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公租房商场租金怎么收取的工作人员是否有义务告知租住户下期缴纳商场租金怎么收取的日期

公租房商场租金怎么收取管理办法(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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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公租房的管理强化保障性住房违规使用行为处理,根据省、市、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现告知所有承租人,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经發现,将解除公共租赁承租合同收回房屋且5年内不得享受保障性住房:

一、 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 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 损毁、破坏保障性住房的,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配套设施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四、 有妨礙他人居住或管理的行为;

五、 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六、 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七、 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在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

八、 租赁期内承租或者购买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九、 承租人累计6个月以上拖欠商场租金怎么收取的;

十、 家庭的人口、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发生变化,未在规定期限内如实申报变动情况嘚;

十一、 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公租房的;

十二、 其他违规使用保障性住房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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