惯例什么意思风险及防范

ITIL中的安全风险评估一章的节选:

风險管理是IT管理者平衡IT及数据的保护成本和保护收益的方法包括:

风险管理的作用在于能够为机构完成其使命提供:

  • 更有效的IT安全预算;
  • 高级管理人员(Senior Management),为风险管理项目提供有效的资源保证将风险分析的结果运用于管理决策;
  • 首席信息官(Chief Information Officer,CIO)将风险管理原则和方法用于IT计划、预算及其执行活动;
  • 系统和信息拥有者(System and Information Owners),支持风险管理项目并将风险管理原则和方法用于其IT系统和数据的保护中;
  • 业務和职能管理人(Business and Functional Managers),将风险管理原则和方法用于业务运行和IT采购决策中以便IT系统能够更安全、有效地支持业务活动;
  • 信息系统安全官(Information System Security Officer,ISSO)IT风险管理项目的具体负责人,制定IT系统风险识别、评估和消减的全面方案并向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建议;
  • IT安全专业人员(IT security Practitioners),包括网络、系统、应用、数据库管理员、计算机专家、安全分析员、安全顾问等支持和参与相关IT系统的风险管理工作,包括识别系统中的風险并部署适当的防范措施为系统提供适当的安全保护;
  • 安全意识培训师(Security Awareness Trainers),理解风险管理方法并开发风险管理相关的培训材料在培训项目中为用户提供培训评估方面的教育。
  • 确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范围;
  • 勾勒运作授权(或认可)边界;
  • 提供定义系统风险的重要信息這些信息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 系统接口(如内部和外部连接);
  • 支持和使用IT系统的人员;
  • 系统的使命(如IT系统所起的作用);
  • 系统和数据嘚关键程度(如系统的价值或对机构的重要性);
  • 系统的用户,包括为系统提供技术支持的系统用户(System Users)和使用系统执行业务功能的应鼡用户(Application Users);
  • 当前的网络拓扑(Topology);
  • 保护系统和数据可用性、完整性和保密性的信息存储安全措施;
  • IT系统相关的信息流图,如系统接口、系统输入和输出流程图(Flowchart);
  • Account)建立和删除规程、用户功能隔离(Segregation)控制;
  • IT系统的环境安全措施如湿度、温度、水、能源、污染和化学品控制。

系统评定的信息收集技术

  • 问卷(Questionnaire)如评估人员设计关于管理和运行控制方面的问卷,将其发放给设计或支持系统的技术或非技術管理人员填写也可以在现场访问中使用;
  • 现场访问(On-Site Interviews),与系统支持和管理人员会面了解系统相关信息并可以现场了解系统的物理、环境和运行安全措施;
  • 文档查看(Document Review),政策文档如法律文件(Legislative Documentation)、上级指示(Directive),系统文档如系统用户指南、系统管理手册、系统設计和需求文档、采购文档,安全相关文档如以前的审计报告、风险评估报告、系统测试结果、系统安全计划、安全政策可以提供大量楿关信息;
  • 使用自动化扫描工具(Automated Scanning Tool),使用如网络扫描工具等技术方法可以快速获得系统配置信息
  • 系统在用户使命中的作用?
  • 系统对于鼡户使命有多重要
  • 机构需要什么信息(包括双向的)?
  • 系统生成、使用、处理、存取什么信息
  • 信息对于用户使命有多重要?
  • 系统处理囷存储的信息类型(金融、人事、研发、医疗、控制)
  • 系统的哪些信息不应泄漏给哪些人?
  • 信息处理和存储的明确地点
  • 如果信息泄漏給非授权人员会给机构带来怎样的潜在影响?
  • 信息的可用性和完整性需求
  • 如果系统或信息不可靠会对机构产生什么影响?
  • 机构能够容忍嘚系统停机时间这个时间大于平均修复/恢复时间吗?用户还有其它处理或通讯选项吗
  • 系统或安全故障会造成人员伤亡吗?

识别系统缺陷的方法包括:

  • 使用系统评定阶段的信息收集技术;
  • 制定安全需求检查列表(Checklist);

不同阶段的系统其缺陷识别方法有所不同:

  • 设计阶段的系统可关注机构安全政策、所计划的安全规程、系统安全需求定义、开发者的产品安全分析报告等;
  • 部署阶段的系统还需关注安全设计文檔和系统测试报告;
  • 运行中的系统还需关注用于保护系统的安全控制和特性

使用系统评定阶段提到的信息收集技术获得技术和非技术缺陷相关信息,其来源可包括:

  • 系统审计报告、异常报告、安全检查报告以及测试评估报告;
    缺陷列表如NIST I-CAT缺陷数据库;
  • 安全机构的建议,洳FedCIRC和美国能源部计算机事件咨询机构公告、SecurityFocus的邮件列表等;
  • 自动化缺陷扫描工具(Automated vulnerability scanning tool )对网络及其包含的主机的进行检查,以便发现已公咘的系统缺陷需要对结果进行分析以排除误报(False Positives);
  • 安全测试和评价(Security test and evaluation ,ST&E) 制定并执行测试计划,以检验系统安全控制的有效性判斷其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机构安全政策以及行业标准;
  • 渗透测试(Penetration testing),以攻击者的角度和方式对系统进行模拟攻击以检验系统的抗攻击能力。

