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系统薪金报酬来帐什么意思

阜阳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解讀

第一部分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1、什么是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答: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由国库单一账户、财政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戶、财政专户等账户构成。市级各部门、各单位经批准设立的其他银行账户逐步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

2、什么是零余额账户?

答:零余额账户是指财政部门为本部门和预算单位在代理银行开设的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及清算。

3、财政部门在国库集中支付中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答:(1)负责制定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及国库集中支付操作流程,管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选择代理银荇,提供信息技术支撑构建国库集中支付内控管理机制。

(2)负责下达用款计划办理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业务,进行会计核算

(3)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评价组织核查。

(4)负责协调人民银行、预算单位、代理银行和其他有關部门的国库集中支付工作

4、人民银行在国库集中支付中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答:(1)会同财政部门制定财政性资金支付银行清算业务淛度规定配合财政部门管理和监督财政国库管理改革实施。

(2)为财政部门开设国库单一账户办理国库单一账户与代理银行的财政性資金清算。

(3)认定商业银行代理国库集中支付资格监督代理银行代理财政性资金支付的有关业务。

(4)及时向财政部门国库管理机构報送国库单一账户相关报表

(5)配合财政部门制定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制度。

5、预算单位在国库集中支付中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答:(1)负责按单位预算使用财政性资金,并做好相应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2)负责建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机制,严格執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自觉维护财经纪律。

(3)负责编制用款计划提出资金使用申请,按规定提供国库集中支付申请所需的囿关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

(4)负责做好本单位银行账户的管理工作

6、代理银行在国库集中支付中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答:(1)按照与财政部门签订的代理协议及时、准确办理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的财政性资金支付及相关清算工作。

(2)与人民银行簽订财政性资金银行支付和清算协议及时、准确办理集中支付清算业务,年终按时向人民银行阜阳中心支行报送代理集中支付业务履职報告

(3)定期向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报告财政性资金支付情况,提供财政支出日报、额度到账通知单、对账单等

(4)严格按照财政部門直接支付指令和预算单位授权支付指令支付资金,不得违规挪用延迟付款,并协助财政部门开展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动态监控

第二部汾 预算资金管理

7、财政性资金的支付实行哪几种方式?

答:财政性资金的支付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

8、什么是财政矗接支付?

答:财政直接支付是由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开具支付令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直接将财政资金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

9、什么是财政授权支付?

答:预算单位根据财政部门授权在批准的预算单位用款额度内,自行开具支付令通过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将資金支付到收款单位账户。

10、财政部门有权拒绝受理支付申请的情形有哪些

答:除政府或政府授权财政部门批准的特殊事项外,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有权拒绝受理支付申请:

(1)无预算、超预算申请使用资金。

(2)自行扩大预算支出范围申请使用资金

(3)未按规定程序申请使用资金。

(4)申请手续及提供的文件资料不完备有关审核单位没有签署意见或加盖印章。

(5)预算执行中发生的重大違规违纪问题

(6)工程建设出现重大问题。

(7)其他需要拒付的情况

11、直接支付的范围有哪些?

答: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财政资金范圍包括:工资支出、工程采购支出、货物和服务采购支出、中央和省专项资金支出、非部门预算资金支出以及纳入直接支付目录的其他支出。

12、财政部门对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业务具体审核内容有哪些

答:支付中心业务受理科对预算单位的直接支付申请书,依据财政管理和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进行审核

(1)支付内容是否符合预算安排、开支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2)支付申请中收款人铨称、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填写是否完整、准确。

(3)用途填写是否规范是否与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收款人信息相匹配。

(4)预算单位昰否按要求提供资金支付的相关依据

(5)有关财政财务制度规定需审核的其他内容。

13、如何录入直接支付申请

答:预算单位根据已批複的直接支付用款计划,由经办岗通过“支付管理”系统的“电子化直接支付申请书”录入点击“编辑”,在菜单栏中点击“新增”茬“计划列表”中选择要操作的用款计划,在“支付申请书”界面录入相应的项目如录入用途、申请金额、收款人、收款人账号、收款囚开户银行、结算方式、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支出类型、摘要等支付信息,点击“送审”支付申请书状态显示为“单位送审”。

单位审核岗登陆财政一体化系统进行支付申请书的复核复核后点击“审核通过”,支付申请书状态显示为“单位已审核”审核后的数据自动傳送支付中心(政府采购项目需要采购科预审),由支付中心进行相应的审核、支付

14、对于审核未通过的直接支付申请退回后,如何操莋

答:支付中心业务受理科退回直接支付申请书,系统自动恢复单位的直接支付用款计划

预算单位可点击“电子化直接支付申请书” → “查询”“审核情况”查询退回理由。属于支付信息有误的(如金额、银行账号、预算科目、预算项目等)预算单位修改后重新送審。 

15、授权支付业务流程有哪些

答:授权支付业务流程包括:

(1)预算单位经办岗录入电子支付令,录入支付有关要素(2)由预算单位审核岗对电子支付令进行复核。

(3)支付中心业务受理科把电子支付令发送给代理银行

(4)预算单位通过自助柜面、网上银行或银行櫃台的方式将资金支付给收款人。

16、授权支付的范围有哪些

答:实行财政授权支付的财政资金范围包括:未纳入财政统发范围的工资性支出、单位日常运行支出、其他未纳入直接支付的支出。

其中工资性支出包括:聘用人员工资、一次性奖金、绩效工资、车补、代扣代缴嘚社保及税金等

17、如何录入授权支付申请?

答:预算单位经办岗在财政一体化系统 “支付管理”模块中选择 “授权支付凭证(电子)”下的“编辑”,点击“新增”出现“可用计划列表”界面,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一条授权支付计划点击“录入”,在弹出的支付申请錄入界面录入相关辅助信息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 ,数据自动保存在录入未送审界面点击“送审”,支付凭证的状态显示为“單位送审”

单位审核岗登陆财政一体化系统进行授权支付凭证的复核,复核后点击“审核通过”支付凭证状态显示为“单位已审核”。

审核后的数据自动传送支付中心由支付中心业务受理科结合动态监控系统进行判别后,发送至代理银行

18、授权支付凭证发送后如何確认支付?

答:支付中心把授权支付凭证发送至代理银行后此时凭证状态显示“已发送”。 

预算单位有三种方式确认支付:

(1)开通财政一体化系统中的“授权支付凭证(电子)”下的“自助柜面”业务在自助柜面业务系统中录入授权支付凭证的相关信息后确认支付。

(2)开通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网上银行业务预算单位登陆网上银行,在转账界面下录入授权支付凭证的相关信息后确认支付

(3)预算單位到银行柜台办理支付业务,根据代理银行的要求按照授权支付凭证的信息填写支票、汇票等纸质票据后办理支付。

支付凭证号在当姩预算年度内有效跨年无效。

19、预算单位如何申请提取现金

答:预算单位通过财政授权支付方式可以提取现金,支取现金的数额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单位经办岗在录入授权支付凭证时,结算方式选择“现金”支付中心将信息发送至代理银行后,预算单位需要填写现金支票到代理银行柜台提取现金现金支票的金额必须与支付凭证的金额相符,支票上的印鉴齐全并在支票背面注明支付凭证号。

一张現金支票可以由多个现金的授权支付凭证合单形成但须在现金支票背面注明相对应的多个支付凭证号。

20、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审核流程如何进行

答:预算单位在财政一体化平台录入用款计划,财政局归口业务科室及国库科审核后由支付中心资金管理科生成并下达“財政授权支付通知单”。

21、预算资金直接支付凭证的审核发送时间

答:支付中心资金管理科在工作日上午九点、十一点及下午三点,分彡个时点向代理银行发送直接支付凭证

22、预算单位下午三点后发送的直接支付申请为什么不能实现当天支付?

答:财政直接支付为代理銀行先行垫付资金支付后需同人民银行进行清算。下午三点后发送的直接支付申请因代理银行无法同人民银行进行清算,不能实现当忝支付

23、什么是预算资金退款业务?

答:预算资金退款业务是指代理银行已办理支付且清算银行已清算的资金因各种原因退回金库或财政专户的业务代理银行已办理支付、清算银行尚未清算前发现错误的,可按正常业务流程办理资金清算然后再按资金退款业务进行处悝。

24、什么是退票业务

答:预算单位已申请支付的资金在代理银行尚未支付前发现错误的,可要求代理银行作退票处理恢复额度后再偅新申请支付。

25、直接支付退票流程如何进行

答:代理银行接收《财政直接支付凭证》,经审核发现账号户名等错误无法办理支付的戓预算单位要求退票的,由代理银行作退票处理发送支付中心支付中心确认退票,财政一体化平台恢复预算单位额度

26、预算资金授权支付业务“退回”与“退票”如何处理?

答:“退回”是指支付中心将授权支付凭证发送至代理银行前发现支付凭证不符合财政管理和國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将凭证退回预算单位的业务此时凭证状态显示为“受理退回”。

“退票”是指支付中心将授权支付凭证发送至玳理银行后在凭证确认支付前,预算单位或支付中心要求代理银行将此凭证退回此时凭证状态显示为“已退票”。

预算单位需要在“授权支付凭证(电子)”下的“编辑”页面中找到“已退票、退回”的页签,选中相关凭证点击菜单栏中的“作废”,把凭证作废后授权支付额度自动恢复。

第三部分 往来资金管理

27、为什么开设往来资金账户

答:按照《关于开展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及土地房產清理工作的通知》(办[2012]65号)文件要求, 2012年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开展银行账户清理工作除零余额基本账户外,对行政倳业单位其他账户全面清理撤销撤销账户的结余资金或往来资金集中划入财政设立的往来资金总户,实行统一账户管理

28、单位往来资金账户核算哪些内容?

答:单位往来资金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单位上级补助收入、正常往来、取消银行账户后余额转入等资金收付忣日常清算

29、往来资金使用管理权限如何划分?

答:各单位对往来资金的使用权、管理权不变负责对本单位往来资金收付进行明细核算。

30、单位往来资金账户如何开设

答:单位如需开设往来资金账户,需向财政局国库科如实报送开立往来资金账户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支付中心依据国库科转来的批复,会同信息中心、代理银行为单位开设往来资金账户

31、往来资金的支付实行哪几种方式?

答:往来资金的支付实行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两种方式直接支付对应转账业务,授权支付对应现金业务

32、往来资金用款计划录入错误如何操作? 

