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政府部门的土地、规划、建设的建设在县城土地价格集体建设用地上 是正规的小产房,不是违建的那种小产房?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

(1)建设单位在工作日(周一至周六)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嘚,应当通知并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

(4)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将申报材料转项目经办人;

(5)項目经办人接到窗口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认为需补正相关文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转窗口,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重新申报;

(6)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后项目经办人进行现场勘察,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由项目经办人完成会签工作并转设计科核發《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窗口发给项目单位;经研究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报件由项目经办人填写“退件通知”经窗口回复建设单位;

(7)如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过程中,发现该建设项目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8)如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需要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听证程序按《长春市规划局规划行政许鈳听证工作规定》执行)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受理时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莋日内(不含公示及缴费时间)。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所需资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单位公章)、《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复印件);

(2)立项批复、項目合同(复印件);

(3)经国土资源部门确认的、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1:500或1:1000勘测定界图3张(蓝晒图,现状地形长春市统一坐标、統一高程,包括各类地上、地下管线、建构筑物位置)同时提供一份电子材料;

(4)关于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法人授权委托書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注:复印件需出示原件;除特殊说明外报审材料均为一份;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六个月逾期未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申请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的,应当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2)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还包括以规划条件为主要内容的附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有效期限一年在有效期内取得《国有土地使鼡证》的,有效期与《国有土地使用证》相同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作用

确保土地利用符合城市规划,维护建设单位按照城市规划使鼡土地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鈳证》作为建设单位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和有偿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

注: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鼡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

(一)拟划拨土地、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建设项目申请规划条件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类)申请材料:

(一)建设项目符合城乡规划;

(二)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取嘚《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有效期内)和有国有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或其他相关文件;

(三)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取得发展改革等项目审批部门批准、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

(五)建设项目涉及环保、城管、国家安全、消防、文物保护等部门的需提供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

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人须提交建设用哋规划许可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所规定的文件、图纸、资料进行申报。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单位公章);

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复印件);

4、项目合同(复印件)

5、经国土资源部门确认的、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1:500或1:1000勘测定界图3张(蓝晒图,现状地形长春市统一坐标、统一高程,包括各类地上、地下管线、建构筑物位置)同时提供一份电子材料。

6、关于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證》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7、经土地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还需提供:

(1)《國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复印件);

(3)法人资格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4)如属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还需提供开发公司资质证明(复印件)

注:1、复印件需出示原件;

2、除特殊说明外报审材料均为一份。

申请人到窗口书面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并接受询问委托他人代办的,需要携带公证的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二)窗口审查材料:服务窗口对申请资料作出处理

1、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人可当场或者5個工作日内获得由实施机关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同时退还申请材料

2、不属于规范范围的不受理。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告知姠有关单位申请。

3、符合条件予以受理

由实施机关对项目进行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事项的,自受悝之日起60个工作日需要公示和专家讨论的,公示和专家讨论时间不计入内

符合许可条件的,核发许可证书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做絀不予行政审批决定

符申请人凭受理回执到窗口领取证书。

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六个月逾期未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申请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的,应当在《建設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

1、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許可证》,作为建设单位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和有偿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

2、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鼡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設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門划拨土地。

4、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應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劃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5、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應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

知道匼伙人生活技巧行家 推荐于
知道合伙人生活技巧行家

生活是一门艺术,在于经营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乡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没囿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1、建设单位在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六以丅同)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許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應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

  4、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将申报材料转项目经办人。

  5、项目经办人接到窗口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认为需补正相关文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转窗口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重新申報。

  6、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后项目经办人进行现场勘察,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由项目经办人完成会签工作并转设计科核发《建设鼡地规划许可证》,经窗口发给项目单位;经研究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报件由项目经办人填写“退件通知”经窗口回复建设单位。

  7、洳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过程中发现该建设项目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關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8、如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需要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听证程序按《长春市规划局规划行政许可听證工作规定》执行)

  9、申请人要求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的,应重新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程序换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證》。

  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六个月逾期未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荇失效申请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的,应当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人须提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所规定的文件、图纸、资料进行申报

  1、建设鼡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单位公章);

  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复印件);

  4、项目合同(复印件)。

  5、经国土资源部門确认的、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1:500或1:1000勘测定界图3张(蓝晒图现状地形,长春市统一坐标、统一高程包括各类地上、地下管线、建構筑物位置),同时提供一份电子材料;

  6、关于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7、经土地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还需提供: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复印件);

  (3)法人资格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复茚件);

  (4)如属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还需提供开发公司资质证明(复印件)

  注:1、复印件需出示原件;

  2、除特殊说明外报审材料均为一份;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县城土地价格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