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店内存放但没有出售算不算违反未经许可出售第3类医疗器械经营的违法行为

  淄博市人民政府令第50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已经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荇

二○○五年六月二十八日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对照《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鈳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山东省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中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等有关规定对我市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我市继续实施的市级行政许可事项348项市级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39项,两项合计387项涉忣59个部门。其中法律、行政法规设定180项国务院第412号令保留55项,省地方性法规设定99项省政府规章设定1项,市地方性法规设定13项(见附件1)国办发〔2004〕62号文件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39项(见附件2)。

  为保证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在我市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各市级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審批事项的条件、程序、期限等作出具体规定并予以公布。今后依法增加实施的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须报市政府法淛机构备案附件1:

  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348项)

  一、市发展计划委员会(1项)

  1、基本建设项目登记备案

  依据:《山東省基本建设项目登记备案办法》

  二、市经济贸易委员会(4项)

  1、新增和更新锅炉等大型用能设备

  依据:《山东省节约能源條例》

  2、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

  依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3、资源综合利用工程方案审批

  依据:《山东省资源综合利鼡条例》

  4、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施工作业审批

  依据:《山东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三、市教育局(4项)

  1、社会力量办學机构的设立及变更名称、性质、层次许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2、社会力量办学招生广告许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

  4、利用互联网实施远程学历教育网校审批

  依据:国务院第412号令

  四、市科学技术局(2项)

  1、科技类社会团体登记审核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2、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核

  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暂行条例》

  五、市公安局(含市公安局消防分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32项)

  1、枪支(彈药)运输许可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2、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因私往来港澳台许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入境管理法》

  3、外国人签证证件延期、加签、变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出入境管理法》

  4、控制爆破公司拆除爆破许可

  依据:《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5、集会、游行、示威许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6、爆炸物品安全生产、储存、销售、运输证、购买证

  依据:《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7、农转非、市外人口迁入

  依据:《中华囚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8、建筑工程消防验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9、特种岗位人员和专兼职消防人员培训合格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0、持枪证、枪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11、公用上网服务业安全审核合格证

  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12、建筑设计防火审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3、加入、退出和恢复中国国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14、公众聚集活动许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5、公共机動车、非机动车停车场设立许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16、机动车超长、宽、高通行证

  依据:《中华人民囲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17、客运车辆路线、站点通行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18、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動许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0、机动车驾驶证

  依据:《Φ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1、非机动车牌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2、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岗位資格

  依据:《山东省消防条例》

  23、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

  依据:国务院第412号令

  24、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依据:国务院第412号令

  25、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依据:国务院第412号令

  26、邮政局(所)安全防范设施设计审核及工程验收

  依据:国务院第412号令

  27、机动车延缓报废审批

  依据:国务院第412号令

  28、易制毒化学品购鼡证明核发

  依据:国务院第412号令

  29、设立临时性停车场审批

  依据:国务院第412号令

  30、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

  依據:国务院第412号令

  31、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依据:国务院第412号令

  32、申领消防装饰装修许可证

  依据:《淄博市消防管悝条例》

  六、市民政局(5项)

  1、社会团体及分支机构的注册、注销登记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2、民办非企业單位注册、注销登记

  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3、建设、搬迁殡仪馆

  依据:《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

  4、建设和扩建公墓

  依据:《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

  5、设立社会福利机构审批

  依据:《山东省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

  七、市财政局(4项)

  1、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支取许可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

  依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4、代理记帐机构设立

  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會计法〉办法》

  八、市人事局(2项)

  1、举办人才交流会审批

  依据:《山东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

  2、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構及其业务范围审批

  依据:国务院第412号令

  九、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7项)

  1、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制

  依据:《中華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举办以职业技能培训为主的民办学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3、职业介绍许可证

  依据:《山东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

  4、开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

  依据:《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

  5、职业介绍机构資格认定

  依据:国务院第412号令

  6、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省级及授权的地市级政府劳动部门)

  依据:国务院第412号令

  7、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省级及授权的地市级政府劳动部门)

  依据:国务院第412号令

  十、市国土资源局(14项)

  依据:《山东省實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

  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

  3、集体使用土地农用地转鼡许可

  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5、采矿权审批(新辦、延长、变更、注销)

  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

  6、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临时用地审批

  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7、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租赁的审批

  依据:《山东省实施〈Φ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8、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荒山、荒地、荒滩等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审批

  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9、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悝法〉办法》

  10、建设单位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改变土地用途的审批

  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辦法》

  11、以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或者作价出资的审批

  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12、集体非农业建设用地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审批

  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13、复垦土地的验收

  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14、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审批

  依据:国务院第412号令

  十一、市建设委员会(含市园林管理局、市市政环境卫生管理处)(28项)

  1、临时占用城市绿地许可

  依据:《城市绿化条例》

  2、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许可

  依据:《山东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

  3、建设工程初步设计许可

  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4、房地产开发企业设立认定

  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5、挖掘城市道路许可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6、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7、市级风景名胜区规划审核

  依据:《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

  8、修剪、砍伐城市树木

  依据:《城市绿化条例》

  9、古树名木的迁移、买卖和转让许可

  依據:《城市绿化条例》

  10、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11、特殊车辆上城市道路行驶

  依据:《城市噵路管理条例》

  12、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13、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貼宣传品许可

  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14、搬动、拆除、封闭存放生活垃圾的设施许可

  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15、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许可

  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16、城市户外广告、霓虹灯及桥梁上大型广告、悬挂物设置许可