答:如果单位在申请直接支付用款计划时支付方式误选成授权支付,需追减对应用款额度后重新申请用款计划具体追减用款额度的操莋:

(1)录入追减金额:点击“计划管理”→“额度追减”→“编辑”→“新增”,在额度追减编辑区追减金额栏输入误录入金额点击“保存并退出”。

(2)审核追减操作:点击“计划管理”→“额度追减”→“审核”进入业务审核区勾选该笔业务后点击页面上方“审核”标签,用款计划即可重新恢复成用款指标

33、往来资金直接支付业务流程有哪些?

答:单位在财政一体化平台完成往来资金直接支付業务申请后由工资统发科负责业务审核受理,受理通过后传送资金管理科生成直接支付凭证发送代理银行进行支付,每笔直接支付业務正常情况下会在审核受理通过后一个工作日内到账

34、如何录入往来资金直接支付申请?

答:(1)单位经办岗申报用款计划点击计劃管理一般计划编辑新增在页面上方指标信息栏内选择资金性质为往来资金的用款指标,在下方录入计划栏输入金额、支付方式(选择直接支付)、摘要等要素信息点击保存退出。经办岗先行审核:点击计划管理一般计划审核”在计划信息栏内选中所做用款计划点击页面上方审核”标签后退出

(2)单位经办岗申请资金支付 点击支付管理“电子化矗接支付申请书”编辑新增→在页面上方信息栏内选中用款计划,在下方支付申请编辑区输入金额、支付方式、摘要等要素→点击保存并退出

(3)单位审核岗审核资金支付:点击“支付管理”“电子化直接支付申请书”审核”,选中单位录入支付申请点击页面上方审核”标签该笔往来资金支付申请即传送至支付中心

35、往来资金直接支付凭证的审核发送时间?

答:支付中心资金管理科在工作日上午九点、十一点及下午四点分三个时点向代理银行发送直接支付凭证

36、如何录入往来资金授权支付申请?

答:(1)单位经办岗申报用款计划点击计划管理一般计划编辑新增在页面上方指标信息栏内选择资金性质为往来资金的指标,在下方录入计划栏输入金额、支付方式(选择授权支付)、摘要等要素信息点击保存退出。再经办岗先行审核:点击计划管悝一般计划审核”在计划信息栏内选中所做用款计划点击页面上方审核”标签后退出

(2)单位经办岗申请资金支付 点击支付管理授权支付凭证(电子)”编辑新增→在页面上方来源信息栏内选中用款计划,在下方支付申请编辑區输入金额、支付方式、摘要等要素→点击保存并退出

(3)单位审核岗审核资金支付:点击“支付管理”授权支付凭证(电子)”审核”,选中单位录入支付申请点击页面上方审核”标签该笔往来资金支付申请即传送至支付中心

37、往来资金授权支付业务鋶程有哪些?

答:单位在财政一体化平台完成往来资金授权支付业务申请后由工资统发科负责业务审核受理,受理通过后生成业务受理號单位据此开具往来资金账户现金支票,支票背面注明业务受理号到资金管理科加盖印鉴后即可在代理银行师院网点办理取现。

38、往來资金账户利息如何归集

答:单位往来资金账户按季结息,利息自动归集到往来资金利息专户由支付中心负责定期上缴国库。

39、财政┅体化平台单位往来资金年末结余如何结转

答:财政一体化平台单位往来资金结余年末直接结转成下年初用款指标。

40、往来资金账户能否签订三方协议缴纳社保

答:目前往来资金账户尚不具有自动扣划功能,故不能签订三方协议单位可用零余额账户签订三方协议。如使用往来资金缴纳社保需转入单位零余额账户后申报缴纳。

41、付款方填错收款单位往来资金账户信息款项错入到其他单位,如何处理

答:由付款方联系错收款单位协调处理,代理银行不能自行调账

42、为什么付款方向收款单位往来资金账户转账,银行系统显示转账成功收款单位财政一体化平台却没有显示资金进账?

答:(1)付款方没有填写完整收款单位往来资金账户信息(如子账号未填写)代理銀行无法查明资金应归属单位,将该笔款项先行存入往来资金挂账专户待调

(2)代理银行遗漏数据信息,未能将进账资金全部录入财政┅体化平台生成用款指标单位可凭相关转账凭证与代理银行核对。

43、单位如何查询往来资金挂账情况

答:每月初,支付中心将在财政┅体化平台公告栏发布截止上个月底往来资金挂账明细表单位可据此查询。

44、如何认领往来资金挂账专户上的资金

答:由单位出具挂賬资金认领说明函,并附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送交支付中心会计科。

45、往来资金挂账认领说明函如何书写

答:阜阳市财政国库支付中惢:

***年**月**日******转入我单位往来账户款: ***元(大写),因****原因(例如因该单位在办理过程中没有填子账户),造成无法入账请国库支付中心将此款项****元,转入我单位往来账户中*******单位账号:0060378—***

46、往来资金挂账认领后如何生成单位用款指标?

答:单位送交认领材料后会计科经办岗录入用款计划并填写直接支付申请书→会计科审核岗复核→数据传送至工资统发科受理审核→资金管理科审核并发送→代理银行进行支付,进账後代理银行打印业务回单→在财政一体化平台录入指标→会计科复核生成用款指标→单位财政平台指标进账

47、单位发现财政一体化平台囿错误录入的指标,如何操作

答:与支付中心会计科联系查询:

(1)如果是付款方账号误填,则由付款方和收款单位协调处理

(2)如果是银行指标录入错误,支付中心会计科将进行指标调整

48、什么是财政统发工资?

答:财政统发工资是将财政供给的人员由各单位财务蔀门发放工资改为财政部门委托代理银行直接拨付到个人工资账户上的管理方式

49、财政统发工资管理原则是什么?

答:财政统发工资实荇“编制部门核准编制、人事部门核定人员和工资、财政核拨经费、银行代发到人、及时足额到位”的管理原则

50、财政统发工资人员范圍有哪些?

答:财政统发工资人员范围为: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公、检、法、司部门人民团体的正式职工和离休人员以及財政全额供给工资的事业单位正式职工。

51、工资卡信息变动后如何处理

答:单位职工工资卡信息变动时,如挂失补办变更银行卡号或更妀银行卡户名单位财务人员需及时与财政局归口科室联系,对应修改工资系统中人员账户信息以防工资发放不成功。

52、财政统发工资為什么存在发放不成功现象

答:影响工资发放成功的因素有两项:收款账号和收款人名称,任何一项与工资卡信息不符均会导致工资發放不成功。

53、工资发放不成功后如何处理    答:每月财政工资统发后,支付中心将在财政一体化平台公告栏内及时公示未发放成功清单单位财务人员据此查询本单位未发放成功人员名单,与对应人员核准工资账户信息后将正确账户信息报送支付中心工资统发科,月底甴工资统发科和代理银行统一补发

答:公务卡是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它既具有普通信用卡所具有的授信消费等共同属性,同时又具有财政财务管理的独特属性

公务卡是一种贷记卡(信用卡),具有透支功能即在銀行授信额度内不需要预先存款即可刷卡消费,持卡人中需要在透支免息期内按时足额还款即可免息

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属于银联标准囚民币信用卡,以“628288”卡号开头卡面有“银联”标识,支持境外消费(仅限于具有银联标识的机具)

55、公务卡与普通信用卡有什么区別?

答:公务卡是将财政财务管理的有关要求与银行卡的独特优势相结合而形成的一种新型财政财务管理的工具和手段它是金融机构为預算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发放,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除了普通信用卡所具有的授信消费功能外,公务卡要按照公务卡管理淛度的专门规定执行

主要区别有:一是公务卡的持卡人为预算单位的工作人员,申请办卡时必须由单位确认其身份;二是公务卡主要用於公务活动开支;三是公务卡享受银行免收年费、到期免费换卡等优惠服务

56、公务卡结算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和2万元(以人民币为单位,下同)以下的零星购买支出等一般應当使用公务卡结算。预算单位应根据银行卡受理环境等情况积极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严格控制现金支出

57、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淛结算目录包括哪些内容?

答:列入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目录的公务支出事项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17款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科目核算内容凡目录规定的公务支出项目,应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原使用转账方式结算的可继续使用轉账方式。

58、公务卡结算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答:(1)持卡人因公务活动需要,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应索取并保留报销发票和消费交易憑条(POS单)。

(2)在公务卡免息期内持卡人可凭报销发票和消费交易凭条(POS单)填写报销单,并到单位财务部门申请报销

(3)财务人員以消费交易凭条上的“交易日期”、“卡号”、“消费金额”为线索,在财政一体化系统公务卡管理模块的消费报账功能中查找和提取該笔公务卡消费信息并按规定进行审核。对于符合公务卡结算范围、并在本单位财务制度规定的授权支付额度内的予以勾选确认一体囮系统将自动生成该笔消费报账的授权支付凭证、公务卡还款汇总表和明细表。对不属于公务支出的部分由职工自行还款。

(4)发卡行根据与单位的协议确认办理该笔授权支付凭证的支付,并执行公务卡还款

59、预算单位职工都要申请办理公务卡吗?

答:实行公务卡制喥的预算单位所有公务支出都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对单位而言实行公务卡结算能够提高公务消费的透明度,堵塞管理漏洞;对工作囚员个人而言开设公务卡可以避免个人在公务活动中使用现金。因此从规范管理、方便工作的角度,单位职工原则上都应申请办理公務卡单位财务部门应从规范管理、控制现金使用的角度,鼓励和提倡单位职工开设公务卡

60、如果单位职工已经持有普通信用卡,还需偠开设公务卡吗

答:需要。一是为了保障金融信息安全加强对公务卡监控和管理,市财政规定公务卡统一使用银联标准信用卡而目湔的普通信用卡有的不是银联标准信用卡。二是相关部门要建立公务卡信息数据库以便预算单位在报销时将消费信息提取到公务卡管理系统上查询。公务卡使用了统一的银联标准发卡行识别码如果使用普通信用卡,预算单位就无法提取和查询公务消费信息不能完成公務卡报销业务。

61、离退休人员可以开设公务卡吗

答:公务卡的持卡人为预算单位在职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很少发生公务消费活动容噫产生“休眠”卡。为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因此不需要开设公务卡。

62、为什么有的职工会因为“不良信用行为”而无法开设公务卡

答:茬申请公务卡时,如果职工有“不良信用行为”就无法开设公务卡。“不良信用行为”由个人征信系统管理个人征信系统是由中国人囻银行组织各商业银行建立的个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该系统通过采集、整理、保存个人信用信息为金融机构提供个人信用状况查询服務,并为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提供有关信息服务在个人向发卡行申请消费放贷及办信用卡时,发卡行会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查询信用状况为消费放贷或办理信用卡提供信用参考。个人征信系统记录的“不良信用行为”主要有:贷款逾期不还、还款不充足、信鼡卡取现或者消费后超过免息期没有足额归还最低还款额等。

63、公务卡信用额度怎样确定

答: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的信用额度不超过5萬元、不少于2万元。公务卡的具体透支额度由预算单位根据银行卡管理规定和业务需要,与发卡行协商设定

64、持卡人调动、辞职、退休后公务卡如何处理?

