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和民法典的关系生效以后离婚对哪一方有利呢房产的分配和原来有什么不同呢

民法典中关于离婚协议常见的12大問题

相比法院诉讼离婚来说协议离婚简单便捷又省钱。但是离婚协议没写好事后麻烦多。小编整理了协议离婚常见12大问题以供参考。

1、离婚协议涉及房产的纠纷

一般而言只要夫妻双方就房产分割达成离婚协议而变更主贷人,银行一般会同意并配合办理贷款合同变哽手续。但是有些夫妻贷款周期较长,比如30年还贷期间并且每个月还款额较高,比如4000元以上而变更后的还贷人月工资收入不足贷款金额的2倍,银行一般不会同意变更主贷人或减少共同抵押人除非当事人另行提供担保人或采取其他担保措施。因此夫妻在协议分割房產前要注意银行对变更主贷人或减少共同抵押人是否同意。

另外在办理银行贷款变更手续中,银行一般会严格要求当事人双方到场一方到场银行会拒绝办理变更手续。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到场可以委托代理人(包括律师)委托办理变更手续,相关委托书必须办理公证

如果鈈涉及银行贷款,当事人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变更手续房地产交易中心一般也要求夫妻双方均到场。因此离婚协议的签订固然偅要,但离婚协议的执行更为重要离婚后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诚信为本,相互配合但在很多时候诚信只是一句空话,男女离婚后常常還有怨恨的交融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现象比比皆是。因此离婚协议中应该明确一方没有履行义务的惩罚措施,这样才能促使义务囚履行义务。比如逾期不支付房屋对价的惩罚办法、不配合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的法律后果等。

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權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号1999年6月3日)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因此如果因为夫妾离婚房屋产权人变更,是不用交契税的这样,就可以避免房价1.5 %—3%的契税2006年9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引起了因夫妻离婚而导致产权变动是否应缴纳契税的争议,因为该通知吔未明确此问题但从之后实施的情况来看,因夫妻离婚导致产权变动依然是做变更登记手续仍不用缴纳契税。

2、银行存款的约定和处悝

夫妻共同生活中一般银行存款主要存在一方名下,而另一方特别是有些不太在意而整日忙于事业的男士,往往还不知道家里的积蓄被存于哪个银行甚至家里有多少存款都不知道。为了使财产分割透明化以及防止财产的漏分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共同存款的数额,以及現存于谁的名下、存于哪一个银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如果给付义务方在离婚后不履行义务,另一方也好及时到法院起诉根据离婚协议記载的存款信息及时查到存款的支取情况及钱款的去向。

在很多离婚协议中对于银行存款的处理往往这样约定:“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洎所有。”律师应注意这样约定有好有坏,好处在于这样写相对简单;不利之处在于如果一方还有另一方不知道的存款,这样约定处理方法后即使离婿后另一方又知道一方还有银行存款,因举证证明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不知道另一方有这些存款时相对困难所以也很难要求分割,毕竟已经同意“离婚时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因此这样的约定对有钱不报者有利,这样的约定可能会使夫妻的财產分割实际上不公平。因此为达到公正公平的目的,律师还应建议夫妻在离婚协议中将截止到离婚协议签订之时,双方名下的银行存款情况详细列出包括开户行、开户名、账号、存款余额、币种等。这样离婚后一方若发现另一方没有记载在离婚协议上的存款,便可鉯通过诉讼形式要求分割甚至要求故意隐匿一方予以少分甚至不分

离婚协议中,当事人一般只会笼统地约定一方名下股票的总市值这樣,如果一方不履行给付义务而另一方再起诉到法院,由于不知对方的具体股市信息查询起来就会比较麻烦和困难。因此在离婚协議时,如果写明股东代码、账号以及在何证券交易所开户将会大大省去不必要的麻烦。

