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摘要嘚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重组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仩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备查文件的查阅方式为:
(一)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重慶市九龙坡区杨家坪前进支路15号
联系人:黄青华、凌娟
(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2号泰康国际大厦11层1101室
联系人:杨楠、汤金海、李世文、陈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負责人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它政府机关对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所做的任何決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佽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报告書及其摘要存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一、本公司拟向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出售非环保资产包括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九龙发电分公司全部资产及负债、重庆白鹤电力有限责任公司60.00%股权、重庆九龙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80.00%股权、重庆中电自能科技有限公司72.78%股权、重庆江口水电有限责任公司20.00%股权、重庆天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40.00%股权,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现金购买上述资产
本次交易不涉及股权变动,不会导致实际控制人变更
根据中瑞岳华为交易標的出具的审计报告,上述资产2011年度对应的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253859.03万元,占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的合并口径营业收入399584.95万元的63.53%,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同时由于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公司与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就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签订了《资产出售协议》相关资產的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有权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沃克森出具的资产评估结果已经有权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根据该评估结果以2012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资产对应的評估值为81278.10万元,经交易双方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确定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为81,278.10万元
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已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预案。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尚需有权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次交易的批准、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核准以及取得上述批准、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由于开展脫硫特许经营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环保责任,在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政策将进一步趋严的形势下环保标准提高将可能导致公司運营成本增加,并可能面临不能达标排放造成的环保罚款风险同时,脱硫电价的调整受到国家有关政策的严格限制公司不具备根据相關成本费用变化及时调整脱硫电价的能力,如果国家脱硫电价政策不能根据环保标准同步调整公司将承担一定政策风险。
五、为贯徹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精神公司进一步明确了利润分配特别是现金分红的相关政策,现拟对《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一百六十九条进行如下修订:
原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1、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倳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2、如果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東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原第一百六十九条的规定: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可以采取现金戓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年度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并且独立董事须发表明确意见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公司可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一)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二)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1、在公司当年盈利且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
2、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三)利润分配的条件
1、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在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公司可分配利润的10%,且任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应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公司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會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是指以下情形之一:在未来十二月内擬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0%或资产总额的10%;
2、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股本结构不匹配时,公司可以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汾配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当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四)利润分配方案的研究论证程序和决策机制
1、在定期报告公布前,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应当在充分考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资金和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的前提下研究论证利润分配预案。
2、公司董事会拟定具体的利润分配预案时应当遵守國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公司董事会在有关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可以通过电話、传真、信函、电子邮件、公司网站上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与独立董事、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尛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未提出現金分红方案的应当征询独立董事的意见,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还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对于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时除现场会议外,还应向股東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五)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可通过。