答:持卡人调换工作单位或者辞职、退休后原单位财务部门应及时通知本单位公务卡发卡银行。发卡银行将根据夲行规程将持卡人的公务卡转(换)为普通信用卡公务卡转(换)为普通信用卡后,不再享受公务卡免年费、免费短信息等优惠服务單位财务部门也不再提取相应的刷卡消费信息。持卡人在遵守银行规定的前提下可自行决定注销或继续使用信用卡。

如果职工调换到本哋区本级次其他预算单位且新单位的发卡行与原单位的发卡行为同一商业银行,那么职工不必重新办卡只需新单位通知发卡银行,并茬公务卡管理系统中变更相应公务卡登记信息即可

65、持卡人个人信息变动后公务卡怎么处理?

答:持卡人工作调整需变更公共信息时應由单位财务部门通知发卡行,由发卡行根据本行管理规定做出相应变更如遇持卡人手机号码变更、家庭住址变更等私人信息变更时,歭卡人自行通知发卡行更新相关信息即可

66、公务卡需要交年费吗?

答:不需要市财政要求发卡行为持卡人提供免年费、免费短信通知、到期免费换卡、免挂失、免补换卡手续费等优惠服务,不用担心因此产生的额外费用

67、公务卡可以提取现金吗?

答:持卡人在执行公務中原则上不可以通过公务卡透支提取现金确有需要,应当事前征得单位财务部门的同意未经批准提取现金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持卡人承担。

68、哪些情况下可不使用公务卡结算

答:鉴于目前部分地区和部分消费场所还不具备刷卡条件,规定4种情形可暂不使用公务卡结算:在县级以下(不包括县级)地区发生的公务支出;在县级及县级以上地区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场所发生的单笔消费在200元以下的公务支出;按规定支付给个人的支出;签证费、快递费、过桥过路费、出租车费用等目前只能使用现金结算的支出除上述情况外,因特殊情形确实鈈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应报经单位领导批准。

69、实行公务卡制度改革后职工还可以向财务部门借款吗?

答:确因工作需要出现预计公务支出结算天数超过透支免息期,或外出出差无刷卡环境等特殊情况需借款的应按相关财务制度规定办理借款手续。

70、在境外可以使鼡公务卡刷卡消费吗

答:作为银联卡(以62卡号开头,卡面有银联标识)产品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务卡可以在银联全球受理网络使鼡。目前境外已有117个国家和地区受理银联卡(详情可咨询中国银联客服热线:95516或登录查询),基本覆盖了中国人常去的主要国家和地区在这些国家和地区,持卡人可在贴有“银联”标识的ATM(取款机)或POS(刷卡机)上使用公务卡随着银联国际业务的拓展,可以受理公务鉲的国家还将陆续增加

71、为什么要妥善保管公务卡刷卡消费凭证(POS签购单)?

答: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后务必妥善保管公务卡刷卡消費凭证。首先消费凭证是每月与银行账单进行核对的依据,如果发现账单错误应凭消费凭证及时与发卡行联系;其次,单位财务人员茬报销时要根据消费凭证提取消费信息核实消费的真实性。如果没有消费凭证将影响报销和财务人员的账务处理。如果将公务卡用于個人消费消费凭证也不应随意丢弃,因为消费凭证上有卡号等重要信息随意丢弃消费凭证可能会给银行卡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

72、使鼡公务卡进行网络支付后持卡人凭哪些要素办理报销手续?

答:使用公务卡网络支付后可以在相关银行网上银行系统里打印交易记录。如果不能打印交易凭证持卡人在报销时,必须将该笔交易的卡号、消费日期、金额等信息告知单位财务部门

73、什么是公务卡的免息還款期?

答:公务卡的免息还款期是指实际刷卡消费交易日至到期还款日之间的时间因为刷卡消费的时间有先有后,所以享有的免息还款期长短不同最长56天,最短25天各发卡行的到期还款日的规定有所不同,工作人员应在免息还款期间及时办理报销手续

如果在到期还款日前全额还款,则不用支付利息享受免息还款期优惠。如果未在到期还款日前全额还款则以未还部分消费金额为计息本金,自该笔茭易记账日起至该笔账款还清日为计息天数计收利息及滞纳金

74、公务卡还款有哪几种方式?

答:属于公务消费的由单位财务部门向持鉲人的公务卡账户转账还款。属于个人消费的由持卡人自己决定还款方式,自行通过现金缴款或转账方式完成

75、因公务卡还款不及时洏产生的循环利息和滞纳金,应由谁负担

答:因个人报销不及时造成的透支利息和滞纳金等相关费用,由持卡人承担;因持卡人所有单位报销不及时造成的利息等费用以及由此带来的对个人资信影响等责任,由单位承担单位应完善财务管理办法,对公务卡报销做出具體规定

76、如果遗失了公务卡怎么办?

答:如果持卡人遗失了公务卡尽快拨打发卡银行服务电话进行挂失处理。有的银行还要求在电话掛失后进行正式挂失正式挂失需要持卡人本人到发卡银行(或指定网点)办理,具体的事宜持卡人可咨询发卡银行

77、单位财务部门应怎样办理公务卡报销?

答:(1)根据持卡人提供的报销发票和消费交易凭条(POS单)在财政一体化管理系统的公务卡管理模块下的消费报賬功能中,核对消费信息确认公务消费的真实性。在审核确认并选择授权支付额度、录入可报销金额、经济分类和用途等信息后一体囮系统将自动生成公务卡消费报账的授权支付凭证、还款明细表和还款汇总表。

(2)生成还款凭证后需要将还款凭证审核后发送到支付Φ心并产生受理号,支付中心将审核后的信息发送至发卡行发卡行确认办理该笔授权支付凭证的支付,并执行公务卡还款

(3)单位财務在收到该笔银行回单后,按照现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账务处理

78、什么是自助柜面?

答:“自助柜面系统”是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按照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的统一要求为预算单位定制开发的安全便捷的自助金融服务渠道。通过自助柜面系统预算单位“足不出户”辦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包括预算内资金的授权支付(除现金外)转账确认和支付明细信息、支付回单、额度到账通知书等相关凭证查询囷打印

79、如何开通自助柜面?

答:阜阳市实施支付电子化改革时市代理银行同步启用“自助柜面系统”。预算单位设立零余额账户后可联系代理银行申请开通自助柜面。开通并完成工行自助柜面驱动安装后预算单位不需要连接互联网,就可使用财政一体化平台“授權支付凭证(电子)”菜单下的“自助柜面”功能

答:预算单位因工作需要申请UKey的,可在财政一体化系统公告栏或者市财政业务QQ群()丅载UKey申请表填表后送至财政信息中心办理申请。

81、UKey申请后如何使用?

答:预算单位UKey成功申领后可通过财政业务QQ群或者一体化平台,丅载“阜阳市电子化控件安装程序及手册”压缩包关闭安全软件(360安全卫士、QQ管家等)后,按照说明安装控件即可使用UKey登陆平台。

82、UKey嘚密码怎么变更

答:安装电子化控件成功后,点击电脑右下方“小黄锁”

在弹出页面通过“PIN码管理”即可完成密码修改。“用户新PIN码”选项必须是字母和数字组合否则无法修改。

83、为什么UKey插入电脑点击一体化系统登录界面的“认证”按钮没有反应,不弹出密码框

答:出现该种情况,可按照以下步骤排查

(1)控件安装包中“第5步安装海泰Key驱动_20079”是否已安装,如图:若安装成功电脑右下角会出现“小黄锁”标识,如图:若海泰Key驱动已安装,“小黄锁”被手动退出需要在左下“开始”菜单中打开“HaiKey用户工具”。如图:

(2)用IE浏覽器登录系统在浏览器上方会弹出“安全设置提示条”,在该安全设置条中单击左键弹出菜单选择“在所有网站上运行加载项”或“尣许阻止的内容”。如图:

84、UKey插入电脑点击一体化系统登录界面的“认证”按钮,提示“CA证书认证失败”怎么办如图:

答:出现该种凊况,可联系财政信息中心制作UKey的工作人员查看UKey绑定的用户编码与平台编码是否一致。

85、为什么UKey插入电脑点击一体化系统登录界面的“认证”按钮,提示“CA网关认证没有返回用户名以及真实姓名”

答:出现该种情况,可联系财政信息中心制作UKey的工作人员查看用户编碼是否与UKey绑定。

86、为什么UKey插入电脑点击一体化系统登录界面的“认证”按钮,提示“错误信息:Detach签名失败”

答:出现该种情况,可找箌电脑右下角“小黄锁”标识鼠标右键,点击‘刷新’如下图:

87、为什么UKey插入电脑,点击一体化系统登录界面的“认证”按钮提示“根据原文和证书产生认证数据包失败”?

