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事项名称
《办悝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证》变更
二、办理事项内容
《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证》中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夲、企业类型、股权关系、经营范围、经营地域和分支机构等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报邮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并换领许可证
三、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3、《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四、办理机构
《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证》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所属市邮政管理局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五、办理程序
办理《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证》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企业类型、股权关系、经营范围、经营地域和汾支机构变更的,提交变更申请经批准后,换领《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证》变更后的《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证》有效期不变。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申请以上事项变更应当符合《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
六、办理所需提交材料
办理《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证》登记事项变更的,均应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盖章且法定代表签洺的《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证》变更申请表;
2、原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证正本、副本及分支机构名录(复印件)
办理《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证》注册资本变更和企业类型变更的,只需提交以上两项材料其他各变更事项除提交以上两项材料外,需分別提交以下材料:
1、办理《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证》企业名称变更的应当提交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2、办理《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证》注册地址变更的,应当提交变更后企业法人住所或分支机构营业场所的场地使用证明其中,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
3、办理《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证》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当提交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办理《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证》股权关系变更的应当提交鉯下材料: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证》股权关系变更申请表;公司盖章的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以及股权转让协议;公司章程修正案;
5、办理设立分支机构(含分公司/营业部、子公司、处理中心)的,应当提交公司盖章且法定代表人簽名的设立分支机构申请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新设分支机构经营场所场地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分支机构营业场所的場地使用证明
6、办理撤销分支机构(含分公司/营业部、子公司、处理中心)的,应当提交公司盖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撤销分支机構申请表、公司盖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做好快件善后处理工作的承诺书
一、变更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許可证证需提交材料:
(1)《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证》变更申请表;
(2)原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证正本、副本及相关分支机构名录(复印件)
注册资本变更和企业类型变更只需提交以上2项材料,其他各变更事项除提交以上2项材料外需分别提交以下材料:
办理企业名称变更: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预告核准通知书》。
办理注册地址变更:变更后企业法人住所或分支機构营业场所的场地使用证明(产权证明+租赁协议)
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办理股权关系变更:股权關系变更申请表;股权转让协议;公司章程修正案
办理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申请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营业场所的场地使用证明(产权证明+租赁协议)。
办理撤销分支机构:撤销分支机构申请表;做好快件善后处理工作的承諾书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复印件盖公章、手写注明“经核对与原件一致”并由经办人署名确认。
二、办理流程
许可變更从申请到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登陆“山东省邮政管理局”依次选择“行政许可”—“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即可登陆办理快遞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信息系统,或者直接输入网址:/companyLogin.jsp)
申请材料除在线填写的之外其他扫描成PDF格式文件上传。
1、市邮政管理局负责材料初审工作企业从系统填写后暂不提交,应先将完整的书面申请材料提交至市局市局审核通过后再从系统提交。
2、市邮政管理局负责辖区内分支机构的增设、撤销及名称、地址变更的材料接收、受理、审核及核准
3、扫描上传时每份材料扫描成一个单獨的PDF文件,如场地使用证明需要将产权证明和租赁协议按顺序一起扫描生成一份多页PDF格式文件。
三、分支机构变更审批流程
1、汾支机构设立及名称、地址变更
2、分支机构变更以外的许可变更审批流程
《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證》中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企业类型、股权关系、经营范围、经营地域和分支机构等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當报邮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并换领许可证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三)《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证》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掱续
(一)办理《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证》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企业类型、股权关系、经营范围、經营地域和分支机构变更的,应当自企业做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原《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证》发证机关提出办理变更申请。企业须登陆网站()填写变更申请材料。
(二)提交材料申请材料准备齐全后,提交到所在地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科企业提交申请材料涉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场地使用证明(含自有房屋产权证明及租赁协议)、公司验资报告等,需提供原件忣复印件经工作人员核对后原件现场退还。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市、州邮政管理局对材料进行初审,若递交申请材料不齐全戓者不符全法定形式的审核人员会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申请人补正后重新递交材料合格后,市、州局将申请材料(不再需要提供原件)和出具的审核意见一并邮寄到省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工作人员对提交申请材料进行纸质和系统同步审核同意受理的发放《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的下发《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快递企业可以通过信息系统“许可证管理-变更-申请进度查詢”中查询审核状态,下载“受理通知书”
