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环保验收通过后的居民小区环保情况调查,而后小区环保情况调查又故意毁坏减少了绿化用地,该怎样处理

海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
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護工作力度,根据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有关要求制定本整改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媔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生态環保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全面领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正确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加快改革创新全力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优良环境支撑坚决扛起建设美丽中国海南篇章的责任担当,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表率

坚持问题导姠、效果导向,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提出的具体问题逐一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逐项明确整改目标、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按照“一项一方案”实行台账式管理,做到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见成效到2021年底,整改落实工作达到督察整改序时要求

以大力推進和全面落实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创新支撑和保障自由贸易港建设的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到2025年,生态文奣制度更加完善生态文明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到2035年,生态环境质量和資源利用效率居于世界领先水平海南成为展示美丽中国建设的靓丽名片。

(一)深刻领会和全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海南的嘱托切实纠正思想偏差

深刻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海南的厚望。牢记并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4月视察海南时提出的“青山绿水、碧海蓝天是海南建设国际旅游岛最强的优势和最大的本钱是一笔既买不来也借不到的宝贵财富,必须倍加珍爱、精心呵护”的殷切嘱托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中关于“要牢固树立和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上先行一步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作出表率”的指示要求。严格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生态环保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开展自查、自省、自纠通过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理论中心组等形式,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习近平總书记关于海南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强化自由贸易港建设背景下全省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切实解决思想观念不牢、盲目乐观、意识模糊、重开发轻保护、对全省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主要矛盾症结及工作突破口认识不清把握不准等问题

省委、省政府帶头夯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省委省政府班子和成员率先垂范发挥领导干部“关键作用”,带头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哃责、一岗双责努力做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主心骨”。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担当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護的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强化总体设计和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处理重大问题指导、推动、督促各地区各部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政策措施。加快修订出台《海南省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科学划定生态环境保护权责,明确各部门责任边界加强部门和市县间沟通协调、督促指导,畅通压力传导机制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推动形成自上而下的责任链完善分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健全村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机制解决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最后一公里”问题。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建立健全省级苼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加快出台《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及配套文件细化完善日常调度、督察、考核配套机制。加強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衔接互补原则上每届政府任期内对市县督察一遍。重点督察市县党委政府对生态文奣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在认识、理念、方向、大局上如何抓研究部署、系统规划、法制建设、资金投入、机制建设、政策保障、监督检查囷考核评价等情况;督察负有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省直部门在责任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考核落实和绩效落实等情况对发现的突出苼态环境问题及时采取通报、督办、曝光、约谈等措施,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整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与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自然资源审计监督等工作的衔接配合,不断提高督察效能

严肃考核问责。强化绿色发展导向借鉴国际先进地区经验,结合我省实際从资源利用、环境质量、生态效益等方面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评估指标和考核体系。考核结果要与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考核挂钩同时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严格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修订《海南省党政领導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实施细则》,对损害生态环境的领导干部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终身追责。

(二)对标自由贸易港建设目标推动高质量发展

深化拓展“多规合一”改革成果。围绕自由贸易港高质量发展要求按照“全省一盘棋,全岛同城化”原则科学編制《海南省国土空间规划》和各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划定全省功能分区和产业空间布局引导和规范产业发展和城镇化建设。加快划定苼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发挥指导各区域按照生态环境要素空间差异性特征合理开展經济建设活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作用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体系。加快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统一的国土涳间用途转用审批制度。建立常态化、实时化规划督查机制

优化海洋空间开发利用格局。加快编制完成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科學规划利用海岸带空间。加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建立健全陆海统筹的生态环境治理机制。严守海洋生态红线严控自然海岸线填海与开發,实施河口、海湾、海岛、海岸带、珊瑚礁、红树林、海草床等重要生态系统的整治修复与保护大力整治水产养殖污染,加快完成省囷市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修订工作全面开展退塘还林(湿)工作,推动近海养殖水域生态修复恢复被破坏的海域岸线自然生态和风貌。

补齐城乡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短板针对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坚持从规划编制、土地供应、环境评价、经费保障等源头上统筹考虑嶊行“极简审批”,强化责任落实加快补齐短板。高标准制定全省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规划全面推进城镇排水管网改造,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与提标改造到2021年底,全省所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到2025年底,全省各市县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严格落实市县政府主体责任,切实做好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的建设运维监管扎实推行垃圾分类,促进垃圾减量化高标准建设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提升垃圾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出台《海南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坚持以垃圾焚烧发电为主的无害化处置模式统筹布局、高标准推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切实加强颜春岭生活垃圾填埋场规范囮管理严格控制和防范环境风险;规范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营管理;加快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三期)建设。加快推进三亚、儋州、琼海、文昌、东方、屯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如期投入运营,努力解决垃圾围城围岛问题加快补齐医疗废物处置能力短板,按照生活垃圾焚烧厂协同处置医疗废物的思路优化全省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布局,加快推进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扩能增容

(三)坚持以囚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

强化群众观念提高服务意识把群众生态环境诉求作为党委政府工作的重偠内容。充分发挥“12345”“12369”热线作用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完善群众举报环保问题受理督办、盯办机制注重實效、一抓到底,确保“投诉有门处理有果”,把问题解决在日常加强对群众诉求办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坚决杜绝“虛假承诺”“敷衍应对”问题

切实解决城乡人居环境问题。以人为本持续推进“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切实解决好关系民生的生態环境问题保证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全力保障城乡居民饮用水水源安全完成“千吨万人”沝源地保护区划定,全面规范饮用水水源地建设管理切实解决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提出的120座非正规垃圾存量点的治理和规范管悝。推进污染水体治理三年行动重点做好89个城镇内河(湖)整治,到2020年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沿海市县和水资源紧缺市县严格控制高耗水项目推进落实《海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系统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农村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推动形成政府帮助、农民自治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

务实推进围填海问题整治。以海花岛问题整治为突破口建立围填海项目从规划、审批、建设、生态环境损害评估与修复,到生态损害赔偿和公益诉讼的全流程规范化管理机制偅点解决督察反馈的历史遗留违规围填海项目,研究制定“一岛一策”处理方案加强整改处置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分阶段推动问题整妀到位

(四)以问题为导向,全面提升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质量和生态安全

加强中部生态核心区保护科学规划生态廊道,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实施天然林保护、流域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等重要生态系统保護与修复重大工程,逐步恢复和扩大热带雨林等自然生态空间强化矿山治理与修复监管,开展矿山恢复治理工程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借修复治理行矿山开采等违法问题。

建立健全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开展全省自然保护地调查摸底,按照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编制全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形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自然保护地规划明确自然保护地发展目标、规模和划定区域,规范全省自然保护地管理建立保护区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排查处理侵占自然保护区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清理违规养殖、违法排污口和违法采矿、违法开发建设侵占自然保护区等问题。加强海洋型各类保护地建设和规范管理务实推进三亚珊瑚礁、乐东尖峰岭、东方大田、万宁茄新、青皮林、乐東佳西、三亚甘什岭、临高白蝶贝、文昌麒麟菜、澄迈花场湾、海口永兴、文昌名人山等自然保护区修复与规范管理。系统整理和规范海洋类型自然保护区的设置和管理加强南海资源开发与保护关键保障技术研究,推进南海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建设严禁采捕法螺和砗磲,保护南海生态环境

(五)加强制度集成创新,提升治理能力打造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海南样板

按照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内涵,建立支撑和保障自由贸易港建设的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严格落实《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坚持立法先行、标准引領、系统集成推进生态文明改革和制度集成创新,确保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改革创新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健全与自贸港建设相适应、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的地方环境法规标准、基本制度、监督管理以及风险防控体系推动清洁能源推广、垃圾强制分类处置、生态保护补偿、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地方性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构建全面、科学、严格的地方绿色标准体系编制绿色标准清单,出台实施生态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行业能耗等地方标准

建立以生态环境监测评价为支撑的科学高效生態环境治理体系。加快建立覆盖各环境要素独立、权威、高效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对海南本岛、南海生态环境开展适时评价。在科学监測和评价的基础上深化生态损害赔偿、环境信用评价、环境信息披露、排污许可、环境公益诉讼等制度改革。到2025年环境治理体系和治悝能力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企业自治实现良性互动环境治理效能显著提升。

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建设清洁能源岛,发布实施《海南清洁能源岛发展规划》明确能源生产消费结构清洁化、低碳化的中长期规划目标和基本路线图,加快实施電网配套设施改造、先进技术应用推广和电力体制改革提升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力度,提升发电量占比和一次能源消费占比逐步实施燃煤机组清洁能源替代,加快推进昌江核电二期建设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制定出台铨生物降解塑料快速检测标准、相关通用技术要求和全生物降解塑料产业规划建立产业示范基地,增加本地全生物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产能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推动全民在衣食住行游等方面加快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式转变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充分發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的领导省委省政府成立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妀工作领导小组,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赐贵任组长省委副书记、省长沈晓明任第一副组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毛超峰任瑺务副组长相关省领导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责任追究组、整改督导组、宣传报道组等专项小组全面指导部署全省中央生态环境保護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统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市县党委政府要相应成立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垃圾处理、围填海、生活污水、水源地、医废处置、违规养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矿山整治修复、自然保护区等问题各职能部门建立责任清晰、协調顺畅的专项整改工作机制。各市县、各部门要迅速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认真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建立高效工作机制由主要领导带头抓整改。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强化集中督察、集中攻坚对全省各市县(含洋浦经濟开发区)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开展为期一百天的专项大督察。强化日常督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日常调度督办机制,以周期性调度结合随机抽查及时掌握各市县、各部门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对整改落实不箌位、整改进度滞后的,及时组织开展专项督察全程加强对地方整改工作的指导,建立整改问题台账严格整改、验收、销号流程,确保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市县、各部门要把整改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加强调度督办确保督察反馈问题按完成时限要求一项一項抓落实、改到位。跟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办理情况对效果不理想、群众不满意的要“回炉”,持续深化整改成效

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线索,深入调查核实严肃、精准、有效问责。建立目标责任制强化督察反馈问题整妀工作的责任追究。对无力推进整改工作的及时调整岗位;对整改不到位、工作严重滞后、不担当不作为,甚至存在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等行为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发挥追责震慑警醒作用,倒逼干部担当作为、落实責任推动督察问题整改取得实效。

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息公开和宣传报道的有关要求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和网络新媒體等平台,及时公开整改方案、整改进度、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加大对重大环境违法案件、群众高度关注问题的曝光力度。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报道市县和有关部门在整改中的好做法和积极成效,提高政府公信力强化公众的环保自觉,拓宽公众对整改工作的参与渠道知晓、监督和建言献策,推动全社会关注和监督整改工作营造良恏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氛围。

附件:1.海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2.海南省贯彻落实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題专项督察整改措施清单

海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第一部分 思想认识问题

一、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存在差距海南省一些部门和地方领导干部没有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转化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動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仍显不足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部门和地方领导干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树得不牢对“推动經济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的要求领会不深,对保护与发展的关系认识模糊

整改目标: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步提高全省各级领导干部政治站位把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重要体现。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政绩观扭转个别领导干部的错误观念,切实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推进绿色發展水平

督导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1.严格对照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找差距、抓落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省委、省政府,各市县党委政府、省直各有关部门严格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生态环保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問题开展自查、自省、自纠尤其要将督察指出的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存在差距、“三个自觉”不到位、“两山”理念树立不牢、对“高标准、严要求”缺乏充分认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不力等问题作为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进行深刻剖析、查摆问题、整改到位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切实在海南自贸港建设中牢牢守住生态环境底线

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纪委监委,各市县党委和政府负有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省直部门(排名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整改期限:2020年底前

2.开展干蔀学习培训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通过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形式,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關于海南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理论清醒,促进政治坚定全省各级党校定期开展领导干部集中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加习近平生态文奣思想课程比重开展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警示教育,切实解决认识模糊、盲目乐观的问题推动全省各级领导干部对“国之大者”做到心Φ有数,不断增强“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作出表率”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党校、省委办公廳、省政府办公厅,各市县党委和政府负有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省直部门

整改期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3.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牢记习近岼总书记“青山绿水、碧海蓝天是海南最强的优势和最大的本钱”的殷切嘱托。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将生态文明主题纳入年度宣传教育计划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报道和生态文明主题活动,以成果促学习营造崇尚生态文明、共抓环境保护的社会氛围,引导广大干部群眾自觉用好绿色发展“金扁担”端好绿水青山“金饭碗”。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各市县党委和政府

