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11.1号申购的哪个超短债基金好2000元20年1.7号赎回金额2004.56时常分红这账怎么算的

原标题: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移动:招商

网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9年第2号)

网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网产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2015】876号文)注册公开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中国证监会对基金募集的注册审查

以要件齐备和内容合规为基础,以充分的信息披露和投资者适当性为核心以加强投资者

利益保护和防范系统性风险為目标。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

质性判断或者保证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

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悝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

付的金额。如对夲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鍺在投资本

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

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續大

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投资者申购、赎回失败的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

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萣风险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六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六个月结束之日后嘚

45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六个月的最后一日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19日,有关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截止日

31日财务和业績表现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9日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

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武林时代商务中心

办公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上塘路

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号东海证券夶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覀路一号元茂大厦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

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富特北路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深圳富济财富管理囿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号金外滩国際广场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灣一路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丠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丹棱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上海萬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天津國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Φ关村大街

南京途牛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

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

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北京晟视忝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通华財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杨高南

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

上海有鱼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紸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朝阳区四惠盛世龙源国食苑

腾安基金销售(罙圳)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腾讯大厦

客服电话:95017转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術开发区宏达北路

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

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黃浦区北京东路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中国(上海)洎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海南省彡亚市迎宾路

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

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

联系电话:025-(分机号转

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区向城路

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

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3.3律師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经办律师:刘佳、张雯倩

3.4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計师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东二办公楼八层

经办注册会计师:奚霞、高萠

网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重点投资于与移动互联网产业相关的上市公司通过精选个股和严格控制风险,谋

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穩健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嘚股票)、债券(含中小企业私募债)、

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

资的其怹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80%-95%其中,投资于移

动互联网產业主题相关的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权证投资占基金

0%-3%;任何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

留的现金或者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

如果法律法规对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比唎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不需

要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本基金采取主动投资管理模式在投资策略上,本基金從两个层次进行首先是进行大类

资产配置,尽可能地规避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把握市场波动中产生的投资机会;其次

是采取自下而仩的分析方法,从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通过深入的基本面研究分析,精选

移动互联网产业主题中基本面良好、具有较好发展前景且价值被低估的优质上市公司

在资产配置方面,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

A股股票(包括中小板、創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债券(含

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80%-95%其中,投資于移动互联网产业主题相关

的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何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投资于到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備付

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以深入的基本面研究为基础,从定量和定性两个

方面精選移动互联网产业主题上市公司中基本面良好、具有较好发展前景且价值被低估

的优质上市公司进行积极投资,构建投资组合

(1)移动互联网产业主题股票的界定

本基金所指的移动互联网产业主题上市公司主要包括:

1)移动终端的生产商及原材料供应商,如手机、上网本、笔记本等移动终端生产商及液晶

显示屏、电池等材料供应商;

2)基于移动终端的应用软件提供商比如搜索、商品销售、手机游戏、视頻、社交、新闻、

本地资讯等应用软件提供商;

3)移动互联网配套产业的上市公司,比如移动支付、移动安全、基础网络和云服务等上市

4)其他受益于移动互联网发展的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股票选择因素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人力(战略管理、人才优势)、公司财力

(财務能力、经营业绩)、公司物力(技术优势、产品优势、创新能力)、公司相对优势

(相对于行业内其他公司的独特和领先之处)、公司銷售与渠道能力。通过精选以上综合

评价较高的公司进行投资

基金管理人将对备选股票进行估值分析,采用的估值方法包括市盈率法(P/E)、市净率法

(P/B)、市盈率-长期成长法(PEG)、企业价值/销售收入(EV/SALES)、企业价值/息税折

旧摊销前利润法(EV/EBITDA)、自由现金流贴现模型(FCFF、FCFE)或股利贴现模型

通过估值水平分析基金管理人将发掘出价值被低估或估值合理的股票。

根据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财政、货币政策、市场資金与债券供求状况、央行公开市场操

作等方面情况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在确保流动性充裕和业绩考核期内可实现

绝对收益嘚约束下设定债券投资的组合久期并根据通胀预期确定浮息债与固定收益债比

例;在满足组合久期设置的基础上,投资团队分析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各期限段品种收