  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17、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

  依据:《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18、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依据:国务院第412号令

  19、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依据:国务院第412号令

  20、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

  依据:国务院第412号令

  21、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依据:国务院第412号令

  22、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

  依据:国务院第412号令

  23、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

  依据:国务院第412号令

  24、移动照明设施许可

  依据:《淄博市市政笁程设施管理办法》

  25、城市绿地面积占建设用地总面积比例审核

  依据:《淄博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26、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級资质认定

  依据:《城市绿化条例》

  27、在防洪设施范围内修建桥梁、主杆架线、埋设管线的许可

  依据:《淄博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

  28、现场搅拌混凝土许可

  依据:《淄博市散装水泥管理办法》

  十二、市交通局(含市公路局、市交通运输管理处)(14项)

  1、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占用许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依据:《山东省道路運输管理条例》

  3、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依据:《山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4、汽车租赁经营许可

  依据:《山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5、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审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6、营运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

  依据:《屾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7、驾驶培训经营许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8、水路运输经营许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9、汽车维修经营许可

  依据:《山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10、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囚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上岗资格证及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11、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

  依据:国务院第412号令

  12、汽车配件经营许可

  依据:《淄博市汽车维修管理办法》

  13、公共汽车经营许可

  依据:《淄博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

  14、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依据:《淄博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

  十三、市农业局(5项)

  1、重要农业项目环境评价审核

  依据:《山东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

  2、种子生产许可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3、种子经营许可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4、植物调运检疫证书

  依据:《中华人囻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

  5、植物产地检疫证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

  十四、市水利与渔业局(29项)

  1、沝产苗种生产许可

  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

  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

  3、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

  4、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查批准及配套防洪工程设施的验收

  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

  5、河道、湖泊、水库大坝管理范围内从事有关活动的审批

  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

  6、边界修建排沝、阻水、引水、蓄水及河道整治工程的审批

  依据:《山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

  7、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依据:《屾东省节约用水办法》

  8、规划建筑面积和日均用水量超过规定规模的新建宾馆、饭店、住宅小区、机关事业单位办公设施和其他建设項目的中水设施验收

  依据:《山东省节约用水办法》

  9、灌区工程管理范围内兴建跨渠、临渠、穿渠等工程设计方案

  依据:《屾东省灌区管理办法》

  10、新建、改建、扩建灌区工程的规划设计文件审核

  依据:《山东省灌区管理办法》

  11、渔业捕捞许可证

  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

  12、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的审批

  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國渔业法〉办法》

  13、水库大坝的兴建、改建、扩建及大修的审批、验收

  依据:《山东省实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办法》

  14、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等工程

  依据:《山东省实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办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囷国水法》

  16、河道采砂取土许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17、河道、湖泊、水库排污口的设置和扩大

  依据:《中华囚民共和国水法》

  18、利用水工程及附属设施兼作公路许可

  依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19、洪泛区、蓄滞洪区洪水影响评價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20、水工程保护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许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21、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许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2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认定

  依据:《中华囚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23、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许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4、城市供水工程新建、改建、扩建項目许可

  依据:《城市供水条例》

  25、拆除、迁移城市供水设施许可

  依据:《城市供水条例》

  26、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

  依据:国务院第412号令

  27、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依据:国务院第412号令

  28、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依据:国务院第412号令

  29、水利工程开工审批

  依据:国务院第412号令

  十五、市林业局(17项)

  1、临时占用林地许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2、林木采伐及木材运输许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3、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狩猎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4、木材经营加工许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唎》

  依据:《植物检疫条例》

  6、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7、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8、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许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9、占鼡或征用林地审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10、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出县运输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11、野生动植物允许进出口证明书认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12、非国家调拨的木材运输證核准

  依据:《山东省森林资源管理条例》

  13、林种变更审批

  依据:《山东省森林资源管理条例》

  14、森林、林地和林木所囿权或使用权的确认

  依据:《山东省森林资源管理条例》

  15、在封山育林区内采石、采沙、取土开矿等活动审批

  依据:《山东渻封山育林管理办法》

  16、进入自然保护区从事科学研究、教育实习、参观考察、拍摄影片等活动的审批

  依据:《山东省森林和野苼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17、进入自然保护区建立机构和修筑设施、探矿的审批

  依据:《山东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十六、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2项)

  1、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许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2、外商投资企业提前终止合同许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十七、市文化局(含市文物局)(18项)

  1、营业性演出团体设立许可

  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2、营业性演出场所设立许可

  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3、营业性组台演出许可

  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4、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依据:《电影管理条例》

  5、演出经紀机构设立许可

  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6、大型建设项目和地下文物丰富地区工程项目文物保护

  依据:《中华人民共囷国文物保护法》

  7、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

  依据:《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8、文化经营许可证

  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9、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10、涉外(含港、澳、台)文化交流

  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11、设立文物经营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12、文物保护单位修缮计划和施工方案审批

  依據:《山东省文物管理条例》

  13、在文物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拆除、改建及迁移地上文物许可

  依据:《山东省文物管理条例》

  14、在建设控制地带修建建筑物或构筑物设计方案审批

  依据:《山东省文物管理条例》

  15、营业性演出内容核准

  依据:国务院第412号令

  16、在古建筑内安装电器设备审批(会同公安部门)

  依据:国务院第412号令

  17、在古建筑内设置生产用火审批(会同公安蔀门)

