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买断条件时可以加别人的名字吗?

公租房合同上能添加儿子的名字嗎... 公租房合同上能添加儿子的名字吗

申请公租房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財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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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不要求那也不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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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五年后可以买断没有必須的条件,租住满5年即可

依据《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第八章出售管理第四十条承租人在租赁5年期满后,可选择申请购買居住的公共租赁住房

第四十一条公共租赁住房出售价格以综合造价为基准,具体价格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市财政等部门研究确定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二条购买公共租赁住房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按照规定交纳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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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看你原来的申请合同和当地相关规定才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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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看买断后有没有房屋产权证如果有的话就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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