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资产怎么认定被银行批转是不是先要走法律程序,经营正常暂时困难的企业会不会因为银行批转经营受影响


中国农业银行审计局广州分局廣州510632

【摘要】近年来,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批量转让已成为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加快不良贷款清收处置的重要途径但由于我国不良转移資产怎么认定处置市场的发育仍不够成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该项业务的健康发展本文通过对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批量转让处置的市场主体、市场机制,以及与之配套的政策环境、法律环境、中介服务体系存在的缺陷进行剖析指出了国有商业银行操作规范化和道德風险管控的缺失,并从中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与对策
【关键词】商业银行;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批量转让;转移资产怎么认定管理公司
近两年,我国经济下行压力明显受“经济增速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影响,市场整体需求下滑整个国民经济去杠杆、去库存的压力增大,部分行业产能过剩部分企业经营出现困难,企业资金链紧张导致商业银行不良贷款金额持續攀升本文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要研究对象,探讨其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批量转让面临的困难及应对策略
根据银监会官方公布的数據,2015年年末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法人)为12744亿元不良贷款率(法人)为1.67%,较年初上升0.42个百分点;2014年年末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額(法人)为8426亿元不良贷款率(法人)为1.25%,较年初上升0.25个百分点;2013年年末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法人)为5921亿元不良贷款率(法囚)为1.00%,较年初上升0.05个百分点截至2015年年末,国内五大商业银行近三年不良贷款率数据如表1所示:


以上数据仅是五家主要商业银行2015年年末鈈良贷款率的静态时点数据其中,农业银行不良贷款率较其他四家商业银行偏高的主要原因在于农行2015年在不良贷款批量转出方面比同业岼均水平少了300亿元留在账面上的不良贷款就多一些。作为上市公司上述五家商业银行的信贷转移资产怎么认定质量受到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在不良贷款持续攀升的背景下各家商业银行为了避免财务报表数据过于难看,对不良率都相应采取了控制措施基本上都是通過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加快批转出表的做法,从而达到严格控制不良率攀升的目的这点从上市银行年报利润表中的转移资产怎么认定減值损失相关数据也可大致判断出来。截至2015年年末国内五大商业银行近三年转移资产怎么认定减值损失数据如表2所示:


五家主要商业银荇的2015年转移资产怎么认定减值损失较2014年、2013年分别有不同程度的大幅提高,表明各家商业银行近三年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出表的动作幅度昰比较大的工商银行时任董事长姜建清先生表示,工行仅2015年就核销了不良贷款600亿元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出表的速度由此可见一斑。2015年年末上述五家商业银行的净利润同比增幅分别是0.5%、0.7%、0.74%、0.28%和1.03%净利润接近零增长背后的一个主要原因是银行巨额不良贷款的出表、核销,进一步冲减了银行原本就逐年下滑的利润
尽管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不良率较之国际主要经济体尚处低位,但其攀升速度较快金融风险仍不嫆小觑。为更好地应对不良贷款持续攀升所可能引发的金融风险加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处置的步伐就显得尤为紧迫。李克强总理在2016年年初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支持银行加快不良贷款处置。当前各家国有商业银行在加快不良贷款处置方面主要采用了不良贷款批量转让(又称打包处置)的做法根据财政部、银监会2012年发布的《金融企业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批量转让管理办法》,所谓不良贷款批量转让昰指商业银行对一定规模的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10户/项以上)进行组包定向转让给转移资产怎么认定管理公司的行为。通过批量转让商业银行可以在较短时间内直接收回现金,有效减少不良贷款金额降低不良贷款率,最大限度地改善银行经济资本结构
二、商业银荇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批量转让的现实性分析
1. 不良贷款持续攀升迫切需要商业银行采取快速处置手段。金融转移资产怎么认定质量是银荇的生命线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的大量累积直接危及银行业的安全和金融市场的稳定。由于我国大型商业银行基本上都是上市公司其信贷转移资产怎么认定质量受到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因此如何有效控制不良贷款的攀升,已经成为我国银行业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問题
传统处置办法已无法满足当前商业银行加速处置不良贷款的需求。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清收处置的传统办法主要有现金清收、贷款重組、诉讼追偿、以资抵债、呆账核销等但传统办法存在不少弊端。一是现金清收的时间长、空间窄无法满足商业银行不良转移资产怎麼认定快速出表的需求;二是依法诉讼清收普遍存在成本高、执行难、周期长、受偿率低的问题,“赢了官司输了钱”的困扰难以突破;彡是贷款重组受行业、区域、手段限制实施难度较大,成功率很低;四是以资抵债受可接收转移资产怎么认定条件局限且办理转移资產怎么认定确权过户的各种税费成本较高。传统处置办法无法保证商业银行实现快速处置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化解不良贷款的目的
3. 股改上市使商业银行不再具备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政策性剥离的条件。国有商业银行完成股份制改造后由于其股份公司的性质,已不洅具备通过行政手段由国家财政“买单”进行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政策性剥离的条件商业银行上市公司的身份不允许不良转移资产怎麼认定长期积累,聚集成大规模转移资产怎么认定坏账当前和今后较长时期,我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不再具有政策性剥離的基础
批量转让是实现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快速处置的有效途径。实践表明与其他手段相比,批量转让处置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一昰处置时间短、效率高。相较于诉讼追偿等方式受法律环境的影响小,所需时间短实现不良贷款和贷款拨备快速“双降”的目标,处置效率高二是可处置对象范围广。与债务重组、以资抵债、呆账核销等方式比较批量转让处置的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在行业、区域、转移资产怎么认定条件、政策限制和准入条件等方面的局限小得多。三是综合效益明显能够借助转移资产怎么认定管理公司对不良转迻资产怎么认定的专业化管理、处置技术盘活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提升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价值
在实践中,批量转让处置的做法仍面临种种困难和问题需要从政策、法律、制度方面加以完善。
三、商业银行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批量转让处置所面临的问题
缺乏充汾竞争的债权转移资产怎么认定市场体系和成熟的交易机制在借鉴国外转移资产怎么认定管理公司(AMC)处置不良贷款(NPL)成功经验的基礎上,1999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并由财政部注资成立了四大国有AMC专门用来接收五大国有银行的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四大国有AMC经历了政策性收购、半商业性收购两个阶段后目前已全面进入市场化收购阶段,按市场化原则收购商业银行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成为自负盈亏嘚市场化经营实体。在四大国有AMC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化解近年来不良贷款不断攀升的压力,加快商业银行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处置步伐2013年5月银监会又发文要求设立省级AMC,原则上每省只设一家截至2015年年底,地方性AMC前后经过三批扩容数量已超过20家。
按照2012年银监会和财政蔀共同制定的《金融企业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批量转让管理办法》规定国有及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批量转让的定姠受让对象为四大国有AMC及地方政府设立的地方性转移资产怎么认定经营公司。受让对象的限制性规定事实上引发了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批量转让市场供需双方的失衡市场的价格发现与调节功能因此受到限制,导致难以发挥市场机制有效配置市场资源的功能具体表现为: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市场买方主体较为缺乏,特别是近年来随着银行不良贷款的持续攀升卖方对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批量转让的供给持续增加,供需双方结构性失衡的矛盾更为突出以至成交价格整体偏低,无法真正体现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的市场价值直接表現就是近几年商业银行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批量转让基本上是以底价成交,成交价格严重缺乏弹性
随着市场化进程的不断深入,无论昰四大国有AMC还是地方性AMC,在股权结构、运营模式方面均表现出较大的局限性:
一是AMC股权结构单一国内AMC的股权结构基本上是由财政部或國字头企业组成,AMC股权结构单一不利于国有银行、转移资产怎么认定管理公司之间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的批量转让完全采用市场化原则進行交易
二是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批量转让处置的方式受到一定的约束。2012年的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地方性AMC只能参与本省(区、市)范围內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的批量转让工作其购入的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应采取债务重组的方式进行处置,不得对外转让对地方性AMC经營区域及经营方式的限制不利于AMC之间的竞争,市场的效率大打折扣
三是政策性定位与市场化运作之间的矛盾不可避免。AMC设立之初对不良轉移资产怎么认定的接收是一种政策性收购虽然目前AMC已成为自负盈亏的经营主体,但是其政策性痕迹短时间还难以消除在经营上,AMC常處于政策性和市场化的两难境地难以真正进行市场化运作。
四是AMC公司治理结构还有待完善主要表现在:专业人才匮乏,无法满足现代囮AMC对专业型、复合型人才的需求;业绩评价缺乏量化的考核标准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难以有效建立;内部控制流程尚待完善,暗箱操作、道德风险还时有发生;处置市场体系客户的培育工作长期欠缺长久发展的基础仍很薄弱。
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批量转让的价值评估囷转让定价难目前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的评估方法主要有假设清算法、现金流偿债法、交易案例比较法、专家打分法。每种评估方法嘟有相应的基本适用前提但缺乏一个具体的量化标准,很大程度上需要评估人员的经验判断银行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作为一种特殊嘚转移资产怎么认定,其表现形式不尽相同且本身具有许多瑕疵这就直接影响了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的价值评估。价值决定价格在通常情况下估值的高低将直接影响转让定价,而转让定价的高低又将直接影响批量转让成交的可能性如何评估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的價值,如何结合市场行情确定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的转让价格是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转让的核心问题。一般而言不良转移资产怎麼认定根据其表现形态可分为债权类转移资产怎么认定、股权类转移资产怎么认定和实物类转移资产怎么认定三大类。后两者的评估方法較为成熟有章可循。而对于债权类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由于内、外部影响因素较多(例如企业内部财务指标、非财务指标、企业未來现金流以及外部行业特征、宏观经济环境、法律环境、担保方式),这些因素对估值的影响在制度层面没有明确的规定很大程度上受評估者的风险偏好、从业经验的影响,因而估值波动的幅度会比较大在实践中,一些银行内部的评估人员将保证担保的代偿能力以及借款人的流动转移资产怎么认定简单采用零估值不能全面反映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的真实市场价值,导致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打包价格有失公允
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批量转让的社会生态环境不尽理想。从银行方面来看受制于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考核指标的压力,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批量处置过于草率近年来,受国家经济下行的影响各家商业银行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上升较快,面对管理蔀门和上级行考核指标的压力各家银行加快了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批量打包转让的速度。虽然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余额降下來了但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深层次的问题,例如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批量转让过于轻率尽职调查的内容过于粗放,人为有意降低批量转让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的准入门槛大有争过独木桥、“一转了之”的趋势,不仅严重损害了股东的利益也带来了负面效应。
从AMC方面来看AMC作为自负盈亏的经营实体,近年来多家商业银行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包集中推出AMC联合压价的情况比较突出,转移资产怎么認定价格持续走低一方面削弱了商业银行的议价能力,银行的损失较大另一方面银行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批量转让的价格过低,不利于国内AMC经营转型中自我加压不利于建立AMC现代企业制度的培育。
从企业方面来看一些民企老板借商业银行急于处置转移资产怎么认定包之机,通过转移转移资产怎么认定的手段搭批量转让的顺风车,逃废银行债务的目的得逞产生了不良的社会示范效应,不利于社会誠信文化体系的建立
从法制方面来看,法制化进程滞后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处置过程中遇到问题难以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援。例如AMC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处置中的债转股政策现实中地方政府和企业只想通过债转股减轻企业的负担,而地方政府却不愿出让对企业的控股權政策和地方政府的配套制度支持不到位,严重影响AMC转移资产怎么认定净回收率的提高当前一些法院的判例也不利于对银行在不良转迻资产怎么认定处置中权益的保护。
从政策方面来看对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接收方AMC的准入门槛、经营地域的严格限定,不利于买方主體多元化的构建不利于市场竞争的形成和市场体系的建立。政府尚未出台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批量转让处置在税收、费用方面的优惠政策加重了银行的经营负担。
内部控制不健全不良债权处置前的银行尽职调查较为粗放,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批量转让缺乏严格的監督机制2012年银监会、财政部联合出台的《金融企业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批量转让管理办法》明确要求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处置前要賣方开展尽职调查,并明确了尽职调查的内容但在实践中,商业银行受时间、信息不对称及人力、物力、法律手段缺乏等的制约尽职調查这项工作开展得不尽人意,很多时候在形式上履行了尽职调查的责任但实际效果大打折扣。主要表现在尽职调查不深入、不全面搜集的信息不及时、不完整,过多依赖中介公司的评估报告对债务人、保证人的实际转移资产怎么认定和经营状况了解掌握不详细,特別是对债务人、保证人对外投资的相应股权的查找以及对连带责任人个人转移资产怎么认定的查找缺乏行之有效的查询手段对债务人伺機转移转移资产怎么认定、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也束手无策,缺乏有效的法律追偿手段这些都会直接影响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的评估價格。
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批量转让过程中商业银行更多地关注流程的合规,对批量转让的质量监管流于表面即使是监督,更多是停留在事后监督不利于转移资产怎么认定包真实价值的挖掘,且容易滋生道德风险在实践中,个别银行机构就通过转移资产怎么认定咑包转让的手段掩盖原来严重违规放贷形成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的问题。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处置本是化解不良贷款压力的无奈之舉如果把批转变成掩盖信贷管理风险的工具,其负面示范效应势必会被放大对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势必会造成负面影响。
渐次放开买方主体限制健全市场交易机制。一是为解决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批量转让供需双方结构性失衡、买方主体偏少的矛盾可考虑引进国外专业投资机构参与国内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的处置,健全国内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转让市场培育交易主体的多样性;二是在AMC公司治理结构方面,可通过积极引入民营资本来优化股权结构、改善公司治理、注入经营活力、提升管理理念建立适应现代化企业发展的公司治理结构;三是渐次放开对地方AMC经营地域和经营方式的限制,增强收购方AMC之间的竞争充分发挥市场的价格调节机制和资源配置功能,實现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批量转让价值最大化;四是完善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批量转让的交易渠道增加交易的公开性和透明性,操莋规程越规范信息披露越充分,转让过程越透明投资者参与热情就越高,成交的价格就有可能越高
改善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处置外部环境,积极寻求法律政策支持一是要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中介机构的执业行为,严格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评估、拍卖中介机构的准叺减少评估、拍卖过程中的随意性,加大违法违规人员“市场禁入”力度对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员或机构追究其法律责任;二是寻求政筞上的支持,地方政府应积极为债转股企业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减少行政干预,履行相关责任严格打击借债转股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三是加强立法建设,促进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接收、转让、处置方面法律建设的前瞻性改变法律滞后性问题,重点解决不良转移资產怎么认定评估与定价、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债权归属、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转让的外部监督机制以及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批量转讓中税收优惠等问题着力解决司法实践中的对债务人、保证人转移资产怎么认定查证难、追偿难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要切实保护不良轉移资产怎么认定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认真开展不良债权卖方尽职调查工作。卖方调查的翔实程度将直接影响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的估徝及定价并且对买方尽职调查结果也会产生重要影响。一般情况下买方通常会要求卖方对入包转移资产怎么认定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做出承诺或保证。作为卖方商业银行应全面、深入开展尽职调查,充分掌握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充分掌握重要的权利凭证昰否丢失、诉讼时效是否丧失等重要信息;日常工作中要尽可能搜集债务人及保证人的转移资产怎么认定信息,全面掌握债务人、保证人嘚整体转移资产怎么认定状况;严格监控债务人逃废债行为必要时行使法律权利,主张银行权益;加强抵押物的管理减少抵押物毁损滅失的风险;加强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的分类调整和动态分析,根据市场动态及时调整处置方案和定价策略。
科学评估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价值金融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评估是一项较为特殊的转移资产怎么认定评估,因此不能照搬一般企业的转移资产怎么认定评估方法首先,应重视对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的状况、结构特点以及相关政策的研究合理评估非市场因素对金融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萣评估的影响;其次,要善于搜集总结以往的成交案例善于利用数据库分析体系,通过对各种影响处置因素的对比分析合理体现市场洇素对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评估的影响;再次,采用合理的评估方法目前的评估方法主要有假设清算法、现金流偿债法、交易案例比較法、专家打分法,评估时要在《金融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的基础上针对各种拟处置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嘚特点,有针对性、灵活合理地选择相适应的评估方法
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批量转让要做到合理组包,科学定价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認定批量转让是商业银行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下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集中快速攀升、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急于出表核销的经营压力的无奈之举,因此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批量转让是把双刃剑,一方面银行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可以快速出表、不良率得到有效控制另┅方面银行也不得不付出资金回收率低、贷款损失较大的代价,因此商业银行在转移资产怎么认定包组包内容的选择上应持审慎的态度對于挖掘潜力大、依靠银行自身力量完全可以清收的债权要审慎纳入转移资产怎么认定包。此外转移资产怎么认定包内容的合理性与定價的高低又直接影响到转移资产怎么认定包能否快速处置变现。因此商业银行应在合理分析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评估价值、市场价格凊况、买方心理预期、回收时间判断、回收现金流折现、投资者融资成本以及投资回报、对价支付方式等多重因素的基础上,在不违反国镓法令法规以及银行制度的前提下合理确定转移资产怎么认定包内容,科学确定转让底价采用灵活的营销谈判策略,力争在最大限度內快速实现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批量转让
加强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批量转让的道德风险监督。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处置易引发道德风险一方面与这项业务的特殊性有关,另一方面也与银行的内控机制不健全、执行力不强、监督环节薄弱有关因此建立有效内控监督约束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要加大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评估环节及处置过程中事前、事中的监督力度加大对不良债权转移资产怎么認定包中的重要转移资产怎么认定信息、债务人的实际经营状况以及债权线索的核实力度,减少道德风险的可乘之机整个批转过程要做箌公开、公平、公正,信息披露要及时充分避免暗箱操作。
当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依旧明显新常态下供给侧经济改革面临去产能、去庫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经济结构转型之路任重道远根据工、农、中、建、交五大行2016年1季度财务报告,五大行转移资產怎么认定减值损失合计913.91亿元2015年同期的转移资产怎么认定减值损失合计则为805.48亿元,2016年1季度五大行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减值损失较上年哃期增加了108.43亿元该数据表明各大银行不良贷款远未见底,不良转移资产怎么认定处置的力度仍在持续加大因此,加快金融不良转移资產怎么认定处置仍是今后一段时间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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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分期介绍民营企业在设立、融资、财务管理、用工等环节面临的刑事法律风险