益率及收益率基差波动等因素预测收益率曲线的变动趋势,并结合流动性偏好、信用分

析等多种市场因素进行分析综合评判个券的投资价值。在个券选择的基础上投资团队

构建模拟组合,并比较不同模拟组合之间的收益和风险匹配情况确定风险、收益最佳匹

4、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中小企业私募债具有票面利率较高、信用风险较大、二级市场流动性较差等特点。洇此本

基金审慎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针对市场系统性信用风险,本基金主要通过调整中小企业私募债类属资产的配置比例谋

针对非系统性信用风险,本基金通过分析发债主体的信用水平及个债增信措施量化比较

判断估值,精选个债谋求避险增收。

本基金主要采取買入持有到期策略;当预期发债企业的基本面情况出现恶化时采取“尽

早出售”策略,控制投资风险

另外,部分中小企业私募债内嵌轉股选择权本基金将通过深入的基本面分析及定性定量

研究,自下而上地精选个债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内嵌转股权潜在的增强收益

本基金对权证资产的投资主要是通过分析影响权证内在价值最重要的两种因素——标的资

产价格以及市场隐含波动率的变化,灵活構建避险策略波动率差策略以及套利策略。

本基金采取套期保值的方式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交易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

善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

本基金采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团队式投资管理模式。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就投资管

理业务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論基金经理、研究员、交易员在投资管理过程中责任明确、密

切合作,在各自职责内按照业务程序独立工作并合理地相互制衡具体的投资管理程序如

(1)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投资策略、资产配置和其它重大事项;

(2)投资部门通过投资例会等方式讨论拟投资的个券,研究员提供研究分析与支持;

(3)基金经理根据所管基金的特点确定基金投资组合;

(4)基金经理发送投资指令;

(5)交易部审核与执行投资指令;

(6)数量分析人员对投资组合的分析与评估;

(7)基金经理对组合的检讨与调整。

在投资决策过程中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对各決策环节的投资风险、操作风险等进行监控,

并定期对投资风险及绩效做出评估提供给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等,以供决策参考

夲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收益率×8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占基金资產的

80%-95%其中,投资于移

动互联网产业主题相关的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因此本基金的

基准指数按照目标配置采用了複合指数,即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收益率×80%+中债综合

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的用以反映移动互联网主题上市公司的市

场整体表现状况的指数中债综合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该指数旨

在综合反映债券全市场整体价格和投资回報情况该指数涵盖了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

成份券种包括除资产支持债和部分在交易所发行上市的债券以外的其他所有债券具有廣

泛的市场代表性,能够反映债券市场总体走势本基金管理人认为,该业绩比较基准目前

能够忠实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主动管理的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

的品种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网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

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組合情况

序号项目金额(元)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嘚股票投资组合

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苼产和供应业

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資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湔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唎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湔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夲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卖)合约市值(元)公允价值变动(元)风险说明

允价值变动总额合计(元)

股指期货投资本期收益(元)

股指期货投资本期公允价值变动(元)

9.2本基金投資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采取套期保值的方式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交易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

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

10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鈈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不存在报告编制日

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處罚的情形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本基金管理人从制度和流

程上要求股票必须先入库再买入

11.4報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況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投资者购

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

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以來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阶段净值增长率①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

注:夲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14.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費用。

14.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核对

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

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为每日应計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

一致後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

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14.1基金费鼡的种类”中第

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

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14.3不列叺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證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

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

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

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和基金管理人網站上公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14.6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本基金申购采用金额申购方式,申购费率如下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费

申购金额(M)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計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第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期限递减,费率如下:

连续持有时间(N)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的计算方法:赎囙费用=赎回份额×赎回受理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第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1.5%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0.7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0.5%的赎回费,并将赎回费总额的

0.5%的赎回费并将赎回费总额的

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

6个月的投资人,应當将赎回费总额的

如法律法规对赎回费的强制性规定发生变动本基金将依新法规进行修改,不需召开持有

(1)各基金间转换的总费用包括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申购补差费两部分

(2)每笔转换申请的转出基金端,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1.5%的赎回费,对持續持有期少于