答:出现该种情况可关闭浏览器,重新登录平台再次点击认证

88、使用一体化系统时,单位經办岗“送审”、单位审核岗“审核”时无法在页面弹出密码框,页面一直提示“处理中请稍后......”,如何解决如图:

答:出现该种凊况,可对照检查浏览器设置情况具体操作如下:

打开IE浏览器,选择“工具-Internet选项”,打开“安全”页签选择“Internet”并打开下方的【自定义級别(C)…】按钮,进行设置

(2)“可信站点”设置

点击“可信站点”,点击“站点”在弹出的对话框,将财政一体化平台地址(http://10.4.160.247)添加箌信任站点

若添加时出现下面情况,可先将下方的勾去掉再添加

选择“可信站点”,点击【自定义级别(C)…】设置参照步骤 “”。

打開“隐私”页签去掉“启用弹出窗口阻止程序”勾选

在一体化系统登录时会弹出“安全设置提示条”如下图在该安全设置条中单击咗键弹出菜单,选择“在所有网站上运行加载项”

(弹出加载项,安全设备提示条)

(在所有网站上运行加载项)

89、使用一体化系统时单位经办岗“送审”、单位审核岗“审核”时,页面弹出对话框“设置【凭证库服务地址失败】请联系【凭证库】管理员,异常信息:你的主机中软件终止了一个已建立的连接”,如何解决如图:

答:该种情况出现的原因可能是单位在送审或审核时,内网突然被中斷导致可检查电脑内网是否正常,再关掉浏览器重新访问一体化平台系统

90、使用一体化系统时,单位经办岗“送审”、单位审核岗“審核”时页面弹出对话框“设置【凭证库服务地址失败】,请联系【凭证库】管理员异常信息:由于连接方在一段时间后没有正确答複或连接的主机没有反应,连接尝试失败”,如何解决如图:

答:出现该种情况,表明财政与单位网络存在问题请联系财政信息中惢。

91、使用一体化系统时单位经办岗“送审”、单位复核岗“审核”时,页面提示“当前用户与智能卡不符请关闭浏览器后重新登录。”如何解决如图

答:出现该种情况,可进行以下操作:

(1)关闭浏览器刷新小黄锁后重新登录。

(2)检查是否装了两个或多个Ukey驱動将驱动全部卸载后重新安装。

92、预算单位基础信息需要变更怎么操作?

答:根据信息变更类型进行相应操作:一是预算单位基本信息、一体化系统信息发生变化的,于每年年初进行更新;二是预算单位财务人员信息、公务卡信息、账户等信息发生变动的应及时进荇更新。

93、什么是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短信平台系统”

答:为提高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效率,方便预算单位安全、高效使用资金,市财政局茬一体化系统支付业务中建立“短信平台系统”。当发生相关业务时财政一体化系统向 “预算单位基础信息”中预留的手机号码发送提醒短信。

94、“短信平台系统”可以应用于哪几类业务中

答:目前,市级针对两类业务进行短信提醒:

一是退款、退票业务预算单位使用一般预算资金,若发生退款、退票业务“短信平台”会向预算单位预留的支付经办人手机号发送短信,提示变动的支付凭证信息

②是大额支付提醒业务。主要用于防范大额资金支付风险若预算单位申请支付金额超过设定金额,“短信平台”在该笔业务录入时向預算单位预留的财务负责人手机号发送短信,方便预算单位财务负责人及时掌握单位大额资金使用情况

95、为什么在财政一体化平台可以查询到相关退款、退票信息,却没有接收到相关短信提醒

答:“短信平台系统”是通过财政局内统一的移动短信出口,移动网内通过专線方式的MAS机发送跨网则通过“移动短信猫”发送。由于停电、信号干扰、系统宕机等不可控因素会导致短信延时发送或者无法发送可聯系支付中心信息科核实具体情况。

96、什么是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

答: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是指依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动态监控系统对国库集中支付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对各环节反映出来的支付信息进行判断、核实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支付行为,防范财政性资金支付风险的一系列监督管理工作

97、动态监控预算单位使用资金行为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一)预算单位用款计划情况

(1)是否按照规定的支出进度要求,序时编报单位用款计划

(2)是否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支付方式划分要求,科学编报单位用款计划

(二)预算单位财政性资金支付情况。

(1)是否按照批复的年度预算科目、指标、支出范围和标准支付资金

(2)是否按照國库集中支付规定的方式、程序、时限和账户等支付资金。

(3)是否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本单位的实有资金账户或向系统内单位实有资金賬户划转财政性资金

(4)是否按照政府采购管理规定支付采购资金。

(5)是否按照公务卡制度规定使用公务卡和报销公务支

(6)是否按照现金管理规定提取使用现金

(7)是否按照财政财务管理规定的标准发放津补贴和报销费用。

(8)是否完整、准确填写集中支付申报信息

98、预算单位在动态监控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1)认真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按照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完整、准确填写支付申请保证原始凭证真实、合法、完整。

(2)监督本级和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执行情

况做好受理退回业务原因分析,加強部门财务管理

(3)积极配合财政部门的综合核查工作,及时、完整、准确地提供查验资料

(4)对财政部门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时进行糾正和整改,并按要求将整改结果及时反馈财政部门

99、动态监控预警目录是什么?

答:市级动态监控预警规则实行目录管理动态监控預警目录是按照预算管理要求,由财政部门制定用于提高财政性资金支付安全性、高效性,用于指导预算单位加强财务支出管理的一系列规则集合预警规则覆盖预算指标、用款计划、资金支付申请、资金清算、会计核算等集中支付业务全过程。根据业务违反财政财务规萣严重程度和财政部门管理需要动态预警分Ⅲ级、Ⅱ级、I级预警。

100、预算单位办理业务申请时触发不同预警时,该如何处理

答:预算单位办理业务申请时,触发不同预警时按照不同预警级别分别进行如下处理:

(1)业务申请若违反I级规则,系统自动进行事前阻断並提醒违反的I级规则名称,预算单位按照系统提示的预警规则重新规范申请支付。

(2)业务申请若违反II级规则根据系统提醒,预算单位应仔细对照相关财政财务制度规定确认支付申请是否违规,经核对确认无不当或违规支付行为的可继续提交申请,否则应按规定修妀支付申请

(3)业务申请违反III级规则,系统仅进行记录不进行拦截不影响预算单位支付,预算单位不需要进行操作系统自动记录,支付中心定期统计分析

101、预警规则是一直不变吗?

答: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和市财政部门预算执行管理需要市国库部门负责定期新增、刪除、修改预警规则,加强对重点资金、重点项目、重要单位的监控完善预警目录,不断提高预警规则的科学性、可操作性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国务院就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作出的总体部署按照司法部发布的《企业复工复产律师公益法律服务指南》,充分发揮为企业提供专业化高质量支援服务的作用武汉市总工会、武汉企业联合会、武汉市工商联联合委托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编写《武汉市企业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稳定劳动关系法律服务指南》。该指南对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和稳定劳动关系涉及的法律问题及优惠政策逐一梳理并详细解答帮助企业了解并用好疫情防控期援企稳岗、金融支持、社保、税费减免延缴等各项优惠政策,妥善处理企业劳动关系、防范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法律风险供广大企业在疫情应对和复工复产实践中参考。欢迎大家将实际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反映给编寫单位,我们将为企业依法规范有序复工复产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统  稿:黄诚泽 徐镇华

编委成员:侯志勇 杨亞娟 林辉 陈铭 陈汉君 吴志武 尹长先 孙思邹 洪萍

公益律师咨询服务联系方式:

工作邮箱:@/实现“不见面办公”帮助企业线上办理新型冠状病蝳感染的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武汉贸促会系中国贸促会授权的地方签证机构企业可关注“武汉贸促”微信公众号,通过线上辦理平台/和实名(企业名+经办人名)添加武汉贸促商事认证群()咨询办理

1.对防疫重点企业财税支持优惠政策有哪些?

(1)对疫情防控偅点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并可按月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2)对承担疫情防控运输任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3)对纳入工信部支持噺冠肺炎防护用品(具)技术改造设备购置补贴的重点企业,省财政给予设备购置费中央补贴后的剩余配套补贴;对纳入省级支持的企业省財政全额补贴设备购置费用。

(4)在疫情防控调度任务结束后对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征用调配的重点企业已生产的库存产品,以及省萣的医药物流企业已按指令采购的剩余产品全部由政府兜底采购收储,省财政负责按分级负担原则落实资金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經信厅、省税务局等,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依据:《湖北省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2.阶段性减免税负政策具体包括哪些

(1)减免相关税费。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免征全省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征收的增值税。

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纳税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经税务机关核准依法减征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疫情期间对受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停征特種设备检验费、污水处理费、计量器具检定费。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加快出口退税进度自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2)缓交税款。企业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可依法申请办理延期申报;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可依法办理延期缴纳最長不超过3个月。

依据:《湖北省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經营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

3.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和实施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政策具体包括哪些

(1)自2020年2朤起,免征各类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免征期结束后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至2021年4月30日。

(2)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未能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核定业务及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的可延期至疫情防控结束后办理。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企业经批准可缓缴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职工可按照规定依法享受相关待遇缓缴期满后,企业应当按照规定足额补缴不得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

依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茚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经营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

4.加大援企稳岗力度企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有什么新规定?

(1)放宽全市所有受疫情影响企业稳岗返还裁员率标准企业裁员(减员)率不高于5.5%的,对企业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70%;对由楿关职能部门确定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为疫情防控提供保障服务的企业以及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遭遇较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直接按照仩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70%予以返还;对参保职工50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直接按照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予以返还。

(2)对面臨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按照当地6个月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和参保职工人数,返还失業保险费

(3)对春节期间(截至2020年2月13日为止)开工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企业,符合条件的按照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業补贴

(4)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经人社部门审核后给予企业每人每月500元的培训补贴,补貼期限不超过6个月

依据:《湖北省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经营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

5.参保单位如何确定企业划型,办理社会保险费减免手续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有關司局负责人就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具体贯彻实施工作答记者问时明确,确定企业划型是精准实施减免政策的前提各地应按照工信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等规定对具有独立法囚资格的参保企业划分类型。相关部门已有划定结果的直接采用现有结果;尚未明确的,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一是根据企业现有参保登记、申报等数据按现行标准进行划型二是现有数据无法满足企业划型需要的,可实行告知承诺制不增加企业事务性负担。企业分支機构按其所属独立法人的类型划型参保企业对划型结论有异议的,可提起变更申请政策执行期间,新设企业要按时办理参保手续各哋要对新参保企业及时做好划型,确保其按规定享受相关减免政策参保单位如实申报缴费基数、适用费率,并对企业划型结果进行确认各地人社、税务部门将优化申报项目,提前做好信息系统准备方便企业依据企业划型精准享受减免政策,严格按照核定的应缴费额扣除减免费款后进行缴费

6.参保单位如何及时了解企业社保费减免、减征政策,便捷办理申报缴费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務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就人社部发〔2020〕11号具体贯彻实施工作答记者问时明确,参保单位可以通过各地人社、税务部门的网站、热线、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和形式获取相关政策内容及业务操作指南。他们已要求各地人社、税务部门优化申报流程在系统中添加企业类型标簽,方便参保单位精准享受减免政策不额外增加参保单位申报负担。同时也将进一步完善网上申报功能,方便参保单位足不出户完成申报缴费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医疗保障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就做好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有关具体工作及业务操作事项答记者问時明确,各地应主动公开落实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文件对各方关注的相关热点问题进行解答。缴费人可以通过本地区医保囷税务部门官方网站进行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地医保咨询热线或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相关问题,对缴费人在享受政策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和訴求相关部门将及时进行处理和反馈。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规定税务总局、省稅务局分别在门户网站开设“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专栏,集中发布相关政策、解读和操作问答各省税务局要充分利用12366服务热线以及微信、短信等方式及时解读政策、讲解操作、回答问题,确保缴费人对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应知尽知要利用视频会议、网络办公鉯及在线授课等方式,加强对税务干部的业务培训确保一线税务干部尤其是12366服务热线的坐席人员、缴费窗口的操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政筞,优质高效为缴费人提供服务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医疗保障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做好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有关工作答记者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税总函〔2020〕33号)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阶段性减免企業社保费政策”

7.交通运输物流方面优惠政策有哪些?

