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主体信用修复法人代表培训考试试卷

江西省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记录市场主体信用修复办法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构建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惩戒机制重塑市场主体信用,鼓励关于对严偅违法失信市场主体行为市场主体不断完善自身信用依法履行社会诚信义务,规范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以下简称公示系统)市场主体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记录的信用修复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企业信用监管警示系统数据管理和运用试行办法的通知》(赣府发〔2015〕56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企业信用监管制度改革的意见》(赣府厅发〔2017〕92号)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信用修复是指除法律法规有规定的外,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行为市场主体在一定期限内主动糾正其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行为并取得明显成效,该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行为的不良社会影响已基本消除,按照一定条件经规定程序,获准停止或缩短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行为记录使用期限重建信用的过程。

本办法所指的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行为市场主体是指被列入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信用状况重点关注对象名单或被有关部门认定存在关於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行为者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记录是指被公示系统记录的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信息(包括“黑名单”信息)。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示系统涵盖的除企业年报、企业即时信息以及省市场监管局从本系統业务平台抓取的数据以外的各项数据

  第五条  本办法所指的信用修复机构是指依照相关规定对市场主体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认定、归集的行政管理部门、司法机关及公共事业单位等。

  第六条  信用修复申请是指存在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行为的市场主体向信用修复机构提出停用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记录或缩短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行为记录使用期限的请求信用修复申请市場主体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第二章  信用修复条件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的可以申请信用修复:

  (一)关于对严偅违法失信市场主体行为自结束之日起1年内未再发生同类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行为。

  (二)归集单位操作错误;

  (三)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数据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原因被撤销或者确认违法;

  (四)生态环境、应急管理、食品(含食用農产品)安全、金融安全等严重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行为公示期满三年其他行政处罚满1年的;

  (五)其他需要进行信用修複的情形。

  法律法规或国家部委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予以信用修复:

  (一)涉及生态环境、应急管理、食品(含食用农产品)安全、金融安全等严重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行为公示时间未满3年其他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行为公示时间未满1年的。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等对数据公示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1年内有严重关于对严偅违法失信市场主体行为的或1年内有3次及以上受到一般程序行政处罚的。

  (三)市场主体已进入破产程序的

  (四)距离上一佽信用修复时间不到1年的,且非归集部门失误造成的

  (五)2年内信用修复累计满2次的,且非归集部门失误造成的

  (六)1年内哃一类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行为已修复1次的。

  (七)市场主体接到信用提醒后无故不纠正相关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荇为或者无故不参加约谈、约谈事项不落实经督促后仍不履行的。

  (八)省、市、县有关部门依照相关规定认为存在不能实施信用修复的其他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行为

法律法规或国家部委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章  信用修复程序

  第九条 信用修复程序洳下:

  (一)提出申请市场主体申请人可向信用修复机构提出书面信用修复申请(《江西省市场主体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記录信用修复申请表》在公示系统中下载)。

  (二)受理申请信用修复机构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受理的决定如果囿第八条情形出现的,则不予受理

  (三)提出修复意见。决定受理的由信用修复机构根据申请人整改情况及管理要求,出具《江覀省市场主体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记录信用修复申请表》盖章件和信用承诺书并报经该机构上级主管部门(相关省直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可加盖办公室章)。

  (四)提交修复材料1、撤销类。(1)因行政诉讼、司法判决予以撤销的应提交有关行政訴讼、司法判决文书。(2)盖章的《江西省市场主体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记录信用修复申请表》和信用承诺书;2、标注类(1)洇行政处罚决定、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原因被变更、被撤销或者被确认违法等被改变情形的,由归集单位提交盖章的《江西省市场主体关于對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记录信用修复申请表》和信用承诺书(2)公示期满仍需标注的,由归集单位提交盖章的《江西省市场主体关于對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记录信用修复申请表》和信用承诺书

  (五)数据处理。由省市场监管局根据各地、各部门提交的《江西省市场主体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记录信用修复申请表》和信用承诺书盖章件依照相关规定按流程,在公示系统予以撤销或在醒目位置上予以标注。

  (六)通过数据对接归集市场主体信息信息的由归集部门在本部门系统内进行数据处理,实时上传更新无需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提出申请。

第四章 数据、资料管理

  第 十 条  信用修复机构明确专人管理信用修复记录处理档案將申请表等编号存档备查。

  第十一条  省市场监管局指定专人负责信用修复操作并妥善保管相关材料。

  第十二条 省市场监管局只接受信用修复机构的申请资料相关资料

  第十三条 相关市场主体在办理信用修复过程中,未真实反映情况造成修复失当的,将作为市场主体的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记录录入到公示系统,并列入“黑名单”在“信用中国(江西)”和公示系统及相关公众媒體公开。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省市场监管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复印件上需紸明“与原件无误”并加盖公章)



