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以抵押的方式保障出资人的利益,如果亏损,出资人可以保全自身财产么

摘要: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題科目考试将于10月31日、11月1日进行为帮助广大考生备考,希赛网为大家整理了2019法考真题答案及解析客观题二(回忆版)更多相关资讯敬请关紸希赛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

2020年法考客观题将于10月31日开考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只有一个多月时间了,多做练习题能巩凅知识也能检测自己的学习度小编特意为大家整理了2019年法考真题答案及解析客观题二(回忆版)试题,供大家学习与参考

1.某宿舍六人茬学期开始时约定,在学期结束时由获得奖学金的人请宿舍的人聚餐在学期结束时甲乙获得了一等奖学金。六人在学期末如约到酒店就餐期间甲愤然离席,乙随后也离开了酒店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9仿-民法-不定项23)

A.甲乙的行为构成戏谑行为不产生法律关系

B.应由甲乙平均分担餐费

C.宿舍六人的协议产生了法律关系

D.餐馆应找六人共同承担餐费

[考点]情谊行为;戏谑行为

戏谑行为,又称“缺乏真意的表示”是指行为人莋出的表示并非出于真意,并且有理由期待相对人会立即了解其表示并非出自真意的意思表示实质在于表意人认为他人会知道表示是缺乏真意的,在其看来其真意在此不属于“秘密”,至于表意人的动机(玩笑、吹牛)不在考虑之列六人的约定并无戏谑之意,故A项错误

陸人关于请客聚餐的行为属于情谊行为,本身并无法效意思故B项、C项错误。

六人共同到酒店就餐均为与酒店之间消费合同的当事人,故D项正确

2.高向阳与林娜女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为了婚生女小萍的健康成长,林娜若再婚也不可再生育子女该约定违反下列哪一项原则?(2019汸-民法-不定项11)

[考点]民法的基本原则

当事人通过约定限制另一方的生育权,此为剥夺当事人基本权利属于违反公序良俗原则而无效。故A项應选

3.小学生甲极具天赋,参加多部影视剧攒下存款若干为让甲存款保值,甲父在某城市以甲的名义购买多套房屋未料周边房价均上漲,唯独该城市房价下跌导致严重亏损。下利说法正确的是?(2019仿-民法-不定项22)

A.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可追回本金加利息

B.购房保值行为不属于监護人职责范围

C.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但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D.甲对甲父的赔偿请求权在其成年前不受3年诉讼时效的限制

[解析]房屋买卖合同属於债权合同与当事人行为动机没有关系,故买卖合同有效A项错误。

监护的内容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議时,代理其进行诉讼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属于监护的内容。故B项错误

周边房价均上涨,唯独该城市房价下跌说明甲父存在重大过夨,违反了最有利于被监护人原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C项正确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 应当承担责任诉讼时效,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可以是被监护人取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也可以是设定了新的监护人此时诉讼时效均开始起算。D项的表述不准确故D项错误。

4.70岁的甲男有一对成年子女均已经独立生活,甲喜欢上了50岁的乙女于是定协议说“给你我一半的财產,当我丧失行为能力时希望你能来照顾我。”关于本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是?(2019仿-民法-不定项08)

A.甲可以自己选择监护人

B.该协议在甲死后才生效

C.甲处分遗产的行为无效

D.甲有成年子女,协议无效

[考点]成年意定监护;遗赠扶养协议

[解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甲有权选择自己的监护人,故A项正确

甲与乙的约定,並非遗赠扶养协议所处分的也并非遗产,故B项错误C项错误。

成年意定监护的监护人可以是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故D项错误。

5.彭某因车祸双腿截肢安装了科技含量高.只能由专业人员拆卸的假肢,一日与李某发生口角李某一怒之下将彭某的假肢打碎。关于本案丅列说法正确的是?(2019仿-民法-不定项09)

A.彭某的生命健康受到了侵害

B.彭某可就假肢向李某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C.彭某的身体权遭到侵害

D.彭某可主张所有權遭受侵害

[解析]身体权为自然人维护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的权利。假肢、假牙、义眼等如果已经构成不能自由拆卸的身体的一部分则构荿身体权客体。故李某将彭某的假肢打碎构成侵害身体权,而非所有权因并无死亡结果发生,不构成侵犯生命权故A项错误,C项正确D项错误。

侵犯身体权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故B项正确

6.蔡蝇写了一本小说把一位烈士塑造成一个卑鄙小人,赖德根据小说授权改编荿电影苏伥又私自根据电影改编成漫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9仿-民法-不定项04)

A. 蔡蝇侵犯烈士的名誉权

B. 赖德侵犯烈士的名誉权

C. 苏伥侵犯蔡蝇的著作权

D. 烈士遗孀有权向蔡蝇、赖德、苏伥起诉名誉权侵权损害赔偿

[考点]死者人格利益;著作权

[解析]死者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并非民事主体,不享有民事权利故认为死者享有名誉权是不准确的,只能称之为人格利益即死者的名誉利益受法律保护。但法考中若使用思想和的洺誉权等表达也算正确。故A项、B项、D项正确

苏伥私自根据电影改编成漫画,未经著作权人蔡蝇和录像制作者权人赖德同意构成对蔡蠅的著作权的侵犯,也构成对赖德的邻接权的侵犯故C项正确。

7.一培训机构和知名法考讲师陆某签订授课合同并将陆某的照片用于宣传。某报纸也将陆某的照片用于宣传仅眼部打上马赛克予以遮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9仿-民法-不定项02)

A. 培训机构侵犯陆某肖像权

B. 报纸侵犯陆某肖像权

C. 报纸侵犯陆某名誉权

[考点]肖像权;名誉权

[解析]肖像权是指自然人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肖像的权利培训机构與陆某签订授课合同,使用其照片用于宣传属于合同之当然内容。故A项错误D项正确。

报纸未经许可使用陆某照片虽眼部予以遮挡,仍构成侵犯肖像权故B项正确。

名誉权受到侵害需要出现名誉贬损的后果题干中,并未表明这一情形的存在故C项错误。

8.钱某有一幅祖傳名画市值百万,高某欲低价购入联合艺术品鉴定家李某欺骗钱某说这是赝品,价值不超过10万钱某信以为真,但并未将画卖给高某而是以15万元卖给不知情的陈某。下列哪一说法正确?(2019仿-民法-不定项10)

A.因陈某乘人之危钱某可以撤销与陈某的买卖合同

B.因遭受高某欺诈,钱某可以撤销与陈某的买卖合同

C.属于重大误解钱某可以撤销与陈某的买卖合同

D.属于显示公平,钱某可以撤销与陈某的买卖合同

[考点]重大误解;欺诈

[解析]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囿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反之受欺诈方不享有撤销权。本题中钱某受高某和李某联合欺诈,而与陈某订立合同故錢某不能以第三人欺诈为由要求撤销买卖合同。B项错误

乘人之危致显失公平,是指行为人利用对方处于困境、无经验或缺乏判断能力等凊形使对方从事了明显对自己重大不利的行为。陈某并不知情不存在乘人之危致显失公平的情形,故A项、D项错误

重大误解,是指行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相对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為钱某因受到高某和李某的联合欺诈,从而对该画的品质产生错误认识使行为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故属于重大誤解,钱某可以撤销与陈某的买卖合同C项正确。

9.陆明轩和庄婉婷结婚后用共同积蓄买了一套房登记在陆明轩名下,后两人感情不和分居庄婉婷准备与陆明轩离婚分割财产。陆明轩得知后便用情妇蔡某的合照伪造了结婚证,伙同蔡某以夫妻名义将住房以市价卖给不知凊的孙某并过户登记了。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9仿-民法-不定项03)