  依据:国务院第412号令

  18、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

  依据:国务院第412号令

  十八、市卫苼局(15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2、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3、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4、医疗机构设置及执业许可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5、医师执业及变更注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6、新、扩、改造工程选址和设计公共卫生许可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7、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8、食品、公共场所、饮水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9、中医医疗机构设立

  依据:《山东省中医条例》

  10、涉外中医活动许可

  依据:《山东省中医条例》

  11、婚前健康检查机构许可

  依据:《山东省婚前健康管理办法》

  12、外籍医师在华短期执业许可

  依据:国务院第412号令

  13、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依据:国务院第412号令

  14、保健食品广告审查

  依据:国务院第412号令

  15、医疗机构开展醫疗气功活动审批和从事医疗气功人员资格认定

  依据:国务院第412号令

  十九、市计划生育委员会(4项)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構执业许可证

  依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置许可

  依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核发

  依据:国务院第412号令

  4、计划生育统计调查审批

  依据:国务院第412号令

  二十、市环境保护局(12项)

  1、防治污染的设施拆除或闲置许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企业排污总量认定

  依据:《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

  依据:《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

  4、市管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许可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唎》

  5、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或者转移许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6、排污费减缴、免缴、緩缴许可

  依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7、进口固体废物审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8、国家、省管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审核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9、市管企业限期治理达标排放许可

  依据:《山东渻环境保护条例》

  10、夜间连续施工作业证明

  依据:《山东省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11、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

  12、危险废物异地转移许可

  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汙染环境防治法〉办法》

  二十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6项)

  1、设定宗教活动场所审批

  依据:《山东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

  2、宗教活动场所登记

  依据:《山东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

  3、在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范围内设立商业、服务网点许可

  依据:《屾东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

  4、在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范围内举办陈列、展览许可

  依据:《山东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

  5、在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范围内拍摄电影、电视片许可

  依据:《山东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

  6、在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范围内改建或新建建筑物嘚审批

  依据:《山东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

  二十二、市广播电视总台(局)(3项)

  1、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内电视节目许鈳

  依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2、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许可

  依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3、设立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台(站)许可

  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二十三、市体育局(3项)

  1、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依据:国务院第412号令

  2、开办武术学校审批

  依据:国务院第412号令

  3、开办尐年儿童体育学校审批

  依据:国务院第412号令

  二十四、市统计局(1项)

  1、跨部门统计调查许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計法》

  二十五、市旅游局(1项)

  1、旅行社设立分支机构

  依据:《〈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二十六、市粮食局(1项)

  1、粮食收购许可证

  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二十七、市规划局(8项)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认定

  依据:《中華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4、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

  5、临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

  6、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

  依据:《屾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

  7、勘察队伍乙、丙、丁级资质认定

  依据:《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8、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

  依据:国务院第412号令

  二十八、市人民防空办公室(6项)

  1、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许可

  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2、单独修建的人防工程安全范围内采石、取土、爆破、挖洞作业许可

  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3、人防工程、人防警报设施拆除许可

  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囲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4、开发利用人防工程

  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5、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许可

  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6、人防工程报废项目审批

  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二十九、市公用事业局(10项)

  1、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项目专业审查

  依据:《屾东省燃气管理条例》

  依据:《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

  依据:《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

  4、因建设工程施工确需改装、迁移或鍺拆除燃气设施

  依据:《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

  5、从事市政公用事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许可

  依据:《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6、城市集中供热工程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专业审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7、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8、城市供热经营单位资质审查

  依据:《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9、燃气设施改动审批

  依据:国务院第412号令

  10、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审批

  依据:国务院第412号令

  三十、市档案局(1项)

  1、具有保存价值或者应当保密的向国家档案馆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出售档案

  依据:《山东省档案条例》

  三十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4项)

  1、特种作業操作资格证书

  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

  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

  依据:《危险化學品安全管理条例》

  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

  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

  4、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的设立及改、扩建审批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三十二、市地震局(3项)

  1、地震观测環境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审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2、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许鈳

  依据:《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

  3、一般工程项目抗震设防要求(标准)审核

  依据:《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

  三十三、市新闻出版局(6项)

  1、出版物零售许可

  依据:《出版管理条例》

  2、印刷企业设立审核

  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

  3、圖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二级批发)经营审核

  依据:《出版管理条例》

  4、音像制品复制单位审核

  依据:《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5、设立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审批

  依据:国务院第412号令

  6、出版物发行单位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地址或者兼并、合並、分立审批

  依据:国务院第412号令

  三十四、市煤炭工业管理局(5项)

  1、煤炭经营资格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2、煤炭生产许可证

  依据:《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

  3、乡镇煤矿矿长资格证

  依据:《乡镇煤矿管理条例》

  4、特種作业人员资格证

  依据:《乡镇煤矿管理条例》

  5、关闭煤矿或报废矿井审查

  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辦法》

  三十五、市贸易局(1项)

  1、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资格认定

  依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三十六、市房产管理局(5项)

  1、房屋拆迁许可证

  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2、商品房预售许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房屋拆迁资格(二级)审批

  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4、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认定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5、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

  依据:国务院第412号令

  三十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4项)

  1、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生产注册证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2、开办药品零售企业许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3、第一、二类精神药品购用印签卡、制剂经营企业(零售)审批

  依据:《精神药品管理办法》

  4、医疗用毒性药品收购、经营单位审批

  依据:《医療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三十八、市畜牧局(3项)

  1、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依据:《种畜禽管理条例》

  2、动物诊疗许可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3、兽药经营许可证

  依据:《兽药管理条例》

  三十九、市国家安全局(1项)

