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信都国际租赁公司是个诈骗公司,诱骗与诈骗的区别签空白单份合同到银行走程序为由,虚填贷款金额,高出同行业数倍

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南路2038号210室。

法定代表人:周大为董事长

被执行人:王登红男,住聊城市东昌府区

,住所地:聊城市双力路与站前街交叉处向西50米路北(后田村东首)

法定代表人:李小青,公司经理

被执行人:郭名甲,男住聊城市东昌府区。

被执行人:宋义娥女,住聊城市东昌府区

、郭名甲、宋义娥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上海仲裁委员会于2015年11月28日作出的(2015)沪仲裁字第0076号裁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

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17年11月16日立案执行为了保证案件的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8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王登红、

、郭名甲、宋义娥的银行存款23万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其他财產。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信都国际现实与梦想的搭建者

信都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系信都国际投资控股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经商务部批准于2009年10月成立并取得融资租赁经营牌照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媄元,2012年增资扩股5000万美元经营范围包括融资租赁、经营性租赁、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擔保等。

公司管理团队由融资租赁行业及资产管理行业的资深管理人士组成成员分别来自金融机构、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融资租赁公司囷大型企业集团等。

信都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控股母公司及股东成员专注于全球范围内的金融投资、地产投资及文化产业投资等领域有着卓越的企业集团管理与运营经验,目前在中国大陆除了持有大量优质物业与经营项目以外截至2016年现金储备已超过200亿***。

地 址: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887号永新大厦7层70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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