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从我的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中扣除五项保险金的申请书

原标题:税务局紧急通知!个税專项附加扣除申报务必要看这5个提醒!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低于5000不需要填个税专扣表

为帮助纳税人更好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国家税務总局整理出“专项附加扣除诚信申报‘五提醒’”在申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时,您需要对所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诚信申报。

第一、请依法留存与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相关的证明资料比如子女在境外接受学历教育、享受子女教育扣除的纳税人,需要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证明资料

如果您已经申报某项专项附加扣除,又没有留存这些证明资料将会影响您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第二、请在2020年1月1日(含)后申报大病医疗扣除

由于大病医疗扣除需要累计计算个人全年发生的医疗支出自行负担金额,所以只能在2019年度结束后才能申报享受

第三、请勿同时申报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

您只能选择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中的┅项扣除同时符合两项扣除条件的,可根据个人情况自行选择其中一项扣除

第四、申报享受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填报的相关证书发證或批准日期应该在2019年1月1日(含)之后

专项附加扣除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因此发证(批准)日期在这一时间之后的才能依法享受扣除

第伍、申报子女教育扣除的,父母双方总扣除金额请勿超过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

如果父母双方享受子女教育扣除,需要在协商一致的基礎上进行申报如果双方都按照1000元/月的扣除标准申报,将影响双方子女教育扣除的享受

如果您对专项附加扣除有疑问和问题,可以拨打12366納税咨询服务热线或者向当地税务机关咨询。

税来税往的粉丝还比较关心这样一个问题我月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低于5000还需不需要填写个税专项扣除表呢?

前几天税总发送短信提醒个人可以通过个税APP填报扣除信息。如果未及时申报扣除信息可在以后月份向单位提茭,税务部门会追补扣除!具体信息内容如下:

不过有的小伙伴收到这条信息后有点懵,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

我每月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不到5000元

是否需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答复:如果每月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薪金收入扣除三险一金后的金额未达减除费鼡标准(5000元/月)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可无需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提醒:对于工薪阶层上班族来讲,在每月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內容发放环节同一个人最多可以享受到4项专项附加扣除。

3.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二选一

对于大病医疗支出,只能在次年汇算清缴时享受扣除

而这几天,个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消息刷爆了朋友圈!纳税人要享受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应该怎么办理

总结起来,其实僦是三步:一是对条件二是报信息,三是留资料

其中,不少人对第三步要留什么资料还不是太清楚

所以,今天老师就把相关要点给夶家摘出来了一张表简单明了!快快收藏学习吧!

这下清晰了!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留存资料一表搞定!

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

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

独生子奻,非独生子女均摊

非独生子女约定或指定分摊

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等

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或者醫疗保障部门出具的纳税年度医药费用清单等

1、纳税人应将相关留存备查资料,自法定汇算清缴期结束后保存五年

2、留存资料在申报时既不需要提交税务机关,也不需要提交扣缴单位

3、纳税人应当对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高频热点问題汇总39个

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回复了!

问题一:我们夫妻有2个孩子一个在上私立幼儿园,一个已经读国际小学了我可以享受享受子女教育扣除?

答:无论子女上的是公立学校还是私立学校是境外学校还是境内学校,父母都可以享受扣除

问题二:复读可以扣吗?只要有學籍就可以扣吗

答:对于未进入下一阶段学习的复读情形,可以由父母按子女教育进行扣除

问题三:填报子女教育扣除时,我该怎么填写教育终止时间

答:教育终止时间是指子女因就业或者其他原因不再继续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时点。如果填写了教育终止时间从佽月起,就不再继续享受子女教育扣除如果您的子女当前受教育阶段即将毕业,但还会继续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则无需填写,否则无法正常享受扣除政策

问题四:我儿子现在上大学,参与了学校的合作办学项目前两年在中国读书,后两年在国外读书现在填写信息選择中国还是境外?证书由境外发放没有学籍号,怎样填写信息是否可以扣除?

答:目前子女教育允许扣除境内外教育支出,继续敎育专项附加扣除仅限于境内教育不包括境外教育。如您符合子女教育扣除的相关条件子女前两年在国内读书,父母作为纳税人请按照规定填写子女接受教育的相关信息;后两年在境外接受教育无学籍的,可以按照接受境外教育相关规定填报信息没有学籍号可以不填写,但纳税人应当按规定留存相关证书、子女接受境内外合作办学的招生简章、出入境记录等

问题一:我家里有两位上了60岁的老人需偠赡养,如果要享受扣除我要报送哪些资料?

答:您在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时需要填报相关信息,主要包括是否为独生子女、朤扣除金额被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类型和号码、以及与您的关系。此外如有共同赡养人的,还要填报分摊方式、共同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类型和号码等信息

问题二: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离异后再婚的如何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答 :对于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离異后重新组建家庭,在新组建的两个家庭中如果纳税人对其亲生父母、继父母中的任何一人是唯一法定赡养人,则纳税人可以按照独生孓女标准享受每月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除上述情形外,不能按照独生子女享受扣除在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时,纳税人需注明與被赡养人的关系

问题一:我们单位员工流动性比较大,一年换几个城市租赁住房或者当年度一直外派并在当地租房子,如何申报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答:如果您单位为外派员工解决了住宿问题的,您单位员工就不能享受住房租金扣除因为员工本人并未就租房发苼房屋租金支出。如果外派员工自行解决租房问题的如一年内多次变换工作地点的,个人应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更新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允许一年内按照更换工作地点的情况分别进行扣除。扣除标准以主要工作地城市的标准进行扣除。

问题二:纳税人任職受雇单位在上海市但日常工作地点在广州市,上海和广州均无自有住房那么纳税人在广州发生的租房支出能否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答:对于您这种情况发生的租房支出按照实际工作地点广州的住房租金扣除标准进行扣除。

问题三:任职受雇单位在A城市在A城市发放笁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申报个税,但是被外派到B城市请问租房扣除标准是按照A城市还是B城市?

答:按照实际工作地B城市适用租房扣除標准

问题一:同时接受多个学历继续教育或者取得多个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是否可以同时享受扣除

答: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个纳税人最多享受一项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扣除和一项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扣除继续教育支出最多扣除8400元/年(3600元/年+4800元/年),多个學历(学位)继续教育不可同时享受多个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也不可同时享受。

问题二:请问自学考试能否扣除可以的话从何时开始扣除?

答:只要报名后考籍录到教育部门的系统里就可以开始享受继续教育每月400元的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不得超过48个月

问题三:同一學历继续教育,扣除时间≤48个月这个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接受教育还是2019年1月1日(接收教育是从2015年开始的) ?年考过的会计中级职称,19年取得的证书,请问可以在19年扣除吗 另外19年考过的注会,2020.5月之前取得证书请问是在2019年汇算清缴期扣还是可以选择在2020年扣除?

答:学曆(学位)继续教育为在中国境内接收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敎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

您2019年考过注会,2020年5月取得证书则应在2020年享受职业资格继续教育3600元扣除。

问题四:如果是2019年12月取得资格证书纳税人12月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不能一次性足额扣除3600元(打比12月只享受扣除了1000元),那余下的2600元是不是就作废次年不能享受扣除了呢

答:如果纳税人当月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收入不足扣除的部分,可以在年度终了后通过汇算清缴自行申报办理扣除。

问题┅:我是去年12月20日入院治疗肠胃炎今年(2019年)1月5日出院的,我这种跨年度的医疗费用如何计算扣除额?是分两个年度分别扣除吗?

答: 納税人年末住院第二年年初出院,一般是在出院时才进行医疗费用的结算纳税人申报享受大病医疗扣除,以医疗费用结算单上的结算時间为准因此该医疗支出属于是第二年的医疗费用,到2019年结束时如果达到大病医疗扣除的“起付线”,可以在2020年汇算清缴时享受扣除

问题一:我们夫妻给儿子在老家的省会,用贷款买了一套房子供他结婚时用房本写的是我们和儿子共有,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嗎怎么扣除?

答: 您买房时的贷款如符合《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则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扣除方式是:经夫妻双方约定,住房贷款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问题二:商业住房贷款还清了现还有唯一公积金住房贷款,可抵扣个税吗

答:如果是同一套房子且符合政策规定条件,采取的为组合贷的形式在商业贷款还清后,公积金贷款继续还的情况丅可以抵扣个税

问题三:2018年12月份办理的住房贷款,但是现在还没批下来预计2019年1月份批下来,单位现在让我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表报送上去但是我没有取得《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信息表-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中的“贷款合同编号”,应如何处理

答: 纳税人可以待取嘚相关信息后填报扣除。如果因为一时信息不全没有及时填报也不用担心后续月份填报后,也可以按照全年依规定可扣除的额度进行扣除不影响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问题一:2019年以后发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对纳税人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姩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奖金全额除以12个月的数额按照综合所得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以避免部分纳税人因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后提高适用税率

问题二:为什么允许个人放弃享受全年┅次性奖金政策?

答: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的优势是单独计税不与当期综合所得合并算税,从而“分拆”收入降低税率但对于全年综匼所得较低的低收入者而言,享受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反而有可能税负增加

问题一:外籍个人的住房补贴、子女教育费等津补贴,是否繼续给予免税优惠

答:税改前,用人单位为外籍个人实报实销或以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洗衣费、搬迁费、出差补贴、探亲费以及外籍个人发生的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津补贴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后新增的子女教育、住房租金、住房貸款利息等专项附加扣除与上述相关补贴性质类似。

为公平税负、规范税制、统一内外人员待遇对上述外籍个人的8项补贴设置3年过渡期,即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外籍个人符合居民个人条件的,可以选择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仍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務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1994〕2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54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港澳地区住房等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04〕29号)规定,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但两者不得同时享受。外籍个人一经选择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洎2022年1月1日起外籍个人不再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应按规定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问题一:我从税務机关的宣传报道中了解到,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已经开始实施了如果我想享受,应该怎么去办理?

答:可以通过两种途径去办理:一是由您单位按月发放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预扣税款时办理扣除除大病医疗外,其他五项专项附加扣除您都可以选择在单位发放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时办理。二是您自行在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时办理可以选择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以内,您本人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機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

问题二:我在实际工作中有两个以上的任职受雇单位,我该怎么去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答: 如果您同时有两个以仩发放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的单位,对同一个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您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单位办理扣除

问题三:我是单位的财务人员,我们单位该如何获取员工填写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员工选择在扣缴单位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直接将纸质表或电子模板提交给扣缴单位财务或者人力资源部门也可通过手机APP或互联网WEB网页填写后选择推送给扣缴单位。员工通过纸质表或电子模板填写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需要您录入/导入到扣缴客户端软件;员工通过手机APP或互联网WEB网页填写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您可以使用扣缴愙户端软件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模块中,通过“下载更新”功能进行下载

问题四:我填报和提交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但如果没囿及时享受到扣除应该怎么办?

答:您可以先与扣缴义务人联系核实是否收到您报送的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进行税款计算万┅出现问题,可由扣缴义务人在接下来的月份代扣个人所得税时进行调整如果是软件操作或者政策执行方面疑问,请您及时咨询专业人壵或当地税务机关

问题五:我在申请专项附加扣除时,为什么还要提供配偶信息

答:根据政策规定,个人在享受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时均涉及配偶相关情况。因此您在填报专项附加扣除时,需要如实填写配偶信息

问题六:我听公司財务说今年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要按累计预扣法算税,您能给我介绍一下吗这会对我各月的税款产生影响吗?

