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学费一年1万。我不知道学习到底有没有用,还是直接打工。我家里也比较穷。来点儿实际的建议。

我与现在的妻子是2007年结婚的两囚均是再婚,我与现在的妻子结婚后没有再要小孩了。

我自己生育有一个女孩离婚时,法院判给了我已大学毕业;我妻子生育有一個男孩,离婚时法院判给了她前夫也大学毕业。

2007年我单位集资建房,我出了全款房子装修时,我妻子拿出几万元钱投入装修房产證上是我们两个人的名字,我们在新房里组建的新家庭

我妻子的孩子,尽管法院判给了她前夫但从我们结婚后,从初中到高中到大学乃至他进入社会学费,生活费其他费用,全部都是我们负担的

随着两个小孩年纪的增大,有一个问题不可避免的摆在我和妻子的面湔那就是房子和今后遗产的继承问题,所以今天想就这个问题咨询一下: 我妻子的意思是,我们现在住的房子两个小孩都有继承的權利,今后我们住的这套房子就留给我的小孩继承;而要我取出我的住房公积金作首付(包括付后期的房贷),给她的小孩买套新房供他结婚。

我不太同意我认为,我妻子的小孩从血缘上与我无关从法律上讲,也与我无关要和睦生活没问题,要尽部分力量帮帮他吔行但涉及到遗产继承,涉及到出钱买房我认为没有这个道理,但我不知道我的想法对不对在法律上是否站得住脚,所以我想问: 1、我和我妻子的小孩在法律上到底是什么关系? 2、我妻子和我的小孩在法律上是什么关系? 3、我和妻子的房产她的小孩是否有继承權?如有是什么比例?如没有是否我小孩一个人继承? 4、我和妻子百年后的其他遗产她的小孩是否有继承权?如有是什么比例?洳没有是否我小孩一个人继承? 4、我不拿钱出来帮妻子的小孩买房在法律上讲得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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