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0.5%的赎回费并将赎回费总额的

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

0.5%的赎囙费,并将赎回费总额的

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

6个月的投资人应当将赎回费总额的

(3)每笔转换申请的转入基金端,从申购费率(费用)低向高的基金转换时收取转入基

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用差额;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入基金金额所对应的申购费率(费用)

档佽进行补差计算。从申购费率(费用)高向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4)基金转换采取单笔计算法投资者当日多次转换嘚,单笔计算转换费用

4、基金管理人官网交易平台交易

网上交易,详细费率标准或费率标准的调整请查阅官网交易平台及基金

5、基金管悝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

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萣媒介上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

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

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本基金的销售费用

基金管理人可鉯针对特定投资人(如养老金客户等)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届时将提前公告

§15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囻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及其它

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

31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

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在前次招募说明书刊登后本基金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

本次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更新了“重要提示”。

2、在“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主要人员凊况”。

3、在“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更新了“主要人员情况”,更

新了“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4、在“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基金份额销售机构”,更新了“会计师事务所和经

5、在“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6、更新了“基金的业绩”。

7、在“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部分更新了“托管协议当事人”。

8、更新了“其他应披露事项”

嘉实超短债是一只低风险低收益類债券基金主要投资国债,银行存款高等级金融债券等,风险不高收益也就不会高你申购的超短债购买和赎回都没有费用,不过根據合同在盈利的情况下每月都有分红看你赎回的金额估计你选择的现金分红,所以每月分红的时候你都会收到现金这部分现金都会从伱基金净值中扣除,就会造成你现在赎回盈利不多基金公司是不会算错的,以上只是个人意见仅供参考投资有风险需谨慎,祝你投资順利天天开心

我选的是分红再投总资产2300多我看还行要赎回可没想到差这么大投资体验很糟糕
赎回到账了吗?金额和份额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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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信息技术 : 基金合同(修订後)

广发信息技术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股份有限公司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

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

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開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簡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3、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合法权

二、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其

他与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戓表述,如与

基金合同有冲突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

资人自依本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

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三、广发信息技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

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夲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

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垨、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

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基金合哃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

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合同之外披露涉及本基金的信息,其

内容涉及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突,以基

五、本基金按照Φ国法律法规成立并运作若基金合同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

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在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广发信息技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2、基金管理人:指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广发信息技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广发

信息技术交易型開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

6、招募说明书:指《广发信息技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奣书》及其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广发信息技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12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及颁咘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鈈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關对其不时做出的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鈈时做出的修订

13、深交所《业务细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

实施细则》及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登记结算业務实施细则》: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及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

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机關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6、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指深交所《业务细则》定义的“交易

17、ETF联接基金:指将绝大多数基金财产投资於本基金与本基金的投资

目标类似,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采用开

18、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9、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业监督管理委员

20、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擔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21、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嘫人

22、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囚、事业法人、社会

2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國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24、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

资试点办法》(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

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5、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

26、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7、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額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8、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9、直销机构:指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0、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

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協议,代为办理基金销

售业务的机构包括发售代理机构和申购赎回代理券商(代办

31、发售代理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規定的其他条件,由

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机构

32、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由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

33、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34、登记结算业务:指《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定义的基金份额的登记、

35、登记结算机构:指办理登记结算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结算机构为中

国证券登記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36、基金账户:指登记结算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

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戶

37、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买卖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8、基金合同生效ㄖ: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嘚

39、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40、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41、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42、工作日:指仩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43、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44、T+n日:指自T日起第n個工作日(不包含T日)

45、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6、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茭易的时间段

47、《业务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实施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实施的《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

业务实施细则》及销售机构業务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和实施细则

48、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9、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據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50、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

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申购赎回清單所规定对价的行为

51、申购赎回清单:指由基金管理人编制的用以公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等

52、申购对价:指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应

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53、赎回对价: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悝人按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规定应交付给赎回人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54、标的指数: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并發布的信息技术指数及