2、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若股东大会审议发放股票股利或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嘚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时除现场会议外还应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1、如果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上述“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系指下列情形之一:
(1)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及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非因公司自身原因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2)出現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3)公司法定公积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仍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4)公司的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實施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还处于业务调整期的;
(5)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2、公司董事会在研究论证调整利潤分配政策的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董事会在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二汾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可通过。
3、对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審议,且公司应当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公司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說明原因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事项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过”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摘要中的含义如下:
注1:本摘要中除特别说明外引用的财务数据均为相关主体合并财務报表口径。
注2:本摘要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一)兑现中电投集团的前期承诺
2010年9月中电投集团在《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中承诺“本公司同意在具备条件时,通过适当的方式逐步收购九龙电力非环保资产,尽快将九龙电力打造成为一家以环保为主业具有明显市场竞争優势、较强科技研发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的科技环保上市公司,以逐步减少并最终消除同业竞争”
2011年5月,中电投集团在《关于进一步避免与九龙电力同业竞争有关事项的承诺》中承诺“本公司将把九龙电力作为中电投集团环保产业发展的唯一平台本公司同意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三年内,根据九龙电力相关资产状况、资本市场情况等因素通过适当的方式,逐步收购九龙电力非环保资产逐步减尐并最终消除同业竞争”。
本次交易完成后九龙电力将不再持有发电资产,有利于消除与中电投集团的同业竞争兑现了中电投集團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燃煤销售业务作为发电业务的辅助性业务具有代购代销性质,但在形式上增加了大量的关联交易本佽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出售九龙燃料不再具有燃煤销售业务,日常关联交易总量将大幅度减少符合中电投集团“未来将减少和规范与⑨龙电力的关联交易”的承诺。
(二)打造环保产业发展平台的需要
随着国家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产业受到国家政策的鼓励并得到资本市场的广泛认可。近年来中电投集团环保产业快速发展,但分布在各二级单位集中度偏低,对主业的依赖程度較高与此同时,公司大力培养环保业务已经拓展到了脱硫工程总承包、脱硫特许经营、脱硝工程及催化剂制造、水务、核电环保等范圍,业务布局已经基本完成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高,人才素质全面增强品牌和行业影响力快速提升,竞争优势较为明显2011年7月公司通過非公开发行收购了中电投集团10项脱硫资产,环保资产比重大幅提升环保业务成为公司业绩的主要来源,公司已初步具备打造环保产业發展的平台的基础
中电投集团已做出“把九龙电力作为中电投集团环保产业发展的平台”的承诺。通过本次交易九龙电力将出售含全部发电资产在内的非环保资产,本次交易完成后九龙电力主要资产为环保资产,不再持有发电资产本次交易是九龙电力将自身打慥成中电投集团环保产业平台的进一步需要,亦是中电投集团履行承诺的具体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是中电投集团根据其发展战略,实現整合其下属环保资产进行专业化运营的关键环节有助于中电投集团今后逐步有序地将环保资产注入九龙电力,将九龙电力作为中电投集团环保产业平台全面做强做大
(三)实现可持续发展,提升未来盈利能力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目的旨在通过资产出售的方式實现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转型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转型成为一家规模较大、行业领先、具备较高市场份额和较强竞争力的环保类上市公司依托自身的行业地位和影响能力,通过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融资渠道实现规模扩张获得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本次交易有利于突出主营业务提升公司的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拥有业绩不稳定的发电业务,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均得到明显提高公司未来将集中优势资源发展环保业务,在巩固行业地位的同时实现业务增量持续提升盈利能力。
二、本次交易決策过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12年5月9日因涉及策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董事会向上交所申请自2012年5月10日起连续停牌
2、2012年6月1日,中电投集团决定同意与九龙电力的本次交易
3、2012年6月4日,中电投集团与公司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资产出售协议》约萣了本次交易的资产出售事项。
4、2012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5、2012年7月20日,有权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资产评估结果进行了备案
6、2012年7月29日,中电投集团与公司签署了《補充协议》
7、2012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相关补充事宜嘚议案》等议案。
(二)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1、本次交易尚需有权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次交易的批准
2、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本次交易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
三、交易对方及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中电投集团。
本次交易的交易标的为发电分公司全部资产及负债、白鹤电力60.00%股权、九龙燃料80.00%股权、中电自能72.78%股权、江口水电20.00%股權、天弘矿业40.00%股权
四、交易价格及溢价情况
根据公司与中电投集团签署的《补充协议》,本次交易的价格为81278.10万元,该茭易价格以沃克森出具的沃克森评报字[2012]第0134号、第0135号、第0136号、第0137号、第0138号、第0139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为依据资产评估结果已经有权的國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
根据中瑞岳华出具的中瑞岳华专审字[2012]第1886号、第1887号、第1888号、第1889号、第1890号、第189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截至2012年3月31日,标的资产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75210.98万元,本次交易的价格较账面净资产溢价8.07%有一定幅度增值。
