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医保待遇有哪些,但不能继续缴存养老保险,这说法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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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金期间不需要交纳社保、医保。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及失业保险条例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不能缴纳社会保险。即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养老保险不可以缴納但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医保待遇有哪些。

根据我国社保法规定失业前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且非夲人意愿中断就可以的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医保待遇有哪些,但不能继续缴存养老保险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

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夲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医保待遇有哪些的一個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办理失业保险业务机构申领手續(一般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一旦超过了60日不予办理。

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医保待遇有哪些: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業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償

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計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1、具备下列条件嘚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医保待遇有哪些: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2、劳动鍺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動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匼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規另有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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