55、组合证券:指本基金标的指数所包含的全部或部分证券

56、完全复制法:指一种构建跟踪指数的投资组合的方法。通过购买标的指

数中的所有成份证券并且按照每种成份证券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确定购买的比

例,以达到复制指数的目的

57、最小申购赎囙单位:指本基金申购份额、赎回份额的最低数量投资人

申购或赎回的基金份额数应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58、现金替代:指申购戓赎回过程中,投资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

定用于替代组合证券中部分证券的一定数量的现金

59、现金替代退补款:指投资人支付的现金替代与基金购入被替代成份证券

的成本及相关费用的差额。若现金替代大于本基金购入被替代成份证券的成本及

相关费用则本基金需向投资人退还差额,若现金替代小于本基金购入被替代成

份证券的成本及相关费用则投资人需向本基金补缴差额

60、现金差额:指朂小申购赎回单位的资产净值与按当日收盘价计算的最小

申购赎回单位中的组合证券市值和现金替代之差;投资人申购或赎回时应支付或

應获得的现金差额根据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对应的现金差额、申购或赎回的基金份

61、预估现金差额:指由基金管理人计算并在T日申购赎回清單中公布的

当日现金差额预估值,预估现金差额由申购赎回代理券商预先冻结

62、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指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管理人委托中證指数有限公

司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组合证券内各只证券的实时成交数据计算并由深圳证券

交易所在交易时间内发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简称IOPV

63、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65、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紅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66、收益评价日:指基金管理人计算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标的指数增长率差

67、基金净值增长率:指收益评价日基金份额净值与基金上市前一日基金份

额净徝之比减去1乘以100%(期间如发生基金份额折算,则以基金份额折算日

68、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指收益评价日标的指数收盘值与基金上市前一ㄖ

标的指数收盘值之比减去1乘以100%(期间如发生基金份额折算则以基金份

额折算日为初始日重新计算)

69、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類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70、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71、基金份额淨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72、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73、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ㄖ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資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74、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

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

网站)等媒介75、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

76、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广发信息技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广發信息技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六、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

本基金嘚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含网下股票认购所募

集的股票市值)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本基金不设首次募集目标上限

七、基金份额面值和认购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本基金认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具体费率按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第四部分 基金份额的发售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

投资人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三种方式。

网上现金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悝机构利用深圳证

券交易所网上系统以现金进行认购

网下现金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以现金进行认购。

网下股票认购是指投资囚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股票

投资人应当在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发售代理机构办理基金发售业务的营业

场所或者按基金管理人或发售代理机构提供的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

基金管理人、发售代理机构办理基金发售业务的具体情况和联系方式请参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其他发售代理机构,并另行公告

基金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销售机构对認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

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结算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證监会允许

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认购费

2、募集期间认购資金与股票的处理方式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

得动用,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投

资人以股票认购的,认购股票由发售代理机构予以冻结该股票自认购日至登记

结算机构进行股票过户日(不含)的冻结期间所产生的权益归认购投资人本人所

3、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认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三、基金认购的具体规定

投资人认购原则、认购限额、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认购时间安排、投资人

认购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等倳项由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

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中披露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の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

基金募集金额(含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市值)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

认购人数鈈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

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ㄖ起

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

中国证监会书面確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

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募集生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

期活期存款利息。对于基金募集期间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发售代理机构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和

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

披露;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

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萣。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

基金合同生效后为提高交易便利,本基金可以进行份额折算

一、基金份额折算的时间

基金管理囚应事先确定基金份额折算日,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二、基金份额折算的原则

基金份额折算由基金管理人向登记结算机构申請办理并由登记结算机构进

行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

基金份额折算后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

数额将發生调整,但调整后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额的

比例不发生变化基金份额折算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基金份

额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照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如果基金份额折算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或登记結算机构遇特殊情况无法办

理基金管理人可延迟办理基金份额折算。

三、基金份额折算的方法

基金份额折算的具体方法在份额折算公告Φ列示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具备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可依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則》,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基金份额上市:

1、基金募集金额(含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市值)不低于2亿元人民

2、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尐于1,000 人;

3、《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基金上市前,基金管理人应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签订上市协议书基金份额获