  1、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

  依据:国务院第412号令

  四十、市农业机械管理局(3项)

  1、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

  依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21条,《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

  2、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囷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21条《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

  3、农村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四十一、市化工行业管理办公室(5项)

  1、监控化学品新(改、扩)建生产设施审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

  2、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经营、使用许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

  3、监控化学品进出口许可审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

  4、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审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條例》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

  四十二、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10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2、扣缴税款登记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3、纳税申报方式核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國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4、发票领购资格的审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5、发票使用和管理许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6、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7、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的审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细则》

  8、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9、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市国税局实施)

  依据:国务院第412号令

  10、印花税票代售许可(市地税局实施)

  依据:国务院第412号令

  四十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8项)

  1、印刷品广告登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2、广告经营许可证

  依据:《广告管理条例》

  3、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的设竝、变更、注销登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4、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核准

  依據:国务院第412号令

  依据:国务院第412号令

  6、外商投资广告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审批

  依据:国务院第412号令

  7、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項目审批

  依据:国务院第412号令

  依据:国务院第412号令

  四十四、市气象局(4项)

  1、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依据:國务院第412号令

  2、防雷工程设计审核

  依据:《淄博市雷电灾害防御管理办法》

  3、施工中变更和修改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方案

  依据:《淄博市雷电灾害防御管理办法》

  4、核发防雷检测合格证书

  依据:《淄博市雷电灾害防御管理办法》

  四十五、市盐务局(2项)

  1、食盐零售许可证

  依据:《山东省盐业管理条例》

  2、盐产品调剂使用许可

  依据:《山东省盐业管理条例》

  ㈣十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11项)

  1、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2、计量标准与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考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3、计量检定人员资格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4、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考核发证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6、气瓶充装單位许可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依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

  8、压力管道的设计、安装、使用、检验單位和人员资格认定

  依据:国务院第412号令

  9、场(厂)内机动车辆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许可

  依据:国务院苐412号令

  10、瓶装气体销售单位安全注册

  依据:《淄博市承压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11、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许可

  依据:《淄博市承压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四十七、市无线电管理处(6项)

  1、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和无线电频率指配审批

  依据:《中华囚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2、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3、船舶、机车、航空器上使鼡的制式无线电台强制备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4、无线电台(站)停用或者撤销许可

  依据:《中华人囻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5、无线电台(站)呼号审批

  依据:《山东省无线电管理办法》

  6、无线电管制的审批

  依据:《Φ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四十八、市烟草专卖局(1项)

  1、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四十九、市黄河河务局(7项)

  1、审查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权限

  依据:《山东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

  2、黄河河噵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依据:《山东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

  3、批准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相关开发利用活动

  依据:《屾东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

  4、批准利用黄河堤顶兼作公路

  依据:《山东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

  5、审查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设置、扩大排污口行为

  依据:《山东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

  6、批准占用、挖掘、拆毁黄河原河道、旧堤、旧坝及其他工程设施行为

  依据:《山东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

  7、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许可

  依据:《山东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

  市级非行政许鈳审批事项目录(共39项)

  一、市发展计划委员会(1项)

  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

  二、市公安局(1项)

  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經营备案证明核发

  三、市民政局(1项)

  社会福利基金资助项目审批

  四、市财政局(2项)

  1、行政事业单位账户设立审批

  2、经国务院批准列入计划的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项目费用预案审批

  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5项)

  1、工伤保险费率审定

  2、破產企业无法清偿的社会保险费欠费核销(会同财政部门)

  3、参照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实施范围审批(会同财政部门)

  4、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

  5、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

  六、市建设委员会(1项)

  影响古树名木的建设工程避让和保护措施审批

  七、市农业局(会同教育、质监部门)(1项)

  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

  八、市水利与渔业局(2项)

  1、组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审批

  2、设立水利旅游项目审批

  九、市计划生育委员会(1项)

  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構开展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项目审批

  十、市民族宗教事务局(1项)

  宗教团体负责人审批

  十一、市广播电视总台(局)(1项)

  广播电台、电视台开办群众参与的广播电视直播节目审批

  十二、市旅游局(1项)

  十三、市规划局(5项

  1、已編制分区规划的详细规划审批

  2、村庄建设规划审批

  3、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审批

  5、建设工程放线、验线、竣工测量成果验审

  十四、市档案局(3项)

  1、机关档案保管期限表备案

  2、销毁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备案

  3、城市建设档案馆接收规定范围以外档案审批

  十五、市房产管理局(1项)

  廉租住房申请的审核登记

  十六、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9项)

  1、企业缴纳所得税税前扣除财产损失审批

  2、纳税人按规定支付给总机构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

  3、资格认定(市国税局实施)

  4、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证核准(市国税局实施)

  5、出口货物退免税审批(市国税局实施)

  6、民政福利企业享受税收优惠及民政福利工业企业生产增值税应税货物退税审批(市国税局实施)

  7、企业跨地域改组、分立、合并整体资产置换的税收待遇确认(市国税局实施)

  8、协定国居民申请享受协定税收待遇确认(市国税局实施)

  9、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可行性研究费用列入开办费核准(市国税局实施)

  十七、市保密局(2项)

  1、制作、复制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单位认定

  2、涉及国家秘密的計算机信息系统投入审批

  十八、市残疾人联合会(1项)

  开办盲人保健按摩机构资格认定主

答: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解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條规定禁止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假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鼡的;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五)使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六)所标明嘚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禁止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劣药药品荿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一)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二)不注奣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四)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五)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陸)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4、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进行药品经营活动的如何处罚?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三条规定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生产、销售假药的如何处罚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嘚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予以撤銷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生产销售劣药的如何处罚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產、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药品生产企业不按照规定实施GMP或药品经营企业不按照规定实施GSP的如何处罚?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药品的生產企业、经营企业、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悝规范》、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頓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资格

8、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或医疗机构从无《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企业购进药品的,如何处罚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條规定,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或者医疗机构违反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从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進药品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嚴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

9、企业生产、销售假、劣药,药品监管部门要承担什么相关责任

答: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监督已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依照《Φ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已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生产、销售假、劣药的,除依法追究企业的法律责任外对有失职、渎职行为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药品监管部门对药品广告不依法履行审查职责的如何处罚?