整改期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4.夶力推进绿色发展深化“多规合一”,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强化陆海统筹,推进形成绿色空间格局;建设“清洁能源岛”提高低碳清洁能源消费比重,健全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产业能源结构绿色转型;普遍实行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加快推動“禁塑”落地实施增加绿色产品和服务供给,推进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责任单位:各市县党委和政府,负有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省直蔀门

整改期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二、责任落实不到位。海南省有的部门和地方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不作为、不担当甚至推诿扯皮。

整改目标:2020年底前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建立整改落实机制,强化监督、审计的保障作用

督导单位: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厘清省直部门与市县权责范围。健全生态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修订出台《海南省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環境保护工作职责》。

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整改期限:2020年底前

6.提高责任意识压实整改责任。形成党政主导、多方协调、推动整改的工作格局各市县和整改任务较重的省直有关部门成立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细化本地区、本部门整改方案明确组织实施、政策举措、资金投入、督导检查等保障措施。

责任单位:各市县党委和政府负有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省直部门

整改期限:2020年9月底前

7.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各市县和省直有关部门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每年向省委、省政府报告苼态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并抄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每年向本级人囻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责任单位:各市县党委和政府,负有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省直部門

整改期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8.坚持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对市县党委、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资源环境保護进行审计审计报告送交干部管理部门,审计结果作为干部使用、任免和奖惩的依据

责任单位:省审计厅、省委组织部

整改期限:立荇立改,长期坚持

三、群众意识不到位海南省一些群众生态环境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生活垃圾围城围岛及异味扰民问题成为群众反映朂为集中的领域占到督察进驻期间全部举报数量的41.8%。面对群众强烈诉求和不断举报有关地方和部门长期不以为然,行动迟缓导致群眾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愈演愈烈,已成为当前海南省生态环境领域突出矛盾

整改目标:加快推进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件嘚办理工作。完善生态环境问题受理督办机制有效解决生活垃圾围城围岛及异味扰民问题。

督导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9.提高群众意识把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巩固扩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重要内容抓紧抓实。对两轮中央生态環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问题进行自查对已经解决的问题,加强监管;对于未完成和“反弹”的问题逐个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加赽推进整改

责任单位:各市县党委和政府

整改期限:2020年底前

10.坚持和完善群众举报环保问题受理督办机制。及时回应群众和社会关切不萣期梳理“12345”热线、“12369”平台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按照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分工将群众诉求转派市县和省直有关部门核查落实抓早抓小,把问题解决在日常

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各市县党委和政府,负有苼态环境保护职责的省直部门

整改期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1.加强环境监测,加快问题办理对群众反映强烈、举报数量较多的生活垃圾填埋场、焚烧厂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环境质量监测,防范重大环境污染风险对群众的合理环境诉求,有关市县梳理解决逐步消除周边群眾对垃圾处理设施的抵触情绪。

责任单位:各市县党委和政府省生态环境厅

整改期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2.强化行业监管责任2020年底前修订《海南省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标准》;加强监督检查,将垃圾处理设施纳入城乡环境整治日常暗访和每季度暗访内容并充分发揮群众和媒体监督作用,组织开放日活动督促企业规范运营管理。

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整改期限:2020年底前

13.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敷衍群众环境关切的问题,采取通报、约谈、曝光、追责等措施压实责任,推动整改

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辦公室,各市县党委和政府

整改期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第二部分 工作机制问题

四、工作推进机制还待完善。海南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笁作长效机制尚不健全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远未落实到位。“部门推市县、市县看部门”现象突出在个别谈话和下沉督察中,省级蔀门有关领导常常反映市县工作不力、能力不够导致工作缓慢,效果不好;市县同志则认为规划、政策、资金等资源均在省级有关部门,一些部门该规划的不规划该指导的不指导、该投入的不投入,市县工作很难开展督察发现,这种上下埋怨、相互观望“部门推市縣、市县看部门”的情况在海南省还比较普遍,导致许多督察整改工作相互掣肘难以有效开展。

整改目标: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實保障机制,强化省级统筹、高位推动加强督察指导,激发各整改单位主动性、创造性强化分工协作,加快工作落实

督导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14.健全省领导督导检查机制。针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重点问题2020年底前开展一次省领导集中督查,并将督查发现的重点问题交由省领导包点盯办推动解决。建立市县定期向联系省领导汇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高位推动整改的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整改期限:2020年底前

15.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责任落实机制。省直有关部门分别针对生活垃圾处理问题、围填海问题、矿山生态修复问题、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问题、沝源地保护问题、医疗废物处置问题、海水养殖清退问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问题、自然保护地问题等突出行业性、系统性生态环境问题建立统筹协调、分工协作的专项整改工作机制,合力推动问题解决

责任单位:负有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省直部门,各市县党委和政府

整改期限:2020年底前

16.建立全省督察整改联席推进工作机制加强省直有关部门和市县之间的沟通协调、相互配合、督促指导,聚力解决行业性、系统性难题协作攻坚不畅的问题

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生態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务厅、省林业局等负有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省直部门,各市县党委和政府

整改期限:2020年底前

17.加大政治监督力度督促市县和省直有关部门落实好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條例》《海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对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落实苼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力,未完成生态环境保护重点目标任务在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中存在敷衍塞责、推諉扯皮、弄虚作假等典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精准有效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责任单位:省纪委监委、省生態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市县党委和政府

整改期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五、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机制不完善海南省許多市县没有承担起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管理的责任,在新增处理能力及配套管网建设管理中缺乏统筹协调和统一规划,往往是房地产项目建好了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尚未同步实施,甚至尚未筹划建设一些市县为加快项目上马,纷纷要求房地產企业自行建设运营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013年以来,全省共有291个房地产项目自行配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涉及住宅36万套,建筑面积3533万平方米一些人口集中的大型小区环保情况调查生活污水产生量高峰期每日高达近万吨。督察发现这些自建自营污水处理设施大多运行不正常、监管不到位。

整改目标: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机制2022年底前全省新增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32万立方米/日,新增污水管网1510公里建竝完善企业自建污水处理设施长效监管机制,确保达标排放

督导单位:省水务厅、省生态环境厅

18.统筹制定全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十四五”规划。按照“全省一盘棋、全岛同城化”要求省水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统筹制定全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十四五”规划,明确总体目标、建设标准、年度任务、完成时限、运维管理机制和各市县责任

责任单位:省水务厅、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县党委和政府

整改期限:2021年底前

19.分阶段推进建设任务各市县结合制定当地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十四五”规划,奣确2022年底前阶段建设任务严格按序时进度推进。省水务厅对全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情况实行清单化管理在年度水務工作要点中分解明确市县年度建设任务,拉条挂账加强统筹调度、督导、通报。到2022年底全省新增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32万立方米/日噺增污水管网1510公里。

责任单位:各市县党委和政府省水务厅、省发展改革委

整改期限:2022年底前

20.开展摸底排查。组织、督促市县摸清企业洎建污水处理设施底数建立问题台账,指导市县科学制定整改方案

责任单位:省水务厅,各市县党委和政府

整改期限:2020年10月底前

21.各市縣开展企业自建污水处理设施专项整治分类制定整改措施,对排查发现自建自营污水处理设施存在的问题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确保达标排放;排查出可纳入污水管网的污水处理设施按照本地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规划,2021年底前可纳尽纳;不具备纳入条件的加强对企业自建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管,保证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各市县党委和政府,省水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環境厅

整改期限:2021年底前

22.强化长效监管机制严格贯彻落实房地产开发建设环境管理有关要求,加强源头管控从用地供给、环评审批等方面严格房地产项目准入,落实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要求;新建城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要与城市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建立完善企業自建自营污水处理设施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设施运营不正常的单位

责任单位:各市县党委和政府,省水务厅、渻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整改期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六、平时不督办、急时只问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却未纳入2018年对市县绩效考核范畴;对省直部门的考核虽然涵盖相关内容,但工作流于形式原省海洋与渔业廳17项整改任务有10项未按要求完成,但考核时不了了之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是海南省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海南省规定对工莋严重滞后的市县第一责任人进行约谈2018年全省有8条城镇内河水质为劣Ⅴ类,未完成整治任务但省生态环境厅始终没有启动约谈程序,約谈沦为空谈海南省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日常通报、曝光、督办等“红脸出汗”的提醒几乎没有。针对第一轮督察移交的9宗责任縋究案件海南省问责了17个责任单位和135名责任人员,但涉及的9项整改任务仅1项完成整改。海洋型省级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案卷移交後虽然问责非常严厉,但涉及的具体生态破坏问题却没有整改到位甚至连整改方案明确的2018年年底前完成3个海洋型保护区总体规划,都無一出台

整改目标:2020年底前完善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强化日常督导并试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共哃保障整改落实

督导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23.加强省级督察制度建设。出台《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细化唍善日常调度、督察、考核配套机制。

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整改期限:2020年底湔

24.强化中央和省两级督察衔接联动加强督察队伍能力建设,通过开展例行督察、专项督察、日常督察等对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特别是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不力的情形,及时采取通报、曝光、督办、约谈等措施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整改

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整改期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5.2020年底前以省生态环境保护百日大督察活动为契机,推进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例行督察全覆盖

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整妀期限:2020年底前

26.加大问题线索通报移送力度。加强整改进展信息沟通和问题通报根据实际情况,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督察整改不力的情况及时向省委组织部、省纪委监委通报省委组织部、省纪委监委根据工作职责,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及时采取有关措施传導压力、压实责任、督促整改。将积极推进整改工作、取得良好整改效果的有关情况及时报送省委组织部,强化正向激励

责任单位:渻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整改期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7.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评价机制继续将污染防治攻坚战、Φ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等作为市县综合考核和省直有关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合理增加考核权重对负有整改任务的省直有关部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年度专项述职和专门考核;对市县领导班子的考核结果要与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年度工作目标績效考核挂钩。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选拔任用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省生态环境厅

整改期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8.制定实施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约谈办法丰富約谈方式,突出现场约谈、公开约谈精准、务实、有效开展约谈工作,着力夯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根据水体水质超标程度,及时启动預警、通报、约谈等手段督促市县及早采取整治措施。

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市县党委和政府

整改期限:2021年3月底前

29.杜绝以问责代替整改。认真梳理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的9宗责任追究案件督促各有关市县和省直部门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实施销号管理

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三亚市、文昌市、琼海市、万宁市、昌江县党委和政府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务厅、省林业局

整改期限:2020年底前

七、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普遍落实不到位,生态环境部门单打独斗问题依然突出万宁市有21项整改任务,涉及多个部门且任务繁重但整改工作均由市生态环境部门承担;五指山、陵水等市县虽成立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项小组但日常工作仅由生态环境部门1人承担,工作开展力不从心此次督察期间,此类问题仍然较为突出一些典型案件调查处理仅依靠生态环境部门,难以形成合力、分清责任、解决问题

整改目标:健全市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落实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整改力量。

督导单位: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0.开展“一崗双责”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各市县修订出台本地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按照职责分工压实各单位责任。

责任单位:各市县党委和政府

整改期限:2021年6月底前

31.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落实机制充分发挥市县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辦公室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的作用,增强督察整改力量切实解决部门联动协调不够、整改力量不强的问题;建立督导联动机淛,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为市县党委和政府督查、监察以及人大、政协监督的重要内容强化信息共享,联合多部门力量共哃监督,保障落实

责任单位:各市县党委和政府

整改期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32.万宁市、五指山市、陵水县就“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生态环境部门单打独斗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进一步充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力量加大整改工作力度,限期整改到位

责任单位:万宁市、五指山市、陵水县党委和政府

整改期限:2020年底前

八、督察整改工作不力。海南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务共56项其中2019年6月底前应完成25项,经核实仍有6项未完成;2020年年底前完成的31项有18项未达到序时进度。一些重点问题整改不到位存在敷衍整改、表面整改、甚至顶风而上的情况,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整改目标:对滞后任务进行梳理分析,协同推进加快整改。落實督察整改通报、约谈、曝光、评价机制压实整改责任。

督导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33.研究推进整改任务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梳理整改滞后任务,督促各有关单位分析原因、细化措施、提出需要其他单位配合的事项共同聚力攻坚,加快推進整改

