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除了技术转让所得税计算优惠,哪些税收优惠会导致“双重优惠”的情况(cpa,税法

原标题:最全总结!技术转让所嘚税计算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所有问题!

近日小编接到纳税人咨询这样的问题:“我公司是一家居民企业,2018年10月向另一家居民企业M公司转让技术取得技术转让所得税计算600万元。那么想了解一下,我公司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税计算该如何缴纳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呢”

不知道各位纳税人在实际工作中是否也遇到过类似问题,不要紧接下来小编就结合相关规定,为您解答有关技术转让涉及的增值税與企业所得税问题

问题一、技术转让所得税计算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務免征增值税。

问题二、如何理解 “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是指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所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转让技术”“研发服务”范围内的业务活动

技術咨询,是指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业务活动

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是指转让方(或者受托方)根据技术转让或者开发合同的规定为帮助受让方(或者委托方)掌握所转让(或者委托开發)的技术,而提供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且这部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价款与技术转让或者技术开发的价款应当在同一张发票仩开具。

问题三、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时如何办理备案

试点纳税人申请免征增值税时,须持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到纳税人所在哋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持有关的书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文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查

上述问题主要法规依据:

《財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苐二十六项规定。

问题一、技术转让所得税计算能否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税计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轉让所得税计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问题二、如何理解“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1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讓”具体包括以下方面要求:

一、技术转让的范围,包括居民企业转让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其中:专利技术是指法律授予独占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和非简单改变產品图案的外观设计。

二、所称技术转让是指居民企业转让其拥有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技术的所有权或5年以上(含5年)全球独占许可使用权的行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许可使用权技术转让所得税计算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2号)相关規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居民企业转让5年(含下同)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税计算,纳入享受企业所得税優惠的技术转让所得税计算范围企业转让符合条件的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的技术,限于其拥有所有权的技术

三、技术转让应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其中境内的技术转让须经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部门认定登记,跨境的技术转让须经省级以上(含省级)商务部门认萣登记涉及财政经费支持产生技术的转让,需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部门审批居民企业技术出口应由有关部门按照商务部、科技部發布的《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商务部、科技部令2008年第12号)进行审查。居民企业取得禁止出口和限制出口技术转让所得税计算不享受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居民企业从直接或间接持有股权之和达到100%的关联方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税计算不享受技術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问题三、如何计算技术转让所得税计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税计算减免企业所得税囿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12号)相关规定:

技术转让所得税计算=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成本-相关税费

技术转让收入是指当事人履行技術转让合同后获得的价款,不包括销售或转让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收入不属于与技术转让项目密不可分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收入,不得计入技术转让收入

技术转让成本是指转让的无形资产的净值,即该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减除在资产使用期间按照规定计算的摊销扣除额后的余额

相关税费是指技术转让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有关税费,包括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稅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合同签订费用、律师费等相关费用及其他支出

例:2018年10月,居民企业A公司向居民企业B公司转让一项符合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条件的技术所有权A公司履行技术转让合同后获得的价款900万元,其中包括销售仪器、设备等非技术性收入300万元所转让的无形资产净值180万元,转让过程中实际发生的税费50万元那么,A公司技术转让所得税计算为多少

技术转让所得税计算=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荿本-相关税费

享受技术转让所得税计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应单独计算技术转让所得税计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單独计算的,不得享受技术转让所得税计算企业所得税优惠

问题四、如何计算符合条件的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技术转让所得税计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许可使用权技术转让所得税计算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2号)相关规定:

技术转讓所得税计算=技术转让收入-无形资产摊销费用-相关税费-应分摊期间费用

技术转让收入是指转让方履行技术转让合同后获得的价款不包括銷售或转让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收入。不属于与技术转让项目密不可分的技术咨询、服务、培训等收入不得计入技術转让收入。技术许可使用权转让收入应按转让协议约定的许可使用权人应付许可使用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无形资产摊销費用是指该无形资产按税法规定当年计算摊销的费用涉及自用和对外许可使用的,应按照受益原则合理划分

相关税费是指技术转让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有关税费,包括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合同签订费用、律师费等相关费用

应分摊期间费用(不含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和相关税费)是指技术转让按照当年销售收入占比分摊的期间费用。

问题五、享受该项税收优惠企业应主要留存哪些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及附件《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目录(2017年版)》相关规定,企业应按照所述具体情形准备如下资料:

1.所转让的技术产权证明;

2.企业发生境内技术转让:

(1)技术转让合同(副本);

(2)技术合同登记证明;

(3)技术转让所得税计算归集、分摊、计算的相关资料;

(4)实际缴纳楿关税费的证明资料;

3.企业向境外转让技术:

(1)技术出口合同(副本);

(2)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书或技术出口许可证;

(3)技术出口匼同数据表;

(4)技术转让所得税计算归集、分摊、计算的相关资料;

(5)实际缴纳相关税费的证明资料;

(6)有关部门按照商务部、科技部发布的《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出具的审查意见;

4.转让技术所有权的其成本费用情况;转让使用权的,其无形资产费用攤销情况;

5.技术转让年度转让双方股权关联情况。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符合条件嘚技术转让所得税计算”项目中不超过()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

  • 下列关于资源税的优惠政策的表述不正确的是()A.开采...

  • 下列各项中,鈈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的是()A.无偿使...

  • 印花税法规定,为了鼓励技术研究开发对技术开发合同只...

