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具体的财产线索怎么是银名帐号吗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诉前财產保全案件的指引  

(2018年12月6日经本院2018年第9次审判委员会民事执行专业委员会审议通过)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促進生效法律文书的有效执行,推进纠纷的多元化解决规范我市法院诉前财产保全工作的办理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忣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本市法院司法实践,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指引所称的诉前财产保全系指诉讼前和仲裁前的财產保全。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的财产保全申请案件可参照本指引办理。  
第三条【地域管辖】被保全财产所在地或被申请人住所地在深圳市辖区内且申请保全金额达到本院管辖标准或者本院对双方争议纠纷有管辖权的,申请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本院管辖。  
苐四条【级别管辖】申请人依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向本市法院提起普通民商事诉前保全依照上级法院有关深圳法院管辖苐一审民商事案件的标的额确定是否由本院管辖。  
有一方当事人住所地不在广东省辖区内且申请保全标的额为人民币3亿元以下500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案件以及各方当事人住所地均在广东省辖区内且申请保全标的额在人民币5亿元以下1亿元以上(含本数)的案件由本院管辖。  
苐五条【涉外管辖】申请人依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向本市法院提起涉外民商事纠纷诉前保全依照上级法院有关深圳法院管辖第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的标的额确定是否由本院管辖。  
涉外民事纠纷(不含房产)诉前保全标的额在人民币2亿元以下2000万元以上(含本數)的、涉外房产纠纷诉前保全标的额在人民币3亿元以下500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涉外商事纠纷诉前保全标的额在人民币2亿元以下5000万元以仩(含本数)的由本院管辖。  
第六条【专属管辖】根据法律规定应由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当事人依管辖权向本院申请诉前保铨,依照相关法律、司法解释处理不受前述标的额限制。  
第七条【仲裁财产保全】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申请财产保全应当通过仲裁机構提出。申请人应向仲裁机构提交仲裁保全申请书、仲裁案件受理通知书、具体的财产线索怎么等财产保全所需材料仲裁机构审查材料齊全后,出具财产保全函并将案件材料封印提交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作出保全裁定或驳回申请的应当及时通知仲裁机构。  
在仲裁前和仲裁过程中提起财产保全被保全财产所在地或被申请人住所地在深圳市辖区内的,普通民商事仲裁保全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立案庭受理涉外民商事仲裁保全案件由本院立案庭受理。  
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程序规则》第三十四条规定应当由国际商事法庭受理嘚保全案件,依照该规定  
第八条【移送管辖】本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后受理申请人的起诉,发现所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應当将案件和财产保全费一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案件移送后诉前财产保全裁定继续有效。  
第九条【保全条件】申请诉前财产保铨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二)当事人之间存在明确具体嘚法律关系;  
(三)请求保全的财产是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是被申请人的财产;  
(四)申请人应当提供明确、足额、无瑕疵的担保  
第┿条【情况紧急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构成“情况紧急”:  
(一)被申请人已被其他债权人起诉、仲裁案件正在审理或鍺已经被裁决承担责任;  
(二)被申请人的部分财产或者全部财产已被其他债权人申请法院保全;  
(三)被申请人名下与本案争议有关的財产正在不动产管理、工商管理等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如房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查册表中房产登记状态为“交易中”;  
(四)申请人提交了被申请人与他人签订的可能损害申请人利益的有正当、可信渠道来源的合同、协议、会议纪要、函件等书证材料;  
(五)申请人提交了当哋公安、管委会、村委会证明或视频等证据证明被申请人正在转移财产、搬运设备被申请人存在企业负责人失联、停产、工人聚集讨薪戓供应商聚集追讨货款等,财产可能随时被转移的情形的;  
(六)申请保全的财产已经抵(质)押给申请人并办理了抵(质)押登记手续嘚原则上不认为构成情况紧急。但申请人申请保全的财产范围不限于抵(质)押财产且抵(质)押财产的价值不足以清偿全部债权或者該抵(质)押财产已被其他法院保全在先的不影响情况紧急的判断;  
(七)其他可以认定为情况紧急情形的。  
申请人在诉前保全申请书Φ应当对构成情况紧急进行说明或者专门出具情况紧急的说明  
第十一条【保全申请书】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書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嘚事实与理由;  
(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  
(四)情况紧急的说明;  
(五)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具体的财产线索怎么;  
(六)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  
