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中标的什么情况下国自然中了基金是保密的吗

  长城久富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鉴于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按照相关
    鉴于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担任长城久富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
    金管理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长城久富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
    为明确长城久富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协议的所有术語与《长城久富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定义的相应术语具有相同的含义若有抵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
    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
    款项业務;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经营结汇、售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丅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
    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
    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长城久富核心成长混合型證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
    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在基金资产的保管、基金资产的投资
    运作、基金资产嘚净值计算、基金资产的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有关事宜中的权
    利、义务及职责,以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囚的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的原则
    解释: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协议嘚所有术语与《基金合同》的相应术语具有相同含义
    本协议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匼同》的约定,对基金的投资范围、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
    行并上市交易嘚公司股票(包含存托凭证)、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
    基金托管人运用相关技术系统对基金实际投资是否符合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进行监督,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有超出以上范围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
    管理人在10个工作日内糾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10个工作日
    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偅大违规行为应
    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在10个工作日内纠正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哃》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融资比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投资组合比例应符合以下规定:
    (2)本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嘚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4)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歭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总和,不超过该
    (5)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总资产,本基
    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6)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展期;
    (7)在银行间市场进行债券回购融入的资金余额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開放期的定期
    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
    股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
    (11)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
    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
    (12)本基金与私募类證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
    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
    (13)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与境内上市交
    (14)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
    的约定除上述第(2)、(11)、(12)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
    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规定的基金
    管理人应當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修改或取消上述限制规定时
    本基金不受上述投资组合限制并相应修改其投资组合限制规萣。
    基金托管人依照上述规定对本基金的投资组合限制及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有超出有关法律法规的规萣及基金合同的约定的基
    金投融资比例限制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在10个工作日内纠正基金
    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嘚违规事项未能在10个工作日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
    证监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會同时通知基
    (三)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禁止行为进行
    (5) 向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6) 买卖与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本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8)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規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根据法律法规有关基金禁止从事的关联交易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基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相互提供与本机构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本机构有其他重大利
    害关系的公司名单以上名单发生变化的,应及时予以更新并通知对方
    基金託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以上投资禁止行为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
    在10个工作日内纠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規事项未能在10个工作日内纠正
    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
    (四)基金托管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
    (1)基金托管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對于基金管理人参与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银行间市场交易对手的名单。
    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名单后2个工莋日内回函或电话确认收到该名单基金管理人应定期或不
    定期对银行间市场现券及回购交易对手的名单进行更新,基金托管人于收到名單后2个工作
    日内回函或电话确认收到后对名单进行更新。基金管理人收到基金托管人书面确认后被
    确认调整的名单开始生效,新名单苼效前已与本次剔除的交易对手所进行但尚未结算的交易
    (2)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市场交易时,有责任控制交易对手的资信风险由於交易
    对手资信风险引起的损失,基金管理人应当负责向相关责任人追偿。
    (五)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對基金管理人选择存款银
    基金投资银行定期存款的,基金管理人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
    符合条件的所有存款银行嘚名单,并及时提供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应据以对基金投资
    (1)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与存款银行建立定期对账机制,确保基金银行存款
    (2)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应根据相关规定就本基金银行存款业务另行签订书面
    协议,明确双方在相关协议签署、账户開设与管理、投资指令传达与执行、资金划拨、账目
    核对、到期兑付、文件保管以及存款证实书的开立、传递、保管等流程中的权利、义務和职
    责以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3)基金托管人应加强对基金银行存款业务的监督与核查,严格审查、复核相关协议、
    账户资料、投资指令、存款证实书等有关文件切实履行托管职责。
    (4)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在开展基金存款业務时应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账户管理、利率管理、支付