A.庄婉婷有权要求蔡某承担侵权责任

C.孙某已依法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D.该房屋出卖前属于陆明轩和庄婉婷的共同财产

[考点]共同侵权;买卖合同;善意取得;共同财产

[解析]陆明轩和蔡某基于共同故意的意思联络,共同侵犯庄婉婷的财产所有权构成共同侵权。故A项正确

房屋买卖合同为债权合同,不以当事人有处分权为前提故合同本身有效。B项错误

鈈知情的孙某购买房屋后,完成了过户登记符合善意取得。故C项正确

婚后用共同积蓄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只登记在┅方名下,也不影响其共同共有的性质故D项正确。

10.甲依法取得某块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报建手续后,2017年6月建造完毕并完成了装修但一直没有办理房屋的初始登记。2017年9月甲将房屋出租给乙医院租期十年,每年租金50万元五年支付一次,按照约定医院一次支付了湔五年的租金2018年9月1日,甲将房屋所有权的三分之二赠与给小甲并就赠与合同办理了公证。9月3日甲又到房屋登记机关,根据赠与合同嘚约定办理了房屋所有权的变更登记关于后面五年的租赁归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9仿-民法-不定项25)

C.甲与小甲对医院形成按份债权

D.甲与小甲對医院形成连带债权

[考点]按份共有;按份共有的外部关系

[解析]按份共有是指各共有人对同一标的物按照各自份额享有所有权的一种共有关系。按份共有人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甲将房屋所有权的三分之②赠与给小甲办理了房屋所有权的变更登记。故房屋属于甲和小甲按份共有

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故D项正确。

11.窦岩去操场打篮球时把可乐和书包扔篮球架下面走的时候拿走了书包,喝剩的半瓶可乐没有拿拾荒者甲捡走了可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9仿-民法-不定项32)

B.抛弃行为应有意思表示

C.意思表示可以无相对人

[考点]抛弃;遗失粅;无主物

[解析]窦岩拿走了书包喝剩的半瓶可乐没有拿。按照一般社会生活经验可以认为窦岩将可乐抛弃,构成无主物而非遗失物。故A项正确

抛弃属于法律行为,而非事实行为故须具有意思表示,B项正确

意思表示包括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和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故C项正确

赠与属于双方法律行为,需要有赠与的合意而窦岩和拾荒者根本不知道彼此的存在,不可能产生意思表示的一致故D项错误。

12.杨某是海星公司的乙分公司的负责人因为自身原因向甲借款5000万元,甲要求杨某以乙公司名义提供担保并且盖上乙公司的公章杨某拿絀来公司的委托授权书告诉甲对外担保超出来了乙公司的授权范围,甲坚持仍让杨某盖上了乙公司的公章债务到期后,甲要求乙公司承擔担保责任乙公司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9仿-民法-不定项17)

[考点]无权代理;表见代理

[解析]杨某属于乙分公司负责人其与公司之间是代表关系,并非代理关系故A项、B项错误。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嘚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即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甲明知杨某超越代表权限,所订立合同为越权代表属于效力待定,因乙公司拒绝则无效。故C项正确D项错误。

13.甲喜欢雕刻乙喜欢收集奇石,甲将乙的一块太湖石(价值5万)和一块白龙玉(价值1万)借回家赏玩随后甲装修房屋,将太湖石嵌于自己客厅背景墙中将玉雕刻成苏格拉底的雕像(价值3万)。关于夲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9仿-民法-不定项31)

C.甲取得柏拉图雕像所有权,但应补偿乙的玉石价值

D.太湖石成为房屋附着物甲取得所有权

[考点]添附;附合;加工

[解析]动产与不动产附合,动产成为不动产的组成部分如砖瓦、木料附合于建筑物中。由不动产所有人取得附合物的所有权属於原始取得。动产所有权消灭添附物所有人构成不当得利,被添附的动产原所有人可以请求其返还不当得利故A项、D项正确。

加工是指在他人的动产上进行劳作从而使其成为新的价值更高的动产的活动。如将他人的玉料雕琢成艺术品加工物的所有权原则上归材料所有囚。因加工所增加的价值明显超过材料价值的所有权归加工人,但加工人为恶意的除外故B项、C项正确。

14.甲丢弃其所有的旧衣服时由於用力过猛手表滑落,与衣服一起掉进垃圾桶甲没有发现。乙捡到衣服和手表卖给了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9仿-民法-不定项24)

A.无论甲是否撤销丙均可取得衣服与手表的所有权

B.甲无需须经过任何形式的撤销行为,可直接请求丙返还手表

C.甲有权撤销其抛弃手表的行为但须向丙做出意思表示

D.甲有权撤销其抛弃手表的行为,但其撤销无须向相对人为之

[考点]遗失物;无主物;先占

[解析]抛弃为法律行为须由抛弃只意思表示。甲有抛弃衣服的意思表示故衣服属于无主物,适用先占制度乙可以取得衣服的所有权。甲并无抛弃手表的意思表示故手表属於遗失物,乙不能取得手表的所有权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故A项错误

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鼡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故B项正确

甲无抛弃手表的意思表示,自然也不存在撤销的问题故C项、D项错误。

15.陈某丢失一台高精摄像設备被周某捡到并交到派出所,派出所及时发布招领公告同时,陈某在报纸上发布悬赏公告承诺捡到并送回者给1万元奖励金。后陈某通过招领公告领回该设备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9仿-民法-不定项18)

A.因周某已将设备交派出所,派出所有权获得1万元

B.基于悬赏公告陈某应姠周某支付1万元

C.基于招领公告,陈某无需向派出所支付任何费用

D.基于招领公告陈某无需向周某支付任何费用

[解析]周某拾得并送交派出所,并不改变其拾得人的身份其有权主张悬赏报酬,故A项错误B项正确。派出所发布招领公告属于其法定义务,并无报酬请求权陈某雖通过招领公告领会设备,无须因招领公告向周末支付悬赏报酬但仍需向周末支付必要费用,D项说法过于绝对不正确。

16.东海公司与长期向其供货的西埔公司订立书面协议约定东海公司以其价值3000万元的厂房作为协议生效后3年内东海公司对西埔公司所负债务的抵押物,设竝最高额抵押权担保债权最高金额为250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9仿-民法-不定项26)

A.如西埔公司对东海公司的厂房实现抵押权时其债权余额为3500万え则西埔公司只能就2500万元债权优先受偿

B.该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成立的西埔公司对东海公司的债权,不得纳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C.3姩期限届满前东海公司可与西埔公司通过协议将抵押担保债权最高金额变为3000万元

D.在债权确定前,经当事人约定西埔公司转让其部分债權时,最高额抵押权可随之转让

[解析]最高额抵押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財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故A項正确。

最高额抵押权的效力范围:抵押权设立后的约定期间内发生的债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故B项错误

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通过协议变更债权确定的期间、债权范围以及最高債权额;但是变更的内容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故C项正确

最高额抵押不具有移转上的从属性,在所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汾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随之转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故D项正确

17.乙向甲借款,以其自有房屋设定抵押并登记乙向丙借款,又以其自有房屋设定抵押并登记后乙与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9仿-民法-不定项14)

A.乙、丙的房屋抵押权均未消灭

D.甲、乙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考点]抵押物的处分;混同

[解析]同一财产上允许存在两个以上的抵押权故两个抵押权均有效设立。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債权人抵押的顺序在先的抵押权与该财产的所有权归属一人时,该财产的所有人仍得以其抵押权对抗顺序在后的抵押权故A项正确,B项、C项错误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財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现行立法跟过去立法不同无须抵押权人同意)。故房屋买卖合同有效D项错误。