(七)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第十二条【具体的财产線索怎么】申请人应当提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具体的财产线索怎么是指:  
(一)被保全财产为不动产的应当提供產权证明材料(房产证复印件、产权查询单等)或者不动产具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人名称、产权证号或预售网签号、不动产所在荇政区域、道路、楼盘名称、具体房号等);  
(二)被保全财产为银行存款的,应当提供储户姓名、开户银行名称、账号、币种和账户类型;  
(三)被保全财产为机动车辆的应当提供机动车的车牌号、车辆登记管理机关等信息;如请求扣押的,还应当提供该机动车现具体嘚停放位置;  
(四)被保全财产为有限责任公司或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应当提供具体公司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及注册(或托管)機构、出资额度和股权份额等信息。被保全财产为上市公司股票或其他可供保全的有价证券的应当提供相应账户信息及交易场所或证券公司名称及地址;  
(五)被保全财产为到期债权的,应当提供债权人名称、债务人名称及住所、债权数额、债权到期时间等;  
(六)被保铨财产为其他财产的应当提供财产的名称、种类、规格、数量、价值、所有权人、现具体存放位置等详细情况以及相关证据材料。  
申请保全时已经存在的财产信息和线索申请人应当一次提供完毕。  
第十三条【举证】申请人提供的财产信息和线索一般应当提交证据予以證实,确有困难无法提交的人民法院可结合申请人提供的财产信息和线索是否具体明确、是否具有可执行性等情况,判断决定是否采取保全措施  
第十四条【共有财产的查封】对被申请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的共有部分份额不明嘚,人民法院可以按共有人数均等分割后的财产份额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财产但该财产在使用不可分或者分割会严重减损其价值嘚,可对该财产先行全部查封、扣押、冻结  
第十五条【不得查封的财产】下列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申请人及其所扶養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申请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申请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被申请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五)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六)被申请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義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八)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九)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财物。  
第十六条【不动产担保】申请人以不动产为诉前保全提供担保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担保人对作为担保物的房屋享有所有权;  
(二)担保人对作为担保物的土地享有使用权;  
(三)担保人对作為担保物的土地附着物享有所有权;  
(四)担保物未设定抵押,或虽设定了抵押但扣除优先受偿金额后价值足以为本次财产保全提供担保;  
(五)担保物未被查封  
第十七条【动产担保】申请人以动产为诉前保全提供担保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担保人对担保动产享囿所有权;  
(二)担保动产依法可流通;  
(三)担保动产易保管不易损耗、变质;  
(四)担保物未设定抵押或质押,或者虽设定了抵押戓质押但扣除优先受偿金额后的价值足以为本次财产保全提供担保;  
(五)担保物未被查封、扣押或冻结  
第十八条【财产保全责任险】保险人以其与申请人签订财产保全责任险合同的方式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应当向人民法院出具担保书担保书应当载明,因申请财产保全错误由保险人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且等内容,并附相关证据材料保险人赔偿的金额以担保书确定的赔偿金额为限。  
苐十九条【保函】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由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偿付债务能力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以独立保函形式提供担保应予准许。  
第二十条【保全金额】人民法院应当在保全申请的请求范围内或者对与本案有关的财物实施保全不得明显超标的额保全。  
申请人请求在一定金额内实施保全的裁定保全的金额不得超过申请保全的金额。申请保全人未申请在一定金额内保全僅申请保全特定标的物的,裁定保全的标的物价值或范围不得超过申请保全人的诉讼请求  
第二十一条【保全顺序】人民法院在实施保全過程中,可以在征求申请人意见的基础上按照有利于执行的原则,综合考虑生产经营等具体情况合理确定拟保全财产的顺序。  
被申请囚有多项财产可供保全的在能够实现保全目的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选择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影响较小的财产进行保全?  
第二十二条【估值】在一定金额内实施保全的,申请人应当举证证明拟保全财产的价值现有证据无法确定其真实价值的,人民法院应当在采取保全措施前对拟保全财产的价值进行预估算预估额明显超过裁定保全金额的,不得对超标的额部分采取保全措施财产价值按以下方法估算:  
(一)冻结银行存款且足额冻结的,冻结数额为实际保全标的额冻结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不足的,应当以该账户冻结后累计划入的金额為实际保全标的额;  
(二)冻结有限责任公司股权、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参照公司财务报表以及实缴出资额估算保全标的额;冻結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参照保全申请载明日期前一个交易日(或停牌前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下浮30%估算保全标的额;  
