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外省市号牌小客车
2016年4月15ㄖ起每日7时至10时、15时至20时,以下道路禁止悬挂外省市机动车号牌的小客车、使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小客车、未载客的出租小客车及实习期驾驶员驾驶的小客车通行(周六、周日、国定假日除外)
(一)延安高架路(S20以东段);
(二)南北高架路(呼玛路至鲁班立交段);
(三)逸仙高架路(铨线);
(四)沪闵高架路(全线);
(五)中环路(全线);
(六)华夏高架路(全线);
(七)罗山高架路(全线);
(八)度假区高架路(中环路至秀浦路段);
(九)內环高架路(除内圈中山北二路入口至锦绣路出口、外圈锦绣路入口至黄兴路出口以外的路段);
(十一)卢浦大桥;
(十二)延安东路隧道
对于通告未尽列的高架道路(城市快速路),对上述小客车采取的通行管理措施按道路上设置的交通标志、标线所示执行。违反本通告规萣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闯禁令标志行为,处罚款200元记3分。
02 外省市临时号牌小客车
为进一步保障本市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现通告如下:
使用外省市公安机关核发的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机動车不得在本市外环线以内(含外环线)区域行驶。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萣严格查处。
本通告自2016年4月10日起施行
03本市小客车(沪C)
“沪C”号牌机动车(不包括摩托车)禁止通行措施
悬挂“沪C”號牌的机动车,禁止在中环路(杨高南路立交桥至华夏高架路)、华夏高架路以及以下区域内的道路上通行:沿外环隧道(含两侧地面泰和路)—S20外环高速公路(外环隧道以西至杨高南路立交桥,含两侧地面泰和路、泰和西路至顾太路)—杨高南路—龙阳路立交—龙阳路—龙东大道—金桥路—金桥立交桥—杨高中路—杨高北路—杨高北一路以及长江边线、黄浦江边线所围合的区域(含上述道路)
本通告未列尽的道路禁止通行、限制通行措施,按照法律、法规、规章交通标志、标线,或者其他通知、决定等方式明示的交通管理措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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