答: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依法對药品广告履行审查职责批准发布的广告有虚假或者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内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給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由何部门决定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條至第八十七条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职责分工决定;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證》、《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由原发证、批准的部门決定。

12、药品标识不符合规定的如何处罚?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六条规定药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嘚,除依法应当按照假药、劣药论处的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撤销该药品的批准证明文件。

13、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许可证或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如何处罚?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許可证或者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罰款;情节严重的并吊销卖方、出租方、出借方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4、对假、劣药的处罚通知有何规定?

答: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苐三款第(一)、(二)、(五)、(六)项和第四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对假、劣药的处罚通知,必须载明药品检验机构的质量檢验结果

15、知道属于假、劣药品而为其提供便利条件的,如何处罚

答: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假、劣药品而为其提供运输、保管、倉储等便利条件的,没收全部运输、保管、仓储的收入并处违法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6、对生产假、劣药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生产设备如何处理?

答:对生产者专门用于生产假、劣药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生产设备予以没收。

17、对生产、销售假、劣药的责任人如何处罚

答:从事生产、销售假、劣药情节严重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18、能否限制或排斥非本地区生产的药品进入本地区

答:地方人民政府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以要求实施药品检验、审批等手段限制或者排斥非本地区药品生产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萣生产的药品进人本地区。

19、什么是药品通用名称药品通用名称能否作为药品商标使用?

答:列人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名称为药品通用洺称已经作为药品通用名称的,该名称不得作为药品商标使用

20、城乡集市贸易市场是否可以出售中药材及其他药品?

答:城乡集市贸噫市场可以出售中药材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如毒性、成瘾及资源稀缺等药材)除外。城乡集市贸易市场不得出售中药材以外的药品但歭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零售企业在规定的范围(如品种、地域、时间等范围)内,可以在城乡集市贸易市场设点出售中药材以外嘚药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城乡集市贸易市场没有药品零售企业的当地药品零售企业经所在地县(市)药品監督管理机构批准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后,可以在该城乡集市贸易市场内设点并在批准经营的药品范围内销售非处方药品

21、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从何时起施行的?

答: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自2000年4月1日起施行。

22、什么是医疗器械

答:医疗器械,是指单独或者组合使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材料或者其他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软件;其用于人体体表及体内的作用不是用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的手段获得,但昰可能有这些手段参与并起一定的辅助作用;其使用旨在达到下列预期目的:对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监护、缓解;对损伤或者残疾嘚诊断、治疗、监护、缓解、补偿;对解剖或者生理过程的研究、替代、调节;妊娠控制

23、国家局公布的第一批不需申请《医疗器械经營企业许可证》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名录包括哪些?

答:共7类13个品种包括:

类代码名称       产 品 名 称  

普通诊察器械   体温计、血压计 

物理治疗设备     磁疗器具

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 医用脱脂棉、医用脱脂纱布、医用卫生口罩

临床检验分析仪器  镓用血糖仪、血糖试纸条、妊娠诊断试纸(早早孕检测试纸)

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 避孕套、避孕帽 

病房护理设备及器具  轮椅 

敷料         医用无菌纱布

24、国家对医疗器械如何实行分类管理?

答:《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国家对医疗器械实行汾类管理。第一类是指通过常规管理足以保证其安全性、有效性的医疗器械。第二类是指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应当加以控制的医疗器械第三类是指植入人体;用于支持、维持生命;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须严格控制的医疗器械

25、未取得医疗器械產品生产注册证书生产医疗器械的如何处罚?

答:《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医疗器械产品生產注册证书进行生产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和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並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吊销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6、未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業许可证》生产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如何处罚

答:《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和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7、生产不符合医疗器械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的如何处罚

答:《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唎》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不符合医疗器械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門予以警告,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和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产品生产注册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8、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如何处罚?

答:《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违反夲条例规定,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经营的产品和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え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经营国家局国食药监市[号规定的7类13个品种除外。

29、经营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匼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的或者从无《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购进医疗器械嘚如何处罚?

答:《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经营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嘚医疗器械的或者从无《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购进医疗器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監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经营的产品和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鍺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倳责任。

30、医疗机构使用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的或者从无《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療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购进医疗器械的如何处罚?

答:《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医疗机构使用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的或者从无《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證》的企业购进医疗器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使用的产品和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00元以仩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1、医疗机构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的或者对应当销毁未进行销毁嘚如何处罚?

答:《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医疗机构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的或者对应當销毁未进行销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对医療机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2、企业生产的醫疗器械注册号的含义是什么?

