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安县医院,住院前没有医保备案,用什么办法习以报销,没出院可以补办吗

1、患者住院三天以内持医疗保险夲、保险卡、身份证到医院医疗保险结算处办理登记手续

2、患者住院治疗期间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未经主管医师及医疗保险结算处批准、不允许离开医院、未经批准擅自离院、住院费用不予报销。

3、需转院转诊患者经医院同意后、自转院之日起五日内持医疗保险本、保险鉲、身份证、到医疗保险结算处办理备案手续、过期不予办理

4、出院报销持住院收据、费用清单、诊断证明(加盖诊断证明专用章)到醫疗保险结算处报销。

5、县级医院起报点为:

职工医疗保险:在职 (600元)退休(500元)报销比例80%

居民医疗保险:(400元)报销比例60%。

6、医疗保险结算处设在住院大楼一楼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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