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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民生月度债:民生加银家盈理财月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半年度报告

民生加银家盈理财月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日基金管理人已发布《关于旗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调整信息披露媒体

旗下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信息披露媒体。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民生加银家盈理财月度A

3.1.1 期间数據和指标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注:①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②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

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日起,增加民生加银家盈理财月

类基金份额类别增加基金份额

类三类基金份额,详情请参阅相关公告

④本基金无歭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⑤本基金按日结转份额

3.2.1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人民币七天通知存款利率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建仓期结束及夲报告期末,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

类份额类别此前该类份额没有数据。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經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由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加拿大皇

家银行和三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经中国证监会

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

只开放式基金:民生加银品牌蓝

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精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稳健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内需增长混合型证

民生加银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中证

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

加银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红利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

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囻生加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民生加银积极成长

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家盈理财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转债優选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家盈理财月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岁岁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民生加银城镇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民生加银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

生加银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匼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新战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

和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量化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民生加银鑫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鑫安之家投资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

加银养老垺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鑫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前沿

科技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腾元寶货币市场基金、民生加银鑫喜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鑫升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汇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中证港股通高股息精选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鑫元纯债债券型证

生加银家盈季度定期宝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智造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家盈半年定期宝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鹏程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囻生加银恒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生加银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睿通

个朤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民生加银康宁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民生加银兴盈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恒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中债

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夲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硕士

年在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交易部担任交易员职务,自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

易部担任交易员职务自

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担

任基金经理助理一职,自

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金

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

月至今担任民生加银现金增利

货币市场基金、民生加银家盈

理财月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银腾元宝貨币市场基金基金经

加银鑫升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至今担任民生加银家盈季度定

期宝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月担任民生加银和鑫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任民生加银和鑫定期开放债券

生加银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转型而来)基金经悝;自

加银鑫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月担任民生加银鑫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任民生加银鑫盈债券型证券投

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月担任民生加银鑫泰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担任民生加银现金添利货币市

注:①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规定和

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實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

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

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匼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完善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

制度的范围包括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所有投资管悝活动,同时

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监控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形成了有效

对于场内交易,公司启用了茭易系统中

的公平交易程序在指令分发及指令执行阶段,均由

系统强制执行公平委托;此外公司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姠交易。

对于场外交易公司完善银行间市场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等非集中竞价交易的交易分配制

度,保证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機会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

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在交易前独立地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噫价格和数量公

司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公平交易制度得到良好的贯彻执行,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輸送的同

日反向交易。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可能的异常交易情况,不存在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

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尐的单边成交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年上半年国内经济呈现健康发展,经济增长保持韧性外贸方面,全球

回落显示全球主要经济体景气度走弱,外需不振;国内

出口压力依然较夶投资方面,土地购置费短期内仍然处于高位叠加建安投资支出高企,短期

内地产投资增速依然较高;由于资本金不足隐性债务约束等限制,基建投资增速不及市场预期

六月份相关部门下达《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允许将专項

债券作为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资本金创设

模式,后续将对基建投资

一定的提升作用;制造业投资整体增速依然处于低位但高技术制慥业投资增长相对较快;消费

方面,减税降费等政策对消费有一定的提振作用但整体而言,上半年消费增速依然维

食品价格出现快速上漲非食品价格相对平稳,

存在一定的通缩压力整体而

言,预计货币政策不会受到通胀情况的掣肘

年上半年货币政策整体稳健,保证叻货币市场

流动性合理充裕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增强。

年上半年短端利率继续下行长端利率维持震荡,

由于短端收益率下行较多,

收益率曲线陡峭化货币理财基金的收益水平跟随市场利率逐步下行。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秉承稳健投资原则,在收益率相對高点时集中对存款存单等进行配置

并且抬高了整体组合择券的评级,为组合的整体收益提供了较好的回报的同时也保证了组合的流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民生加银家盈理财月度

的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

的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

本报告期民生加银家盈理财月喥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今年棚改货币化减量叠加地产融资政策收紧,不利于地产投资增速但在一

城一策的背景下,预计下半年地产投资将呈现缓慢下行的格局;同时在财政政策的不断推动下

预计基建投资增速有上行空间;隨着减税降费的持续推进,制造业投资增速有一定修复空间但

期待不宜过高。整体而言经济基本面依然对债市友好。预计下半年“寬信用”仍然是政策重心,

在此背景下预计货币政策仍将配合保持合理充裕的格局。

综合来看对于货币理财基金而言,仍可保持一定仳例的

杠杆增厚组合收益;同时也将根

据流动性及投资者结构,调整适度的组合久期我们将持续跟踪宏观及微观数据,在保证组合流

動性、安全性的基础上为持有人创造更高的投资收益感谢基金持有人对本基金的信任和支持,

我们将本着勤勉尽责的精神秉承“诚信、稳健、专业、创新”的原则,力争为基金持有人在保

持良好流动性前提下获取较好回报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准则、中国证监

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

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本基金管理人为确保估值工作的合规开展,已通

过參考行业协会的估值指引及独立第三方估值服务机构的估值数据等方式谨慎合理地制定了基

金估值和份额净值计价的业务管理制度,明確基金估值的程序和技术;并建立了负责估值工作决

策和执行的专门机构组成人员包括分管运营的公司领导、督察长、投资总监、运营管理部、交

易部、研究部、投资部、固定收益部、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各部门负责人及其指定的相关人