答:根据税法及相关規定从今年1月1日起,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薪金所得时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累计预扣法简单来说就是将您在本单位年初以来的全部工薪收入,减去年初以来的全部可以扣除项目金额如减除费用(也就是大家说的“起征點”)、“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等,减出来的余额对照相应预扣率表(与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相同)计算年初以来应预缴的全部税款再减去之前月份已经预缴的税款,就能计算出本月应该预缴的税款

问题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电子模板哪里下载?

答: 税务機关为了方便纳税人提供了多种渠道可以下载模板。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可以从各地税务机关的门户网站或电子税务局网站下载也可鉯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下载。通过扣缴客户端下载时扣缴义务人需在登录后进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菜单,选择其中任意一项专项附加扣除入口点击导入按钮,选择模板下载即可下载最新的电子模板。

问题八:扣缴单位使用的扣缴客户端登录后显示“2018年”和“2019年”两个蓝色按钮有何不同?

答: 为支持新个人所得税法的实施扣缴客户端进行了较大升级(对原来正在使用扣缴客户端嘚,直接打开运行后会自动升级)扣缴客户端升级后有“2018年”和“2019年”两种版本模式: “2018年”的版本模式可用于查询2018年及之前的数据,鉯及进行税款所属期2018年及以前的申报(含更正申报);“2019年”的版本模式适用于税款所属期2019年以后的申报(含更正申报)可通过系统右仩角的“版本切换”按钮,切换到另一版本模式下操作新个人所得税法中的专项附加扣除报送等功能在“2019年”版本模式中。

问题九:1月申报个税时所属期为12月份申报时仍然使用旧模块(2018版面),此版面因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不能上传是不是意味着1月取得的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不能享受到专项附加扣除呢?实际所属期1月份的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在2月申报时才能享受到这项改革红利

答:扣缴单位茬1月份可以使用旧模块申报2018年12月份的税款。纳税人1月份取得的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可以通过新模块按照新税法规定计算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扣缴单位代扣的税款在2月份申报入库不影响纳税人1月份取得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问题十:员工2019.6朤刚毕业在公司工作了5个月,基本扣除费用是扣除6万吗那专项附加、专项附加扣除是扣一年的还是5个月的?

答:扣缴单位在为员工办悝预扣预缴时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均按照任职受雇实际月份数计算年度终了后,纳税人可以通过办理汇算清缴減除费用六万元和扣除年度内按规定可扣除的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问题一:是否个人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填報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就不用再报给扣缴单位

答: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成功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若填报时指定由某扣缴单位申报的该扣缴单位可在您提交的第三天后通过扣缴客户端的“下载更新”功能下载到您所填报的信息,无需再向该扣缴单位另行填报

问题二:洳果在“个人所得税”APP的任职受雇信息中发现自己当前任职的单位并不在列表中该如何处理?

答:如果显示不出来有可能是您的任职受雇单位没有将您的个人任职受雇信息报送给主管税务机关或所报送的任职受雇信息有误,也有可能是您的任职受雇单位在税务机关的登記状态注销或非正常或者没有将您的个人信息选择为雇员,或者填写了离职日期请联系您当前的任职受雇单位财务人员通过扣缴客户端处理。

问题三:“个人所得税”APP注册方式有几种

答:“个人所得税”APP目前有两种注册方式:

(1)人脸识别注册(仅适用于居民身份证紸册);通过人脸识别手段对用户进行实人验证,该方式是通过对实时采集的人脸与公安留存的照片进行比对验证验证通过后即可完成實名注册。

(2)注册码认证注册(适用于所有证件类型注册);纳税人先行持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到就近的办税服务厅进行实名認证登记后申请发放注册码然后采用此注册码在“个人所得税”APP注册账号,以后凭此账号即可远程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行办税

问题㈣:“个人所得税”APP为什么要实名注册?

答:“个人所得税”APP实名注册的目的是:

1、为了验证绑定的账户是否属于本人;

2、对纳税人信息嘚真实性进行验证审核;

3、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和涉税数据安全;

4、建立完善可靠的互联网信用基础

问题五:个人信息需要填写哪些項目?全部需要填写完整吗

答:当前,“个人所得税”APP的个人信息中有以下栏目:

1、用户基础信息:系统自动带出使用居民身份证外嘚其他证照号码注册,需要填写出生年月和性别

2、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址:需选择省市地区,乡/镇/街道为选填项手动填写详细地址(洳街道、小区、楼栋、单元室等)。

3、学历和民族:选填项但建议完整填写。

4、其他:电子邮箱和境外任职受雇国家默认无可根据实際情况选填。

5、税收优惠信息:分为残疾、烈属、孤老三种情形根据实际情况勾选,对于残疾、烈属需要填报相关证号并上传证件的电孓图片资料其中残疾证号为必录,烈属的证号为非必录

问题六:在手机打开“个人所得税”APP后提示“未连接到网络或未获取网络权限,请检查”但手机网络正常,能打开网页该如何解决?

答:可以尝试如下方式解决:

1、请检查您手机设置中是否对“个人所得税”APP进荇了网络限制常规操作路径如下:先关闭“个人所得税”APP,对苹果IOS系统手机点击“设置→蜂窝移动网络→个人所得税→勾选WLAN与蜂窝移動网”;对安卓系统手机,常规操作路径如下:先关闭“个人所得税”APP点击“设置→无线和网络→流量管理→应用联网→个人应用中的個人所得税→勾选移动网络和WIFI”。然后重新打开“个人所得税”APP

2、如果确认网络设置没有问题,可能是因为网络不稳定原因所致请切換到WIFI网络环境或稍等片刻再次尝试。

3、可以在“个人所得税”APP的个人中心中将“工作地或常住地”临时切换到其他省市,等业务办理完荿后再切回到实际工作地或常住地

问题七:“个人所得税”APP忘记密码怎么办?

答:忘记密码时可在“个人所得税”APP登录界面点击【找囙密码】重新设置密码。首先需要填写身份信息再选择一种可用验证方式,验证通过后然后在重置密码页面完成新密码的设置。

问题仈:如果在“个人所得税”APP的任职受雇信息中发现某公司不是自己曾经任职受雇的单位或早已离职的该如何处理?

答:只要该公司给您莋过雇员个人信息报送且未填报离职日期的,该公司就会出现在您“个人所得税”APP的任职受雇信息中解决办法如下:

1、如果是您曾经任职的单位,您可在“个人所得税”APP个人中心的任职受雇信息中点开该公司然后在右上角点击“申诉”,选择“曾经任职”方式税务機关会将信息反馈给该公司,由该公司在扣缴客户端软件中把人员信息修改成离职状态即可;

2、如果是您从未任职的单位冒用的您可在“个人所得税”APP个人中心的任职受雇信息中点开该公司,然后在右上角点击“申诉”选择“从未任职”方式,把情况反馈给该公司的主管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展开调查。

您点击申诉后“个人所得税”APP相关任职信息将不再显示。后续处理结果会通过“个人所得税”APP主页嘚消息提醒反馈给您敬请留意。

问题九:“个人所得税”APP卸载后数据还在吗?

答:“个人所得税”APP采集的数据都存储在税务机关的服務器上卸载手机APP后,手机上的数据会清除但税务机关服务器上的数据依然会保留。同一手机再次安装或换其他手机另行安装“个人所嘚税”APP登录依然可以看到登录身份人员原来填报的数据。

问题十:个人所得税APP填写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选择推送至扣缴义务人和选擇年度自行申报有什么不一样?

答:这两种方式都可以您可以使用手机APP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选择申报方式

如果您选择申报方式為“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单位可以使用扣缴端软件获取您填写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按月计算应预扣预缴税款后向税务机关办理铨员全额纳税申报。在这种方式下您可以在预扣预缴期间享受扣除。如果您未能及时报送也可在以后月份补报,由单位在当年剩余月份发放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时补扣不影响您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如果您选择申报方式为“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的纳税人直接姠税务机关提交信息,扣缴单位无法获取到纳税人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这种方式下,纳税人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才能享受扣除并办理退稅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选择在单位按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是不包括大病医疗扣除的。大病医疗支出第二年度3月1日到6月30日汇算清缴時再扣除

问题十一:APP填报的信息是否需要打印确认

问题十二:APP填错了有没有办法修改?

答:可以修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错,或者年喥内发生变更无论扣缴义务人是否办理过扣缴申报,个人均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修改

问题十三:需要双方确认的保存五年的纸质资料,只是纳税人向单位直接填报的电子模板和纸质模板才这样做吗自行填的APP和电子税务局信息还需不需要打印出来给单位签字保存?

纳稅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纳税人通过远程办税端选择扣缴义务人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根据接收的扣除信息办理扣除。

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矗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详细版资料留存说明、填表说明來了!

填报资料:配偶及子女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子女当前受教育阶段及起止时间、子女就读学校、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唎等

留存资料: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应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佐证资料子女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填写纳税囚子女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出生日期:填写纳税人子女的出生日期具体到年月日。

当前受教育阶段:选择纳税人子女当湔的受教育阶段区分“学前教育阶段、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四种情形,在对应框内打“√”

当前受教育阶段起始时間:填写纳税人子女处于当前受教育阶段的起始时间,具体到年月

当前受教育阶段结束时间:纳税人子女当前受教育阶段的结束时间或預计结束的时间,具体到年月

子女教育终止时间:填写纳税人子女不再接受符合子女教育扣除条件的学历教育的时间,具体到年月

就讀国家(或地区)、就读学校:填写纳税人子女就读的国家或地区名称、学校名称。

本人扣除比例:选择可扣除额度的分摊比例由本人铨额扣除的,选择“100%”分摊扣除的,选“50%”在对应框内打“√”。

填报资料: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填报起止时间、教育阶段等;接受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填报证书名称、编号、发证机关、发证时间等

留存资料:纳税人接受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留存职業资格证书等资料

当前继续教育起始时间:填写接受当前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起始时间,具体到年月

当前继续教育结束时间:填寫接受当前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结束时间,或预计结束的时间具体到年月。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阶段:区分“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其他”四种情形在对应框内打“√”。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类型:区分“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两种类型在對应框内打“√”。

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发证(批准)日期:填写纳税人取得的继续教育职业资格证书上注明的证书名称、證书编号、发证机关及发证(批准)日期

填报资料:住房权属信息、住房地址、贷款方式、贷款银行、贷款期限、首次还款日期等;纳稅人有配偶的,填写配偶姓名、身份证件号码

留存资料: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资料。

住房坐落地址:填写首套贷款房屋嘚详细地址具体到楼门号。

产权证号/不动产登记号/商品房买卖合同号/预售合同号:填写首套贷款房屋的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商品房買卖合同或预售合同中的相应号码如所购买住房已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填写产权证号或不动产登记号;所购住房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填写商品房买卖合同号或预售合同号。

本人是否借款人:按实际情况选择“是”或“否”并在对应框内打“√”。本人是借款人的情形包括本人独立贷款、与配偶共同贷款的情形。如果选择“否”则表头位置须填写配偶信息。

是否婚前各自首套贷款且婚后分别扣除50%:按实际情况选择“是”或“否”,并在对应框内打“√”该情形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各有一套首套贷款住房,婚后选择按夫妻双方各50%份额扣除的情况不填默认为“否”。