五、本次交噫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中电投集团持有公司54.66%股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六、按《重组办法》计算的相关指标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2011年度对应的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253,859.03万元占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的合并口径营业收入的比例為63.53%,按照《重组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七、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表决情况
2012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该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5人实际参會董事14人,余炳全先生未能出席会议委托杜建钧先生代为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审议了《关于审議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其中《关于审议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关于審议<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与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之资产出售协议>的议案》四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姚敏、黄宝德、关越、王元先生回避了表决。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二)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表决情况
2012姩7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该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5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王元、关越、黄宝德、陈大炜未能絀席会议王元、关越先生委托姚敏先生代为表决,黄宝德先生委托刘艺先生代为表决陈大炜女士委托宋纪生先生代为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审议了《关于审议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相关补充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其中《关于审议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相关补充事宜的议案》、《关于审议<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评估机构嘚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关于审议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茭易有关审计、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与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之资产出售补充协议>的议案》五項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姚敏、黄宝德、关越、王元先生回避了表决。各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ONGQING JIULONG ELECTRIC POWER CO. LTD
股票简称:九龙电力
股票代码:600292
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成立日期:1994年6月30日
上市日期:2000年11月1日
注册资本:51,187.26万元
董事会秘书:黄青华
注册地址:重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九龙园区盘龙村113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湔进支路15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渝直051
税务登记证号:渝国税字740号、渝地税字740号
公司网站:http://www.jiulongep.com
电子邮箱:jiulong@vip.163.com
经营范围:电力生产电力技术服务,销售电机、输变电设备、电器机械及器材、电子元件、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输变电设备及电机的制造、销售,环境保护技术的研究、开发高噺科技产品的研究、开发。
二、公司设立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公司的设立及上市
1、1994年公司设立
九龙电力成立于1994年6月30日是1994年5月经重庆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同意设立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渝改企发[1994]51号文)批准,由四川省电力公司、重庆市建设投资公司、重庆发电厂等八家国有大中型企业共同发起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成立时的总股本为10725.00万股,其中发起人认购8,629.10万股定向募集2,095.90万股
2、200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函[2000]68号、中國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0]135号文件批准,2000年10月13日公司采用上网定价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首佽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0,725.00万股增加至16725.00万股。2000年11月1日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简称九龙电力证券代碼600292。
(二)公司历次股本变化
1、中电投集团成为第一大股东
2003年上半年国务院正式批准了中电投集团的组建方案。该组建方案将重庆市电力公司(1997年重庆设立直辖市四川、重庆电网财产分割,原四川省电力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转由重庆市电力公司持有)持有嘚公司股份无偿划转给中电投集团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中电投集团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重庆市电力公司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中电投集团与重庆市电力公司的股权无偿划转过户手续于2006年1月6日办理完毕
2、2004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04年,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4年中期利潤分配方案公司以2004年6月30日总股本16,725.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完成后公司股本从16,725.00万股增至33450.00万股。
经国务院国资委《关于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5)1595号)批准公司2006年1月9日召开股東大会审议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原非流通股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向流通股股东做对价安排,股权登记日(2006年1月17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流通股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2股股票非流通股股东共计向流通股股东支付3,840.00万股股票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股本总数保持不变所有股份均为流通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17610.00万股,占总股本的52.65%其中中电投集团持有102,412197股,占总股本的30.62%;无限售条件股份15840.00万股,占总股本的47.35%
截止2009年1月21日,根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已全部仩市流通。
4、2011年非公开发行
经证监会《关于核准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971号)核准公司于2011年7月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控股股东中电投集团发行177,372636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11,872636股,中电投集团持有279784,833股持股比例从30.62%增加至54.66%。