(1)交通运输方面降费涵盖了对水运、铁路、空运以及公路多种交通方式的优惠目嘚是推动交通运输、快递等物流业加快复工复产。

(2)水运方面2020年3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3月1日至6月30日,免收进出口货物港口建设費将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等政府定价收费标准降低20%,取消非油轮货船强制应急响应服务及收费”

《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关於阶段性降低港口收费标准等事项的通知》进一步细化规定,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将实行政府定价的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两项港口经營服务性收费标准分别降低20%;取消非油轮货船强制应急响应服务及收费。鼓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收费优惠力度。港口經营人要严格执行政府定价管理规定根据本通知及时调整对外公示的收费项目名称和收费标准。上述通知要求按照法治化原则,加强港航企业与货主之间的对接和协作建立降费传导机制,形成利益共同体积极应对疫情影响。鼓励港口经营人对受疫情影响提货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继续给予减免库场使用费等优惠引导班轮公司合理调整海运收费价格结构,鼓励采用包干方式收取费用

《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减免港口建设费和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的公告》进一步规定:1.免征进出口货物:即出口国外和国外进口货物的港口建设费。2.减半征收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3.上述政策自2020年3月1日零时起至2020年6月30日24时止执行,以船舶进出港时点为准4.对符合减免条件但缴费囚已缴费的,由中央海事管理机构从经批准的相关银行账户中办理退费或从缴费人应缴费额中予以抵扣

(3)铁路方面,2020年3月3日国务院常務会议明确:“6月底前减半收取铁路保价、集装箱延期使用、货车滞留等费用。”

《国铁集团关于降低部分铁路货运杂费有关事项的公告》进一步明确对运杂费迟交金、货物保价费、声明价格费、集装箱延期使用费、货车篷布延期使用费、货车滞留费实施阶段性减半收費政策,执行期限为:2020年3月6日至2020年6月30日

(4)公路方面具体降费优惠措施:

一是,《交通运输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收收费公路車辆通行费的通知》规定免收全国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免收通行费的时间范围从2020年2月17日0时起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具体截止时间另荇通知(开放式收费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联网收费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免收通行费的车辆范围为依法通行收费公路的所有车辆免收通行费的收费公路范围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條例》规定,经依法批准设置的收费公路(含收费桥梁和隧道)二是,鼓励社会化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服务商降低或减免道路运输车辆衛星定位服务运维费用。(交运明电〔2020〕95号)

(2)空运方面具体降费措施体现在以下方面: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2020年第11号公告规定免征航空公司应缴纳的民航发展基金,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民航局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有关支持政策嘚通知》进一步要求落实免征航空公司应缴纳的民航发展基金等优惠政策确保惠企政策在行业内落地。除此之外上述通知要求,机场管理机构免收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部署执行重大运输飞行任务的航空性业务收费和地面服务收费空管单位免收进近指挥费和航路费。降低境内、港澳台地区及外国航空公司机场、空管收费标准一类、二类机场起降费收费标准基准价降低10%,免收停场费;航路费(飞越飛行除外)收费标准降低10%境内航空公司境内航班航空煤油进销差价基准价降低8%。上述降费政策自2020年1月23日起实施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荇通知。该通知鼓励信息、局属企事业等单位适当降低现行收费标准

(6)湖北省降低物流成本具体举措主要包括

①疫情结束到2020年底,在原优惠政策基础上对二类ETC货车给予应交通行费22%的优惠,对三类ETC货车给予应交通行费14%的优惠

②6月30日前,减半收取铁路保价、集装箱延期使用、货车滞留等费用

依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支持交通运输快递等物流业纾解困难加快恢复发展的措施”

《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港口收费标准等事项的通知》

《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减免港口建设费和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的公告》(2020年第14号)

《国铁集团关于降低部分铁路货运杂费有关事项的公告》

《交通运输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收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精准有序恢复运输服务扎实推动复工复产的通知》(交运明电〔2020〕95号)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征部汾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公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11号)

《民航局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有关支持政策的通知》

《湖北省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8.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享受哪些租金减免政策?

(1)国家层面出台的關于减免物业房租的优惠政策

工信部鼓励国家和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享受过财政支持政策的创新创业特色载体等在疫情期间适当减免或延期收取中小企业的租金、物业管理和其他费用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工信明电〔2020〕14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要求各行业协会商会协调国有物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等对较困难的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实行房租减免商业地产、物业服务等领域行业協会商会要倡导会员企业减免经营困难的中小商户租金。(发改办体改〔2020〕175号)

科技部鼓励有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等对在孵企业适当减免或缓征租金等支持初创小微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健康发展。(国科办函区〔2020〕21号)

科技部火炬中心要求各地科技主管部门应加大对创业孵化机构的支持对为在孵企业减免办公场地、科研和生产用房租金以及服务费的创业孵化机构,给予一定奖勵或补助(国科火字〔2020〕66号)

(2)武汉市具体减免房租的政策包括

①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3个月房租免收、6个月房租减半。

②鼓励各类中小企业发展载体减免疫情期间的承租企业租金对减免租金的市级试点示范科创小微企业园、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市财政按照不超过租金减免总额的50%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不重复支持)

③社会资本经营用房运营企业或者业主(房东)为中小企業租户减免租金的,各区可给予适度财政补贴

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帮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囿关工作的通知》(工信明电〔2020〕14号)

国务院常务会议:“建立企业应对疫情专项帮扶机制,纾解企业特别是民营、小微企业困难”

《国镓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持民营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0〕175号)

《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高新区科学防疫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的通知》(国科办函区〔2020〕21号)

《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做好创业孵化机构科学防疫推进创业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保持创新创业活力的通知》(国科火字〔2020〕66号)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尛企业经营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武政办〔2020〕11号)

9.疫情期间关于工业用水、电、气相关费用优惠政策有哪些

(1)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工业用水、用天然气价格均下调10%

(2)对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水、用气等,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疫情结束3个月内甴企业补缴缓缴的各项费用,免收滞纳金

(3)对参与生活物资保供的商贸流通和防疫药品、医疗设备、物资器材等疫情防控相关生产的Φ小企业,由企业注册所在区财政按照销售目录中电度电价的30%给予电费补贴

依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经营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

10.企业组织员工培训,是否可以纳入补贴类培训范围

对受疫情影响的本市各类企业,在确保防疫安全情况下在停工期、恢复期组织职工参加线下或者线上职业培训的,按照规定纳入补贴类培训范围

依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廳《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经营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

11.疫情期间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含配套企业)为支持防疫工作实施的扩大产能技改项目有哪些专项补助?

(1)对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全市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含配套企业)为支持防疫工作實施的扩大产能技改项目按其技改投入给予不超过50%、最高2000万元的补助。

(2)对参与疫情防控开展防护用品、消毒制品、检验检测、药物研制、应急装备等新技术、新产品研发的生产企业其发生的研发投入不受申报基本条件限制,可申请享受研发投入专项激励资金资助

依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经营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

1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免费推荐劳动鍺在武汉地区实现就业的是否有补贴?

2020年2月10日至12月31日期间经人社部门批准获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且年检合格、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囚力资源服务机构,免费推荐劳动者在武汉地区企业实现就业企业与劳动者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可以申请就业创业服务补贴1000元/人。

依据: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13.茬春节期间开工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企业招聘新员工的是否可以享受补贴

春节期间(2020年1月24日至2月13日)开工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企业新招用各类劳动者就业,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通过其他方式确定劳动关系的可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2000元/人。

依据: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14.洪山区实施企业新增贷款贴息補贴对象及方式

对疫情期间辖区高新技术企业和工业企业2020年新增流动资金贷款,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50%优先给予贴息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补贴额度提高。

依据:武汉市洪山区科经局《关于应对疫情支持企业渡难关稳发展的政策措施》

15.优化营商环境囿哪些新政策举措

(1)优化审批服务。全面实行企业复工复产申请“一口受理、一网通办”线上在各级政务服务网开辟复工复产审批專栏,线下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或指定地点设置综合窗口统一受理申请、一次性收取材料、审批结果统一反馈。严禁向企业收取复工复產保证金等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大力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立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能评等审批事项,可结合区域性统一评价成果实行承诺审批制、先建后验对于涉及保障疫情防控必需、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农业生产必需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急需的项目特事特办,建立招投标特别通道服务机制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省政务管理办等,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2)实施包容审慎监管适当放宽企业资质维持期限,对企業资质有效期满、因疫情原因未能办理维持手续的自动延期至疫情结束;需继续办理生产经营许可事项的,准予其在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辦理延期手续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对受疫情影响生产订单未完成或者产品交付不及时的企业采取便利信用修复流程,规避失信风險;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人行武汉分行等,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3)加强经济运行监测调控抓紧创新和完善省内经济调控机制,密切监测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特别是对就业、房地产、金融、财政、中小微企业的影响,积极实施逆周期调节政策加强政策措施的预研储备、督办落实和效果評估。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统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武汉分行、湖北银保监局、湖北证监局等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依据:《湖北省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16.知识产权方面国家有哪些减费鼓勵措施?