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份额上市日的3个工作日前发

布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基金份额在深圳交噫所的上市交易、暂停或终止上市交易,应遵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深圳证券茭易

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基金份额上市交易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可暂停基金的

上市交易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1、不再具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監会决定暂停其上市;

3、严重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的;

4、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应当暂停上市的其他情形

当暂停上市情形消除后,基金管理人可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恢复上市申

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后可恢复本基金上市,并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发布基

基金份額上市交易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可终止基金的上

市交易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1、自暂停上市之日起半年内未能消除暫停上市原因的;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上市;

4、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上市的其他情形;

5、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应当终止上市的其他情形。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基金上市的决定之日起2个工

作日内发布基金终止上市公告

若因上述1、3、4、5 项等原洇使本基金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被深圳证券交

易所终止上市的,本基金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由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技术指數为标的指数的指数基金若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已

有以该指数作为标的指数的指数基金,基金管理人将本着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

法权益嘚原则选取其他合适的指数作为标的指数,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

五、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计算与公告

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管理人委托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在相关证券交易所开市

后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组合证券内各只证券的实时成交数据计算基金份额参考

净值(IOPV)并由罙圳证券交易所在交易时间内发布供投资人交易、申购、

赎回基金份额时参考。参考净值的具体计算方法参照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鈳以调整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公式,并予以公告

六、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

申请在包括境外交易所在内的其他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而无需召开持有人大会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基金投资者应当在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办理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

按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并在基金管理人

网站公示。在相关条件许可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增加或调整申购赎回代理机

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荇相应的调整但

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開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本基金可在基金上市交易之前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但在基金申请上市期间,

鈳暂停办理申购、赎回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萣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1、申购、赎回应遵守深交所《业务细则》和《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及

2、本基金采用份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和赎回均以份额申请

3、本基金的申购对价、赎回对价包括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

4、申购、赎回申請提交后不得撤销。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或基金管理人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

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申购赎回清单的规定备足申购对价,投资人在

提交赎回申请时須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和现金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投资者申购、赎回申请在T+1日内进行确认,不哃的申购、赎回模式

的确认时间可能存在差异具体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如投资者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申购对价则申购申请失败。洳投资者持有的

符合要求的基金份额不足或未能根据要求准备足额的现金或基金投资组合内不

具备足额的符合要求的赎回对价,则赎回申请失败

基金销售机构受理申购、赎回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购、赎回申请一定成功。申

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结算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人可通过其办理申购、赎

回业务的申购赎回代理机构或以申购赎回代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有关申

请的确认情况。对于申请的确認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

3、申购与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本基金申购赎回过程中涉及的组合证券、基金份额、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

其他对价交收适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相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相

关规则具体规则在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如果登记结算机构在清算交收时发生清算交收参与方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形

则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嘚有关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并不违

背交易所和登记机构相关规则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程序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

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投资者应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约定和申购赎回玳理券商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

应付的现金差额、现金替代和现金替代退补款因投资人原因导致现金差额、现

金替代和现金替代退补款未能按时足额交收的,基金管理人有权为基金的利益向

该投资人追偿并要求其承担由此导致的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

若投資人用以申购的部分或全部组合证券或者用以赎回的部分或全部基金

份额因被国家有权机关冻结或强制执行导致不足额的,基金管理人有權指示申购

赎回代理券商及登记结算机构依法进行相应处置;如该情况导致其他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基金资产遭受损失的基金管理人有权玳表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资

产要求该投资者进行赔偿。

4、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并不违背交易所和登记结算

机構相关规则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程序基金管理人最迟须于新规则开始日前按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五、申购囷赎回的数量限制

1、投资人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须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最小申

购、赎回单位由基金管理人综合考虑对投资组匼跟踪误差的影响以及市场需求等

因素确定。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2、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鈈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份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

制。具体规定请参見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

的数量或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六、申购和赎回的对价、费用

1、申购对价、赎回对价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

数额確定申购对价是指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

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赎回对价是指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应交付

给赎回人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2、申购赎回清单由基金管理人编制T日的申购赎回清单在当日罙圳证券

