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证股堂里面的T+0和T+1指的是什么股适合做T

1、虚构交易平台使用模拟的交噫软件。诈骗团伙往往虚构一个高大上的公司传送给投资者的是一个模拟交易的软件,软件由他们控制软件里大宗商品的行情、价格赱势都是他们自行设置,然后和投资者方向炒作你买涨,他就买跌让你亏钱。

2、冻结客户账户延时交易。在投资者盈利的时候冻結投资者账户,使其买入之后不能正常卖出然后其其他操盘手将价格方向拉大,让投资者实际盈利变亏损

3、在客户盈利时,强行平仓美名其曰避免你亏损。因为交易软件他们有后台控制发现投资者盈利时,强制平仓因为投资者通常都是网络开.户,一无合同二不知公司名称地址,往往被强制平仓后无能为力,求告无门

4、在交易平台中设置虚拟账户,然后对该账户虚拟注资进而通过虚拟资金控制交易行情,致使受害人亏损

5、放大交易杠杆,设置资金放大比例数十或数百倍于受害人的“主力账户”进而通过放大后的资金优勢操作、控制市场行情,使受害人亏损;

6、进行“滑点”操作按照商品的正规交易盘买卖,但在客户的成交金额上进行少量的增、减使客户少盈利或多亏损,从中牟利

7、代客频繁交易赚取高额手续费、收取客户仓储费、加工费、盈利分成等让投资者损失。

我国网络上各类外汇交易平台一未取得我国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二未在我国设立相关机构提供业务服务三未依法向电信部门备案,均属于非法展業行为

早些年,管理层为了活跃股票交易,曾经允许电脑交易系统即时为成交的委托交割。即当买入股票时,一经成交就立即将投资者记录为茬册股东;当卖出股票时,一经成交即将现款"划帐"到投资者的保证金帐户上因此,刚买入的股票可以随时卖出,刚卖出收回的资金又可直接用在購买其他股票上,而且不分沪、深市,自由使用(但不可以当日提取现金离开证券部)。这就是纯粹的T+0后来发现这种即时交割制度令股市过分投機,考虑再三之后,管理层认为"T+1"制度比较合理。

T+1制度下,仍然保留了"T+0"时卖出股票的资金可以即时在保证金帐户中体现并可用于购买其他证券但買入的股票,不论深、沪交易所,都要等到下午收市后半小时至一小时之后,才将所的交易进行交割和过户。也就是说,对于交易系统而言,一个投資者用其证券帐户(股东代码)买入成交的股票要到下午收市后才被记录到其证券帐户上,因而当日收市前,没有可能将刚买入的股票抛出(因为交噫所的电脑系统并没有记录到投资者的证券帐户有相应的股份,就会自动撤回投资者的即日抛出委托)只有到T+1日后,即次日开市之后才能动用證券帐户记录在案的股票进行卖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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