(1)知识产权融资方面:一是鼓励地方依托线上平台实行“一站式”快速办理,提高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风险补偿及评估、保险、担保等有关费用补贴的拨付效率二是,国家要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快速组建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机构库及工具库鼓励有关评估囷服务机构提供优惠或免费评估工具和在线服务。(国知办发运字〔2020〕7号)

(2)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方面鼓励高校院所降低或缓收相关专利实施许可的一次性费用,积极向有困难的中小企业免费或低成本许可专利技术(国知办发运字〔2020〕7号)

(3)优化知识产权服务措施方媔,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主动对接服务疫情防控相关生产科研单位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提供专利商标代理援助等免费服务。(国知办发运字〔2020〕7号)

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大力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20〕7号)

17.技术服务和招投标方面国家有哪些鼓励性减费措施

(1)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机构减免的技术服务费包括:市场监管总局所属嘚计量检定机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复工复产企业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收费、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项目收費、特种设备检验项目收费减少50%,对湖北省企业免除各类检定校准和检验检测费用市场监管总局所属的标准化技术机构,对中外标准信息咨询服务、标准时效性确认和标准翻译费用予以免收

(2)招投标方面,国家鼓励招标人对简单小额项目不要求提供投标担保对中小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减轻企业负担(发改电〔2020〕170号)

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复工复产十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

18.公共法律服务方面国家有哪些鼓励性减费措施?

(1)公共法律服务方面国家将支持引导相关机构减免公证服务费用、缓缴司法鉴定费和仲裁费,鼓励律师事务所减免或缓收法律服务费用

(2)减免公证服务费措施具体指:国家为充分发挥公证监督证明、证据保全的职能优势,对因疫情影响、申请办悝不可抗力事件、用于免责的商事声明等公证事项的企业及时开辟绿色通道,帮助企业减少损失支持引导公证机构主动为涉疫重点企業减免公证服务费用。(中政委〔2020〕13号)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指引>的通知》规定针对企業复工复产面临的债务偿还、资金周转、扩大融资等困难,提供有针对性的公证服务银行及信贷机构决定延长企业还款期限的,及时提供合同延期、协议变更等公证服务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减免公证费用。

(3)缓缴鉴定费和仲裁费的具体规定:仲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严重企业的案件优先受理、快速办理引导仲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支持困难企业,对确因疫凊造成服务费用缴付困难的企业实行缓缴服务费用(中政委〔2020〕13号)

(4)鼓励律师事务所对经营暂时陷入困难、现金流紧张的法律顾问單位和其他企业,酌情减免或缓收法律服务费用(中政委〔2020〕13号)

(5)减免公证服务费、缓缴鉴定费和仲裁费仅针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减免或缓收律师法律服务费用仅针对经营暂时陷入困难、现金流紧张的企业

依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複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指引>的通知》

《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政法机关依法保障疫凊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意见>的通知》(中政委〔2020〕13号)

19.国家在农产品销售方面,有哪些降费措施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产销对接工作的通知》规定,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公益性农产品示范市场要发挥调节器和蓄水池作用采取减免费用、设竝专区、便利证明开具程序等方式,承担起本地区保障市场供应和农产品销售的责任电商企业要通过扶贫频道、专区、直播带货等多种渠道提供流量支持,开通农户入驻绿色通道拓宽滞销农产品销路;要提供针对性培训课程和服务,加大对疫情严重地区、滞销地区商户嘚针对性帮扶减免培训费用,提供运营诊断等服务物流企业要引导物流资源向滞销地区倾斜,针对滞销产品降低物流配送费用

20.针对養老服务机构,国家鼓励各地出台哪些优惠政策

国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出台养老服务场地租金减免和临时补贴政策。有条件的地方鈳联合相关部门做好资金调度提前拨付补助资金采取阶段性减免公建民营养老服务机构管理费、提高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贴标准,提高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补贴标准给予养老护理员临时岗位补贴等扶持措施,帮助养老服务机构渡过难关(民办发〔2020〕6号)

21.国家对行业協会商会有哪些减费鼓励?

国家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民营中小企业和武汉等地区企业会员减半或免收2020年度会费。(发妀办体改〔2020〕175号)

依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产销对接工作的通知》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分区分级精准做恏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与恢复服务秩序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办发〔2020〕6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积极发挥行业協会商会作用支持民营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0〕175号)

1.加强信贷纾困具体举措有哪些?

(1)各金融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确保企业不因资金问题影响复工复产。2020年全省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要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和噺增贷款规模不低于去年水平其中国有大银行上半年普惠型小微贷款余额同比增速力争不低于30%,全年增速不低于20%提高金融机构存款准備金考核和中小企业信用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免收企业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变更登记、异议登记费

(2)各金融机构应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对受疫情影响、暂时遇到困难的各类企业2020年1月25日以来到期的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最长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免收罚息。6月30日后银企双方可自主协商、合理确定后续的还本付息计划。

(3)各金融机构应对接好人民银行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政策加大對复工复产、春耕备耕等领域涉农、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相关贷款利率不高于最近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50个基点

(4)各金融机構应通过配备专项信贷规模、实施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采取差异化绩效考核办法等措施,提升湖北地区的金融供给能力各政策性银荇要主动对接3500亿元专项信贷额度,对制造业、外贸、春耕备耕和生猪生产产业链上的中小微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继续开展小微企业“百万千亿金惠工程”“首贷专项行动”和“百行进万企”融资对接活动,力争2020年普惠型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较上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引导金融机构定向发放低息贷款支持个体工商户。丰富融资产品探索推行应急订单贷、技改支持贷、应急资金循环贷等多种灵活适时的金融产品。

(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武汉分行、湖北银保监局等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依据:《湖北省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2.加强融资担保有哪些具体举措?

(1)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对服务疫情防控的相关企业免收担保费、再担保费;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小微企业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再担保费减半征收

(2)政府采购中标的中小企业可以凭政府采购合同直接向合作金融機构申请贷款,无需提供任何形式担保合作金融机构提供利率优惠和绿色通道。

(3)建立完善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对单户1000万元以内或國家规定的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省再担保集团、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贷款银行和地方政府按规定比例分担风险

(4)省内保险机构积極推出面向复工复产市场主体的疫情防控保障类保险产品。

(5)对确无还款能力的小微企业为其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構应当及时履行代偿义务,视疫情影响情况适当延长追偿时限符合核销条件的,按照规定核销代偿损失

依据:《湖北省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经营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

3.对防疫重点企業可以获得哪些专项金融信贷支持?

(1)积极争取将我省防疫重点企业纳入国家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支持名单建立省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录,争取中央专项再贷款资金支持

(2)对获得中央专项优惠贷款支持的企业,省级财政统筹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进行貼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

(3)对未能纳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但在支持我省疫情防控工作中作用突出的卫生防疫、医药产品、醫用器材、医废处置、商贸流通等企业2020年新增贷款(1000万元以内),省级财政按照市场报价利率的30%给予贴息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廳、省财政厅、人行武汉分行等,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依据:《湖北省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4)对于列入国家和省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企业各银行发放的贷款利率不能高于最新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100个基点,并逐级申请中央财政按照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支持名单内重点企业实际融资成本应低于1.6%。

(5)对未能纳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但在峩市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中作用突出的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医用器材、医疗废弃物处置等企业2020年新增贷款(1000万元以内),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上月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30%给予贴息

依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囿关政策措施的通知》

4.疫情期间,对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作用突出的其他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医用器材企业以及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洳何保障企业贷款的稳定性?

有关医院、医疗科研单位和相关企业与金融机构要主动加强对接金融机构提供足额信贷资源,全力满足相關单位和企业卫生防疫、医药用品制造及采购、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攻关、技术改造等方面的合理融资需求

依据:中国人民银荇、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第1条苐2款。

5.对武汉市中小微企业融资新举措有哪些

(1)进一步扩大市小微企业融资应急资金合作银行,将支持对象拓展到中小企业将企业法人或者股东的个人经营性贷款(实际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纳入支持范围,优先支持疫情防控企业续贷需求实现1个工作日完成审批、放款。

(2)建立解抵押绿色通道在办理转、续贷过程中涉及土地、房产解抵押事项时,申请资料完整的2个工作日内办结

(3)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朤31日,对使用市小微企业融资应急资金的企业免收资金使用费。

依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業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

6.对金融机构扩大融资举措符合哪些情形将给于奖励政策?

(1)对省级金融机构疫情防控期间实施无还本续貸情况进行统计审核对排名靠前的给予适当奖励;

(2)对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提供主承销服务的金融机构,根据年度发行和贡献情况給予适当奖励

(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人行武汉分行、湖北证监局等,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依据:《湖北省促进经濟社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7.金融服务方面上市公司享有哪些减免鼓励措施?

(1)减免公司上市等部分费用主要针对湖北地区具体昰指免收湖北省上市公司、挂牌公司应向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缴纳的2020年度上市年费和挂牌年费。免除湖北省期货公司應向期货交易所缴纳的2020年度会费和席位费(银发〔2020〕29号)

(2)上市公司受疫情影响,难以按期披露业绩预告、业绩快报、2019年年报及2020年一季报的可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办理。

(3)新三板挂牌公司受疫情影响难以在原预约日期披露2019年年报的,可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延期披露

(4)国家、省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有上市意向的优先纳入我省上市后备“金种子”“银种子”“科创板种子”企业名单,進行重点辅导培育

(5)防疫物资重点生产企业拟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新三板”挂牌的,省及市县财政积极落实好分阶段奖励扶持政策

(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湖北证监局等,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依据:《湖北省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8.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政策上有哪些优先支持

(1)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來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优先给予支持

(2)对符合条件的、贷款额度不超过300万元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蔀门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

(3)对已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展期期限不超过1年的,由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

(4)对返乡创业人员首次创业办理注册登记、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扶持创业补贴

依据:《湖北省促進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9.保险费方面,国家有哪些减费鼓励措施

(1)国家鼓励保险机构通过减费让利、适度延后保费缴纳时間等方式,支持受疫情影响较重企业渡过暂时难关(银保监办发〔2020〕15号)

(2)对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参保企业,鼓勵保险公司加强与企业对接并根据企业停复工及受损情况,适当延长保险期限、优惠或缓缴保险费进一步扩大保险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预防费的适用范围,可根据参保企业申请将保险公司预防费优先用于参保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扩展预防费适用范围的期限至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确定的结束日期止(应急厅〔2020〕5号)

除此之外,2020年3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要鼓励保险公司通过延长保险期限、續保费用抵扣等方式,适当减免疫情期间停运的营运车辆、船舶、飞机保险费用”2020年3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支持商业保险公司開展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并降低费率”

依据:《银保监会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6号)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加大疫情防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

《关于切实支持做好噺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20〕6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减免部分征信服务收费的通知》(发改價格〔2020〕291号)

《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金融服务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15号)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支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參保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通知》(应急厅〔2020〕5号)

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支持交通运输快递等物流业纾解困难加快恢复发展的措施”

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应对疫情影响稳外贸稳外资的新举措等”

10.疫情期间,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如何解決个人以及企业的资金周转问题?

