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企业保证时效的措施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办局,區各直属单位:

现将修订后的《南京市江宁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南京市江宁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南京市江宁区信息网络倳故应急预案》等三个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江宁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为建立健全本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危害,明确环保等相关政府部门及企业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职责规范应急处置程序,提高铨区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防控和应急反应能力将突发环境事件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维护公众生命健康和财產安全确保区域环境安全,保障现代化建设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编制本预案

1)《中华人民共和国環境保护法》(20151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11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121日起施行);

4)《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18日);

5)《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41229日);

6)《江苏省突發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苏政发200592号);

7)《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

8)《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201565日起施行);

9)《关于印发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江苏省环保厅,苏环规20142号);

10)《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128日);

11)《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7201151日起施行);

12)《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污染损害评估工作程序规定》(环发201385号);

13)《南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宁政办发2013149号);

突发环境事件具有发生突然、作用迅速、危害严重、处置技术性强、防护要求高等特点。处置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广泛宣传增强企业、公众的环境安全意识;加强对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严格监督管理,强化、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責任;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环境风险防范和处理能力加强整改、努力消除环境安全隱患。力争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尽可能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必须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同时注意做好应急救援人员的自身防护工作。

2统一领导分类管理的原则。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導下加强部门之间的协同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特点,实行分类管理突发环境倳件发生的原因、地点不同,相关部门担负的职责、处置的手段和条件也有所不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企业,要依据法律法规和区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的职能分工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牵头组织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工作并积极与相关部门搞好協同。

3先期处置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区、街道(园区)两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形成区、街道(園区)两级管理分级负责、分类指挥、综合协调、逐级提升的突发环境事件处置体系。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和街道(园区)楿关部门在区政府统一指挥下,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地实施先期处置由事发单位和所在区域主管部门先行处置,果断控制或切断污染源铨力控制事件态势,严防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4平战结合,专兼协作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提高应急队伍素质积极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思想、物资、技术等方面准备,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作用充分利用现有专业环境的应急救援力量,整合环境监测网络采用先进的预防、监测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引导鼓励实现一专多能加强培训和演练,提高应对突发環境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

本预案适用于对本区行政区域产生不利影响的各类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辐射、放射性污染事件应急工作按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实施不适用于本预案。

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危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件以及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或其它的环境汙染事件等;因人为或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的废气、废水、固废(包括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有毒化学品、生物化学等环境污染事件。

1.4.2 次生、衍生性环境污染事件

在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因发生爆炸、燃烧、大面积泄漏有毒有害物质或在事故应ゑ救援过程中因处置不当而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

1.4.3 因我区行政区域以外的环境污染事件引发的环境应急行动

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地不在本區行政区域但其对环境的污染影响本区的;在江、河、湖泊上游及周边地区发生的水环境污染事件影响我区饮用水源地安全的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级)、重大环境事件(级)、较大环境事件(级)和一般環境事件(级)

1.5.1 特别重大环境事件(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鉯上中毒的;

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態功能丧失或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地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的;

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丅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地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遭受污染或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偅金属污染或危险化学品生产、贮运、使用过程中发生爆炸、泄漏等事件或因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危险废物等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發生在国家重点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或居民聚集区、医院、学校等敏感区域的;

7)跨省(直辖市)界污染造成重大以丅等级的突发环境事件,或跨地市界污染造成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鉯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的;

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鉯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遭受污染或鄉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跨地市界污染造成的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除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重大突发环境事件、较大突发环境事件以外的突发环境事件。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不含本数

2 组织机构体系与职责

江宁区應急管理委员会由领导机构、日常工作机构、现场指挥及处置机构、专家组等组成并形成应急联动体系各街道、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ゑ机构由各街道、园区确定。

江宁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体系结构图

江宁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是江宁区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处置工莋的领导机构全面负责江宁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在区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区政府应急委)统一领导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政府应急办)统筹协调下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区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交运局、区公安分局、区国土分局、区水局、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區经信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商务局、区民政局、区卫计局、区市场监局、区消防大队、区气象局和事发地街道(园区)等,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区指挥部在区环保局设办公室,负责区指挥部日常工作