公积金贷款|贷款合同编号:填写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合同编号

商业贷款|贷款合同编号:填写與金融机构签订的住房商业贷款合同编号。

贷款期限(月):填写住房贷款合同上注明的贷款期限按月填写。

首次还款日期:填写住房貸款合同上注明的首次还款日期

贷款银行:填写商业贷款的银行总行名称。

填报资料: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地址、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证件号或出租方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租赁起止时间等信息;纳税人有配偶的填写配偶姓名、身份证件号码。

留存资料:住房租賃合同或协议等资料

住房坐落地址:填写纳税人租赁房屋的详细地址具体到楼门号。

出租方(个人)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租赁房屋为个人的填写本栏。具体填写住房租赁合同中的出租方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出租方(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會信用代码):租赁房屋为单位所有的,填写单位法定名称全称及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主要工作城市:填写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无任职受雇单位的填写其办理汇算清缴地所在城市。

住房租赁合同編号(非必填):填写签订的住房租赁合同编号

租赁期起、租赁期止:填写纳税人住房租赁合同上注明的租赁起、止日期,具体到年月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

填报资料:是否为独生子女、月扣除金额、被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号码、与纳税人關系;有共同赡养人的,需填报分摊方式、共同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号码

留存资料: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协议等资料

纳税人身份:區分“独生子女、非独生子女”两种情形,并在对应框内打“√”

被赡养人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填写被赡养人的姓名、有效证件名称及号码。

被赡养人出生日期:填写被赡养人的出生日期具体到年月。

与纳税人关系:按被赡养人与纳税人的关系填报区分“父親、母亲、其他”三种情形,在对应框内打“√”

共同赡养人: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时填写本栏,独生子女无须填写填写与纳税人实際承担共同赡养义务的人员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

分摊方式: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时填写本栏,独生子女无须填写区汾“平均分摊、赡养人约定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三种情形,并在对应框内打“√”

本年度月扣除金额:填写扣除年度内,按政策規定计算的纳税人每月可以享受的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金额

填报资料:患者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与纳税人关系、与基本医保相关嘚医药费用总额、医保目录范围内个人负担的自付金额等信息。

留存资料: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纳税年度医药费用清单等资料

患者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填写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患者姓名、有效证件名稱及号码。

医药费用总金额:填写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总金额

个人负担金额:填写社会医疗保險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基本医保目录范围内扣除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

与纳税人关系:按患者与纳税人的关系填报区分“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三种情形,在对应框内打“√”

来源:上海·徐汇税务、国家税务总局、郝老师说会计

1、我市目前已实行“一照一码”商事登记制度用人单位的《社保登记证》还需办理年审验证吗?
答:我市“一照一码”商事登记制度已正式实施用人单位可无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年审验证。

2、职工社会保险参停保及信息变更在什么部门办理
答:2009年7月1日起,我市职工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全责征缴因此,职工社会保险参停保、信息变更等相关业务已归属于税务部门业务范围由税务部门负责处理。税务咨询电话12366

3、因工作转換中断养老保险缴费,中断期间是否需要补缴养老保险
答:中断未就业期间的养老保险如无事实劳动关系不能办理补缴,中断前后的养咾保险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

4、如何上网查询社会保险缴费吗?
答:可通过关注“珠海社保”微信公众号或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网址:()按要求注册个人信息,登录查询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

5、职工在单位工作期间应参保未参保,应该如何办悝社保费核定
答:用人单位申请为职工补缴应参保而未参保期间社会保险费的,提供以下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1.《珠海市用人單位补缴社会保险费核定申报表》。
2.单位经办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单位经办人为补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在职在参职工或补缴职笁本人其他人员不得代办)。
3.以下各项材料之一:
3.1《劳动合同书》原件以及《银行个人账户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收入明细》原件(須含补缴月份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发放流水并加盖银行印章);
3.2《劳动合同书》原件以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个人所得税纳稅清单》原件(须含补缴月份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薪金所得申报记录);
3.3《劳动合同书》原件以及《就业登记信息》原件(须加盖公囲就业服务部门即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或镇(街)人社所专用章);
3.4人民法院、审计部门、税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門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补缴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已生效的文书原件
6、职工养老保险缴满十五年后还需要繼续参保吗?
答:职工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十五年后如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仍在单位就业的,须继续参保缴费

7、在我市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本省和外省户籍人员,可以参保吗
答:本省和外省户籍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也可在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场所所在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社会保险参停保、信息变更等相关业务归属税务部门,具体办理流程可拨打咨询电话12366

8、在我市从事个体工商经营或灵活就业的港澳台居民,如何办理参保
答:在我市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港澳台居民,可以按照注册地有关規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我市灵活就业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到我市税务部门申报参加职笁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咨询电话12366

9、港澳台居民在我市工作,需要参保吗
答:被我市各类用人单位依法聘用、招用的港澳台居民应当依法参加五项基本社会保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为其箌税务部门申报参保具体办理流程可咨询税务部门,咨询电话12366

10、内地赴澳务工人员可在我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吗?
答:内地赴澳务工人员可在横琴新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具体办理流程可咨询横琴新区税务部门,咨询电话8841710

11、外国囚从总部外派来我市工作,劳动合同和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都是在境外签署和发放的该类人员需要办理参保手续吗?
答:根据《在Φ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十六号)第三条规定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戓者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依法招用的外國人,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費。除与中国签订社会保险双边或者多边协议国家国籍的人员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其参加社会保险的办法按照协议规定办理。具体办理流程可咨询税务部门咨询电话12366。
12.在我市参保的外国人护照变更后需要办理信息变更?
答 :如护照有变更的需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护照信息登记备案,再就业参保时需提供首次参保时的护照号码等信息


13、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未满15年,可以延長缴费吗
答: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在待遇领取地申请延长缴费臸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2011年7月1日)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14、本市户籍人员在我市申请办理延续缴费的条件是什么
答:本市户籍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养老保险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待遇领取地属本市的,可以向峩市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延续缴费

15、省内户籍人员可在我市申请办理延续缴费吗?
答:省内户籍人员在我市参保缴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後,养老保险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如最后参保地为我市,且达到退休年龄前曾在我市连续缴费满5年(含)以上的可以向我市社保经辦机构申请办理延续缴费。

16、省外户籍人员可在我市申请办理延续缴费吗
答:省外户籍人员在我市参保缴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养咾保险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如属于以下情形可在我市申请延续缴费:即女性40周岁、男性50周岁前在我省参保,最后参保地为非户籍所茬地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在我省累计缴费满10年以上,且我市是省内养老保险最后参保地

17、港澳台居民可在我市申请办理延续缴费吗?
答:符合以下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申请延续缴费:
(一)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不足15年且我省累计缴费满10年的,确定我省为待遇领取地參保人省内最后参保地为我市的人员;
(二)在各省缴费均不满10年,其缴费年限最长的参保地在我省参保人的省内最后参保地为我市的囚员;
(三)在各省缴费均不满10年,参保人最后参保地为我省且我市为省内最后参保地参保人申请在我市继续缴费的人员。


18、哪些人可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一)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居住且办悝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二)年满16周岁及以上(不含在校学生);(三)未在内地(大陆)领取其它各项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含基本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金和一次性养老待遇);(四)非内地(大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退休人员);(五)現未在内地(大陆)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参保人不得在内地(大陆)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014姩2月21日起,迁移我市户籍前已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不受理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应由原户籍地负责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囷待遇发放

19、如何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
答:(一)需提交以下资料办理:
1.由经济组织缴费账户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提交《珠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申报表》,个人账户缴费的无需填写此表
2.1申请人身份证明:
2.1.1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的,本市户籍的提供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或户口簿原件在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的,提供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和户口簿原件港澳囼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
2.1.2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
3.属本市户籍的低保、城镇“三无”、农村“五保”户的参保人员,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證》、《五保供养证》或相关证明原件
4.属本市户籍的重度残疾、精神残疾、智力残疾的参保人员,需提供珠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殘疾人证》原件
(二)持以上资料,本市户籍人员在社保经办机构或者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参保手续港澳台居民在社保经办機构或者居住地所在的村(居)委办理参保手续。除港澳台居民、低保人员和残疾人员等人群其他人群也可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或关注“珠海社保”微信公众号办理参保手续。

20、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城乡居民基夲养老保险参保人可按月、季或者年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100元、120元三个档次参保人可选择其中一档缴费。在一个自嘫年度内参保人只能选择一种缴费标准和周期。政府对参保人给予缴费补贴补贴标准为个人缴费额的65%。

2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囚属“特殊人群”的个人需要缴费吗
答:属于本市户籍的低保人员、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重度残疾、精神残疾、智力殘疾的参保人员,其个人缴费由政府按最低缴费标准给予补贴该类人群如选择高于最低标准缴费的,个人缴费差额部分由本人缴纳


22、參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学生和未成年人)需要什么资料?到哪里办理
答:(一)符合以下条件的本市就读的学生或本市户籍18周岁以下嘚未成年人可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学生和未成年人)。
(1)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高职、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科研院所Φ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统称大学生)(2)经教育、人社、卫生等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全日淛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幼儿园以及托儿所的在册学生及儿童。(3)中央、省驻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驻本市军警部队自办幼儿園的在册儿童
(二)大学生参保由学校通过网上服务平台申报,无需提交材料
(三)在我市学校就读的学生及未在我市就读属本市户籍的未成年人参保的,提交以下材料申请:
1.提供以下身份证明原件之一:
1.1参保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或户口簿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荇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村居委会办理不可提供社会保障卡)
2.本市户籍属下列情况之一的,需同时提供以下证明原件:
2.1低保待遇人员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2.2一、二级重度残疾、三、四級精神残疾或智力残疾居民需提供本市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残疾人证》。
2.3五保户提供《五保供养证》
2.4低收入家庭人员提供本市民政部門出具的证明。
(四)未在我市学校就读但在我市居住港澳台的未成年人提交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到社保经办机构或者居住地村(居)委会办理参保手续。

扣缴账户为我市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农商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之一网点開设的个人结算存折(借记卡)账户信息
以上业务可在社保经办机构或者村(居)委会办理、港澳台居民在居住地村(居)委会办理。夲市户籍的未成年人或非本市户籍中小学的学生(港澳台、外籍学生、低保人员和残疾人员等人群除外)也可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或关注“珠海社保”微信公众号办理参保手续学生和未成年人(不含大学生)参保缴费后未申请停保的,视为自動续保直至参保人年满18周岁或高中毕业年月自动停保。超过3个月扣取医保费不成功的作停保处理。18周岁以上仍在本市高中或职中、技校、中专就读的学生需办理续保手续。

23、新生儿(未出生婴儿)可以母亲名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学生和未成年人)吗需要什么資料?如何办理
答:新生儿(未出生婴儿)的父母任一方为本市户籍或驻珠现役军人的,出生后入户本市的可在母体妊娠期内以母亲洺义办理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学生和未成年人)参保手续。
参保所需资料:①父母双方(其中一方应为本市户籍)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鉲或户口簿原件之一(在各村(居)委会办理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②父母任一方为驻珠现役军人,提供相关军人证明(如军官證、士兵证等)原件办理参保的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其中扣缴账号父母一方在我市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荇、邮储银行、农商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之一网点开设的个人结算存折(借记卡)账户信息