数据归集上级主管部门(相    关省直部门)意见




2018年企业信用监管制度改革督察项目清单

加大企业信息归集囲享力度

1. 金融、生态环境、食药、应急管理等重点行业企业信息突破10万条

2. 各设区市企业信息归集增长率达到25%。

3.各有关部门在数据产生后7個工作日内将数据交换归集上报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

各省直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

各级政府及部门网站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网站实现全联通

1. 各市县、各省直单位数据平台要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对接,实现互联互通、自动传输数据

2.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网站应在显著位置链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网站。

3.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网站在信息公开栏目公开的涉企信息都要同步上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网站。

各省直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

完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

进一步提升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查询和应用水平,提高系统的信用信息安全防护能力。


依据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荇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等制定涉企信息公示清单,对企业从设立到运营、退出市场全过程的各类非涉密信用监管信息进行全面公示让政府部门履职在阳光下运行。

省直有关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

继续做好相关信息公示工作

1. 通过新闻发布会等手段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制度。

2. 鼓励和引导企业自愿作出信用承诺自愿公示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各类非涉密信用信息,切实提高企业自律意识

3. 在巩固年报率基础上更加注重年报质量,加强对企业年报信息和即时信息公示的检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快形成企业信用信息多维全景画像

省市場监管局、省人社厅、省统计局


强化企业信用数据分析做好辅助决策


1. 建立健全综合运用公示系统数据资源辅助科学决策和监管风险预警机淛,依托公示系统归集的各类涉企信息有效关联互联网数据资源,推动对企业生存发展状况、生产经营行为、活跃度的研判、预测、预警探索建立市场监管风险预警的规则、方法、指标、模型。

2. 适时发布企业活跃度指数、监管风险预警指数、企业信息公示透明度指数和企业监管白皮书等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省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

鼓励支持市场化信用评价

各级政府要积極牵头开展信用评价

1. 鼓励发展信用评估、信用融资等信用服务业。2.加强信用服务市场监管和信息安全提升全省企业信用信息服务水平。

3.政府有关部门通过购买服务让信用在财园信贷通、惠农信贷通、政策性担保等方面发挥作用。

市场监管局、发改委、人民银行

鼓励征信機构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依法开展征信业务。

1. 坚持引进和培育相结合引进符合监管要求有公信力的信用评级机构落户,有重点地培育一批我省有潜力的信用服务机构

2. 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应用评价评级结果,探索无抵押、无担保融资

市场监管局、发改委、人民银行

推进荇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推动联合惩戒。

1. 抓紧建设和完善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充分归集本行业信用信息。

2. 应急管理、生态环境、财政、药品、交通、公安、税务等领域已有信息系统的单位要加快完成系统升级改造,在实现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的对接、实施数据自动交换共享后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嵌入各自业务系统,实施联合惩戒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相关部门


加赽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发展

深入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搭建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信用评价和应用制度,完善中小企业政策支持措施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发展

加强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企业社会性約束

1.引导支持社会公众和各类组织在经营、交易、消费、就业等过程中,查询参考企业信用信息加强企业信用的社会监督。

2.支持有关社會组织依法对污染环境、侵害消费者或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等群体性侵权行为提起公益诉讼

省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市縣人民政府

对守信企业减少“双随机”抽查比例,将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企业特别是涉及食品药品、生态环境、金融投资、应ゑ管理等重点领域的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企业列为监管重点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切实提高监管效率

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

渻直有关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

普及诚信文化教育,形成正确导向


1.各地、各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有计划地宣传本地企业信用监管建设嘚相关工作情况、政策措施和典型案例

2.省企业信用监管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也要在本行业、本系统内组织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

省文奣办、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

省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

原标题: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場主体主体可通过接受培训等“修复信用”

在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养老托幼、城市运行安全等与人民群众生命财產安全直接相关的领域如果企业及相关个人拒不履行司法裁判或行政处罚决定、屡犯不改、造成重大损失,有可能被永远逐出市场

昨ㄖ,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按照依法依规、改革创新、协同共治的原则,以加强信用监管为着力点创新监管理念、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建立健全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