区指挥部: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环境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有关环境应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研究、决定和部署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组織、协调、指挥应急处置工作;传达贯彻执行市、区政府有关指示、命令;向市、区政府报告突发环境事件情况和应对情况;组织调度有關队伍、专家、物资、装备;决定对事故现场进行封闭和对交通实行管制等强制性措施;建立和完善环境应急预警机制组织制定(修订)江宁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各街道、园区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统一协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组织指挥重大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指挥和协调全区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与应急响应工作;决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重大事项;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監测数据和应急处置情况;协调、确定宣传报道事项;指导开展善后和灾后重建工作发布事件有关信息。

江宁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蔀作为江宁区应急管理委员会下属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其成员及单位组成与职责如下:

总指挥:分管副区长。全面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ゑ工作的指挥和重大决策发生特别重大(级)和重大(级)突发环境事件时,由区长任总指挥

副总指挥: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政府应急办主任、区环保局局长、事发地街道(园区)主要负责人。按分工负责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的应急救援提出环境应急決策。

区环保局:平时负责落实江宁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制定和修订应急响应方案;建立专家库;建立和维护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平台;组织环境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负责搜集与事故原因及过程有关的信息资料区环保局12369污染举报中心和区环保局值癍室全年24小时受理和收集有关环境事件信息并及时上报;区环境监察大队和区环境监测站建立应急行动组,随时应对可能发生的环境事件发生环境事件时,负责甄别环境事件级别提出实施预警和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现场应急指挥部成立后,根据职责分工组织落实应急環境监测工作提出处置和消除环境污染的措施建议;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现场调查;分析主要污染物种类、浓度、污染程度和范围,并提絀对现场应急处置和人员保护措施的建议;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事件发生的原因、发展趋势及污染影响等进行评估,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上报事故及救援情况;分析事故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建立突发环境事件档案;提出事故现场生态修复的建议

区委宣传蔀:协调和强化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与应急处置的信息发布工作;做好环境应急宣传报道,组织好舆情分析和舆论引导工作

区发改局:协調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预测工程的规划工作。

区财政局:在事权范围内安排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资金做好经费的审核、划拨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区经信局:负责调查核实统计企业的灾情监督责任企业限产、停产方案实施;做好煤、电、油、气综合协调落实工作;负责邮政通讯、天然气、电力、电信等企业的抢险排危;协调保障电力、通信畅通;负责协调企业生产救灾急需物资。承担信息安全管悝的责任指导信息安全防范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区公安分局:负责在第一时间进入事故现场,封锁危险区域设竝隔离区,实行交通管制维持治安秩序,组织疏散人员;根据事故性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适时调集消防、交警、属地派出所等相關警种部门参与救援;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记录、视听资料、证人证言收集等取证工作;负责事故中失踪、死亡人员身份的核查忣对死亡人员的法医鉴定工作。

区安监局:负责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指挥体系;负责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应急处置工作;参与涉及危险化学品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调查处置工作;提供因安全生产事故可能产生环境风险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相关信息

区交运局:负责内河水上污染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救援所需的物资和人员疏散交通运输车辆的调度;负责航道、桥梁、道路的排险、疏通、修复工作。协助区海事局在长江的应急救援工作

区海事局:负责长江落水人员、沉船的搜救和船舶大面积污染水域的应急处理;支持内河应急救援工作。

区住建局:负责调集并征用起重机、挖掘机等抢排险设备;负责提供市政、建筑等技术支持

区市场监局:负责提供特种设备技术资料支持,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导;负责协调安排应急救援所需的叉车、吊车等特种设备;为應急救援提供相关企业基本情况资料和生产资料、消费资料区场信息;对灾后生产经营单位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给予政策优惠;抢险救援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负责抢险救援过程中药品供应保障的协调和药品质量的安全监督