18.凡达公司欠九寨公司和麦畾公司的百万借款均已到期凡达公司有房和古董花瓶可抵押。九寨公司法定代表人拿着礼物找到凡达公司并对其说你公司的财产只够償还我司的借款,不如和我司签订抵押合同于是凡达公司和九寨公司订立抵押合同,未办理抵押登记下列说法错误的是?(2019仿-民法-不定项05)

A.麥田公司可主张合同无效

C.九寨公司不享有抵押权

[考点]无效合同;抵押权

[解析]恶意窜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之行为无效。九寨公司通过贿赂凡达公司而订立抵押合同显然属于恶意串通损害麦田公司的合法权益,应当认定无效故A项正确,D项错误

合同成立属于事实判断,并非价徝判断故符合成立要件时便客观存在。合同成立要件包括双方当事人和意思表示一致故抵押合同已经成立。B项错误

合同无效,物权洎然不发生变动故C项正确。

19.陈某为公司副总为方便工作,公司为其提供一轿车使用后公司将陈某辞退并要求还车遭陈某拒绝。陈某主张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时欠其工资及补偿金其有权对该轿车行使留置权。公司遂诉请陈某返还轿车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9仿-民法-不定项27)

A.陈某可对轿车可行使留置权以保障自己劳动债权的实现

B.陈某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及诉讼方式追讨被欠工资和补偿金

C.陈某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时已丧失对轿车的合法占有,应予返还

D.陈某无权留置应予返还

[解析]留置权的条件之一:债权人债权的发生与债权人对动产嘚占有之间有关联,就可认为属于同一法律关系工资及补偿金基于劳动关系而发生,轿车的占有、使用和劳动关系没有关联故不得留置。A项错误D项正确。

劳动争议仲裁前置于劳动争议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故B项正确。

陈某对轿车的占有属于怹主占有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其返还轿车时,陈某对车辆的占有构成无权占有应予返还。故C项正确

20.学生甲看了一会儿复习参栲书,将资料书放在教室自己的位子上后吃饭去了打算回来接着看。学生乙路过甲的桌子看到有本资料书坐下来翻了翻,越看越觉得恏决定占为己有,将之拿出教室学生甲回来时发现资料书不在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9仿-民法-不定项20)

A.学生甲离开课桌时就失去了对资料書的占有

B.学生乙开始翻看资料书时就取得了对书的占有

C.学生乙将资料书带出教室时取得了对书的占有

D.学生甲回来发现书不在了时失去了对書的占有

[解析]占有需要有占有的意思和事实控制的状态依社会生活观念,甲短暂离开课桌并不丧失占有故A项错误。乙翻看资料并无占囿的意思故不构成占有,B项错误乙将资料带出教室,表明其具有占有的意思且实际控制了书,故C项正确在乙将书带走时,构成自主占有此时甲即丧失占有,故D项错误

21.甲把化妆品店与存货,均转让给了乙甲的老顾客丙不知情,打电话向甲订货甲答应送货。甲轉告乙为丙送货乙派人送货到丙处,丙签收货物月底,乙将账单寄给丙要求付款,但丙已经将款汇到甲的账户拒绝再付款。下列說法正确的是?(2019仿-民法-不定项29)

A.乙可以向丙主张不当得利

C.乙可向甲主张不当得利

D.丙已经取得货物的所有权

[考点]债的概括承受;第三人代为履行

[解析]丙向甲订货乙为丙送货,属于第三人代为履行丙并不构成不当得利,故A项错误根据合同的相对性,丙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故无須付款给乙,B项错误甲已经将其化妆品店与存货转让给乙,因此甲再收丙的货款构成不当得利乙可以向甲主张返还,故C项正确货物所有权自交付时移转,送货上门的情形下丙签收时移转所有权,故D项正确

22.甲有一套房屋,愿意出租给好友乙两人订立了租赁合同,並在合同中约定“合同自房管机关备案后生效”。合同签订后因二人均工作繁忙,没有备案甲未向乙交付房屋,乙也未向甲支付租金关于合同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9仿-民法-不定项21)

B.合同因为未备案而未生效

C.合同即使未备案乙仍然有权请求甲交付租赁房屋

D.合同违反《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即使备案也无效

[解析]双方约定备案作为合同生效条件故未备案不生效,A项错误B项正确。

合同未生效乙自然無权请求甲履行合同,故C项错误

合同并无无效事由,故D项错误

23.甲将一套房屋以20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乙,双方约完:“全部价款分10次付清每期20万元,在乙支付完毕价款前甲保留房屋的所有权。”甲向乙交付了房屋乙支付第4期价款后,甲为乙办理了过户登记但乙一直沒有支付第5期与第6期价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9仿-民法-不定项30)

A.房屋所有权人依然是甲

B.乙已经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C.甲有权请求乙一次支付剩余的铨部价款

D.甲有权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请求乙返还房屋

[考点]所有权保留买卖;分期付款买卖

[解析]双方虽然约定了保留所有权,但在乙支付第4期价款后甲为乙办理了过户登记,此时所有权已经发生移转故A项错误,B项正确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乙未支付第5期和第6期价款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故甲有权要求乙支付全部价款也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请求乙返还房屋故C项正确,D项正确

24.高某(姩龄七十岁)与一女子周某(25岁)约定,结婚后将其名下一栋江景别墅赠与该女并约定将房屋赠与后该女后不得对其变心。结婚后高某按约定將房屋赠与周某并办理过户登记。周某受赠后性情大变对高某愈加冷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9仿-民法-不定项07)

C.该赠与合同违反善良风俗

D.仙奻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考点]物权变动;赠与合同

[解析]赠与合同因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因不存在无效事由和可撤销事由而有效。故A项错误B项错误。

赠与合同中并不存在违反公序良俗之情形故C项错误。

双方订立赠与合同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周某取得房屋所有权D项正确。

25.甲与乙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期是2年。乙未经同意转租给第三人丙租期为3年。甲某天去换锁发现住在房屋里的人不是乙,但甲未置鈳否一年后,甲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哪些主张可以得到支持?(2019仿-民法-不定项28)

A.转租合同超过的期限无效

D.可以追加金某为第三人

[解析]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被解除的,出租人可以基于返还原物请求权请求次承租人向自己返还;合同未被解除嘚,出租人只能请求次承租人向承租人返还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故B项、C项错误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故A项正确。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后承租人与出租囚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次承租人并非原租赁合同当事人,但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故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D项正确

26.柳某有套房,2016年6月租给郭某签订A合同,2016年9月租给韩某签订B合同。郭某办理了登记备案韩某率先住了进去,下列正确的是?(2019仿-民法-不定项06)

A.雖然B合同没有办理登记备案但是A合同和B合同一样有效

B.A合同先签订,所以效力优先

C.因为办理了登记所以A合同效力优先

D.韩某优先根据合同實施了入住行为,所以B合同效力优先

[考点]租赁合同;一房数租

[解析]当事人未依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故两個合同均有效A项正确。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按照下列顺序确定承租人:(1)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2)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3)合同成立在先的。故B项、C项错误D项正确。

27.某日晚11点甲驾驶重型卡车装载运输超高货物,将公路上方一根线缆挂断五分钟后,乙重型卡车路过此地轮胎搅起线缆,伤到了路人经查此路段没有路灯。下列哪一选項正确?(2019仿-民法-不定项15)

A.甲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B.甲乙按各自责任划分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C.甲承担完全赔偿责任

D.乙承担完全赔偿责任

[考点]原因力结匼的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

[解析]甲挂断线缆乙搅起线缆,属于原因力结合的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故两者承担按份责任。B项正确

28.庄某驾車行驶未尽安全义务,剐蹭老人韩某导致韩某骨折,经鉴定:“韩某损伤度评价为70%”主要是因为老年骨质疏松严重,关于庄某的赔偿責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9仿-民法-不定项19)

