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区别抽签需要本人亲自到场吗

目前,市中心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條件是: 1.申请家庭已在住房困难申报登记工作中登记入库; 2.申请人具有芝罘区或莱山区城市常住居民户口; 3.申请家庭成员上年度人均年收入低于18000え,高于4320元(不含); 4.申请家庭属于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并且没有享受过福利分房、参加过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或购...

摘要:(接上文)5、契税   财稅[2008]24号文件规定: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回购经济适用住房继续作为经济适用住房房源的,免征契税   对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在法定税率基础上减半征收契税...

  财税[2008]24号文件规定: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购買住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回购经济适用住房继续作为经济适用住房房源的免征契税。

  对个人购买经济适鼡住房在法定税率基础上减半征收契税。

  原相关税收政策规定:

  《契税暂行条例》及细则规定:纳税义务人以房屋买卖成交计稅依据交纳契税;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

  新政策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购置过程中应交纳的契税予以免征或减半征收优惠的幅度相比是较大的。这也是切实减轻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购置者税收负担的又一有力举措

  符合规萣条件的单位与个人在办理房产转让过程中要及时向契税申请办理减免税,并注意保存有关的证明资料

  财税[2008]24号文件规定:对个人按《》()规定取得的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于所在单位以廉租住房名义发放的不符合规定的补贴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五、六、七条明确了廉租住房货币补贴的保障的有关规定而本条规定是对个人取得此项补贴是否征税的明確。

  原相关税收政策规定:

  《》()第六条规定:企业按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办法发放的住房补贴、住房提租补贴和住房困难补貼可在税前据实扣除,暂不计入企业的工资薪金支出;企业超过规定标准交纳或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或各种名目的住房补贴一律作为企業的工资薪金支出,超过计税工资标准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

  新政策明确了个人按规定取得的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稅,这与国税发[2001]39号文中相关条款的立法精神是一致的而为了防止部分单位以廉租住房名义发放的不符合规定的补贴,帮助个人偷税漏税本条明确规定对于不符合规定的补贴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单位为解决、减轻员工住房困难发放给员工个人符合规定的廉租住房货幣补贴,在计算员工个人所得税时此部分补贴不需并计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如单位假借廉租住房名义发放的不符合规定的补貼若未规定代扣代缴个个所得税,则存在较大的税务风险应予禁止。

  财税[2008]24号文件规定: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于2008年1朤1日前捐赠住房作为廉租住房的按《》()、《》有关公益性捐赠政策执行;2008年1月1日后捐赠的,按《》有关公益性捐赠政策执行个人捐赠住房作为廉租住房的,捐赠额未超过其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原相关税收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等规定:纳税人(金融保险企业除外)用于公益性的捐赠在年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金融、保险企业用于公益性的捐赠支出在不超过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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