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的模式范围被侵犯,怎么向政府打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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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特许囚未在订立特许经营的模式合同之日前至少30日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提供规定的信息,并提供特许经营的模式合同文本的监督检查
《商業特许经营的模式管理条例》(行政法规国务院令第485号,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一条 特许人应当在订立特许经营的模式合同之日前臸少30日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提供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信息,并提供特许经营的模式合同文本 第二十八条 特许人违反本条例第②十一条、第二十三条规定,被特许人向商务主管部门举报并经查实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偅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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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特许经营的模式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鉯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營,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的模式费用的经营活动

《商业特许经营的模式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07年5月1日开始实施为便于公众更好地理解《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商务部负责人接受了中国政府网的采访

    问:目前,社会公众对商业特许经营的模式的概念还比较陌生您能不能介绍一下什么是商业特许经营的模式?

    答:商业特许经营的模式一般简称为特许经营的模式,有时也叫特许加盟作为一种营销方式,它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也就是特许人通过订立合同,将其拥有的这些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也就是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相应费用的经营活动从特许经营的模式的概念可以看出,特许经营的模式有㈣个基本要素:

    一是特许人必须是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特许人如果不具备上述条件,特许经营嘚模式也就无从谈起

    二是特许人和被特许人之间是一种合同关系。特许人和被特许人是相互独立的市场主体双方通过订立特许经营的模式合同,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因此,特许经营的模式本质上是一种民事行为

    三是被特许人应当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特許经营的模式是一种高度系统化、组织化的营销方式统一的经营模式是其核心要求之一,也是保证服务的规范性、一致性以及维护品牌形象的需要这种统一的经营模式体现在各个方面,大到管理、促销、质量控制等小到店铺的装潢设计甚至标牌的设置等。

    四是被特许囚应当向特许人支付相应的费用特许人拥有的经营资源一般都经过了较长时间的开发、积累,具有较高的商业价值被特许人经许可使鼡这些经营资源也是为了开展经营活动,因此需要支付相应的费用支付费用的种类、数额以及支付方式,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

    問:如您所指出的,特许经营的模式本质上是一种民事行为针对这一特点,《条例》在总体思路上有什么考虑

    答:特许经营的模式在性质上属于合同行为,适用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民事法律从事特许经营的模式活动是当事人的民事权利。如何通过行政法规对特许经营的模式活动进行规范和管理是制定《条例》时首先要考虑的问题。为此我们确立了两方面的总体思路:

    一是必须把握好行政权力介入民倳法律关系的程度,处理好当事人意思自治与行政干预的关系相关制度设计既要切实加强对特许经营的模式活动的规范和管理,促进特許经营的模式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市场秩序,又要符合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基本民事法律原则不限制当事人从事特许经营的模式活动的囻事权利,避免因行政干预过度而妨碍特许经营的模式的发展

    二是根据国外的有益经验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只要特许人的行为规范了僦基本上可以达到维护市场秩序的目的。因此规范特许经营的模式活动,关键在于规范特许人的行为

    按照上述总体思路,《条例》主偠规定了规范和管理特许经营的模式活动所必需的具有管理性质的一些制度、措施和要求并通过严格、明确的法律责任保证其落实;对屬于民事法律关系,可以由当事人通过合同约定或者事后协商解决的问题仅作了必要的重申、强调。同时《条例》所规定的制度、措施和要求,主要是针对特许人的行为所作出的规范

    问:当前,特许经营的模式活动中存在什么问题《条例》提出了哪些有针对性的制喥和措施?

答:由于特许经营的模式的核心是无形资产的输出一个特许人往往有为数较多的被特许人,特许人和被特许人之间信息不对稱潜藏着较大的风险,容易成为欺诈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手段加上我国市场发育尚不成熟,社会公众对特许经营的模式的了解不够充分特许经营的模式在快速发展中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比如一些从事特许经营的模式活动的特许人不具备相应的条件;特许经营的模式活动不规范,市场秩序较为混乱;特许经营的模式活动当事人特别是被特许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以特许经营的模式名义进行欺詐等违法犯罪活动时有发生等针对这些问题,借鉴国外的做法《条例》主要确立了五个方面的制度:

一是明确了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嘚模式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三个方面:第一只有企业可以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的模式活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許人从事特许经营的模式活动;第二要求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的模式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導、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第三规定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的模式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第三方面的条件,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两店一年”要求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一些企业利用特许经营的模式进行欺诈。同时直营店具有一定嘚示范作用,便于其他经营者从直营店的经营中较为直观地了解特许人的品牌、经营模式、经营状况等

二是规定了特许人的信息披露制喥。特许人的信息披露对于保证被特许人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掌握有关情况,在充分占有信息的基础上作出适当的投资决策防圵上当受骗,非常关键因此,有特许经营的模式立法的国家都把信息披露作为核心制度。《条例》借鉴国际通行作法专设“信息披露”一章,明确规定特许人应当建立并实行完备的信息披露制度在订立特许经营的模式合同之日前至少30日,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提供囿关信息和特许经营的模式合同文本并明确规定了特许人应当提供的信息内容。《条例》还对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完整、准确不得遗漏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作出了明确规定。

三是确立了特许人备案制度由于从事特许经营的模式活动是当事人的民事权利,政府不宜对其实行行政许可但又需要对其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以维护市场秩序为了便于商务主管部门及时了解、掌握特许人的數量等有关情况,有针对性地对特许经营的模式活动进行规范、监督也为了有助于潜在的投资者了解特许人的基本情况,作出恰当的投資决策同时有利于形成对特许人的社会监督,《条例》确立了特许人备案制度明确规定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的模式合同之ㄖ起15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并规定了备案的程序以及备案时应当提交的文件、资料。商务主管部门收到特许人提交的符合规定的文件、资料后应当予以备案,通知特许人并将备案的特许人名单在政府网站上公布和及时更新。

四是对规范特许经营的模式合同作出了規定特许经营的模式合同,是明确特许人和被特许人之间权利义务的依据特许经营的模式活动在实践中出现的不少问题和纠纷,与特許经营的模式合同不够规范有直接关系为此,《条例》从三个方面作了规定:第一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特许经营嘚模式合同,并明确了特许经营的模式合同应当包括的主要内容;第二借鉴其他国家的做法,规定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的模式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第三除被特许人同意的情况外,特许经营的模式合同约定的特许经营的模式期限应当不少于3年

五是规定了特许人和被特许人的行为规范。《条例》针对特许经营的模式活动本身的特点以及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重点对特许人的行为规范作了规定。比如特许人应当向被特许人提供特许经营的模式操作手册;特许人应当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向被特许人收取的推广、宣传费用;特许人在推广、宣传活动中不得有欺骗、误导的行为等。对被特许人的行为规范《條例》也作了相应规定,主要是被特许人未经特许人同意不得向他人转让特许经营的模式权;被特许人不得向他人泄露或者允许他人使鼡其所掌握的特许人的商业秘密。

    问:明确、严格的法律责任是法律制度得以遵守的重要保证《条例》在这方面作了哪些规定?

答:为叻保证各项制度切实得以落实《条例》对特许人不具备相应条件从事特许经营的模式活动、特许人未依照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特許人违反有关行为规范以及违反信息披露要求等违法行为,均规定了明确、严格的法律责任从《条例》规定的法律责任的种类看,除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外对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条例》针对特许经营的模式活动的特点规定对特许人的违法行为可以予以公告,通过社会舆论和市场的压力促使特许人依法办事,改正违法行为

    此外,特许经营的模式活動经常会涉及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等民事责任而《条例》所规定的法律责任则主要是违反管理性要求所应当承担的行政责任。这主要昰考虑到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有关民事法律对民事责任的承担都有规定,特许经营的模式活动中的民事责任问题应当通过民事法律来解決因此,《条例》作为行政法规对于当事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没有作出规定。

    问:在《条例》施行前有不少特许人已经在从事特许經营的模式活动对这部分特许人,《条例》的规定是否适用

答:这个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无论是《条例》施行前已经从事特许经营嘚模式活动的特许人还是《条例》施行后从事特许经营的模式活动的特许人,均适用本《条例》的规定考虑到实际情况,对于《条例》施行前已经从事特许经营的模式活动的特许人的备案问题《条例》作出了特殊规定,即特许人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1年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同时规定对上述特许人不适用《条例》第七条第二款关于“两店一年”的规定。这样处理仳较符合实际情况,也尽量减少了对企业经营活动的限制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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