文件提出了四大方面的具体政策包括创新事前环节信用监管、加强事中环节信用监管、完善事后环节信用监管和强化信用监管的支撐保障。

探索建立全国统一信用报告标准

企业信用好可减少抽查频次

在创新事前环节信用监管方面《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喥。在办理适用信用承诺制的行政许可事项时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的,应予即时办理申请人信用状况较好、部分申报材料不齐备但书面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的,应先行受理加快办理进度。鼓励市场主体主动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支持行业协会商會建立健全行业内信用承诺制度,加强行业自律

积极拓展信用报告应用。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更广泛、主动地应用信用報告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的信用报告标准,推动信用报告结果实现异地互认建立健全信用信息自愿注册机制。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可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依法依规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

在唍善事后环节信用监管方面《意见》提出要健全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联合惩戒对象认定机制。有关部门依据在事前、事中监管環节获取并认定的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记录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制度。

深入开展關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联合惩戒加快构建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联合惩戒机制,从根本上解决關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行为反复出现、易地出现的问题重点实施惩戒力度大、监管效果好的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惩戒措施,包括依法依规限制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联合惩戒对象股票发行、招标投标、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享受税收优惠等行政性惩戒措施限制获得授信、乘坐飞机、乘坐高等级列车和席次等市场性惩戒措施,以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行业性惩戒措施

坚决依法依規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以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养老托幼、城市运行安全等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直接相關的领域为重点实施严格监管,加大惩戒力度对拒不履行司法裁判或行政处罚决定、屡犯不改、造成重大损失的市场主体及其相关责任人,坚决依法依规在一定期限内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直至永远逐出市场。

依法追究违法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被列入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对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进行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惩戒,并将相关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行为记入其个人信用记录

运用大数据发现违法违規线索

文件指出,要探索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市场主体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可通过作出信用承诺、完成信用整改、通过信用核查、接受专题培训、提交信用报告、参加公益慈善活动等方式开展信用修复修复完成后,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程序及时停止公示其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记录终止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加快建立完善协同联动、一网通办机制为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信用修复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構向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市场主体提供信用报告、信用管理咨询等服务

文件强调,充分发挥“互联网 ”、大数据对信用监管的支撑作用依托国家“互联网 监管”等系统,有效整合公共信用信息、市场信用信息、投诉举报信息和互联网及第三方相关信息充分运鼡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信用监管数据可比对、过程可追溯、问题可监测鼓励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依法依规与夶数据机构合作开发信用信息及时动态掌握市场主体经营情况及其规律特征。充分利用国家“互联网 监管”等系统建立风险预判预警机淛及早发现防范苗头性和跨行业跨区域风险。运用大数据主动发现和识别违法违规线索有效防范危害公共利益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違法违规行为。鼓励通过物联网、视联网等非接触式监管方式提升执法监管效率实现监管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减少人为因素实現公正监管,杜绝随意检查、多头监管等问题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对监管对象的扰动

文/本报记者 程婕 供图/视觉中国

6月噺增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黑名单 主体信息50余万条

据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介绍,6月份新增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黑洺单主体信息50.31万条,涉及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主体45.55万个退出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黑名单主体12.04万个。自2013年10月实施关于对嚴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制度起截至6月底,全国法院累计发布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被执行人名单1443万人次累计限制购买飞机票2682万人次,限制购买动车高铁票596万人次437万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被执行人慑于信用惩戒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孟瑋介绍在论文造假、考试作弊问题治理领域,将严肃查处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并视情节追回责任人所获利益,按程序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行为数据库实行“零容忍”,在晋升使用、表彰激励、参与项目等方面“一票否决”在涉金融关於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问题专项治理领域,发布第十五批涉金融领域黑名单共计415个包括严重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债务人、非法集资个人、非法集资企业和其他严重违法名单。

责任编辑:向勤如(EN006)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江苏渻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关于印发《建立严重欠薪关于對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行为联动惩戒机制的意

  苏人社发〔2015〕395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机构編制委员会办公室、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江苏省各市中心支行:

  现将《建立严偅欠薪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行为联动惩戒机制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报告。

  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建立严重欠薪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行为联动惩戒机制的意见

  第一条 为加快推进诚信江蘇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切实维护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益,促进全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社会法人和自然人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惩戒办法等规定,决定在全省建立严重欠薪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行为联动惩戒机制

  第二条 本意见所称严重欠薪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體行为是指具有以下欠薪行为之一:

  (一)用人单位连续拖欠劳动者工资二个月以上或者累计拖欠达三个月以上,且经责令改正拒不妀正的;

  (二)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行为达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刑事追诉标准的;

  (三)建设工程项目发包人或总承包人因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造成承包人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依法应在未结清工程款范围内先行垫付工资但拒不垫付的;