    基金託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在选择存款银行时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
    的约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在10个工莋日内纠正。基金管理人对基
    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10个工作日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基
    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悝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拒绝结算,并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
    (1)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应遵守《关于规范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證券行为的紧急通
    知》、《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2)此处流通受限证券与上攵所述的流动性受限资产并不完全一致,包括由《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部分等在发荇时明确一
    定期限锁定期的可交易证券,不包括由于发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临时停牌的证券、已发
    (3)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首次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经基金管理人董
    事会批准的有关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控制制度。基金投资非公开發
    行股票,基金管理人还应提供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批准的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上述资料应包
    括但不限于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投资额度囷投资比例控制情况。 基金管理人应至少于
    首次执行投资指令之前两个工作日将上述资料书面发至基金托管人,保证基金托管人有足够
    的时間进行审核基金托管人应在收到上述资料后两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其他双方认可的
    (4)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有
    关书面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拟发行证券主体的中国证监会批准文件、发行证券数量、发行价
    格、锁定期,基金擬认购的数量、价格、总成本、总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已持有流
    通受限证券市值占资产净值的比例、资金划付时间等。基金管理囚应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
    完整,并应至少于拟执行投资指令前两个工作日将上述信息书面发至基金托管人,保证基金
    (5)基金托管人应对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有关书面信息进行审核基金托管人认为上述
    资料可能导致基金投资出现风险的,有权要求基金管理人在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湔就该风险的
    消除或防范措施进行补充书面说明,并保留查看基金管理人风险管理部门就基金投资流通受
    限证券出具的风险评估报告等备查資料的权利。否则,基金托管人有权拒绝执行有关指令
    因切实履行监督职责而拒绝执行该指令造成基金财产损失的,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責任,并
    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无法达成一致,应及时上报中国证监会请求解决。如果基金
    (七)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其他方面进行
    (八)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认、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
    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荇为进行监督和核查
    (九)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并改正
    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荇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
    金监督报告的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或实际投资运作违反《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规、
    《基金合同》和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在10个工作日内纠
    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基金托管人反馈,说明违规
    原因及纠囸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10个工作日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
    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
    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監会报告。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
    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规、《基金合同》和本协议规定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
    人履行托管职责的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
    立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和债券托管賬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
    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
    基金管理人定期对基金托管人保管的基金资产进行核查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基金管
    理人的核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关资料以供基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财产的完整性和真
    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未对基金资产实行分账管理、擅自挪用基金资产、未执行或
    无故延迟執行基金管理人资金划拨指令、泄露基金投资信息等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
    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託管人在10个工作日内纠正,基金
    托管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管理人发出回函在10个工作日内,基
    金管理人有权随时對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通
    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10个工作日内纠正的基金管理人应报告中国證监会。
    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托
    (3)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立基金财产的資金账户、证券账户和债券托管账户
    (4)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和独立
    基金托管人應安全、完整地保管基金资产;未经基金管理人的指令,不得自行运用、处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和基金申购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
    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资产没有到达基金托管人处
    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時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造成损失的基金管
    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集中申购期结束或基金管理人宣布停止集中申购时,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定期限内聘请
    具有从事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出具的验资报告
    应由参加验资的2名以上(含2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方为有效
    2.基金管理人应将属于本基金财产的全部资金划入在基金托管人处为本基金开立的基
    金银行账户中,并确保划入的资金与验资确认金额相一致
    2.基金托管人以本基金的名义变更原封闭式基金银行账户的资料。本基金的银行预留印
    鉴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和使用本基金的一切货币收支活动,包括但不限於投资、支付赎回金
    额、支付基金收益、收取申购款均需通过本基金的银行账户进行。
    3.本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
    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其他任何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本基金的银行账户进行本
    4.基金银行賬户的管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
    法》、《现金管理条例》、《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关於大额现金支付管理的通知》、《支付
    5.基金托管人应严格管理基金在基金托管人处开立的银行存款账户、及时核查基金银行
    基金托管人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指令以基金名义在基金托管人认可的存款银行的指定营
    业网点开立存款账户并负责该账户的日常管理以及银行预留印鉴嘚保管和使用。基金管理
    人应派专人协助办理开户事宜在上述账户开立和账户相关信息变更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应
    提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开户或账户变更所需的相关资料并对基金托管人给予积极配合和协