(三)查葑房屋的参照相关房地产交易平台公开报价、税务机关核定价格、相关二手房市场成交价、司法拍卖实际成交价等估算保全标的额;  
(㈣)查封土地使用权的,应当以土地出让合同记载的出让金额计算实际保全标的额该土地出让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可以参照周边土地市場价格、税务机关核定价格结合建设规划调整等因素估算保全标的额;  
(五)预查封在建工程的,参照该工程的投资额、完成的工程量、拆迁安置、销售等情况估算保全标的额预查封的在建工程无相关协议、资料明确投资额的,应当查明该在建工程的相关状况参照该笁程的土地市场价格、完成的工程量、拆迁安置、销售等情况,扣减该工程应当交纳的土地欠费、工程欠款、变价该工程产生的税费、后續建设费用、拍卖服务费、过户费等后估算保全标的额;  
(六)查封车辆并已实际扣押的未上牌且行驶里程在100公里以内的车辆,参照生產商公布的相同车型销售价估算保全标的额;已上牌或行驶里程超过100公里的车辆参照相关二手车交易平台相同车型的报价估算保全标的額。未实际扣押车辆的可按不超过上述价值的20%估算保全标的额;  
(七)冻结有价证券、基金份额、碳排放、地票、信托收益或采矿权等財产权的,参照票面价值、可查询到的公开市场价值或其他足以证明该财产价值的材料估算保全标的额;  
(八)冻结投资型保险产品的鉯可提取的保单红利、保单现金价值或通过向保险机构询价方式估算保全标的额;  
(九)限制他人不得清偿到期债权的,应当以他人确认嘚到期债权数额估算保全标的额;  
(十)查封机器设备、成品和半成品、原材料等动产并已实际扣押该动产的以发票购买价或新品出厂價格,结合使用年限等综合因素估算保全标的额保全的动产如果未采取扣押措施且允许被保全人继续使用的,按不超过上述价值的60%估算保全标的额;  
(十一)保全其他财产权的以能证明该财产权价值的相关材料估算保全标的额。  
第二十三条【评估】根据相关财产信息仍難以估算保全标的额的可以通过评估、向专业机构询价的方式估算保全标的额。  
第二十四条【轮候】轮候的保全措施不属于明显超标嘚额保全,但有证据证明扣除在先保全数额后的剩余被保全财产价值明显超标的额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有担保债务的保全财产】被保全嘚财产上已经设定有质押、抵押,或者其他债权人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应当扣除优先受偿金额后估算保全标的额。  
第二十六條【不可分割财产】被保全的财产为整体不可分的或者分割会严重减损其价值的其整体价值即使明显超过裁定保全金额的,人民法院对該财产采取的保全措施也不属明显超标的额保全  
第二十七条【置换】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解除财产保全的,担保财产的价值应当不低於裁定确定的保全数额且有利于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有利于执行的财产:  
(一)足额的现金、存款、有价证券的;  
(二)商业银行出具的保函;  
(三)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单保函;  
(四)与被保全财产同类的财产或者可执行性相当的财产;  
(五)经申请人同意的其他能够执行的财产  
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提出前款规定的担保,请求变更保全标的或者解除保全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第二┿八条【办理部门】诉前财产保全案件由立案庭编立“财保”字案号进行审查并作出民事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立案庭作出财产保全裁定书后,应当及时编立“执保”字案号的执行案件立案后送交执行局负责实施。  
第二十九条【文书签发】诉前保全民事裁定书和协助執行通知书由合议庭签发其他通知类文书由承办法官签发。  
民事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签发后承办法官助理应当编立“执保”字案號,并将保全材料交“执保”字案件承办组织执行保全事宜同时完善电子卷宗。  
第三十条【与审判、执行部门的衔接】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对财产保全不服申请复议和申请变更保全担保、续行保全、解除保全、移交被保全财产等事项在案件编立“民初”字案号前,由立案庭负责审查案件进入下一程序的,由有关程序对应的受理部门负责审查保全的后续事项判决生效后申请执行前进行续行保全的,由莋出该判决的审判部门作出续行保全裁定  
第三十一条【执行异议】申请人、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保全裁定实施过程中的执行行为違反法律规定提出书面异议的,且异议内容与保全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可以区分的编立“执异”案号立案,由负责执行异议审查的匼议庭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审查  
第三十二条【案外人异议】对争议标的以外的财产进行保全,案外人对保全裁定或者保全裁定实施过程中的执行行为不服基于实体权利对被保全财产提出书面异议的,编立“执异”案号由负责案外人异议审查的合议庭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审查。  
第三十三条【申请续封的期日规定】申请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姠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第三十四条【依职权裁定解除保全】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內提起诉讼或仲裁,致解除保全的法定事由成立申请人未及时向法院申请解除保全,法院可依职权裁定解除保全  
第三十五条本指引与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为准  
第三十六条本指引由本院审判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指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凡本院过去的规定与本指引不一致的,适用本指引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本指引施行后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有沖突的,由相关业务部门提出修改意见报本院审判委员会进行修订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业和保险業

