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肺炎疫情防治期间相关商品经营者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为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保障与预防疫情相关的口罩、药品、消毒杀菌用品等重点商品价格稳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良好价格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標价的规定》和《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对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和《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价格管控稳定价格水平。
(二)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时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四)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價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場价格秩序。
(六)除生产自用外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
(七)各经营者应当加强价格自律,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强化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意识建立和完善内部价格管理机制和纠错机制,及时妥善处理价格纠纷
(八)行业协会或其他单位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縱市场价格要积极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有关经营者及单位应高度重视,加强价格自律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稳定。市场监管部门将严肃查处借疫情防疫之机相互串通趁机涨价;囤积居奇,操纵市场价格;价格欺诈;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價格坐地起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如发现经营者存在上述价格违法行为按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有关规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典型案例给予公开曝光欢迎广大群众和消费者进行监督,如发现上述违法问题请消费者保留好相关证据,拨打7221315、
我好难啊因为戴眼镜口罩不好戴,而且收着收着口罩眼镜就滑下来了我要用脏手去扶着继续收我真想一脚踹上收银台,关键是所有防护都是他嘴上说说全是我自费買的,光买那些都多少了我图他寒假工一天80我压岁钱都比打一个月工多一倍,还和我在这装带善人整个超市一班就我一个收银员我一箌其他四个收银员全回老家,她们还说超市关键时期现在呢?都在毒圈里了还要我一边大工量一边体谅他们,我真的cn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