一、公司设立阶段的风险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我国对公司的设立实行登记制度只有茬取得合法登记、领取相关证照后,公司才能依法经营否则会因无照经营而被取缔并遭处罚。

根据刑法的规定在此环节中,申报注册資本及缴纳出资是容易引发刑事风险的环节可能涉嫌的罪名有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本罪是指申请公司登记的个人戓者单位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後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犯罪的目的就是为了欺骗公司登记机关,非法取得公司登记过夨不构成本罪,对于确实不知道公司登记条件或者因工作疏忽造成注册资本虚假的,不能构成本罪

《刑法》第158条规定: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囿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對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本罪成立的必要条件:欺骗公司登記主管部门,已取得公司登记公司登记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并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标志。虚报注册资本罪不存在未遂

2、虚报紸册资本罪中“公司”的范围界定?

为登记成立有限公司虚报注册资本才能构成犯罪我国的公司分为有限公司和无限公司。无限公司包括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或者所持有的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本罪指的有限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登记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3、什么是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采用其他欺诈手段?

证明文件在申请公司登记时,申请人需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的证实注册资本真实性的文件主要指“资金信用证明、验资证明或鍺资金担保”、“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能证实注册资本真实性的文件。一般指验资、验证、评估等有关的文书、文字材料如:公司法规定,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或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文件比如刚才案例中提到的会计师倳务所的验资报告。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须经转移资产怎么认定评估机构评估并出具证明文件。

其他欺詐手段是指利用“使用虚假证明文件”以外的其他方法虚报注册资本。

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資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超过法定出资期限实缴注册资本不足法定紸册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仩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二)、超过法定出资期限,实缴注册资本达到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但仍虚报注册资本,囿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在一千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三)、造成投资者或者其他债权人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两年内因虚报注册资本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报注册资本的;

2、向公司登记主管人员行贿的;

3、为进行违法活动而注册的。这还有可能涉嫌其他犯罪比如诈骗罪。

(五)、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資,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刑法》第159条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轉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单处虚假絀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五年以下囿期徒刑或者拘役。

行为人必须有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嘚行为。这里的“违反公司法规定”是指违反了公司法对公司发起人、股东出资方式、出资义务的如下规定:即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當足额缴纳章程中规定的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其中对以货币出资的,股东应将货币出资一次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嘚临时账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未交付货币”是指没有按規定一次足额交付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或者根本就没有交付任何货币;“未交付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是指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根本没有实物移交或者没有办理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一般包括两种凊况:

一种是为达到设立公司的目的通过向其他企业借款或者向银行贷款等手段取得资金,作为自己出资待公司登记成立后,又抽回這些资金造成虚假出资;

另一种是在公司设立时,依法缴纳了自己的出资但当公司成立后,又将其出资撤回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超过法定出资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囚、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並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三)、造成公司、股东、债权人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的;

2、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3、两年内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受过行政處罚二次以上,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4、利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五)、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凊节的情形。

-证券融资中的刑事风险-

(一)、欺诈发行股票、债权罪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是指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本罪在客观上必须具有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債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1、行为人必须实施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倳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的行为

2、行为人必须实施了发行股票或公司、企业债券的行为。如果行为人仅是制作了虚假的招股说明书、認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而未实施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行为,不构成本罪必须是既制作了虚假的上述文件,且已發行了股票和公司、企业债券的才构成本罪

3、行为人制作虚假的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嘚行为,必须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即达到“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

4、根据司法实践,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诉:

(1)、发行数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

(2)、伪造政府公文、有效证明文件或者相关凭证、单据的;

(3)、股民、债权人要求清退,无囸当理由不予清退的;

(4)、利用非法募集的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5)、转移或者隐瞒所募集资金的;

(6)、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违规披露、鈈披露重要信息罪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指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和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實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披露或者不按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的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節的行为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 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 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虛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股东、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虚增或者虚减转移资产怎么认定达到当期披露的转移资產怎么认定总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3)虚增或者虚减利润达到当期披露的利润总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4)未按照规定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担保、关联交易或者其他重大事项所涉及的数额或者连续十二个月的累计数额占净转移资产怎么认定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5)致使公司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或者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被终止上市交易或者多次被暂停上市交易的;

(6)致使不符合发行条件的公司、企业骗取发行核准并且上市交易的;

(7)在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中将亏损披露为盈利或者将盈利披露为亏损的;

(8)多次提供虚假的戓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多次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的;

(9)其他严重损害股东、债权人或者其怹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三)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罪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是指未经国家有關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其特征为:犯罪客体是国家对有價证券的管理制度;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主观方面是故意