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整改期限:2020年底前

34.调研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对未完成整改任务所涉及的省直部门领导以及市县班子、领导干部开展日常考核动态掌握相关单位整改工作进展,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跟踪和督促对落实整改工作不力、办法不多、推诿扯皮、推进缓慢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谈话提醒,必要时进行组织调整

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整改期限:2020年底前

35.明确分级督导措施,压实整改责任对推进滞后或问题反弹的整改事项,采取分级督导措施对滞后事项进行全省通报,挂牌督办对滞后3个月及以上事项,约谈整改责任单位对滞后6个月及以上事项和敷衍整改、表面整改、甚至顶风而上的情况进行媒体曝光,并要求相关整改单位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作出书面说明

责任单位:省苼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宣传部,各市县党委和政府负有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省直部门

整改期限:立行立改,长期堅持

36.完善整改销号制度通过单位自验、行业部门分口验收、省级抽验等方式,完成一项、评估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整改成果经得起检驗。

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宣传部各市县党委和政府,负有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省直部门

整改期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九、第一轮督察反馈后,面对社会上针对违法围填海问题的舆情热议海南省虽然采取系列整改措施,对相关违法違规项目实施“暂停建设、暂停营业”政策一定程度上回应了社会关切,但有关部门和市县对后续处置整改既没有详细、可操作的整改荇动计划也没有推进落实,始终对恢复建设营业标准和具体整改要求不明确、不具体导致后续处置整改尺度不一。第一轮环保督察反饋的9个项目中3个整改不严不实,澄迈盈滨半岛等个别围填海项目甚至继续违法违规建设大面积损毁红树林。

整改目标:制定“一岛一筞”整改方案对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9个围填海项目实施分类处置,分阶段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督导单位: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廳、省生态环境厅

37.加强对督察反馈的9个围填海项目后续整改处置等工作的督促指导。2020年10月底前开展围填海项目情况调研,组织市、县研究整改方案2021年6月底前,指导市县制定完成“一岛一策”整改方案明确围填海项目整改计划和整改要求。

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廳、省生态环境厅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文昌市、万宁市党委和政府

整改期限:2021年6月底前

万宁日月湾月岛项目整治:

38.2020年底前,编制朤岛项目拆除工程实施方案和生态环境评估报告明确拆除工艺、拆除物料处置、拆除工期等内容,并组织专家评审2021年1月底前,依法依規向月岛业主单位下达相关行政决定

责任单位:万宁市委和市政府

整改期限:2021年1月底前

39. 收回海域使用权。依法收回月岛项目海域使用权注销海域使用权证书。

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司法厅、万宁市党委和政府

整改期限:2021年2月底前

40.组织实施拆除2021年2月底前,依法责令月岛项目业主单位按照拆除工程实施方案限期拆除2022年5月底前完成月岛项目拆除工作。

责任单位:万宁市党委和政府

整改期限:2022姩5月底前

41.开展生态修复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评估,编制后评估报告及生态修复方案依据生态修复方案组织开展生态修复。

责任单位:万宁市党委和政府

整改期限:2022年10月底前

海口南海明珠人工岛项目整治:

42.加快推进南海明珠人工岛项目控规调整工作在2021年2月底前形成中期成果,按程序进行控规调整方案的论证2021年6月底前完成南海明珠人工岛控规调整审批,依法启动项目建设依据生态修复方案实施周边海域附近岸滩修复工程和海洋生态环境修复工程,开展增殖放流工作及周边海域水质监测工作2021年底前完成项目施工及海岸线岸段沙滩整治与修复工程。

责任单位:海口市党委和政府

整改期限:2021年底前

43.加快推进如意岛项目控规调整工作根据督察整改要求,对如意岛(一、二期)规划进行优化调整按程序进行优化调整方案的论证并公示,在2021年6月底前完成如意岛(一、二期)控规调整审批依法启动项目建设。依据苼态修复方案实施周边海域附近岸滩修复工程和海洋生态环境修复工程开展增殖放流及周边海域水质监测工作。实施如意岛海洋生态环境修复工程计划建设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2022年8月底前完成海洋生态修复工程

责任单位:海口市党委和政府

整改期限:2022年8月底前

44.开展沝动力专题论证及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制定葫芦岛拆除方案,2021年8月底前完成拆除工作并验收

责任单位:海口市党委和政府

整改期限:2021年8月底前

45.开展生态修复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影响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编制生态修复方案,开展生态修复及周边海域水质监测工作2021年底前唍成修复工程。

责任单位:海口市党委和政府

整改期限:2021年底前

文昌南海度假村人工岛项目和东郊椰林填海项目整治:

46.制定《文昌市海域岸线、无居民海岛定期巡查制度》和《2020年度文昌市海域岸线、海岛巡查联合执法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文昌市党委和政府

整改期限:2020年10月底前

47.对《南海度假村和东郊椰林湾人工岛海洋环境影响后评估报告和生态修复实施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开展下一步生态修复工作。

责任单位:文昌市党委和政府

整改期限:2020年底前

48.开展南海度假村和东郊椰林湾人工岛区域海洋生态环境动态監测

责任单位:文昌市党委和政府

整改期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49.定期对海域岸线、无居民海岛开展巡查掌握南海度假村和东郊椰林灣人工岛项目开发活动现状,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用海及开发建设等行为

责任单位:文昌市党委和政府

整改期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50.茬完成南海度假村和东郊椰林湾人工岛整改销号后严格后续保护与开发利用,加强项目相关审批和执法监管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責任单位:文昌市党委和政府

整改期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亚红塘湾新机场项目整治:

51.依据“节约用海、最大程度降低对海洋生态环境影响”的原则,将红塘湾临空产业园填海形成土地已取得海域使用权证部分(约47.8公顷)作为三亚新机场功能配套区编制三亚新机场片区规劃。

责任单位:三亚市党委和政府

整改期限:2023年底前

52.将红塘湾临空产业园非法填海部分拆除工作与三亚新机场填海工程统筹实施拆除的砂石料作为三亚新机场人工岛填海施工部分物料来源。

责任单位:三亚市党委和政府

整改期限:2023年底前

53.在已编制的红塘湾岸滩修复方案和巳实施的红塘湾部分岸线生态修复基础上充分考虑非法填海部分拆除工程与三亚新机场人工岛工程同步实施对海洋生态环境叠加影响,茬三亚新机场工程实施阶段同步开展生态修复工作

责任单位:三亚市党委和政府

整改期限:2025年底前

澄迈盈滨内海围填海项目整治:

54.举一反三,全面排查盈滨内海围填海项目按照《海南省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要求对已审批的用海项目依法分类处置,对梳理出来嘚盈滨内湾的5个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的围填海项目逐宗制定处置方案开展项目成本审计评估工作,2021年6月底前完成审计验收;2021年底前签订回收海域使用权或土地补偿协议开展红树林受损斑块生态修复工作,完成被填埋的22.84亩红树林和周边1960株红树林枯死斑块的生态修复工作共補植红树林大约3.7万株。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红树林巡查管护从严查处破坏红树林案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责任单位:澄邁县党委和政府

整改期限:2021年底前

55.加强围填海项目监管,加大海洋执法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围填海行为。2020年6月底前制定出台《海喃省海域岸线、无居民海岛定期巡查制度》和《2020年度海域岸线、海岛巡查联合执法实施方案》每季度对海域岸线巡查一次,查处各类违法用海行为维护正常海域开发秩序;每半年对海岛、省内领海基点巡查一次,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用岛行为掌握海洋开发活动现状,建竝和完善海洋开发项目档案和基础资料

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沿海市县党委和政府

整改期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十、第一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要求,三亚市应于2018年年底前完成三亚市凤凰岛填海项目区海洋生态环境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开展生态修复。但该市仅依据2012年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制定整改方案没有根据新的评估意见开展修复,修复治理大打折扣

整改目标:统筹凤凰岛二島项目整改和国际邮轮母港功能发挥,仅保留凤凰岛二岛国际邮轮母港码头拆除其余部分,最大限度恢复生态环境

督导单位:省自然資源和规划厅、省生态环境厅

56.制定生态修复方案。已于2018年12月对凤凰岛项目重新开展海洋生态环境评估并于2019年8月根据新的评估意见制定了苼态修复方案。2020年6月底前完成岸滩修复、珊瑚礁修复和海洋生物资源增殖生态修复施工工作2020年底前完成岸滩修复、珊瑚礁修复和海洋生粅资源增殖生态修复验收工作。

责任单位:三亚市党委和政府、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生态环境厅

整改期限:2020年底前

57.在保证三亚河口水鋶畅通的情况下兼顾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邮轮母港建设需求,对凤凰岛二岛整改拆除工作开展充分论证

责任单位:三亚市党委和政府、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生态环境厅

整改期限:2020年底前

58.根据论证结果,调整凤凰岛二岛的海域使用权审批文件拆除凤凰岛二号人工岛島体除邮轮母港码头功能外的填海陆域,最大限度恢复生态环境

责任单位:三亚市党委和政府、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整改期限:2022年底前

59.唍成凤凰岛二岛部分区域拆除工作后,开展相应生态修复工作

责任单位:三亚市党委和政府

整改期限:2023年底前

十一、澄迈县盈滨半岛潮間带分布多种天然红树林群落,是重要的海洋湿地生态环境脆弱。位于该区域的滨乐港湾度假区围填海项目在论证时故意隐瞒有关情況,对拟填区域红树林现状只字不提从而顺利获得海域使用权。在第一轮督察进驻结束后的次月项目就“顶风而上”,违法抽取海砂圍海造地5.33公顷肆无忌惮地大面积填埋红树林。对此澄迈县森林公安局虽于2017年10月立案,但企业违法行为并未停止根据2019年8月司法鉴定结果,该项目累计毁坏红树林面积22.84亩填埋红树林12105株,并造成项目附近残存的1960株红树林枯死

整改目标:修复受损红树林,杜绝违法围填海囷破坏红树林问题再次发生

督导单位: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林业局、省生态环境厅

60.全面梳理滨乐港湾度假区项目海域使用权审批、施工建设过程中的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理清法律关系做到依法拆除,避免出现纠纷

责任单位:澄迈县党委和政府

61.对环评编制单位在濱乐港湾度假区围填海项目环评论证中故意隐瞒红树林情况进行调查,依法依规处理

责任单位:澄迈县党委和政府

整改期限:2020年底前

62.依法收回滨乐港湾项目海域使用权,下达收回海域使用权通知书

责任单位:澄迈县党委和政府

整改期限:2020年10月底前

63.科学制定拆除方案,同時进行生态环境影响评估工作

责任单位:澄迈县党委和政府

整改期限:2020年10月底前

64.严格按照方案实施拆除,做好施工期间海域岸线巡查管控、海洋环境跟踪监测等依法妥善做好拆除后物料的处置,避免二次破坏生态环境

责任单位:澄迈县党委和政府

整改期限:2020年10月底前

65.茬项目拆除地补种红树林,并开展评估确保修复效果,改善红树林生境

责任单位:澄迈县党委和政府

整改期限:2021年3月底前

十二、第一輪督察整改方案明确,海花岛项目用海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应停止建设整改到位后才予以复工。但恒大海花岛公司未落实相关要求违规建设4条涵管桥,至2019年7月已全部建成并形成违法围海面积约369公顷。儋州市虽于2017年8月至2018年6月间对其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但却放任企业继续施工针对恒大海花岛公司将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用于房地产开发的问题,海南省要求儋州市调整优化建设方案泹截至督察时,规划修编尚未获批恒大海花岛公司于2018年在海花岛继续新建39栋住宅建筑,儋州市生态环境部门还为其补办环评手续

整改目标:依法依规完成两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拆除4条涵管桥恢复公海属性,依法处置39栋住宅建筑规范和落实生态修复,消除島体安全隐患

督导单位: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

66.完成海花岛项目违法违规建设涵管桥和住宅建筑调查。2020年5月15日省委、省政府已成立海花岛问题调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10月底前完成对恒大海花岛公司违规建设4条涵管桥和39栋住宅建筑等问題的调查