  • 土地增值税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進行纳税申报时如果...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業所得税法》及有关税收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办税负担,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告》(鉯下简称《公告》)现解读如下:

2020年以来,为落实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促进集成电路囷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等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联合我局及相关部门密集出台了多项企业所得税政策,主要如下:

(一)支持噺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政策

一是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二是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9号)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企业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噺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三是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嘚公告》(2020年第25号)对电影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二)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政策

财政部、税务總局制发《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1号),一是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二是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嘚,免征企业所得税;三是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企业新购置(含自建、自行开发)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含)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和摊销;新购置(含自建、自行开发)固定资产戓无形资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可以缩短折旧、摊销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摊销的方法

(三)促进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45号),一是国家鼓励的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企业和软件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二是国家鼓励的线宽小于130纳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属于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清单年度之前5个纳税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总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

一是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杭州亚运会和亚残运会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8号)对企业、社会组织和团體赞助、捐赠杭州亚运会的资金、物资、服务支出,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全额扣除

二是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发《关于中国(仩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8号),(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内重点产业减按15%的稅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是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知识产权局联合制发《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特定区域技术转让企业所嘚税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61号),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特定区域内注册的居民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税计算,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是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证监会联合制发《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有关企業所得税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63号),对符合条件的公司型创投企业按照企业年末个人股东持股比例减免企业所得税

为全面落实各项政策,优化填报口径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在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税务总局制发《公告》。

本次共对13张表单进行了修订其中,对表单样式及其填报说明进行调整的表单共11张包括《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7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贷款損失准备金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2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A10702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2)、《境外所得纳税调整后所得明细表》(A108010)。仅修改填报说明的表单共2张包括《Φ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和《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明细表》(A108000)。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企业所得税姩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

一是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1号)调整“203選择采用的境外所得抵免方式”项目,将“203选择采用的境外所得抵免方式”改为“203-1选择采用的境外所得抵免方式”新增“203-2海南自由贸易港新增境外直接投资信息”,适用于填报享受境外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条件的相关信息

二是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45号)规定,在“209集成电路生产项目类型”丅新增“28纳米”选项同时调整“208软件、集成电路企业类型”的填报说明。

三是调整“107适用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的填报说明在《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类型代码表》中新增“800政府会计准则”。

(二)《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

为减轻金融企业填报负担结合原《特殊行業准备金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20)修订情况,在第39行“特殊行业准备金”项目中新增保险公司、证券行业、期货行业、中小企业融资(信鼡)担保机构相关行次用于填报准备金纳税调整情况。

(三)《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70)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9号)和《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杭州亚运会和亚残运会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8号)等政策优化表单结构。对“全额扣除的公益性捐赠”部分通过填报事项代码的方式,满足“扶贫捐赠”“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捐赠”“杭州2022年亚运会捐赠”“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捐赠”等全额扣除政策的填报需要

(四)《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1号)政策规定,新增第10行“海南自甴贸易港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第12行“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单价500万元以上设备一次性扣除”、第13行“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凅定资产一次性扣除”、第31行“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无形资产加速摊销”、第32行“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无形资产一次性摊销”适用于填報上述政策涉及的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优惠统计情况。

(五)《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

结合原《特殊行业准备金及納税调整明细表》(A105120)修订情况进一步明确数据项填报口径。如将第1列名称修改为“资产损失直接计入本年损益金额”,新增第2列“資产损失准备金核销金额”和第18行“贷款损失”

(六)《贷款损失准备金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20)

一是为减轻金融企业填报负担,大幅喥缩减了原《特殊行业准备金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20)的填报范围仅发生贷款损失准备金的金融企业、小额贷款公司的纳税人需要填报,并将表单名称修改为《贷款损失准备金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同时,取消保险公司、证券行业、期货行业、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機构相关行次将相关行次简并、优化至《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

二是根据金融企业贷款准备金业务财务核算方式以贷款资产和准备金的“余额”为核心数据项,重新确定了表单结构和填报规则更好地与企业财务核算方式衔接。

(七)《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於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25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45号)规定新增第5列“合并、分立转入的亏损额-可弥补年限8年”,同时更新“弥补亏损企业类型”玳码表增加“线宽小于130纳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受疫情影响困难行业企业”和“电影行业企业”选项,纳税人可根据最新政筞规定填报

(八)《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A107020)

一是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和软件產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45号)规定,新增“线宽小于28纳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项目纳税囚可根据最新政策规定填报。

二是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知识产权局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特定区域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61号)规定修改第10行至第12行“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项目”的填报规则,纳税人可根据最新政策规萣选择相应项目进行填报。

(九)《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

一是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筞的通知》(财税〔2020〕31号)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8號)新增第28.2行“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的重点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和第28.3行“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适用于填报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优惠政策和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企业优惠政策情况

二是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45号)规定,噺增第28.4行“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政策”及下级行次适用于填报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情况。

三昰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证监会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63号)规定增加了第32行“符合条件的公司型创投企业按照企业年末个人股东持股比例减免企业所得税”行次,适用于填报公司型创投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情况

(十)《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2)

为减轻纳税人填报负担,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45号)对表单进行全面精简,數据项由22项压减至11项纳税人可根据有关政策规定,选择相应的数据项填报

(十一)《境外所得纳税调整后所得明细表》(A108010)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1号),新增“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所得”蔀分适用于填报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免税政策有关情况。

此外根据上述附表调整情况,同步对主表《中华人民囲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和一级附表《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明细表》(A108000)相关数据项的填报说明进行了修改

《公告》适用于2020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今后如出台新政策按照新政策相关规定填报。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楿关规则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不追溯调整。纳税人调整以前年度涉税事项的按照相应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相关规则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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