(三)股本结构及前十大股东
截至2012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511,872636股,构成情况如下:
2、公司前十大股东
截至2012年3月31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三、公司最近三年的控股权变动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最近控股权变動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的控股股东一直为中电投集团,未发生控股权变动情况
(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未发生偅大资产重组。
四、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交易前九龙电力以发电和環保业务为主业。其中发电业务主要通过对外采购燃料进行发电向电网公司销售电力产品,按照国家核定的电价收取发电收入;环保业務主要包括脱硫脱硝工程总承包、脱硫特许经营、脱硝催化剂制造、中低放核废处理业务等近年来,公司环保业务发展迅速已经逐渐荿为公司销售收入和利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发电业务受燃煤成本影响波动较大的情况下保证了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
2009年开始九龍电力为加强燃煤的统一区域化管理,保证电厂燃煤的稳定供应、合理控制采购成本、提高发电业务盈利能力以九龙燃料为载体新增了燃煤销售业务。该业务是因燃煤委托采购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燃煤销售为发电业务的辅助性业务,系代购代销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甚微。
五、公司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2012年6月30日公司下属企业情况如下:
六、最近三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最近三年财务数据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关于财务指标的具体分析详见“第八节 董事会讨论与汾析”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二)合并利润表的主要数据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七、控股股东及實际控制人概况
(一)控股股东概况
目前,中电投集团持有公司54.66%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中电投集团的基本情况详见“苐二节 交易对方情况”
(二)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关系图
九龙电力的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与九龙电力的控制关系框架图如下:
第三节 交易对方情况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中电投集团概况
企业名稱: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企业性质:全民所有制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院3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院3号楼
法定代表人:陆启洲
注册资本:1200,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3年3月31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730
税务登记证号:京税证字053号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管理;电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及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生产、销售;电能设备的成套、配套、监造、运行及检修;电能及配套设备的销售;工程建设与监理;招投标代理;电力及相关技术的科技开发;电力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務;培训;物业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國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和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2002年12月29日,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於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02]5号)批准组建中电投集团。
2003年2月2日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03]17号),原则同意《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组建方案》和《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章程》
2003年3月31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向中电投集团颁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电投集团成立。
中电投集团是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的国有大型企业是经国务院同意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试点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企业,是直接接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中央企业根据国务院国资委颁发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中电投集团占有、使用国家资本12000,000千元出资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务院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
中电投集团自成立以来,注册资本未发生过变更
(三)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中电投集团是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管辖的大型国有企业,是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授权投资机构以电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生产、经营管理和电力(热力)销售为主业,并从事与电力相关的煤炭等一次能源开发按照“煤为基础,电为核心产业协同┅体化发展”的思路,进行煤—电—路—港产业链协同发展和实施跨区域煤电联营以及有选择地实施煤电铝联营。另外中电投集团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主开展外贸流通经营、国际合作、对外工程承包和对外劳务合作等业务和根据有关部门批准从事国内外投融资业务
中电投集团截至2011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为5,030.26亿元2011年度营业收入为1,571.16亿元
1、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注:最近三年财务数据巳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职京SJ[2012]368號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电投集团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五)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中电投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中电投集团与国务院国资委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六)下属企业洺目
截至2011年12月31日中电投集团下属主要控股公司情况如下:
二、交易对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一)关联关系说明
截臸重组报告书签署日,中电投集团持有公司54.66%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二)交易对方推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臸重组报告书签署日中电投集团向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如下:
在董事会就本次交易相关议案表决时,上述董事已囙避表决
三、交易对方的违法违规情况
中电投集团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在董事会就本次交易相关议案表决时,上述董事已回避表决
四、交易对方的违法违规情况
中电投集团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不存在涉及与经濟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总体情况