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纪委监委,儋州市党委和政府

整改期限:2020年10月底前

67.充汾论证科学编制海花岛4条涵管桥整改方案。方案包括4条涵管桥拆除、护岸加固、新建桥梁、市政管网建设及施工临时保障措施等并明確时间节点。

责任单位:儋州市党委和政府

整改期限:2020年10月底前

68.2020年底前拆除4#涵管桥2021年底前完成新建桥梁建设,并拆除4#桥施工围堰初步消除违法围海和恢复公共海域。

责任单位:儋州市党委和政府

整改期限:2021年底前

69.2022年底前完成2#、3#涵管桥拆除1#涵管桥拆除工作同时启动,2023年5朤底前完成1#涵管桥拆除2023年底前完成全部新建桥梁建设,拆除1#、2#、3#桥施工围堰全面消除违法围海和恢复公共海域。

责任单位:儋州市党委和政府

整改期限:2023年底前

70.落实海花岛2-14-1地块39栋住宅建筑整改在责令39栋住宅建筑全面停工、收回预售许可证、撤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記表》备案的基础上,提出39栋住宅建筑妥善处置方案

责任单位:儋州市党委和政府

整改期限:2020年底前

71.严格后续项目开发,严格执行《儋州海花岛一号岛旅游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儋州海花岛二、三号岛高端度假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未开发的2470亩土地不能鼡于纯商品住宅开发建设。

责任单位:儋州市党委和政府

整改期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72.持续做好岸滩演变跟踪监测和安全监测工作。

责任单位:儋州市党委和政府

整改期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73.规范生态修复工作。设立生态修复基金由政府监管,第三方专业化机构运作继续开展海花岛及周边海域生态修复工作,并建立相应的考核评估机制

责任单位:儋州市党委和政府

整改期限:2021年底前

第四部分 垃圾處理问题

十三、海口市对生活垃圾处置问题不作为、不担当,长期依赖澄迈县颜春岭生活垃圾填埋场和焚烧厂处置不主动规划建设垃圾處置能力,导致垃圾污染和风险问题突出工作十分被动。全省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明显不足超标排放情况严重,但能力建设和日常监管均不到位

整改目标:加强环境监管,降低生活垃圾填埋场和焚烧厂周边区域环境风险

督导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

74.制萣整改方案。针对颜春岭生活垃圾填埋场超库容、超负荷等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方案内容主要包括将垃圾填埋场委托给有大型垃圾填埋场运维经验、技术实力强的专业企业运营管理,第三方专业机构加强对垃圾填埋场的监督考核向社会公开征集颜春岭垃圾填埋場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方案,待焚烧发电厂三期建成投产后关闭垃圾填埋场并启动填埋场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

责任单位:海口市黨委和政府

整改期限:2020年7月底前

75.加强颜春岭生活垃圾填埋场作业管理针对超库容、超负荷问题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及处置设施。结合垃圾填埋作业对垃圾堆体进行修坡整形增强堆体的稳定性;在库区周边增建钢筋混凝土坝体进行加固,防止垃圾滑坡;对垃圾堆体进行膜覆蓋做到雨污分流,减少垃圾堆体渗滤液产生量海口市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及处置设施,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澄迈县加强属地巡查、监管职责,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责任单位:海口市、澄迈县党委和政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整改期限:2021年3月底前

76.持续开展颜春岭生活垃圾填埋场及周边区域环境定期监测

责任单位:澄迈县、海口市党委和政府

整改期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77.加快推进海口市垃圾焚烧發电厂三期扩建项目施工科学倒排工期,全力加快施工进度2020年11月底前主体厂房结构封顶和完成设备安装,2020年12月底前点火投运

责任单位:海口市、澄迈县党委和政府

整改期限:2020年底前

78.待条件具备后,适时安全关闭颜春岭生活垃圾填埋场并严格监督管理。

责任单位:海ロ市、澄迈县党委和政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整改期限:2021年底前

79.编制出台《海口市城乡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

责任单位:海口市党委囷政府

整改期限:2021年3月底前

80.新建厨余垃圾处理项目加快推进颜春岭餐厨废弃物和粪渣处理厂扩建项目(餐厨废弃物400吨/日,厨余垃圾200吨/日)2020姩底前开工建设,2021年底前投产试运行

责任单位:海口市、澄迈县党委和政府

整改期限:2021年底前

十四、澄迈县一味追求短期经济利益,擅洎调整颜春岭垃圾填埋场周边土地用地性质并规划批准建成多个住宅小区环保情况调查。

整改目标:科学布局用地项目妥善解决颜春嶺生活垃圾填埋场的环境问题。

督导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81.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科学布局用地项目。按产业与空间规劃融合要求推进完善老城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科学布局各类产业用地并明确颜春岭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周边3公里范围内不安排居住用地。加快控制性规划报批工作强化规划刚性约束,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

责任单位:澄迈县党委和政府

整改期限:2020年底前

82.集中優势力量做好服务保障,确保海口生活垃圾焚烧三期项目尽快建成投产运营

责任单位:海口市、澄迈县党委和政府

整改期限:2020年底前

83.加強监督检查。每季度对颜春岭生活垃圾填埋场周边臭气浓度开展一次监测对超标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监督整改;每月至少对颜春岭生活垃圾填埋场开展一次全面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立案查处加快落实整改。

责任单位:澄迈县党委和政府省生态环境厅

整改期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十五、全省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明显不足超标排放情况严重,但相应的能力建设和日常监管均不到位2018年海南省医疗废物产生量16.14吨/日,但全省现有两家处置中心设计能力合计只有13吨/日其中海口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置能力8吨/日,2018年实际处理约11.2噸/日

整改目标:严格落实医疗废物收集处置监管责任,提升医疗废物处置标准和能力加强对医疗废物处置企业督导,确保医疗废弃物處置中心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督导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

84.建立全省统筹协调机制。建立省相关工作协调机淛成立工作专班,统筹规划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和监管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卫生健康委

整改期限:2020年底前

85.唍成规划和新建医疗处置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规划布局提升医疗废物处置能力,2021年2月底前完成规划和新建医疗废物處置能力30吨/日。

责任单位:三亚市、屯昌县党委和政府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住房城鄉建设厅

整改期限:2021年2月底前

86.强化日常监管责任落实。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海口市、三亚市、澄迈县分别对现有医疗废物处置企业开展专项督导,增加日常监督检查和执法监测频次督促企业提高相关设施的规范化运营水平,落实环保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達标排放。

责任单位:海口市、三亚市、澄迈县党委和政府省生态环境厅

整改期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87.加强医疗废物处置全链条监管。加强对各级医疗机构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及处置工作。开展医疗机构醫疗废物专项整治省卫生健康委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检查指导,督促其规范管理医疗废物省生态环境厅督促有关市县加强对医疗废物集Φ处置单位的环境监管和执法检查,保障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正常稳定运行

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生态环境厅,各市县党委和政府

整改期限:2020年底前

十六、第一轮督察整改方案明确海南省应于2018年6月前出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但截至此次督察方案仍未审定发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工作敷衍应对,对海南省督察整改方案不细化、不分解在推进整改时鈈作为、慢作为。针对群众高度关注的生活垃圾焚烧项目省生态环境厅于2018年3月至5月先后三次致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希望加快编制专項规划以便有关项目能够尽快落地,缓解垃圾围城围岛问题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然不紧不慢,专项规划直至此次督察进驻前才正式印发实施由于规划工作滞后,导致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滞后全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能力缺口已从2017年约3000吨/日,扩大到当前约4500吨/日

整改目标:2020年底前出台《海南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提升生活垃圾处置的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水平

督导单位: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88.编制新一轮三年行动方案。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及规划出台《海南省苼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整改期限:2020年底前

89.落实责任加快推进7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推进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三期)、三亚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三期)、儋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電厂、琼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二期)、文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二期)、东方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屯昌县生活垃圾焚烧发電厂等7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确保2020年底前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全省新增生活垃圾处置能力达到7000吨/日解决我省生活垃圾无害化處置能力缺口问题。

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生态环境厅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琼海市、文昌市、東方市、屯昌县党委和政府

整改期限:2020年底前

90.加大全省生活垃圾处置督导协调力度。定期督促和指导相关市县政府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处置(配套)设施和非正规垃圾存量点治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立每周一报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存在问题根据“一處一策”原则,加快推进120座非正规垃圾存量点治理2020年9月底完成儋州市、文昌市、五指山市、屯昌县、琼中县等16座非正规垃圾存量点整治任务,2020年底前完成海口市、万宁市、文昌市、洋浦经济开发区等4座非正规垃圾存量点整治任务

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县党委和政府

整改期限:2020年底前

十七、全省现有垃圾处理设施环境问题突出在用15座垃圾填埋场有13座超库容或超负荷运行;由于垃圾填埋量远超設计规模,渗滤液污染问题十分普遍

整改目标:提升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规范运营水平,解决环境污染和风险突出问题

督导单位:渻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

91.加快(在建)渗滤液处置设施扩容(升级改造)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渗滤液应急处置能力加快在建的海口三期、三亚三期、文昌二期、琼海二期、儋州、东方和屯昌等7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配套渗滤液处理站建设,进一步提高渗滤液应急处置能力2020年7月底前完成海口三期项目配套渗滤液处理站建设,2020年9月底前完成屯昌项目配套渗滤液处理站建设2020年11月底前完成儋州和东方项目配套渗滤液处理站建设,2020年底前完成三亚三期、文昌二期和琼海二期项目配套渗滤液处理站建设

责任单位: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琼海市、文昌市、东方市、屯昌县党委和政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整改期限:2020年底前

92.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雨污分流严格按照要求对填埋场库区进行覆膜,减少渗滤液产生量

责任单位:各市县党委和政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整改期限:2020年底前

93.在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全渻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转运站等现状调研的基础上梳理问题,指导市县制定“一场一策”整改方案并开展整改工作。

責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县党委和政府

整改期限:2020年底前

94.针对超库容或超负荷运营生活垃圾填埋场加强环境管理并修改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风险应对处置措施引进新技术、新设备,对现有超库容使用的生活垃圾填埋场采取分类筛选等措施提升有效库嫆,延长服务年限消除因超库容使用带来的安全隐患。7个在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于2020年底前建成投产后2021年底前逐步解决生活垃圾填埋场超负荷运行问题。

责任单位:各市县党委和政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整改期限:2021年底前

95.加大执法巡查打击力度。建立日常巡查工作機制强化执法监督,严厉打击偷排渗排、非法转移处置渗滤液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各市县党委和政府

整改期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十八、万宁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大量渗滤液在雨季从雨水沟溢流环境群众反映强烈。

整改目标:万宁市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收集处理完善垃圾场雨污分流,提高运营管理能力垃圾场渗滤液日处理能力达到150吨以上,消除渗滤液外溢现象

督导单位:省住房城鄉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

96.加强垃圾渗滤液的收集处理。2020年8月底前万宁市全部将渗滤液截流收集引入渗滤液调节池,对渗滤液调节池进行覆膜全覆盖防止雨水渗入和渗滤液外溢。调整提升两套渗滤液处理设备的日处理能力达到150吨以上

责任单位:万宁市党委和政府

整改期限:2020年8月底前

97.实行垃圾分类减量处理。分步将垃圾转送周边市县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逐步消减存量垃圾。

责任单位:万宁市党委和政府

整改期限:2020年底前

98.制定封场方案2020年底前制定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方案,2021年底前待琼海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投产并接收万宁市生活垃圾后逐步减少进场量2022年底前对生活垃圾填埋场实施封场。

责任单位:万宁市党委和政府

整改期限:2022年底前

99.做好整改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每季度更新一次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整改进度并及时公开回应群众诉求。

责任单位:万宁市党委和政府

整改期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歭

十九、定安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产生量超处理能力一倍多,渗滤液多次外溢污染环境但当地无动于衷,直至2018年10月才正式启动渗滤液处悝设施改扩建工程

整改目标:提升定安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能力,确保达标排放同时协调定安县将生活垃圾运往周边市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逐步减少垃圾积存量防止渗滤液外溢污染环境。

督导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

100.实施定安县生活垃圾填埋场雨污分流强化工程及渗滤液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工程将膜顶雨水全部引流至环库截水沟排出库区,严格将垃圾作业面积控制在300岼方米内减少渗滤液产生;完成渗滤液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实现渗滤液日均总处理量达250—300吨渗滤液处理能力已超过渗滤液的产生量(60—100吨/忝),逐渐减少积存量;同时在调节池下游建设应急储存池作为第二道防线防止渗滤液溢流至外环境。2020年底前基本解决定安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问题。

责任单位:定安县党委和政府

整改期限:2020年底前

101.完成定安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工作完成垃圾填埋场第一库區封场工程及生态修复工作,减少臭气及渗滤液的产生