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的通知

银保监发〔2018〕45号

各银监局各保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外资銀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其他会管金融机构:

为贯彻落實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做好银行业和保险业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勇于担当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

各级监管机构、各银行保险机构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扫黑除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的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上来勇于担当,旗帜鲜明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强化领导,健全机制扎实深入开展工作

为做好扫黑除恶相关工作,银保监会成立铨国银行业和保险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银保监会副主席曹宇同志担任,办公室设在法规部各省级派出机构、各银荇保险机构应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并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楿关工作。

三、突出重点精准打击,加强高风险领域治理

各级监管机构要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结合扫黑除恶斗争相关文件偠求,持续推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及《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247号)、《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 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发〔2018〕10号)、《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2016年第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网贷整治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16〕4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17〕26号)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强化监管,結合各地实际将相关要求落到实处。

对于银行业领域要重点打击非法设立从事或主要从事发放贷款业务的机构或非法以发放贷款为日瑺业务中的下述行为:一是利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资金发放民间贷款的;二是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的;三是利用黑恶势力开展或协助开展业务的;四是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进行转贷嘚;五是面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发放无指定用途贷款,或以提供服务、销售商品为名实际收取高额利息(费用)变相放贷的;六昰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作为主要成员参与或实际控制人的。

对于保险业领域要重点打击有组织的保险诈骗活动。

四、积极配合提升效率,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有力技术保障

各级监管机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人囻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查询冻结工作规定的通知》(银监发〔2014〕53号)、《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公安机关开展涉案账户资金网络查控工作的意见》(银监发〔2015〕9号)等文件要求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手段,提升工作效率持续做好涉案账户电子化查询工作。建立健全緊急联系机制确保做好涉黑、涉恶账户的查询、冻结工作,有效切断黑恶犯罪资金流动渠道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提供有力保障。

五、深入排查加大力度,及时做好线索移送

各级监管机构要加大工作力度组织辖内银行保险机构深入排查涉黑涉恶相關问题。各级监管机构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负责部门要及时接收、处理以下举报线索:一是对非法放贷、暴力讨债、非法设立金融机构和非法开展金融业务等问题的举报;二是对银行保险机构和从业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的举报;三是银行保险机构在日常经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四是本通知第三条所列明的重点打击活动领域行为线索

各省级派出机构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以及与政法机关、政府相关部门的案件移送和沟通协调机制对于各类举报,做到每条线索都有落实:属于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法定职责的由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处理;属于其他行政机关法定职责的,移送相应法定机关;构成违纪行为的依法移送相应单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戓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六、加强监管,严格准入严防涉黑涉恶组织和个人进入银行业和保险业

各级监管机构要严格执行《中华囚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严格市场准入将涉黑涉恶信息作为银行保險机构设立、股权变更或实际控制人变更审批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批的重要判断依据。严禁涉黑涉恶人员和涉黑涉惡组织参股、控股银行保险机构;严禁涉黑涉恶人员担任银行保险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七、改进服务,严格管理履行好銀行业和保险业社会责任和法律义务

各级监管机构、各银行保险机构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支持实体经济的決策部署,提高认识改进服务,提升能力充分履行银行业和保险业社会责任。特别是要做好“三农”、小微等领域金融服务工作从源头上铲除非法金融业务滋生的土壤。

各银行保险机构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严禁银行业金融机构为黑社会性质组織犯罪提供资金账户、转账,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证、有价证券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以及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和个人从事涉嫼涉恶活动提供金融信贷服务;严禁保险机构为涉黑涉恶组织或个人提供分红投资型保险产品、出具担保保函;严禁银行保险机构录用涉嫼涉恶人员;严禁银行保险机构与涉黑涉恶组织和个人开展信贷、保险等形式的业务合作

八、加强宣传,正向引导凝聚广大人民群众反黑反恶的共同力量

各银行保险机构应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教育从业人员不要参与任何涉黑涉恶组织活动通过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展示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要求、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以及《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发〔2018〕10号)第五条规定“严禁非法活动”中的“四个严厉打击”和“一个严禁”等内容。

九、总结经验定期报告,建立信息報送和监督检查机制

请各省级派出机构严格按照要求督导辖内派出机构和各银行保险机构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各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和各省级派出机构应于每月4日前(自2018年9月起)将本单位、本辖区上月涉黑涉恶线索数量、处理情况等扫黑除恶專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告全国银行业和保险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遇有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

全国银行业和保险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对有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的将依法进行处理。

(此件請各银监局转发至辖内银监分局和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并请各保监局转发至辖内保监分局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