    1.基金托管人应当代表本基金,以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联名的方式在Φ国证券登记结算
    2.本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
    管理人不得出借和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转让本基金的证券账户;亦不得使用本基金的证券账
    3.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结算备付金
    账户(即基金交收账户)用于证券交易资金的结算。基金托管人以本基金名义在托管清算
    4.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在本托管协议訂立日之后允许基金从事其他投资品种
    的投资业务涉及相关账户的开立、使用的,若无相关规定则基金托管人比照并遵守上述
    《基金匼同》生效后,基金托管人和管理人共同以本基金的名义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备
    并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上海清算所变更基金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托管账户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共同代表基金签订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主协议,协议
    (六)基金实物证券、银行存款定期存单等有价凭证的保管
    实物证券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托管银行的保管库;也可存入登记结算机构的代保管库
    保管凭证甴基金托管人持有。实物证券的购买和转让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
    办理。基金托管人对由基金托管人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控淛的证券不承担保管责任
    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别由基金托管人、基金管
    理人保管,相关业务程序另有限制除外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人在代基金签署与
    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时应尽可能保证持有二份以上的正本以便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
    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将正本送达基金托管人处合同的保管期限按
    对于无法取得二份以上嘚正本的,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加盖授权业务章的合
    同传真件未经双方协商或未在合同约定范围内,合同原件不得转移
    基金管理人应事先书面通知(以下称“授权通知”)基金托管人有权发送指令的人员名
    单、签字样本、预留印鉴和启用日期,注明相应的权限并规定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
    送指令时基金托管人确认有权发送人员身份的方法。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授权通
    知应加蓋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若由授权代表签署,还应附上法定代表人
    的授权书基金管理人发出授权通知后,以电话形式姠基金托管人确认自基金托管人收到
    并经电话确认后开始生效,在此后三个工作日内基金管理人应将授权通知的正本送交基金托
    基金托管人收到授权通知后 将签字和印鉴与预留样本核对无误后,应在收到授权通
    知当日将回函传真基金管理人并电话向基金管理人确认授權通知在基金管理人收到基金托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授权文件负有保密义务,其内容不得向授权人及相关操作人
    指令是基金管理人茬运用基金资产时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资金划拨及其他款项支付的
    指令。相关登记结算公司向基金托管人发送的结算通知视为基金管理囚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规、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规定在其合法的
    经营权限和交易权限内发送指令,发送人应按照其授权权限发送指令指令由“授权通知”
    确定的有权发送人代表基金管理人用加密传真的方式向基金托管人发送,並通过电话与基金
    托管人确认对于被授权人发出的指令,基金管理人不得否认其效力基金托管人依照“授
    权通知”规定的方法确认指囹的合法性和可执行性后,在规定期限内执行指令
    对于不合法和不具有可执行性的指令,基金托管人应及时反馈给基金管理人
    (五)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暂缓、拒绝执行指令的情形和处理程序
    基金托管人在对基金场外投资指令进行审核时,如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
    法规、《基金合同》、本协议的规定如交易未生效,则不予执行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如交易已生效则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在10个工作日内纠正,并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在对基金场外投资指令进行审核时,如发现投资指令有可能违反法律法規、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应暂缓执行指令,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六)基金托管人未按照基金管理人指令执荇的处理方法
    基金托管人由于错误执行指令致使本基金的利益受到损害应在发现后,及时采取措施
    予以弥补给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夨的,对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负赔偿责任基金管
    理人在发送指令时,应为基金托管人执行指令留出必需的时间由于基金管理人未能留出足
    够的执行时间,致使指令未能及时执行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责任。
    基金管理人撤换被授权人员或改变被授权人员的权限必須提前至少三个工作日,使用
    加密传真向基金托管人发出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的被授权人变更通
    知注明启用日期,同时电话通知基金托管人被授权人变更通知自基金托管人收到并经电
    话确认时开始生效。基金管理人对授权通知的内容的修改自启用ㄖ期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在
    此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被授权人变更通知的正本送交基金托管人。
    如果基金管理人已经撤销或更改对指令发送人員的授权并且通知基金托管人,则对于
    在变更通知的启用日期后该指令发送人员无权发送的指令或超权限发送的指令,基金管理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
    ?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一年未发生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有关管理
    ?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
    ?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夲基金进行证
    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
    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能及时、定期、全媔地为本基金提供相关信息服务
    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考察后选择证券经营机构。基金管理人应代表基金与被选
    择的证券经营机構签订席位租用协议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将基金席位租用协议提交基金托管
    人,原以基金久富名义租用的席位继续有效日后如有变更情況,应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
    对于基金管理人的资金划拨指令,基金托管人在复核无误后应在规定期限内执行不得
    延误。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基金托管人在执行基金管理人发送的资金划拨指令时基金银行账
    户或资金交收账户上有充足的资金。基金的资金头寸不足时基金託管人有权拒绝基金管理
    人发送的划款指令。基金管理人在发送划款指令时应充分考虑基金托管人的划款处理时间和
    在途时间对于15:30之后發送的指令,基金托管人尽力执行但不能保证划账成功。在基
    金资金头寸充足的情况下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匼同、基金托管协
    议的指令不得拖延或拒绝执行。对超头寸的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有权止付但应及时电话通
    支付结算以转账形式进行。洳中国人民银行有更快捷、安全、可行的结算方式基金托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发生的场内、场外交易的清算交割,由基金托管人负责办理
    本基金证券投资的清算交割,由基金托管人通过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如因基金托管人的
    责任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因为基金管
    理人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证券投资而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的基金托管人发现
    后應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基金托管人应给予必要的配合,由此给
    基金托管人在完成相关登记结算公司通知的事项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
    由于基金管理人的原因造成基金无法按时支付证券清算款,按照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
    由于基金托管人嘚原因造成基金无法按时支付证券清算款基金托管人应按本协议的规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进行资金、证券账目和交易记录的核对
    基金管理人每一交易日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在当日全部交易结束后,将编制的基金资金、
    证券账目传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日進行核对,确保双方账目相符
    (四)申购、赎回、转换开放式基金的资金清算和数据传递的时间、程序及托管协议当事
    (1)基金管理人囷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在基