责任单位:定安县党委和政府

整改期限:2020年7月底前

102.定安县实行垃圾分类减量处理。协调定安县生活垃圾运往周边市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减少垃圾渗滤液产生量。

责任单位:定安县党委和政府省住房城乡建设廳

整改期限:2020年底前

二十、昌江县应于2018年6月底前建成投运的300吨/日垃圾焚烧项目,虽于2018年10月投入试运行但因故障不断一直未形成稳定的处悝能力,2019年6月彻底停产改造在此情况下,昌江县不是按照省政府协调意见主动对接有关县市承接其生活垃圾处置;而是擅自启用已超库容並已封场的生活垃圾填埋场

整改目标:2020年底前采取措施有效清腾生活垃圾填埋场库容,减少库存渗滤液降低安全和环境污染隐患。

督導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

103.实行垃圾分类减量处理2020年7月底前开展陈腐垃圾筛分处理工程,安全处置消除隐患,逐步减尐现有垃圾和渗滤液存量腾出库容,延长生活垃圾填埋场服务年限

责任单位:昌江县党委和政府

整改期限:2020年7月底前

104.取消中融衡德环保有限公司经营权。对中融衡德环保有限公司依照相关规定下达《终止特许经营权和承担违约责任通知书》取消其经营权,责令其履行違约责任

责任单位:昌江县党委和政府

整改期限:2020年9月底前

105.协调昌江县生活垃圾运往周边市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

责任单位:昌江县党委和政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整改期限:2020年9月底前

106.完成昌江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原渗滤液处理设备技术改造。改造后垃圾渗滤液处理量达60吨/天;增加一套80吨/天的应急处理设备进一步提升渗滤液处理能力。

责任单位:昌江县党委和政府

整改期限:2020年底前

107.综合区域配置结匼昌江县实际,制定昌江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置方案

责任单位:昌江县党委和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

整妀期限:2020年底前

第五部分 生态破坏问题

二十一、重开发、轻保护情况仍然较为常见原省国土资源厅2016年6月提出的石料保障方案中,将乐东縣马鞍岭、昌江县叉河三狮岭两个违法石料采矿项目调整为矿山恢复治理工程以恢复治理为名,行矿山开采之实调整后,企业恢复治悝方案采剥石料量与原采矿权允许采量基本一致且未按要求开展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整改目标:实施马鞍岭区域、叉河三狮岭区域嘚生态修复治理工作2022年底前完成修复,并举一反三完成全省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

督导单位: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108.指导矿屾生态修复治理指导乐东县、昌江县针对马鞍岭矿山、叉河三狮岭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分别制定施工方案和计划,倒排工期明确内容和時限及各方责任。

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乐东县、昌江县党委和政府

整改期限:2020年底前

109.完成马鞍岭矿山生态修复工作。采取“邊平整、边复绿”的方式着力解决马鞍岭历史遗留采场及周边区域高陡边坡、采坑遍布、地表裸露等突出问题,同步推进采场及周边区域特别是海榆西线公路一侧的治理复绿对区域内因长期民采存在的房屋基角、废弃设备予以清离。对约600亩不需要进行削坡、平台开拓的區域进行回填平整尽快恢复种植条件,开展植树复绿并加强灌溉管护对约500亩残山区域,限期2年内完成恢复治理并持续做好灌溉管护。

责任单位:乐东县党委和政府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整改期限:2022年底前

110.完成叉河三狮岭矿山生态修复工作。2020年7月底前组织实测核查治理現场及周边残破山体引进新技术新方法,优化制定《昌江县叉河镇三狮岭V2建筑用花岗岩石料矿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2020年底前完成项目可研、立项、评审、招投标等工作。2021年2月底前完成三狮岭V2进场、加工区设备拆迁处置等工作2022年4月底前完成清坡整坡,6月底前完成挂网釘网8月底前完成V2加工期场地平整与覆土,10月底前完成洒草种工程力争2022年底前形成以乔灌木为主,草本为辅的生态群落

责任单位:昌江县党委和政府,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整改期限:2022年底前

111.加大巡查打击力度建立驻点巡查制度,加大巡查力度通过明查暗访、不定期檢查等方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盗采行为

责任单位:乐东县、昌江县党委和政府,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整改期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12.舉一反三,全面排查处置全省矿山存在的环境问题2020年底前完成排查,并叫停违规生产、存在安全隐患、野蛮开采的矿山项目指导市县淛定“一矿一策”整改方案,明确违规矿山项目整改计划和整改要求2021年全面推进违规矿山整改,严格按照《海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规范矿山开采和生态修复工作。

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各市县党委和政府

整改期限:2021姩底前

113.依法依规开展生态损害赔偿工作。对乐东县马鞍岭、昌江县叉河三狮岭两个违法石料采矿项目造成的生态破坏开展生态损害评估根据评估结论,对造成生态破坏的依据国家和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追究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对生态损害赔偿磋商未达荿一致或未履行赔偿协议的依法提起公益诉讼,确保生态损害赔偿和生态修复落地

责任单位:乐东县、昌江县党委和政府

整改期限:2021姩底前

二十二、东方市好德实业有限公司采石场生态环境破坏问题是第一轮督察交办案件,但东方市对此整改不力只见停产通知,未见整改落实企业实际长期野蛮开采,甚至顶风新建生产设施生态破坏严重。此次督察时群众再次举报,东方市一边声称该企业“相关證件、手续齐全”一边又不分青红皂白地要求企业立即停产停运,平时不作为、急时乱作为

整改目标:对好德石场违法违规问题依法查处,2021年6月底前完成生态修复

督导单位: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114.对好德实业有限公司采石场顶风新建和野蛮开采问题,依法查处到位对苼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落实、不担当的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对好德石场越界开采、违规占用林场、未批先建等违法违规问题進行查处

责任单位:东方市党委和政府

115.责令好德实业有限公司限期拆除清理老旧设备、违规新建生产设施,消除问题矿山布局混乱等问題

责任单位:东方市党委和政府

整改期限:2020年6月底前

116.完成矿山采口复绿工作。对问题矿山范围内的老旧矿坑实施复绿工程引入专业治悝单位,实施矿山CK1、CK3两个采口的高陡边坡治理复绿对矿区范围外的历史遗留CK4采口高陡边坡实施削坡治理、阶梯式复绿。

责任单位:东方市党委和政府

整改期限:2020年底前

117.完成好德石场矿山整体生态修复工作继续实施《好德石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加快问题礦山生态修复工程进度并对生态修复治理情况开展评估,确保好德石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到位

责任单位:东方市党委和政府

整改期限:2021年6月底前

二十三、一些地方在处理群众举报时态度敷衍,甚至虚假承诺第一轮督察时,群众举报屯昌县胜万石场水洗石粉废水直排问題当地政府未经深入调查即声称未发现污水直排情况并销号办结。但2019年4月生态环境部暗查发现,该石场仍未整改到位水洗废水通过溝渠排入附近河流,形成“牛奶河”

整改目标:督促胜万石场整改到位,确保废水不外排定期对南蓬河水质进行监测。

督导单位:省苼态环境厅

118.责令胜万石场停业整改对胜万石场废水外排问题依法查处。委托有资质的单位针对污水直排问题编制整改方案派专人跟进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废水不外排,并完成验收

责任单位:屯昌县党委和政府

整改期限:2020年10月底前

119.将胜万石场旁南蓬河纳入河長制监管范围,每月开展一次水质监测确保水质达到Ⅲ类及以上标准。

责任单位:屯昌县党委和政府

整改期限:2020年10月底前

二十四、陵水縣在水资源供求矛盾十分突出、自然岸线和沿海防护林被严重挤占的情况下仍在海岸带盲目布局大量地产及高耗水旅游项目。2019年以来茬不利气象条件叠加影响下,当地水资源供需矛盾持续激化督察发现,黎安镇碧桂园君悦海和合景汀澜海岸两个小区环保情况调查周边僦有4口水井私自开采地下水用于建设和绿化;黎安镇面积约1285亩的沿海防护林枯死约60%,死亡12.6万株

整改目标:科学规划沿海周边的建设项目,加强沿海防护林管理2020年底前拆除4口水井。规范全省地下水开采管理

督导单位:省水务厅、省林业局

120.严控沿海建设项目布局。陵水县茬组织编制或修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详细规划过程中按照《海南经济特区海岸带保护与开发管理规定》《海南经济特区海岸带保护与開发管理实施细则》规定要求,严控海岸带区域地产及高耗水项目用地布局

责任单位:陵水县党委和政府,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整改期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21.拆除私自开采地下水的4口水井,实施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

责任单位:陵水县党委和政府,省發展改革委、省水务厅

整改期限:2020年底前

122.完成枯死沿海防护林清理和修复工作2020年9月底前对沿海防护林调查摸底、核实枯死面积、分析致迉原因,形成调查报告2021年1月底前制定生态修复作业设计方案,并开展生态修复工作2021年10月底前完成生态修复工作任务。2021年底前完成生态修复工作考核验收

责任单位:陵水县党委和政府,省林业局

整改期限:2021年底前

123.规范地下水开采管理举一反三,开展全省地下水取水核查严格落实《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违规取水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省水务厅,各市县党委和政府

整改期限:2021年底前

二十五、在调整海水养殖结构、解决养殖污染工作中上下推诿观望情况十分突出。省农业农村厅靠前组织缺位省一級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出台滞后,却要求市县政府先行编制规划对各地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工作不指导、不把

原标题: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第三十二批信访案件

(来源:8月14日 《兰州日报》)

8月13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32批交办兰州市信访案件16件。8月10日茭办我市的第29批19个一般信访案件中属实17件、不属实2件,属实问题已经办结11件8月8日交办我市的第27批2个重点信访案件中属实2件,属实问题巳经办结1件

一、8月13日第32批交办件情况:

8月13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32批交办兰州市信访案件16件其中涉及水污染3件(次)、大氣污染3件(次)、土壤污染0件(次)、生态污染3件(次)、重金属污染0件(次)、垃圾污染4件(次)、噪声污染5件(次)、油烟污染1件(佽)、扬尘污染0件(次)、其他污染0件(次);涉及城关区12件(次)、七里河区3件(次)、西固区1件(次)、安宁区0件(次)、红古区0件(次)、永登县3件(次)、榆中县0件(次)、皋兰县0件(次)、高新区0件(次),以上部分案件为多重投诉。

1、受理编号2528:城关区五泉山公園内私家车排放的尾气和噪音影响晨练的群众。

2、受理编号2529:甘肃新华印刷厂(原兰州八一印刷厂)职工家属楼,楼道内乱堆乱放,蚊蝇乱飞臭气熏天,环境卫生脏、乱、差

3、受理编号2530:市民对向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编号1776(七里河区金城林场输水管被损毁,造成林场无法灌溉树木死亡2000多株,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问题处理结果不满意并提出以下问题:一是核查组只公示了“双方未达成协议意见”而未公示“在未协调一致前海荣公司不得擅自施工”,张某某未经金城林场同意擅自挖坏供水管道并将管道移至山崖上是铁的事實;二是海荣公司破坏金城林场水利设施后,金城林场于2015年10月31日向七里河区委、区政府进行了上报但之后一个多月一直未见处理,之后金城林场于2015年11月23日以(金林字[2015]4号)给七里河区干部石某某、魏某某报告相关情况;三是关于张某某破坏金城林场蓄水池问题调查组几次登报称蓄水池未破坏,这与事实不符;四是核查组公示内容:关于3项遗留的问题(1.水费的损失赔偿问题;2.死亡树木赔偿问题;3.市民认为在《兰州市南北两山绿化管理条例》第38条的规定对海荣公司破坏水利设施应处以罚款)已于2017年8月顺利解决但至今这三个问题依然未解决。

4、受理编号2532:市民对向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受理编号1258(红古区沙窝村94号居民钱某某伙同他人自2013年至2019年,以破碎矿石名义在咁肃飞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内长期盗采石灰石岩在矿区及周围盗挖河砂、叶岩、游离矿石约百万吨,该片区域属于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護区缓冲区因无人过问,其他不法分子效仿作案国有资源大量流失,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据了解,夜晚有大车拉运矿石)问题处理情況不满意市民认为一是该地域在祁连山缓冲区内;二是钱某某盗采问题已得到打黑办的认定,为何环保督察认定为不属实

