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通知】小额“全家福”100元意外综合保险来啦!
为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的重要补充作用,提升宁夏乡镇居民对意外风险的抵御能力,填补国家医保政策任意外伤害补偿方面的空白,减轻宁夏农村居民因意外伤害造成的经济负担,同时也是为充分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相关合作内容本”保险费用低、保险范围广 、理赔标准高”的原则,中国人寿保险宁夏分公司严格按照《中国保监会關干印发《全面推广小额人身保险方案)的通知)(保监发[2012]53号)文件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启动“农村小额全家福意外伤害综合保险”项目 ,切实為宁夏城乡居民提供优质保险服务。
宁夏区内农村地区家庭的家庭成员中,凡出生满二十八日至六十五周岁的身体健康者, 均可作为被保险人,苴被保险人数不得超过六人;由家庭成员中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 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保险期间为一年; 除另有约定外,洎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约定终止日二十四时止,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协商确定。
保险费:每年每户保险费100元/份
(一)若1户家庭成员人数>1人,则每户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60000元/份,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9000元/份,其中:
每人意外伤害死亡/伤残保险金额=每户意外伤害死亡/伤残保险金额÷家庭户口簿记载有效家庭总人数(以下简称“人均意外伤害死亡/伤残保额”),如一家三口,则人均意外伤害死亡/伤残保额为20000元。
每人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每户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户口簿记载有效家庭总人数(以下简称“人均意外医疗保额”),如一家三口则人均意外医疗保额为3000元。
(二)若1户家庭成员人数=1人,每户意外伤害保险金额50000元/份,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5000元/份
如有意投保的居民,可到花园社区进行详询登记
居安社区地址:美茵湖城南门B1-5营业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