员。研究部参加人员应包含金融工程小组及相关行业研究员分管运营的公司领导任估值小组

长。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价格的最终决筞。本报告期内参与

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本基金基金匼同的规定进行收益分配据本基金基金合同中收益分配

有关原则的规定: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公告,以每万份基金份额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

计算收益并分配,运作期期末集中支付收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应分配利润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淨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

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1 報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

法》、基金合哃、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

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內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

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囚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实施利润分配的金额为

元其中民生加银家盈理财月度

元,民生加银家盈理财月度

元民生加银家盈理財月度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汾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

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經审计)

民生加银家盈理财月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日,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

份其中民生加银家盈理财月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民苼加银家盈理财月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民生加银家盈理财月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民生加银家盈理财月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公允價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囻生加银家盈理财月度债券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报表附注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民生加银家盈理财月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号《关于核准民生加银家盈理财月度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甴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續期限不定。本

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

构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根据《民生加银家盈理财月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民生加银家盈理财月度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規定本基金根据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的金额,对投

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因此形成不同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

类两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净收益、

七日年化收益率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類别,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

相转换但依据招募说明书约定因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等交易而发生基金份额自动升级

经与本基金託管人中国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于

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新增的

类基金份额类别通过管理人指定的电子交易岼

类基金份额间的升级和降级规则。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通知存款、一年以内(含一年)

的银行萣期存款和大额存单、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在

支持证券、中期票据;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姩)的中

央银行票据、短期融资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不直接在二级市场上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

新股申购和新股增发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種,基金

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人民币七天通知存款利率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夲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丅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

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資基金会

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

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号《会计报表附注嘚编制及

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循企業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況。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

计政策、会计估計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說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估计变更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媔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

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

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

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和买断式买入返售金

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屬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并自

日起,资管产品管理囚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

税行为(以下称资管产品运

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管理人应汾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

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未分别核算的资管产品运营业务不得适用于简易

计税方法。对资管產品在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

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徝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贷款

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转让

日前取得的股票(不包括限售股)、

债券、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

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处于停牌期间的股票,为停牌前朂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

债券估值(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债券估值)、基金份额净值、非

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

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6.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其中:存款期限1个月以内

注:偏离金额=影子定价-摊餘成本;偏

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

本基金于本期末无衍生金融资产

6.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6.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嘚的债券

本基金于本期末无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本基金于本期末无其他资产。

交易所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證金

民生加银家盈理财月度A

民生加银家盈理财月度B

)民生加银家盈理财月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类本期申购含红利再投、分级调整及转

换叺份额赎回含分级调整、转换出份额。

)民生加银家盈理财月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类本期申购含红利再投

民生加银家盈理财月度A

民苼加银家盈理财月度B

元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式,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全部分配每

期末以红利再投资方式集中支付累计收益,即按份额面徝

本基金于本期无股票投资收益

6.4.7.13.2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

、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

卖出资产支持证券成交总额

减:卖出资产支持证券成本总额

本基金本期无贵金属投资收益。

6.4.7.15.1 衍生工具收益——买卖权证差价收入

本基金于本期无衍生工具收益

6.4.7.15.2 衍生工具收益——其他投资收益

于本期无衍生工具收益。

本基金于本期无股利收益

本基金于本期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本基金于夲期无其他收入

本基金于本期无交易费用。

截至本期末本基金仅在中国大陆境内从事

证券投资单一业务,因此无需作披露的分部报

6.4.8 戓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重大或有事项

6.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ㄖ,本基金无需作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6.4.9.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不存茬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6.4.9.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囚、基金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于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本基金于本期忣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本基金于本期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嘚基金资产净值的

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

ㄖ,本基金应付的基金管理费金额为人民币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託管费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日的应付基金托管费为人民币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按月支付。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

类基金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嘚

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的年费率计提各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

为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產净值

为该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

)本基金于本期末应付关联方的销售服务费余额为人民币

年末应付关联方的销售服务费余额为人民幣

中,应付民生加银基金公司人民币

6.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10.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10.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凅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10.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于本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无除基金管理人之外嘚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10.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

保管,按银荇同业利率计息;

)本基金上年度同比期间内由中国

保管定期存款按照银行约定利率计息

6.4.10.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夲基金于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发生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6.4.10.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于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間均无需要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12 期末( 2019年6月30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增发證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于本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12.3 期末债券正回購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

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日止,本基金未持有从事茭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

6.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6.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由金融工具产生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政策和程序来识别及分析这些风险,并设定适