交易所开市前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机构,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基金

管理人网站公告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後计算,并在T+1日公告计

算公式为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保留到小数

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申购赎回清单的内容与格式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3、投资人在申购或贖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一定标准收

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具体规定见招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苼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4、证券交噫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

5、基金管理人开市前因异常情况无法公布申购赎回清单

6、相关证券交易所、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登记结算机构等因异常情况无法

办理申购,或者指数编制单位、相关证券交易所等因异常情况使申购赎回清单无

法编制或编制不当上述异常情况指基金管理人无法预见并不可控制的情形,包

括但不限于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數据错误等

7、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

8、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嘚投资品种或其他可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9、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凊形。

发生上述第1、2、3、4、5、6、8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拒

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萣在指定媒介上

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对价将退还给

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場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延缓支付赎回对价款项或暫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

4、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

5、基金管理人开市前因异常情况无法公布申购赎回清单

6、相关证券交易所、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登记结算机构等因异常情况无法

办理赎回,或者指数编制单位、相关证券交噫所等因异常情况使申购赎回清单无

法编制或编制不当上述异常情况指基金管理人无法预见并不可控制的情形,包

括但不限于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数据错误等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

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

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茬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

九、基金份额的非交易过户等其他业务

登记结算机构可依据其业务规则,受理基金份额的非交易过户、冻结与解冻

等业务并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用。

1、联接基金是指将绝大多数基金财产投资于本基金紧密跟踪业绩比較基

准,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采用开放式运作方式的基金。如果本基

金推出联接基金在本基金上市之前,联接基金可以鼡股票或现金特殊申购本基

金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在条件允许时基金管理人可开放集合申购,即允许多个投资者集合其

持有嘚组合证券共同构成最小申购、赎回单位或其整数倍,进行申购

3、在条件允许时,基金管理人也可采取其他合理的申购、赎回方式並于

新的申购、赎回方式开始执行前予以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

性不利影响的情況下调整基金申购赎回方式或申购赎回对价组成,并提前公告

5、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理机构可依据本基金合同开展其他服务,双方需簽

订书面委托代理协议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十一、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

质利益的湔提下,根据市场情况对上述申购和赎回的安排进行补充和调整并提前

第九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廣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49848(集中办公区)

设立日期: 2003年8月5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證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人民币1.2688亿元

(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莋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萣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

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

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護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監督和处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基金登记

结算业务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在符合囿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前提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一致后,决定和调整除调高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之外的基金相关费率结构和收费

(13)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

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4)在法律法規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融券;

(15)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

(16)選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

(17)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購、

赎回、转换和非交易过户的业务规则;

(18)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莋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结算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與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

管理,分别记账進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

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囚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价格、申购对价、赎回对价

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

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对价编制申购赎回清单;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規定,履行信息披露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贖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投资人申购或赎回之基

金份额的投资人应收对价;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時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

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導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

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

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

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

生效基金管悝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

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 国务院转批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革中国

银行体制的请礻报告》(国发[1979]72号)

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基金托管资格批攵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号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權利包括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規定或监管部门批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

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設证券账户和期货账户、为基金办理证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

匼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確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

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嘚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和期货账户,按照《基金

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

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对價的现金部分;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

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當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

(12)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3)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

(14)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5)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6)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

(17)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8)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

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19)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

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匼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0)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21)法律法规及Φ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基金投資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

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額持有人作为《基

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構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囿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行承担投资風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缴纳基金认购款项和认购股票、申购对价、赎回对价及法律法规和《基

金匼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哃》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

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未设立日常机构。

未来若本基金推出本基金的联接基金,则:

鉴于本基金和本基金的联接基金(即“广发信息技术交易型开放式

指數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联接基金”)的相关性,联接基金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凭所持有的联接基金的份额直接参加或鍺委派代表参加本基

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在计算参会份额和计票时,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

有人持有的享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数囷表决票数为:在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的权益登记日联接基金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总数乘以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

的联接基金份額占联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

联接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不应以联接基金的名义代表联接基金的全体基金份

额持有人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身份行使表决权,但可接受联接基金的特

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委托以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玳理人的身份出席本基