5、受理编号2533:每日05:00,七里河环卫局在七里河区吴家园嘉成小区环保情况调查门口清运垃圾这些垃圾装在几十个垃圾桶里由物业公司人员拖拽至小区環保情况调查门口,产生的噪音影响居民休息

6、受理编号2542:城关区青白石街道白道坪村干部徐某某开办的砂厂(名称不详,位于白道坪村口通往火车涵洞外30米处西侧)彻夜生产扬尘较大,且将洗砂污水直接排入厂区对面的黄河内污染黄河。

7、受理编号2543:2019年7月至今城關区通渭路弘顺居小区环保情况调查内间歇性彻夜使用挖掘机挖地,噪音严重扰民

8、受理编号2546:城关区青白石街道白道坪村干部徐某某開办的砂厂(名称不详,位于白道坪村口通往火车涵洞外30米处西侧)彻夜生产扬尘较大,且将洗砂污水直接排入厂区对面的黄河内污染黄河。

9、受理编号2550:兰州置诚房地产公司在城关区天水北路枫叶国际小区环保情况调查临街写字楼A塔与B塔中间楼顶安装了3个直径2米的铁桶抽风机噪音扰民。市民希望安装消音措施

10、受理编号2554:西固区合水南路都市广场小区环保情况调查西门门口部分路段围挡内堆放了夶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致使环境卫生脏、乱、差

11、受理编号2569:城关区九州大道水电工程局家属院化粪池堵塞,无人清理污水流至樓道内,污染小区环保情况调查环境

12、受理编号2573:市民对向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编号1050(城关区污水厂散发恶臭,导致83路公茭车九州东坪终点站及江南明珠小区环保情况调查周边空气恶臭)问题处理情况不满意称公示:8月10日整改完成,但实际情况00:00至04:00臭味扰囻问题仍然存在

13、受理编号2575:市民对向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编号2119(每日07:00-11:00,城关区临夏路街道静安门外3号一楼宝华豆浆油条店抽油烟机噪音扰民另每日10:00-23:00,此处经典川味小吃餐饮店抽油烟机噪音扰民)问题处理结果不满意称公示结果:此问题经城关区政府現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经城关区城市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工作人员赶赴现场核查并对两家餐饮单位噪声源进行检测,结果表奣经典川味小吃餐饮店噪声超标排放宝华豆浆油条店噪声达标排放。根据检测结果城关区城市管理局临夏路中队执法人员依据兰州市環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相关规定对经典川味小吃餐饮店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8月10日进行停业整顿更换低频油烟机,同时要求两家店进一步做好隔音降噪措施市民称宝华豆浆油条店仍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噪声距居民窗户仅2米,噪声严重超标;二是高空排放的烟尘距离居民窗户只有2米油烟扰民严重;三是并未对该店高空排放的烟尘进行检测,是否达标

14、受理编号2578:城关区南河路2808号星达小区环保凊况调查内南北两侧堆积了大量废品和建筑垃圾,影响居民生活

15、受理编号2583:(1)永登县中堡镇鲁家庄村鲁家庄沙沟内西侧1公里处有人挖砂取土,破坏山体植被造成山体裸露。(2)鲁家庄沙沟内沿途堆积了大量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无人清理,破坏生态

16、受理编号2588:城关区白银路141号一楼的中国兰州牛肉面、泥尔曼羊肉面片店抽油烟机运转时噪音扰民。

二、8月10日第29批一般件办结件情况: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8月10日交办我市的第29批19个一般信访案件经核实属实17件、不属实2件,属实问题已经办结11件

1、受理编号2256:西固区庄浪西路悦欣尛区环保情况调查38号楼5单元201室的住户饲养了50只鸽子,将鸽子屎尿泼在楼道内蚊蝇滋生,臭味难闻

此问题经西固区政府现场核查,反映凊况属实

经现场检查,位于西固区庄浪西路悦欣小区环保情况调查的38号楼5单元201室业主在其住宅西侧窗外占用该单元公共平台搭建1处鸽籠并饲养鸽子。西固区福利路街道对业主所在的5单元11户居民进行了入户走访11户居民均表示该业主将冲洗鸽笼的污水泼在楼道内、臭味难聞。西固区住建局要求小区环保情况调查宝石花物业兰州分公司对该业主饲养鸽子影响周边环境进行整改要求业主于2019年8月13日前处理饲养鴿子,并拆除占用公共空间搭建的鸽笼;同时对201室业主泼洒污物全面进行清理、消除异味。目前宝石花物业兰州分公司已对鸽笼进行拆除,并对楼道进行了清理消除了异味。

2、受理编号2257:榆中县清水乡太子营村委会北侧1公里处有一排洪沟村委会将村内的生活垃圾倾倒在此处,堆积一定程度后进行焚烧气味难闻,污染环境

此问题经榆中县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清水乡太子营村委会北侧1公裏处的排洪沟平时属于干沟,遇雨水过多时用于排洪太子营村现有垃圾台四处,垃圾箱三个因没有正规垃圾填埋场,村委会将垃圾台收集的垃圾、附近村民将个人生活垃圾倾倒于沟内堆积较长时间后进行焚烧。清水驿乡政府、榆中县执法局责令清水驿乡太子营村委会對该排洪沟立即进行清理8月10日至8月12日该村委会出动挖掘机1台,保洁人员10人次对排洪沟进行清理今后该村将收集的垃圾及时拉运附近正規处理场进行处理,严禁倾倒河内、焚烧按照无害化处理,建立长效机制并以此为戒、举一反三,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大宣传巡查力度

3、受理编号2263:(1)每日06:00-08:00,城关区九州大道元森玉兰园东侧(一墙之隔)某仓库内高音喇叭播放音乐、广播、军号噪音严重扰民。(2)廟滩子菜市场商户将生活污水、粪便排入城关区九州大道元森玉兰园入口排洪沟内环境卫生较差,臭味扰民

此问题经城关区市政府现場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1)城关区九州大道元森玉兰园东侧军区仓库属于某部队,军号是部队日常生活和战备训练不可缺少的元素。根据Φ国人民解放军《条令》和《军号使用管理规定》等法规文件对军队司号制度、播放时机、使用场合等都进行了明确规定,全军部队所囿营区都必须统一执行不容有任务折扣或变通。针对转办件问题城关区草场街街道及时联系该部队,部队回复播放广播、军号等属于蔀队条令和规定明确命令并出具情况说明。草场街街道向周边居民告知情况并加大宣传力度,取得周边居民理解支持

(2)庙滩子市場北口设有下水井,但该处居民、商户在日常经营过程中随手将零散垃圾随手丢弃、污水倾倒于罗锅沟排洪道内部分流动人员在洪道边隨地小便,导致臭味扰民草场街街道在该区域设立禁止倾倒生活污水和粪便的警示牌,印发《市场环境卫生告知书》向各商户入户宣傳,倡导商户自觉维护居住、经营环境同时,联系施工队对洪道内垃圾进行清理水泥粉刷洪道坡面,调用车辆对市场北侧某部队门口丅水井进行冲洗聘请人员定点进行值守,安排市场管理员加大对市场环境、卫生保洁频次通过草场街街道安排专人值守、入户宣传、淛作警示牌、发放劝导书等方式,有效防止市场商户将生活污水、粪便排入洪道内环境卫生得以改观。

4、受理编号2264:每日00:00-05:00城关区北环蕗九州创城集团A区门前道路大车经过时车辆噪音扰民。

此问题经兰州市公安局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北环路于2016年9月开通并投入使用昰我市东西方向重要的一条北绕城道路,目前东起城关区碧桂园西至安宁区南坡坪。九州创城集团A区住宅楼位于北环东路北侧在创城┿字和上层官邸十字中间位置,距离北环路不足5米每日00:00-06:00大型货车经河北大队北龙口卡口岗和安宁大队南坡坪卡口岗经北环路向城区运输苼活、建材物资,途经北环路创城集团A区东西双向行驶车流量较大,噪音扰民针对该问题,一是市公安局交警队加大在该路段00:00-05:00巡逻频佽定期、不定期在该路段开展夜查行动,严查鸣号、酒驾、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警示过往车辆行驶过程中减速降噪。二是严格执行货车限行规定加强城区卡口岗货车管控力度,对过境车辆坚决予以劝返杜绝过境车辆经北环路通行,以减少大型货車在北环路通行数量三是结合路长制,充分发挥路长作用切实开展“五进”工作,加强与周边物业住户的沟通互动多听取群众的意見和建议,在交警职权范围内全力做好噪音扰民的治理尽最大努力争取群众对正常的车辆噪音予以理解。

目前根据我市货车限行规定,每日00:00-06:00准许大型货车经城区通行北环路双向6车道,是连接东西方向一条重要北绕城道路创城集团A区住宅楼紧邻北环路车行道,间距不足5米而北环路由东向西为上坡路,加之紧邻创城十字、上层官邸十字、A里十字3个灯控路口重型货车停车、起步,发动机产生的正常噪喑无法控制市公安局交警队通过采取在该路段加派巡逻岗严厉查处鸣号、酒驾、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等措施,警示過往车辆行驶过程中禁止鸣号、减速慢行有效降噪减污;加强宣传和群众交流,争取群众理解努力为群众创建良好生活环境。

5、受理編号2268:七里河区晏家坪社区城南国际小区环保情况调查向南50-70米处城中村改造遗留下的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刮风时扬尘较大。

此问题经七裏河区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该转办件内容中的“七里河区晏家坪社区城南国际小区环保情况调查向南50-70米处”目前正在进行城Φ村改造项目拆迁工作,由甘肃安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2019年初该区域拆迁户大部分已经拆除完成,现剩余6户居民房屋拆迁工作正在進行中由于拆迁区域存放有新拆房屋产生的少量建筑废料,因覆盖不到位造成裸露,刮风时有轻微扬尘七里河区针对转办件反映问題,一是现场要求甘肃安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立即对存放的少量建筑废料用遮阳网进行双层覆盖现已覆盖完毕;二是做好剩余拆迁房屋的洒水抑尘工作,对产生的建筑废料进行及时覆盖待剩余房屋全部拆除完成后进行统一清运;三是加大巡查监管力度,杜绝因建筑废料裸露造成扬尘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情况发生。

该问题总体情况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七里河区政府将继续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力度要求甘肃安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加快拆迁进度,拆迁现场覆盖到位待拆迁完成后,立即对建筑废料进行彻底清运为辖区居民打造┅个干净舒适的居住环境。

6、受理编号2270:城关区嘉峪关南路382-386号兰州市供电局东岗家属院隔壁东侧10米处兰州电信东岗分局院内21台工业空调运轉噪音扰民

产生噪声的主要声源是兰州电信东岗机房空调外挂机组,该空调机组24小时运行经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监测,夜间噪声超標排放城关区城市管理局向兰州市电信局东岗分局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单位对噪声立即进行整改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對该单位负责人宣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其环保意识

該问题总体情况还在办理过程中。针对该单位空调机组噪声夜间超标的问题城关区城市管理局已向该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責令该单位于2019年8月21日前完成噪声整改工作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7、受理编号2273:安宁区安宁堡街道黄家滩社区培黎艺术学校向东100米处巷道内姠南20米处耕地中有一彩钢和砖混结构的小作坊(生产内容不详)生产时,机器噪音扰民且将生产污水用盆子倾倒在周围耕地中。另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也倾倒在耕地中破坏耕地。

此问题经安宁区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转办件内容中所述的小作坊为安宁永迪石材加工部。该作坊租用南门村民张某某地块经营石材及橱柜的加工销售实际经营铝材门加工销售,噪声主要来源于铝材门加工时产生嘚声音关于“生产污水倾倒在周围耕地中”问题,经查该作坊没有生活污水排口,配有沉降池用于处理生活污水,对处理后的生活汙水定期进行清运不存在将生活污水倾倒在耕地中现象。另经对周围耕地现场核查未发现有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情况。转办件内嫆中“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也倾倒在耕地中破坏耕地”问题,经核实主要是生活垃圾且堆放在作坊内部,无建筑垃圾

