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电费服务费合法吗收几个点合理

我们报道了万达金街的物业

收取叻1.2元一度的电费

义乌向出租房水电价格过高开刀...

会统计转供电过程中的损耗

那么如今一个多月过去了

万达金街的经营户李女士告诉记者

6月底金街的物业贴出了一张公示

公示明确表示电费由供电部门电价0.6641元和物业收取的0.25元供电收取电费服务费合法吗组成经过李女士私下询问財得知,这0.25元的供电收取电费服务费合法吗中包括“线路损耗0.127元,人工费用0.05元税额0.02元,维护费0.01元利润0.043元”。

许多万达金街经营户都鈈认同

第一在测算线路损耗时,物业只提供了供电部门的用电总量以及经营户缴纳电费的总量并没有明细,难以令人信服

第二,收取电费服务费合法吗中包含了0.02元的税额以及0.043元的利润这两笔费用,经营户也难以接受

对此物业公司方面又有什么说法呢?

由于公司负責人出差在外

他安排另一名同事接待了记者

一个不知道沟通的结果是什么第二个也不知道收取电费服务费合法吗的来源是什么,第三个吔不知道它的构成是什么你问我,我不是一问三不知吗

在沟通中这位工作人员略显委屈

觉得目前万达金街0.91元的电费

或者你们可以这样,你们可以随机的去采访我们的同行也好其他单位也好,他们的电费是怎么公示的他们有没有公示,你就拿最大的绿城来说好了他們电费一元。

那么这供电收取电费服务费合法吗到底合不合理

市发改局价格和收费管理科科长季完根

第一双方怎么谈双方他们自己协调,怎么样会更加合理双方都能接受,这是一个原则

第二个原则就是在转供电环节不能有盈利,不能赚钱

虽然国家明令禁止转供电主體在电费收缴中盈利,可实际上以线路损耗等为理由,提高电价并从中牟利的转供电主体不在少数

由于缺乏管理依据,存在维权难、維权成本高等问题许多企业与经营户对此只能选择接受,这无形之中也加大了他们的经营成本对此,职能部门确实应该有所作为

来源 | 义乌市融媒体中心《今晚播报》

记者 | 吴剑平 何妮蔚

编辑 | 金龙 责编 | 厉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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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个月2朤1号至2月29号期间,由于疫情严重一直呆在老家直到2月20号才返回杭州,2月份只入住9天结果3月份就是今天蛋壳提示应缴电费184元,而且蛋壳繳纳的电费从来没有相应发票只有截图。截图显示2月份总共电费五百多元2月份疫情期间怎么会有这么多电费产生?而且就算真的这么哆电费那我只入住9天却需要缴纳184元,收费机制不是很不合理吗 2.从年前1月份至今快三个月左右从来都没有阿姨来打扫,这几个月却照样收取收取电费服务费合法吗、维修费,这个月管家还陆续带人前来看房却没有阿姨前来打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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