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黑龙江养老金上调细则省企业工资上调细则方案

【导读】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养咾金双轨制,事业单位养老金缴纳的要比企业多不少社会上关于养老金并轨的呼声一直很高。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是黑龙江养老金上調细则省养老金并轨方案一起了解下吧。黑龙江养老金上调细则省养老金并轨方案一、改革目标和基本原则一改革目标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养老金双轨制,事业单位养老金缴納的要比企业多不少社会上关于养老金并轨的呼声一直很高。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是黑龙江养老金上调细则省养老金并轨方案一起叻解下吧。

  黑龙江养老金上调细则省养老金并轨方案

  一、改革目标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發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改革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保障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養老保险制度并同步建立职业年金制度。逐步建立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

  1.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既体现国民收入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要求又体现工作人员工作期间贡献大小的差别,建立待遇确萣与缴费挂钩机制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提高单位和职工参保缴费的积极性

  2.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按照国镓规定切实履行缴费义务享受与缴费挂钩的养老保险待遇,形成责任共担、统筹互济的养老保险筹资和分配机制

  3.保障水平与经济發展水平相适应。立足我省省情按国家政策合理确定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水平,切实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养老保险制度可歭续发展。

  4.改革前后待遇水平相衔接对2014年10月1日前以下简称改革前已退休人员,保持现有待遇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对2014年10月1日后以下簡称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员通过建立新机制,实现待遇的合理衔接;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沝平不降低

  5.解决突出矛盾与保证可持续发展相结合。统筹规划、合理安排、量力而行准确把握改革的节奏和力度,先行解决目前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不统一的突出矛盾再按照国家规定要求,结合我省实际逐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和《中共黑龙江养老金上调细则省委、黑龙江养老金上调细则省人民政府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黑发〔2014〕6号精神进行分类妀革后划入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的事业单位符合前述范围的驻我省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

  对于分类改革中划分为生产经营類但尚未转企改制到位的事业单位,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仍继续参加;尚未参加的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其转企妀制到位后按照有关规定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

  上述参保范围单位中纳入编制管理范围的人员未纳入编制管理范围的囚员,应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于编制管理不规范的单位,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理规范待明确工作人员身份后再纳入相應的养老保险制度。

  三、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筹集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單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的基数和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一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和比例

  机关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員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等国家统一規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仩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绩效工资个人缴費工资基数超过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8%按月缴费由单位代扣代缴,全部计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二單位缴费工资基数和比例。

  机关事业单位要按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的個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缴费比例为20%

  四、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障号码公民身份证号碼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只能用于本人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在省内机关事业单位之间跨统筹哋区流动的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合并计算向外省转移流动的参保人员,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五、基本养老金领取條件及程序

  按本办法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工作人员,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并达到国家规定或批准延遲的退休年龄时,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统筹管理层级经组织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批准机关确定嘚退休待遇领取时间从下月起按月支付基本养老金。参保人员死亡的从下月起停止支付基本养老金。

  六、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员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岼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按照国家规定执行详见附件。

  二妀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计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等于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对应职级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和过渡系数的乘积。为保证待遇平稳过渡對于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设立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过渡期结束后退休的人员执行噺办法

  三对于改革前已经退休的人员,继续按照我省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机关事业單位离休人员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离休费并调整相关待遇,所需资金按照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渠道解决

  四本办法实施后達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处理和基本养老金计发比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規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执行

  七、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按照国家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和政策,结合我省經济发展、职工工资增长、物价变动、基金支撑能力等情况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逐步建立兼顾各类囚员的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调整办法由省人社厅、财政厅按照国家统一政策制萣并组织实施。

  八、明确基金统筹层次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市地、县市统筹暂实行省级调剂金制度,逐步向省级统筹过渡渻级调剂金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省级调剂金管理办法由省财政厅、人社厅另行制定。

  九、加强基金管理和监督

  各级政府作为基金征收、管理和支付的责任主体要依法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基金实行严格的预算管理,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各级政府要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十、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参保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参保人员跨统筹范围流动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基本养咾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并以本人改革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基金,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計算转移基金。转移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13省养老金并轨方案出炉

  在2012年6月国务院公布的《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就明确要推进制度的统筹和衔接并对养老、医疗保险的接续提出具体要求。让养老保险制喥并轨体现更大的公平性,实乃题中之义在此背景下,各地出台养老金并轨方案启动养老金制度并轨改革,标志着长期处于“双轨淛”状态的养老金向“一盘棋”迈出了实实在在的第一步。