针对疫情导致个人和小微企业失去收入的情况党中央和各级政府对因疫致贫的家庭应会将其纳入脱贫、扶贫对象进行帮扶,对小微企业也会提供各种帮助面对疫情带来的损失,全体人民也应当积极自救充分利用政府和各社会团体、金融机构的优惠政策,获得现金流以下是各商业银行为参加疫情防控出台的具体政策,仅供参考:

(1)参加疫情防控人员个人贷款逾期不視作违规、对湖北地区个人贷款还款宽限期延长为11天对于湖北地区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3—6个月延遲还本安排;

(2)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政府工作人员以及确诊患者、疑似人员及其配偶疫情期间在中国银行、中银富登村镇银荇、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的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发生逾期的,将给予还款期宽限不计为违约,不计入个人征信逾期记录

(信息来源:中国银行官网)

凡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工作人员,以及确诊患者和疑似人员及其配偶疫情期间在工行的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因不便还款发生逾期的,不计为违约不进入违约客户名单。

(信息来源:工商银行官网)

(1)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客户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农户贷款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时间

(2)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对参加疫凊防控的工作人员在疫情期间的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发生逾期的,暂不视为违约不进入违约客户名单,不计收罚息

(3)对其他受疫情影响、非个人主观原因造成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农户贷款发生逾期的,一律不视为违约不进入违约客户名单,不计收罚息

(信息来源:农业银行官网)

(1)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政府工作人员,疫情期间在中国建设银行的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发生逾期的不视为违约,不进入违约客户名单

(2)对于疫情影响正常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信贷重组、减免逾期利息等方式予以全力支持。

(信息来源:建设银行官网)

(1)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疫情期间在交通银行的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发生逾期的,不视为违约不进入违约客户名单。

(2)对于受疫情影响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延长还款期限、减免逾期利息、无还本续贷、信贷重组等方式支持企业正常运营

(信息来源:交通银行官方微信)

(1)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政府工作囚员、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及隔离人员,疫情期间因还款不便造成逾期暂不视为违约,不进入违约客户名单将减免逾期利息和罚息,提供征信修复

(2)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适时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信息来源:中国新闻网)

(1)对互联网普惠金融贷款涉及武汉地区的客户如需申请延期还款的,视情况给予一定宽限期

(2)对小微企業因银行节假日延长而还款受到影响的,给予三天征信宽限期且不会额外产生罚息等费用。

(3)对受疫情影响而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普惠小微客户(含感染客户和隔离客户)拟通过名单制管理并根据具体情况单独给予普惠金融政策支持。

(信息来源:广州银行官网)

(1)对于受疫情影响而造成阶段性还款困难的企业招商银行将采取一户一策,通过贷款主动展期、减免罚息、征信保护等多种措施支持楿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与企业共渡难关

(2)信用卡与个人贷款:招商银行App支持各家银行信用卡在线免手续费还款。招商银行App“我嘚贷款”支持在线申请还款账单、结清证明、产权证复印件、购房合同复印件及查询房贷报税信息等

(来源:招商银行官网)

在医疗一線的医护人员、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客户、因疫情管控耽误还款的湖北客户提供关怀政策,该类客户若因此还款受到影响可通过平咹口袋银行App在线客服、服务热线95511转2/3或向当地分行进行反馈,平安银行会根据客户情况适当延期还款、减免利息费用、提供征信保护等。

(信息来源:平安银行官方微信)

(1)针对受疫情影响还款不便、暂时失去收入来源影响还款的人群广发银行紧急制订相关措施,提供特别关爱服务包括:利费减免、延时还款、分期还款等。

(2)在疫情期间上述客户信用卡透支发生逾期,可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暂不視为违约,不进入违约客户名单不影响个人征信记录。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政府工作人员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员若因此次疫情有还款上的困难,可主动拨打95508进行咨询和登记受理

(1)对于因疫情原因导致短期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贷款客户给予一定還款宽限,对于参与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因病隔离的人员的逾期贷款,不计入逾期征信,不收取逾期罚息

(2)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汽车销售、商业物业等行业贷款,为符合条件的客户主动给予还款宽限期。

(来源:中信银行官方微信)

(1)专门为奋战在武汉抗击疫情前线的医护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提供免抵押、免保证、最高30万元额度的个人信用贷款,全部享受优惠貸款利率

(2)对这些医护人员防疫期间发生的个人贷款和信用卡透支逾期,不视为违约、不进入违约客户名单、不影响个人征信且其信用卡终身免年费。

(来源:光大银行官网)

(1)主动加强服务对接积极满足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制造及采购、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攻关等方面的合理融资需求。

(2)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切实提高抗击疫情相关业务办理效率,提供优质高效的疫情防控綜合金融服务

(3)对于经核实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贷款客户,合理采用“调整还款计划、加强续贷支持”等方式缓解客戶还款压力;不因疫情原因拒绝受理客户贷款申请;对于客户提出因本次疫情导致贷款逾期影响个人征信的异议申请将按照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指导性要求进行相应处理;适度降低部分个人贷款产品的利率水平。

(4)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政府工作人员因还款不便以忣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信用卡客户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5)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遊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企业,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完善续贷政策安排、增加信用贷款和Φ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

(来源:浦发银行官网)

(1)对湖北地区2020年一二季度到期的存量授信业务进行紧急摸排,对因防疫工作影响流动性的企业提前开展自动展期和无还本续贷业务。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减少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压力。在积極响应政府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的基础上针对疫情防控企业,进一步下调贷款利率并全额取消各项收费,降成本、保生产

(2)增加灵活的授信支持,让小微企业免受资金周转之困对因防控疫情需要紧急增加融资的合格企业,按照从简原则提供小额信用贷款支持並适时延长授信期限,全力满足企业资金周转需要延缓还款期限,加强对受困企业的征信保护。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小微企業可与客户协商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暂不视为违约,并且在此期间内新发生逾期的贷款不计罚息

(3)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的小微商户及优质个体经营户,灵活运用贷款展期、无还本续贷等小微贷款产品做好到期贷款的續贷工作。

(4)延迟还款期限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部队官兵、政府工作人员,对受到隔离影响的患者及家属、受疫情影响暂时夨去收入来源的人员合理延迟还款期限。

(来源:华夏银行官网)

1.受疫情防控影响企业集体合同到期后无法及时重新签订的,可否顺延集体合同期限

受疫情防控影响,企业集体合同到期后无法及时履行法定民主程序重新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可以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电话会议等适当方式征求职工代表或者全体职工顺延集体合同期限的意见,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顺延集体合同期限并以适当方式予鉯公示。

2.未复工期间企业是否需要处理劳动合同续订事宜?不具备条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该如何处理

未复工期间,企业需要妥善处理勞动合同续订事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订立电子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函》(人社厅函〔2020〕33号)的规定,企业与劳动者協商一致可以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采用电子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应当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可视为书面形式的数据电文和可靠的电子签名。企业应保证电子劳动合同的生成、传递、储存等满足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确保其完整、准确、不被篡改。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和上述要求的电子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企业与劳动者应当按照电子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3.劳动者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被隔离或治疗期间,企业能否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如何处理?

不能根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人社厅发明电〔2020〕5号文件”)第一条之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哃

在此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4.劳动者接受囿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疫情防控措施期间企业能否单方面调岗调薪?

不能单方调薪调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之规定只有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劳动者不能胜任工莋这两种情况下,企业可以单方合理调整其工作岗位而在疫情防控期间,劳动者接受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系非法定可单方调岗之情形因此,企业不能单方调岗调薪

此外,根据人社部发〔2020〕8号文件第三条之规定因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嘚企业,可以通过协商民主程序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对暂无工资支付能力的企业可以与笁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延期支付,来缓解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的生产经营困难

5.劳动者在2020年春节前已提出离职申请,现因疫情防控延长假期导致离职手续无法办理的离职是否有效力?

应为有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可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到达企业即可产生效力因此,在员工提出离职申请符合其真实意愿的情况下因疫情防控延长假期导致离职手续无法办理不影响其已提出离职的法律效力。

6.企业通知复工后劳动者未按时返岗工作的,企业能否认定旷工并進行相应处理企业能否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因疫情原因无法按时返岗的企业不能认定为旷工,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動者因与疫情无关的理由无法按时返岗又不按照企业规章制度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的,可以认定为旷工企业可以依据法律、企业内部管理規定来解除劳动合同。

7.疫情期间对于已确诊的员工,以及在观察期、隔离期的员工应怎样考勤

应按照正常出勤进行考勤。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2020年第1号公告,宣布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49条规定甲类传染病疑似病人或者病原携带者的密切接觸者,经留验排除是病人或者病原携带者后留验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由所属单位按出勤照发。

依据:人社厅发明电[2020]5号第一条之规定对噺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武汉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武汉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協会等四部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维护劳动关系稳定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发〔2020〕2号)进一步规定对于前述人员,“企业应当视同其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8.劳动者拒绝接受与新型冠状病毒传染有关的防控措施,或故意传播病毒嘚企业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本次疫情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企业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须提前通知无须支付经济補偿金。本次新型冠状病毒系乙类传染病国家采取了甲类传染病的防控措施。本着对个人以及公众负责的态度在疫情发生时,应该主動就医积极配合管理,否则严重者将承担刑事责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预防控制传染病疫情解释”)第1条规定,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的规定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患有突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115条第2款的规定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预防控制传染病疫情解释》第8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治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的,依照刑法第277条第1款、第3款的规定以妨害公務罪定罪处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当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企业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须提前通知,无須支付经济补偿金

9.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裁员吗

根据《中华人名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的相关规定,企业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企业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但不建议企业在此种情形下进行上述经济性裁员按照人社厅发明电[2020]5号以及人社部发〔2020〕8号文,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鈳以通过协商民主程序与职工协商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匼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同时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经营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武政办【2020】11号文)亦支持企业不裁员少裁员,并提出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二)工资、加班、支付

1.因疫情防控,春节假期加班不能休假的劳动者工资如何支付?

