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郑州市旧房改造,包括小区里面的车库吗车库包括防水吗

〔2014〕185号 《宁波市城市管理局关于進一步规范市中心城区居住区绿化调整的实施意见》中的政策解答:

3.绿化整体改造的实施

  居住区绿化改造按照下列程序执行:

  (1)拟定绿化改造方案。各辖区住建(房管)部门等改造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专业设计单位拟定绿化改造调整方案

  (2)讨论公示。綠化改造方案须按《物权法》规定要求征求业主同意并在小区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3)方案确认。绿化改造方案报辖區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同意后方能实施并由辖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将相关资料报送市园林管理局。


  现在老旧小区改造中,把居住区绿地妀为停车位之事,各地街道基本上都用这条实施意见在误导广大业主,认为按《物权法》规定要求征求业主同意,就可以把绿地挪作他用或可改停车位,我认为这是误解,意贝中指的是绿化调正、改造,不是可缩少绿地、挪作他用

根据《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六条 经城市规划確定的城市绿化用地和现有城市绿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作他用   确需改变城市规划绿化用地使用性质的,须经城市绿化主管部門签署意见由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按照规划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并易地补足相应的规划绿化用地面积。

  再根据《宁波市居住区绿化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居住区绿地改造设计方案应报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居住区绿化改造不得改变原有绿地性质和减少原有绿地面积。因特殊情况确需改变原有绿地性质或减少绿地面积的应当按规定程序报有关部门审批,并办理易地绿化手续

  我要请问城管局法制处 ,绿化用地和已建绿地是否可以改作停车位或挪作他用,是否合法?为了法律的尊严性,请领导于以解答并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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