安全需求检查列表包含基本的安全标准可以被用于系统化地评价和识别资产(包括人员、硬件、软件和信息)、非自动化规程、方法、信息传输的缺陷,如:

  • 管理安全方面的职责设定、连续性支持、事件响应、安全控制检查、人事安全措施、风险评估、安全和技术培训、职责分离、系统授权和再授权、系统和应用安全计划等标准;
  • 运作安全方面的空气污染(如烟尘、化学物质)控制、电力供应保障、介质访问和处置、外部数据分配和标记、设施(如计算机房、数据中心、办公室)保护、湿度控制、温度控制、工作站、笔记本、独立計算机控制等标准;
  • 技术安全方面的通讯(如拨号、互联、路由器)、密码技术、自主访问控制、识别和认证、入侵检测、对象重用、系統审计等标准
  • 安全控制可以减少或消除威胁利用系统缺陷的可能性,要确定系统面临的风险就必须对已部署或计划部署的控制进行分析;
  • 控制方法可分为技术方法即计算机硬件、软件或固件中的安全控制机制,非技术方法即管理和运作控制方法,如安全政策、运作规程、人事、物理、环境安全控制;
  • 控制方法还可进一步分为防御控制如访问控制、加密、身份认证,检测控制如审计跟踪、入侵检测囷检验和;
  • 为了更有效率和更全面地对安全控制进行分析,也可以使用缺陷分析中提到的安全需求检查列表的方法

确定在当前系统环境Φ,潜在缺陷被利用的可能性它取决于:

  • 高,威胁源具有很强的动机和能力现有控制无效;
  • 中,威胁源具有相当的动机和能力现有控制具有阻碍其利用缺陷的能力;
  • 低,威胁源缺乏动机或能力现有控制能够防止或有效阻碍其利用缺陷的能力。

影响分析是确定一次缺陷的成功利用所造成的负面影响程度它主要取决于:

  • 对系统所执行使命(如该系统执行的业务操作)的影响,可以通过业务影响分析(Business Impact Analysis)确定;
  • 系统和数据的关键程度(如系统的价值或对机构的重要程度)可以通过资产关键程度分析确定;
  • 系统和数据的敏感性,可通过喪失完整性、可用性、保密性的影响分析确定;

系统和信息的拥有者负责确定其系统和信息受到影响的程度所以影响分析的主要工作是訪问系统和信息的拥有者。

定量分析对一些有形的损失,如收入、维修费用、恢复费用可以通过定量的方式衡量;

定性分析对于另外┅些影响,如公众信任、机构信誉、形象和长远利益的损失难以使用定量的方法进行衡量只能通过定性的方法,如:

  • 高可能导致重要囿形资产的巨大损失,可能严重损害机构使命、形象和长远利益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
  • 中,可能导致有形资产的严重损失可能损害机構的使命、形象和长远利益,或可能导致人员伤害;
  • 低导致某些有形资产的损失,可能影响机构的使命、形象和长远利益

确定IT系统的風险水平,每一个威胁/缺陷对的风险等级由以下要素决定:

  • 该威胁源试图利用缺陷的可能性;
  • 该威胁源成功利用缺陷的影响程度;
  • 现有或將要部署的安全控制消减风险的能力;

为了确定风险水平应首先制定风险等级(Risk Scale)和风险矩阵(Risk Matrix) ;

如将系统某缺陷的风险水平表示为高、中、低三级,管理者可以根据风险等级决定对此缺陷采取何种行动如:

  • 高,必须立即采取校正措施;
  • 中必须制定校正计划,并在給定时间内完成校正;
  • 低管理者可以决定接受此风险,也可以采取校正措施进一步降低风险

风险水平可以由威胁的可能性乘以其影响嘚到,如将威胁可能性分别设为高(1.0)、中(0.5)、低(0.1)三级将威胁的影响分为高(100)、中(50)、低(10)三级,可得到如下风险矩阵:

風险等级:高(50-100)、中(50-10)、低(1-10)

提供消减风险的控制措施建议应考虑以下因素:

控制建议将作为风险消减阶段的输入,风险消减阶段将对这些控制选项进行成本效益(Cost-Benefit)分析并研究其可行性(Feasibility)和对运作(如性能、用户友好)的影响。

  • 风险评估结束时应将其结果記录在正式的风险评估报告中,该报告描述系统面临的威胁和缺陷风险评测的结果,消减风险的安全控制建议等内容;
  • 风险评估报告的目的是帮助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政策、规程、预算、系统运作和管理更改方面的决策;
  • 与审计和调查报告不同风险评估报告不是寻找系统Φ的差错,而是对系统风险的全面分析所以在报告中应将威胁/缺陷对作为观察结果加以记录,以便管理者客观、全面了解系统面临的风險

    描述系统组件、要素、用户、地点以及其它与评估有关的系统细节。

简要描述风险评估所使用的方法如:

  • 参与者(如风险评估团队荿员);
  • 收集信息所使用的技术(如工具和问卷的使用);
  • 风险等级的制定和描述(如3 X 3、4 X 4、5 X 5风险水平矩阵);

评定系统,包括硬件(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软件(如应用程序、操作系统、协议)、系统接口(如通讯链路)、数据、用户提供连接图或系统输入、输出鋶程图以明确风险评估工作的范围;

汇集和列出潜在威胁源及其威胁活动清单;

列出观察结果(缺陷/威胁对)。每个观察结果必须包括:

  • 觀察结果编号及其简要描述(如观察结果1:用户系统口令可以被猜测或破解);
  • 威胁源和缺陷对的讨论;
  • 现有消减安全控制的识别;
  • 可能性討论和评价(如高、中、低可能性);
  • 影响分析讨论和评价(如高、中、低影响);
  • 基于分析水平矩阵的风险评级(如高、中、低风险);
  • 用以降低风险控制建议或备用选项;

观察结果总数使用表格方式总结观察结果、相关风险等级、控制建议等内容。

  • 风险消减的任务是對风险评估中所推荐的控制措施进行排序(Prioritizing)、评价(Evaluating)和部署(Implementing)达到以最小的代价部署最合适的控制,将风险降低到机构可接受水岼的目的;
  • 消除所有风险是不可能或不现实的机构应该根据风险对机构的影响程度将威胁和缺陷对排序,并根据机构的具体情况确定处悝每一项风险的手段;
  • 在处理风险时机构应考虑所有可能的处理选项,包括非技术和管理手段在各种安全解决方案中选择最适合的方法;
  • 风险承受(Assumption),接受潜在风险继续运行系统,或采取措施将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
  • 风险规避(Avoidance)通过消除风险源或影响(如放弃相关系统功能或在发现风险时关闭系统)的方式规避风险;
  • 风险限制(Limitation),通过部署控制措施(如使用支持、防御、检测控制措施)減少威胁利用缺陷造成的负面影响限制风险;
  • 风险规划(Planning)通过制定风险消减计划对控制措施进行排序、部署和维护来管理风险;
  • 研究囷确认(Research and Acknowledgment),通过确认缺陷或错误以及研究校正缺陷的控制措施来降低遭受损失的风险;
  • 风险转移(Transference)通过采用其它选项进行补偿以转迻风险,入购买保险;
  • 如果存在缺陷(或错误、弱点)则部署保障措施减少缺陷被利用的可能性;
  • 如果缺陷可能被利用,则运用多层防護、体系设计和管理控制措施来防止或减少其发生;
  • 如果攻击者的成本小于潜在收益则通过部署保护措施增加攻击者的成本来减少攻击鍺的动机(如使用系统控制措施限制系统用户的访问权限来减少攻击者的收益);
  • 如果损失过大,则运用设计原则、体系设计以及技术囷非技术保护措施限制攻击范围,以减少潜在损失
  • 第一步:活动排序,根据风险评估确定的风险水平排定相应部署活动的优先顺序风險越高,优先级别越高;
  • 第二步:控制选项评价对推荐的控制选项进行可行性(如兼容性、用户接受性)和有效性(如保护程度和风险消减水平)分析,选择有效、可行的控制选项;
  • 第三步:成本收益分析分析控制选项的成本收益;
  • 第四步:选择控制措施,根据成本收益分析的结果选择最具成本效益的控制措施所选择的控制措施应结合技术、运作和管理手段以确保系统安全;
  • 第五步:设定工作责任,挑选具有相关技术和能力的人负责所选控制措施的部署工作;
  • 第六步:制定保护措施部署计划;
  • 第七步部署所选择的控制措施;

保护措施部署计划应包括:

  • 风险(缺陷/威胁对)及其风险级别(来自风险评估报告);
  • 推荐的控制措施(来自风险评估报告);
  • 经过排序的活动(高风险项目的优先顺序);
  • 选择部署的控制措施(基于可行性、有效性、机构收益和成本);
  • 部署所选控制措施所需的资源;
  • 计划中的蔀署完成日期;
非受权用户可以使用Guest账户Telnet服务器XYZ并浏览公司的敏感文件。

禁止外来Telnet请求;

禁止敏感文件的“world”访问权限;

禁止Guest账户或设置複杂口令

禁止外来Telnet请求;

禁止敏感文件的“world”访问权限;

花费10个小时对系统进行重新设置和测试。 张三XYZ服务器系统管理员,
李四公司防火墙管理员。
进行周期性的系统安全检查和测试以确保为XYZ服务器提供了足够的安全保护

技术类安全控制,涉及到包括硬件、软件、凅件在内的系统体系结构、工程学和安全产品包的使用包括:

  • 支持型,用以支持其它安全控制措施的安全功能通用支撑机制如对用户、进程和信息资源的标识,密钥生成、分发、存储和维护等密钥管理系统设置、更改等安全管理,残留信息保护、最小特权、进程分离、模块化设计、分层设计等系统设计和部署方面的系统保护安全措施等;
  • 防御型防止安全事件的发生,如口令、PIN、令牌、数字证书等身份鉴别手段授权管理,MAC、DAC等访问控制执行抗抵赖服务、基于密码技术的通信保护和事务隐私保护措施;
  • 检测和恢复型,检测安全事件嘚发生并进行恢复如审计、入侵检测和控制、完整性验证、安全状态恢复、病毒检测和清除等;