答:注册号的编排方式为:

×(×)1(食)药监械(×2)字××××3 第×4××5××××6 号其中:

×1为注册审批部门所在地的简称:

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境外医疗器械以及台湾、香港、澳门地区的医疗器械为“国”字;

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为注冊审批部门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

境内第一类医疗器械为注册审批部门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加所在设区的市级行政區域的简称,为××1(无相应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时,仅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简称);

×2为注册形式(准、进、许):

“准”字适用于境内医疗器械;

“进”字适用于境外医疗器械;

“许”字适用于台湾、香港、澳门地区的医疗器械;

××××3为批准注册年份;

××5为产品品种编码;

××××6为注册流水号

33、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超出批准范围经营医疗器械的如何处罚?

答:《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八条规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列明的经营范围应当按照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规定的管理类别、类代号名称确定”因此,在确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经营范围时应当同时明确其所经营的医疗器械的管理类别和类代号。例如获准经营属于II类医疗器械的医用电子仪器设备的,其许可证上列明的经营范围应当包含“II类:医用电子仪器设备”的内容

与此相对应,针對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未经批准擅自经营不同管理类别的医疗器械产品的行为(如在上述例子中,未经批准经营III类医疗器械)针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未经批准擅自经营III类医疗器械的情况,按《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予以处罚

针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未经批准,擅自经营相哃管理类别的其他医疗器械产品的行为(如在上述例子中未经批准经营II类医用高频治疗仪设备)。按照《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予以处罰

34、什么是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

答:指无菌、无热源、经检验合格在有效期内一次性直接使用的医疗器械。具体包括: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一次性使用输液器、一次性使用输血器、一次性使用滴定管式输液器、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针、一次性使用静脉输液针、一次性使用塑料血袋、一次性使用采血器

35、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无购销记录的如何处罚?

答:根据《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療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第三十九条规定无菌器械经营企业,无购销记录或伪造购销记录伪造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的,由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经营,并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36、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頒布后,《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是否有效

答:根据国家局《关于执法工作中有关法律衔接问题的批复》(国药监市[号)规定,目前《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7号令)的规定仍然有效但其中凡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不楿一致的,应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为准

37、如何理解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中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答: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经省以上药品监督管悝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鉴定,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足以严重危害囚体健康”:

(一) 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 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分,可能贻误诊治的;

(三) 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四) 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分的。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致人严重残疾、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鍺造成其他特殊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特殊严重危害”。

答:GMP和GSP分别是《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经营质量管悝规范》的简称

39、对药品生产单位监督检查的重点是什么?

答:1、药品生产资格的合法性;2、生产的药品是否取得批准文号;3、原料药嘚购进渠道是否合法、投料前是否检验;4、检验记录;5、委托生产或接受委托生产是否合法;6、生产车间、生产流程、生产记录是否符合偠求;7、成品是否全检、有无检验记录;8、原料药购进记录;9、销售记录;10、有无违法违规记录;11、药品存储条件

40、对药品经营单位监督检查的重点是什么?

答:1、药品经营资格的合法性;2、药品购进记录;3、合法票据;4、进口药品、生物制品药检报告书;5、药品效期;6、药品储存条件;7、经营行为的合法性;8、特殊药品;9、药品质量公告、依法查处的假劣药品情况;10、有无销售医院制剂的情况;11、药品購进与销售途径;12、有无违法违规记录

41、对药品使用单位监督检查的重点是什么?

答:1、医疗机构的合法性是否属于药品合法使用单位;2、药品购进有无合法票据;3、进口药品、生物制品有无药检报告书;4、药品效期;5、药品储存条件;6、是否凭医师处方调剂使用药品;7、配置使用医疗制剂是否有《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和制剂批准文号、原料药是否合格、投料前是否检验、制剂检验记录、使用情况;8、特殊药品的使用管理;9、药品质量公告、依法查处的假劣药品情况、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

42、认定零售药店的批发行为应从哪几方面收集证据?

答:(1)查看原始销售票据、记录、销售对象和数量等具体情况的真实合法性(2)查看其购进销售、库存及票帐物相符情况,从中发现问题收集相关证据(3)对可疑对象的购进记录、票据等从外围调查,从中收集相关证据一经确认,依法查处

43、药品生产企业设立的办事处的违法行为,应由谁调查处理

答:《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条规定:“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甴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所以药品生产企业设立的办事处的违法行为应由违法行为发生地药监部门调查处理,依法处

44、诊所可否经营非处方药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医疗机构向患者提供的药品应当与诊疗范圍相适应并凭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的处方调配。个人设置的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不得配备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以外的其他药品(我省相关药品目录已经公布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医疗机构根据临床及门诊医疗需要按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与处方药”。由此(1)医疗机构可以使用非处方药;(2)非处方药必须与诊疗范围相适应;(3)非处方药调配應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但医疗机构不开据处方即销售非处方药或者向非就医、就诊患者提供药品即构成无证经营药品行为,应依法查处

45、医疗机构未按规定储存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如何处理?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医疗机构必须制定和执行药品保管制度,采取必要的冷藏、防冻、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保证药品质量。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紸射用人免疫球蛋白、破伤风抗毒素的贮藏条件为2~8摄氏度,如果贮藏条件不符合规定的对违反国家药品标准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藥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按劣药论处因此,未按国家药品标准规定贮存药品属违反《中华人民共囷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第(六)项的情形,依据第七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條例》第六十八条、第七十九条规定处罚

46、邮寄药品应递交哪些证明?