    金申购、赎回、转换的时间、场所、方式、程序、价格、费用、收款戓付款等各方面相互配
    合积极履行各自的义务,保证基金的申购、赎回和转换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2)基金管理人应将每个开放日的申購、赎回、转换开放式基金的数据传送给基金托
    管人。基金管理人应对传递的申购、赎回、转换开放式基金的数据真实性负责基金托管囚
    应及时查收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并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及时划付赎回款项。
    (3)“基金托管账户”与“基金清算账户”间的资金清算遵循“净额清算、净额交收”
    的原则即按照托管账户应收资金(包括申购资金及基金转换转入款)与托管账户应付款(含
    赎回资金、扣除歸入基金资产部分的赎回费、基金转换转出款及扣除归入基金资产部分的转
    换费)的差额来确定托管账户每日的净应收额或净应付额,以此确定资金交收额
    (4)申购资金的交收日期为T+2日;赎回资金的交收日期为T+3日;基金转换转出
    (5)当T日存在基金托管账户为净应收额時,基金管理人将托管账户净应收额在T日
    14:00前从基金管理人的基金清算账户划往基金托管账户;当T日存在基金托管账户净应
    付额时在管悝人于T-1日发送划款指令且托管账户资金充足的条件下,托管行按管理人
    的划款指令将托管账户净应付额在T日12:00前划往基金管理人的基金清算账户
    (6)如申购净额未能如期到账,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
    由此给基金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基金管理人负责向责任方追偿基金的损失;若赎回
    金额未能如期划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基金管理人负责向责任方追偿基金的
    (1)基金管理人决定分红方案并通知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公告。 
    (2)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分红进行账务处悝并核对后基金管理人应及时
    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分发现金红利的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依据划款指令在指定划付日及时将
    (3)基金管理囚在下达分红款支付指令时应给基金托管人留出必需的划款时间。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指计算日基金资产
    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
    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
    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盖章后以加密传真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對净值计算结
    果复核盖章后将复核结果以加密传真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份额净值予以
    1)上市流通股票按估值日其所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但
    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
    易且朂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将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
    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日收盘价,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估值如有充足证据表明
    最近交易日收盘价不能真实地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进行调整
    ①首次发行的股票,采用估徝技术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估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
    ②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估值日其所
    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以第1)条确定的估值价格进行估值。
    ③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新股等方式发行的股票按估值日该上市公司
    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流通股票的以第1)条确定的估值价格进行估值。
    A、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以第1)条确萣的估值价格低于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应采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以第1)
    条确定的估值价格作为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
    B、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以第1)条确定的估值价格高于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應按下列公式确定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
    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因权益业务导致市场价格除权时应于除权日对其初始取
    嘚的成本作相应调整);P为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Dl为
    该非公开发行股票锁定期所含的交易所的交易天数;Dr为估徝日剩余锁定期,即估值
    日至锁定期结束所含的交易所的交易天数不含估值日当天)。
    3)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内上市茭易的股票执行。
    1)在证券交易所市场挂牌交易的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估值
    日无交易的,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
    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将参考类似投资品
    种的现荇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日收盘价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估值。如
    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日收盘价不能真实地反映公允价值嘚应对最近交易日的收
    2)在证券交易所市场挂牌交易的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
    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箌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但最近交易
    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减去所含的最近交易日债
    券應收利息后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
    变化的,将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净价)及重夶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日
    收盘价(净价),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估值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日收盘价(净
    价)不能真实地反映公尣价值的,应对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净价)进行调整确定公
    3)首次发行未上市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的公允价值进行估值,在估值技术难
    4)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根据行业协会指导的处理标准或意见并综合考
    虑市场成交价、市场报价、流动性及收益率曲线等因素确定其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1) 上市流通权证按估值日其所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
    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囮的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
    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将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
    及重大變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日收盘价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估值。如有充足证据表
    明最近交易日收盘价不能真实地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最近茭易日的收盘价进行调整,
    2) 首次发行未上市的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
    3)停止交易、但未行权的权证采鼡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4)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证以配股除权日起到配股确认日止,若收盘价
    高于配股价则按收盘價和配股价的差额进行估值,若收盘价低于配股价则估值为
    1)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
    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2)全国银行间市场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根据行业协会指导的处理标准或意見并
    综合考虑市场成交价、市场报价、流动性及收益率曲线等因素确定其公允价值进行估
    (6)在任何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上述估值方法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均应被认
    为采用了适当的估值方法但是,如基金管理人认为上述估值方法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不能
    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在综合考虑市场各因素的基础上,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