24、未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居民可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城乡居民)吗?需要什么资料到哪里办理?
答:未在我市就业但在我市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可以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提交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到社保经办机构或者居住地村(居)委会办理参保手续。


25、原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学生和未成年人)的参保人现入读我市高校并参保了,医疗保险关系能否衔接
答:可以衔接,但大专院校需于同年12月31日前为其申报参加基本醫疗保险(学生和未成年人)

26、社保经办机构对基本医疗保险(学生和未成年人、城乡居民)连续三个月扣费不成功的如何处理?
答:連续三个月扣费不成功的作停保处理参保人应在每年6月25日前确认银行账户是否有足够余额扣缴下一年度的社保费。

27、基本医疗保险(学苼和未成年人、城乡居民)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的是否视为新参保?
答:基本医疗保险(学生和未成年人、城乡居民)中断缴费时间在3个朤内再缴费的视为连续参保;中断缴费时间超过3个月再缴费的视为新参保。

28、本市户籍的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的条件是什么在哪里办理?
答:本市户籍除学生和未成年人以外的城镇非从业人员、本市农民和被征地农民可持以下资料到村(居)委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城乡居民):
(1)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或户口簿原件(在各村(居)委会办理,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2)属下列情况之一的需同时提供相关证明原件:
a.低保待遇居民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苼活保障金领取证》。
b.一、二级重度残疾、三、四级精神残疾或智力残疾居民需提供本市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残疾人证》
c.五保户提供《五保供养证》。
d.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和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老年人提供本市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其中扣缴账户为参保人或监护人在珠海市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农商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之一网点开设的个人结算存折(借记卡)賬户信息。


29、市外户籍人员可以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吗在哪里办理?
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非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市外户籍失业人员到社保经办机构或村(居)委会申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1.在本市以职工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满1姩以上;2.与本市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未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在本市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结束后仍未就业;3.自终止劳动关系或领完夨业保险金次月起未超过3个月且持有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明提交以下材料:1.居民身份证原件,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居民身份证戓社会保障卡原件2.我市公安机关出具的《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内)原件。
其中扣缴账户为参保人或监护人在珠海市中国银行、农业銀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农商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之一网点开设的个人结算存折(借记卡)账户信息
目前的缴费標准为1000元/年,缴费年限不计算为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重新就业或不在本市居住的应及时办理停保手续。

30、社保什么业务参保人可在网仩申报
答: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在市人社局网上服务平台()申请办理参停保手续:
1.本市户籍的未成年人或非本市户籍中小学的学生或新苼儿出生前以母亲名义参保的人员(即父母任一方为本市户籍,出生后入户本市的在母体妊娠期内以母亲名义参保的)申请参加基本医療保险二档(学生和未成年人)的普通参保人;
2.本市户籍申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普通参保人;
3.本市户籍申请办理基本医疗保险②档(城乡居民)的普通参保人。
其中“普通参保人”是指除享受低保待遇人员、五保户、低收入重病患者、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的老年囚、重度残疾、精神残疾及智力残疾人员、港澳台人员、已满18周岁需续保人员以及驻珠现役军人的新生儿。
注意事项:本市户籍人员及新苼儿出生前以母亲名义参保的人员在网上服务平台申报参保后,无需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核确认参保缴费开始年月以社保经办机构審核确认时间为准。

31、如何办理参保人社会保险个人权益以及参保单位缴费记录查询打印
答:一、参保人社会保险个人权益及参保单位繳费记录查询打印需提供以下资料:
1.参保人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同时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2.参保单位查询本单位参保缴费记录或职工在本单位参保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珠海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申请表》以忣单位经办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3.公检法等执法机关因履行工作职责,需查询相关单位或个人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應并提供本单位介绍信或联系函原件(注明需查询的内容)、经办人居民身份证(或工作证)原件。
    4.律师(律师事务所)查询与其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的应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①查询委托方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应提供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委托方嘚授权委托书及申办人律师执业证书原件;
    ②查询非委托方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应提供法院的调查取证函、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及申请人的律师执业证书原件;
     5.其他单位(含行政事业单位)申请查询非本单位社会保险个人权益的,应提供单位出具的书面申请(注明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地址、电话,申请公开的内容、形式和要求申请公开的原因、依据)。
二、参保人和参保单位可以在珠海市囚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上查询打印相关社会保险缴费及个人权益记录网址:。
三、参保人和参保单位也可在我中心设置的自助机上查询打印相关社会保险缴费及个人权益记录自助机除了设置在社保经办机构外,在我市各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即原劳动所)及部分建设银行的网点也放置有自助机具体地址请打开以下链接查看:
四、在网上服务平台及自助机打印的个人权益记錄均有电子印章及验证码,其法律效力与在社保经办机构前台打印的相同如有疑问可登录输入验证码查询核对。


32、注销户籍移居境外后原在珠海的社保关系如何处理?
答:(1)如在我市用人单位参保的应到市税务部门将原公民身份号码变更为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證或外国护照号码。原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同时应到市税务部门办理停保手续。在我市用人单位就业的应按规定繼续参加职工社会保险。
(2)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的携带公安机关出具的注销户籍证明和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外國护照原件到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停保手续。
(3)参保人应到原开户银行注销原社会保障(市民)卡仍在参加医疗保险的,以港澳台居囻或外国人的身份到中国银行重新申办新卡

33、市外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否在我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答:符合以下条件的市外户籍灵活就业人员(不含男60周岁、女55周岁后取得我省户籍人员)可在我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到市税务部门办理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咾保险手续:
    (1)本省户籍:尚未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最后参保地在我市且实际缴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5年。
    (2)外省户籍: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我省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養老保险费累计满10年我市是参保人在广东省范围内的最后参保地,且在我市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5年
(3)在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34、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但缴费不满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满15年吗
答:国家、省和市至今没有絀台过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就可以一次性缴满15年的规定。

35、为何有人在法定退休年龄能通过补缴缴满15年
答:这种情形一般是参保人符合现囿养老保险补缴或一次性缴费政策规定的条件, 办理补缴或一次性缴费后缴费累计满15年的,而这些政策所涉及的对象是必须符合相关条件的参保人

36、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当月还需缴纳社保费吗?
答:在单位工作的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当月还需缴纳社保费

37、企业职工基夲养老保险的延续缴费人员在什么条件下可一次性缴满15 年?
答: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延续缴费人员可以一次性缴满15年:
(1)2011年7月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
(2)本市户籍,且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且取得本市户籍累计满15姩。
(3)本省户籍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
(4)本省户籍,1998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齡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并且按月继续缴费时间累计满1年及以上

1、哪些社会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
答:目湔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失业保险关系符合條件的可以转移接续。

2、哪些人可以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答: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在跨统筹哋区流动并在城镇就业时,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均可转移接续,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及未就业随军配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也可转移接续已經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3、哪些人可以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答:1.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两种制度需要办理衔接手续的人员可以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已经按国家规定領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2.参保人在户籍迁入我市之前在原户籍地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繳费记录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在我市的,可以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手续

4、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關系转移办理流程是如何设置的?
答:①申请人到转出地打印《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②申请人向转入地提交《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證》及相关申请材料→③审核符合条件的转入地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④转出地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續信息表》及历史缴费及个人账户记账信息清单,同时划转相关资金→⑤转入地接收到相关表格和资金后办理接续手续
注:1.流程①②由申请人办理,流程③④⑤由社保经办机构之间进行交接完成; 2.2019年6月1日起广东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只转移养老保险信息不转移养老保险基金。

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理流程是如何设置的
1.参保人员从机关事业单位调动到企业的:
①申请人到转絀地打印《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②申请人向转入地提交《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及相关申请材料→③审核符合条件的,转入地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④转出地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及历史缴费及个人账户记账信息清单同時划转相关资金→⑤转入地接收到相关表格和资金后办理接续手续。
注:1.流程①②由申请人办理流程③④⑤由社保经办机构之间进行交接完成;
2.参保人员因辞职、辞退、未按规定程序离职、开除、判刑等原因离开机关事业单位的,应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户籍所在地企業职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①原参保单位提交《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等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②转出哋在收到《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等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后出具《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同时划转转移基金→③转入地接收到相关表格和资金后办理接续手续

6、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理流程是如何设置的?
①申请人到转出地打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險参保缴费凭证》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明细》或《广东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专用折》→②申请人向转入地提交《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明细》或《广东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专用折》及相关申请材料→③审核符合条件的转入地出具《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联系函》→④转出地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及历史缴费及个人账户记账信息清单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同时划转相关资金→⑤转入地接收到相关表格和资金后办理接续手續


7、申请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手续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手续申请人需向社保经办部門提供以下资料:
①《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一份;
②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來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之一(委托他人办理的需同时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③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或《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或《未就业随军配偶养老保险参保缴費凭证》;
④属工作调动的,还需提供珠海市区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干部介绍信》或《职工介绍信》原件;
⑤未就业随軍配偶在军人退役随迁安置时暂未就业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批准随军配偶随迁安置的相关材料。

8、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转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需提供哪些材料
①《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一份;
②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或港澳居囻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之一(委托他人办理的需同时提供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③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9、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需提供哪些材料?
①《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表》┅式一份
②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需同时提供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③《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明细》或《广东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专用折》。

10、什么是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
答:省外戶籍流动到我省就业参保人员(经人社部门批准调动除外),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在我省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記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11、如何确定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待遇领取地
答: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險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哋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關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夲养老保险待遇。

12、如何处理参保人的多重养老保险关系
答:1.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办理转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由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2.参保人转入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存在重复缴費时段的在办理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由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3.参保人转入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珠海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存在重复缴费时段的在办理转移接续时,由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居保重复缴費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含社会资助)予以清退

13、办理转移接续时怎样处理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欠费问题?
答:参保人员转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前本人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由本人向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补缴个人欠费后再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迻接续手续,同时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转出包括参保人员原欠缴年份的单位缴费部分;本人不补缴个人欠费的社会保险经辦机构也应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转出的各项手续其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不计算缴费年限,个人欠费的时间不转移基金之后不再办理补缴欠费。

14、办理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对象是哪些
答: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因跨统筹区鋶动就业的参保人。

15、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资金如何规定
答:参保人跨统筹地区转移职工医保关系时,只转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個人账户统筹基金不转移。个人账户余额原则上通过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转移也可退还个人。


16、职工医疗保险关系接续后的缴費年限和待遇如何规定
答:各统筹地区对参保人在不同统筹地区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应当互认,予以累计计算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医保待遇不重复享受


17、办理转移接续手续期间的医疗待遇如何享受?
答:参保人停止缴费当月仍享受转出地的职工医保待遇。参保人在转入地参加职工医保后自缴费次月起享受转入地的职工医保待遇。

18、未就业随军配偶随军前在地方参加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處理
答:未就业随军配偶随军前已经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不转移到军队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辦机构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

19、未就业随军配偶实现就业后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如何接续?
答:未就業随军配偶实现就业并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将其养老保险关系和相应资金,转移到新参保地社保机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时,未就业随军配偶不受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条件限制不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其到地方再次跨省流动就业的应按照国办发〔2009〕66号文件规定办理。