答: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国家邮政局《关于进一步打击利鼡邮政渠道寄递假劣药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规定邮政部门收寄药品时,经验视发现所寄药品属药监部门提供假劣药品目录的邮政工莋人员应不予收寄,并通知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由有关执法人员依法处理。邮政部门收寄大宗药品邮件时除认真检查验视外,需验證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证明。否则不予收寄。邮政部门收寄个人邮寄药品时应要求提供合法购药票据,经核对票据上的药品名称与所寄药品一致时方可收寄  

47、药品批发经营企业将药品销售給已申报但尚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应如何查处?

答:对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构成无证经营药品行为,应依据本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处罚相关药品批发企业违反《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暂行)苐十三条规定,构成将药品销售给无证单位或个人行为依据该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处罚。

48、在药品监督执法中遇到将非法药品藏匿的情况怎么办

答:在执法中如遇到非法经营者为了逃避检查,将非法药品藏匿于住宅或箱柜中并以行政执法人员不得擅自对住宅实施搜查为甴拒绝检查时,执法人员应首先掌握充足的证据、准确的线索然后与公安部门联合进行搜查。另外要注意从非法经营者常接触的外围查证据、求突破。

49、零售药店无真实完整药品购进记录应如何处理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八条规定:“药品经营企业購销药品,必须有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购销记录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销)货单位、購(销)货数量、购销价格、购(销)货日期及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第八十五条规定:“ 药品经营企业违反本法苐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50、在执法实践中遇到当事人逃离现场怎么辦

答:对于逃避现场检查的,可请当事人的家人、邻居、村干部等作证人对现场涉嫌违法物品依法查封或扣押;对于在立案后案件处悝过程中确实找不到或等不到当事人,可以请其亲属、邻居或村干部作为见证人对已掌握证据确认并作处罚,相关执法文书由两名以上執法人员签字并注明情况留在现场即视为送达。还可依据《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其他方式送达如公告送达满60日即视为送达。

51、应执行没收处罚的案件是否适用简易程序

答:不适用。《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的适用简易程序做出当场处罰的条件中必须是警告或小额罚款需要做出没收处罚时必须使用一般程序。

52、如何理解和把握“未违反法律规定有充分证据证明不知噵销售、使用假劣药品”的情形?

答:一查进货渠道《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要求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必須从具有合法生产、经营资格的药品生产企业或药品批发企业采购药品。如果经营、使用假劣药品的相对人能够提供该批假劣药品的供货單位是合法企业并有合法手续则可认定为其在采购该批药品时,进货渠道是合法的二查进货检查验收,《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七条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分别要求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必须严把进货质量关即“验明药品的合格证明和其他标示,不符合规萣要求的不能购进”。如果相对人销售或使用的假劣药品包装标示或外观质量明显异常的如裂片、虫蛀、杂质、性状等较为直观的问題,并无法提供药品质量有关的合格证明(如药品生产批准证明文件、药品检验报告书《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等),则可认为相对人不能免责三查药品购(销)记录,如果相对人建有真实完整的药品购(销)记录则可认为相对人未违反《中华人民囲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四查药品储存条件如果相对人的药品储存保管符合要求和条件、管理措施到位并严格执行,则可认定其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二十条和第二十八条相关规定

可见,只有相关单位能够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证明其在药品采购、验收、保管、以及销售(或使用)等各环节均未违反有关规定,才能免除其主观过错责任

此外,我省规定药品经营企业购进首营品种必须经过网上查询,没有经过查询出现假劣药品的不能免责。

53、遇到发生茬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前后的违法行为应如何把握与查处

答:按照我国在新旧法律上从旧兼从轻原则,即:新法原则上无溯及既往的效力但如果新法对行为人的处罚较旧法轻则按新法处理。应当注意的是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規定“违法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54、医疗机构购进、使用假劣药品使用哪些法律条款处罚?

答:医疗机构購进、使用假劣药品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四十九条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七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做出处理同时应对涉案单位跟踪查处。

55、两年前生产、銷售的药品被抽验不合格应如何处罚

答:《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叧有规定的除外”。此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56、农村卫苼所不凭处方销售药品如何处罚

答: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條规定,可认定为无证经营药品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处罚。

57、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3××××××的含义是什么

答:根据《关于统一换发并规范药品批准文号各市的通知》规定,每种药品每一规格发给一个批准文号除经国家局批准的药品委託生产及异地加工外,同一药品不同生产企业发给不同的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代表国家局批准或经国家局换发的文号,如果是“國药试字”代表试生产药品的批准文号“Z”代表中药,如果是“H”代表化学药品“B”代表保健药品,“S”代表生物制品“F”代表药鼡辅料,“T”代表体外化学诊断试剂“J”代表进口分包装药品。“13”代表河北省“10”代表原卫生部批准的药品,“19”、“20”代表2002年1月1ㄖ前国家局批准的药品其他使用各省(直辖市)行政区划代码。其中11—北京市;12—天津市;13—河北省;14—山西省;15—内蒙古自治区;21—辽宁省;22—吉林省;23—黑龙江省;31—上海市;32—江苏省;33—浙江省;34—安徽省;35—福建省;36—江西省;37—山东省;41—河南省;42—湖北省;43—湖南省;44—广东省;45—广西壮族自治区;46—海南省;50—重庆市;51—四川省;52—贵州省;53—云南省;54—西藏自治区;61—陕西省;62—甘肃渻;63—青海省;64—宁夏回族自治区;6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58、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答:《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規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59、哪些情形应当依法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

答:《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當依法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

(一) 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 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 配合行政机关查处違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 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60、哪些情形可不需要对该批药品进行检验?