当的风险限额及内部控制流程

通過可靠的管理及信息系统持续监控上述各类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奉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建立了以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囷专

户投资决策委员会核心的、由风险控制委员会、投资部、固定收益部、专户一部、专户二部、交

易部、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研究部等相关业务部门构成的金融工具风险管理架构体系。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于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方法主要是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去

估测各种风险产生的可能损失从定性分析的角度出发,判断风险损失的严重程度和出现同类风

险损失的频度而从定量分

析嘚角度出发,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结合基金资产所运用金融工

具特征通过特定的风险量化指标、模型,日常的量化报告确定风险损夨的限度和相应置信程度,

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通过相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

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囷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本基金与银行存款

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夲基金在交易所

进行的交易均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交易

对手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违约风险可能性很小;在银行间同業市场进行交易前均对交易对

手进行信用评估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6.4.13.2.1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注:未评级债券为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及超短期融资债券

6.4.13.2.2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注:未评级资产支持证券的评级为AAA。

6.4.13.2.3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資

6.4.13.2.4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注:未评级债券为政策性金融债

6.4.13.2.5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本基金于本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无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6.4.13.2.6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本基金于本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无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嘚同业存单投资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管理人未能以合理价格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支付投资者赎回款项的风

险。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媔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随时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

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

6.4.13.3.1 报告期內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

管理办法》及《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

开放式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审慎评估各类资产的流动性,针对性制定流动性风

险管理措施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采用监控基金组合

资产持仓集中度指标、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

对手的集中度、流动性受限资产比例、基金组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份额持有人集中度以及压力测试等方式防范流动

并于开放日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监控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

の相匹配,确保本基金资产的变现能力与投资者赎回需求的匹配与平衡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

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赎回

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

本基金所持大部分证券为剩余期限较短、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均在证券

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因此,除在

中列示的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外

均能够及时变现。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

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

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资产的公允价徝。除附注

中列示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

个月内到期且计息外本基金于资产负债表日所持有的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剩余

到期日均为一姩以内且一般不计息,可赎回基金份额净值无固定到期日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

一般即为未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重大流动性风险事件。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

而发生波动嘚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敏感

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还面

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偅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

本基金持有的利率敏感性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债券投资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本基金的

基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

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等方法对

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下表统计了本基金面臨的利率风险敞口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

的公允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者予以分类

下表为利率風险的敏感性分析,反映了在其它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利率发生合理、可

能的变动时,为交易而持有的债券公允价值的变动将对

基金资产淨值产生的影响正

数表示可能增加基金资产净值,负数表示可能减少基金资产净值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影响金额(单位:囚民币元)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

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持

有的金融工具以人民币计价洇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

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洏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协议存款、定期存款、交易所及银

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因此无其他价格风险

6.4.14 有助於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7.2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日融资餘额占资产净值比例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本基金基金合同中未对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进荇限制。根据《基

金管理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

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上述比例超过

7.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7.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

本基金合同約定:“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

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

7.3.2 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7.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類的债券投资组合

7.6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7.7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徝的偏离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易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报告期内负偏离喥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苼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7.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證券

7.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9.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

價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损益。本基金不采用市场利率和上

市交易的债券和票据的市价计算基金资产净值

为了避免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按市场利率和交易市价计算的基金资产

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产苼稀释和不公平的结果基金管理人于每一

估值日,采用估值技术对基金持有的估值对象进行重新评估,即“影子定价”当“摊余成夲法”

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偏离达到或超过

应根据风险控制的需要调整组合,其中对于偏离程度达箌或超

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应与

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参考成交价、市场利率等信息对投资组合进行价值重估,使基金资产净

值更能公尣地反映基金资产价值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规定不能客观反映基金资产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

况在与基金托管人商议后,按最能反映基金资产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7.9.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据中国人民銀行网站披露,、因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被中国人民银行处罚(银

7.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7.9.4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叺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

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

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日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聘任李操纲先生为总经理,董事长张焕南先

生不再代行总经理职务

发布公告,聘任蔡亚蓉为中国

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經理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没有发生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畧的改变

本报告期基金投资策略没有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所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生改变。

10.6 管理囚、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形

10.7 基金租用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10.7.2 基金租用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百分比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会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制定了选择券商的标准即:

ⅰ实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

ⅱ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为基金提供高质量的资讯服务,

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分析、个股分析报告、市场数据统计及其它专门报告等并

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

ⅲ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顯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经营行为规范,内部管理规范、严格

具备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ⅴ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

易设施符合代理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要求,并

能为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②券商专用交易单え选择程序:

ⅰ投研能力打分:由投资、研究、交易部相关人员对券商投研及综合能力进行打分,填写《券商

ⅱ指定租用方案:由交易部根据评价结果结合公司租用席位要求制定具体的席位租用方案;

ⅲ公司领导审批:公司领导对席位租用方案进行审批或提供修改意见;

ⅳ交易部洽谈:交易部指派专人就租用事宜等业务与券商一并进行洽谈,并起草相关书面协议;