    管理类安全控制,涉及到信息保护政策、指导方针、标准的制定包括:

  • 防御型,安全责任的设定、安全计划的制定和维护、实施职责分离、最小特权等人事安全控制进行安铨意识和技能培训等;
  • 检测型,实施背景调查、岗位轮换等人事安全控制定期对安全控制进行检查,定期的系统审计持续性的安全管悝,对残留风险的接受等;
  • 恢复型如业务连续性计划的支持、制定、测试和维护,识别、报告、响应、处理安全事件及其准备工作的事件响应机制等

    运作类安全控制,涉及到校正可能被潜在威胁源利用的运作缺陷包括:

  • 防御型,如介质访问和处置系统外数据分发,軟件病毒控制计算设施保护,线缆及布线间保护措施数据和系统备份规程,离站存储规程笔记本、个人电脑、工作站保护措施,灭吙器、喷淋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消防措施的使用规程对不间断电源和备用发电机的需求,空调、散热器等温度、湿度控制措施的运行等;
  • 检查型如入侵探头、闭路监视系统、警报等物理安全控制措施的使用,火警等环境安全控制措施的使用;

确定部署控制措施带来的影响;

确定不部署控制措施带来的影响;

估计部署费用其中应包括:

  • 部署控制措施可能导致系统有效性(如性能或功能)降低带来的损夨;
  • 部署附加政策和规程的成本;
  • 部署政策、规程和服务的附加人工费用;

评估部署费用和收益以确定部署控制措施对于机构是否合算。

雖然不同机构的风险接受能力不同但在确定是否采纳某项控制措施时都遵循以下原则:

  • 如果控制措施降低风险的能力超出需要,应考虑昰否有其它更经济的选项;
  • 如果控制成本大于风险降低的收益则应考虑其它方法;
  • 如果控制措施不能有效降低风险,则应考虑其它控制措施或增加控制措施;
  • 如果控制措施提供足够的风险降低能力并具有成本效益,则应使用这种控制措施;

由于控制措施的部署成本容易量化而不部署控制措施造成的影响往往难以量化,所以在决定是否采纳控制措施时高级管理人员扮演重要的决策角色。

控制措施的作鼡和残留风险

部署控制措施可以通过以下方式降低风险:

  • 清除某些系统缺陷从而减少了威胁源/缺陷对的数量;
  • 降低威胁源的能力和动机洳增加物理安全保护措施;
  • 降低负面影响的程度,如限制用户访问权限从而限制缺陷的影响范围;

通常无论怎样保护系统也无法将系统的風险降低到零部署控制措施后仍然存在的风险被称为残留风险,如果残留风险低于机构可接受的风险机构高层管理人员或其它受权人員应接受残留风险并授权系统的运行,否则应继续前述风险管理步骤进一步降低风险

  • 由于系统自身的不断扩充和变化,新技术的出现鉯及系统应用环境如人员和安全政策的变化都可能使系统面临风险发生变化,所以风险管理活动应该是持续的以便能够适应这些变化;

  • 风險评估工作应该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在系统或其应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应该随时进行新的风险评估和相关安全控制措施部署工作
  • 高级管理层的积极参与;
  • IT团队的全面参与和支持;
  • 风险评估团队的专业素质;
  • 对IT相关风险的持续评价和评估。

信用证中的“软条款”(soft clause)在峩国有时也称为“陷阱条款”(Pitfall clause),指开证申请人或者开证*行在信用证中列入一些信用证生效的附加条款使受益人不能任意支配信用证項下款项。而开证申请人或开证行具有单方面随时解除付款责任的主动权即买方完全控制整笔交易,受益人处于受制人的地位是否付款完全取决于买方的意愿。这种信用证实际变成了随时可以撤销或永远无法生效的信用证银行中立担保付款的职能完全丧失。信用证软條款属于引而不发的高风险条款是否引发的决定权掌握在开证申请人手中。

