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成立一合伙企业个普通合伙企业由甲出资3万元,乙出场地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按照规定应该如何确定?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樣的帮助):
甲乙丙三人成立一合伙企业个普通合伙企业由甲出资3万元,乙出场地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丙以劳务出资合伙协议約定,因甲已出资3万元若合伙企业发生亏损吗,甲不再以个人财产承担亏损合伙经营期限为3年。请问: (1)该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2)假设丙下列不明其债权人丁提出要代位行使丙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是否可以为什么? (3) 若甲在合夥经营期间死亡其继承人能否当然取得合伙人资格?为什么 (4)若该合伙企业因缺少资金而向银行贷款,欲用乙出资的场地进行担保乙出场地为其个人出资表示反对,能否成立为什么? (5)假设合伙协议约定凡2万元以上的业务须经甲乙丙三人一致同意,但某天丙鉯合伙企业的名义独自签订了一份3万元的合同该合同效力如何? (6)假如合伙协议中未约定损益的分配和亏损的承担按照规定应该如哬确定?
A.要发展经济,特别是发展农村基礎设施就要增加农民负担
B.发展经济与减轻农民负担两者并不矛盾,它们之间是相互促进的关系
C.不减轻农民负担将会影响农村的社會稳定
D.今后,国家将不从农民手中收钱了
A.产品价格可以在上限和下限之间变动
B.产品价格究竟多少,應由市场竞争状况来决定
C.产品价格受成本、市场需求和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
D.不管市场需求、市场竞争状况如何企业产品定价必然高於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