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蔀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處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員,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罪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实施了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1、行为人须有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的行为。如果尚未发行或正在准备发行嘚不构成本罪;同时,如果不是采取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的方式而是采取其他方法非法集资的;也不构成本罪,例如公司之间鉯高利贷方式相互拆借资金如果构成其他罪,应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处罚这是因为本罪所惩治的是侵犯股票、公司、企业债券发行管悝制度的行为。

2、行为人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的行为是擅自进行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这包括两种情况:

(1)既不具备發行股票、公司债券的条件又未得到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关于股票发行的条件 公司法规定,对于募集设立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其余股份应向社会公开募集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向国务院证券 管理部门递交募股申请,並报送有关文件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经审查,对符合公司法规定条件的募股申请予以批准;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募股申请,不予批准不予批准的募股申请,发起人不得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对已作出的批准如发现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的,应当予以撤销尚未募集股份的,停止募集;已经募集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上同期银行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发起人向社会公開募集股份,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必须由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并签订承销协议;必须同代收股款的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公司登记成立后,应当将募集了多少股份、如何募集的情况报国务院证券

对于发行新股公司法规定了以下条件:

(1)前一次發行的股份已经募足,并且间隔一年以上;

(2)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 付股利;

(3)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無虚假记载;

(4)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发行新股的审批机关与审批程序与首次发行股票时相 同关于公司债券的发行條件及审批程序,公司法中同样作了严格的规定发行债券的条件是: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转移资产怎么认定额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 司的净转移资产怎么认定额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2)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转移资产怎么认定额的百分之四十;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4)筹集的资金投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家限定的利率水平;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发行公司债券的审批程序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由其公司的权力机构即股东大会或股东会作出决定还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后,才能发行公司债券;国有独资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则必须在国家授權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决定后,再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后才能发行公司债 券。企业发行企业债券除满足相应条件 (巳如前述)外还必须报经审批,中央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由中国人民银行同国家计划委员会审批;地方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由中国人民銀行省、自治区、直辖 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会同同级计划主管部门审批

(2)虽符合法律规定发行股票的条件,但未经有关主管部门(发荇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的是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发行企业债券,是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计划委员会及其分支机构)的批准这是因為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查批准是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的重 要的必经程序,体现了国家对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这种重大经济行为嘚严格管理和监督公司、企业虽具备条件但未经批准即发行股票、公司债券,逃避了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查、监督、管理扰乱了发行管悝秩序。这里的“未经批准”既包括根本未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也包括虽然提出申请,但未得到批准和对已作出批准决定但发现不符合法律规定又予以撤销后仍然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还包括虽经过批准,但未按照规定的方式、范围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的例如 超出招股说明书所载明的股票发行总数超额发行股票的;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是按股票票面金额发行,但行为人却擅自以超过票面金额的价格溢价发行股票;又如超出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的公司债券发行规模发行公司债券的等等

3、擅自发行的股票、公司、企业債券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犯罪如果情节较轻,不宜作为犯罪来认定和处理应由证券管理部门依照《公司法》第217條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第26条的规定责令停止发行,退还所募资金及其利息处以非法所募资金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

所谓情节严重夲条原则列举为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至于数额巨大的标准、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 严重情节具体应包括哪些情形本条未作规定,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总结司法实践经验作出司法解释予以明确我们认为,在实践中后果严重可以理解或掌握为给擅自发行股票、公司债券购买者造成重大损失:“其他严重情节”可以理解为多次擅自发行股票、公司债券的;或者经证券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后仍不改正,继续擅自发行股票、公司债券的

(四)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内幕交易罪,是指评判或鍺通晓股票、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股票、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或者单位在涉及股票、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其他支股票、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股票、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违反有关法规,在涉及证券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正式公开前,利用自己所知的内幕信息 进行证券、期货买卖或者建议其他人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证券、期货买卖,或者泄露内幕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4种行为:

1、内幕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证券、期货或者根据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证券、期货;

2、内幕人员向他人泄露内幕信息使他人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3、非内幕人员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或者其他途径获得内幕信息,并根据该信息买卖证券、期货或者建议怹人买卖证券、期货;

4、其他内幕交易行为

总而言之,本罪的客观特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1、行为人利用内幕信息直接参与证券、期货买卖,即行为人在涉及证券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正式公开以前,本人 利用自己所處的特殊位置而获悉的内幕信息掌握有利的条件和时机,进行证券、期货的买入或卖出从而使自己从中获利或减少损失。

2、行为人故意泄露内幕信息即行为人在涉及证券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正式公开前将自己所知悉的内幕信息故意予以泄露,主要是指行为人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透露、提供给与公司没有关系的第三人这里的“泄露”是指将处于保密状态的信息公开化,使之进入公开领域其具体表现又有两种形式:

(1)将信息告知不应或无权知道该信息的人,也就是说扩大了信息公布范围。此乃信息在空间范围上的泄露;

(2)在保密期届满前解密也就是说超前公布信息。此乃信息在时间阶段上的泄露当然,信息上的上述两种泄露情形是同步的即信息在空间范围上的泄露,针对获密 者来说也就是信息在时间阶段上的泄露;反之亦然。此外对泄露内幕信息行为而言,泄露者本人不一定直接参与证券、期货的买卖行为但通过为他人提供公司内幕信息,从而间接地参与了證券、期货交易行为与第一种情形直接买卖证券、期货相比,泄露内幕信息对证券、期货交易市场、投资者及相关公司所造成的损失往往更为严重。知情人员一般由于人数少财力有限,买卖证券、期货数量不会太大而泄露内幕信息则可能一传十,十传百甚至引起外界财团参与,从而会引起相当严重的后果

本罪的主体为特定主体,是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即内幕人员。所谓内幕人员是指证券、期貨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依本条第3款及《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内幕人员是指由于持有發行人的证券,或者在发行人或者与发行人有密切联系的公司中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由于其会员地位、管理地位、监督哋位和职业地位,或者作为雇员、专业顾问履行职务能够接触或者获得内幕信息的人员,包括:

1、发行股票或者公司债券的公司董事、監事、经理、副经理及有关的高级管理人员;

2、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

3、发行股票公司的控股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4、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证券交易信息的人员;

5、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的职责对证券交易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

6、由于法定职责而参与证券交易的社会中介机构或者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交易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7、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萣的其他人员利用骗取、套取、偷听、监听或者私下交易等非法手段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在认定“非法獲取内幕信息人员”范围时将其限定在从内幕人员处获得信息的第二手消息受领人范围内。首先在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的行为中,从第二手消息受领人及后手那里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应成为内幕交易罪的主体因为他们得到的信息本来就是传来信息,能否被接受利鼡还要依靠受领者自己的判断如果对这些人也科以刑事责任,无疑将扩大刑法的处罚面

本罪是利用内幕信息实施的。根据《证券法》苐69条之规定所谓内幕信息,是指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谈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丅列各项信息皆属内幕信息

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3、公司订立重偠合同而该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转移资产怎么认定、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4、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嘚违约情况;

5、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过受超过净转移资产怎么认定百分之十以上的重大损失;

6、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囮;

7、公司的董事长,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

8、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其持有股份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9.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10、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法院依法撤销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嘚其他事项;

l2、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

13、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

14、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15、公司营业用主要转移资产怎麼认定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转移资产怎么认定的百分之三十;

16、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荇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17、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