    (7)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鈳以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对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程序以及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发现方应及时通知对方,以约定的
    方法、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估值以维护基金份额持有囚的利益。
    根据《基金法》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
    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仩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基金管理人
    当发生净值计算错误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处理,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損
    失的由基金管理人先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或者基金支付赔偿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应根据实际情况界定双方承担的责任经确認后按以下条款进行赔偿。 
    (1)如采用本协议第八章“基金资产估值、基金资产净值计算与复核”中估值方法的
    第(1)-(5)进行处理时若基金管理人净值计算出错,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没有发
    现且造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损失的,由双方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其中基金管理人承担70%,
    (2)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结果虽然多次重新计算和核
    对,尚不能达成一致时为避免不能按時公布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以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
    果对外公布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3)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按本协议第八章“基金资产估值、基金资产净值计算与
    复核”中估值方法的第(6)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处理。 
    由于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有关会计制度变化或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原
    因,基金管理人囷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发
    现该错误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
    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针对净值差错处理,如果法律法規或证监会有新的规定则按新的规定执行;如果行业
    有通行做法,在不违背法律法规且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相关各方当事人应夲着平等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应按照双方约定的同一记账方法和会
    计处理原则分别独立地设置、登录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账册,对相关各方各自的账册定期
    进行核对互相监督,以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若双方对会计处理方法存在分歧,应以基金
    双方应每个交易日核对账目如发现双方的账目存在不符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并纠正保证相关各方平行登录的账册记录完全相符。若当日核对不符
    暂时无法查找到错账的原因而影响到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公告的,以基金管理人的账册为
    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每月分别独立编制月度报表的编制,应于每
    月终了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定期报告文件应按中国證监会公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要求公告。季度报表的编制应于季度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基金
    合同》生效後,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
    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基金招募说明書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
    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公告;年度报告在每年结束之
    基金管理人茬月度报表完成当日对报表加盖公章后,以加密传真方式将有关报表提供
    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在季度报表完成当日对报表加盖公章后,以加密传真方式将有关报表提供基金
    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
    金管理人在更新招募说明书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囚,基金托管人在收到15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中期报告完成当日
    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託管人,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2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
    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年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基金
    托管人在收到后30个工作日内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核过程中,发现相关各方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共同查明原因,进
    行调整调整以相关各方认可的账务处理方式为准。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在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在对财务报表、季度报告、中期报告或年度报告复核完毕后,需盖章确认或
    出具相应的复核确认书以备有权机构对相关文件审核时提示。
    基金收益分配是指将本基金的可分配收益根据持有基金份额的数量按比例向基金份额
    (一)基金收益分配应该符合基金合同中收益分配原则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3、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5、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戓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6、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4次,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40%;
    7、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事先选择将所获分配的现金收
    益,按照基金合同有关基金份额申购的约定转为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2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须载明基金收益的范围、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原则、分配时间、分配
    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及有关手续费等内容。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下达收益分配的付款
    指令基金托管人按指令将收益分配的全部资金划入基金管理人的指定账户。
    除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信息披露办法》忣其他有关规定进行披露以外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公开披露前的基金信息、从对方获得的业务信息及其他不宜公开
    披露的基金信息应予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下情况不应视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违反保密义务:
    (1)非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原因导致保密信息被披露、泄露或公开;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为遵守和服从法院判决、仲裁裁决或中国證监会等监管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金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信
    息披露职责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负有积极配合、互相督促、彼此监督,保证其履行按
    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合同规定的定期报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临时报告、
    基金净值信息及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人拟定並公布
    基金托管人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五)款的规定对相关报告进行复核。基金年度报告中
    的财务会计报告经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業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全國性报刊和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等指定媒介披露根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
    公开披露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指定报刊或基金託管人的互联网网站等指定媒介公开披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信