一、信用证软条款的性质

关于信用证中的“软条款”是否构荿-曾经是争议的焦点。有学者认为“软条款”不是就过去或现在某种事实的虚假陈述而是希望受益人在将来无法执行该条款而陷入被動的意思表示,这种意思表示建立在对未来的某种预见的基础之上故并不符合公认的诈骗罪概念,因而利用软条款信用证诈骗不构成诈騙罪[1]另有学者认为不论行为人的陈述表现为对过去事实的叙述,还是对将来事实的预见、表示、希望都是为了掩盖自己主观上意图使對方陷于错误认识而自动交付财产这一事实。而且对方被骗的结果与行为人制作的“软条款”的先行行为之间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所谓先荇行为,就包括了行为人制作“软条款”的行为危害结果的发生正是这种先行行为的延伸。因此对未来事件虚假的意见表示也符合诈骗罪的概念“软条款”也属于信用证诈骗罪。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颁布以后这种“软条款”信用证嘚行为可归属于《决定》第13条所规定的“其他信用证诈骗方法”:而现行《》第195条已将《决定》第13条中有关信用证犯罪的刑事责任方面的铨部内容纳入其中,因此信用证软条款的性质的争议随之平息。笔者认为虽然由于我国刑法第195条的规定,信用证软条款性质已盖棺定論但鉴于信用证软条款性质自身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在司法实践中尚不宜简单随意地给予定性判断其性质需结合当事人的交易习惯,囿时还需要根据个案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从信用证结算在国际贸易中的特点来看,主要是为卖方对买方进行单据方面的诈骗提供了方便”[2]如果卖方制造了表面上完全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假单据,并向银行议付银行根据信用证的特点具有向卖方付款的义务,而不管买方是否收到合同规定应由卖方交付的货物一旦卖方根本无货或只有少量货物,或虽有货物但其价值远低于合同规定的货物的价值时却可根據信用证的交易特点,制造相应的表面上完全符合信用证规定的等单据从开证*行提取合同规定的货款,买方此时虽然还可以根据合同的規定向卖方追究货款、索赔损失甚至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后果往往差强人意。因此以信用证方式结算货款所保护的是作为卖方的利益。信用证从其性质上看虽然是银行所开立的保证付款文件,但毕竟不是保证卖方交货的文件实践中,买方在开立信用证时所需支付的貨款一般都已备妥,所以对卖方来说取得资信可靠的银行开立的信用证,无疑是获得了收款的切实保证而对于买方来说,在单证严格楿符的情况下予以付款只保证了买方取得合格的单据,却并不保证能切实拿到单据项下相应的货物信用证的这一特点对于买方存在一萣风险且不公平,而信用证软条款设置的本意是开证申请人或者开证*行为改变在信用证交易中可能发生的不利地位取得交易主动权,防圵受益人信用证诈骗而采取的措施对于保证信用证交易安全有一定的作用。笔者认为信用证软条款的性质表现为两种:

第一种是信用證的开证申请人出于诈骗的目的。这种情况又往往与开证申请人要求受益人预先支付或开证押金联系在一起一旦开证申请人收到预付款項,即可利用信用证中的软条款逃避付款责任达到诈骗的目的,这种情况在我国近几年的信用证软条款案例中占了相当大的比重

第二種是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并非出于诈骗的本意,而是为了掌握对信用证的主动权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开证申请人为中间商的时候,开证申请人一方面要控制货源另方面可能又无法及时联系好实际供货人或害怕实际供货人临时毁约,因此用条款给自己留有余地一旦实际供货人无法落实,就可以此免除信用证项下的付款义务

可见,信用证软条款是一把“双刃剑”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改革开放,使我国成为貿易大国但国际贸易短期内在中国不可能成熟地生成出现代商业各种惯例什么意思与理念,中国-信用证的产生与使用也更多地是以被动方式接受使得在信用证诈骗中,中国常成为受害方且受骗数额很大虽然软条款信用证对卖方而言存在着一定的风险,但应该看到在國际贸易中支付方式的选择是受多种因素影响的,作为买方一种自我保护的手段软条款屡屡被列在信用证中,完全拒绝软条款并不十分現实“软条款”信用证的出现并非都完全出于欺诈目的,有时属于技术性风险判断“软条款”信用证是否构成诈骗罪,关键取决于行為人的主观目的即是否具有非法获取利益的目的,也就是是否有证据证明这些涉及将来的意思表示是完全虚假的未来根本不可能发生。如果证明成立则利用“软条款”信用证进行诈骗活动是可以确定的。正是由于信用证软条款的上述性质我国银行和企业可以扬长避短,尽快地熟悉和掌握惯例什么意思和商业习惯合理利用信用证游戏规则以保护自己的权利,防止欺诈以及在发生欺诈时能够及时解決矛盾与补救损失,这是非常重要的

另方面,就目前国际间运作实务来看软条款信用证诈骗来势较猛。过去人们似乎总是对转让信用證慎之又慎对其风险格外重视。然而一张带有欺诈性的软条款的信用证其性质比起假冒信用证诈骗来说,更具有危险性“软条款”信用证的个别特征使它赋予开证*行或开证申请人单方面的主动权,使得信用证可因其而随时被解除成为一种可撤消的“陷阱”信用证,洳果受益人在审核该信用证时未发现“陷阱”条款则往往陷入开证申请人所设下的圈套之中。据了解自1993年以来,国内出口企业因“软條款”信用证诈骗而蒙受的经济损失达数千万元之巨涉及的多为我国外贸努力-拓展国际市场的产品。而值得注意的是1994年开始实施的国際商会第500号文件(UCP500)中,将原第400号文件第4条单据及货物的“处理”一词从“DEAL IN”改为“DEAL WITH”,再次强调了信用证业务只管单据不管货,单據、货物绝对独立的原则而带有软条款的信用证的主要特点,恰恰是在货物的问题上设置陷阱诱人上当受骗。所谓验货后付款实质僦是开证行对付款及单据均不承担责任,这样受益人对货物及货权实际上完全失去了控制处于一种窘困和无保障的状态。实践中“软條款”诈骗的主要特征有:

1、信用证载有暂时不生效条款。指信用证开出后并不生效要待开证行另行通知或以修改书通知方可生效:

2、限制性付款条件。即信用证规定须由开证申请人或其授权者验货并签署检验合格证书才生效或须由开证行存档印鉴相符,或规定商品检驗采用买方国家(或地区)标准等从而设置质检方面的障碍。在这类“软条款”信用证交易中商品的质量、数量等完全依赖于买方的主观意愿,使得供货方完全处于被动的地位

3、信用证中对开证*行的付款、承兑行为规定了许多前提条件。例如信用证中规定“信用证項下的货款要在货物清关后才支付”或“开证*行须在货物到达时没有接到海关禁止进口的通知后才付款或承兑汇票”或“在货物到达时没囿接到配额已满的通知后才付款或承兑”,这些条款完全违背了信用证以确定交货的单据为支付依据的原则尽管受益人完全做到了单证┅致还是得不到收款的保证,不可撤消信用证完全成了一纸空文

4、赋予开证申请人决定权的条款。如信用证中对受益人的交货装运加以各种限制:“货物装运日期、装运港、目的港须待开同意由开证人以修改书的形式另行通知”;信用证规定禁止转船,但实际上装运港臸目的港无直达船只等等。

5、规定冲突条款置受益人于被动地位。一些信用证前后条款互相矛盾任凭受益人如何努力也做不到单证┅致。

6、信用证规定的要求与有关国家的法律规定不一或与有关部门规章不一实践中卖方不可疏忽大意的是虽然信用证表面规定有利于巳方的条件,但有关国家或地方的法律以及有关出单部门的规定不允许信用证上的规定得以实现,因此极有可能将自己置于别国法律嘚约束之下。

7、另外规定有如下内容的信用证也属“软条款”信用证:使用FOB价格术语,由买方负责安排运输当买方不派船时,卖方就鈈能议付:规定受益人必须履行存在显著困难至根本无法履行的义务如提交不易取得的单据、文件、货物的数量、质量及规格等要求:買方要求领事,有时卖方国家并不存在买方所指定的领事馆所以信用证所要求的事项受益人根本无法履行:买方指定检查机构,如信用證明文规定检查机构则受益人要受该检查机构的限制,一旦该检查机构故意挑剔则受益人难逃被摆布的局面:票据方面则约定票据应絀具在有受益人名称的信函签上,注明全称和地址:等等

二、信用证软条款诈骗的风险防范

现代意义上的信用证被称为“国际商业生命嘚血液”,以其无可比拟的机能保证了国际贸易机制的应有活力信用证巨大的生命力来源于其所具有的“独立抽象原则”以及由此而来嘚银行的独立超然地位。但是从另一角度考察这种商业原则的刚性又表现出极大的弱点,不仅造成了实务中纷争不断更为一些不法商囚的诈骗行为提供温床。正如国际商会银行技术与实务委员会主任惠*尔指出的:“我们应该注意目前存在的欺诈这个重要问题清楚地认識到欺诈的起因,首先是由于商业一方与一个无赖签订合同但是跟单信用证只是为商业交易而办理付款,它不可能充当警察来控制欺诈嘚发生”因此,为延续和发展信用证在国际贸易中的巨大作用促进各国经济的发展,就必须加强信用证风险防范

(一)信用证贸易商的自我防范

无论是那种信用证诈骗,受害者首先是信用证贸易商在信用证软条款诈骗中,被诈骗人是卖方这时,信用证贸易商无论昰请求银行还是诉诸法律其成本都将是巨大的,且不一定能获得成功风险极大。因此提高信用证贸易商自身对信用证软条款及软条款诈骗的认识和防范意识是避免信用证风险的重要举措,意义重大

1、慎重选择交易伙伴。慎重选择交易伙伴是指在签订以信用证为结算方式的之前应充分了解交易对方的资信能力和商誉状况,尽量选择资信能力和商誉情况良好的贸易商为交易对手对于陌生的客户,一般应通过银行或有关机构进行资信调查尤其在知道对方为中间商时,对其经济实力和履约情况更应着重了解实践证明,选择可靠的交噫伙伴是避免被欺诈或陷于被动局面的最佳途径。

2、必须注意出口合同条款的拟订

(1)信用证条款往往是根据合同条款开出的。合同條款规定得严密、无懈可击并能考虑到各类可能发生的情况,则出现信用证软条款的可能性也会相应减少即使出现了与合同要求不符嘚信用证条款,卖方也可以合同为依据要求修改如果开证申请人拒绝修改,也容易引起卖方的注意反之,如果合同本身就不明确出現了信用证软条款时就无法有理有据地要求修改,甚至还可能被开证申请人指责为拒不履行合同目前,我国出口竞争激烈国外某些商囚常利用我方公司急于出口的心理,以有利的价格条件为诱饵致使我方对合同其他条款疏于防范,甚至以此要求我方预付履约保证金或開证押金我方公司必须对任何要求我方预付款项的合同提高警惕,尽量不要作出这样的规定即使要签订此类合同,也应在合同中相应規定我方在审查接受开来的信用证之后才对外预付款项以免日后陷入被动。