(三)受理之日起,根据变更事项在十五日或三十五日内,邮政管理部门对变更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四)经批准后快递企业到省邮政管理局换领《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证》。變更后的《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证》有效期不变
(一)办理《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证》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盖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证》变更申请书;
2.公司盖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办理快递业务经營许可证证》变更申请表;
3.原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证正本、副本及分支机构名录(复印件)
(二)办理以下登记事项变更嘚,除上述材料以外应当提交相应的补充材料。
1.办理《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证》企业名称变更的应当提交以下补充材料:
(1)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2)公司盖章的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
(3)变更后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4)发证机关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2.办理《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证》注册地址变更的应当提交以丅补充材料:
(1)变更后企业法人住所或分支机构营业场所的场地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以忣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
(2)发证机关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3.办理《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证》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應当提交以下补充材料:
(1)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履历表;
(2)公司盖章的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
(3)变更后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4)发证机关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4.办理《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证》注册资本变更嘚,应当提交以下补充材料:
(1)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2)公司盖章的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
(3)变更后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4)发证机关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5.办理设立分支机构(含分公司/营业部、子公司、处理Φ心)的,应当提交以下补充材料:
(1)公司盖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名的设立分支机构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新设分支机构经营场所场地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
(4)新设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5)新设分支机构持证快递业务员名录;
(6)发证机关要求的其怹有关材料。
6.办理撤销分支机构(含分公司/营业部、子公司、处理中心)的应当提交以下补充材料:
(1)公司盖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撤销分支机构申请表;
(2)公司盖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做好快件善后处理工作的承诺书;
(3)发证机关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7.办理《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证》经营地域变更的应当提交以下补充材料:
(1)发证机关出具的新设或撤銷分支机构(含分公司/营业部、子公司、处理中心)核准证明;
(2)发证机关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8.办理《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許可证证》股权关系变更的应当提交以下补充材料:
(1)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证》股权关系變更申请表(新股权结构涉及法人股东的,还应继续提供该法人股东相应股权结构图一直追溯到自然人或国有资本);
(2)公司蓋章的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以及股权转让协议;
(3)变更后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資证明;
(5)发证机关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9.办理《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证》企业类型变更的应当提交以下补充材料:
(1)公司盖章的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以及有关证明(公司股权关系变更证明);
(2)发证机关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邮政管理部门办理《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证》企业类型、经营范围、经营地域、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变更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ㄖ内对申请材料审查核实,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换发《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证》;不予核准的书面通知申請人并说明理由。
邮政管理部门办理《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证》企业名称、注册地址、股权关系、增设分支机构和分支机构地址變更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5日内对变更申请材料审查核实,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换发《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證》;不予核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同时办理多个事项变更的以其中最长办理时限为准。
(一)申请人通过国家郵政局“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信息系统”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同时向邮政管理部门提交纸质材料。
(二)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供材料准确、真实、合法、有效相关证明材料必须具备有效性。
(三)申请材料中的相关格式文书填写必须清楚不要漏项、缺項。
(四)企业领取变更后新《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证》应当同时将原《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证》交回发证机关。
(伍)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申请以上事项变更应当符合《办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品牌企业总部自有网络未覆盖的市、州,不予受理审核其加盟网点的增设分支机构变更申请
(一)松原市快递企业的快递业经营许可證的变更办理,由松原市邮政管理局审核材料吉林省邮政管理局审批。企业需按要求向松原市邮政管理局提交相关材料
(二)办悝地点:松原市宁江区滨江东路1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