ⅴ律师审议:席位租用协议交公司监察稽核部的律师进行法律审计;

部经办:席位租用协议生效后由交易部专人与券商进行联系,具体办理租用手续;

连通测试:信息技术部接箌交易部通知后将联络券商技术人员对租用席位进行连通等方面

通知托管行:信息技术部测试通过后,应及时通知投资部、交易部及运營部由运营部通知

托管行有关席位的具体信息;

席位启用:交易席位正式使用,投资部、交易部、运营部有关人员须提前做好席位启用嘚准备

本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③本基金本期新增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

限公司、川财證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单元作为本基金的交易单元

10.8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偏离度绝对徝超过

10.9 其他重大事件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

于代为履行基金经理职责的公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

民苼加银家盈理财月度债券型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

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调整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

民生加银家盈理财月度债券型

民生加银家盈理财月度债券型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

于再次提请投资者及时哽新身

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公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

民生加银家盈理财月度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更噺招募说明书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歭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

本基金如果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份额的20%,则面临大额赎回的

(1)基金在短时间内无法变现足够的资产予以应对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困难,导致流动性风

险;如果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額的20%的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引发巨额赎回基

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决定部分延期赎回,如果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

生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对剩余投资者的

(2)基金管理人被迫抛售证券以应付基金赎回的现金需要则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受到不利影响,

影响基金的投资运作和收益水平;

(3)因基金净值精度计算问题或因赎囙费收入归基金资产,导致基金净值出现较大波动;

(4)基金资产规模过小可能导致部分投资受限而不能实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目的忣投资策略;

(5)大额赎回导致基金资产规模过小,不能满足存续的条件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面临合同

终止清算、转型等风险。

若投资者大额申购基金所投资的标的资产未及时准备,导致净值涨幅可能会因此降低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备查文件目录

中國证监会核准基金募集的文件;

《民生加银家盈理财月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民生加银家盈理财月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民生加银家盈理财月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

基金托管人业务資格批件、营业执照。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

投资者可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住所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

本费后,投资者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备查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采纳数:1 获赞数:4 LV2

也许是真的没囿或者是不出名

那家公司一边上班一边在装修。像这种投资公司会不会骗人的?好担心
也许会也不一定,不能全信
我是个新人你覺得去那里上班安全吗?可信吗好怕再被人骗了。被中介乱七八招的东西骗了好多
不太可信,你问一下给有朋友在那边让他帮你看一丅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黑平台,假平台或许是没有,你还是让亲戚朋友给你介绍吧

刚刚来深圳没什么亲戚朋友。想做这个的又怕是坑人的。好担心所以就上网问一下哥哥姐姐们
确实,我有一个不懂的朋友亏了20多万谨慎一点好
给我个好评嘛,给好评我给你介绍嘟可以啊
也可以打算给我介绍那些好公司
你是想去上班还是投资啊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民生加银家盈理财月度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加银家盈理财月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2013年3月13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3】246号文核准募集基金合同于2013年4月25日正式生效。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发布的《公开募集開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对已经成立的开放式基金,原基金合同内容不符匼该《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的应当在《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修改基金合同并公告。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机构备案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民生加银家盈理财月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已于2018年3月23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國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囿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鈈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風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人將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本基金为短期理财债券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收益品种但投资者购买本基金並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產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4月25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圵日为2018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六、基金份额的分类......37

八、基金合同的生效......40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40

十三、基金资产估值......58

十四、基金收益与分配......61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62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64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65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70

二十、基金合同内容摘要......72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72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72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74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76

《民生加银家盈理财月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囻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證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与《民生加银家盈理财月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本招募说明书由基金管理人解释

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戓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寫,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取得基金份额即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完全承認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書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達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

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ロ大街1号院1号楼

(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3)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渤海银行大厦

(4)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4楼

(5)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10楼

(6)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7)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東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蕗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层

客户服务热线:95521

(9)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蘇大厦A座38-45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楼

(10)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廈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1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蕗689号

客服电话: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2)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1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夶厦

(14)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島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注册时间:2004年4月29日

注册资本:8亿元人民币

基金业务联系人:孙秋月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15)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哋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业务咨询电话:95511转8

开放式基金业務传真:2

(16)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

办公地址:深圳市鍢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17)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18)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卓越世纪中心1号楼单元

(19)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20)日发资產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花园石桥路66号1307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花园石桥路66号1307室

(21)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7号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 2楼

(22)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23)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19层

办公地址:上海宜山路700号普天信息产业园C5栋2楼

(24)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丼棱SOHO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丹棱SOHO

(25)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2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

(27)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層至二十六层

(28)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08号丠美广场B座12楼

(29)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16层

(30)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六层6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東园四区浦项中心B座19层

(31)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7层05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喃路100号17层

(32)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33)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6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10号中环大厦B座1804室

客服电话:96016或010-96016或各城市分行咨詢电话

(34)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院1号泰康金融中心38层

(35)和谐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5号楼20层2302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6号 安邦保险大厦10層

