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人跟踪,包里被人放了电子定位跟踪仪仪,怎么破解,能不能找到是谁放的,或者找到连接的那个手机

今天天心区检察院批准逮捕了4洺涉嫌敲诈勒索的嫌疑人,该4人专门到长沙市内的多个企事业单位踩点先后物色了包括周某在内的六名对象,在其所属的六部私家车上咹装了定位仪并跟踪拍照。

近日湖南省某机关干部周某被公安民警告知自己被人非法跟踪了,公安民警在周某私家车底盘上拆下了一個黑色方形塑料仪器仪器正面写有“全自动汽车避雷器,原装设备请勿随意拆除”字样。公安民警告知周某该仪器实际是一款行踪萣位仪。

原来该定位仪是被犯罪嫌疑人李某等人蓄意安装的,目的是获取周某行踪秘密跟踪拍照,伺机敲诈钱财

犯罪嫌疑人李某曾經帮人收账,接触到了可以收集车辆行踪轨迹的定位仪李某意识到这可能是一条“发财致富”的途径,于是纠集刘某、阳某和女友王某开启其“致富”之路。

“我们老家以前有好多人做合成照片敲诈别人我就想能不能直接拍证据来搞钱。”李某向公安机关这样交待

“事先到大点的企事业单位踩点,观察领导的情况主要是找四五十岁的领导干部,然后在领导的车底装定位装置跟踪他们,看他们是否有违法违纪有的话就马上拍照、录像,然后拿着我们拍照的证据找当事人要钱不给钱就威胁曝光。”刘某向公安机关这样说

“如果抓住了他的把柄我们就可以要挟他搞点生活费,或者是让他将一些工程的送材料的事交给我们做”李某谋划得相当细致。

2017年以来李某、刘某、阳某、王某到长沙市内的多个企事业单位踩点,先后物色了包括周某在内的六名对象在其所属的六部私家车上安装了定位仪,并跟踪拍照

2018年3月14日下午,阳某、刘某在湖南省某国有企业地下车库更换一辆私家车的定位仪时被保安发现阳某、刘某、李某、王某楿继被抓。

2018年4月20日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将李某、刘某、阳某、王某批准逮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的“公民个人信息”不仅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等还包括行踪轨迹。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情節严重的即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检察官提醒大家跟踪他人非法获取他人行踪亦可能涉嫌犯罪,日常生活中发现自己的行踪信息被他人非法获取应当及时报警

来源:长沙晚报掌上长沙(记者 邓艳红 通讯员 高洪 肖晓莹)

严厉打击侵犯个人信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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