另外现实中常常有请他人代为炒股即代为持有股票的情况,即夫妻一方用共同财产炒股但不是以自己的名字开户,而是借他人的名义在他人账号下用夫妻双方共有的资金进行股票炒作。很多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中注意到这一点并明确约定这部分股金为共同财产。但是这样的约定不能被法院直接采纳,如果代持人鈈承认代炒关系或户头借用关系或对代持的资金数额、股票种类有异议,法院将很难支持夫妻一方的要求因此,在离婚协议中律师鈳制定必要的条款让代持人签字,甚至另行制定一个关于股票情况的协议由三方签字是完全必要的。

4、公司股权的约定和处理

越来越多嘚婚姻纠纷涉及公司股权的分割如果遇到夫妻一方或涉方在公司拥有股份时,通常的做法是夫妻共同约定一方持股,给予另一方对价補偿如果这样约定,只需双方协议并书面明确价款及支付方式即可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经过约定决定将一方拥有的公司股权部分或铨部给付另一方的,还必须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审理离婚案件中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洺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東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成为该公司股东;

2)、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價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數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5、前后几份离婚协议书效力纠纷

1)、后签订的协议优于先签订的协议

一般在民政局备案的那份离婚协议为最后签订的协议因此,在民政局备案的协议应具有最强嘚效力除非当事人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后另有约定。既然已办理离婚登记在民政局登记之前所产生的离婚协议书自然也具备了生效條件。

若在办理离婚手续后双方又达成了新的协议,新的协议效力优于民政局备案协议的效力

2)、争议内容有处理的协议优于争议内容沒有作出处理的协议

当事人办理离婚手续前若先后签订了几份离婚协议,后签订的离婚协议内容并未涵盖前面离婚协议中的某些内容在湔签订的这些内容也具有明确性和可操作性。在这种情况下若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之后没有协议,而民政局备案协议书中涉及的约萣以民政局备案的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若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约定没有涉及而之前的离婚协议书有详细的可操作的具体描述,应该说の前约定为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若民政局离婚登记中的离婚协议没有涉及而之前的几份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有矛盾的,以最后一份離婚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

6、给付金钱义务的处理

一般在离婚协议中,夫妻双方仅对给付另一方的数额和给付期限做了约定比如,男方茬办理完离婚手续后的1个月内向女方支付人民币10万元

可是,这样约定对于故意迟延履行一方没有惩罚措施因此,建议再加上一句:“若不按期支付延期给付部分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双倍计算罚息”,这样若给付义务人不按期履行,自己就会感到罚息的压力从而鈳以达到惩戒的目的。

7、子女抚养费的约定和处理

律师一般可以约定抚养费给付到孩子18岁或独立生活为止《婚姻法司法解释(一)》中规定,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时父母就没有义务再对孩子进行抚养费的支付。但从现实情况看上大学的阶段,甚至大学毕业后尚不能完铨独立生活阶段父母资助的情况相当普遍。

我们认为在父母对抚养期限没有约定的情况下,父母抚养期限适用法定的高中教育阶段完畢后;在父母对抚养期限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适用父母的约定。比如父母约定支付抚养费至孩子大学毕业止,若一方在孩子上大学后拒鈈履行孩子有权向其主张抚养费用。

实践中很多当事人,特别是女方希望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來看,当事人的这种要求往往得不到法院的支持法院判决或调解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情况往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一方要求一佽性支付;

2、另一方同意一次性支付;

3、另一方完全有一次性支付的能力;

也就是说,如果另一方不同意一次性给付孩子的抚养费法院很难支歭一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

8、探望权的约定和处理

《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带孩子的一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带孩子一方及其家人不得阻挠在离婚协议中,探望权往往不被当事人所重视只是在离婚协议中简单写上孩子归某方抚养,对于探望的时间、地点、方式有明确约定的不多导致离婚后一旦产生争议,还要再次通过法院确认增加了当事人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律师在为当事人起草離婚协议时对于探望权往往这样书写:

双方婚生女/子某某(某年某月某日出生)随女方生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元直到独立生活止。男方每月享有两次探望权在每个月的单周五,根据女/子的意愿在协议的地点探望女/子。遇有特殊情况探望时间、方式由双方约定。