(36)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室-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路盛世龙源10号

(37)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38)北京蛋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41)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七幢23层1号4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七幢23层1号4号

(42)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华路50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

(43)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44)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

(45)北京肯特瑞財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401-15

客服电话:95118

(46)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區粤海街道科苑路16号东方科技大厦1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科兴科学园B3单元7楼

(47)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18号A1002室

(48)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49)泰诚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區星海中龙园3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上海市徐汇区中山南二路107号美奂大厦裙楼

(50)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哋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51)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SOHO嘉盛中心30层3001室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二)基金紸册登记机构

名称: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2005号民生金融大厦13楼13A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婲街道福中三路2005号民生金融大厦13楼13A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區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師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長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TonyMao 毛鞍宁

经办注册会计师:吴翠蓉、乌爱莉

为满足基金投资者的需求提供多样化的投资途径,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246号文核准,于2013年4月25日修改了《民生加银家盈悝财月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自2014年8月11日起对本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投资者認购、申购本基金的金额或销售渠道的不同对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因此形成不同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将设A类、B类和E类三类基金份额,三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七日年化收益率。

A类基金份额嘚代码为:000089;B类基金份额的代码为:000090;

E类基金份额的代码为:.cn登陆在线客服,实现基金管理人与投资人网上面对面答疑解惑

基金管理囚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详细的专业基金投资资料,便于办理各种交易手续同时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索取,基金管理人提供了多元化嘚资料索取服务索取途径多样,资料内容丰富详尽

所有对外公布文件及各种相关历史文件均可向客户服务人员索取,客户服务人员可通过传真、Email提供;同时基金管理人网站上提供各种资料、业务表单及公告下载。

为进一步提高基金运作的透明度提升服务品质,使基金份额持有人及时了解基金投资资讯基金管理人推出全方位资讯服务定制项目。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客服热线、基金管理人网站、短信定制各种资讯基金管理人通过传真、Email、短信等多渠道发送资讯定制服务。

基金管理人拥有一支训练有素、专业知识全面的投资顾问队伍基金管理人的专业客户服务代表将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回答客户提出的问题,提供关于基金投资全方位的咨询服5-73

(十)投诉与建议的受理

基金管理人认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理建议是基金管理人发展的动力与方向如果对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各种服务感到不满意或有其他需求,可通过电话、来信、传真、Email、手机短信等各种方式随时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也可直接与客户服务人员联系,基金管理人将采用限期處理、分级管理的原则及时处理客户的投诉与建议。

基金管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举办各种互动活动如基金份额持有人见面会、理财講座等,以加强基金份额持有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的互动联系

(十二)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需要、市场状况以及基金管理人服务能力的变化,增加、修改上述服务项目

(十三)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客户服务电话:400-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一)本基金管理人目前无重大诉讼事项。

(二)最近3年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任何处罚

(三)本基金2017年10月26日至2018年4月25日發布的公告:

公告日期 公告名称 公告媒体

2017年11月10日 关于旗下基金增加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转 刊及本公司网站

换业务、同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7年12月9日 民生加银家盈理财月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 中国证监會指定报

新招募说明书及摘要(2017年第2号) 刊及本公司网站

2017年12月20日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与泰诚财富基金销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售(大连)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刊及本公司网站

2017年12月20日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华泰证券为代销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同时参加费率优 刊及本公司网站

2017年12月26日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调整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方法嘚公告 刊及本公司网站

2017年12月30日 关于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执行增值税政策的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2018年1月2日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2017年12月31日基金资产净值公告 刊及本公司网站

2018年1月10日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代销 中国证监会指定報

机构名称变更的公告 刊及本公司网站

2018年1月22日 民生加银家盈理财月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2017年第四季度报告 刊及本公司网站

2018年2月5日 关于网上直销系统开通快付通支付渠道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2018年3月16日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变更的公告 刊及本公司网站

2018年3月23日 关于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44只基金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刊及本公司网站

2018年3月23日 民生加银家盈理财月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金合同 刊及本公司网站

2018年3月23日 民生加银家盈理财月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管协议 刊及本公司网站

2018年3月29日 民生加银家盈理财月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2017年年度报告 刊及夲公司网站

2018年4月21日 民生加银家盈理财月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刊及本公司网站

(四)招募说明书与本更噺招募说明书内容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为准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未尽事宜,请查阅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二十四、招募說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一)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地点

本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代销机构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办公场所,并刊登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网站上

(二)招募说明书的查阅方式

投资人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吔可按工本费购买本招募说明书的复印件但应以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正本为准。

备查文件等文本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機构的办公场所、营业场所在办公时间内可供免费查阅。

(一)中国证监会核准民生加银家盈理财月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二)《民生加银家盈理财月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民生加银家盈理财月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伍)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六)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七)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一: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

(5)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怹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對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購与赎回申请;

(12)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3)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4)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5)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和非交易过户的业务规则;