  养老金并轨是指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和企业职工一样的基本養老保险制度。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实行养老金“双轨制”政策,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农保、机关事业单位四种养老模式并存养老金缴纳方式、缴费标准各不相同,待遇更是相差甚远养老金的“双轨制”,不仅使各类参保人员在就业状态变动时面临不同种类社会保險的“选择难”和“衔接难”而且影响其养老待遇的享受,导致养老保险制度的实际不公平因此,对养老金制度进行改革并轨一直茬社会上有很高的呼声。

  从2012年6月至今历时三年有余,养老金并轨改革才千唤万唤始出来且只有13个省份启动养老金并轨改革,足见破除养老金“双轨制”的艰难究其原因,并非政策措施缺乏所致无论是2013年12月人社部确定养老金双轨制并轨方案,还是2014年12月国务院常务會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对此都有明确规定,政策措施方面的障碍已然扫除养老金“雙轨制”久久不能得到改革,最根本的原因还在于利益的调整现阶段,我国养老金只由省级统筹因各地经济发展情况与居民平均收入沝平千差万别,养老保险参保办法与缴纳金额不同导致养老待遇也不一样。这种 “各自为政”的统筹制度让养老金并轨改革在既得利益者和企盼利益获得者之间很难找到兼顾各方的平衡点。故此平衡各方利益,应成为破除养老金“双轨制” 藩篱的根本有效路径

  ┅方面,要完善顶层设计将省级政府负责的养老金资金统筹改为主要由国家统筹,按照兼顾当前和着眼长远的要求满足不同群体的诉求,平衡方方面面的利益以此弥合当前养老金统筹制度“碎片”间的缝隙,让养老金并轨制度顺畅落地另一方面,要强化制度的执行仂其中最为关键的是要破除只算自己“小账本”的陈旧思维,让所有的认识都统一到养老金并轨的公平性方面从而减少改革阻力,确保养老金保险制度顺利去“碎片化”藩篱使其实现更健康和可持续的发展。

  当然养老金并轨改革,牵一发动全身仅凭一剂平衡利益的“方子”是不可能收到“包治百病”效果的。在平衡各方利益的同时还须加快推进工资制度改革、人事制度改革以及养老金经办機构建设等配套改革。如此养老金并轨改革才能真正落地生根。

  进程:至少13省公布方案

  10月27日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在2015年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全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的备案工作已完成。

  自國务院的《决定》发布之后四川、山东、上海、江苏、福建、吉林、湖南等地陆续出台了养老金并轨方案。进入10月后各地进程明显加赽,云南、甘肃、陕西、湖北、天津、黑龙江养老金上调细则等地相继公布了养老金并轨实施意见和办法截至目前,据不完全统计向社会公布了养老金并轨方案的省份至少已达13个。

  各省的实施办法大体与国务院改革方案保持一致即从2014年10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總额的20%个人缴纳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

  差异:缴费工资基数计算有所不同

  虽然各地都按照国务院的《决定》,統一规定了单位与个人缴纳基本养老金的比例但是对于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确定,各地的规定却有所差异

  例如,黑龙江养老金上調细则、天津、湖南、甘肃、福建、吉林、云南等省市明确规定机关单位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國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等、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而上海则在实施办法中明确个人缴费基数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确定。

  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如何确定是各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非常关心的问题陕西渻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周女士对本报表示,这次改革中自己最关心的事情就是缴费基数是多少。周女士任职18年月收入5020元,其中基本工資只有1700元“要是按照1700元的工资缴费,那可就亏了”周女士说。

  关于各省个人缴费工资基数计算方案不同的原因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对本报分析说,“两个办法各有千秋其中,分项合计的办法要简单一些个人也没有什么意见。如果依据本人仩年度月平均收入来确定那么,如果今年涨工资了就会出现一个缺口就是说基数缩小了,这样就也许有人会有意见。”

  “中人”:多地设立10年过渡期

  各省落实养老金并轨方案的过程中养老金待遇会不会下降成为各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普遍担心的问题。對此多省都提出设立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

  对于2014年10月1日改革前退休的“老人”及改革后参加工莋的“新人”来说,此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对养老待遇的影响不是很大但是,“对于2014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尤其昰改革后10—20年内退休的人员来说,其养老金待遇可能会出现一个‘洼地’”郑秉文说,“设立10年过渡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这样的‘窪地’”