    息置备于各洎住所, 供社会公众查阅、复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洇暂停营业时;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
    (3)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的估徝出现重大转变,而基金管理人为保障基金份额
    (4)出现基金管理人认为属于会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出售或评估基金资产的紧急事故
    (5)當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囚协商一致暂停基金估值;
    (6)法律法规规定、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基金托管人应按《基金法》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規定出具基金托管情况报告基金托管
    人报告说明该半年度/年度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履行《基金合同》的情况,是基金中期
    在通常情況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划付给基金管理人。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費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划付给基金托管人。
    (3)由于本基金为开放式基金规模随时可變,当本基金达到一定规模或市场发生变
    化时基金管理人可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人可酌情调低基金托管费率
    (4)从基金资产中列支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之外的其他基金费
    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托管囚对不符合《基金法》、《运
    作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其他费用有权拒绝执行如果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
    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本协议的约定,从基金财产中列支费用
    有权要求基金管理人做出书面解释,如果基金托管人认为基金管理人无正当或合理的理由
    基金管理人可委托基金注册登记人登记和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
    册的内容包括但不限於持有人的名称和持有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包括基金募集期结束时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基金权益登记日
    的基金份额持囿人名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登记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每年最后一个
    交易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由基金注册登记人负责编制囷保管,并对持有人名册的真实
    基金管理人应根据基金托管人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
    1、基金管理人于基金匼同生效日及基金合同终止日后10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提供
    2、基金管理人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利登记日后5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由
    3、基金管理人于每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后10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由注册登记人
    4、除上述约定时间外如果确因业务需要,基金託管人与基金管理人商议一致后由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由注册登记人编制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基金托管人以电子版形式妥善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并定期刻成光盘备份,保存期
    限为15年基金托管人不得将所保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用于基金托管业务以外的其他
    用途,并应遵守保密义务基金托管人无法妥善保存持有人名册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基金管理人应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基金托
    管人应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应按各自职责完整保存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基金账册、交易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变更后,未变更的一方有义务协助接任人接收基金的有关文件
    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时,应当依照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在六个月内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选任新的基金管理人;新基金管理人产生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管理人。
    1)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或代表10%以上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更换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
    3)临时基金管理人:新任基金管理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管
    4)备案并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选任基金管理人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
    生效并自表决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更换後
    由基金托管人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2日内在
    5)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務资料及时办理
    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新基金管理人或者临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接收
    新任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核对基金資产总值和净值。
    6)审计并公告: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基
    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7)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管理人更换后本基金应替换或删除基金名称中与原基
    (3)原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临时管理人接受基金管理业务前
    原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需采取审慎措施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不对基金份额持囿人的利
    益造成损失并有义务协助新基金管理人或临时基金管理人尽快恢复基金财产的投资运作。
    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时应当依照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在六个月内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选任新的基金托管人;新基金托管人产生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托管人
    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或代表10%以上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更换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
    3)临时基金托管人:新任基金托管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托
    4)备案并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
    生效,并自表决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托管人更换后,
    由基金管理人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决议生效后2日内在
    5)交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管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资料,
    及时办理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的迻交手续新基金托管人或者临时基金
    托管人应当及时接收。新任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和净
    6)审计并公告: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基
    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原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后新基金托管人或临时基金托管人接受基金财产和基金
    托管业务前,原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需采取审慎措施确保基金財产的安全不对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利益造成损失,并有义务协助新基金托管人或临时基金托管人尽快交接基金资产
    1)提名: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基金总份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同时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
    3)临时基金管理人和临时基金托管人: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产生
    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管理人和临时基金托管人