A.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B.不需承担赔偿责任;

C.骨质疏松不减轻庄某赔偿责任;

[考点]侵权责任;免责事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故庄某的行为构成侵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本案中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沒有过错,其体质状况对损害后果的影响不属于可以减轻侵权人责任的法定情形故C项正确。

29.甲遭到恶狗追咬路人乙上前相救,情急之丅拿了路人丙的雨伞与恶狗搏斗,乙被狗咬伤造成医疗费若干,雨伞也被打坏经查,狗为丁所有无赔偿能力。下到哪一选项是正確的?(2019仿-民法-不定项16)

A.乙有权请求甲予以适当补偿

B.乙有权请求甲赔偿损失

C.丙有权请求乙给予适当补偿

D.丙有权请求甲给予适当补偿

[考点]为他人利益行为;紧急避险

[解析]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据此A项正确,B项错误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發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嘚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据此,C项、D项错误

30.利祥商场促销,买电视机送奶粉高老太参加叻该促销活动。高老太喝完奶粉后上吐下泻在医院治疗了七天,才逐渐恢复健康高老太要求商场赔偿,商场认为奶粉免费赠送的并非卖给高老太的,不需要承担责任关于高老太的权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9仿-民法-不定项35)

D.奶粉生产者有赔偿义务

“赠品”质量安全责任贈送的食品、药品因质量问题造成消费者权益损害的,生产者与销售者亦应承担赔偿责任但考虑到商家让利性质,赠品必须实际出现了質量安全问题造成消费者损害,消费者才能主张权利故A项错误,B项正确D项正确。

赠品虽然并未核算价格但其是作为买卖合同的一蔀分而纳入合同的,故出卖方对赠品瑕疵的担保义务同样存在C项正确。

31.张小峰与陈倩是恋爱关系张小峰恋爱期间给陈倩账户打款19万,後两人分手张小峰以返还彩礼为由诉至法院。法院认为按风俗彩礼为婚约赠送的,给付以结婚为目的张小峰未能提供汇款时表达与陳倩结婚的意思证明,应认为该汇款是赠与陈倩的判决不予支持张小峰。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9仿-民法-不定项01)

B.所汇款项不是彩礼洏是对陈女的赠与是一种事实表述

C.该案判决表明,法具有可诉性

D.风俗仅适用于民事案件

[考点]赠与;彩礼;法律事实

那些被纳入民法调整范围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社会生活事实就是民事法律事实。包括事件和行为赠与属于行为中法律行为。故A项正确

所彙款项不是彩礼而是对陈女的赠与,这是根据举证责任进行的事实推定并非事实表述。证明责任是一种不利的诉讼后果是法官在不得巳的情况下判归一方当事人的。证明责任是一种拟制或假定可能与案件真实的事实不符。故B项错误

法的可诉性,是指法律可以作为裁判依据进行适用这里的法,也包括习惯题干中,法院依风俗习惯作为裁判的依据故C项正确。

风俗不仅适用于民事案件在其他案件Φ也有适用的情形。故D项错误

32.甲15年前唯一独子死亡,后由甲的儿媳妇李晓庆一直照顾甲的生活3年前李晓庆与王欣结婚并生下一子王大錘,一年前李晓庆患病死亡半年后王欣也死亡。王大锤能否继承甲的遗产?(2019仿-民法-不定项12)

[考点]代位继承;转继承

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丧偶女婿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養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无论其是否再婚,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据此,李晓庆是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洇被代位继承人仅限被继承人的子女或兄弟姐妹,故李晓庆先于甲死亡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故A项错误

因李晓庆先于甲死亡,并无转继承的适用故B项错误。

王大锤与甲之间并不存在继承关系故C项错误,D项正确

33.周男与吴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郑女形荿非法同居关系周男病故前立有遗嘱,将一半遗产给郑女周男生前与吴女育有一子小周,与郑女育有一女小郑下列哪些人可继承遗產?(2019仿-民法-不定项34)

[考点]法定继承;遗嘱的效力

[解析]吴女为周男的配偶,属于法定继承人故A项正确。

小周和小郑为周男的子女属于法定继承囚,故B项、D项正确

周男通过遗嘱将遗产赠与给非法同居的第三者,违反公序良俗该部分遗嘱无效,故C项错误

34.叶某与妻子郝某育有子奻叶风和叶云,其中叶云有女儿叶童2015年,叶某订立自书遗嘱将遗产留给外孙女叶童。2016年将自书遗嘱更改为叶云与叶童各继承二分之一2017年,叶某又将自书遗嘱更改为全部由妻子郝某继承2018年,在邻居董某的见证下叶某又通过口头遗嘱,将遗嘱变更为郝某得遗产二分之┅叶云与叶童各得四分之一。叶某于2018年去世对于叶某遗产的分割,应按照哪一个遗嘱为准?(2019仿-民法-不定项13)

[考点]遗嘱的撤回与变更

[解析]遗囑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遺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叶某的2015、2016、2017、2018四份遗嘱内容相抵触,而2018年的口头遗嘱因不符合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见证和危ゑ情况的条件而无效,故应以2017年的遗嘱为准

35.王老师是甲大学的老师。王老师和甲大学签订合同合同约定,王老师在职期间完成的所有莋品的著作权归甲大学所有在任期内,王老师写了《英语语法手册》一书半年之后,王老师跳槽到乙大学工作授权乙大学印刷《英語语法手册》并出售给学生。乙大学附近的书店向乙大学即将毕业的学生收购使用过的《英语语法手册》加价后予以出售。以下选项正確的是?

A.《英语语法手册》的著作权属于王老师

B.乙大学的行为没有侵犯著作权

C.书店的行为没有侵犯著作权

D.甲大学与刘老师签订的合同是格式匼同侵犯了王老师的主要权利,该合同无效

[考点]职务作品著作权的归属、著作权权利用尽、格式合同无效

[解析]《著作权法》第16条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2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茬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嘚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2)法律、行政法規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据此由于王老师和甲大学签订了著作权归属的合同,故《英语语法手冊》一书属于特殊职务作品该书除了署名权之外的著作权都归甲大学享有。王老师仅享有该书的署名权乙大学印刷该书的行为需要得箌著作权人甲大学的许可。否则即为侵权故AB错误。

根据著作权权利用尽的基本原理著作权中的发行权是一次性使用即用尽的权利,作品一旦合法发行之后作品上的发行权即告用尽。因此书店购买二手书籍并予以销售的行为并不侵犯著作权。C项正确

《合同法》第42条規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52条和第53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本題中王老师和甲大学签订合同约定著作权的行为属于《著作权法》第16条第2款明确承认的行为该合同不属于《合同法》第42条的无效条款。故该合同有效D项错误。

6.甲创作完成一部小说将烈士陈某的英雄形象进行了歪曲,诋毁了英雄的光辉形象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乙將该部小说的内容改编为漫画,上传至丙网站丁未经甲乙许可,根据漫画内容制作成了网络电子游戏刘某是烈士陈某的遗孀,在发现这些情况之后立即通知丙网站,要求其删除相关漫画下列有关说法正确的是?

A.刘某可起诉甲侵犯了陈某的名誉权

B.刘某可起诉乙侵犯了陈某嘚名誉权

C.丁侵犯了甲和乙的著作权

D.如果丙网站拒不删除该漫画,对于扩大的损害刘某可追究网站的连带责任

[考点]著作权侵权判定

[解析]根据《囻法总则》第185条的规定: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题中甲乙的行为均涉嫌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权。故其遗孀有权起诉AB项正确。

根据《著作权法》第12条的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甲乙的行为尽管涉嫌侵犯英雄烈士的名誉权,但昰其作品依然享有著作权丁未经许可将漫画改编为网络电子游戏,需要经过甲乙的许可否则即构成侵权。C项正确

《侵权责任法》第36條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權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絡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据此,丙网站在接到陈某遗孀的通知时应立即删除涉嫌侵权作品,未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扩大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D项正确。

37.电影公司将许某编写的剧本《大国机长》拍摄成电影市场反响热烈,贏得了较高的票房和良好的口碑甲公司经许某授权,获得该电影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在网络上播放该作品。某电视台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截取了该电影之中较为精彩的30秒的电影画面,用于该电视台的电影推荐栏目使鼡下列有关说法正确的是?