(2)合同中有关信用证的有效期必须合理、适当贸易双方┅旦确定信用证支付方式,作为受益人的出口商应要求尽快开立信用证使受益人有合理、充分的时间在发现信用证的瑕疵时,要求对方修改并能从容地安排装运否则,即使发现有与买卖合同条款不符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出口商也没有时间要求修改及安排装运。为此絀口商极有可能要承担违约和违反信用证条款的责任,从而使进口商达到诈骗的目的

(3)要特别注意审查信用证条款中的要求、规定是否和签约的买卖合同相符合。货物买卖合同中有关货款结算方式的规定是买方申请开立信用证的依据所以,应当明确地订立信用证条款不能含糊其辞,尤其是单据条款和装运条款单据条款主要指单据的分数和种类,这是信用证最主要的条款因为银行付款与否全凭单據,所以进口商应对提单、保险单、商业发票商检证书等提出具体而明确的要求。装运条款如货物装运期、付款期限、付款行也必须明確而具体同时,签订的买卖合同应有买卖双方承担风险的责任保证同时应该有第三方、第三国做担保人以及进行,不能听信单方面的任何承诺

(4)在合同中正确选择国际贸易术语。信用证贸易商在订立合同时选择恰当的、合理的贸易术语来控制诈骗风险,也是防止信用证诈骗犯罪发生的重要环节国际商会于1990年推出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即《INCOTERM1990》规定了四组国际贸易术语。如果进口商进口货物簽订FOB合同、出口商出口货物采取CFR价格成交则租船订舱、货物保险的选择交易权以及有关风险均可控制在自己手中。同时订合同时要力爭客户同意由我国的商检机构来实行商品检验。近两年来由于改革开放我国的商检机构在国际上的知名度越来越高,信用度也越来越大各国贸易商对其检验结果都愿意承认。如果能争取到由我国商检机构实施商检不但可以方便我国企业,而且还将主动权掌握在我们手Φ

(5)认真审核单据。就出口商来说在收到银行交来的信用证后应比照买卖合同的规定对该信用证条款作全面、及时的审查,以防止信用证条款与合同的规定不符一旦发现软条款,应立即要求开证申请人修改同时规定开证申请人修改或提出其他保证的最后期限,并說明由此引起的时间延误应通过开证申请人延长信用证有效期加以弥补在开证申请人拒绝修改或对此避而不答时,卖方应对国内货源落實方面采取相应措施并立即着手调查开证申请人的资信状况,力图弄清其规定上述软条款的真实意图在开证申请人经再三请求仍拒不修改时,卖方受益人可以声明中止合同履行要求开证申请人提供有效的担保,并保留因开证申请人违反合同规定条件而造成我方一切损夨的索赔权利

3、由于在软条款信用证支付条件下银行信用风险与出口商信用风险并存,因此有必要采用相应的手段规避风险出口商即使慎重地订立合同,严格审查信用证但其对银行、买家资信状况的了解与评估还是会有一定的局限性,出口信用*险可以帮助出口商了解銀行、买家的状况更能补偿因买家或银行信用问题导致出口商无法收汇所造成的损失。出口商在投保时可根据开证行所在国家及保险人提供的银行、买家的资信状况权衡各种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决定究竟是投保银行风险还是投保买家风险,或是两者都保护

(二)银行对信用证诈骗的防范

1、认真做好对往来银行和开证申请人的资信调查及咨询服务。在信用证结算业务中银行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同时銀行也是信用证诈骗的主要受害者之一。因此银行对信用证诈骗犯罪正确、及时的防范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银行面临被诈骗的风险来洎于出口商、进口商、进出口商合谋、出口商或进口商与承运人合谋以及银行自身的审核单证不严在信用证软条款诈骗中,银行首先应加强对出口商的“软条款”防范以保护进口商的利益。对于开证*行来说应重点调查了解开证申请人的资信情况。因为若开证申请人资信不佳开立信用证后,由于行情的变化货物到港之后,开证*行通知开证申请人付款赎单时开证申请人却在无任何理由的情况下拒绝贖单,甚至失去踪影虽然,银行对货物拥有所有权但因行情变化,或因进口商订立合同的失误其货物的价值远低于银行垫付的货款,银行将遭受巨大损失因此,在开立信用证时对那些资信状况不甚好的开证申请人,应要求其在开证时提供相当于货款数额一定比例嘚保证金后方可开证。对那些资信状况不佳有过诈骗劣迹的开证申请人,银行则应拒绝开证其次,出口方*行(指通知行)必须认真負责地审核信用证的真实性并掌握开证行的资信情况。对于信开信用证应仔细核对印鉴是否相符,大额来证还应要求开证行加押证实:对于电开信用证及其修改书应及时查核密押相符与否,以防假冒和伪造同时,还应对开证行的名称、地址和资信情况与银行年鉴进荇比较分析发现疑点,立即向开证行或代理行查询以确保来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开证行的可靠性。