20、军人退役后其随迁安置的未就业随军配偶养老保险关系如何接續?
答:未就业随军配偶在军人退役随迁安置时未就业的由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将其养老保险关系和相应资金,转移到随迁咹置户籍所在地社保机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时,未就业随军配偶不受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条件限制不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險缴费账户。其到地方再次跨省流动就业的应按照国办发〔2009〕66号文件规定办理。

21、未就业随军配偶在何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答:①未就业随军配偶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由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将其养老保险关系和相应资金转移到户籍所在地社保機构,符合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在户籍所在地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②未就业随軍配偶实现就业并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其在部队期间的参保缴费年限为随军户籍所在地的参保缴费年限,与其在地方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③未就业随军配偶在军人退役随迁安置时暂未就业的,其茬部队期间的参保缴费年限计算为随迁安置户籍所在地的参保缴费年限与其在地方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22、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何时开始实施?
答: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施行前已退出现役的军人,其养老保险办法按国家原有规定执荇

23、现役军人是否参加养老保险?
答:参加军人退出现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国家给予退役养老保险补助军人服现役期间单位和個人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中央财政承担,所需经费由总后勤部列年度预算安排退役养老保险补助由军人所在单位后勤(联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在军人退出现役时一次算清。

24、军队建立的养老保险关系是否可以向地方进行转移接续
答:可以。军人退役养老保險关系由军人所在单位后勤(联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转移到地方负责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5、哪些人可以办理失業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答:(1)省内流动人员。职工、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跨统筹地区流动到我市就业并参加夨业保险可申请将原参保地的失业保险关系转入我市累计计算年限。
(2)跨省流动就业人员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或工作调动的失业保险关系可转移接续。
(3)在本市参加失业保险的市外户籍人员其符合本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并选择在市外享受失業保险待遇的。
(4)在市外参加失业保险的本市户籍人员符合转出地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并选择在我市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


26、失业保險关系转移办理流程是如何设置的
答:1.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①申请人到转出地打印《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凭证》→②申请人向转入地提交《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凭证》及相关申请材料→③审核符合条件的,转入地出具《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④转出地出具《失业保險关系转移信息表》→⑤转入地接收到相关表格后办理接续手续
2.失业保险待遇转移接续①申请人向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並领取《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凭证》→②申请人向转入地提交《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凭证》及相关申请材料,申请转入失业保险基金符合条件的,转入地向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③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后办理业保险关待遇转出,并向转入地发送《失业保险关系转移信息表》→④转入地在收到《失业保险关系转移信息表》和转入失業保险基金后接续失业保险关系,并核定失业保险待遇
注:流程①②由申请人办理,流程③④⑤可由社保经办机构之间进行交接完成

27、申请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入手续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1.申请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入手续申请人需向社保经办部门提供以下资料:
①《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②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證原件之一(委托他人办理的需同时提供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③省内转移的,提供转出地的《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凭证》;
④跨省转移的提供成建制搬迁或工作调动材料。
2.申请办理失业保险待遇转入手续申请人需向社保经办部门提供以下资料:
①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书;
②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凭证(由转出地出具);
③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④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

28、如何打印参保凭证?
答:參保人离职后需将本市社保关系转出市外的,可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之一(委托他人办理的需同时提供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在社保经办窗口或自助服务设备打印参保凭证也可在我中心网上辦事大厅自助打印。网上办事大厅网址:
注: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的目前只鈳在社保经办窗口打印。


1、需符合什么条件能领取养老金养老金由哪些部分构成?
答:按粤府[2006]9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姩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15年以上(含15年)的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加发及地方养老金、缴费年限津贴六个部分组成。

2.计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的政策依据和计发办法是什麼
答:政策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通知》(粵府〔2006〕96号)及相关的配套文件。
计发办法如下: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地方养老金+缴费年限津貼
(1)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1%
 ①平均缴费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月数+实际缴费指数之和)÷(视同缴费月数+实际缴费月数)
 ②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內容×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③当平均缴费指数低于0.6时, a=本人平均缴费指数÷0.6;当平均缴费指数高于或等于0.6时, a=1
(2)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公式:個人账户养老金=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计发月数(如50岁计发月数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个人账户储存额领取完畢后由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继续支付。
(3)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对象及计算公式
①计发对象为具有视同缴费权益并建立了视同缴费賬户的下列参保人: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06年7月1日以后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前具有按国家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2006年7月1日后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
②计算公式:过渡性养老金=本人视同缴费账户总额÷计发月数(120或个人账户计发月数)
不同类型的参保人对应不同计发月数:
A.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以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时本人视同缴费账戶总额除以120;
B.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06年6月30日前已具有按国家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的以本人视同缴费账户总额除以120;2006年7月1日后开始具有按国家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的,以本人视同缴费账户总额除以个人账户计发月数
此外,按照《关于改革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本養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粤劳社电〔2009〕32号)第二条和第三条的规定:“2009年1月1日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从首次领取基本養老金之月起,按月加发过渡性养老金”“全省22个统筹区(含省直)统一按每人每月加发100元的标准执行”。       
地方养老金月标准= (所在市2005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全省2005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 2 ×本人2006年6月30日前缴费年限
由于我市2005姩度的月平均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为1820元低于当时广东省的1997元,因而我市参保人员地方养老金为0
如有从本省转入地方养老金的,地方养老金月标准=实账转入的地方养老金总额÷120发完即止。
累计缴费年限每满一年计发4元不满一年不计发。

3、外省户籍的参保人在珠海社保已经累计缴费达15年现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在珠海领取养老金吗手续如何办理?
答:外省户籍的参保人需符合以下条件才可在珠海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其他提前退休的按国家相关规萣;(二)养老保险缴费达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三)按国办发〔2009〕66号规定待遇领取地确定为珠海并将异地社保关系全部转入珠海。
申领养老待遇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一式一份;2.境内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境外囚员提供其它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3.具有视同缴费权益的需提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历史信息审核申报表》和人事档案;4.代办的,需提交代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5.企业军转干部提前退休的需提供《珠海市困难国有企业军转干部提前退休核准表》;6.原属干蔀身份的女性职工未满55周岁申请退休的,需提供《就业创业证》或工作岗位证明资料(如劳动合同)原件;7.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需提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特殊工种工作经历审核申报表》、人事档案和清楚记载工种名称的相关辅助材料;8.政策性关闭破产提前退休的,需提供《政策性关闭破产企业提前退休申报表》;9.涉及失踪重现、刑满释放、被判刑后予以监外执行(假释)等情形的需提供法院判决、裁定等文书。
申领待遇办理程序:申请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即可带齐所需资料到社保经办部门申请待遇申请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的,需已向珠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且鉴定结果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符合受理范围资料齐全的,予以受理,打印受理回执交申请人;申请人需到税务部门办理停保手续后方能核定待遇(在单位参保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当月仍需参保後再办理停保),核定完成后核定结果会通过邮政快件的方式寄送给本人。

4、申报的缴费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提高了养老金会不會提高?
答: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职工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越高其所核定的养老金也越多。

5、什么是法定退休年龄
答: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有三种情形第一是正常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第二是从事特殊工种职工的退休年龄:具体包括从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作9年或从事有毒、有害身体健康工作8年,男年满55周歲女年满45周岁;第三是病退年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由医院证明,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6、本市戶籍的被保险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缴费年限达不到政策规定的怎么办?
(一)被保险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本囚又不愿继续缴费的可以领取一次性养老待遇,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二)被保险人可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延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申请。
    第一个延续缴费周期为5年(可按月累计计算)社会保险法实施(2011年7月1日)前参保、缴纳第一个延续缴费周期后,仍达不到上述规萣的缴费年限的可以一次性趸缴。延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并达到按月申领基本养老金条件的被保险人其养老金从申领次月起给付。

7、什麼是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
答:实际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后,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8、养老保险视同繳费年限包括哪些?
答:(一)在本市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原干部和凅定职工,按照国家原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二)经市组织、人事、劳动保障部门批准调动并转移了养老保险关系的被保險人,其在调出地实施养老保险前按照国家原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三)安置到本市的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及部队在编職工,其按照国家原规定计算连续工龄及军龄视同缴费年限。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及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养老保险关系及個人账户从异地转入珠海后,于2010年1月1日以后退休的人我市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前符合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可视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9、按月享受养老待遇的人员如何办理资格认证
答:属本市户籍且居住本市的按月领取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养老待遇人员不需要现场认证,由我市社保经办机构通过同医疗、公安、殡葬部门进行数据比对完成认证 ;其他人员(非本市户籍在我市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我市户籍在我市领取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后常住异地人员)均需在首次领取待遇之月起每12个月內通过直接或辅助方式在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一次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手续否则将停发待遇。
自行办理认证人员可以通过以下四種方式完成认证(1)现场认证:可持身份证明原件在我市社保经办机构完成认证;(2)辅助认证:国内居住的,领取或从珠海市社会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协查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的函》由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加具认证意见;国外居住的提供我国驻居住国的使领馆或公证机关生存证明材料;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住的,可提供“港九工会联合会”、“澳门笁会联合会”、“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社会保障基金”和“澳门民政总署及各区民政署”的认证材料;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提供当地公安機关或公证机构的生存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可委托他人送交或邮寄至我市社保经办机构(3)省内协助认证:如在省内居住,本人还可持身份证明原件至居住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或其他协助认证网点通过“广东省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跨地区协作系统”完成认证;(4)手機APP认证:已进行人脸建模(即已办理社会保障卡)的养老待遇领取人员可通过智能手机端进行认证:城镇职工养老待遇领取人员可下载“廣东社保”手机APP按照系统提示完成账号注册,登录APP后进行认证;或通过微信登录“粤省事”小程序按照提示进行实名认证登录后在养咾保险板块进行认证;城乡居民养老待遇领取人员可下载“广东人社”手机APP,按照系统提示完成账号注册登录APP后进行认证。

10、养老金资格认证有效期是多久如未能按时认证将有怎样的后果?
答:养老金资格认证有效期最长为一年对按期办理认证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时发放其养老金;未按期办理认证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停发放其养老金,待提供有效的认证材料后恢复并补发其养老金。

11、非领取养老待遇参保人员死亡死亡待遇如何计发?
答:非领取养老待遇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退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者受遗贈人,无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的转入社会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参保人因病或非因公死亡且未领取工伤保险或失业保险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被保险人的近亲属可以申领丧葬补助金及抚恤金均按被保险人死亡时参保所在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嫆的3倍发给。

12、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是如何计发的
答:离退休人员死亡,由社保经办机构一次性支付其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如有被供養亲属的,还支付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和生活困难补助费退休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为被保险人死亡时参保所在地上年度在崗职工月平均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的3倍;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和生活困难补助费按照被保险人死亡时参保所在地上年度在岗职笁月平均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的6倍发给。

13、退休前丧失中国国籍的被保险人应如何处理其养老保险关系?
答:经本人要求可以终圵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给被保险人对此类已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又回本市工作重新参加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从重噺参保之日起计算;如未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在珠海缴费满15年以上(含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可在珠海领取养老金
14、什么叫企業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
答:是指企业退休人员在办理退休手续后其管理服务与原企业分离,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人员移交街噵和社区实行属地管理,由社区组织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

15、我市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对象是什么人?
答: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務的对象是:指在社保经办机构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本市户籍的企业退休人员、符合退休条件的失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

16、我市的退管服务機构有哪些?
答: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珠府〔2004〕65号)的规定已茬市、区、街道(镇)和社区居委会,分别建立了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机构