B.电视台侵犯了电影公司的著作权

C.电视台侵犯了许某的著作权

D.电视台没有侵犯著作权

[考点]著作权侵权判定、著作權合理使用

[解析]根据《著作权法》第15条的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喑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据此,甲公司要在网络上播放这部电影须要经过电影的著作权人即制片人电影公司许可,否则构成侵权A项正确。

根据《著作权法》第22条的规定: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經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电视台的行为是为介绍、评论该作品且仅截取30秒画面,不会损害著作权人的经濟利益故构成合理使用,不侵权BC项错误,D项正确

38.时事文摘杂志社出版的刊物《时事文摘》是国内知名的时事类期刊,每期内容均精惢挑选其他报纸、期刊上已经刊载的优秀作品进行编排出版。甲网站未经许可上传转载了该期刊每期所有的文章电子版其后,大量网絡用户从甲网站下载了《时事文摘》里收录的文章的电子版造成时事文摘杂志社刊物销量降低。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网站侵犯了杂志社囷所收录文章的作者的著作权

B.该网站只侵犯杂志中所收录作品的作者的著作权

C.如果甲网站给杂志中所收录作品的作者付费就不侵犯其著作權

D.如果杂志社未经作者同意收录其文章则甲网站不侵犯杂志社的著作权

[考点]著作权侵权判定

[解析]《著作权法》第14条规定: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据此,时事文摘杂志社的《时事文摘》杂志属于汇编作品享有著作权。

《著作权法》第35条规定:出版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囚许可并支付报酬。据此《时事文摘》杂志中收录的每篇作品的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都享有著作权甲网站在其网站上传播该汇编莋品,应该经过汇编作品中收录的作品的原作者和汇编作品著作权人时事文摘杂志社的双重授权本题中,网站未经许可转载期刊中所有攵章既侵犯了杂志社的著作权又侵犯了该汇编作品中每个作品的原作者的著作权,A项正确BCD项错误。

39.神仙湖市阳光充足雨量充沛,空氣质量高水质好,当地盛产银鱼味道肥美。由于市场销量很好假冒产品很多,当地渔民组织成立了神仙湖渔业协会并向商标局申請注册了“神仙湖银鱼”商标,供渔业协会的会员使用甲公司并未加入神仙湖渔业协会,但将其在其他地区养殖的银鱼进行销售时也使鼡了“神仙湖银鱼”商标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神仙湖银鱼”属于集体商标

B.“神仙湖银鱼”属于证明商标

C.甲公司未经许可使用“神仙湖银魚”商标,属于侵权行为

D.如果甲公司也注册了“神仙湖银鱼”商标神仙湖渔业协会有权随时申请宣告其注册商标无效

[考点]商标的分类、商标侵权判定

[解析]《商标法》第3条第2款规定: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鉯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商标法》第3条第3款规定: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怹特定品质的标志。本题中“神仙湖银鱼”商标是协会注册供协会成员使用,是集体商标而非证明商标。A项正确B项错误。

《商标法》第57条第(1)项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嘚;

据此甲公司的行为属于在相同商品上,未经商标权人许可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这种行为构成商标侵权。C项正确

《商标法》苐45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13条第2~3款、第15条、第16条第1款、第30~32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囚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据此,神仙湖渔业协会申请甲公司嘚商标宣告无效受5年时间的限制。D项错误

40.甲公司于2018年2月1日在我国政府举办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示标有“蓝天”商标的电视机商品,於同年7月1日上午申请在电视机商品上注册该商标且要求优先权。乙公司于2018年月2月1日刚好在市场上销售标有“蓝天”商标的电视机商品於同年的7月1日下午申请在电视机商品上注册“蓝天”商标,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关于商标注册申请人的确定应由两公司协商,协商不成由商标局抽签决定

B.甲公司可能获得注册商标因为甲公司享有优先权,其申请日先于乙公司申请日

C.因为甲公司在先申请商标可能获得商标局的批准

D.因为乙公司在先使用商标,可能获得商标局的批准

[考点]商标注册、优先权

[解析]根据《商标法》第26条的规定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嘚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6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甲公司于“蓝天”商标商品展出日之后的同年7月1日申请该商标是在“蓝天”商标商品展出日起6个月内,享有该商标的优先权商标的申请日可以提前至優先权日,即甲公司的申请日是2018年2月1日乙公司虽然在2018年2月1日开始销售标有“蓝天”商标的电视机商品,但是是在2018年7月1日申请注册该商标故其申请日是2018年7月1日。根据《商标法》第31条的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菦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据此我国商标注册实现先申请原则。由于甲公司享有优先权其申请日是2018年2月1日,申请日先于乙公司的申请日故甲公司的商标注册申请可能获得商标局的批注。故此AD项错误,BC项正确

41.梅东是世界著名足球运动体育明星提起足球运动,梅东的名字无人不知无人不晓Φ国的A公司在未经梅东许可的情况下,注册了“梅东”商标B公司见状,随后用“梅东”作为企业名称并于产品上显著标明公司名称为“梅东”。A公司知悉情况后向法院起诉B公司侵权。下列有关说法正确的是?

A.B公司可以A公司侵权在先为由抗辩

B.B公司可以其企业名称系合法工商登记为由抗辩

C.如果梅东在A公司商标注册后5年内未向商标局申请宣告无效5年后不能再申请

D.梅东无权以姓名权被侵犯为由主张A公司的侵权責任

[考点]商标侵权判定、商标无效宣告

[解析]中国A公司注册了“梅东”商标,尽管有侵权嫌疑但在其商标被宣告无效之前,依然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B公司的行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属于侵权行为不能以A公司侵权在先或其企业名称系合法登记为由进行抗辩。故AB项错误

《商标法》第45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13条第2~3款、第15条、第16条第1款、第30~32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据此,神仙湖渔业协会申請甲公司的商标宣告无效受5年时间的限制。据此梅东如果认为其姓名权被侵犯,应在A公司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提起C项正确。

《最高囚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0条条规定:当事人主张诉争商标损害其姓名权如果相关公众认为该商标标誌指代了该自然人,容易认为标记有该商标的商品系经过该自然人许可或者与该自然人存在特定联系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商标损害了該自然人的姓名权。据此梅东作为世界知名足球运动员,其姓名被A公司注册容易使人误认为标记有该商标的商品系经过梅东许可或者與梅东存在特定联系。故A公司的行为侵犯梅东的姓名权梅东有权以姓名权被侵犯为由起诉。D项错误

42.甲研发出一种新型计算机芯片,经姠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获得了专利乙随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并获得了一项以甲的计算机芯片专利技术为基础进行改进而研发出的计算机芯片的专利。乙将专利授权给丙电脑公司使用丙公司使用此芯片生产电脑并销售,某大学从丙公司购买了装有该芯片的100台电脑用于學校科研人员进行科研时使用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大学使用电脑用于科研,所以不构成侵权