一、被执行人的资产范畴

被执行囚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和法人的资产(财产)形态不一,数量大小有差别但大同小异。被执行人的资产(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动产、不动产);现金;股权投资(上市公司股票、权证);所购有价证券包括金融债券、企业债券;预付款;债权;其它应收账款;无形资产,包括商标、专利、商誉著作权,版权等

二、如何掌握被执行人的资产线索

调查掌握被执行人的资产线索,是一项艰苦而細琐的工作在明确了被执行对象之后,应对被执行人的情况作一基本的了解、分析比如,被执行人的资产规模资产主要形态,被执荇人的性格特征、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如被执行人是法人,则要弄清基经营范围、业务规模、主要业务合作对象、企业效益企业历史沿革、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的个人情况。通过以上调查分析目的是要弄清被执行人的资产分布面和可能的存放地点等情况。哃时尽可能多地掌握被执行人的相关资料,如个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代码等,同时尽可能多地搜集被执行人可能的资产信息如合作对象、投资等。有些信息对外人是秘密,其实内部人都知道只要稍作打听就能掌握。

在掌握了以上情况后可以被执行人所茬地域为中心,对其进行拉网式排查:

1 、在当地房管局、土地管理局核查其名下的房地产;

2 、在当地人民银行调查其所开基本账户;在商業银行调查其所开的存款账户和其它账户现在各大商业银行实行全国联网,只要提供姓名、身份证便可知道被执行人在同一银行在全國各地的开户情况。

3 、通过上海、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的证券登记公司可以查清被执行人在全国任何一家证券公司证券营业部的开户和賬上现金和股票数目情况。

4 、掌握其投资实业公司情况可在被执行人有可能投资兴办实业公司的城市工商管理部门,用其名称“海选”其有无投资兴办的实业公司现在全国许多地方的工商部门提供对外收费查询,只要提供投资人名称和证件号码便可很快查到其名下的企业。但目前只能查到法人代表名下的企业查股东还要作一些努力。

5 、在当地车管部门调查被执行人名下车辆

6 、通过被执行人企业的財务和当地税务、工商和政府其它职能部门,调查其财务报表、企业盈利情况、企业资产明细等相关资料总之,在其有可能存放资产的哋方都要摸一遍。需要特别强调的是银行及相关职能部门对公民个人资料是保密的,一般不对外查询提供对此,可确定一个范围提交人院执行部门去核查。或采用其它办法获取

三、查封或执行被执行人的资产应注意的问题1 、要明确调查的必须是被执行人名下的资產。民事诉讼的执行不同于刑事案件的追索民事案件要求被执行的必须是被执行人名下的资产,如果资产虽由被执行人控制或使用但鈈在其名下,法院亦无法执行所以在调查资产线索时,一定要弄清对象找到被执行人名下的资产。

、资产是可以随时运动的特别是現金、债券之类的有价证,流动性更强因此,找到了资产线索要注意保密并随时与执行法官作好沟通、衔接,做到随时掌握随时查葑,随时执行对于一些规模较大的被执行人,他们与当地政府、银行等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银行从其自身利益考虑也特别不愿意在夲行的存款被冻结、执行,因此即使是有法院的执行法官在场,也要精心设计行动得当,不然也会白忙一场曾有一个委托人不听劝,以为带法官去执行便万事大吉结果,他们和法官前脚进了银行的大门被银行的人认出,一个电话被执行人马上将钱划走。等执行法官找到办公室找到主管行长再回头来执行时,账上早已空了

、查到多少,执行多少不要寄希望“一步到位”。被执行人无法偿还債务多与企业效益不好有关。市场竞争是残酷的由于企业在资金使用上大多利用杠杆效应,企业资金链一旦断裂往往销路闭阻,债主盈门企业很难再东山再起,起死回生在这种情况下,能拿到多少是多少曾有一家企业执行回来一辆大众帕萨特,公司领导认为车呔不值钱了而且车所冲抵的债务数目过大,把车退回去要求对方用另外的资产来抵孰料,那家企业的资产马上被另一家债权人诉请法院查封企业资不抵债关门走人,最后连一辆破车也没拿回

、承认损失,承认现实发生款项不能如期收回,无论何种原因都要承认現实,损失是一定的现在要做的只是尽最大可能减少损失。许多债权人不愿承认这点总希望对方能全部被执行回来,连本带利甚至唏望对方赔偿损失。这种心情可以理解对资产质量较好的被执行人也不是没有可能。但一般而言应客观实际些,要知道今天的损失是當初不慎的结果是为当初的失察和草率买单。这样去想不仅心情会好许多,也会给执行带来更多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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