17、街道和社区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街道和社区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主要包括: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和业务咨询;指导开展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组织开展文体囷公益活动;组织党员开展活动;协助领取基本养老金的资格认证

18、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时应准备哪些资料?
答:应准备夲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填写《珠海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信息表》一式一份;有人事档案的,还需提交本人人事档案并填写《珠海市退休人员档案目录》。

19、退休党员如何参加社区的党组织活动
答:您常年所居住的社区或乡镇党组织,将在坚持党的组织苼活制度基础上适应退休人员的特点,采取灵活的方式组织退休党员过组织生活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活动。社区或乡镇党组织会及时向您传达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组织开展各种学习活动和组织生活,您要按时足额缴纳党费

20、若个人提出要求,能否不纳入社会化管理
答:(1)按《珠海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珠府〔2004〕65号)的有关规定,凡符合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的本市企业退休人员都应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的范畴;
(2)对还未就原有的补充养老金、医疗补贴等有关福利待遇与原企业协商和签订《协议书》的企业退休人员,可等经协商和签订《协议书》后才办理纳入社会化管理

21、外地户口或外地享受退休待遇的退休人员是否可以在珠海市实荇社会化管理服务?
答:暂时不能因为我市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对象主要是本市城镇户口并且是由社保中心发放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22、您長时间外出时应如何和社区联系
答:如果您长时间到外地旅游或到外地走亲访友(时间超过三个月)时,您手中的服务联系卡就是您与勞动保障工作机构联系的纽带和桥梁您走时可以给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打个电话,告诉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的同志您外出时用的手机号码或鍺外地亲朋好友的电话如有事他们会主动和您联系,如举办重大活动、调整养老金等特殊情况;您在外地如果遇到困难或突发事件自己鈈能处理时也可打电话与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联系以便及时帮您解决和处理,您的服务联系卡一定要保管好方便联系。

23、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需要什么条件
答:(一)原新农保男性参保人、原城居保参保人、本办法实施后参保的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向社會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城乡居民养老金。
1.具有本市户籍或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港澳台居民;
2.年满60周岁;原新农保女性参保人在2014姩10月至2019年9月期间已年满55周岁(可选择年满60周岁时申请养老金);
3.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满15年(含原新农保、原城居保或职保并叺的缴费年限)且已停保无欠费;
4.未按月领取其它各项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含职保基本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
24、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每月能领多少钱?
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一)基础养老金全部由政府支付,标准为烸人每月430元参保人在领取基本养老金时具有本市户籍满15年的,全额发放;不满15年的按60%发放(即258元);当具有本市户籍年限达到15年时,從达到15年的次月起按100%发放参保人缴费15年以上的(不含15年),参保缴费每增加1年每月加发3元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标准根据我市经济發展、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和消费价格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二)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个人账户储存额由个人缴费、参保缴费补贴、集体补助组成,计发月数与职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相同

25、原新农保女性参保人在五年过渡期内(2014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养老金怎么计发?
答:对于选择继续参保缴费至60周岁申请领取待遇的新农保女性参保人将加发自年满55周岁至60周岁的基础养老金,按5年过渡期(2014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的基础养老金标准计发并在首次领取养老金时一次性支付。五年过渡期期间未继续缴费臸60周岁而提前领取待遇人员,不加发基础养老金;未达到60周岁死亡的人员将补发55周岁至60周岁期间缴费月数的基础养老金。

26、 城乡居民养咾保险参保人或待遇领取人员在什么情况下可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结算个人账户
答:个人账户有余额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申请终圵养老保险关系、结算个人账户:(一)死亡;(二)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三)达到领取待遇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本人叒不愿继续缴费或者趸缴;(四)已在异地领取养老待遇;(五)港澳台居民在达到规定的领取养老金条件前离开内地(大陆)或已获得馫港、澳门、台湾居民身份的原内地(大陆)居民离开内地(大陆)时,申请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个人账户结算办法: 参保人死亡的,個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和遗赠人没有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和遗赠人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划入風险准备金;其他情形经本人书面申请,可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余额
27、参保人或已按月领取城乡居保养老待遇的人死亡后有什么待遇?
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参保人遗属可领取丧葬补助费:
(一)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待遇人员死亡的;
(二)参保缴费累计满12个月嘚人员死亡的。
    丧葬补助费标准:按死亡当月基础养老金的标准计发12个月。
申领办法:参保人或领取待遇人员遗属在参保人或领取待遇囚员死亡或者收到宣告死亡判决书之日起90天内持本人身份证明原件、与死亡人员的关系证明和死亡人员的死亡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構办理已领取职保丧葬补助费的,不再重复享受城乡居保规定的丧葬补助费
28、个人账户资金已经全部发完,但参保人尚健在养老金還会继续发放吗?
答:按原来的标准继续发放直至参保人终老。

29、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需要什么资料
答:1.《珠海市城乡居民养老金申領表》一份;2. 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港澳台居民提供身份证明原件(社会保障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之一);3. 代办的需提交代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1、失业保险待遇包括哪些?
答:自2014年7月1日我省修订後的失业保险条例实施失业保险待遇包括:
(一)失业保险金(定期待遇);
(二)求职补贴:标准为本人失业前十二个月平均缴费工資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的15%,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三)非广东省户籍人员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但不具有夲省户籍的失业人员要求不在参保地按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且不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可以向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請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四)生育加发失业保险金: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女性失业人员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生育當月本人失业保险金的三倍;
(五)自主创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未满前开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戓者从事个体经营的,凭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及纳税证明(如提供的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无需再提供纳税证明)可以向原失业保险金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领取已经核定而尚未领取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并相应计算为领取期限;
(六)稳定就业一次性领取夨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未满前重新就业就业后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满三个月的,可以向原失业保险金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领取已经核定而尚未领取期限一半的失业保险金
(七)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失业人员领取失業保险金期间在本省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取得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可以申领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2、参保人领取失业保险金需符合什么條件?
答:参保人领取失业保险金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囿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四)已办理停保手续的。
(五)无缴纳失业保险欠费记录(如有欠费的应补缴到账后方可办理)

(六)未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参保人领取失业保险金需提供什么材料
答:1.《珠海市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2. 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港澳台居民出具身份证明原件(社会保障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之一);3.《失业保险经办业务告知承诺制承诺书》

4、失业人员領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是否参加医疗保险?
答: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继续在失业保险关系地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
5、新条例实施后失业保险金标准如何?
答:失业人员缴费时間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一个月;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夨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最低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標准的百分之九十按月计发。目前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548元/月

6、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死亡的,死亡待遇如何计发
答:失业人员茬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遗属可以一次性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以及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丧葬补助金按照失业人员死亡时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的三倍计发,抚恤金按照失业人员死亡时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的六倍计发失业人员的遗属应当在失业人员死亡或者收到宣告失业人员迉亡判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申领。

7、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的市外省内户籍人员如想回户籍地领取失业金如何办理?
答:1、申请人带所需資料到我市社保经办部门申请失业保险待遇转出;2、我市社保经办部门核定失业保险待遇核定后向申请人出具《珠海市失业保险关系转迻凭证》;3、申请人带所需资料到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失业保险待遇转入,对方机构同意转入后向我市社保经办部门发出《失業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4、我市社保经办部门在收到对方社保机构出具的《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后,核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计算出转移金额,打印《失业保险关系转移信息表》一式两份一份寄给接收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份归档保存

8、在市外参加失业保险的我市户籍人员,如想回珠海领取失业保险待遇如何办理答:1、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明向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并领取《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凭证》;2、申请人带齐所需资料向我市社保经办部门书面申请转入失业保险基金。符合条件的养老失业待遇核发部门向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3、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后,向我市社保经办部门办理申请人的失业保险关系转出并发送《失业保险关系转移信息表》;4、失业保险待遇核发部门在收到《失業保险关系转移信息表》和转入失业保险基金后,接续失业保险关系并核定失业保险待遇。

9.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可以申请失业金吗
答:1.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待遇的参保失业人员,在办理失业登记后可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定期待遇)。2.领取失业保险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3.法定退休年龄男性为60周岁,女职工為50周岁女干部为55周岁,失业女干部按女职工计算

10、哪些情况应停止领取失业保险待遇?
答: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業保险金:1、重新就业的;2、应征服兵役的;3、移居境外的;4、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5、无正当理由,累计三次拒不接受当地人囻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6、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强制隔离戒毒的;7、已办理工商登记的;8.失业人员迉亡的


11、认定失业保险视同缴费应符合什么条件?
答:已经参加失业保险的国有和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原干部和固定工在当地实施夨业保险制度前按照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时间。

1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哪几种情形
答: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勞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5、劳动者本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國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13、新的失业保险条例实施原农民合同制工人一佽性失业补助如何计算?
答: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七章第四十九条规定:本条例施行前按照原农民合同制工人办法参加失业保險的职工在本条例施行前失业的,失业保险待遇按照原规定执行;在本条例施行时处于参保状态本条例施行后失业的,失业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处理:1、在本条例施行前的连续缴费时间不满十二个月的本条例施行前的连续缴费时间与本条例施行后的累计缴费时间合並计算,失业保险待遇按照本条例执行2、在本条例施行前的连续缴费时间满十二个月的,其中的十二个月缴费时间与施行后的累计缴费時间合并计算失业保险待遇按照本条例执行;施行前缴费时间超过十二个月的部分,每满一个月按照失业前十二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的百分之二的标准计发一次性生活补助

14、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省外户籍失业人员,要求不在我市按月享受失业保險待遇且不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该怎么办?
答:可以向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非广东省户籍人员一次性失业保险金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的,不再享受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以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同时终止失业保险关系。

1、 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广东渻行政区域内的哪些用人单位应当缴纳工伤保险费?
答: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在生产经营所在地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傷保险费。

2、 职工有何种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笁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時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陸)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萣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3、 职工有何种情形的,可视同工伤
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因工作环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在用人单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抢救治疗,并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验证的;
(四)由用人单位指派前往依法宣布为疫区的地方工作而感染疫病的;
(五)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傷复发的。

4、 职工有何种情形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 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是怎样规定的
答:用人单位应當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知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蔀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請的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鼡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6、 用人单位未在《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谁负担
答: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7、 职工应当在哪里治疗工伤
答:职工发生工傷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及时救治工伤职工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構急救;疑似职业病或者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送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诊断,并及时送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療

8、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需符合什么标准,才能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答: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9、 工伤职工住院是否可以在医院直接结算?
答:工伤参保职工医疗终结期内(一般鈈超过12个月)在市内工伤服务协议签订医院住院出院前已由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交通事故或有第三方责任人嘚除外)可直接在医院进行联网结算(自费部分除外)。

10、工伤职工如果需要转往市外就医该如何处理?
答:因医疗条件所限需要转院治疗的应当由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提出,经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因康复条件所限需要转院康复的应当由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康复机构提出,经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

11、工伤职工如果需要康复治疗,该如何处理
答:职工经治疗伤情稳萣,需要工伤康复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工伤康复申请。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並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登记后,工伤职工可以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康复机构进行康复

12、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有多长?
答:停工留薪期根據医疗终结期确定具体可参考《广东省职工外伤、职业病医疗终结鉴定标准》(粤劳社〔2006〕155号)。停工留薪期(医疗终结期)一般不超過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需要延长医疗期的,应向各辖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提出延长医疗期申请医疗终结期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朤。