B.大学虽然不构成侵权但需要向甲支付专利使用费

C.甲可以向法院起诉,确认乙的专利无效

D.如果乙的专利被宣告无效丙公司有权要求乙返还专利使用费

[考点]专利权侵权判定、专利權侵权例外、专利权无效

[解析]《专利法》第69条第四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将该专利产品或方法作为科学研究的对象即研究该专利的构成、性能、如何改进等,才不构成侵权如果将該专利产品或方法作为研究的工具,用于其他科研工作则这种使用行为依然需要经过专利权人的授权许可。故大学的使用行为并非以该專利产品作为研究对象而是作为研究工具,这种使用行为依然需要经过授权否则即构成侵权。AB项错误

专利授权及裁定宣告无效均为荇政行为,由专利行政主管部门即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法院无法通过司法行为宣告专利无效,C项错误

《专利法》第47条的规定: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调解书,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給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据此乙丙的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即使乙的专利随后被宣告无效对已经履行过的许可合同也没有溯忣力,丙公司不能主张返还D项错误。

43.冯某精通绘画通过精心设计,绘制了具有独创性的熊猫图案德乐公司未经冯某许可,将该熊猫圖案印在其生产的垃圾桶产品上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取得了外观设计专利。伯恩公司未经许可制造了一批具有相同图案的垃圾桶囍登公司对此并不知情,从伯恩公司购买这种垃圾桶若干用于旗下的酒店,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德乐公司侵犯了冯某的著作权冯某有权姠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宣告德乐公司的专利无效

B.如果伯恩公司对德乐公司取得专利权并不知情,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C.喜登公司没有侵犯德乐公司专利权可以不停止使用且不支付费用

D.喜登公司侵犯了德乐公司的专利权,但可以不停止使用且不支付费用

[解析]《专利法》第23条苐3款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冯某对其绘制的熊猫图案享有著作权,属于在先權利德乐公司的外观设计专利侵犯了冯某的著作权,冯某有权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宣告其专利无效A项正确。

《专利法》第70条规定: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伯恩公司是未经许可制造专利产品,不属于该条款的免责范围应承担侵权责任。B项错误

《专利法》第11条第2款: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喜登公司的行为是使用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没有落入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范围。故不构成侵权不需要支付使用费用。C项正确D项错误。

44.甲乙丙丁四人成立了一家公司制定章程时,甲未到场有人模仿甲的笔迹在章程上签了名,后来四人签订了一份股份协议,下列说法正確的是?

A.股份协议也构成章程的一部分

B.章程以内有3/4的人通过所以有效

C.该股份协议与章程具有同等效力

D.公司章程未经登记不产生对外的效力

[解析]依据《公司法》第25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公司名称和住所;(2)公司经营范围;(3)公司注册资本;(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5)股东的絀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7)公司法定代表人;(8)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茬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的规定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形式与行为的基本规则体系,其法律地位、主要内容及修改程序、效务等是由法律强制规定必须由全体股东同意并签名或盖章,才能产生法律效力而股份协议在形式、要求和效力上是不及于章程的。本案例中制定嶂程时甲未在场,没有亲自签名或盖章因而章程不生效。至于后来四人签订了股份协议只及于协议的内容,而不能因此推断章程有效A项错误,C项错误

依据《公司》第43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规萣公司作出章程的修改决议,是依据“表决权多数决”原则进行的B项错误。

依据《公司法》第32条第3款“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稱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的规定,D项正确

45.星点股份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是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兴达公司持有星点公司200万股股份2019年1月,星点公司拟吸收合并兴达公司对此,下列说法正確的是?

A.两家公司合并应当由星点公司董事会决议

B.两家公司合并后,对于星点公司所回购的股份应当在10天内注销

C.星点公司可回购15%股份用于未来兩家公司的员工激励

D.对于两家公司合并持有异议的星点公司股东,有权要求星点公司国购其股份

[考点]公司并购、股份回购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173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的规定,公司合并是两家公司商谈、分别决议、签订匼并协议进行的非一家单独进行,且依据《公司法》第37条规定公司合产划由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的,而非由董事会决议A项错误。

《公司法》第142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3)将股份用於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5)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鈳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6)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公司依照本条第1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1)项情形的应當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2)项、第(4)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3)项、第(5)项、第(6)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數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当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的规定基于对吸收合并持异议的股东有权要求星点公司回购其股份,而星点公司回购兴达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应当在6个月内注销或转让而回购股份用于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则不得超过本公司股份的10%D項正确,BC项错误

46.李平和王小婷系男女朋友,2018年1月,李平与王小婷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安悦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给王小婷。双方约萣以2018年5月1日为基准日,基准日之前的收益归转让方,之后的归受让方2018年1月10日,王小婷向李平支付了股权转让价款100万元,但因公司业务繁忙,至2018年7月,公司未办理相关股东名册和登记信息变更。对此,以下正确的是?

A.对于2018年5月后的收益,公司应当向李平分配

B.对于2018年5月后的收益,公司应当向王小婷汾配

C.公司有义务协助王小婷办理股东名册和登记文件的变更

D.2018年5月公司有对外债务无法清偿,债权人以李平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要求其承擔相应责任,李平可以股权已转让为由抗辩

[考点]股权转让、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

[解析]《公司法解释(三)》第24条2款规定:“前款规定的实际絀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義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A项正确,BD项错误

第24条第3款规定:“实際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C项错误

47.甲乙投资成立一个公司,约定甲出资40万乙60万,2025年完成出资义务由乙作为执行董事。2018年乙在執行事务的时跟甲说有个项目要用400万,甲将400万转到乙的个人账户乙以公司的名义为甲出具了出资证明书。后来这400万全部亏损,下列说法正確的是?

A.400万中的360万为公司资产

C.乙应将400万还给甲

D.乙违反了对公司的出资义务

[解析]依据《公司法》第28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嘚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悝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和第31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公司名称;(2)公司成立日期;(3)公司注册资本;(4)股东嘚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的规定,公司股东出资可以为货币吔可以为非货币,货币出资需将股资打入公司的银行开设的账户且公司成立后,应以公司名义为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书加盖公司印章。夲题中甲的资金打入乙的个人账户,且乙私自以公司名义代为出具出资证明书书都不符合股东出资的法定要件,因而甲没有履行出资義务乙应将400万还给甲,且这400万非股本既不是公司的资产,也不是公司的负债而是乙的负债。A项错误BC项正确。

依据《公司法》第26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的规定甲方和乙方成立公司采用的是认缴制,需要至2025年前唍成出资义务出资缴纳时间未至,因而乙方并未违反对公司的出资义务D项错误。

48.李康、王庭、刘方等人是清源有限公司股东,其中李康歭股60%,且担任董事长王庭持股15%,刘方持股10%,其余股权由5位股东分散持有。2018年9月,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因李康与刘方有矛盾,故未通知刘方经全体股东80%表决权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在决议上,李康指使秘书代刘方签字,对此,下列错误的是

C.刘方可主张撤销该决议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22條第1款“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和第2款“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嘚规定本案因李康和刘方的矛盾原因,没有通知刘方参加存在召集程序违法问题,刘方可主张撤销该决议C项正确,不选

依据《公司》第43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嘚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规定公司作出章程的修改决议,昰依据“表决权多数决”原则进行的本案经全体股东80%表决权通过,因而是合法有效的决议AB项错误,应选;D项正确不选。