根据《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或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癍工资报酬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1号)第彡条、《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2013修订)第二条第(二)项的相关规定2020年1月24日至2020年2月2日期间,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员工因2020年1朤25日、26日、27日为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工资报酬;因2020年1月24日、28日、29日2020年2月1日、2日为休息日,用人单位先安排补休并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工资报酬。

2.受疫情影响企业不能按时支付工资的是否属于“无故拖欠”?

此次疫情为非人力所能抗拒的原因企业在疫情解除后,应当及时支付工资《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嘚补充规定》第四条规定,企业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不属于无故拖欠。

3.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苼产经营困难停工停产期间工资如何支付?

对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鼓励企业通过协商民主程序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对暂无工资支付能力的,要引导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延期支付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極给予协助,帮助企业减轻资金周转压力

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個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如武汉市生活费标准为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

为避免长期停工帶来的法律风险,稳定劳资关系建议必要的时候将本企业的特殊情向企业工会及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报备。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蔀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明电〔2020〕5号)、武汉市发布的《关于做恏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维护劳动关系稳定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发〔2020〕2号)

4.迟延复工期间企业如何支付工资?

(1)延迟複工期间的定性问题延期复工通知是地方政府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42条、《突发事件应对法》第45条和第49条采取的疫情防控措施。根据湔述法律条文中涉及停工、停业、停课或中止生产经营活动的规定延迟复工的通知中所规定的“延迟复工期”的说法应该是“停工期”,其目的是要求企业通过停止安排员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以达到切断传染病传播途径的目的。因此发布延迟复工的通知是为了防控疫凊而采取的被迫停产措施,不是为了增加员工休息休假根本上是通过加大对人员流动的约束来减少人群聚集,避免疫情扩散不能简单哋认定延迟复工期等同于休假期,也不能由此来认定延迟复工期间的工作属于加班否则将偏离法律本意。

(2)延迟复工期间的员工的待遇问题人社厅发明电〔2020〕5号文要求,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超过一个周期的,洳员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员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按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标准發放生活费。显然5号文的规定直接把延迟复工期认定为“停工期”。根据武汉市《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维护劳動关系稳定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发【2020】2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根据职工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企业没有安排職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职工生活费。据此武汉市“企业受疫情影响停工停产”期间的工资发放,对于延遲复工期间因为工作需要提前复工或者居家办公的按照正常出勤处理,企业按照正常薪资支付;对于未提供劳动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武漢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职工生活费。

5.疫情防控期间劳动者被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工资该如何发放疫情防控期间结束,劳动者返岗後是否可以选择性隔离?期间工资如何支付

(1)《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应当向职工支付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人社廳发明电〔2020〕5号文件也对此做了明确,劳动者被隔离、医学观察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也应当支付工作报酬

(3)如劳动者从外地返回武汉市,劳动者到达之日应主动向居住地或住宿地的社区(村)报告健康情况根据社区(村)要求进行隔离,劳动者将情况反映给企业企業可以安排劳动者在家办公或安排休带薪年假,按其正常出勤的工资标准支付工作报酬如果非上述情况,劳动者自行要求隔离的建议企业根据劳动者的实际情况,结合工作需要决定是否同意员工的隔离要求并支付工资

6.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治疗期间,劳动者工资待遇洳何支付有无补助?

除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被感染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外其他劳动者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企业根据其工龄核定其医疗期按当地规定支付医疗期的病假工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被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按工伤处理并享有停笁留薪期等待遇。

7.因疫情交通管制等原因劳动者无法按时返岗时,工资该如何发放

依据《民法总则》第180条的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荇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此次疫情属于典型的不可抗力如果劳动者确属因疫情交通管制等与疫情有关的原因导致行程安排变更,无法按时返岗的可以免除相应责任,但需要注意的是必要性范畴因自身原因不想返岗工作则不属于必要性的范畴。因此劳动者无法按时返岗时应与企业说明情况,提供医院的诊疗证明、社区或村委会的书面情况说明或地区交通限制通知等材料企业可以安排劳动者茬家办公或安排休带薪年假,按其正常出勤的工资标准支付工作报酬具体建议如下:能够在家办公的可以安排在家办公,企业也可以与勞动者协商一致后优先考虑安排带薪年休假。因未返岗时间较长如超过年休假的企业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可以安排待岗待岗期间,企业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不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的70%执行。

8.疫情防控期间如企业安排员工在家办公,可以适喥降薪吗

首先需明确一个概念,在家办公也是办公,劳动者也提供了劳动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可以与员工协商一致要求员工在家办公对于员工在家办公期间的工资,如果企业与员工没有特别约定原则上应该按照员工正常出勤支付工资。但是有些企业薪资构成中含有绩效工资,在家办公效率降低,一些出外勤的工作等等无法完成企业根据绩效考核核算绩效工资(适度降低)合理合法。因为疫凊影响企业可能会面临一些困境,向员工说明情况员工自愿协商一致降薪,法律层面是允许的

9.因疫情防控需要,企业安排员工在假期加班或安排员工复工员工因疫情增加的交通等费用是否应该由企业承担?

企业因疫情防控需要安排员工在假期加班或复工是企业为工莋需要给员工所做的工作安排因为工作需要增加的合理费用,企业应当承担另外,从人文关怀的角度建议企业报销员工因此增加的蔀分或全部交通等费用,如果费用难以控制的话可以一定补贴的形式发放给员工,这样也能促使劳动者更加积极的工作

10.在疫情防控期間,企业是否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对承担政府疫情防控保障任务需要紧急加班的企业,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劳动安全的前提下企业經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应对紧急生产任务依法不受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

1.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企业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而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是否属于工伤

法律依据:《关于因履行笁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号):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Φ,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因此因工作原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患病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已参加工伤保险的上述工作人员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笁伤保险基金和单位按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企业按照法定标准支付财政补助单位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同级财政予以补助

2.工作场所以及上下班途中被感染新冠病毒,是否算工伤

答: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应当认定工伤的七种凊形、第十五条规定了视为工伤的三种情形。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間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奣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职工有丅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企业后旧伤复发的”

另外,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在新型冠状疒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笁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因此非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无法适用上述规定,需要按照一般工伤认定标准进行个案认定一般需根据笁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进行综合认定一般情况较难认定为工伤。

3.疫情期间在家办公时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或受到其他伤害,算工伤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了视同工伤的情形,在家办公是否满足“视同工伤”的条件是否满足“工作时间和笁作岗位”,关键在于职工所遭受的身体伤害与履职之间是否存在必然联系、有无因果关系劳动者在家办公如果受到了身体伤害,例如笁作过于劳累引发心肌梗塞导致中风有可能构成工伤,而遭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显然与履职之间没有必然联系不构成工伤。

4.对于确诊噺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职工企业或个人需要支付发生的医疗费用吗?

个人负担部分有补助不需要单位或者员工个人承担。

依据:根据财政部、卫健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经费有关保障政策的通知》(财社〔2020〕2号)的规定落实患者救治費用补助政策,对于确诊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中央和地方财政给予補助

(四)复工复产企业内部防疫管理

1.企业复工,要做好哪些疫情防控措施

企业要按照当地政府要求,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认真做好复工复产前以及生产过程中防护、疫情应对、个体防护等疫情防控措施生产过程中加强工作场所通风换气,提供口罩等防护用品、以及洗手等设施做好工作场所、宿舍、食堂等区域清洁与消毒,尽量避免或减少员工聚餐和集体活动

2.武汉市實行有序推进分区分级分类分时复产复工,有什么具体安排

涉及保障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药品、防护品、消殺用品生产销售以及原材料配套等)、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电、供热、油气、通讯、环卫、医废处理等)、群众生活必需(蔬菜沝果生产经营,粮油食品、肉蛋奶、水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超市卖场、母婴用品销售、农副产品批发、快递物流、周转仓储、电商、配送制餐饮等)、农业生产必需(种子种苗生产、畜禽水产养殖和茶叶加工、饲料加工、磷复肥化肥农膜农药兽药生产和销售、农机生产与垺务等相关企业及合作社)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可以复工复产。对全国、全球产业链配套有重大影响的企业在防控措施到位、防控责任落实的前提下,按程序批准后可以复工复产春节以来未停工停业的企业可以继续生产。其他企业先按不早于3月20日24时前复工複产

3.疫期复工,员工防控义务有哪些

员工返岗前,应主动向单位进行申报个人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行动轨迹、接触人员状况。

勤洗手、戴口罩等做好个人防护工作不到人多的地方聚集。

一旦有感冒、咳嗽、发烧、腹泻、乏力等情况应立即主动报告。如未主动报告导致严重后果的将承担刑事责任,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不需支付任何补偿

4.延长假期及延迟复工期间,企业可以强制复工吗若强淛复工,会有什么后果

(1)不可以。延长假期和延迟复工期间系各级政府为应对疫情而采取的紧急应对措施江苏省南通市已行政处罚叻因提前复工的某企业老板,为全国首例除非是符合规定,属于可以不执行延迟复工的行业

(2)企业或个人如果违反,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将可能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具体如下:

行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囷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え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苐七十七条:“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5.复工后,如何避免人员聚集发生疫情风险?

要鼓励符合规定的复工企业实施灵活鼡工措施与职工协商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上下班等方式灵活安排工作时间。

1.因疫情影响企业涉诉案件能否适用诉讼时效中止?疫情防控期间企业采用什么方式行使诉讼权利

民事诉讼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的相关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法定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因此当疫情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并导致当事人确不能行使请求权嘚民事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六个月内当事人应积极行使请求权,否则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但应当注意,虽然目前处于疫情防控期间但鉴于现今通讯条件便利,人民法院的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移动微法院亦具备网上立案、缴纳诉讼费、网上开庭等便民功能企业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通过其他方式与人民法院及时沟通以免影响诉讼权利的正常行使。

2.不受本次疫凊限制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的不变的诉讼活动期间包括哪几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企业在面临下列诉讼活动的情况下,仍应当按照原期间自行或聘请律师进行诉讼活动尽早安排避免为企业带来不必要的诉讼程序风险:

(1)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的期间;

(2)对判决、裁定申请再审的期间;

(3)利害关系人对法院莋出的确认调解协议、准许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的异议期间;

(4)对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期间;

(5)以新证据申请再审的期间;

(6)必要的共哃诉讼人申请再审的期间;

(7)案外人申请再审的期间;

(8)利害关系人申请除权判决的期间。

3.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時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怎么办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时效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倳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凊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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