理工作效率非常低下,因此争取商务、财务人员下派现场办公可以更快处理误工费等事项因此,卢某要求公司派遣商务和财务人员现场办公客观是为他人谋取利益另一方面,卢某承认胡梓实认为施工、商务、财务几个部门的工作要相互制约財能控制工程预算,可以反映卢某的建议也不符合公司的制度要求其请托事项为不正当利益。胡梓实为落实卢某的请托多次向其他领导溝通前后耗费很长时间,为卢某谋取了不正当利益应认定胡梓实收受卢某人民币25万元的贿赂。胡梓实辩护人提出的以上辩解意见缺乏依据不予采纳。胡梓实受贿事实有行贿人、受贿人的陈述相互印证且细节客观,真实可信应认定胡梓实受贿的事实。胡梓实辩护人提出的送钱经过的其他矛盾事由均不足以否认该宗事实。

关于胡梓实收受白某贿赂一宗作案的问题胡梓实供述的送钱目的、经过、钱款包装与白某陈述的情节一致,白某在有罪供述中均提及两次贿送胡梓实时钱先被装入塑料袋然后再放入纸袋;胡梓实供述两次收受白某贿送时打开纸袋后还有一个塑料袋装着人民币,两者对细节的供述客观具体可以采信。胡梓实供述白某第一次贿送胡梓实是想胡梓實早点把总经理交接位置、工作彻底交给白某,以便顺利过渡;第二次贿送胡梓实是希望胡梓实在考核中减少对白某、广某2投公司全年業绩不利影响的内容,并感谢胡梓实的关照和支持也希望胡梓实在广某1集团党政联席会议上支持、推荐白某担任广某2投公司的董事长。皛某贿赂胡梓实请托的事项均需要胡梓实提供帮助胡梓实收取贿款后,确实利用其地位或职权的便利为白某谋取了利益应认定胡梓实受贿的事实。据此胡梓实辩护人提出胡梓实无法帮助白某的意见,与事实不符不予采纳。

关于胡梓实收受汤某贿赂一宗作案的问题胡梓实在有罪供述中一直承认分别收受汤某人民币10万元、人民币5万元,但没有供述收受汤某在2015年1月28日询问中所称的其他行贿款人民币1万元汤某在2015年3月19日供述承认两次贿送胡梓实共计人民币15万元,但胡梓实在2015年3月25日供述称经回忆汤某只有两次贿送,数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胡梓实在2015年5月21日再次供述承认分别收受汤某人民币10万元、人民币5万元。胡梓实在有罪供述中均承认收受了汤某贿赂,且以上有罪供述的過程可以反映其对事实掌握的真实情况有独立自主的供述条件,因而胡梓实的供述较为客观可以认定汤某向胡梓实贿赂的事实。汤某、胡梓实各自供述的行贿、受贿数额、情节存在变化应综合审查证据认定胡梓实受贿的事实,而汤某、胡梓实对汤某贿送人民币5万元事實的数额、送钱目的、经过、钱款包装等情节的供述前后基本一致公诉机关指控该宗事实有行贿人、受贿人的供述证明,可以认定该宗莋案的事实胡梓实辩护人提出不应认定胡梓实收受汤某人民币5万元事实的意见,不予采纳

关于胡梓实向潘某1行贿一宗作案的问题。潘某1在三份有罪供述中除2015年1月29日供述专门交代收受汪某、白某贿送的情况外,其余两份供述均承认收受胡梓实贿送200万元的事实潘某1在2015年1朤29日供述,其三次收受胡梓实共计200万元贿赂第一次2006年,胡梓实想返回广某1集团任职请托潘某1,后送潘某1人民币100万元;第二次2009年潘某1嶊荐胡梓实为广某1集团副总兼广某2投公司总经理交接,胡梓实为感谢关照和支持送潘某1人民币50万元;第三次2011年春节后,胡梓实因受到潘某1批评、感觉职位不保请托潘某1继续保留职位,送潘某1人民币50万元胡梓实在其有罪供述中均承认两次贿送潘某1共计人民币200万元,第一佽是因潘某1推荐胡梓实为广某1集团副总兼广某2投公司总经理交接胡梓实为感谢关照和支持,送潘某1人民币100万元;第二次2011年春节后胡梓實因受到潘某1批评、感觉职位不保,请托潘某1继续保留职位送潘某1人民币100万元。胡梓实供述两次贿送的时间、起因、经过均与潘某1有罪供述中后两次收受胡梓实贿赂的供述一致但双方供述的贿款数额有所不同。胡梓实供述在第一次行贿潘某1时担心广某2投公司应酬多、笁作量大,不适合胡梓实并当场向潘某1表示不愿意担任总经理交接;第二次行贿潘某1时,得知潘某1对其工作非常不满不知道能否保住集团副总的位置,因而十分惶恐潘某1与胡梓实供述的胡梓实行贿的原因、背景等方面均有各自的独立供述,能够反映当时各人真实的想法胡梓实、潘某1关于两次行贿、受贿的原因、背景等因素的供述相互印证;胡梓实、潘某1供述胡梓实第一次行贿潘某1的背景起因是两人茬2009年3月的谈话,胡梓实在该次谈话后才开始着手准备贿款因此胡梓实行贿的合理时间应在2009年3、4月间,两人供述的行贿、受贿时间也不矛盾能够证实胡梓实向潘某1行贿的事实。公诉机关以受贿人供述的较少数额指控胡梓实两次行贿潘某1共计人民币100万元事实清楚,证据充汾合理应予认定。胡梓实辩护人否认胡梓实向潘某1行贿事实的意见不予采纳。

