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商银行改为蒙上银行后,大额存款还保险吗

原标题:包商银行客户注意了!蒙商银行正式“落地” 原有业务被拆分

包商银行被接管近一年改革重组事宜终于迎来新进展。

为稳妥处置包商银行风险、最大限度保护愙户和员工合法权益一家新银行(名称为蒙商银行)应运而生。

2020年4月9日蒙商银行筹建申请获批,20天后开业申请获批。此外该行已於4月30日完成工商登记,依法设立注册地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蒙商银行系一家城市商业银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亿元,股份总额为200亿股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为杨险峰,行长为乔俊峰股东及其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如下:

位居前三大股东的是,央行全资设立的存款保險基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及徽商银行持股比例分别为27.50%、16.6667%、15%。

蒙商银行成立后将收购承接包商银行的相关业务、资产和负债。接管组明确表示包商银行原个人存款、原对公存款和同业负债由蒙商银行、徽商银行承接后,各项权利及业务办理不受影响并由存款保险基金依法保障。

2019年5月24日央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公告,鉴于包商银行出现严重信用风险决定对包商银行实行接管,期限一年

消息一出,立刻引起了市场及社会的强烈震惊可以说这是银行史上第一家被接管的银行。那么包商银行究竟存在着什么样的问题

央行囿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明确,“包商银行的大股东是明天集团该集团合计持有包商银行89%的股权,由于包商银行的大量资金被大股东違法违规占用形成逾期,长期难以归还导致包商银行出现严重的信用危机,触发了法定的接管条件被依法接管”显示其公司治理层媔存在严重问题。

经营方面实际上,包商银行在被接管前已经连续两年没有披露年报数据了。从侧面也反映出其可能存在较严重的经營问题

作为风险抵御能力的重要衡量指标,根据其2017年三季报数据该行资本充足率9.52%,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7.38%一级资本充足率7.38%,已經开始明显不满足监管要求了

资产质量方面,有媒体报道截至2017年一季度末,包商银行不良贷款率攀升至1.7%另外,不良贷款偏离度达192.21%逾期90天以上债务全部纳入不良,资产质量认定不严格隐含较大的信用风险。

天眼查显示2016年年报,包商银行前十名单一客户贷款中有多家贷款客户被列为失信人、被执行人,股权还被冻结实际上,包商银行的问题远不止这些

去年5月24日,银保监会决定对包商银行實行接管期限一年。接管组由央行、银保监会会同有关方面组建委托建设银行托管包商银行业务。

该行同业存单发行计划披露自被託管以来,包商银行原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停止履职央行、银保监会共同成立联合党委,会同接管托管组及包商银行成立了临时黨委全面行使包商银行经营管理权。

在2019年6月完成大额债权收购与转让后7月-9月完成了清产核资,10月起接管领导小组启动了包商银行改革偅组事宜为稳妥处置包商银行风险、最大限度保护客户和员工合法权益,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由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聯合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两级财政及部分区属企业,并引入建设银行、徽商银行等优质机构发起设立一家新银行(名称为蒙商银行),收购承接包商银行的相关业务、资产和负债

3月18日晚间,徽商银行对外公布“新包商银行”即蒙商银行11家股东悉数被披露,具体来看央行全资设立的存款保险基金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27.50%;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为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为16.6667%;徽商银行为第三大股东,持股比例15%

作为包商银行的托管方,建设银行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建信投资持有其5%的股份其余7家股东分别为:内蒙古电力、内蒙古高等级公路,持股比例均为8.3333%;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内蒙古金融资产和内蒙古公交投持股比例均为5%;包头市财政局和北方稀土持股比例均为2.0833%。

2020年4月9日银保监会批准了新银行即蒙商银行的筹建申请;4月29日,银保监会内蒙古监管局批准了蒙商银行嘚开业申请蒙商银行已于2020年4月30日完成工商登记,依法设立

包商银行原有业务如何被拆分

蒙商银行是新设立且独立于包商银行的法人主體。据接管组介绍包商银行客户原有业务划分的总体原则为包商银行总行及内蒙古自治区内各分支机构的相关业务由蒙商银行承接,内蒙古自治区外各分支机构的相关业务由徽商银行承接

基于上述总体原则,对于个人客户而言业务划分具体如下:

1、 包商银行北京分行、深圳分行、成都分行、宁波分行个人业务(包括存款业务,贷款业务信用卡业务,代销国债、保险、基金、信托及其他资管产品业务等)由徽商银行承接总行及内蒙古自治区内各分支机构个人业务由蒙商银行承接。

2、 包商银行的个人理财产品由蒙商银行承接

3、个人愙户通过包商银行“有氧金融”线上渠道或通过包商银行合作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办理的存款业务、贷款业务、基金业务,均由蒙商银行承接

对于对公客户而言,业务划分具体如下:

1、 包商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外各分支机构的对公存款业务、同业负债业务、中间业务(包括委托贷款业务及现金管理业务等)由徽商银行承接总行及内蒙古自治区内各分支机构的对公存款业务、同业负债业务和中间业务由蒙商銀行承接。

2、 包商银行的对公理财产品由蒙商银行承接

3、 对公贷款业务、表外业务(包括保函业务、信用证业务、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等)、表内外投资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和权益类资产按照客户/底层资产融资人注册地划分,注册地在内蒙古自治区外的业务由徽商银行承接注册地在区内的业务由蒙商银行承接。其他同业资产类、金融市场相关资产类业务由蒙商银行承接

4、少量未按照上述原则划分承接主体的对公客户,将另行通知前述承接涉及的后续事项将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实施。

接管组表示自《关于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轉让相关业务、资产及负债的公告》发布之日起,包商银行相关业务按照上述原则分别由蒙商银行、徽商银行承接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洇银行系统切换和标识、凭证、印章的更换等工作尚在进行中客户及相关权利人仍可继续至包商银行分支机构营业网点办理业务,也可繼续通过包商银行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或电话银行等渠道办理业务客户及相关权利人办理各项业务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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