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棣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棣征公告〔2020〕21号
为确保无棣县经济社会发展及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无棣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一位置范围:西郭村以南、邢家山子村以西、新村以北、东北村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埕口镇后埕村、东南村
地块二位置范围:大济路以南、梁家村以西、大山中村以北、大济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碣石山镇大山东村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費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无棣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佽征地共涉及1个区片Ⅰ级区片每亩补偿5.0000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滨州市征地地仩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55号)规定执行。
被征收土地村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無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无棣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搶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拟于2020年5月8日至2020年5月9日由无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極支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