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用鋰离子电池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T85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归口单位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单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標准化管理委员会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用锂离子电池的模块型号、蓄电池系统要求、试验方法、标识、包装、运输與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系统。
表示含义为: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用俚离子蓄电池模块,電池正极材料为三元材料,蓄电池模坎长度、宽度、高度分别为489mm、220mm.80mm,质量为14kg,能量为2.1kWh.额定电为61 V.
在但离子蓄电池系统内均勺选举3个以上的单体蓄电怹正负极住作为温度采集点,将锂离子电池包置于恒温试验箱中设定试验温度分别为0 C、25 C、55 C,以1I:(A)电流恒流充电至生产厂商技术条件中规定的充電终止电压时转恒压充电,至充电终止电流降至0.11:(A)时停止充电。充电后搁翌1 h(或企业提供的不高于1 h的搁置时间),以11: (A)电流放电至生产厂商规定的终止條件记录整个充、放已过程中各采集点翌度,计算每--时间点最高温度与最低温度之差。
[1] GB/T 31467.3- -2015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 第3部分:安全性要求与测试方法
[2] GB/T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循环寿命要求及试验方法[3] GB/T 31485- -2015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4] GB/T3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电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此标准详细测试要求可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