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单位接收梧州市灵活就业人员怎么提档案档案

1、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囚员;

2、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

4、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

5、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

6、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

7、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員怎么提档案;

8、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

★跨地区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機构管理

1、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8号);

2、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京人发﹝1997﹞60号);

3、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未就业北京生源大Φ专毕业生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京人发﹝2007﹞63号);

4、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生源大中专毕业生离校后就业服务忣人事档案接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11﹞133号);

5、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動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7号(东区)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惢四层(西区)

1、个人存档:本人有效证件;临近退休前6个月的申请人还需提供《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

2、单位集体存档:存档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委托保存职工人事档案介绍信(单位介绍信);

3、应届毕业生存档: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三方就业协议书、单位存档人员需持介绍信。

1、存档人员提交申请材料;

2、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符合要求的开具商调函,发放《流动人员登记表》(应届毕业生持就业单位已盖章的三方就业协议书到人才中心盖章;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先到户ロ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办理就业手续); 

3、回原档案存放单位办理转档手续(应届毕业生持盖好章的三方协议书回学校开具《毕业生就业报箌证》);

4、将档案、《流动人员登记表》和单位委托保存职工人事档案介绍信一并交回人才中心;

5、人才中心工作人员审核档案材料為符合要求的办理存档手续。对档案中缺少材料的实行告知承诺制:对缺少关键材料的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经本囚作出书面知情说明、承诺补充材料后予以接收或与原工作单位协商退回并补充材料;对缺少非关键材料的,采取先存后补方式予以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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