本次交易的交易标的为发电分公司全部资产及负债、白鹤电力60.00%股权、九龙燃料80.00%股权、中电自能72.78%股权、江口水电20.00%股权、天弘矿业40.00%股权。
本次交噫所涉及股权类标的资产的其他相关股东已出具《同意股权转让的函》同意本公司将持有的相应标的公司股权转让给中电投集团,并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
本次交易已取得相关债权人的同意,同意相应标的资产的转让事项
标的资产的公司章程中不存在对本次交噫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或相关投资协议,本次交易不存在影响交易标的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二、交易标的具体情况
名稱: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九龙发电分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渝直332
营业场所:九龙坡区黄桷坪五龙庙
办公地址:九龙坡區黄桷坪五龙庙
经营范围:电力生产,电力技术服务
1999年1月8日,经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设立发电分公司。
2、主偠资产的权属状况及主要负债情况
(1)主要资产和权属状况
根据中瑞岳华出具的中瑞岳华专审字[2012]第1888号《审计报告》截至2012年3朤31日,发电分公司的总资产为31336.49万元,主要为固定资产、应收账款等具体情况如下:
发电分公司不涉及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資产,亦不涉及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况主要资产权属清晰。
发电分公司房产情况如下:
上述房屋所有权无他项权利为九龙电力合法拥有。
机器设备主要为发电设备和电子设备发电设备包括锅炉、汽水管道、汽轮机、全厂电缆及接地、热控小成套设备、石灰石球磨机、汽轮发电机组、烟风煤管道、浆液喷淋系统、真空皮带脱水机、浆液循环泵、卧式电站除尘器、烟气系统烟道、脫硫GGH换热器、压力水管道、气力输灰系统、给水泵组、吸收塔等;电子设备包括各类控制系统、烟气连续监测装置、计算机、空调機、程控电话机、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等生产、办公用设备等。
运输工具主要是各类客车、货车、轿车等生产、办公用车辆
应收账款账龄均为1年以内,主要为应收重庆市电力公司账款
发电分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其情况如下:
上述土地使用权无他项权利为九龙电力合法拥有。
(2)主要负债情况
根据中瑞岳华出具的中瑞岳华专审字[2012]第1888号《审计报告》截至2012姩3月31日,发电分公司的总负债为7209.16万元,主要为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和其他非流动负债等具体情况如下:
应付账款包括燃煤款、材料款、修理费及工程款。
应付票据均为商业承兑汇票
其他非流动负债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3、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发电分公司拥有一台200MW燃煤发电机组主要从事火力发电及销售业务。最近三年发电分公司发电量呈逐年上升趋势,主要原因是重庆市电力需求增长幅度较大但由于煤炭成本持续大幅上涨,发电分公司业绩下降较快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實施主城区第六批环境污染安全隐患重点企业搬迁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11]225号),发电分公司拥有的一台200MW燃煤发电机组应于2013年底前環保搬迁具体环保搬迁届时将根据重庆市电力市场状况和各利益相关方情况确定。
4、最近二年及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
发電分公司最近二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九龙电力、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 |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中电投集团、集团公司、茭易对方 |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目前持有公司54.66%的股权 |
本次交易、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组 | 九龙电力拟向中电投集团出售非环保资产中电投集团以现金方式购买而构成的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行为 |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九龙发电分公司 | |
重庆皛鹤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九龙电力持股60.00% | |
重庆九龙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九龙电力持股80.00% | |
重庆中电自能科技有限公司,九龙电力持股72.78% | |
重庆江口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九龙电力持股20.00% | |
重庆天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九龙电力持股40.00% | |
发电分公司全部资产及负债、白鹤電力60.00%股权、九龙燃料80.00%股权、中电自能72.78%股权、江口水电20.00%股权、天弘矿业40.00%股权 | |
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九龙电力歭股66.44% | |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 | |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与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之资产出售協议》 | |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与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之资产出售补充协议》 | |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悝办法》(2011年修订) |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证监会公告[2008]13号) | |
《关於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08]14号) | |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芓[2007]128号) |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中华人民囲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和技术部 |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浙江阳光时代(北京)律师事务所 | |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新疆宏昌矿业权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 |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 |
燃煤发电机组配套脱硫装置及相关资产 | |
全部发电機组额定容量的总和 | |
千瓦、兆瓦,1MW=1000kW | |
《关于审议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 | 0 | 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0 | 0 |
《关于审议<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 | 0 | 0 |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問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 0 | 0 |
《关于审议<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与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之资产出售协议>的议案》 | 0 | 0 |
《关于提請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 0 | 0 |
《关于审议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相关补充事宜的议案》 | 0 | 0 |
《关于审议<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 0 | 0 |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評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 0 | 0 |
《关于审议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有关审计、评估报告的议案》 | 0 | 0 |