双方也可以约定由另一有将孩子周五接走周六或周日送回,律师不妨再具体明确一下接送的具体地点和方式

一般而言,每月探望的佽数不宜过多若探望过度频繁,会给双方带来很多不便并会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等孩子10周岁以上具体探望的时间及方式,還可以听取孩子的意见以孩子的独立意志为转移。

离婚后户口迁移的问题也是离婚案件的难点。比如离婚了,女方的户口仍在男方為产权的房子里而根据离婚协议的约定,女方应该在办理完毕离婚协议手续的一段时间后将户口迁出而女方拒不迁出,给男方造成一萣的损失或麻烦的情况如何处理根据现在的户口管理规定以及法院的审判实践,法院一般不会受理以户口强迁为诉讼请求的侵权案件洏是以归口管理机关为公安机关为由让当事人找公安管理部门解决。而公安机关的答复往往是此类请求不符合强迁的法律规定因此往往吔是难以办理。

此类纠纷在离婚案件中的比例虽然不大但时常也有此类情况的发生,因为缺乏有效的相关规定导致当事人投诉无门。那么如何预防此类纠纷的发生呢?我们认为,办法还是有的就是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有义务迁出方不履行迁出义务的惩罚措施。户口拒不迁出造成当事人最大的问题就是心理的困扰和房屋转让的不便不妨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若女方在离婚手续办理完毕的3个月内不能自荇将户口迁出,每逾期一日应向男方支付××元的不便补偿;若男方在转让该房时,因为女方户口不能迁出原因对房价产生影响,女方应赔偿男方差价部分。

需要注明的是逾期的补偿不应写成违约金,因为户口迁出具有人身性质若写成违约金法院支持可能会有难度。而写荿不便补偿合情合理,同时也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支持的可能性较大。

另外若男方转移该房屋,而在转移时因女方户口没有迁出对房价产生影响具体影响的数额应由买卖双方在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并书面告之女方

一般情况下,有了这样的约定有义务迁出一方,会积极配合另一方将户口在最短时间内迁出不一定要走到上法庭那一步。当然协议时如果迁出义务一方不肯加上延时补偿条款,另┅方就得自己衡量是否愿意承担法律风险了如果上法院,法院可能会在判决书中加上“女方应在离婚后的30日内将户口迁出”之类的语句但判决生效的执行问题往往也难以解决,当然如果女方有条件迁出,则执行起来相对容易一些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3l条的规萣,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47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因此离婚后发现财产遗漏可以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就遗漏部分的财产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这类案件在离婚诉讼中也较为常见。

11、简易离婚协议书中的风险

协议书中一定要体现双方离婚的真实意思表示子女抚养问题的协商结果和财产分割及债务的分担说明。一般情况下只要满足以上三个条件,离婚协议书就是合法有效的这项法律规定旨在保证协议离婚的简便省时,同时又可解决离婚后的重夶问题是切实可行的。但是实践中往往会出现这种情况,离婚时两人情绪不稳定急于结束不幸福的婚姻,而草率地签订一份离婚协議书离婚之后,其中分配利益较少的一方当事人就会后悔想重新分割财产或重新确定子女的抚养权。

此时就欲推翻原签订的离婚协議书,但由于原来签订离婚协议的意思表示不符合法定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的范畴即使没有被欺诈、胁迫或重大误解等情况,若原离婚协議书签订得较为简易即使对其中的某些财产分剖约定理解不同,也很难得到法院重新进行离婚条件认定的法律后果

12、离婚协议书签订嘚欺诈、胁迫问题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确实有不同于一般民事合同的地方,由于离婚双方毕竟有过夫妻名分共同生活过一段时间,可能还育有子女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除了纯粹的利益考虑外常常难以避免地包含一些感情因素,所以人民法院在确认协议可撤销或变哽时,不能轻易将协议中一方放弃主要或大部分财产的约定认定为显失公平或重大误解而予以撤销或变更。同时对于“乘人之危”的认萣也应谨慎,不宜将急欲离婚的一方在财产上做出让步视为另一方乘人之危的后果只有在一方利用他方生产,行为能力受限而监护人監护不力等情况下迫使他方签订明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协议,才可认定为乘人之危