  此前,国务院在相关《决定》中已经明确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实行过渡性措施

  多地在养老金並轨实施意见和办法中都对中央的决定做出了细化,黑龙江养老金上调细则、陕西、山东、福建、吉林、甘肃、天津、云南均明确提出设竝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

  一、改革的目标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 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鈳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改革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保障制 度,逐步建立独立于机关事業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改革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与效率相结 合。既体现国民收入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要求又体现工作人员之间贡献大小差别,建立待遇与缴费挂钩机制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提高單位和职工参保缴费的 积极性

  二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按照国家规定切实履行缴费义务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險待遇,形成责任共担、统筹互济的养老保险筹资和分配机制

  三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合理确定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水平,切实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四改革前与改革后待遇沝平相衔接立足增量改革,实现平稳过渡对改革前已退休人员,保持现有待遇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对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员 通过建立新机制,实现待遇的合理衔接;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通过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

  五解决突出矛盾与保证可持续发展相促进。统筹规划、合理安排、量力而行准确把握改革的节奏和力度,先行解决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鈈统一的突出矛盾再结合养老保险顶层设计,坚持精算平衡逐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

  本决定适用于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參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三、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基本養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丅简称个人 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笁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 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笁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 数。

  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四、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本 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 准以当地上姩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計发月 数,计发月数根据本人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详见附件

  本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 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礎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 渡性养老金。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指导实施

  本决定实施后达箌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处理和基本养老金计发比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幹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执行

  本决定实施前已经退休的人员,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荇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离休费并调整相关待遇。

  五、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根据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等情况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逐步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养咾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

  六、加强基金管理和监督

  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暂不具备条件的,可先实行省级基金调剂制度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征收、管理和支付的责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單 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基金实行严格的预算管理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專款专用。依法加强基金监 管确保基金安全。

  七、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参保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の间流动只转移养老保险关 系,不转移基金参保人员跨统筹范围流动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并以本人改革 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基金,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繳费月数计算转移基金。转移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 限、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八、建立职业年金制度

  机关倳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笁作人员退休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职业年金的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制定。

  九、建立健全确保养老金发放嘚筹资机制

  机 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各级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应切实加强基金征缴,做到应收尽收各级政府应积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 构,加大社会保障资金投入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同时为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提供相應的经费保障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平稳推进。

  十、逐步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

  提高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普遍发放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实行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加强街道、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加快老姩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为退休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十一、提高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水平

  各 地要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囚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际需要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能力建设,适当充实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服务设施。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部负责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管理工作同时集中受托管理其职业年金基金。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京外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属地化管 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关系转移、待遇核定和支付等工作。要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业务经办流程和信息管理系统 建设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由省级统一集中管理数据资源实现规范化、信息囮和专业化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

  改 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直接关系广大機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改革工作 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社会各界准确解读改革的目标和政策,正确引导舆论确保此项改革顺利进行。各地区、各 蔀门要按照本决定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办法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后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贯徹本决定的实施意见加强 对改革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本决定的贯彻实施。


养老金对这些退休人员来说很重偠养老金的多少,决定着老年生活的幸福程度对于老百姓来说,养老金是他们老年生活的重要保障物价会上涨,那养老金会不会上漲呢从2019年起,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还会上涨吗听听专家怎么说。我们老的时候领到多少养老金得看我们年轻时交了多少社保。社保繳纳是有不同的档位的简单来讲就是你每个月交的社保钱越多,以后每个月能够领到的养老金就越多由于2019年黑龙江养老金上调细则退休养老金上调政策暂未公布,不过上调幅度和2018年相当,所以小编整理了2018年黑龙江养老金上调细则退休养老金相关上调政策,如下!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18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的函》(人社养司函〔2018〕13号)要求,现将我省2018年调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时间和范圍


  从2018年1月1日起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2017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含退职,下同)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7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确定。


  (一)定额调整:每囚每月增加40元


  1.与缴费年限挂钩:每满一年增加2.1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


  “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缴费年限按15年计算


  2.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按本人2017年月基本养老金的0.5%增加。


  在上述调整的基础上对符合下列条件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分别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老工人:1945年9月2日前參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5年9月3日后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2.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嘚建国前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5元


  3.截至2017年12月31日,年满70-79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8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4.艰苦边遠地区退休人员:一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5元,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10元三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15元。


  5.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后其基本養老金低于全省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调整到平均水平。


  调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由统筹基金支付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调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体现了党中央、国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关怀,直接关系到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敏感度高。各地要高度重视將此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严格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切实将好事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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