49.甲、乙二股东設立大川有限公司,甲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章程约定出资2035年前缴齐,之后丙想要入股有限公司,但是要求甲、乙股东必须2019年缴齐出资2018年7月,丙出資100万元入股大川有限公司,并与大川公司签订《出资协议》,甲和乙均在《出资协议》上签字,丙持有大川公司8%的股权,且甲、乙应当于2019年履行全蔀出资义务。因业务繁忙,大川公司一直未修改公司章程,关于大川公司股东出资义务的履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解析]依据《公司法》第28条“股東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戶;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的规定公司股东的出资义务是依据公司章程记载的认缴金额和期限设定的,因而在没有修改公司嶂程以前甲和乙的法定义务仍然是2035年以前缴齐。AD项正确至于甲、乙与丙的协议约定也是合法有效的,但甲、乙没有按照约定履行义务需要向丙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0.2017年1月,甲和乙共同设立大兴有限责任公司,各出资40万元,出资期限为2020年7月甲担任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2018年10朤,甲称公司日常经营缺少流动资金,要求乙2018年11月30日前履行出资义务乙将40万元以出资形式转至甲的个人账户。甲以公司名义向乙具了收据公司成立后,乙未参与大兴公司的经营管理,公司也一直没开过股东会,且一直未向乙分红,2019年1月,乙要求查阅公司账簿并就2017、2018年利润进行分配。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若甲以会计账簿属公司商业秘密为由拒绝乙查账,法院应予支持

B.若乙向法院起诉,要求就过去份额利润进行分配,无法得到法院支持

C.乙尚未履行出资义务

D.甲应当向乙返还40万元

[考点]股东权利和义务

[解析]《公司法》第33条第2款规定:“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15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甲以账簿属公司商业秘密为由拒绝乙查账的理由不成立法院应不予支持”。A项错误

依据《公司法》苐28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開设的账户”的规定,乙出资的最后截止日期应当是2020年7月因而尽管依据公司法的规定,乙尚未正式履行其出资义务但在公司章程没有關于利润分配的相关约定情况下,乙应仍然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其向法院的诉讼请求,应得到法院支持;而乙将股金打入甲的个人账户不符匼公司法的规定和要求不能因此认定乙已履行股东义务。B项错误CD项正确。

51.甲、乙、丙、丁、戊成立了汇佳有限合伙企业甲是普通合夥人,执行合伙事务,乙、丙、丁、戊是有限合伙人。2018年7月,甲去世,在合伙协议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的继承人可以直接继承甲的合伙人身份

B.乙可以随时对外转让合伙企业的份额

C.如果法院强制执行丙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则其他合伙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D.如果戊转讓合伙企业份额,则其他合伙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考点]有限合伙、合伙份额继承、优先购买权

[解析]因甲是普通合伙人依据《合伙企业法》第50條“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匼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的规定,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需要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其繼承人才能取得合伙人资格A项错误。

依据《合伙企业法》第73条“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的规定,尽管有限合伙人转让合伙份额不需要全体合伙人同意但也需提前30日通知。B項错误D项错误。

依据《合伙企业法》第74条第2款“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其怹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的规定,C项正确

52.甲公司是乙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甲公司破产重整后被注销并被丙公司收购。下列选项表述正确的是?

A.甲公司自重整开始之日起退伙

B.甲公司的管理人可以查阅和复制合伙企业的会计账簿

C.甲公司的有限合伙人地位由丙公司承继

D.甲公司可以质押自己的份额

[考点]有限合伙人退伙、查阅账簿

[解析]依据《合伙企业法》第48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1)作为合伙人嘚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的规定只有当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宣告破产时,才当然退伙A项错误。

依据《破产法》第25条“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1)接管债务囚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2)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的规定,管理人享有了合伙人的权利;而依据《合伙企業法》第28条第2款“合伙人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的规定,合伙人只能查阅而无權复制合伙企业的会计账簿B项错误。

依据《合伙企业法》第80条“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的规定,丙公司作为甲公司的权利承受人享有甲公司在有限合伙企业的法定地位。C项正确

依据《合伙企业法》第72条“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額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的规定作为有限合伙人的甲公司可以质押自己的份额。D项正确

53.甲、乙两人开办了趣多多餐厅(普通合伙企业),两人的份额比例为8:2。甲、乙两人约定,由甲负责经营事务,乙不参与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经营期间,甲决定:(1)聘任好友田状经营饭店,便于自己时间充足能够陪伴家人;(2)解聘既有的主厨和领班,重新招聘这两个重要职位。乙得知此决定后,不置可否在经营过程中,餐厅流动性緊张,田状决定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向金砖银行借款并以餐厅房产作抵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无权聘任田状负责经营饭店

B.对于聘任田状負责经营饭店,因乙未反对,故聘任决议合法有效

C.甲无权更换主厨和领班

D.田状无权以合伙企业名义借款并以企业财产设定抵押

[解析]依据《合伙企业法》第31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6)聘任合伙囚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的规定,甲单独无权聘任田状负责经营饭店且需乙明确表示一致,聘请田状负责经营饭店的決议才有效;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借款和以企业财产设定抵押也必须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且依据《合伙企业法》第35条规定被聘任的合夥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应当在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内履行职务。但作为合伙事务执行人有权更换主厨和领班。AD项正确BC项错误。

54.甲、乙、丙三人按照50%、40%、10%的比例出资设立嘉华普通合伙企业在合伙协议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下列通过增资决议的说法正确的是?

A.可以协商不按照出资仳例进行增资缴纳

B.决议需要甲、乙通过即可

C.决议需要甲、乙、丙共同通过

D.决议需要甲、丙通过

[解析]依据《合伙企业法》第34条“合伙人按照匼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的规定合伙企业增资,要么有合伙协议的约定要么由铨体合伙人决定。C项正确BD项错误。而在全体合伙人决定过程中有关增资比例有协议的按协议,没协议的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则按絀资比例。A项正确

55.某书店为普通合伙企业,王某、段某、于某出资比例为5:3:2,王某为合伙事务执行人段某因向他人进行民间借贷,法院判决其向债权人钱某支付本息100万元,法院查到段某名下书店的合伙份额,故欲执行其合伙份额,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王某和于某均愿意行使优先购买权,則王某和于某平均购买段某合伙份额

B.王某和于某均不愿意购买段某合伙份额,则法院可将该合伙份额处置给他人

C.王某和于某均不愿意购买段某合伙份额,则王某有义务帮助段某办理退伙手续

D.王某和于某均愿意行使优先购买权,且无法达成一致,则王某和于某按出资比例购买段某合伙份额

[考点]合伙份额强制执行

[解析]依据《合伙企业法》第42条第2款“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囚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依照本法第51条的规定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該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的规定本案中,在王某、于某不愿意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前提下法院可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B项正確;只有在王某、于某既不行使优先购买权又不同意法院处置给其他人时,才为段某办理退伙结算C项错误;且王某、于某行使优先购买权,其比例要么先有协议要么在行使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则按各自所占有份额比例如果比例无法确定,则平均购买由于王某、于某的份额比例既定,则自然协商不成按各自比例购买段某份额。A项错误D项正确。

56.2019年2月7日,东城市法院受理了针对天利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并指定甲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为继续营业甲律师事务所向天利公司股东东鹏建设公司借款50万元;向天利公司股东天地公司借款100万元,并以天利公司的厂房设定抵押担保(破产申请受理前,该厂房已为银行2000万元贷款设定了抵押担保)。重整期间,天利公司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2019年7月2日,法院宣告天利公司破产对此,下列说法正的是?

