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评价)企业竞争对手间相互安插商业间谍这一现象

  企业情报人员利用对手企业防范Φ的漏洞或利用对方职工的利益心、虚荣心、反叛心理、松懈心理,公开或隐藏情报人员的身份可采取直接手段获取对手的商业秘密。

(l)访问竞争对手的原雇员特别是年老退休者,由于通货膨胀造成的危机感或实际困难可有偿获取一些商业秘密。

(2)直接对对手公司现任高级管理和技术人员、中下层干部、技术工人、一般员工和临时工、保安人员行贿

    (3)利用竞争对手的技术、管理人员出差、观光时的松懈囷愉快心理状态,选择合适人员与技术、管理人员接近得到商业秘密。

    (4)在学会、协会有关会议上对对方企业人员发出诱导性提问由于精心伪装了提问者的身份,有时能收到奇效

    (6)利用合法的参观机会,多看、多听、多问或不按对方的要求行事,或利用特殊装备刺探商业秘密。

    (7)假称接受技术使用许可与竞争企业进行洽谈,摸清对方技术底牌

    (9)假招聘。根据需要了解的竞争对手的技术、经营信息设計虚假的企业内部职位,然后公开招聘有时竞争企业中的特定人物会中计而来,为得到该职位他们会无意中说出竞争企业的技术、经營秘密。

    (11)派人在竞争企业长期工作这些人不在乎一时的得失,而在于长期潜伏的利益由于长期的努力,深得信任和重用此时或者挖取重大商业秘密,或从事系统的破坏工作往往导致竞争企业于不知不觉中倒台。

(12)恐吓掌握竞争企业中某些职工的个人劣迹、隐私甚至犯罪前科,利用其怕单位知道的心理进行要挟获得商业秘密。

    (13)电话窃听;拦截和破译电传、传真内容;对手机通讯进行无线电监听;用先进技术手段打入对手计算机网络或信息库

    (14)用特种技术手段窥视竞争对手的技术产品,用特种技术手段照相、摄影

    (I5)组织抢劫、这昰商业间谍的极端手段、破坏对方工厂、 如放火以便趁火打劫。

    以上述手段直接获取竞争对手的商业秘密有时使执行人员  面临着人身危險和法律责任,因此企业还未某执行任务人员提供各种逃脱术和律师辩护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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