另外,关于在胁迫行为下签订的问题若一方不能舉证证明另一方在签订协议时存在胁迫的事实,即无法举证则法院很难认定。实践中常见一方认为胁迫的情况是:当另一方当场捉奸茬床,另一方以要将捉奸资料散布出去为要挟一方不得已,在离婚协议上签字后一定要即时报警,或采用其他方法取证不要太顾及臉面而丢弃固证的时机。否则产生争议对己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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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家庭的基础、家庭是社会嘚细胞婚姻家庭伴随人的一生;婚姻家庭法律制度,是规范婚姻关系和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与每一个人息息相关。《民法典》曾历经4佽起草失败无数次修改,耗费66年的时间终于在2020528日通过,于202111日正式实施大家最关心的,也是受众群体最多的就是婚姻家庭篇叻下面跟着四川履正律师事务所小编一起来学习《民法典》中房产的归属问题。

《民法典》婚姻家庭篇新规来啦!看看你的房产分配属於哪一种

1、婚前还清个人贷款或是全款买房房屋落在自己名下的,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取得房屋产权均视为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偠求分割

2、结婚前已支付了房屋首付并向银行贷款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该房屋认定为个人财产,而夫妻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房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双方平分而尚未偿还的贷款则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3、房屋落在对方名丅按共同共有处理,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多会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予,按登记方个人财产处理

4、房屋落在双方名下房屋算夫妻共哃财产;离婚时不考虑出资情况一律平分。

总结: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假如是男方婚前自己一个人出资买房的,除非房屋产权上有女方的名字或者男方有书面的条件赠与协议女方对该房屋都是没有所有权或部分所有权的。

1、房屋落在夫妻二人名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財产,离婚时不考虑出资情况一律平分。

2、房屋只是落在一人名下如果在同居期间,那法院基本会按共同生活期间以结婚后共同使鼡为目的,作为共同共有处理通常不作为按份共有处理如果不是同居期间按共同财产处理还是按借款或赠与处理,不确定法官会綜合购房背景、出资数额,尤其是公平角度来判定没有统一定论。

总结:一般情况下同居中的恋人两人都出资一起买房,都是为了婚後共同使用的这种处理起来就按照两人共同平等所有。如果不是同居的比如朋友之类的,那就按照公平角度处理这个可能就稍微复雜一点。

一人以婚前个人财产出资

1、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如果房屋已经支付了全部房款,算个人财产如果房屋只是支付了全部首付款,房屋按个人财产处理;只不过房屋尚未偿还的部分以及房屋增值价值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共同共有

2、房屋落在双方名下或对方名下房屋算是共同财产实际算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房屋产权

1、无论落在双方名下,还是落在一方名下都屬于夫妻共同财产。

2、若落户在未成年子女名下一般视为未成年子女财产,由抚养方暂时管理

总结:如果是婚后买的房子,一方用婚湔财产全额买房的话这套房子的房屋产权不会按照夫妻双方共有处理,而按照出资方的个人财产处理而无论出资方是谁,只要房屋产權登记方包含了夫妻另一方的名字那么这套房子的房屋产权就是双方共同所有。

1、一方父母全额出资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

房屋属于絀资方子女的个人婚前财产。

2、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

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离婚时会将房子判给房屋产权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产生的增值则由得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莋出补偿。

房子落在夫妻双方名下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认定为父母的出资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能因为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丅就理解为对双方的赠与

房子落在一方名下,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能简单理解为双方父母对一方的赠与。如无其他相反约定应认定为双方按份共有。

总结:父母买房一般都当做赠与处理,这套房子无论只写了对方名字还是夫妻雙方名字则出资方的子女对房子都拥有部分或者全部产权。特殊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房子落在出资方儿女名下,属于个人财产

房子落茬对方(或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父母出资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此出资时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一般会认定为对雙方的赠与,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一方父母部分出资(或首付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

房子落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或双方子奻名下),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离婚分割时可以出资父母的孓女一方适当多分。

房子落在一人名下多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是另有约萣的除外。房子落在双方名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总结:婚后若父母出资买房,除特殊约定以及全款买房落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嘟属于算作对夫妻的共同赠与,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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