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转账我建设银行卡里470万元行吗

|时间: 18:02 来源:柳州发布 评论:0

微信、QQ的网上转账、发红包功能


让百姓生活越来越便利的同时,


也让骗子有了“可乘之机”

  日前,记者从鱼峰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公开审理了一起电信诈骗案,该案被告人通过制作虚假的全国各地不特定企业负责人的微信号、QQ号或电子邮箱以企业负责人急需资金轉账为由,向企业财务人员实施诈骗


怎么行骗的?我们一起来看看——

  被告人邓某通与廖某灵经预谋进行电信诈骗出资购买了电腦、手机等物品。后被告人邓某海、潘某、邓某杰(另案处理)、唐某健(另案处理)和“阿二”(另案处理)陆续加入其中

  邓某海通过网上搜索到柳东新区某公司决策人张先生的微信号,对该微信号头像进行复制并用于另一部手机申请到的微信号上冒充张先生添加了某公司人事综合部门覃女士的微信号码,并指令覃女士通知财务人员阿宏添加上述微信号


  阿宏添加该微信号后,邓某海通过微信发送急需资金的信息让阿宏转出一笔8万元人民币到其指定账户上看到上司的头像,阿宏信以为真随即通过网上转账的方式将该8万元轉出。得手后邓某海再次以类似理由要求阿宏转出20万人民币时,引起阿宏的警惕后经核实为诈骗信息后遂报警,该20万元未转出


  鄧某通收到该8万元后,立即通过网上银行该钱款转入其它银行卡上然后联系潘某,将该银行卡交由潘某去实际领取现金


  4名被告人鉯同样的方式对广西桂平市的某林场财务人员、广西南宁市的某房地产公司财务人员、河南省洛阳市的某药业公司财务人员、广东省深圳市某儿童用品公司财务人员实施了诈骗。


骗子的技术升级了大伙儿一定要识清

  据指控,该行为由邓某通进行组织诈骗成功之后,鄧某通负责二次转账和联系被告人潘某实际取款潘某明知是邓某通等人实施诈骗所得的财物,为获取高额利益仍然共五次帮助邓某通等人到中取款机进行取款,并在抽取取款金额的10-20%的利益之后将余款交给邓辉通邓某通拿到赃款后,与具体实施诈骗成功的人员进行五五對分另对没有实施诈骗成功的人员各给予人民币1000元。4名被告人诈骗共计人民币约470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邓某通、邓某海、潘某、廖某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单位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练就火眼金睛 识别各類骗术

  尽管骗子的诈骗手法不断升级民警介绍,仍然有很多的方法来识别骗子比如:骗子可以复制微信头像、名称,但所发朋友圈的文字、图片等内容是很难复制的只要打开朋友圈一看就可以辨别真伪。其次面对网络转账,一定要跟当事人打电话确认

注意!囿关网购的陷阱同样无处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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