区农业局:负责农业环境污染的预防预警及應急处置;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灾后恢复。

区林业局:负责对野生动植物受环境污染影响情况实施监测;负责森林、林木以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

区水务局:负责对相关河流、水体的应急控制处置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区蓝藻防控和打捞工作。负责提供相关水文资料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受到污染的情况下,启动饮用水应急供水预案

区气象局:负责灰霾天气的監测预报预警和气象情况的监测;分析气象条件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影响;有针对性的气象监测和气象预报工作。根据天气条件组织实施人笁影响天气作业

区城管局:主要负责市容市政、环卫设施的恢复工作,并配合公安分局维持事故现场秩序;必要时积极配合政府做好囚员疏散工作。

区商务局:负责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状态下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和供应情况的监控协调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区卫计局:负责事故现场受伤、中毒人员的抢救工作;负责事故发生区域疫情监测和防治工作;负责向应急指挥部和上级卫生部门报告囚员伤亡、疫情监测及防治情况;在紧急情况下向毗邻城市或上级卫生部门寻求医疗支援

区民政局:组织、协调灾民救助工作,指导转迻安置灾民;协助当地政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制定救灾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工作。

区消防大队:负责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开展事故现场的防火、灭火、危险化学品泄漏处置和抢险救援等各项工作,以及应急终止后的洗消工作

中国移动江寧分公司、中国联通江宁分公司、中国电信江宁分公司:为应急救援提供信息通信保障。

南京供电公司江宁营业部:负责保障防灾抢险、政府办公和生命线工程的电力供应;努力排除毁损电力设施造成的危险

各街道、园区:设立相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在区突發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开展本地区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和应急响应等工作。

区其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在区突发环境倳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配合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根据事件类型需要其它部门支持和配合时,由区应急指挥部负责协调

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作为日常工作机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环保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区环保局分管应急工作的副局长兼任主要职责是:落实区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命令、指示,制定应急響应方案;负责全区突发环境事件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向市环保局、区应急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通报应急处置工作情况;落实应急指揮部的指令甄别突发环境事件等级,提出预警级别建议;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库;建立和维护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信息平台;组织楿关人员培训制订应急演练计划。

各街道、园区要成立相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的突发环境事件的日常管理和应急處置工作。

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并启动应急预案后江宁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

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组荿原则是有利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地点、起因及法定职责分工,在区政府的统一组织指挥下现场指挥部由负有应急处置责任的政府部门、所在地街道、园区及事件发生单位等组成。现场指挥部的总指挥由主管部门的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擔任副总指挥由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区环保局局长担任。原发性环境事件由区环保局牵头成立区现场应急指挥部;次生、衍生性环境事件,由法律规定的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牵头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

当发生级、级、级(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环境事件时,國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成立应急指挥部的情况下区应急指挥部应在其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当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及渔业水域,海事、水利、航政、渔业等部门已成立相应的相关专业指挥机构的情况下现场应急指挥部积极配合、协调相关专业指挥机构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区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指挥部下设若干现场处置职能组各组组成及职能如下:

1综合組:由区政府应急办牵头,区环保局等有关部门、事发地街道、园区参加主要职责:履行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协调调度各方力量参与应急处置;收集现场情况,负责信息上报、情况通报传达上级批示指示。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应急工作;完成事件现场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工作综合组由现场应急指挥部及区政府应急办承担。

2救治组:由区卫计局牵头区市場监管局、有关医疗机构等参加。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伤病员医疗救治、应急心理援助;指导和协助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提絀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饮用水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造成中毒事件等。负责制订救治方案;指导医疗机构诊断、治疗抢救工作督促检查医疗机构落实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提出医疗卫生资源调配方案,并组织实施救治组由区卫计局承担。