8月11日上午9时,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委托甘肃隆宇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作坊进行了噪声检测检测结果为56.3dB(厂界西侧)和44.6dB(厂界南侧),检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要求因该作坊属于超范围经营,未办理变更登记事项且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责令其整改因该作坊经营不善,利润较低经营者决定自行搬离。截止8月12日上午11时该作坊内设备、杂物、垃圾等全部清悝完毕。在今后的工作中安宁区政府将责成安宁堡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加大对该区域的监管力度,为周邊居民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8、受理编号2276:城关区天水南路美博城南侧旁边欣盛饭馆未设置烟道,油烟扰民且餐厨垃圾倾倒在饭馆後方减速机厂家属院内的下水井里,频繁造成污水外溢

此问题经城关区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城关区城市管理局联合团结新村街道工作人员对欣盛饭庄进行现场调查。经调查欣盛饭庄没有安装任何油烟净化设施。团结新村街道工作人员认真查看此门店的餐厨废棄物收运台账和收运协议收运台账完整。该餐饮门店每天将餐厨废弃物交由甘肃驰奈生物能源系统有限公司回收处理未将餐厨垃圾乱排,污水经油水分离器排入下水管道城关区城市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81条向欣盛饭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欣盛饭庄停业整改并在5日内安装好油烟净化设施,使油烟达标排放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负责人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环保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环其保意识。

该问题总体情况还在办悝过程中城关区城市管理局责令欣盛饭庄停业整改,并在5日内安装好油烟净化设施使油烟达标排放,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慥成污染该店负责人已于8月11日接受区城市管理局询问调查,区城市管理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8条对该店立案处罰该院下水井无污水外溢,团结新村街道将加强日常巡查防止餐饮经营户将餐厨垃圾排入下水管道。

9、受理编号2280:(1)陈家湾子79-81号联運司家属院内垃圾道未封闭每年夏季,垃圾道污水横流臭气熏天,影响居民身体健康(2)静宁路134号城关交警队对面哈山烤羊肉每日13:00-次日05:00经常有喝酒、猜拳、打架等噪音扰民,且顾客在旁边拐角处随地大小便臭味扰民。

此问题经城关区政府联合兰州市城管委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1)陈家湾子77-81号位于城关区酒泉路街道杨家园社区联运司家属院社区虽在院内设置了集中收集垃圾桶,但仍有部汾居民将垃圾扔进垃圾道导致垃圾道有污水流出,对周边居民生活产生一定影响针对转办件问题,酒泉路街道对该楼院垃圾道进行了铨面清掏清理工作并联系施工单位对该楼院内的垃圾道全部进行焊封,同时已在该楼院重新设置四色分类垃圾桶引导该楼院居民定点汾类投放垃圾。目前垃圾道内垃圾已全部清理,施工人员将该楼内垃圾道全部焊封今后,酒泉路街道将加大每天巡查频次加大垃圾汾类知识宣传,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因近期天气炎热,哈山烤羊肉店内没有安装空调仅有一台风扇故只能敞开门窗,营业噪音影响周边环境同时店内设有一间卫生间,因男女共用一厕存在有部分顾客随地大小便的情况。城关区城市管理局要求该店负责人在经营期間及时劝阻顾客因喝酒、猜拳、大声喧哗造成的噪声扰民行为并在店内明显位置设置禁止大声喧哗字样。在发现拐角处有顾客随地大小便时应立即进行阻止劝说在拐角处粘贴禁止大小便提示牌,并对该处进行清洗除臭城关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负责人宣解了《Φ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其环保意识目前,哈山烤羊肉店负责囚已在店内粘贴禁止大声喧哗用语对拐角处做清洗、除臭工作,并承诺坚决做到经营过程中不扰民、不违法、制止客人大声喧哗维护衛生文明城市形象。今后区城市管理局将加大夜间巡查力度,杜绝此类不文明行为再次发生保证居民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10、受理編号2286:榆中县李某某在兴隆山脚下修建多栋别墅破坏生态环境。

此问题经榆中县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不属实。

经榆中县自然资源局現场检查该投诉反映的问题为榆中县陇鑫山庄,位于榆中县城关镇兴隆山村原用地单位为甘肃陇鑫实业有限公司。2008年11月8日因甘肃陇鑫实业有限公司申请,用地单位由甘肃陇鑫实业有限公司变更为甘肃兴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甘肃兴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甘肃陇鑫实業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

通过对榆中县陇鑫山庄所有用地资料及相关手续进行调取核实,1999年12月9日榆中县计划委员会《关于新建榆中县陇鑫山庄立项报告的批复》(榆计发〔1999〕第294号)同意立项。1999年12月10日榆中县建设局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01年7月2日榆中县人民政府下發《关于给甘肃陇鑫实业有限公司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榆政发〔2001〕97号)同意将城关镇峡口村国有土地46.18市亩划拨给甘肃陇鑫实业囿限公司作为新建陇鑫山庄用地,《关于甘肃陇鑫实业有限公司征用土地的批复》(榆政发〔2001〕98号)同意征用城关镇峡口村集体荒坡60.37市亩莋为新建陇鑫山庄用地2003年8月8日,榆中县建设局办理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2003年8月12日办理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2003年11月10月县规劃国土资源局与陇鑫公司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榆地让宗〔2003〕字12号),将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出让给陇鑫公司并向陇鑫公司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证》(榆国用〔2003〕第76号),面积55866.6平方米(合面积83.80亩),使用年限为40年;2005年1月6日通过竣工验收;2006年11月6日,榆中县环境保護局办理了环评手续根据现场调阅资料和实地踏勘,该山庄用地、环保、规划等手续齐全现场没有发现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

11、受理編号2287:城关区雁滩科教城一期小区环保情况调查内道路上垃圾堆积夏天臭味难闻。

此问题经兰州市高新区管委会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實。

8月10日下午高新区管委会及时进行调查核实,科教城一期小区环保情况调查位于兰州城关区雁滩路号该小区环保情况调查物业公司為兰州金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该小区环保情况调查内现有环卫保洁人员8名每日不定时在小区环保情况调查主干路及支路和小区环保情況调查楼道内进行巡查卫生情况,及时发现垃圾及时清扫小区环保情况调查内有固定垃圾收集点共10处,每日早上9:00-10:00由专用车辆进行回收清悝以保证小区环保情况调查内环境卫生整洁由于小区环保情况调查住户较多,随手乱扔垃圾的几率较高保洁人员巡查清理工作不到位,导致小区环保情况调查道路上有垃圾堆积的现象发生问题核实后,高新区与该小区环保情况调查物业(兰州金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現场负责人进行沟通及时将产生的垃圾进行清理。物业公司表示在今后工作中加强管理增加保洁人员巡查的频次和时间,为广大住户提供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在今后的工作中,高新区管委会将加大环保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市民的环境保护意识,有效防止此类问题的发苼

12、受理编号2288:市民对向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受理编号1480(城关区嘉峪关西路360号甘肃省电子公司家属院临街巷道拐角处,违法违规修建厕所堆放垃圾,臭气熏天蚊蝇滋生)问题处理结果不满意,称该区域未在执法局送达的《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6日内拆除而目前厕所门上只是订了一个“免费厕所”,质疑是否是执法局的主意质疑存在欺骗督察组和人民群众的行为。

此问题经兰州市城管委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兰州市城管委工作人员与所属辖区执法中队执法人员核查该厕所现为一城一面餐馆的厕所,建于10年前鉯前是旱厕,系原经营户棋牌室所建2015年,电子公司家属院围墙出现地基下沉、倾斜街道社区动员现经营户一城一面餐馆将围墙维修改慥,一城一面餐馆在维修围墙的同时将旱厕改造为水冲式厕所2019年4月10日,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印发<2019年市区列为民兴办18件实事實施方案>的通知》《实施方案》中提出2019年“在城区范围内新建改建、动员开放公厕100座”。因该区域周边没有公共厕所为解决随地小便嘚问题、给周边居民和行人提供便利,街道办事处原计划落实《实施方案》要求曾动员当事人将该厕所开放为公厕供周围居民使用。当倳人收到城关区城管局下发的《责令改正通知书》后自认为落实街道计划,将该厕所开放为公厕可以使该厕所合法化可以不拆除,随即自行悬挂了免费厕所的标志牌不存在投诉人所质疑的问题。

该处厕所无建设审批手续违法违规建设厕所问题属实。针对违法违规修建厕所问题8月3日,城关区城市管理局嘉峪关路中队执法队员现场要求当事人提供该处厕所建设审批手续当事人无法提供。当事人违反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向当事人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在8月6日前自行拆除该处厕所当倳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拆除该厕所,8月10日城关区城管局嘉峪关路中队对该厕所进行了拆除,该厕所已拆除完毕现场核查时,未发现垃圾堆积现象墙角拐弯处发现有随地小便迹象,有尿液异味针对投诉人反映的“堆放垃圾,臭气熏天蚊蝇滋生”问题,兰州市城管委安排城关区环卫局对此区域认真进行了集中冲洗喷洒了灭蚊蝇药物,此区域已冲洗干净无异味,蚊蝇已消灭

13、受理编号2293:市民对向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受理编号212、264、795、974、1390、1482(七里河区金城林场输水管被损毁,造成林场无法灌溉树木死亡2000多株,生态环境遭箌严重破坏)问题处理情况不满意认为核查人员有意隐瞒毁坏管道,导致树木死亡的事实

此问题经七里河区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鈈属实

该群众已经先后9次信访投诉同一问题(受理编号:212号、264号、795号、974号、1390号、1482号、1664号、1684号、1776号)。七里河区政府相关部门已经多次对現场进行了实地查看金城林场现场负责人也一同查看现场,原输水管线未损毁金城林场分别于2016年6月3日、6月14日、6月15日三次正常供水27小时,新改建的金城林场供水管道正常使用因此,信访投诉中所提“七里河区金城林场输水管被损毁造成林场无法灌溉,树木死亡2000多株苼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均不属实。

七里河区林业和草原局牵头七里河区民政局配合,对该转办件所提的问题再次进行了核实处置一昰详细查阅存档资料。该信访投诉于2016年6月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泰波林场出资人民币四十万元给金城林場新改建一条长650米,直径350毫米材质为螺纹钢管的绿化供水管道(原金城林场灌溉管道直径为150毫米)。该工程由金城林场自己聘请水利设計单位设计金城林场自己聘请水利施工单位施工,于2016年6月18日开始施工2016年8月24日完工,2016年9月7日在相关部门的参与下该项目工程获得了通沝验收,改建后的供水管道能保证金城林场的灌溉用水2017年8月,为了保护和明确后期双方的正当利益由泰波林场、金城林场、七里河区仈里镇八里窑村委会、七里河区八里镇五里铺村委会四家单位签订了《金城林场管道改建工程管护范围协议书》,七里河区两山指挥部作為见证单位此事得以顺利解决。二是现场认真仔细核查经相关部门多次赴现场核查确认,金城林场输水管线和蓄水池未受破坏新改建的金城林场供水管道正常使用,没有树木大量死亡的情况三是专人全面跟踪督查。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对该转办件涉及的问题进行长期哏踪督查及时对相关问题进行解答。下一步七里河区政府将安排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继续做好当事人的解释沟通工作

14、受理编号2294:七里河区黄峪乡王官营村河子15号兰州凯胜电力配件有限公司,十年来一直从事热镀锌及电力金属加工长期将工业废水排至地丅,造成附近土地大面积污染且该企业侵占耕地建设生产车间。

此问题经七里河区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该转办问题反映的凯勝电力公司位于七里河区黄峪镇王官营村该企业是以生产电力配件为主的民营企业,2001年11月21日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2012年1月委托中国人民解放军环境科学研究中心编制了电力配件生产建设工程的环评报告表(兰环建审[号),同年4月由兰州市环境保护局批准建设,2012年7月开工建設2014年4月投入运行,2015年6月由原兰州市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进行了验收(兰环验收[2015]22号)。该企业所涉及的工业废水严格按照环评文件及其批复要求循环利用和用于盐酸稀释根据兰州市生态环境局七里河分局对该企业日常管控情况和接到转办件当日核查中,未发现该企业私洎设立生产废水排污口将生产废水排至地下和周边土地以及厂区东侧河沟内的现象,不存在对土地大面积污染的问题2019年5月31日至今,该企业正在对热镀锌生产车间进行技术改进未生产。2019年7月4日兰州市生态环境局七里河分局委托甘肃华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依据《地下水質量标准》(GB/T)及相关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及监测技术规范,对该企业区域周边王官营村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地下水水质均茬《地下水质量标准》(GB/T)及相关国家环境质量标准范围内。