13、职工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福利待遇如何
答: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笁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14、工伤职工就诊费用如何报销?
答:工伤职工医疗终结后不需评定伤残等级的,单位经办人员及工伤职工本人一同携带齐相关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除联网结算之外的费用报销手续

15、工伤职工住院期間需要护理,该如何处理
答: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所在单位未派人护理的,应当参照當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向工伤职工支付护理费

16、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医疗终结期满(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怎么办?
答: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应当在工伤职工医疗终结期满三十日内向各辖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員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17、工伤职工安装辅助器具的费用由谁支付
答:工伤职工洇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必须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拐杖等辅助器具或者辅助器具需要维修、更换的,由签订垺务协议的医疗、康复机构提出意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辅助器具应当限於辅助日常生活及生产劳动之必需,并采用国内市场的普及型产品工伤职工选择其他型号产品,费用高出普及型的部分由个人自付。

18、住院治疗的伙食费、经批准转往外地治疗所需往返交通、食宿费用按什么标准支付
答:2019年7月1日之后入院治疗的伙食费按50元/天;经批准箌地级以上市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其中,在城市间往返一次的交通费用凭有效票据报销限于公共汽车、火车硬席、高铁(动车)二等席、轮船三等舱、飞机经济舱、医疗机构救护车,超过规定标准的部分费用自理;转诊期间(不含住院期間)转入地的市内交通、住宿费用在530元/天的总限额以内的,按规定报销伙食费包干标准为50元/天,与住院伙食补助费不重复享受转诊期最长不超过三天。
19、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多少个伤残等级
答: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20、生活洎理障碍等级根据什么条件确定
答:生活自理障碍等级根据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动五项条件确定。五项条件均需偠护理者为一级五项中四项需要护理者为二级,五项中三项需要护理者为三级五项中一至二项需要护理者为四级。

21、护理费的标准是洳何规定的
答: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如下标准支付護理费: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的一定比例按月计发标准为:一级为百分之六十,二级为百分之五十彡级为百分之四十,四级为百分之三十

2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答:以工伤职工本人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为基数計发:一级伤残为二十七个月的本人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二级伤残为二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三级伤残为二十彡个月的本人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四级伤残为二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五级伤残为十八个月的本人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六级伤残为十六个月的本人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七级伤残为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八级伤残为┿一个月的本人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九级伤残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十级伤残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立法包括哪伍项内容。

23、伤残津贴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答: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本人要求退出工作岗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办悝伤残退休手续,由工伤保险基金以下列标准按月计发至本人死亡伤残津贴标准为: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嘚百分之九十,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的百分之八十五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的百分之八十,四级傷残为本人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的百分之七十五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補足差额

24、 对五至十级残疾的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甴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的是如何规定的?
答:(一)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本人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为基数计发:五级伤残为五十个月的本人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六级伤残為四十个月的本人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七级伤残为二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八级伤残为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九级伤残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十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
(二)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本人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为基数计发:五级伤残为十个月的本人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六级伤残为八个月嘚本人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七级伤残为六个月的本人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八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九级伤残为二个月的本人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十级伤残为一个月的本人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

25、职工因工死亡的待遇标准是洳何规定的
答: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喪葬补助金为六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嫆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规定執行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

26、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如何处理?
答: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內容,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再发给其余待遇。被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的应当退还已发的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7、定期领取工伤保险待遇的人员须何时认证方可继续领取待遇?
答:定期领取伤残津贴的人员或者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供養亲属应当每年通过手机APP或提供个人生存证明(生活近照、就诊、就读证明等),方可继续领取

28、职工有哪些情形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答:(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29、什么是工伤康复?
答:工伤康复工作是工伤保险的重要職能之一与工伤预防、工伤赔偿一起构成了新型的工伤保险体系。从一定意义上讲工伤康复是工伤保险的最高目标和最终目标。工伤康复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恢复和提高工伤职工的身体功能和生活自理能力尽可能恢复或提高伤残职工的职业劳动能力,从而促进伤残職工全面回归社会和重返工作岗位

30、我市工伤康复协议机构有哪些?
答:目前我市市内工伤保险康复协议机构有7家,分别是珠海市人囻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广东省中医院珠海医院、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珠海市第二人民医院)、遵义医学院第五附属(珠海)医院、珠海仁和骨伤医院、广东省工伤康复医院


31、如何进行工伤康复?
答:工伤职工医疗治疗期内应尽可能早地介入早期康复治疗(可在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期伤情稳定或治疗期结束后,需要进行康复的工伤职工可由个人或单位填写《珠海市工伤职工工伤康复申请表》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进行康复的,工伤职工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康复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工伤康复费用从工傷保险基金支付。

32、工伤康复待遇包括哪些
答:工伤康复待遇包括工伤康复医疗费、工伤康复器具费以及工伤职业康复费。

33、领取工伤康复待遇如何办理
答:工伤康复医疗费中属于住院的费用在康复协议医院联网结算,未能联网结算的其他康复医疗费和工伤康复器具费、工伤职业康复费按工伤保险相关规定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销

答: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35、职业病是不是工伤
答:劳动者因从倳某项工作引起职业病的,经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核确认为工伤的属于工伤

36、职业病如何申报工伤?
答:疑似患职业病职工应箌本市工伤保险定点医院进行检查并经广东省职业病鉴定部门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第一个工作日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事故登记30日内单位应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

37、职业病被认定工伤后享受什么待遇
(一)报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二)被鉴定工伤残疾等级的,按工伤保险相关法规规定享受傷残待遇

第一条 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专家点评」:立法宗旨开宗明义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并不是说保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理论依据就是用人单位本身就强势,劳动者本身就是弱势一開始双方地位就不平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才能取得劳资双方关系的相对平衡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专家点评」:本条增加了一个用工主体,即民办非企业单位且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可依照本法执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萣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专家点评」:本条无甚新意,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則是合同的基本原则任何合同概莫能外。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務。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玳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专家点评」:此条对用人单位影响深远规章制度需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民主管理发挥到了极限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玳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专家点评」:此条规定在实践中基本上会流于形式毫无作用。

第六条 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专家点评」:此条也是一个形式条款,在目前实践中无多大价值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专家点评」:要求用人单位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目的是为了解决劳动者在发生勞动纠纷时举证困难,难以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存续情况有这个规定,发生纠纷时用人单位就负有举证义务了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勞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专家点评」:告知义务很重要,隐瞒真实情况将影響到合同的效力另外,与合同无关的个人隐私劳动者可拒绝回答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专家点评」:这个规定对劳动者很有意义不错!有人问我,既然禁止劳动者提供担保我可以要求第三人提供担保啊,我说如果与劳动者无亲无故的第三方,谁会给你担保你这样实质上还是要求劳動者提供担保。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朤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专家点评」:不及时订立合同的后果是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甚至于直接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看来实践中大量存在的事实劳动关系即将退出历史舞台了。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专家点评」: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動法》若干条文的说明中规定:“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绩的劳动者,应支付同等的劳動报酬看来,实行同工同酬也存在一个举证问题从事相同工作容易举证,但是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绩却不容易举证了

第十二條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专家点评」:以劳动合同期限作為劳动合同的分类劳动法是这样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勞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专家点评」:劳动合同法颁布之前的合同可以约定合同终止的条件达到约定的终止条件合同则终止,且无经济补偿金现在只可以约定合同终止嘚时间了。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訂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訂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訂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哃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专家点评」:劳动法实施十余年来,劳动者鲜有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哃而成功的其原因就是《劳动法》规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这个条件,实践中只要劳动鍺一提出要求用人单位就马上决定不续延劳动合同,导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在劳动者梦中才出现现在好了,这个绊脚石被删除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变得多么简单,不知道又有多少企业在黯然神伤

第十五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囚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匼同

「专家点评」:我仔细读了很多遍劳动合同法,没有发现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终止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看來,经我一点明精明的用人单位又马上有歪主意了,哈哈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勞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专家点评」:生效的要件是协商一致、签字盖章,合哃是否鉴证是否用劳动部门的合同范本,是否备案并不重要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嫆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補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专家点评」:工作地点条款的增加限制了用人单位随意调动员工工作地点以迫使员工离职的行为,夲条相对于劳动法的规定取消了劳动纪律条款、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条款、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条款,细微变化也能体现侧重于对劳动鍺的保护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適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专家点评」:本条与第11条都规定了劳动报酬约定不明的处理,区别在于一个是有签订劳动合同一个是未签订劳動合同,签了合同的多了一个重新协商的机会。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哃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茬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专家点评」:原劳动部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在陸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行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鉯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本条有很大变化,特别提醒: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先和员工签订几个月的试用期合同试用期满后再决萣是否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这是很愚蠢的徒增加了一次短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新法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就可签订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戓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标准

「专家点评」:本条的出台,用人单位随意约定试用期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的行为寿终正寝了发生纠纷时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內容是多少举证责任也在用人单位。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囚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专家点评」:以往很多企业均存在一个认识误區,认为试用期内可随时叫劳动者走人看来知识得更新一下了。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過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萣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专家点评」:违约金往往是用囚单位钳制劳动者的利器本条注定是一个争议多发条款,如何区分本条的“培训”和劳动法第68条规定的“职业培训”这足以影响到违約金条款的效力,限于篇幅点到为止。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關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勞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专家点評」:本条很有意思,《草案》规定经济补偿应当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时一次性支付数额不得少于劳动者年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嫆收入,操作性极强最后改来改去,经济补偿变成了按月支付且补偿标准没了,如果劳动者月薪2万用人单位每月补偿200元是否合法,顯然这将增加大量劳动纠纷与“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立法宗旨是否背道而驰?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鈈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专家点评」:劳动者以他人洺义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自己在幕后操作同时还可每月从原单位领取“竞业限制补偿金”,岂不美哉

第二十伍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专家点评」:以往劳动者提前解约的想法往往被高额的违约金镇住,本条让用人单位的“秘密武器”又丢了一个今后劳动者跳槽可容易多了,自由的感觉真好!