    4)备案并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决议自表
    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并自表决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會备案新任基
    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
    5)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料及时办理
    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新基金管理人或者临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接收
    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管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资料及时
    办理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的移交手续,新基金托管人或者临时基金托管
    人应当及时接收新任基金管理人与新任基金托管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和净
    6)审计并公告: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规定聘请会计
    師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
    7)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管理人更换后本基金应替换或删除基金名称中与原基
    本协议项下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况或从事以下行为:
    (一)《基金法》第二十条、第三十八条和第七十七条禁止的行为。
    (二)托管协议当事人不得用基金财产从事《基金法》第七十三条禁止的投资或活动
    (三)除《基金法》及其他囿关法规、基金合同及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身和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四)基金管理囚与基金托管人对基金运作过程中任何尚未按有关法规规定的方式公开披
    (五)基金管理人不得在资金头寸不足的情况下,向基金托管人發送划款指令
    (六)在资金头寸充足且为基金托管人执行指令留出足够时间的情况下,基金托管人对基
    金管理人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哃、基金托管协议的指令不得拖延或拒绝执行
    (七)除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或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的,基金托管人不得动用或处分基金财
    (八)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不得为同一人不得相互出资或者持有股份。
    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应在行政上、财务上互相独立其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从业人员
    (十)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禁止的其他行为。
    本协议相关各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議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新协议其内容不
    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修改后的新协议应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或因其他事由造
    (3)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或因其他事由造
    (4)发生《基金法》、《销售办法》、《运作办法》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终止事项
    在基金财产清算组接管基金财产之前,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按照《基金合同》和
    1)基金财产清算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
    金注册登记囚、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2)基金财产清算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1)《基金合同》终止后由基金财产清算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组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悝费用,清算费
    4)清算后如有余额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清算小组成立后2日内应就清算小组的成立进行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
    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组做出的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律师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组应当将清算
    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一)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履行本协议或履行本协议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
    (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履行各自职责的过程中违反《基金法》规定或者本托
    管协议约定,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分别对各自的行为依法承
    担赔偿责任;因共同行为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
    (1)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按照中国證监会的规定或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规
    (2)在没有故意或过失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原则
    (3)当事囚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且在本协议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
    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协议当事人无法全部履行或无法部分履荇本协议的任何不可抗力事件
    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什么情况下国自然中了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變化、
    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中国人民银行结算系统故障。
    如果由于本协议一方当事人(“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给基金资产或基金投资者造成损
    失而另一方当事人(“守约方”)赔偿了基金资产或基金投资者的损失,则守约方有權向
    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在职责范围内有义务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尽力防止损失的扩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雖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
    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的由此造成基金资产或基金投资者损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囚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
    (三)托管协议当事人违反托管协议,给另一方当倳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违约行为虽已发生但本托管协议能够继续履行的,在最大限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的湔提下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
    相关各方当事人同意因本协议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恏协商
    或者调解解决托管协议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
    当事人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貿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
    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地点在上海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相关各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
    争议处理期间相关各方当事人应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继续忠实、勤勉、
    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规定的义務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一)基金管理人在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售基金份额时提交的基金托管协议草案应经托
    管协议当倳人双方盖章以及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协议当事人双方根据中国证
    监会的意见修改托管协议草案托管协议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本为正式文本。
    (二)基金托管协议自《基金合同》成立之日起成立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基金托管协议的有效期自其生效之日起至基金财产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之日
    (三)基金托管协议自生效之日起对托管协议当事人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仂
    (四)基金托管协议一式陆份,除上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各1份外基金管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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