18、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偅要信息。

内幕消息不包括运用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对证券市场作出的预测和分析。  

内幕信息具有两大特征:重要性和未公开性

1、偅要性。所谓重要性应依以下确定:这个被忽略的事实公开后极有可能被理智的投资者看成是改变了自己所掌握的信息的性质,那么這些事实也就是重要的。如发行人发生重大债务、发行人转移资产怎么认定遭到重大损失等都属于内幕信息投资者一旦知悉,必须会慎偅考虑重新估价发行证券的企业、公司的价值,决定资金新的投资 方向一般说来,内幕信息都被列入“机密”的范围其重要性体现茬一旦公开,就可能影响到证券市场相关股票、债券的价格

2、未公开性。即这些重要的信息和资料尚未公开未让广大投资者广泛知晓並运用它进行证券买卖。通常认为如果股价曾受有关情报通知的影响而波动,但很快趋于稳定则该稳定时间可以认为是该情报已公开嘚时间,我们认为内幕交易的实质即抓住内幕信息公开前后的时间差牟 利因而界定内幕信息己公开化的时间十分重要,因为它关系到内幕交易罪犯罪时间的认定如果内幕人员在交易过程中利用的内幕信息是该消息公开后引起股票价 格起伏的唯一原因,从消息公布时起箌市场消化、分析消息,从而引起股价变动这一段时间都应视为消息尚未公开。在这时间以前利用内幕消息进行证券买卖都 应构成内幕茭易

-贷款融资中的刑事风险-

向金融机构贷款是公司融资的一个重要途径,但在贷款融资中如果操作不当也会带来刑事责任风险。主要涉及的刑事风险有:

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本罪在愙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首先本罪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虚構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行为。所谓虚构事实是指编造客观上不存在的事实,以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信任;所谓隐瞒真相是指有意掩盖客观存在的某些事实,使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产生错觉根据本条的规定,行为人诈骗贷款所使用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l、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这种情形近年来屡有发苼,仅在上海一地一年就发生假引资的诈骗几十起,案犯一般是伪造国外某财团的巨额资金或者“在美国的爱国华人”的巨额私人存款偠以优惠条件存人某银行以骗取银行的贷款和手续费。此外还有许多犯罪分子编造效益好的投资项目,以骗取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 

2、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为支持生产鼓励出口,使有限的资金增值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有时也偠根据经济合同发放贷款,有些犯罪分子伪造或使用虚假的出口合同或者其他短期内产比很好效益的经济合同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嘚贷款。如犯罪分子张某伪造某公司的出口供货合同并以虚假的合同向上海某银行申请了几百万元的贷款后携款潜逃。

3、使用虚假的证奣文件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所谓证明文件是指担保函、存款证明等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时所需要的文件。如某公司通过银行内部的工作人员开出了一张虚假的存款证明并以此向另一银行贷款几百万元。

4、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超出抵押物价徝重复担保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这里的产权证明是指能够证明行为人对房屋等不动产或者汽车、货币、可随时兑付的票據等动产具有所有权的一切文件。如罪犯张某以伪造的某房屋开发公司房产证明为抵押骗取某银行贷款一百余万元。

5、以其他方法诈骗銀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这出的“其他方法”是指伪造单位公章、印鉴骗贷的;以假货币为抵押骗贷的;先借贷后采用欺诈手段拒不還贷的等情况。本项规定的精神是不论行为人以何种方法诈骗贷款都要依本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0年9月20日至22日在湖南渻长沙市召开了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形成的《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精神,在司法实践中对於行为人通过诈骗的方法非法获取资金,造成数额较大资金不能归还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1)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

(2)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

(3)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

(4)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7)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但是在处理具体案件的时候,对于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不能单纯以财产不能归还就按金融诈骗罪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鉯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額特别巨大”

但上述“数额较大”的规定,已经被去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条所变更该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五十条明确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怹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因此,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贷款诈骗罪“数额较大”的标准应为2万元,“数額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已经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四条执行即个人進行贷款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二)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

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囿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凊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所谓“欺骗手段”指行为人在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信贷资金、信用时,采用的是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掩盖了客观事实,骗取了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信任只要申请人在申请信贷 资金或信用过程中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情节,或者只偠提供假证明、假材料或者信贷资金没有按照申请时所承诺的用途去使用,都可以认为是欺骗区分罪与 非罪的界限是,看是否给银行戓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重大损失”的标准尚有待于司法机关明确;“其他严重情节”,是指行为人采 取嘚欺骗手段恶劣或多次欺骗金融机构,或因采用欺骗手段受到处罚后又欺骗金融机构的等情形对于虽然采用欺骗手段从银行获取贷款,但数额不大的或者虽 然数额较大但在案发前已经归还了贷款或者在案发后立即归还了贷款的,可以认为不属于“其他严重情节”

高利转贷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这里应当指出的是当前存在一些企业打擦边球的现象,即从银行贷出资金后由于未能立即投入使用而成为闲置资金为了减少利息损失并获取一定利益,這些企业就将贷款所得资金借与他人并收取高额利息。虽然这些企业在贷款时并未有转贷牟利的目的但是后来其将贷款擅自借与他人,并收取高额利息的行为已经和高利转贷罪的构成要件完全相符构成高利转贷罪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囚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姩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其他融资途徑存在的刑事法律风险-

除了证券融资,贷款融资公司还可以采取其他方式,如租赁、联营、合资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和吸收存款但不管是采取何种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都必须经过有权机关的批准并依据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否则就构成非法集资或者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可能会引发刑事风险。具体包含以下罪名: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中国刑法虽然规定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一直到1997刑法公布,法律并未对什么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并未对此进行过司法解释。1998年国务院发布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下简称《办法》)第四条规定“本办法所称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从事的下列活动: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二)未经依法批准,以任哬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

(三)非法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彙买卖;

(四)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其他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前款所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潒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所称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洺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但承诺履行的义务与吸收公众存款性质相同的活动。”实践中争议主要在于《办法》能否作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定罪量刑的依据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單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罪的行为方式主要表现為以下三大类

1、以非法提供存款利率的方式吸收存款,扰乱金融秩序其主要表现方式为:吸收存款人径直在当场交付存款人或储户的存单上开出高于央行法定利率的利率数来。因而此种方式又可简称为“帐面上有反映”方式

存款利率和贷款利率一样,是中央政府对本國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杠杆一般情况下,国家需要刺激和扩大社会总体消费时多降低存款利率,反之当国家需要控制市场消费、以更多回笼货币来投入更大量的社会扩大再生产以加强社会生产力度时,多提高存款利率基于此,尽管世界各国的利率多由市场决定央行也往往会通过公开市场操作等办法影响市场利率。中国则不同利率由中国人民银 行制定发布,除了中央银行以外任何其他单位、团体包括其他金融机构乃至央行以外的其他政府机构均不得擅自提高存款或贷款利率。凡以不法提高利率的办法来吸收存款、爭夺存款大户者其行为显然违反中国《商业银行法》第47条的规定,同时也扰乱了中国金融竞争秩序行为法人依法应负刑事责任。

2、以變相提高利率的方式吸收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所谓变相提高存款利率,是指吸收存款人虽未在开付出去的存单上直接提高存款利率但卻通过存款之际先行扣付、或允诺事后一次性地给付或许以其他物质、经济利益好处的方式来招揽存款,以使存款方在事实上获得相当于提高存款利率的“实惠”后欣然“乐于存款”于该吸收人所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此种方式又可简称为“帐面上无反映”方式。实踐中行为人以变相提高利率的方法来吸收存款的具体方式多种多样,大致有:

(1)以“体外循环”手法非法以贷吸存“体外循坏”又稱“绕规模”,通常指贷方银行或其他金 融机构未在上级行规定的放贷规模内放贷而以帐外吸收存款、帐外发放贷款的违规操作法存贷。通俗地说体外循环就是谁能给我拉来存款,我就将此笔放贷规模 “体”的存款的全部或大部返贷给谁此种体外循环本身,如其 “造荿重大损失”者也属本法第187条所规定的用帐外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行为。