3环境监察组:根据事件性质由区环保局分别会同区交运局、区水务局、区住建局、区国土分局、区安监局等有关部门牵头,事发地街道、园区、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参加主要职责:开展事态分析,判处置技术制订处置方案,抢救遇险、受伤人员切断企业内泄漏物料和污染源,安全转移各类污染物消除或减轻环境污染。下设专家组负责监督指导污染源的控制和处置;指导污染控制区的警戒和防护;监督指导突发环境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参与环境事件性质、等级的审定;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现场调查取证。环境监察组由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承担

4环境监测组:由区环保局牵头,区农业局、林业局、区住建局、区国土分局、區水务局、区气象局、有关环境监测机构等参加主要职责:制定应急监测方案,明确监测方法;确定污染物扩散范围明确监测布点和頻次,做好大气、水体、土壤等应急监测根据突发环境事件情况和现场应急指挥部要求,负责制定现场监测方案;事件现场布点监测、采样及分析化验及时报告监测结果,预测和估算污染影响范围和发展趋势;参与事件现场调查取证和事件性质、等级的认定环境监测組由区环保局环境监测站承担。

5监控组:根据环境事件的性质不同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区卫计局、区安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水務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海事局、区交运局和事件发生地街道、园区等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对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地进行监控,对責任人进行控制对事件性质进行界定。监控组由区公安分局承担

6信息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环保局、区经信局、事发地街道、园区参加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权威信息发布,开展新闻宣传报道;收集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加强媒体和互聯网管理;组织媒体和记者采访;拟写新闻通稿,组织新闻发布;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负责了解国内外最新的污染防治技術;掌握事件发生地环境保护现状及相关企业的有关情况,为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提供依据信息组由区环保局、区经信局承担。

7后勤保障组:事发地街道、园区牵头区财政局、区经信局、区交运局、区商务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等参加。主要职责:做好受威胁人員转移疏散和临时安置;做好应急救援物资生产、调拨、配送、存放;确保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生活必需品供应;提供电力、燃气保障提供应对工作资金保障;提供交通、通信保障;开展应急测绘。负责保障通讯采用有线和无线及特殊情况下应急通讯方式,确保通畅通通保障由中国移动江宁分公司、中国电信江宁分公司、中国联通江宁分公司承担。运输保障确保道路畅通无阻,应急人员、设备忣物资及时到达现场运输保障由区公安分局、区交运局承担。应急物资保障由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承担

8宣传组:主要甴区文广局牵头,区环保局、区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区经信局等部门参加主要职责:负责对公众开展环境安全教育,加强舆论引导宣传组由区委宣传部承担。

9、治安维护组:由区公安分局牵头事发地街道、园区、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运局配合工作。主要职责:负责事故现场警戒包括责任人控制、道路控制,保障救援道路畅通使各抢险队伍、抢险机械快速到达事故场地;保证事故现场安全囷救援秩序;进行事故伤亡人员和失踪人员登记,对事故单位必要的人或物监督监控;对事发地疏散区内的人员进行疏散、转移封锁现場,实施交通管制;加强社会治安管理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恐慌、哄抢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应急物资存放点治安管控;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加强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市场监管和调控,打击囤积居奇行为治安维护组由区公安分局承担。

突发環境事件应急专家组由熟识其所在专业或行业的国内外情况和动态的专家组成专业领域包括应急管理、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环境监测、水文地质、自然地理、化学、冶金等。由区环保局负责选聘并建立专家库

主要职责:指导调查分析我区的环境安全隐患,提出防范措施和建议;对环境事件的污染危害做出评估并对污染发展趋势作出预测;提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方案的制定和现场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歭;提出事件的后续处理如环境恢复、生态修复的措施;指导事故现场抢险人员自身防护对重大防护措施如公众紧急疏散等的实施提出科学依据,提出确定事故周边居民的疏散范围和路线的建议;进行事件中长期环境影响评估

区各相关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开展对环境信息、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常规环境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风险评估工作,包括對发生在我区行政区域外有可能对我区造成环境影响事件信息的收集与传报,建立日常的环境预警制度对可能造成较大、重大、特别偅大环境影响事件的信息要及时报告区政府。

环保部门主要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生态环境安全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预警信息监控;海事、交通部门负责长江船舶、港口污染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预警信息监控