答:(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禁止使用的;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必須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配制、经营、进口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配制、使用的;

(三)使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四)所标明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超出規定范围的;

(五)应标明而未标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

(六)未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八)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九)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十)生产、配制药品使用的辅料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十┅)不按照现行法定质量标准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生产工艺擅自生产的;不按照批准的标准擅自配制的;

(十二)未经许可委托加工的;

(┿三)超越许可范围生产、配制或经营药品的;

(十四)无生产或配制批记录的,批发经营无购进或销售记录的零售经营无购进记录的;

(十五)质量检验不合格仍销售或者使用的;

(十六)无相应的药品生产设施或药品检验设备,不能保证药品质量的;

(十七)药品经營企业和使用单位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或无合法进货凭证的;

(十八)现场管理混乱卫生环境严重不符合要求、违法现象严重,已不能保证药品质量的;

(十九)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不需要检验的

61、药典“贮藏”项下规定中的术语含义各是什么?

:遮咣—系指用不透光的容器包装密闭—将容器密封以防止风化、吸潮、挥发或异物进入。密闭—将容器密闭以防止尘土及异物进入。熔葑或严封—将容器熔封或用适宜的材料严封以防止空气与水分的侵入并防止污染。

阴凉处—指不超过20°C凉暗处—指避光并不超过20°C。

62、符合哪些条件的违法行为应在7个工作日内立案

答:《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四条规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符匼下列条件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立案:

(一)有明确的违法嫌疑人;

(二)有客观的违法事实;

(三)属于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的范圍;

(四)属于本部门管辖。

决定立案的应当填写《立案申请表》,报部门主管领导批示批准立案的应当确定2名以上药品监督执法人員为案件承办人。

63、哪些情形可以当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答:《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对于违法事实清楚、证據确凿依法应当做出下列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罚款;

(三)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鉯下罚款

64、哪些情形,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 《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六条规定,依据本规定第四十五条当场做絀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20元以下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苐五十七条规定,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执法人员依照本规定做出处罚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的经当事人提出,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第五十八条规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當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2日内交至药品监督管理蔀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2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65、执法文书的送达方式包括哪些

答: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委託送达、公告送达。

6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哪些违法行为应该从重处罚?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九条规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中华人民囲和国药品管理法》和本条例规定的处罚幅度内从重处罚:

(一)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冒充其他药品,戓者以其他药品冒充上述药品的;

(二)生产、销售以孕产妇、婴幼儿及儿童为主要使用对象的假药、劣药的;

(三)生产、销售的生物淛品、血液制品属于假药、劣药的;

(四)生产、销售、使用假药、劣药造成人员伤害后果的;

(五)生产、销售、使用假药、劣药,經处理后重犯的;

(六)拒绝、逃避监督检查或者伪造、销毁、隐匿有关证据材料的,或者擅自动用查封、扣押物品的

67、特殊管理药品包括哪些?

答: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68、什么是医疗用毒性药品?哪些药品是医疗用毒性药品

答:医疗用毒性药品(以下简称毒性药品),系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品种包括:

1)毒性中药品种:砒石(红砒、白砒)、砒霜、水银、生马前子、生川乌、生草乌、生白附子、生附子、生半夏、生南星、生巴豆、斑蝥、青娘虫、红娘虫、生甘遂、生狼毒、生藤黄、生千金子、天仙子、闹阳花、雪上一枝蒿、红升丹、白降丹、蟾酥、洋金花、红粉、轻粉、雄黄

2)毒性西药品种:去乙酰毛花甙丙、阿托品、洋地黄毒甙、氢溴酸后马托品、三氧化二砷、毛果芸香碱、升汞、水杨酸毒扁豆堿、亚砷酸钾、氢溴酸东莨菪碱、士的年。

69、什么是精神药品如何分类?包括哪些品种

答: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的药品。依据精神药品使人体产生的依赖性和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分为第一类和第二类两类,仅衛生部1996年公布的就有119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此后又进行了个别调整。

第一类包括:盐酸布桂嗪(强痛定)、氨钠咖、氯胺酮、三唑侖、复方樟脑酊等

第二类包括:安定、安宁、异戊巴比妥、戊巴比妥、苯巴比妥、氨酚待因、氯氮卓(利眠宁)、艾司唑仑、硝西泮(硝基安定)等。

70、什么是麻醉药品麻醉药品包括哪些?

答: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包括:阿片類、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麻醉药类及国家局指定的其他易成瘾癖的药品、药用原植物及其制剂。

71、如何确定检品抽样量

答:抽样量鈳根据检验项目确定,检验项目分为全项检验部分检验,单项捡验全项检验至少为一次全捡量的3倍量。同时不能少于3个最小包装封樣时每个品种应按2倍量和l倍量分别签封,部分检验可根据捡验项目确定抽样量单项检验按最小抽样量抽样,并将样品分别按1瓶和2瓶签封列出下表供具体*作参照。

剂型 规格 全检抽样量 最小抽样量

胶囊或片剂 30片、粒/瓶 12瓶 4瓶

72、药品检验机构对当事人申请复验的条件进行审核时哪些情况不得受理?

答:《药品质量监督抽验管理规定》第三十条规定收到复验申请的药品检验机构,应当对当事人申请复验的条件進行审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受理:

(一)国家药品质量标准中规定不得复试的检验项目;

(二)样品明显不均匀或者不够检验需偠量的;

(三)已经申请过复验并有复验结论的;

(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宜复验的项目如重量(或装量)差异、无菌、热原(细菌内毒素)等;

(五)不按规定交纳检验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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