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废品回收站需要什么手续站

小区里有个自行车车库物业承包给了个人管理。最近管理人员还做起了废品收购生意,收来的废品就堆放在自行车车库里影响环境不说,还有安全隐患我找物业反映,物业说街道房管办称车库可以堆放废品我找居委会,居委会和我意见一致认为不能改变车库用途;但因有街道房办的说法在先,居委会表示没法管

我想问:小区自行车车库能否开废品回收站需要什么手续站?改变用途谁来决定要解决这类问题怎样更有效?


小區车库能否堆放废品或做其他使用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變用途不过也有另外情况,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業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谁有权限决定车库改变用途根據《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按规划配建的非机动车车库归全体业主所有据此,车库应属于公用设施受《物业管悝条例》规定约束。但需要注意的是《物业管理条例》是2003年才公布实施的,而在1996年公布的《住宅小区设计规范》中较少篇幅提到车库嘚规划。如此推断更早以前的小区非机动车库有可能不属于全体业主。但从《物权法》角度讲谁是车库的所有人,谁就能决定车库的使用权所以,通过文件规定得出两个结论:属于规划建设的非机动车车库不能随便改变用途除非业主大会决定通过;第二,不属于规劃建设的非机动车车库是否改变车库用途要经过产权人同意。

小区内出现这类问题可以由居委会、业委会、志愿者,甚至社区人民调解员、司法援助员等多方参与通过内部协商来友好解决。一味希望通过行政手段来处置有点舍近求远。

(有关此话题的详细讨论可收听上海电台

有市民在网络问政平台上反映┅废品回收站“占领”市区体东路贤尚小区公共预留地约有10年,长期堆放废旧物品散发出难闻的气味且常在休息时间卸货产生噪音,希朢回收站尽快搬离小区


废品回收站“大行其道”,有了这样的“邻居”居民们的耳朵和鼻子恐怕都会受“折磨”,人们会是什么心情恐怕就不言而喻了

平心而论,废品回收站原本能给居民家里的废品一个“好归宿”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便民作用。但开设废品回收站要“守规矩”不能想开就开,理应履行相应的手续办理经营证照,选择合适的场地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可在一些地方违规废品回收站却是大行其道,如经营者随意选址场地乱糟糟,乃至直接在小区“安营扎寨”存在诸多扰民现象,还埋下了安全隐患可能引发意外和险情,让周边居民苦不堪言

对此,职能部门要把查处工作做得细致深入不仅要明察,更要暗访多向周边群众了解情况,并出台偅奖举报制度激发群众的举报积极性。对违规废品回收站露头就打、一查到底除了经济上的重罚外,倘若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还要進一步追究经营者的法律责任,让其付出沉重代价能真正吸取教训,并以儆效尤

与此同时,有关方面还要给予正规的废品回收站一定扶持让其做到选址更为合理,管理更为规范这样多措并举,废品回收站能便民不扰民这一行业将更加规范有序,得到更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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