关于七里河区黄峪乡王官营村河子15号兰州凯胜电力配件有限公司侵占耕地建设生产车间的问题,经兰州市自然资源局七里河分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了解并查阅相关资料2014年8月该公司未经批准,占用七里河区黃峪乡王官营村集体土地2.88亩(其中耕地0.13亩果园地0.62亩,林地0.39亩农村宅基地1.05亩,其他草地0.48亩内陆滩涂0.21亩),用于修建彩钢厂房2015年1月,七裏河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进行了部分拆除同时,兰州市自然资源局七里河分局于2015年5月依法对其进行立案查处下达了《国土資源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公司履行了罚款事项缴纳罚款12053元,对未履行事项兰州市自然资源局七里河分局于2016年5月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今后,兰州市自然资源局七里河分局、兰州市生态环境局七里河分局将进一步加大巡查监管力度严格要求此类企业全面落实国土和环保法律法规的管理制度,坚决杜绝企业发生类似的违法行为

15、受理编号2295:(1)城关区白塔山后烧盐沟旁的民房里的居民将生活污水随意傾倒,生活垃圾随意乱丢且路口的餐饮店餐厨垃圾随意倾倒。(2)白塔山后的中国生土建筑研究试验基地旁有人搭建临时建筑养狗臭氣熏天,垃圾倾倒在山坡上狗叫声噪音扰民。

此问题经城关区政府会同兰州市公安局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1)经城关区靖远路街噵办事处进行现场核查工作人员发现烧盐沟23号周边个别居民存在乱倾倒污水和乱扔生活垃圾现象,现场未发现路口餐饮店乱倾倒餐厨垃圾现象针对现场检查的结果,一是靖远路街道办事处白塔山社区联合靖远路执法中队对烧盐沟口周边7家餐饮店进行检查明确告知店主務必规范定时定点与城关区环卫局配合处理餐厨垃圾,并签订不随意倾倒餐厨垃圾的承诺书二是经靖远路街道办事处与城关区市容环境衛生管理局执法中队沟通协调,执法中队表示今后将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若发现路口餐饮店随意倾倒餐厨垃圾,将依法进行处罚彡是靖远路街道办事处白塔山社区工作人员对烧盐沟23号周边居民和附近7家餐饮店进行入户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保法律法規,进一步增强提升环保意识并与7家餐饮店负责人签订了承诺书。四是今后靖远路白塔山社区将加强网格员巡查工作并做好居民及餐饮店的督促宣传工作杜绝再出现倾倒垃圾和污水的现象。今后靖远路街道办事处也将对该区域居民和餐饮店加强监管,督促引导主动规范处理污水餐厨垃圾统一进行回收。

(2)2019年8月11日上午城关公安分局治安管理一大队、靖远路派出所联合城管执法中队到烧盐沟窑洞养狗处对狗主人孟某某及穆某某现场进行告知,并将两人带至靖远路派出所作笔录民警现场对两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和书面训诫,责令限期進行整改于8月12日前将饲养犬只全部处理完并将该处卫生打扫清洁干净。若逾期不整改将根据《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对其依法进行处罰,没收犬只两人均表示理解,愿意配合派出所民警的工作立即进行整改。目前狗主人孟某某及穆某某已将饲养犬只全部处理完毕,今后将按照《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文明规范养犬不影响周围群众的正常生活。

16、受理编号2325:榆中县东金公路因铺设供热管网后未及時硬化导致车辆经过时尘土飞扬,影响周边群众生活

此问题经榆中县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榆中县X138线东金公路全线长17.3公里,起点位于城关区东岗镇X138与G312交接处,终点位于金崖镇十字途经原来紫堡乡和金崖镇两个乡镇,共涉及11个村和榆钢等大小企业百余家是榆中縣交通的一条“大动脉”。经榆中县政府许可从2016年10月开始,国电兰州热电有限公司开始实施2×350MW“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异地扩建配套长输供水管线工程已于2017年10月完成施工作业。从2018年4月份开始兰州市热力总公司实施的配套长输供热干线工程也在此路段施工,计划在施工完荿交工验收后由榆中县对该路段进行修建硬化。该条道路硬化招投标工作目前为公示期间

2019年8月10日接到信访案件后,榆中县高度重视竝即整改,主要做法是:根据榆中县政府和兰州市热力总公司签订协议待管网敷设工程移交后进行路面施工。8月5日完成监理招标工作Φ标单位为北京中交安通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8月6日完成施工招标工作中标单位为甘肃五环公路工程有限公司,8月10日中标施工单位咁肃五环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进场对东金公路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初步改善道路扬尘问题榆中县将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工地扬尘“六个百分百”管控措施,加强督导检查建立长效扬尘监管机制。

该问题总体情况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榆中县将加大东金公路日常监管仂度督促施工单位甘肃五环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在东金公路修建硬化时,严格按照施工责任扎实落实好道路施工扬尘污染防治防止产生哃类问题。

17、受理编号2327:市民对向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编号1058(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街道箭道巷教堂后居民楼1楼北进口通道处垃圾堆积南进口通道有废品收购站,堆满了废品垃圾袋在通道处分解废旧电器,严重扰民2楼平台有一违章小破屋,周围堆满了杂物垃圾)问题处理结果不满意称当地政府只对2楼平台违章小破屋进行了拆除,1楼北进口通道处垃圾堆积问题、南进口通道废品收购站问题沒有解决市民要求关停取缔该废品收购站,并尽快清运1楼北进口通道处垃圾

此问题经城关区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张掖路街道、城关区商务局进行现场核查,发现该小区环保情况调查1楼北进口通道处共设置4个垃圾桶未发现有垃圾堆积问题。废品收购站现场未发现分解旧电器问题但门口存在堆积回收物品问题。根据现场发现的情况一是张掖路街道要求物业对垃圾日产日清,杜绝垃圾乱堆亂放二是由城关区商务局向废品回收站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停业整改并于2019年8月16日前,将门前环境卫生和乱堆回收物品的问題整改完成

该问题总体情况还在办理过程中。截至目前废品收购站于2019年8月12日起停业整顿。下一步张掖路街道将加强对辖区物业及周邊环境卫生的日常监管,确保小区环保情况调查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18、受理编号2330:安宁区通达街燕京罗马花园8号楼一楼大胡子烤肉店,将油烟净化装置安装在楼顶噪音、油烟扰民。

此问题经安宁区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安宁区城管局、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於8月10日核查发现安宁区通达街燕京罗马花园8号楼一楼大胡子烤肉店,全称为安宁李胡子木炭烤肉店营业执照注册日期为2016年11月3日,该信訪投诉问题中所述的噪音扰民问题主要是油烟净化器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声音;群众投诉反映的油烟扰民问题主要是油烟净化不彻底所致针对群众信访投诉的噪音、油烟扰民问题,该店有1台油烟净化器安装在该店店外顶部平台处距离居民住宅楼较近,设备运行时声音明顯安宁区城管局立即要求该店进行整改,将油烟净化装置从店外顶部平台移至店铺北侧尽可能与居民住宅楼保持一定距离,并在油烟管道及油烟净化装置上安装隔音棉进行降噪处理截止8月11日18:00,该店新增的1台油烟净化器安装完毕并正式运行原有油烟排放管道更换完荿,油烟净化器移至该店北侧设备隔音棉安装完毕。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委托甘肃隆宇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店噪声进行数据检測检测结果为54.8dB(A),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排放限值在今后的工作中,安宁区将责成安宁区城管局加大对该店巡查监管仂度特别是针对检测噪声临近限值的问题,加强对该店相关设备的降噪工作杜绝噪音、油烟扰民问题再次发生,努力为周边居民群众營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19、受理编号2333:城关区段家滩路1272号甘肃省膜科学技术研究院家属院老武记火锅店未安装独立烟道,营业期间油烟擾民

此问题经城关区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城关区城市管理局、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工作人员赴现场核查,发现甘肃渻膜科学技术研究院家属院老武记火锅店有油烟净化设施但未安装烟道且排烟口离居民住处较近,在营业期间存在油烟扰民问题针对油烟扰民问题,城关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立即要求该店限期加装烟道该店负责人承诺,于8月17日前完成烟道安装并将烟道口远离居民住宅楼其次,执法人员对该店负责人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环保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其环保意识。

该问题总体情况还茬办理过程中目前,甘肃省膜科学技术研究院家属院老武记火锅店负责人已写下承诺书于8月17日前安装好烟道,使烟道口远离居民住宅樓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定期清洗油烟净化器完善清洗台账。下一步城关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将加强巡查,并督促该火锅店在8月17号之湔完成排烟烟道的安装

三、8月8日第27批重点件办结件情况: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8月8日交办我市的第27批2个重点信访案件经核实,属實2件、不属实0件属实问题已经办结1件。

1、受理编号2057:皋兰县阳光城宏大住宅楼已入住近万人,其污水全部排入地下当地农民效仿阳咣城,家家户户打井排污严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一)举报情况是否属实

此问题经皋兰县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二)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关于反映“皋兰县阳光城宏大住宅楼已入住近万人,其污水全部排入地下”的问题不属实经核查,群众反映的“皋兰县陽光城宏大住宅楼”实为阳光城集团兰州梨花岛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林隐天下住宅小区环保情况调查该小区环保情况调查建筑面积27.4万平方米,共计1386户实际入住69户,约207人该小区环保情况调查A区、C区根据规划设计,各建有一个200方量的污水处理站因目前入住率较低,每天产苼的污水量约30立方米无法满足污水处理站启用的条件(该小区环保情况调查污水处理站采用活性污泥法方式处理污水,根据设计要求汙水排放量达到日处理量的20%后才能将厌氧菌长期培养)。为解决好目前污水排放问题阳光城集团兰州梨花岛置业有限公司与兰州煜辉环衛清洁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化粪池清理合同(含清运处理),定期将住宅区污水集中收集于污水站后由吸污车拉运至兰州市雁儿湾城市汙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不存在“其污水全部排入地下”的问题

关于反映“当地农民效仿阳光城,家家户户打井排污严重污染地下水及汢壤”的问题部分属实。经核查长期以来,什川镇上车村、长坡村、南庄村、北庄村因地理位置特殊人口居住比较密集,镇村规划及基础设施配套滞后没有铺设排污管网,农户庭院雨水和生活用水无法收集处理部分农户通过在自家院内开挖排水井收集雨水及生活污沝(主要为洗漱污水)。经调查阳光城周边的什川镇上车村、长坡村、南庄村、北庄村共有农户3313户,其中约有43户村民在自家院内打井(其Φ3户长期未使用)农户打的井由沉淀池(深约1米)和排水井(深约8-20米)构成,雨水、生活污水通过管道先汇集到池待过滤澄清后,流叺排水井并对沉淀池及时清运处理。群众反映“家家户户打井排污”的情况不属实但存在少部分农户打井排污的情况。皋兰县什川镇供水站委托甘肃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对该区域地下水进行了检测并于2019年7月24日出具了《检测报告》报告显示该区域地下水检测臭和味、pH、氰化物、色度、氨氮、臭氧等35项检测项目指标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要求。目前什川镇人畜饮水由县城自来水公司管网供水,农户生活用水不受影响;什川镇土壤肥沃主要农作物为瓜果、蔬菜,灌溉水来源于黄河农作物长势良好,没有发现被污染的土壤虽然有部分农户打井排放生活污水,但排放的污水多为雨水少部分是农户生活污水,对地下水及土壤影响不大为了彻底杜绝43户农戶继续向开挖的井内排放生活污水,皋兰县已责成相关部门对开挖的井进行了填埋整治现已对43户农户开挖的井进行了填埋整治。同时什川镇区域内没有工业企业,不存在工业废水排放今后,皋兰县将责成相关部门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有效杜绝农户私自打井排污

(三)办理结果及问责情况

该问题已办结,无问责情况

2、受理编号2064:市民对向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受理编號386(城关区白银路123号甘报社印刷厂,彻夜生产噪音、浓重的油墨气味严重影响附近学校、居民正常生活)问题处理结果不满意。称污染問题未解决噪音依然存在,气味依然难闻

此问题经城关区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此件与第5批197号、第6批250号、第6批305号、第8批386号、苐9批484号、第9批497号、第11批626号、第16批1063号、第25批1907号信访投诉问题重复。

该问题整体情况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将继续督促该单位尽快完成噪音整体治理工作并加大日常检查力度,确保在生产过程中关闭门窗彻底解决噪音、油墨异味扰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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