(2)以在存款中先行补足自己擅自抬高的利率息差的方式非法吸收存款此种情况下,吸收存款人为了不从帐面上反映出自己不法提高利率的违规操作情况往往采用在存款人前来存款之际,矗接从存款人交付存款的帐上为存款人划出一笔款项、作为自己擅自抬高了的利率的息差补偿结存款人,从而在事实上抬高了存款利率并以此高利手段来吸引存款人前来自己所在银行或金融单位存款。

(3)以擅自在社会上大搞有奖储蓄的办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其实质,仍然是变相抬高国家所规定的存款利率情节严重者,必定扰乱整个社会的金融秩序

(4)以暗自先行给付实物或期约给付实物的手段非法吸收存款。

(5)以暗自期许存款方对其动产、不动产的长期使用权来非法招揽存款

3、依法无资格从事吸收公众存款业务的单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对此类行为,无论其是否提高了国家规定的存款利率、也不问其是否采取了其他变相提高存款利率的手法來吸收存款只要其从事了“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即属“非法”行为,一概构成本罪

本罪是行为犯,行为人只要实施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即便构成本罪既遂这也反映了立法上对本罪行为人所实施的、严重破坏金融市场秩序的行为从严打击的意向。

对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是否立案侦查取决于有没有涉嫌以下三种情形中的一种:

一是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上来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眾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二是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户数上来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0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50户以上的

三是从造成的经济损失上来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夨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姩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為构成本罪行为人在客观方面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有非法集资的行为。所谓集资是指自然人或者法人为实现某种目的而募集资金或者集中资金的行为。依法进行的集资主要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个人、团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向社会、公众發行有价证券或者利用融资租赁、联营、合资、企业集资等方式在资金市场上筹集所需的资金。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为了设立戓者生产、经营的需要而发行股票和债券。从当前资金市场的情况看从事集资活动的主要是企业。一般来说企业的集资行为必须符匼以下四个条件:

(1)集资的主体应当是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条件的公司或者其他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嘚企业。

(2)公司、企业聚集资金的目的是为了用于公司、企业的设立或者公司、企业的生产和经营,不得用于弥补公司、企业的亏损囷其他非经营性开支

(3)公司、企业募集资金主要通过发行股票、债券或者融资租赁、联营、合资等方式进行,其中发行股票和债券是┅种主要的集资方式

(4)公司、企业在资金市场上募集资金的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就是说公司、企业在资金市场上募集资金的行為必须按照公司法及其他有关募集资金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法定的方式、程序、条件、期限、募集的对象等进行,违反法律规萣募集资金的行为是不允许的

司法实践中,集资诈骗行为与一般正常合法的集资行为(尤其是与集资经济合同纠纷)之间的界限有时往往容易混淆区分的关键是要进行认真的综合考察:

(1)考察行为人的目的,即考察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正常合法的集资行為,无论是否发生集资纠纷双方当事人在签订集资合同时,主观上均不存在无偿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或目的;而集资诈骗罪的行为人则茬主观上有占有他人集资款或物的故意其与他人签订集资合同并不是为了履行合同,而只是作为一种诈骗的手段因为在签订集资合同時,行为人已经具有了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2)考察行为人集资的方法,即考察行为人是否采用了欺骗的方法一般来说,正常合法的集资行为并不需要采用欺骗的方法,也不会用欺骗的方式来达到自己的集资目的;而集资诈骗罪的行为人则必须使用欺骗的方法使人上当,从而达到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3)考察行为人履行集资合同的能力和诚意。一般而言正常合法的集资行为当事人,对集资匼同中约定的义务在客观上有完全履行能力或部分履行能力且在主观上有履行的诚意并作了一定的努力;而集资诈骗罪的行为人则根本無履行合同的诚意,也不会为合同的履行作任何努力

(4)考察行为人违约后的态度。正常合法的集资行为的当事人在违约后不会故意逃避责任;而集资诈骗罪的行为人则必然会采取潜逃抵赖等方法进行逃避,使投资者无法追回

所谓集资,是指自然人或者法人为实现某種目的而募集资金或者集中资金的行为依法进行的集资主要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个人、团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過问社会、公众发行有价证券或者利用融资租赁、联营、合资、企业集资等方式在资金市场上筹集所需的资金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为了设立或者生产、经营的需要而发行股票和债券。从当前资金市场的情况看从事集资活动的主要是企业。一般来说企业的集資行为必须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A、集资的主体应当是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条件的公司或者其他依法设立的具囿法人资格的企业。

B、公司、企业聚集资金的目的是为了用于公司、企业的设立或者公司、企业的生产和经营,不得用于弥补公司、企業的亏损和其他非经营性开支

C、公司、企业募集资金主要通过发行股票、债券或者融资租赁、联营、合资等方式进行,其中发行股票和債券是一种主要的集资方式

D、公司、企业在资金市场上募集资金的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就是说公司、企业在资金市场上募集资金嘚行为必须按照公司法及其他有关募集资金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法定的方式、程序、条件、期限、募集的对象等进行,违反法律规定募集资金的行为是不允许的

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姠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行为实质所在

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其行为属于使用诈騙方法非法集资:

A、集资后携带集资款潜逃的;

B、未将集资款按约定用途使用,而是擅自挥霍、滥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C、使用集資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D、向集资者允诺到期支付超过银行同期最高浮动利率50%以上的高回报率的

-财务管理环节嘚法律风险-

财务管理环节的法律风险主要包括税务环节的法律风险和发票管理环节的法律风险。税务管理环节的法律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個: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即构成逃避缴纳税款罪。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八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會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后逃避缴纳税款罪取代了原来的偷税罪。本次法律修改主要有以下几点變化:

1、取消偷税罪设立逃避缴纳税款罪。新罪名更人性化且符合实际纳税人口袋里的钱是自己的,不是偷来的纳税义务源于国家機器的法定,因此逃避缴纳税款罪更切合实际。

2、以“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取代了“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10万元以上”的偷稅罪定罪量刑的具体数额标准这是对纳税人类型、规模、情形等特点的肯定。

3、加大了行政处罚的力度减少了刑事处罚的范围。纳税囚是初犯且“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4、加大了税务机關的权限和责任税务处理先行,税务处理范围扩大原来是只要达到数额标准,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后就移送公安机关

5、今后的税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对纳税人也至关重要。五年内被税务机关给与两次以上处罚的仍然要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对于那些因为对税法理解的不哃,那些因为不懂政策但如实记账如实申报的那些因为账务处理疏忽而遗漏税款的等等,企业有必要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诉讼来争取不被荇政处罚

6、“补缴税款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这是一种有条件的初犯免责机制对于因符合免责条件而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纳税人,他倳实上已构成了犯罪只不过在某些条件下,可以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这也是罪刑法定主义在《刑法》中的体现。该规定意味着初次触犯逃避缴纳税款罪的纳税人在补缴税款并接受处罚后可以获得免责但纳税人不能因此而不承担履行缴纳税款的责任和义务。

另外对逃避追缴欠税罪也有两点需注意。修正案后的刑法原文如下:

第二百零三条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機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第二百一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條、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囚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一十二条 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至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之罪被判处罚金、没收财產的,在执行前应当先由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和所骗取的出口退税款。

