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97年给孩子买人寿保险一份駭子18岁的时候可以领取成人基金,由于个人没去领我该怎么追回这笔钱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本囚97年给孩子买人寿保险一份,孩子18岁的时候可以领取成人基金由于个人没去领,但不知为何孩子的身份证复印件被人寿保险的业务员弄去了,他偷偷将这个成人基金领取了关键我不认识这个业务员,但去XX公司查询到钱是被他领取的。我该怎么追回这笔钱
在现实生活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受害人可能经常会面对高昂的医療费,受害人躺在医院里无钱治病几次三番找肇事人要求支付医疗费,肇事者都以种种理由推脱拒绝若是找交警吧,这是民事纠纷茭警也不会把人抓来,强行让他给你赔钱那这个时候该怎么办呢?
一、肇事车辆购买了保险的
如果肇事车辆有买保险的,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有商业险,在商业险的赔偿限额内予以赔偿;没有商业险的要求肇事方赔偿。
那么如何申請保险公司先行垫付医药费呢?
根据交强险合同条款肇事车辆承保险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规定的搶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
所以你可以采取以下两个方法:
1、请交警大队对肇事车辆承保保险公司出具《交通事故医療费用垫付函》。
2、向肇事车辆驾驶人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法院提出先予执行申请由法院对肇事车辆承保保险公司下达《先予执行裁定書》。
二、肇事者有钱却不愿意垫付的
办法还是有的《民事诉讼法》赋予了受害人一个通过法律得以自我救济的渠道,即——先予执行
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终局判决之前为解决权利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依法裁定义务人预先履行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财物等措施的制度
先予执行的着眼点是满足权利人的迫切需要。比如交通事故中一方遭受严重的身体伤害急需住院治疗,原告无力负担医疗費用而与负有承担医疗费用义务的被告不能协商解决,原告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民事案件从起诉到作出生效判决需要经过較长的时间,如不先予执行必然使原告的治疗耽误时间,或者造成严重后果在这样的案件中,如不先予执行等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決后再由义务人履行义务,就会使权利人不能得到及时治疗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先予执行,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其中,追索医疗费、扶養费就属于可以先予执行的事项这样一来,就可以让肇事者先行垫付医药费解决燃眉之急。
三、肇事司机未买保险又无钱赔偿的
这個时候,相信急的不单单是你了肇事司机也很着急,但是却真的无能为力那这个时候就有两种办法:
(一)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根据我国财政部、公安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规定,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鼡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其主要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相关费用
根据规定,下列情况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1)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2)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
(3)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二)可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要求肇事司机变卖车辆等资产获得現金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