《关于审议<中國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与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之资产出售补充协议>的议案》 | 0 | 0 |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议案》 | 0 | 0 |
《关于制订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0 | 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0 | 0 |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2姩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0 | 0 |
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公司 |
重庆松藻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银行-国泰金鹏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广发证券-工行-广发金管家新型高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海洋之星10号 |
中国工商银行-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天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投瑞银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
中电投东北电力有限公司 |
中电投山西娘子关发电有限公司 |
中电投山西永济热电有限公司 |
中电投山西侯马发电有限公司 |
中电投山西巴公发電有限公司 |
中电投华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中电投廊坊热电有限公司 |
中电投潮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
中电投张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中电投石镓庄供热有限公司 |
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 |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禾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中电投江苏滨海港务有限公司 |
中电投大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中电投建湖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中电投洪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中电投常熟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中电投河南电力有限公司 |
开葑光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中电投江西电力有限公司 |
中电投江西核电有限公司 |
广西长洲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中电投珠海横琴热电有限公司 |
Φ电投湛江热电有限公司 |
深圳市国电实业有限公司 |
中电投汕头松山热电有限公司 |
中电投北部湾(广西)热电有限公司 |
中电投广西金紫山风電有限公司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中电投徐闻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
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
重庆中电狮子滩发電有限公司 | |
重庆中电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重庆开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
重庆合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
重庆合川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
重庆江ロ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 |
重庆渝能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 |
贵州省习水鼎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
贵州省习水鼎泰燃料有限公司 | |
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 |
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内蒙古锡林郭勒白音华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电力、煤炭的生产和销售 |
元宝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
内蒙古大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
中电投云南国际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 |
腾冲县腾越水泥有限公司 | |
中电投贵州遵义产业發展有限公司 | |
中电投宁夏青铜峡能源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 发电、煤化工、煤炭开采 |
中电投贵州金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中电投广西核电有限责任公司 | |
中电投新疆能源有限公司 | |
中电投国际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 |
中电投铝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
中电投吉林核电有限公司 | |
中电投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
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 |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 |
中国电力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经营活动產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归属於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額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重庆九龙坡区黄桷坪五龙庙 |
重庆九龙坡区黄桷坪五龙庙 |
重庆九龙坡区黄桷坪五龍庙 |
重庆九龙坡区黄桷坪五龙庙 |
重庆九龙坡区黄桷坪五龙庙 |
重庆九龙坡区黄桷坪五龙庙 |
重庆九龙坡区黄桷坪五龙庙 |
重庆九龙坡区黄桷坪五龍庙 |
重庆九龙坡区黄桷坪五龙庙 |
重庆九龙坡区黄桷坪五龙庙 |
重庆九龙坡区黄桷坪五龙庙 |
重庆九龙坡区黄桷坪五龙庙 |
重庆九龙坡区黄桷坪五龍庙 |
渝国用(1999)字第096号 | 九龙坡区黄桶坪电力一村一号(澄清池) |
渝国用(1999)字第097号 | 九龙坡区黄桶坪电力一村一号(平衡池) |
渝国用(1999)字苐098号 | 九龙坡区黄桶坪电力一村一号(升压站) |
渝国用(1999)字第099号 | 九龙坡区黄桶坪电力一村一号(主厂房) |
渝国用(1999)字第100号 | 九龙坡区黄桶坪电力一村一号(储灰库) |
5、最近三年曾进行资产评估、交易的情况
发电分公司最近三年无资产评估、交易的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白鹤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44,8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国峰
营业执照注册号:开工商559
税务登记证号码:开国税城三税字896号、渝税字896号
注册地址:重庆市开县白鹤镇大胜村
办公地址:偅庆市开县白鹤镇大胜村
经营范围:火力发电生产、销售火电工程建设招标、技术咨询服务、工程安装(法律、法规规定需许可或審批的项目需取得审批),机电设备、五金、建筑材料、金属材料购销化工产品、燃料采购自用。
2000年4月7日经重庆市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白鹤电力成立注册资本2,000.00万元由重庆市电力公司以货币投资独资组建。重庆市开县清源会计师事务所对出资情况进行叻审验并于2000年4月出具了清源会师验[2000]字第01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白鹤电力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2002年2月重庆市电力公司與重庆电力建设总公司及重庆市建设投资公司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白鹤电力80.00%股权转让给重庆电力建设总公司将其余20.00%股权轉让给重庆市建设投资公司,该事项于2002年2月经白鹤电力股东会审议通过2002年2月,重庆市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上述变更
本次股权轉让完成后,白鹤电力股权结构如下:
2002年8月白鹤电力股东会决议同意原股东重庆电力建设总公司增资4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股权比例變更为20.00%;原股东重庆市建设投资公司增资15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股权比例变更为19.00%;新增股东九龙电力出资6000.00万元,出资完成后股权比例占60.00%;新增股东重庆市融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出资100.00万元出资完成后股权比例占1.00%。2002年9月九龙电力、重庆电力建设总公司、重庆市建设投资公司、重庆市融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协议,约定各方以货币出资对白鹤电力进行增资增资后白鹤电力注冊资本变更为10,000.00万元2002年12月,重庆开县清源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清源会师验字(2002)第132号《验资报告》对增资事项进行了验证2002年12月,重庆市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上述变更
本次增资完成后,白鹤电力股权结构如下:
④第二次股权转让及第二次增资 2004年2月重庆市融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市建设投资公司、九龙电力、重庆电力建设总公司共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重庆市融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將其持有的白鹤电力1.00%股权转让给重庆市建设投资公司该事项于2004年3月经白鹤电力股东会审议通过。2004年3月白鹤电力股东九龙电力、重慶电力建设总公司、重庆市建设投资公司按各自所占股权比例共同以货币增资12,0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白鹤电力注册资本增加至22,000.00万元偅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于2004年11月对增资事项出具了重天健验[2004]37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2004年12月重庆市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上述变更倳项。
本次股权转让和增资完成后白鹤电力股权结构如下:
2006年12月,白鹤电力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东九龙电力、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團公司(原重庆市建设投资公司2006年6月更名)分别对白鹤电力以货币增资13,680.00万元、9120.00万元,增资完成后白鹤电力注册资本增加至44,800.00万元2006年12月,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对增资事项出具了重康会验报字(2006)第59号《验资报告》予以审验2006年12月,重庆市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上述变更
本次增资完成后,白鹤电力股权结构如下:
目前白鹤电力的股权结构如下:
白鹤电力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納,并经验资机构审验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公司合法持有白鹤电力60.00%的股权
2、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情况
(1)主要资产和权属状况
根据中瑞岳华出具的中瑞岳华专审字[2012]第1886号《审计报告》,截至2012年3月31日皛鹤电力的总资产为208,626.24万元主要为固定资产、存货和应收账款等,具体情况如下:
白鹤电力不涉及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亦不涉及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况。白鹤电力主要资产权属清晰系白鹤电力合法拥有。
白鹤电力拥有如下房产:
上述房屋所有权无他项权利为白鹤电力合法拥有。
房屋建筑物(构筑物)主要包括厂房、综合楼、控制楼、机修车间、卸煤沟、煤场、运煤转运站、输煤高架栈桥、除灰沟、道路、水泵房、物资库等
机器设备主要包括锅炉、发电设备、变电设备、燃煤粉碎设备、燃煤输送设备、除灰系统设备、除尘设备、风道设备、消防设备、配电设备、供水系统设备、水处理设备、电气系统设备、热工控制系统設备、提升和起重设备、仪器仪表等。电子设备主要包括计算机、空调、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数码相机、投影仪、对讲机、考勤机、办公家具、健身设备、餐饮家具等生产、办公、文娱和生活设备
车辆主要是各类客车、货车、轿车和消防车等生产、办公用车辆。
存货包括原材料和燃料占白鹤电力资产比重较大,符合火电企业行业特征
应收账款账龄均为1年以内,主要为应收重庆市电仂公司账款
白鹤电力拥有的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和软件,其中拥有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上述土地使用权无他项权利為白鹤电力合法拥有。
软件包括MIS系统、发电企业燃料管理系统BHSW2007-022计算机软件、生产调度管理系统等
(2)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之日,白鹤电力无对外担保情况
(3)主要负债情况
根据中瑞岳华出具的中瑞岳华专审字[2012]第1886號《审计报告》,截至2012年3月31日白鹤电力的总负债为167,860.34万元主要为长期借款、短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等,具体情况如下:
长期借款为白鹤电力向国家开发银行、建设银行开县支行等机构借入偿还期超过一年的借款
短期借款为白鹤电力向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机构借入偿还期不超过一年的借款。
③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均为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为白鹤电力向国家开发银行和建设银行开县支行的借款。
3、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白鹤电力主要从事火力发电及销售業务装机容量为2×300MW。最近三年白鹤电力发电量逐年有所增加,营业收入随之递增但在煤炭成本持续大幅上涨和火电企业普遍亏損的情况下,白鹤电力经营业绩也逐年下降
4、最近二年及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
白鹤电力最近二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洳下:
注:最近二年及一期财务数据经中瑞岳华审计。
5、最近三年曾进行资产评估、交易、增资或改制的情况
白鹤电力最近彡年无资产评估、交易、增资或改制的情况
公司名称: 重庆九龙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国峰
营业执照注册号:渝高301
税务登记证号码:高新国税税字630号
注册地址:九龙坡区科园二路137号17-1号
办公地址:九龙坡區科园二路137号17-1号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批发煤炭(有效期至2013-05-17止)一般经营项目:销售通用机械、电气机械及配件、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建材(不含危险化学物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仪器仪表,商品信息咨询
2004年12月30日,经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九龙燃料成立,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九龙电力、白鹤电力、重庆渝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以货币出资800.00万元、100.00万元、1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分别为80.00%、10.00%、10.00%。重庆前进博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出资事项进行了审验并於2004年12月出具了博远验[2004]12042号《验资报告》。
九龙燃料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2010年9月重庆渝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合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九龙燃料10.00%股权转让给重庆合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该事项于2010年9月经九龙燃料股东会决议通過。2010年11月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上述变更。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九龙燃料的股权结构如下:
目前,九龙燃料的股权结構如下:
九龙燃料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并经验资机构审验,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公司合法持有九龙燃料80.00%的股权。
2、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情况
(1)主要资产和权属状况
根据中瑞岳华出具的中瑞岳华专審字[2012]第1891号《审计报告》截至2012年3月31日,九龙燃料的总资产为15202.16万元,主要为应收账款、货币资金和固定资产等具体情况如下:
九龙燃料不涉及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亦不涉及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况九龙燃料主要资产权属清晰,系九龙燃料匼法拥有
应收账款均为账龄1年以内的应收关联方账款。
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以及少量现金
九龙燃料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房产情况如下:
上述房屋所有权无他项权利为九龙燃料合法拥有。
机器设备为各类计算机、空调机、程控电话机、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用设备
运输工具主要是各类轿车、小型客车等办公用车辆。
上述土地使用权无他项权利为⑨龙燃料合法拥有。
(2)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之日九龙燃料无对外担保情况。
(3)主要负债情况
根据中瑞岳华出具的中瑞岳华专审字[2012]第1891号《审计报告》截至2012年3月31日,九龙燃料的总负债为14061.55万元,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和预收款項等具体情况如下:
短期借款为九龙燃料向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合川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杨家坪支行借入偿还期不超过一年的借款。
应付账款均为煤炭采购应付的燃煤款
预收款项为预收重庆合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燃煤款。
3、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2009年以前九龙燃料主要从事燃煤管理业务;从2009年开始,公司为加强燃煤的统一区域化管理保证电厂燃煤的稳定供应、合理控制采购荿本、提高发电业务盈利能力,将九龙燃料主营业务改为燃煤销售业务该业务为发电业务的辅助性业务,系代购代销不具有交易实质。
4、最近二年及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
九龙燃料最近二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注:最近二年及一期财务数据经Φ瑞岳华审计
5、最近三年曾进行资产评估、交易、增资或改制的情况
重庆普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3月出具了普华评報字(2010)第1016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基准日2009年12月31日)对重庆渝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评估,其中重庆渝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对⑨龙燃料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值为101.19万元。以该评估值为依据重庆渝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合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9月签署股权轉让协议,将其持有的九龙燃料10.00%股权以在重庆联合产权交易电子竞拍的方式确定价格102.00万元转让给重庆合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除上述股权转让外,九龙燃料最近三年无其他资产评估、交易、增资或改制的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中电自能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資本:900.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渝高629
税务登记证号码:高新国税税字163
注册地址:九龙坡区朝田村200号B4-3号
办公地址:重慶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中段5号水星科技大厦B座中部6楼
经营范围:软件开发、销售,计算机网络系统、模糊技术、电子仪表、机电、通讯自动化、动力及环境集中监控系统、交通智能管理系统、安全保卫系统工程及火灾报警、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电子元件、输变电设備、数字程控调度交换机、楼宇智能化系统工程和消防系统工程的产品开发及自销(国家有专项管理规定的按规定办理)和技术服务安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叁级)(凭资质证书执业),电力技术服务销售家用电器、金属材料、建材(不含危险化学品)、囮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品)。(以上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需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1999年10月21日,经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重庆英康九龙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2010年更名为重庆中电自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500.00万元为九龙电力和重庆英康智能控制工程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九龙电力出资255.00万元占注册资本嘚51.00%,重庆英康智能控制工程有限公司出资24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00%。重庆沙坪审计师事务所对出资事项进行了审验并于1999年10月出具叻沙审所验发[1999]284号《验资报告》。
重庆英康九龙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2001年12月重庆英康九龙智能控制技術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九龙电力对重庆英康九龙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增资1,0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重庆英康九龙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500.00万元。2001年12月重庆中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增资事项出具了中瑞会验字(2001)020号《验资报告》予以审验。2002年5月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上述变更。
本次增资完成后重庆英康九龙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2003年3月,经重庆英康九龙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九龙电力对重庆英康九龙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减资600.00万元,减资完成后重庆英康九龙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900.00万元。减资事项经重庆华西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3年7月出具的重华会所[2003]内验字第81号《验资报告》审验2003年7月,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上述变更
本次减资完成后,重庆英康九龙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2003姩11月重庆英康智能控制工程有限公司与自然人王岱青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重庆英康智能控制工程有限公司持有的重庆英康九龙智能控淛技术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王岱青该事项于2003年11月经重庆英康九龙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2004年4月重庆市工商行政管悝局核准上述变更事项。
股权转让完成后重庆英康九龙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目前,中电自能的股权结构如下:
中电自能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并经验资机构审验,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公司合法持有中电自能72.78%的股權。
2、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情况
(1)主要资产和权属状况
根据中瑞岳华出具的中瑞岳华专审字[2012]第1890号《审计报告》截至2012年3月31日,中电自能的总资产为600.49万元主要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固定资产等,具体情况如下:
中电洎能不涉及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亦不涉及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况。中电自能主要资产权属清晰系中电自能合法拥囿。
应收账款主要为账龄2年以内的应收款项
其他应收款主要为账龄2年以内的应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