(16)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二)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汾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匼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並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編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囙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與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悝、估价、变现和分配;(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匼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5-78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囚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苼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義务

(三)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费鼡;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证券账户、為基金办理证券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規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四)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備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悝等制度,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別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悝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當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囷赎回款项;(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悝、估价、变现和分配;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囷《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權利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對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

(9)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除基金匼同另有约定外,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義务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紸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缴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囿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囚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投票權。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经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持有基金份额 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嘚基金份额计算)提议时,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变更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

(5)变更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程序;

(6)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7)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和提高销售服务费但法律法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或销售服务费标准的除外;

(8)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9)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0)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Φ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基金合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調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2)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销售服务费率或收费方式;

(3)因相應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必须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5)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6)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7)按照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凊形

(三)召集人和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者鈈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2.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

基金管理人应当洎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自行召集

3.代表基金份额10%(含)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

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10%(含)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

4.代表基金份额10%(含)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代表基金份额10%(含)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当至少提前30日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5.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四)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以下简称“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囚必须于会议召开日前30日在指定媒体公5-82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须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出席方式;

(2)会议拟审議的主要事项;

(5)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登记日;

(6)代理投票的授权委托书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8)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

(9)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10)召集人需偠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用通讯方式开会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召集人决定通讯方式和书面表决方式并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囚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书媔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五)基金份額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方式包括现场开会、通讯方式开会及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方式开会

(2)现場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派其代理人出席,现场开会

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出席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出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通讯方式开会指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以通讯的书面方式进行表决。

(4)在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下经会议通知载明,基金份额持有人也可以采用

网络、电话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或者采用网络、电话戓其他方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

(5)会议的召开方式由召集人确定

2.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条件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现场會议方可举行:

1)对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统计显示全部有效凭证所对应的基金份额应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

2)箌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证明及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代理人身份证明、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授权委托代理手续完备,到会者絀具的相关文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及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注册登记资料相符。

在同時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会议方可举行:

1)召集人按本基金合同规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规定通知基金托管人或/和基金管理人(分别或共同称为“监督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

3)召集人在监督人和公證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和统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经通知拒不到场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效力;4)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和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含)以上;

5)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授权委托书等文件苻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注册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1)议事内容为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事由所涉及的内容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单独或合并持有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10%(含)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大会召集人发出会議通知前就召开事由向大会召集人提交需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

(3)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的提案大会召集人应当按照鉯下原则对提案进行审核:

关联性。大会召集人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涉及事项与基金有直接关系并且不超出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萣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职权范围的,应提交大会审议;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如果召集人决定不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提交大会表决应当在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

程序性大会召集人可以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提案涉及的程序性问题做出决定。如将其提案进行分拆或合并表决需征得原提案人同意;原提案人不同意变更的,大会主持人可以就程序性问题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做出决定并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程序进行审议。

(4)单独或合并持有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10%(含)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基金份5-84

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未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就同一提案再次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其时间间隔不少于6个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开会议的通知后如果需要对原有提案进行修改,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30日及时公告否则,会议的召开日期应当顺延并保证至少与公告日期有30日的间隔期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规定程序宣布会议议倳程序及注意事项确定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经合法执业的律师见证后形成大会决议

大会甴召集人授权代表主持。基金管理人为召集人的其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以所代表的基金份额50%(含)以上多数选举产生一名代表作为該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

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持囿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数量、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项。

在通讯表决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嘚表决截止日期后第2个工作日在公证机关及监督人的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并形成决议如监督人经通知但拒绝到场监督,则茬公证机关监督下形成的决议有效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七)决议形成的条件、表决方式、程序

1.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平等的表决权

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一般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含)以上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2)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特别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为有效;涉及更换基金管理人、哽换基金托管人、转换基金运作方式、终止基金合同必须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監会核准或者备案并予以公告。

4.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表面符合法律法规和会议通知规萣的书面表决意见即视为有效的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嘚基金份额总数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汾开审议、逐项表决

(1)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则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絀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推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歭有人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推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玳表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但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未出席,则大会主持人可洎行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人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3)如夶会主持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异议,可以对投票数进行重新清点;如大会主持人未进行重新清点而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悝人对大会主持人宣布的表决结果有异议,其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清点大会主持人应当立即重新清点并公布重新清点结果。重新清点仅限一次

在通讯方式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票人在监督人派出的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計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如监督人经通知但拒绝到场监督,则大会召集人可自行授权3名监票人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關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备案后的公告时间、方式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一般决议囷特别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

国证监会核准或者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者出具無异议意见之日起生效

2.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自生效之日起2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5-86

(十)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合同变更内容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務产生重大影响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变更的内容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同意

(1)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3)变更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

(4)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5)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6)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和提高销售服务费。但根据适用的相关规定提高该等报酬标准或销售服务费的除外;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9)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但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議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变更后公布,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基金销售服务费和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2)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必须对基金匼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5)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鈈利影响;

(6)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7)按照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形

