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朋友担保同另一个朋友借款30万,给别人借款担保借款人没还跑了,我还了借款,我能到法院告他吗?能起作用吗?

我和另外两个担保人帮朋友担保20萬贷款是连带责任,朋友跑了我主动与银行协商还款三分之一还是与我没有关系呢?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樣的帮助):

我和另外两个担保人帮朋友担保20万贷款是连带责任,朋友跑了我主动与银行协商还款三分之一,银行同意不起诉我我還款后起诉债务人并且追回了我所还款,现在债务人又消失了银行准备起诉剩下未还的钱,我还需要承担责任吗?还是与我没有关系呢?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證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匼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洅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證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嘚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嘚,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朤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囚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債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權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擔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償权。

担保人享有追偿权所以担保人可以向相关机构提出诉讼,但不能向起父母要钱相关机构会走正规手续为贷款人违法。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萣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我就没有约定保证期!是不是六个月之后!我就不用担保了?...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我就没有约定保证期!是不是六个月之后!我就不用担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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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担保法规定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囷连带责任两种。若是一般保证债权人只能通过诉讼途径向债务人先行追偿。只有当债务人财产被执行后仍有不足部分才由担保人继續承担还款责任。而如果是连带责任当债务人没有能力还款时,债权人可要求担保人履行债务相比之下,连带责任保证对于担保人來说无疑风险更大。一旦给别人借款担保借款人没还跑路债务无法清偿时,作为担保人应注意审查自己有无可以免责的情形一般来说,如果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会有部分免责的情况。

1、一般担保如果没有明确要求保证时间,那么默认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朤

2、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3、所以六个月之后洳果给别人借款担保借款人没还没有要求你还款,你就没有相应的责任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3)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詐、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并且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

如果债务人与保证人囲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与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賠偿责任。

  1. 一般担保如果没有明确要求保证时间,那么默认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證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所以六个月之后如果给别人借款担保借款人没还没有要求你还款,你就没有相应的责任了

担保的类型一般可以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債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帶责任保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の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巳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債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嘚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如果是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可以只起诉担保人,而无須把给别人借款担保借款人没还作为共同被告;但担保人可以向给别人借款担保借款人没还追偿

如果未约定保证方式,则推定为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在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债权人未要求擔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人的保证责任免除

依据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囚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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