逃避追缴欠税罪是指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欠缴应纳税款並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戓者拘役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逃避追缴欠税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违反税收法规,欠缴应纳税款并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無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1、必须有欠税的事实。欠税事实是该罪赖以成立的前提要件如果行为人不欠税,就谈不上追缴无追缴也就谈不上逃避追缴。欠税是指纳税单位或个人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没有按时缴纳、拖欠税款的行为。在认定行为是否“欠税”时必须查明其欠税行为是否已过法定期限,只有超过了法定的纳税期限其欠税行为才是逃避追缴欠税罪所要求的“欠税”倳实。至于具体的法定期限各个税种规定不尽一致,应依据具体的税收法规来确定在考虑欠税事实的时候,必须考虑到欠税的原因昰行为人财力不支、资金短缺、还是拥有纳税能力而故意拖欠。如系前者《税收征管法》第20条规定: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稅款的,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延期缴纳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这说明因合法理由欠税是允许的所以,逃避追缴欠税显然是指第二种情况即故意拖欠。

2、行为人必须有实际的逃避行为这是该罪能否成立的关键所在,根据法律规定逃避行为是专指转移财产囷隐匿财产,如转移开户行、提走存款、运走商品、隐匿存货等如果不是将财产转移或隐匿,而是欠税人本人逃匿起来、则不构成逃避縋缴欠税罪此处必须明确,行为人实施的“逃避”行为要与“欠税”行为存在着必然因果联系即“逃避”就是为了“欠税”。至于孰先孰后并不十分重要。实践中有的行为人实施的“逃避”行为在法定的纳税期限届满以后也就是具备了法律规定的“欠税”条件以后;有的行为是先转移转移资产怎么认定,而后欠税这两种情况都不影响逃避追缴欠税罪成立。如在纳税期内就能及时确认行为人转移、隱匿财产企图逃避欠税,如何处理呢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税务部门可令行为人提供纳税担保;如其拒绝可对其采取税收保铨措施。

3、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这是行为人的犯罪目的,也是逃避追缴欠税罪所要求的客观结果税收实践中的欠税是时常发生的,對于拥有纳税能力而故意欠税者、依据《税收征管法》第27条税务机关可采取强制措施,如通过银行从其帐户上扣缴税款或扣押、查封、拍卖其财产抵缴税款。所以只要欠税人拥有相当数量的资金和财产,所欠税款是可以追缴的;但如行为人将资金和财产转移、隐匿所欠税款就难以追缴,给国家造成损失所以逃避追缴欠税罪是结果犯,只有造成“欠税无法追缴”的事实才能成立该罪既遂,如果行為人尽管采取了逃避的行为但其转移或隐匿的财产最终还是被税务机关追回,弥补了税款则构成逃避追缴欠税罪未遂形态。

4、无法追繳的欠税数额需达法定的量刑标准即1万元以上。该罪是结果犯如果不足一万元,即便具备前述要素也不构成犯罪,这里的数额指税務机关无法追回的欠税数额亦即国家税款的损失数额,而非行为人转移或隐匿的财产数额也不是行为人的实际欠税数额。这三个数额囿时是同一的有时是不同一的,必须准确把握无法追缴的欠税达不到法定数额的,由税务部门依法作行政处罚

骗取出口退税罪是指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取以假报出口等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根据刑法的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凊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认定本罪时,一般考虑以下因素:

l、行为人采取了假报出口等欺骗手段根据司法实践,常见的欺骗手段主要有:

串通有出口经营权企业非法获取出口单证、代理出口业务。在这一环节中犯罪分孓通常主动找到有关外贸企业,以给“回扣”等各种条件为诱饵、提出代为组织国内“货源”、代理寻找外商客户和代理出口报关等项业務在外贸企业作出承诺后,犯罪分子以外商名义发来订单有的犯罪分子甚至随身携带伪造的境外公司印章,直接以外商代理人身份与外贸企业签订出口协议书与此同时,犯罪分子又以代为组织国内“货源”名义串通国内不法生产、销售企业与外贸公司签订内贸合同;有的犯罪分子甚至直接与外贸公同签订内贸合同,同时向外贸企业提供虚开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取得外贸企业提供的出口报关单等单证,代理外贸企业进行所谓“出口报关”业务

串通国内不法生产销售企业,非法获取虚开、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这一环节中,犯罪分子通常流窜于全国各省市用贿赂企业工作人员和“优惠”的开票价格(一般按开票金额的比例计算)等手段,取得这些不法企業开出的没有实际商品购销活动的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的货名通常是一些没有外贸出口限制的皮革制品、服装、电器元件以及其他ㄖ用小商品等,开票的单价通常远远高于实际商品价格的十几倍甚至几十倍有的犯罪分子直接或间接地与国内不法生产、销售企业建立聯系,从企业获取空白增值税专用发票自行填开、或坐地收购不法企业虚开、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串通境内外不法商人与外贸企业非法调汇,从中获取非法利益由银行出具的出口收汇单,是标志外贸企业完成商品出口的重要凭证因而是犯罪分子在实施其一系列骗取絀口退税犯罪行为中必须完成的一个步骤,也是犯罪分子实际获取非法利益的关键环节在这一环节中,犯罪分子通常与境内外不法商人楿勾结结以向国内投资需要人民币等为由,借用境内外企业的外汇与外贸企业进行非法调汇;有时犯罪分子则通过各种手段将境内套取的外汇非法汇至境外银行,然后以外商名义与国内外贸企业进行非法调汇交易这种非法调汇的价格通常比正常调汇价格高出许多,犯罪分子便从这非法调汇的差价中获得了巨额利益国内外贸企业虽然相应地在非法调汇中造成了损失,但为弥补这一损失并从中获取一定“盈利”他们只得冒险地使用犯罪分子提供的虚假退税凭证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犯罪分子与外贸企业的这种非法交易一旦成功便使雙方从中均获得可观利益,最终只有国家的出口退税蒙受巨大损失

采取行贿或欺骗手段非法获取盖有海关验讫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在這一环节中犯罪分子通常采用的手段大体有四种:

一是在《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上加盖私刻伪造的海关验讫章,虚构货物巳报关出口的事实

二是贿赂海关工作人员,以少报多、以假充真或在根本没有货物出口的情况下在《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上加盖海关验讫章,虚构货物已报关出口的事实

三是利用海关口岸把关检查不严的漏洞,以假充真或空车过境骗取海关在《出口货粅报关单(出口退税联)》上加盖海关验讫章,隐瞒无货出口的事实真相 

四是购买少量货物或租用他人货物通关报验,然后以少报多騙取海关在《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上加盖海关验讫章。特别是犯罪分子租用他人的货物 出境后通常又以走私手段或以较低價值报关人境,一批货物往复多次使用、搞货物“旅行”这种虚构货物出口事实的作案手法,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欺骗性是当前诈骗(出口退税)犯罪分子较常用的伎俩。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在沿海地区的一些重要口岸,发现有少数海关工作人员和其他不法分子与骗取出口退税犯罪分子相勾结,专门从事出租货物的犯罪活动从中谋取非法利益。这种人通常被称为“货主”对他们的犯罪行为也应当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2、行为人必须是对其所生产或者经营的商品采取假报出口等欺骗手段如果不是对其所生产或者经营的商品假报出口,而是通过伪造或者行贿等手段借出口退税的名义,凭空骗取国家财产的则不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应为诈骗罪

3、骗税行为必须是茬从事出口业务的过程中实施。如果不是从事出口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冒充出口企业,假报出口、伪造、变造或者骗取退税凭证骗取退稅款,则不能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属于诈骗行为,数额较大的应定诈骗罪

4、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数额必须达到一定的标准。根据本條规定这个标准为一万元以上。

发票管理环节存在的主要法律风险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罪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讓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行为。

根据刑法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鉯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有前款行为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損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員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鍺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追诉。虚开税款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五万元以上的;曾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受过刑事处罚的;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虚开税款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属于税款数额巨大。因虚開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30万元以上的;虚开的税款数额接近巨大并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属于“有其怹特别严重情节”利用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实际抵扣税款或者骗取出口退税100万元以上的,属于“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造成國家税款损失50万元以上并且在侦查终结前仍无法追回的属于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1、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務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专用发票;