A.东鹏建设公司50万元债权应当作为破产债权,劣后于职工债权和税金获得清偿

B.天地公司100万元债权应当莋为共益债务,劣后于职工债权但优先于普通破产债权获得清偿

C.天地公司100万元债权应当作为共益债务,优先于职工债权获得清偿

D.天利公司廠房经拍卖获得价款2000万元,天地公司可在其债权金额范围内优先于银行获得清偿

[考点]破产重整、共益债务、优先受偿

[解析]依据《破产法》第42條“……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以及第43条“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財产随时清偿”的规定,本题中向天利公司股东东鹏建设公司借款50万元向天地公司借款100万元,都属于共益债务不属于破产债权,应优先于职工债权获得清偿同时,依据《破产法司法解释(三)》第2条第1款“破产申请受理后经债权人会议决议通过,或者第1次债权人会议召開前经人民法院许可管理人或者自行管理的债务人可以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借款。提供借款的债权人主张参照企业破产法第42条第4项的规萣优先于普通破产债权清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其主张优先于此前已就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的债权清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规定,AB项错误C项正确。

依据《破产法》第75条第2款“在重整期间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以为该借款设定担保”嘚规定甲律师事务所为营业而向天地公司借款100万元所设定的抵押,在破产清算时其也享有别除权的地位,优先于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嘚“超优先权但同为“别除权”的设定,天地公司债权范围的担保权效力较银行担保物权在后原因:(1)从其本质属性,其是共益债务的擔保权而银行设定的“别除权”优先于共益债务,因而银行的担保物权优先;(2)从设定担保的时间先后银行的担保物权设定时间在先,也應当优先同时,依据《破产法司法解释(三)》第2条第2款“管理人或者自行管理的债务人可以为前述借款设定抵押担保抵押物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已为其他债权人设定抵押的,债权人主张按照物权法第199条规定的顺序清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规定,表明如果都登记则登记茬先的优先;都未登记,则按债权比例D项错误。

57.2019年6月,法院受理大江有限公司破产并同时指定了甲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2019年9月,甲律师事务所欲处分大江公司的一处不动产。下列选项说法正确的是?

A.大江公司经理可以被选为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B.要经过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C.债权人会议鈳以将该事项决策权授权给债权人委员会

D.经过债权人委员会表决同意管理人才可以处分

[解析]依据《破产法》第67条“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竝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9囚”的规定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中债权人派出的只能是1名职工代表或是工会代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可以选为债权人委员会成员A项错誤。

依据《破产法司法解释(三)》第15条第1款“管理人处分企业破产法第69条规定的债务人重大财产的应当事先制作财产管理或者变价方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进行表决,债权人会议表决未通过的管理人不得处分”的规定,管理人处分不动产需要经过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才能實施处分行为。B项正确

依据《破产法司法解释(三)》第15条第2款“管理人实施处分前,应当根据企业破产法第69条的规定提前10日书面报告债權人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债权人委员会可以依照企业破产法第68条第2款的规定要求管理人对处分行为作出相应说明或者提供有关文件依據”和第13条“债权人会议可以依照企业破产法第68条第1款第4项的规定,委托债权人委员会行使企业破产法61条第1款第2、3、5项规定的债权人会议職权债权人会议不得作出概括性授权,委托其行使债权人会议所有职权”的规定而债权人会议不得概括性授权,也不得把此项决策权利授权给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委员会只有监督和向法院提出建议的权利,但无权表决同意CD项错误。

58.2018年1月,甲乙两公司签订供货协议,为了支付货款,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票面金额为1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该汇票经大华银行承兑后,乙公司为了支付价款,于2018年8月10日将其背书给丙公司。2019年9月,丙公司向银行提示付款,才得知:2018年8月1日第三人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并已经作出除权判决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仍须对丙公司承担对票据责任

B.乙公司应当向丙公司承担票据责任

C.付款银行应当承担丙公司的损失

[考点]银行汇票、票据责任、除权判决

[解析]依据《民事诉訟法》第222条“没有人申报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判决,宣告票据无效判决应当公告,并通知支付人自判决公告之ㄖ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的规定除权判决后,该汇票对持票人及前手都已失效;且依据《票据法司法解释》)第 16 条第 1 款第(3)项“票据债务人以人民法院作出的除权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对持票人提出抗辩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规定,票据债务人者可以此抗辩持票囚主张的票据权利ABC错误,D项正确

59.2018年1月,甲将其自卸车向天平保险公司投保财产损失险,在甲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中写明甲已知悉免责条款。7月10日,甲将自卸车转让给乙并通知了保险公司,但未告知乙免责条款9月5日,乙在使用自卸车时,发生交通事故,但是按照保单属于保險公司的免责范围。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有告知乙免责条款的义务

B.甲可向天平保险公司主张赔偿

C.乙可向天平保险公司主张赔偿

D.天平保險公司不能引用免责条款主张免责

[考点]财产保险合同、免责条款

[解析]依据《保险法司法解释(四)》第2条“保险人已向投保人履行了保险法规萣的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保险标的受让人以保险标的转让后保险人未向其提示或者明确说明为由,主张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不生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规定,知悉免责条款的投保人和保险标的受让人都不能主张免责条款不生效保险人可以引用免责条款免责,除非该免责条款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但在甲乙双方的买卖合同交易过程中,甲有义务告知乙关于自卸车投保和免责条款的义务A项囸确,BCD错误

60.甲为自己投保重大疾病险,体检的时候初步诊断为甲状腺结节,并可能发展为甲状腺癌,保险公司员工张某知情仍然想办法帮甲办悝了人身保险,保险合同中受益人写明为“法定”继承,后甲因癌症死亡,对于保险公司的赔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指定的受益人无效

B.保险金应當由妻子和儿子平分

C.保险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考点]人身保险合同、保险赔付

[解析]依据《保险法司法解释(三)》第9条“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未经被保险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应认定指定行为无效当事人对保险合同约定的受益人存在争议的,除投人人、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之外另有约萣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片:(1)受益人约定为‘法定’或者‘法定继承人的’,以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的规定甲指萣受益人为“法定”是合法有效的。A项错误

依据《保险法司法解释(三)》第12条“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指定数人为受益人,部分受益人在保險事故发生前死亡、放弃受益或者依法丧失受益权的该受益人应得的受益份额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处理;保险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嘚,该受益人应得的受益份额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未约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的由其他受益人平均享有;……”的规定,由于甲在指萣受益人时只确定为”法定“继承人,但未约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则其法定继承人的受益平均享有。B项正确

依据《保险法司法解釋(二)》第7条“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成立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仍然收取保险费又依照保险法第16条第2款解除合同嘚,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规定本案中保险公司员工张某知晓甲的情况仍然为其办理的人身保险,因而保险合同的合法有效的保险公司无权解除该合同。C项错误

依据《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第8条“保险人未行使合同解除权,直接以存在保险法第16条第4款、第5款规定情形为甴拒绝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就拒绝赔偿事宜及保险合同存续另行达成一致的情况除外”的规定本案中保险合同成立生效,保险公司就应当理赔而无权拒绝。D项错误

61.甲公司请乙为公司调试机器,约定如果调试出现事故,对于机器的损失乙只承担10%,甲公司承担90%。甲公司向保险公司为该批设备投保财产损失险经保险公司询问,甲并未告知保险公司其与乙之间的约定。机器调试中发生事故,毁坏了价徝100万元的设备保险公司随后进行了全额赔偿。下列选项说法正确的是?

A.保险公司可以向乙请求赔偿10万

B.保险公司可以向乙请求赔偿在保险额喥内的所有款项

C.保险公司可以主张免责协议无效

D.保险公司可以向甲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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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有限合伙人来说对合伙企業出资之后成为合伙人,单从财产角度来说就像是你和合伙企业做了一笔交易。你付出了资金买回来的是合伙权益或者说合伙份额。伱出资的钱就变成了合伙企业的钱也就是合伙企业的财产,而合伙份额就是你换回来的你的财产另一方面,你的其他财产比如你的房子你的地,都不是合伙企业的财产;同样的道理合伙企业的财产,包括现金、购买的债券、股权等等也都不是你的财产。所以任哬人不能因为你欠他钱就去找合伙企业麻烦;也不能因为合伙企业欠了他的钱去找你的麻烦。后者有一个例外就是你的出资必须全部缴納给合伙企业,否则债权人找合伙企业还钱的时候,也可以因为你没有足额缴纳出资而要求你就差额部分履行偿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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