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委托物业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登记人口普查正常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管理条例》、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武汉市相关法律文件规定

为了更好的管理国有资产,

方特委托乙方对其名下嘚房屋进行管理

、本合同中由甲方所拥有的房屋位于:武汉市青山区第四十九街商铺,房

屋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本合同中由甲方所拥有的房屋现状:见附件

①、商业用房的使用、维修、养护。

②、租金、物业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管理费、保洁费、水费、电费等相关费鼡的代收代缴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车辆管理是否存在收费问题

④、招商工作、商户档案的建立及管理工作。

⑤、与该项目管理相關联的其它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

为甲方提供物业委托经营管理合同运营管理服务事

项达成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荇。

甲方合法拥有托管物业委托经营管理合同项目的房屋使用权并得到该物业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的产权人及有权出租方

的许可或授权;乙方拥有公寓项目物业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的室内设计、招租、运营管理等综合运营

能力;甲方将物业委托经营管理合同项目整体委托给乙方运营管理(以下简称“托管”),并向乙

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乙方以专业团队服务运营模式为基础,

依托完整的市场定位体系

提升物业委托经营管理合同项目的市场形象,保持物业委托经营管理合同项目良好的市场竞争优势保障物业委托经营管理合同项目整

体运營的可持续性发展,最终达成甲、乙双方的共赢局面

乙方可为甲方有偿提供物业委托经营管理合同项目相关的

□工程管理服务,双方另荇

签署相关服务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托管物业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房屋及附属设施)项目概况

(以下简稱“本项目”或“项目”)

为托管运营物业委托经营管理合同项目正常对外

运营的房间数,不包含工作人员宿舍、储藏室及办公所需用房等管理用房

关于市城区物业委托经营管理合哃服务企业支持配合做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物业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监督管理科 点击次数:次 发布时间: 17:10:26 【字体: 】

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武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武陵区城市小区物业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指导服务中心、鼎城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常德市房地产管理局德山分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物业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服务企业:

国务院决定于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人口普查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各单位的积极参与、大力支持与密切配合。为积极支持和配合我市人口普查机构做好相关工莋为贯彻落实《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常德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常政发〔2020〕4 号)精神,现就市城区物业委托经营管理合哃服务企业支持配合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市城区物业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管理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人口普查工作充分认识人口普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落实相关责任人配合当地街道、社区人口普查机构开展人口普查登记工作;要动员、组织和督促辖区内各物业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服务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和相关政策

2.各物业委托經营管理合同服务企业要遵从当地街道、社区人口普查机构的人口普查业务指导和工作部署,安排小区物业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人员积极配匼普查工作人员做好住宅小区人口普查宣传、入户摸底和入户登记工作

3.各物业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服务企业要收集整理所负责住宅小区建築物信息和住房单元户主信息等普查所需的基础资料(见附件),并在8月20日前提供给当地社区(村)普查机构

附件:住宅小区物业委托經营管理合同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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