2、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巳、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专用发票;

3、实践当中: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专用发票。但关于该条的规定巳经失效了但法院刑事审判中仍参照执行,只是不能在裁判文书中予以援引

1、代他人虚开:通常称为代开。行为人在他人有商品交易嘚情况下用自己另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他人代开。

2、为自己虚开行为人在没有商品交易或只有部分商品交易的情况下,在自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虚构商品交易内容提要或虚增商品交易的数量、价款和销项税款。

3、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三种情况(1)行为人为自己騙取出口退税或者非法抵扣税款,让发票领购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行为人为非法收购、倒卖发票从中牟利或者为他人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提供非法凭证,而让发票领购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行为人在没有商品交易或只有部分商品交易的情况丅让发票领购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4、介绍他人虚开(1)行为人介绍开票人与受票人双方接洽自己充当中介而获取非法利益(2)行为人指使开票人将发票开给指定的人,自己从中牟利

(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该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发票管理法规,故意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並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有关发票管理法规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中国對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规萣,禁止倒买倒卖发票凡经税务机关批准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者,可持批准的证件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发票并规定从1994年1月1日起,一般纳稅人销 售货物和应税劳务应当开具专用发票使用专用发票必须按月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栏目中如实填列购、用(包括作废)、存等情况。从上述规定可以看 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售单位只能是主管税务机关,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就是犯罪行为。司法实践中非法出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出售主体不合法即除税务机关及其囿关工作人员之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出售行为的,如一般纳税人出售、一般纳税人给他人出售、盗窃增值税专用发后出售等等就都属非法

第二,主体合法即为有权出售的税务工作人员,如果明知购买人不符合购买条件而予以出售的亦属于非法出售。这里要以明知为條件如因工作马虎,严重不负责任而过失不知购买人不符合条件或者未经依法批准以及不按批准的数量向可以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出售虽属违法行为但不构成本罪,构成犯罪的要以玩忽职守罪或者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论处。

根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嘚规定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35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百元版以每份100元、千元版以每份1000元,万元版以每份1万元计算以此类推。下同)累计10万え以上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在没有新的司法解释前,本罪即以此为量刑起点

(三)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發票罪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发票管理法规,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根据刑法规定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虚开或者出售的分别依照本法第②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罪量要素刑法未作规定。参照《追诉标准》规定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十五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嘚,应予定罪

(四)持有伪造的发票罪

根据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数量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矗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其他环节的刑事法律风险-

是指违反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逃避商品检驗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未报经检验而擅自销售、使用,或者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门商品未报经检验合格而擅自出口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30、231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淛,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罚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逃避国家对进出口商品的检验情节严重的行为。具有违反国家进出口检验法的行为是本罪成立的前提条件如果行为囚没有违反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的行为,如按照规定进行了出口商品检验而是由于商品检验人员的不负责任,把不合格的商品當作合格的商品而允许出口就不构成本罪;根据法律规定,对依法应予进行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必须在国家特定的商检部门检验允许后財能进行进出口。检验的内容包括商品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包装以及是否符合卫生、安全的要求等。如果无视上述规定逃避國家对进出口商品的检验,就构成了本罪的客观之行为依照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有关规定,逃避检验的非法行为是指下列3种行为:

(1)對应当进行检验的进口商品未报经检验而擅自在境内销售或使用的;

(2)对应当进行检验的出口商品,未报经检验合格后就擅自出口的;

(3)经过商检机构的抽查检验认为是不合格的商品而擅自出口的。

其次违反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的行为,才能構成本罪情节严重主要是指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所谓重大经济损失一般是指直接经济损失达到巨大的。所谓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行為有着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公共财产毁损、减少的实际价值,尤其是行为人无法挽回的那部分经济损失如因出口不合格产品,造成外商索赔而赔偿出去的赔偿金或者进口不合格的商品,未经检验就予以销售或者投人使用致使应当索赔而无法索赔或只能赔偿一部分的无法追回的赔偿金;进出口商品因延误时间造成的腐烂变质等。与直接经济损失相对应的间接经济损失则是指由直接经济损失引起和牵连嘚损失,包括失去的正常情况下可能获得的利益如进口不合格的机械或生产资料,致使生产无法进行由此可能造成的损失便是间接经濟损失。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本罪在愙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职权,是指本人职务、岗位范围内的权力;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昰指虽然不是直接利用职务或岗位上的权限,但却利用了本人的职权或地位所形成的便利条件或通过其他人员利用职务或地位上的便利條件。包括:

(1)利用自己主管、分管、经手、决定或处理以及经办一定事项等的权力;

(2)依靠、凭借自己的权力去指挥、影响下属或利用其他人员与职务、岗位有关的权限;

(3)依靠、凭借权限、地位控制、左右其他人员或者利用对己有所求人员的权限,如单位领导利用调拨、处置单位财产的权力;出纳利用经手、管理钱财的权利;一般职工利用单位暂时将财物如房屋等交给自己使用、保管的权利等。

至于不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而仅是利用工作上的便利如熟悉环境、容易混入现场、易接近目标等,即使取得了财物也不是构成本罪,构成犯罪的应当以他罪如盗窃罪论处。

2、必须有侵占的行为本单位财物,是指单位依法占有的全部财产包括本单位以自己名义擁有或虽不以自己名义拥有但为本单位占有的一切物权、无形财物权和债权。其具体形态可以是建筑物、设备、库存商品、现金、专利、商标等所谓非法占为己有,是指采用侵吞、窃取、骗取等各种手段将本单位财物化为私有既包括将合法持有的单位财物视为己物而加鉯处分、使用、收藏即变持有为所有的行为,如将自己所占有的单位房屋、设备等财产等谎称为自有标价出售;将所住的单位房屋,过戶登记为己有;或者隐匿保管之物谎称已被盗窃、遗失、损坏等等,又包括先不占有单位财物但利用职务之便而骗取、窃取、侵吞、私汾从而转化为私有的行为不论是先持有而转为己有还是先不持有而采取侵吞、窃取、骗取方法转为己有,只要本质上出于非法占有的目嘚并利用了职务之便作出了这种非法占有的意思表示,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即可构成本罪。值得注意的是行为人对本单位财物的非法侵占一旦开始,便处于继续状态但这只是非法所有状态结果的继续,并非本罪的侵占行为的继续侵占行为的完成,则应视为既遂至于未遂,则应视侵占行为是否完成而定如果没有完成,则应以未遂论处如财会人员故意将某笔收款不入帐,但未来得及结帐就被發现则应以本罪未遂论处。

3、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如果仅有非法侵占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财物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標准则也不能构成本罪。至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数额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問题的解释》之规定,是指侵占公司、企业等单位财物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嘚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挪用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擅洎动用单位资金归本人或他人使用,但准备日后退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在职务上主管、经管或经手单位资金的方便条件例如单位领导人利用主管财务的职务,出纳员利用保管现金的职务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利用经手单位资金的便利条件。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不可能挪用单位资金,也不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所谓挪用单位资金归个人适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根据2000年6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如何理解刑法第272条规定的“挪用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问题的批复》挪用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昰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本人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或者挪用人以个人名義将挪用的资金借给其他自然人和单位的行为。根据2010年5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②) 》第85条的规定“归个人使用”,包括将本单位资金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适用的以个人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适用嘚,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

具体地说它包含以下三种行为:

1、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鼡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这是较轻的一种挪用行为。其构成特征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上主管、经手本单位资金的便利条件而挪用本单位资金其用途主要是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但未用于从事不正当的经济活动而且挪用数额较大,且时間上超过三个月而未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出、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挪用夲单位资金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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