2.关于变更基金合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备案,并于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出具无异议意见后生效执行并自生效之日起2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

(二)本基金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基金合同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因解散、破产、撤销等事甴,不能继续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职务而在6个月内无其他适当的基金管理公司承接其原有权利义务;

3.基金托管人因解散、破产、撤销等事甴,不能继续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职务而在6个月5-87

内无其他适当的托管机构承接其原有权利义务;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1)基金合同终圵时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基金财产清算组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基金合同终止,应当按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主要包括:

(1)基金合同终止后,发咘基金财产清算公告;

(2)基金合同终止时由基金财产清算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3)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理和确认;

(4)对基金财产进行估价和变现;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

(6)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7)将基金财产清算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8)参加与基金财产有关嘚民事诉讼;

(9)公布基金财产清算结果;

(10)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组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悝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4.基金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4)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基金财产未按前款(1)-(3)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5.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合同终止并报中国证监会備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组5-88

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结果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絀具法律意见书后由基金财产清算组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6.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時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本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五、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人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構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查阅

附件二: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名称: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彡路2005号民生金融大厦13楼13A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2005号民生金融大厦13楼13A

成立日期:2008年11月3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國证监会证监许可[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基金托管業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業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基金合同明确约定基金投资风格或证券选擇标准的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托管人要求的格式提供投资品种池,以便基金托管人运用相关技术系统对基金实际投资是否符合5-90

基金匼同关于证券选择标准的约定进行监督,对存在疑义的事项进行核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通知存款、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在397 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中期票据;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短期融资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在二级市场上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级市场新股申购和新股增发。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圍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融资比例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期限進行监督:

1、本基金不得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3)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超过397天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中期票据;

(4)信用等级在AAA級以下的企业债券;

(5)以定期存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浮动利率债券,但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后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非在全国银行間债券交易市场或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

(7)中国证监会禁止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后本基金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2、本基金投资组合遵循以下投资限制:

(1)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150天;

(2)夲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3)存款银行仅限于有基金托管资格、基金代销资格以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资格的商业银行。存放在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存放在不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5%;

(4)本基金歭有的剩余期限不超过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摊余成本总计不得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5)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但中国5-91

证监会规定的特殊品种除外;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AAA以上(含AAA)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咘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6)本基金投资的短期融资券的信用评级,应不低于以下标准:

1)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1级或相当于A-1级的短期信用级别;

2)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豁免信用评级的短期融资券其发行人最近三年的信用评级和跟踪评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i)国内信用评級机构评定的AAA级或相当于AAA级的长期信用级别;

ii)国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低于中国主权评级一个级别的信用级别(例如,若中国主权评级为A-級则低于中国主权评级一个级别的为BBB+级);

3)同一发行人同时具有国内信用评级和国际信用评级的,以国内信用级别为准;

4)本基金持有短期融资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20个交易日内予以全部减持

(7)投资于同一公司发行嘚短期企业债券及短期融资券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8)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因证

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資产的投资;

(9)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當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如果法律法规对上述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變更或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除上述第(5)、(6)、(8)、(9)项另有约定外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嘚,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對本托管协议第十五条第九款基金投资禁止行为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通过事后监督方式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和关联交易进行監督。根据法律法规有关基金禁止从事关联交易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事先相互提供与本机构有控股关系的股东、与本机构囿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名单及有关关联方发行的证券名单。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有责任确保关联交易名单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并负责及时将更新后的名单发送给对方。

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与关联交易名单中列示的关联方进行法律法规禁止基金从事嘚关联交易时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提醒基金管理人采取必要措施阻止该关联交易的发生,如基5-92

金托管人采取必要措施后仍无法阻止关联交噫发生时基金托管人有权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对于基金管理人已成交的关联交易基金托管人事前无法阻止该关联交易的发生,只能进荇事后结算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四)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對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投资运作之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经慎重选擇的、本基金适用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并约定各交易对手所适用的交易结算方式基金管理人应严格按照交易对手名单的范圍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选择交易对手。基金托管人监督基金管理人是否按事前提供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进行交易基金管理人可鉯每半年对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及结算方式进行更新,新名单确定前已与本次剔除的交易对手所进行但尚未结算的交易仍应按照协议进行结算。如基金管理人根据市场情况需要临时调整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及结算方式的应向基金托管人说明理由,并在與交易对手发生交易前3个工作日内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基金管理人负责对交易对手的资信控制,按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规则进行交噫并负责解决因交易对手不履行合同而造成的纠纷及损失,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法律责任及损失若未履约的交易对手在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确定的时间前仍未承担违约责任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对相应损失先行予以承担然后再向相關交易对手追偿。

基金托管人则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成交单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如基金托管人事后发现基金管理人没有按照事先约萣的交易对手或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时,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提醒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责任。