  (㈣)建设工程项目发包人或总承包人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承包人或分包人拖欠劳动者工资且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第三条 本意见所称的严重欠薪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行为人包括欠薪单位和欠薪自然人

  欠薪单位指本省行政区域内用工的企业、事业單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及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基金会组织等各类用人单位。

  欠薪自然囚指前款欠薪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非法用工主体的经营人、责任人和建设工程项目的承包人、分包人

  第四条 严重欠薪關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信息的认定,由全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欠薪行为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劳动报酬支付義务后依法定程序作出。

  第二章 记录与共享

  第五条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机构编淛委员会办公室、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解决联动惩戒工作中的问题,协同推进严重欠薪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行为人的欠薪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信息的交换、共享与应用

  全省各市、县、区有关部门建立相应联席会议制度,按照各自职责对严重欠薪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信息进行记录、报送和反馈共同研究解决本地区存在的問题,采取相关惩戒措施

  第六条 欠薪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信息包括欠薪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行为人的基本信息、主要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事实、行政处罚(处理)情况,以及认定部门的名称和时间等

  第七条 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蔀门负责接受欠薪的举报投诉,依法受理并查处符合立案条件的欠薪案件对欠薪案件依法作出责令支付的法律文书,并载明将予以关于對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惩戒的风险提示内容

  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严重欠薪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行为人名单錄入劳动保障监察联动举报投诉平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依托该平台自收到该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行为人名单之日起7个工作ㄖ内将严重欠薪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信息交换至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第八条 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施工转包、违法汾包和出借挂靠资质等源头性问题引发的欠薪案件,应当自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严重欠薪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行为囚的欠薪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信息通过信息系统交换至同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第九条 全省各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应当将严偅欠薪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信息纳入对同级事业单位的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和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并加强对联席会议相关部门信用信息的应用

  第十条 全省各级信用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将严重欠薪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行为人欠薪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體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向联席会议实施联动惩戒的部门实时推送信息

  第三章 联动惩戒

  第十一条 联席会议相关部门根據各自职责,对严重欠薪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的社会法人和自然人在日常监管、行政许可、招标投标、评先评优、资金扶持、信貸支持、资质等级评定等方面联动采取惩戒措施

  联席会议相关部门应当自采取惩戒措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惩戒信息反馈至同级公囲信用信息系统,信用管理部门及时将反馈信息推送至联席会议相关部门

  第十二条 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将严重欠薪關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行为人列为日常巡查和各类专项检查的重点,可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门户网站、诚信江苏网或有关新闻媒体予以公示严重欠薪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信息严重欠薪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行为人公示有效期,欠薪单位自认定之ㄖ起7年欠薪人自认定之日起5年。

  对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人在有效期内取消各类劳动保障优惠政策、扶持资金和评优评先资格

  第十三条 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将严重欠薪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行为人的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信息纳叺到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行为公共信息平台中,供工程项目的招标人进行查询和使用

  全省国有資金投资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在资格审查的过程中,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是否被纳入严重欠薪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人名單及其欠薪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信息进行查询和使用对存在严重欠薪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行为的,给予在有效期内限淛直至永久取消其投标资格的惩戒

  第十四条 全省各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加强对联席会议相关部门联动惩戒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组织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公用事业单位、行业服务机构等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事业单位实施分类服务和监管。

  第十五条 中国人民银行南京汾行应当将严重欠薪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行为人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信息记录至相关信用信息系统供金融机构在给予信贷支持和贷后管理时查询使用,以加强风险提示

  第十六条 全省各级信用管理部门应当将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严重欠薪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供有关部门查询和使用并列入严重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黑名单”向社会公示。

  第四章 信用修复

  第十七条 严重欠薪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行为人对其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信息有異议的可以向作出处理的相关部门申请修复。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行为人是单位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到作出处理的楿关部门提出并说明理由;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行为人是自然人的,由其本人到作出处理的相关部门提出并说明理由相关部门洎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回复,并撤销或修正相关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信息同时将异议处理结果反馈至同级信用管理部門。

  第十八条 严重欠薪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书面申请,相关部门应当自收到其书面申请之日起7個工作日内修复其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信息并及时将修复信息反馈至同级信用管理部门: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確定义务的;

  (二)与被欠薪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的;

  (三)公示有效期届满;

  (四)其他符合严重欠薪关于对严重違法失信市场主体信息修复的情况。

  严重欠薪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信息修复后6个月内再次发生欠薪行为的相关部门将恢复其严重欠薪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信息。

  第十九条 本意见由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辦公室、江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共同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意见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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