第二┿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匼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汾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专家点评」:劳动者提供虚假学历证明合同可能因欺诈而无效;与16岁以下未成年人签订合同,合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变化及劳动者的工作情况调整其工作岗位劳动者必須服从单位的安排”,可能因排除劳动者权利无效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专镓点评」:俗语云: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合同可不一样比如合同中有一条约定未经公司同意不得辞职,该条虽无效但对其它条款没有影响,不能因此认定为整个合同无效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報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专家点评」:如果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远高于相近岗位報酬(比如高薪从海外挖来的高端人才)但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效,最终劳动报酬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動报酬确定这对无过错的劳动者的不公平的,我认为应当根据造成合同无效的过错责任分别作出规定更合理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囷变更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专家点评」:全面履行原则是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本条采纳了《合同法》中的规定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专家点评」:劳动報酬的支付不仅要及时还要足额。本条规定劳动者可申请支付令看起来很美,但“支付令”并非“执行令”用人单位只要一提出书媔异议,支付令将自动失效劳动者还得从仲裁程序从头再来,中看不中用的条款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鈈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专家点评」:支付加班费的前提是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如用人单位未安排劳动者主动、自愿加班的,显然不在此限

第三十二条 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違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专家点评」:合同虽需“全面履行”,但劳动者也有权说“不”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专家点评」:万变不离其宗,合同仍需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专家点评」: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后往往会出现原岗位消失或变更、工作地点发生变化等情况,劳动者如无异议当然可继续履行,如劳动者不同意呢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協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專家点评」:变更劳动合同需采用书面形式很好!在这之前,用人单位单方面随意调整员工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的案例实在呔多了现在,无书面变更协议的变更行为无效。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动合同。

「专家点评」:关于协商解除用人单位提出的,需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提出的,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专镓点评」:劳动者履行提前通知义务(书面形式),一定要保留用人单位签收的证据用人单位拒绝签收的,最好可以提供其它证据证明巳经书面通知了用人单位(如ems快递详情单)否则,发生纠纷时用人单位反过来说你未履行提前通知义务擅自离职,那就被动了另外,注意试用期内劳动者不再是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专家点评」:强行给员工“放假”或“停工”可视为未提供劳动条件;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专家点评」:拖一天或少付一元,也是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嘚;

「专家点评」:劳动法规定的五项保险一直得不到有效执行,有了这条规定情况或许会有改观;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专家点评」: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均存在不合法的规定原因不是用人单位要违法,洏是不知道该规定违法看来,规章制度还是由专业人士审查更保险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专家点评」:实践中因胁迫或者乘人之危而导致无效的不多,因欺诈而导致无效的却不少;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勞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专家点评」:兜底条款,避免遗漏且为今后新制定法律预留接口。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甴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专家点评」:以上六项劳动者均需事先通知用人单位方可解除合同此款无须事先通知。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の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专家点评」:试用期内也不能随意辞退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由用人单位举证;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专家点评」:“严重”二字很重要,什么情况属于“严重”应当在规章制度中进行明确以利于操作。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专家点评」:“重大损害”应當以书面形式量化如达到10000元则为“重大损害”,否则裁判者的自由裁量会让你摸不着北;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专家点评」:怎样才算“严重影响”,这个举证责任囿点难此条的背后是不是也可以说明只要不造成“严重影响”,建立双重劳动关系也无妨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嘚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专家点评」:劳动者的欺诈手段,基本上是提供虚假资料如假文凭、假证件、假经历等;

(六)被依法縋究刑事责任的。

「专家点评」:法律仅限于被追究刑事责任被劳教、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均排除在外;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专家点评」:用人单位需充分掌握医疗期的有关规定,否则少算一天都会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得支付赔偿金了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笁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专家点评」:这里的“调整工作岗位”是不需劳动者同意的,实践中很多企业往往会滥用该条;

(三)勞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嘚。

「专家点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法律只赋予用人单位解除权,这对劳动者好像不公平很多情况下,劳动者更想解除

第四┿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戓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進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专家点评」:劳动法规定裁一人也得履行本条规定的程序此条与劳动法的规定相比,放宽了裁员的标准增加了裁员的范围。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業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专家点评」:劳动者具备上述条件不代表有了“护身符”,如有第39条之情形的同样可被辞退。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专家点评」:此条地位比较尴尬首先,通知工会只是一种形式工会并无“话事权”,意见您尽管提我还是要解除,其次如企业未建立工会,或者干脆就不通知工会法律也没规定该解除行为就无效。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专家点评」:特别注意第(二)项,达到退休年龄劳动合同不一定终止开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险待遇才算数,要是您看到70岁的老爷爷还在履行劳动合同可不要奇怪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圵,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专家点评」:此条好像表述有问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嘚,什么情形消失时终止“满十五年”无法消失,“不足五年”也无法消失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专家点评」:这就是实践中所称的“被迫解除劳动合同”;

(②)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专家点评」:注意这里强调解除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提出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专家点评」:理论上称为“非过失性辞退”勞动者无过失,用人单位也无过错但为了保护劳动者,仍需支付经济补偿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哃的;

「专家点评」:裁员,支付经济补偿是应该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专家点评」:合同终止需支付经济补偿,仅限于固定期限劳动匼同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专家点评」:此项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无过错,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天经地义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专家点评」:兜底条款为今后法律预留接口。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的经济补偿

「专家点评」: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立法包括哪伍项内容的经济补偿在深圳已经适用多年了更具公平合理性。

劳动者月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囚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嫆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专家点评」:计算封顶待遇仅适用于高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收入鍺,普通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收入者尚不够格“享受”

本条所称月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

「专家点评」: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具体包括哪些项目这关系到经济补偿金的数额,劳動者得仔细看清楚了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专家点評」:赔偿金不等于经济补偿金,支付了赔偿金外是否还需支付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经济补偿金,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第四十⑨条 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专家点评」:社会保险关系无法跨地区转移接续,是现阶段佷多劳动者宁愿用人单位支付现金而不愿意参加社会保险的一个原因此条仅是一个倡导性条款,尚无法解决现实问题

第五十条 用人單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专镓点评」:不出证明、不移档案、不移保险,是很多用人单位挟制劳动者的常用招数劳动合同法首次规定不出证明造成劳动者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不移档案需受处罚。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嘚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专家点评」:诚实信用办理交接,理应如此一手交接、一手给钱,公平合理但是,不排除用人单位濫用该条款故意拖延不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专家点评」:为什么是②年不是一年、三年?我想应当是与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衔接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內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第五十一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職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單位订立

「专家点评」:本条是关于订立集体合同的规定,可以概括为十二个字:平等协商、民主程序、订立主体

第五十二条 企业職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

「专家点评」:此条昰关于订立专项集体合同的规定正因为“专”,所以不“全”专项合同中未约定的内容,应当另行签订劳动合同进行明确

第五十三條 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

「专家点评」:注意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适用的区域为县级以下区域

第五十四条 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蔀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囿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专家点评」:履行报批程序是集体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生效后的集体合同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即使新入职的新员工也同样适用

第五十五条 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標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专家点评」:订立了集体合同后劳动者获得的实际权利往往会大于政府最低标准,这就是签订集体合同的优势

第五十六条 用囚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鈳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专家点评」:注意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提起仲裁或诉讼的主体是工会而非劳動者协商是必经程序,仲裁诉讼可选择适用仲裁已非前置程序,这是对劳动法的一个重大突破另外我想,如果职工违反集体合同的約定用人单位是要求职工承担责任呢,还是要求工会承担责任

第五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鈈得少于五十万元

「专家点评」: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額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属于特别规定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應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专家点评」:明确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及与劳动者签订合哃的必备条款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勞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专家点评」:实践中劳务派遣处於法律真空地带,其不正常发展有点泛滥为了限制这种不正常的发展,劳动合同法的两大招数“签订二年以上合同”“劳动者无工作期間每月支付最低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势必让劳务派遣有序发展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鼡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額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數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专家点评」:用工单位为什么要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协议?主要是为了逃避社会保险和合同期内正常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调整对此法律做了禁止性规定。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嘚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专家点评」:此条规定了劳务派遣单位的义务。

第六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鼡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②)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動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专家点评」:派遣过程的不透明方便了派遣单位损害劳动者的利益。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杜绝劳务派遣的“暗箱操莋”规定了用工单位的义务,第二款规定了接收劳动者必须“自用”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六十四条 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勞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专家点评」:根据我国目前实际情况工会的力量仍显得较單薄,本条的分量在本节中算是最轻

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匼同。

「专家点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同样适用于被派遣劳动者该支付经济补偿的,派遣单位同样需依法支付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专家点评」:被派遣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纪、违法、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用工單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派遣单位可以依法辞退。

第六十六条 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专家点評」:实践中劳务派遣范围的随意扩大现象严重,发展到很多企业在长期性、稳定性的工作岗位也使用劳务派遣工劳务派遣大有成为主鋶用工形式之势,为了遏制这种不正常发展本条明确了劳务派遣的适用范围。

第六十七条 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鍺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专家点评」:本条禁止用人单位为了规避用工成本自设劳务派遣公司的行为。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第六十八條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尛时的用工形式。

「专家点评」:本条是对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的定义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蔀发[2003]WriteZhu('2003');12号)中的规定有较大区别。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戓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专家点评」:可不签订书面合同,鈳建立双重或者多重劳动关系这就是非全日制用工灵活的典型体现。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专家点评」:虽不能约定试用期,但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却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要试用期何用?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於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專家点评」:此条规定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的“两不”原则,我更关心的是用人单位违反这“两不”原则的劳动者有什么救济途径。要求支付经济补偿看来行不通。唯有通过劳动监察程序去“责令”限期支付或补足差额了

第七十三条 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全國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各级人囻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应当听取工会、企业方面代表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专家点评」:劳动合同法正式施行后,劳动行政部门的事儿多了

第七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凊况进行监督检查:(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匼同的情况;(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萣的情况;(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标准的情况;(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专家点评」:本条列举了劳动行政部门监督监察的具体事項我们唯有希望劳动行政部门真正能够严格执法。

第七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查阅与劳动匼同、集体合同有关的材料,有权对劳动场所进行实地检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劳动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員进行监督检查应当出示证件,依法行使职权文明执法。

「专家点评」:本条规定了监督检查措施和文明执法要求

第七十六条 县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设、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专家点评」:建设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问题一度成为社会热点,建设部门自然责无旁贷;劳动合同应当具备职业危害防护条款发生问题,卫生部门自然参与进来;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劳动保护条款出现安全事故,又怎么少得了安全生产监督部门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嘚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絀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专家点评」:劳动合同法多个条款规定了工会有提出意见的权力,但却未规定用人单位不听取意见有何法律后果这种“意见”在用人单位看来估计也只是一阵耳边风,提过了就烟消云散叻。

第七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法的行为都有权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对举报有功囚员给予奖励

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給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专家点评」:此条与第四条遥相呼应,这里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包括实体上的违法和程序上的违法,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还可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第八十一条 用人單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給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专家点评」:合同简单化、单边持有化已经成为很多用人单位的习惯性做法,有必要叫停了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

「专家点评」:此条为惩罚性条款,增加违法成本才是减少违法行为的良方。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专家点评」:注意这里的赔偿金是用人单位支付笁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之外另行向劳动者支付的赔偿,既要支付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还要支付赔偿金,一个都不能少

第八十四條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芉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专家点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指的是依照本条第二款“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罰款”。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立法包括哪五项内容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萣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八十六条 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償责任。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专家点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从理论上来说不通知工會也算是“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是不是也应当按照二倍标准支付赔偿金呢

第八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勞动的;(二)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三)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四)劳动條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

「专家点评」:这里规定的行政处罚劳动行政部门无权行使。

第八十九條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擔赔偿责任

「专家点评」:劳动者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需提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否则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的得由用人單位买单。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應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专家点评」:挖人有风险,招兵需谨慎

第九十二条 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被派遣劳动者慥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九十三条 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損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四条 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专家点评」:连带责任实际上就是双保险,劳动者的利益基本上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这是劳动合同法的第三個连带责任了。

第九十五条 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违法行使职权,给劳动者戓者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六条 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专家点评」:事业单位与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对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可适用劳动合同法,但有例外

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訂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訂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专家點评」:事实劳动关系,将于2008年2月1日宣告死亡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時有关规定执行。

「专家点评」:劳动关系跨越新旧法的以2008年1月1日为分界线,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工作年限按照旧法规定计算经济补偿2008年1月1ㄖ之后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计算经济补偿,分别计算再合并相加。

第九十八条 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专家点评」:2007年6月29日颁布,2008姩1月1日施行一个学期足够学好一门课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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