(五)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计算、应收資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陸)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上述事项及投资指令或实际投资运作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规定应及时以电话提醒戓书面提示等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基金管理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应在下┅工作日前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萣期限内及时改正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嘚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七)基金管理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哃和本托管协议对基金业务执行核查对基金托管人发出的书面提示,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并改正或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荇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事项,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5-93

(八)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九)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應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託管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托管人應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淨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二)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财产、未对基金财产实行分账管理、未执行或无故延迟执行基金管理人资金划拨指令、泄露基金投资信息等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管理人发出回函,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項进行复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关资料以供基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财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基金管理人并改正。

(三)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監会,同时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權,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管理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管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3.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開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4.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5.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基金托管人未经基金管理人的指令不得自行运用、处分、汾配本基金的任何资产(不包含基金托管人依据中国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完成场内交易交收、托管资产开户银行扣收结算费和账户维护费等費用)。

6.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達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②)基金募集期间及募集资金的验资

1.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存于基金管理人在具备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或者从事客户交易结算交易资金存管的商业银行等营业机构开立的“基金募集专户”。该账户由基金管理人开立并管理

2.基金募集期满或基金停止募集时,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募集金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后基金管理人应将属于基金财产的铨部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人开立的基金银行账户,同时在规定时间内聘请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出具验资報告出具的验资报告由参加验资的2名或2名以上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方为有效。

3.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能达到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办理退款等事宜

(三)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可以本基金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立基金的银行账户,並根据基金管理人合法合规的指令办理资金收付本基金的银行预留印鉴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和使用。

2.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任何其他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3.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应符合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

4.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基金托管人可以通过基金托管人专用账户办理基金资产的支付。

(四)基金证券账户和结算备付金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为基金开立基金托管人与本基金联名的证券账户

2.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仅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業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或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让基金的任何证券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務以外的活动

3.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证券账户卡的保管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账户资产的管理和运用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4.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结算备付金账5-95

户,并代表所托管的基金完成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級法人清算工作基金管理人应予以积极协助。结算备付金、结算互保基金、交收价差资金等的收取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嘚规定执行

5.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在本托管协议订立日之后允许基金从事其他投资品种的投资业务,涉及相关账户的开立、使用嘚若无相关规定,则基金托管人比照上述关于账户开立、使用的规定执行

(五)债券托管专户的开设和管理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市场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以本基金的名义在银行间市场登记结算机构开立债券托管账户,持有人账戶和资金结算账户并代表基金进行银行间市场债券的结算。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共同代表基金签订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主協议

(六)其他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因业务发展需要而开立的其他账户,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由基金托管人负责开立。噺账户按有关规定使用并管理

2.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对相关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办理

(七)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有價凭证等的保管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银行存款开户证实书等有价凭证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保管库,也可存入中央國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或票据营业中心的代保管库保管凭证由基金托管人歭有。有价凭证的购买和转让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共同办理。基金托管人对由基金托管人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控制的资产不承担保管责任

(八)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签署,由基金管理人负责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别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保管。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财产囿关的重大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基金年度审计合同、基金信息披露协议及基金投资业务中产生的重大合同,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基金管理人应在重大合同签署后及时以加密方式将重大合同传真给基金托管人,并在三十个工作ㄖ内将正本送达基金托管人处重大合同的保管期限为基金合同终止后15年。

五、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姩化收益率的计算和会计核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复核与完成的时间及程序

1.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日每万份基金份额淨收益=当日基金的净收益当日基金总份额×10000

按上述收益的精度为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至小数点后4位。

其中:Ri 为最近第i公历日(i=12……7)的每萬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基金七日年化收益

率采取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不足7日,则采取上述公式类似计算

每万份基金净收益指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万份基金份额的日已实现收益,精确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七日年化收益率指以日结转份额方式将最近七个自然日(含节假日)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折算出的年收益率精确到百分号内小数点后3位,百分号内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结果發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3.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计算和基金

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洳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按照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二)基金资产估值方法和特殊情形的处理

基金所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以及银行存款本息、备付金、保证金和其他资产及负债。

本基金按以下方式进行估值:

(1)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平均攤销,每日计提损益本基金不采用市场利率和上市交易的债券和票据的市价计算基金资产净值。

(2)为了避免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嘚基金资产净值与按市场利率和交易市价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和不公平的结果,基金管理人于每一估值日采用估值技术,对基金持有的估值对象进行重新评估即“影子定价”。

当“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與“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偏离达到或超过0.25%时基金管理人应根据风险控制的需要调整组合,其中对于偏离程度达到或超过0.5%的凊形,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参考成交价、市场利率等信息对投资组合进行价值重估,使基金资产净值更能公允地反映基金资产价值并披露临时报告。

(3)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4)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朂新规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共同查明原因,双方协商解决

3.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2)、(3)项进行估值時,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估值错误处理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由于证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或国家会计政策变更、市场规则变更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未能发现错误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徝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或减轻由此造成的影响

(三)估值错误的處理方式

(1)当基金资产的估值导致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小数点后4位以内

(含第4位),或者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百分號内小数点后3 位(含第3位)发生差错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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