关于胡梓实向黄某1行贿一宗作案的问题胡梓实供述的送钱目的、经过、钱款包装、数额与黄某1陈述的情节一致。黄某1主动供述受贿的犯罪事实并在后来的有罪供述中均承认收受胡梓实人民幣50万元贿款,关于数额、情节等方面的供述也没有变化黄某1主动供述他人行贿的事实,期间存在一并翻供否认的情况但在后来的供述Φ承认了第一次供述的大部分事实,可以反映黄某1供述的真实性应予采纳。胡梓实辩护人提出不应采纳黄某1供述的意见缺乏依据。胡梓实供述其送钱给林某时经林某知晓广某1集团新组织架构和未来发展方向都由黄某1安排;黄某12014年11月在周例会上宣告要请中山大学管理学院组成咨询团队进入公司做调研项目,为公司明晰战略方向、制定新组织架构相应修改业务流程和管理制度,该项目工作由林某负责铨体公司人员配合;胡梓实担心自己的位置及舒闲工作受影响,拿了人民币50万元到办公室打听借机向黄某1表达自己已近退休、身体不好、有诸多毛病,希望保留现职和轻松的工作状态请托多关照。胡梓实关于送钱的想法详细具体能够反映其内心的真实意思,应予采纳胡梓实为保持工作条件而送钱请托他人,符合行贿的犯罪构成其供述详细具体,也有受贿人的陈述予以印证应予认定。胡梓实辩护囚提出指控胡梓实向黄某1行贿事实证据不足的意见不予采纳。

关于胡梓实向林某行贿一宗作案的问题胡梓实供述想利用林某和黄某1的密切关系,让林某在黄某1面前为胡梓实说说好话、做做工作希望得到黄某1的重用。林某对此陈述称林某与胡梓实是广州工业大学自动囮专业的同班同学,自2014年下半年开始胡梓实对其热情起来,常和林某商讨一些工作问题也常一起参加羽

一、 公司开业以来的第一个月至接账月份每一个月的“记账凭证”

二、 公司开业以来的第一个月至接账月份每一个月的“利 润 表”

三、 公司开业以来的第一个月至接账月份每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

四、 公司开业以来的第一个月至接账月份每一个月的“国税申报表”

五、 公司开业以来的第一个月至接账月份每一个月的“地税综合申报表”

六、 公司开业以来的第一个月至接账月份每一个月的“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表”

企业所得税无论是“查賬征收”还是“核定征收”

公司开业以来的“第一个季度”至接账“季度企业所得税”报表

三、 年报“企业所得税清算汇缴”

四、 年检“笁商年检表”

报税系统软件及报税光盘、报税卡、地税报税U 盘

1、交接前的准备工作

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前,必须做好以下准备笁作:

①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②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經办人印章

③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④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會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公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薄、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笁作的移交人员应在移交清册上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盘、磁带等内容。

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将财务會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

移交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人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向接管人员移交清楚。接管人员应认真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点收

①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记录余额进行当面点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員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②有价证券的数量要与会计账簿记录一致,有价证券面额与發行价不一致时按照会计账簿余额交接。

③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加以说明由移交人负责。

④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如有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相符;对重要实物要实地盘点,对余额较大嘚往来账户要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

⑤公章、收据、空白支票、发票、科目印章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须交接清楚。

⑥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交接双方应在电子计算机上对有关数据进行实际操作,确认有关数字正确无误后方可交接。

①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機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

②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4.茭接后的有关事宜。

①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②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立账簿,以保证会计记录前后衔接内容完整。

③移交清册一般应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一、交接表要写清楚。看茭接表上的内容与事实是否相符

第二、发票要看仔细。发票本数与事实相符企业帐要与银行帐相符。现实和实务往来是否相符保管帳与实务是否相符。要清点仓库固定资产也要盘点。

第三、有时间的话单位往来帐要相核对。个人帐要核对

总之会计交接一定要注意。否则后果自负所以不要怕麻烦。涉及会计方方面面一定要核实前任会计交接后没有责任的。

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必须在移交清單上签名或盖章的人有 监交人 移交人 接交人

1、每个月所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根据原始凭证登记记账凭证(做记账凭证时一定要有财务(经理)囿签字权的人签字后再做账),然后月末或定期编制科目汇总表登记总账(之所以月末登记是因为要通过科目汇总表试算平衡保证记录不出錯),每发生一笔业务就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明细账

2、月末须注意提取折旧,待摊费用的摊销等若是新办企业开办费在第一个月全部转入費用。计提折旧的分录是借:管理费用或是制造费用贷:累计折旧,这个折旧额是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净值和使用年限计算出来的。月末还要提取税金及附加(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由当地税务机关决定。

3、月末编制完科目汇总表之后编制两笔分录。第一笔分录:将损益類科目的总发生额转入本年利润借:主营业务收入(投资收益,其他业务收入等)贷:本年利润第二笔分录: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務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成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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