2、严格审单防患未然。严格相苻的单据是开证行付款的前提条件单据不符是开证行凭以拒付的唯一正当依据。[3]如果银行不是一开始就从单据入手排除了一切可能产苼的不符点隐患的话,那么开证行很可能从单据的角度提出拒付议付行日后的交涉和安全收汇就缺乏良好的基础。同时单据与信用证昰否相符,关系到开证行承担付款的责任是否可以解除的问题信用证各方当事人对于信用证项下权利义务的解释和最终履行都在很大程喥上依赖于单据的具体情况。目前《统一惯例什么意思》是确保在世界范围内将信用证作为可靠支付手段的准则,已被大多数的国家与哋区接受和使用我们必须按照《统一惯例什么意思》的要求,合理谨慎地审核信用证的所有单据以确定其表面上是否与信用证条款相苻。《统一惯例什么意思》主要包含了如下几个原则:一是单证一致原则二是单单一致原则。三是表面相符原则根据USP500的规定,银行必須合理谨慎地审核信用证的所有单据并以确定其表面上是否与信用证条款相符。

银行在审核单据时应注意的问题是:要处理好信用证的規定与USP500有关规定的协调关系在审核单据时,对信用证中没有特别规定的可以依据USP500的相关条款进行衡量,以确定单据的合格性如连USP500中吔没有相关条款的,则应按银行行业习惯来解释、处理审单中应做到有依据的内容应“严格相符”,没有依据的内容则“实质一致”:偠严格按照USP500赋予银行的审单义务和标准来操作因为USP500是解释和执行信用证的法律依据,银行应该按照该惯例什么意思赋予银行审单义务的偠求履行职责USP500第13条第A分条规定:银行将不审核信用证没有规定的单据。如果银行收到此类单据应退还交单人或将其照转,并对此不承擔责任:要严格遵循信用证规定单据的要求来审核单据如信用证载有某些条件,但并未规定需提交与之相符的单据银行将视这些条件為未予规定而不予置理。信用证加列非单据条件银行将认为这些条件未曾提及并对这些条件不予理会。如果信用证含有某些条件而未列奣需提交与之相符的单据银行认为这是非单据条件;银行要控制审单的时间。银行审单的合理时间是不超过收到单据次日起的七个工作ㄖ这对开证行或保兑行或指定银行都适用,对其他银行则不适用其他银行如果接到受益人提交的单据,被要求转递给开证行时应使單据在信用证的有效期内尽快送达开证行。

银行在信用证单据审核中面临着种种风险主要表现在:首先,信用证审核不准确风险这是茬审核中,由于银行操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或者工作态度导致本来有不符点而未能发现和指出不符点其次,延误审核时间风险这往往是洇为银行对于自己独立审核单据的时间缺乏准确的认识,使得在审单中拖延审核时间超出了《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什么意思》所限定的審单时间,最终导致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再次,对于审核单据中有关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认识错误而导致处理相互之间关系上疏忽或者错誤,以致其他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受到损害此种情形包括了银行在通知、保留单据、信用证修改等方面未能遵循《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什麼意思》要求。要防范上述单据审核风险银行必须做到如下几点:(1)严格规范银行审核单据的内部操作程序,建立完善的单据审核内蔀控制制度这需要银行在信用证管理制度中,全面系统地规范信用证单据审核的基本流程有关业务人员操作中应该注意的事项,不同囚员的职责与授权:要加强业务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对《信用证统一惯例什么意思》的认知水平:(2)要注意总结单据审核实际中的经验和教训,尤其是在不符点上的一般性规律加强业务人员识别不符点的敏锐性和准确性:(3)要建立良好的糾纷预警和事件处理机制。一旦发生不符点方面的争议银行应该立即通过内部和外部专家的力量,谨慎分析问题的方方面面及时采取措施,使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4)究其弱点争取主动。在收到单据后银行经办人对信用证条款的每个细节进行透彻入微的研究,找箌信用证中的漏洞及矛盾之处比如,“免费放单”条款与开证行承诺第一性付款责任的矛盾信用证索汇指示中存在的内在冲突等。始終抓住信用证的这些薄弱环节果断地向偿付行电索,先收回货款将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中:(5)加强银行与客户的沟通,向客户宣传信用证的有关知识尤其是《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什么意思》有关知识,有一个业务原则必须引起注意就是充分了解你的客户(KNOW YOUR CUSTOMER),不僅是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还应包括其资信情况、经营理念、商誉等信息的积累,促成银企协作共同防范单据审核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

3、要注意坚持遵循国际惯例什么意思积极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权益。只有熟练掌握国际惯例什么意思和信用证软条款的弱点的人才能據理力争,尽可能地保护的利益事实上我们不能把所有信用证似是而非的条款通通斥之为软条款,即使软条款是圈套那么,也有大圈套、小圈套之分有的则根本就是一种自相矛盾、或是开证行的一种失误。如果银行认真审核了把问题挑出来,要求对方澄清或加以修妀照样可以规避风险。如果错误的认为某些条款是开证行的所谓创造性条款不能认识这种条款的明显性质,那就应该反省自己的业务沝平了因为那样就可能酿成相当大的错误。如果受益人接受了这种软条款信用证就等于同意符合信用证要求时开证行才付款,这样开證行审单和拒付时间根本无法符合UCP500第14条规定造成以后的诸多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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