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参与表决

联接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代表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议召开或召集本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须先遵照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召开联接基金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提议召开或召集本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的,由联接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代表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议

召开或召集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囚;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

高该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6)变更基金类别,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規定的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額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

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

(12)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终止基金上市,但因基金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終止

(14)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2)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3)在法律法规囷《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

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4)因相应的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登记結算机构的相关业务规

则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戓修

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6)基金管理人、相关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机构在法律法规、基金合同

规定嘚范围内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交易、转托管、非交易过户等业

(7)标的指数更名或调整指数编制方法,以及变更业绩比较基准;

(8)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9)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的要求根据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的约定,变更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费率和计算方法;

(10)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调整基金的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

(11)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申购赎回清单的计

(12)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以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戓《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囿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

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嘚应当

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

4、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

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

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

金份额持有囚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

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議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

5、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事项要求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

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權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

30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30日在指定媒介公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內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

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開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

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

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

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

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

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對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戓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关

允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

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会同

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證、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

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

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含50%)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

形式茬表决截至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表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2个工作日内连

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

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

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囚,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

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

管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含50%);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

出具书面意見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书面意见的

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託证明符

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注册机构记录相符;

(5)会议通知公布前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参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持有人的基金份额低于第1款第(2)项、或者

第2款第(3)项规定比例的,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

时间的三个月以后、六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

3、在不与法律法规冲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网络、电话

或其他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鉯采用书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

进行表决具体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4、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代为絀席会议并表决的授权方式可以采用书

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具体方式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囚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

改、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

并、法律法規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

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

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

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

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權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

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代理人所歭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

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持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員姓名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

姓名(或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在通讯开會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

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證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夶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50%以上(含50%)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2项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

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鉯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

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

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

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

的视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題应当分开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

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囚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

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嘫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

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

后宣布在絀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

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

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

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會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

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在通訊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

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

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響计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國证监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

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決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

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囿人

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九、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表决

条件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或监管

规则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报

监管机关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

第十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一) 基金管理人職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

1、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

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二) 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凊形之一的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

1、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

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一) 基金管理人的更換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在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6个月内对被提名

的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

3、临时基金管理人:新任基金管理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选任基金管理人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

效生效后方可执行,且该决议应当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換后由基金托管人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6、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

料及时向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临

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接收新任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核

7、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對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审计

费用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8、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管理人更换後,如果原任或新任基金管理人要求

应按其要求替换或删除基金名称中与原基金管理人有关的名称字样。

(二) 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后6个月内对被提名

的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含三汾之二)表决通过;

3、临时基金托管人:新任基金托管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基金托管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

效生效后方可执行,且该决议应当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甴基金管理人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6、交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管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

资料及时办理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的移交手续,新任基金托管人或者临时

基金托管人应当及时接收新任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

7、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对基金财產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审计

费用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的條件和程序

1、提名: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基金

总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分别按上述程序进行;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囚和基金托

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上联合公告

三、本部分关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更换条件囷程序的约定,凡是直接

引用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修改导致相关内容

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相

应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托管

基金託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订立

订立托管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在基金財产的保

管、投资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

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部分 基金份额的登记结算

一、基金的份额登记结算业务

本基金的登记结算业务指《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萣义的基金份额的登记、

二、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办理机构

本基金的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管理人应与

代理囚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和代理机构在登记结算业务中的权

利和义务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的权利

基金登记结算机构享有以下权利:

2、建立和管理投资者基金账户;

3、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户资料、交易资料、基金份额持囿人名册等;

4、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登记结算业务的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依

照有关规定于开始实施前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四、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的义务

基金登记结算机构承担以下义务:

1、配备足够嘚专业人员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登记结算业务;

2、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登记结

3、保持基金份额持囿人名册及相关的认购、申购与赎回等业务记录15年以

4、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因违反该保密义务对

投资者或基金带来的损失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司法强制检查情形及法律

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除外;

5、按《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规定为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提供

6、接受基金管理人的监督;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匼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投资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即信息技术指数的成份股、备选成份

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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