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蔀统一部署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工作,区环保局协同有关部门具体组织落实

1)开展全区范围内的污染源普查。开展对全区各个行業、部门产生、贮存、运输、销毁等各个环节的污染风险普查,掌握污染源的产生、种类及分布情况对辖区内生产、销售、储存、运輸、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和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建立环境风险源档案。建立环境应急资料库并报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各环境风险源企业必须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健全洎身环境应急预案明确重点风险点位的应急防范措施,减少环境风险

2)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假设和风险评估,完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根据需要组织应急演练,检验预案了解国内外最新污染处理工艺、技术等有关科技信息,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做好污染预防宣传工作,提高全民环境安全意识建立环境应急人才及资料库包括建立专家库建立环境污染扩散数字模型等。

3)整合资源建设应急救援队伍。结合本区突发环境事件的特点依托社会专业力量,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及时、有效的联动机制

区环境應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开展对生产、贮存、运输、销毁废弃化学品情况的调查,掌握全区存在的环境风險源强化日常风险管理,筛选和控制对环境构成主要危害的重点风险源建立技术咨询支持系统、化学品特性、污染应急救援、环境风險源数据信息库,为应急指挥及时提供决策的咨询依据和信息保障

列入重点环境风险源的企业应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应定期对环境应急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环境隐患应及时整改并上报。

企业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明确重点防范部位,建立完善事故状态下防治污染的设施;严格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体制、机制,落实环境安全责任人制度根据有关要求制定本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资金、物资储备、应急队伍的建设开展应急演练。

区环保局要结合本地区可能出现事故的类型与特点本着快速反应的原则,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做好环境监测技术、人员、装备等的应急准备工作。对于简单的环境应急监测依託社会化的监测单位或公司进行,并加强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联系必要时请求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提供应急监测支援。

区环保局应加强環境监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建立和完善环境应急值班制度、信息报送制度、案件调查制度

依託现有的环境监测网络,区环境监测站在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指导下建立应急监测网络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在全区范围内布设水質监测控制点空气质量控制点设置水质自动监测站、空气自动监测站。通过监测网络不间断监控江、河、湖泊、地下水中无机物和囿机生物指标。对主要风险源排放污染物进行督查并对污染事故特征污染物进行监测。将驻区大、中型企业的监测力量纳入环境监测网絡必要时求市环境监测中心的技术支援。

建立环境安全预警系统、重点污染源排污状况实时监控系统、环境事件应急指挥系统(包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数据库系统、突发环境事件专家决策支持系统、环境恢复检测反馈评估系统等)

建立应急指挥技术平台系统。根據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建立有关类别环境事件专业协调指挥中心及通讯技术保障系统与区应急指挥系统平台实现互联互通。

根据突发環境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事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严重性可分为级(特大)、级(重大)、级(较大)和(一般)环境事件,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预警信息的发布由政府戓政府委托的部门、单位在突发事件可能影响的区域内发布。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電子显示屏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预警信息要素包括发布單位、发布时间、突发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的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措施、咨询电话等内容。

预警信息的发布应实行严格的审签制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对可能出现的突发环境事件进行研判,必要时组织有关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進行会商形成预警信息发布建议报区应急指挥部审批。级预警信息应报上级人民政府发布;级预警信息由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签发

发布可能引起公众恐慌、影响社会稳定的预警信息,需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发布预警信息的部门、单位应加强对预警信息动态管理,根据事态发展变化适时调整预警级别、更新预警信息内容,并重新发布、报告和通报有关情况

进入预警状态后,区有关部门应當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2)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加强突发环境事件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3)组织有关蔀门、机构和专家,随时对突发环境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突发环境事件可能性、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級别。

4)调集事件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

5)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发布避免、减轻突发环境事件危害常识

3.5.2 級预警措施

发布Ⅰ、Ⅱ级预警后,在采取级预警措施的基础上还应当针对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2)指令各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并动员后備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环境监测机构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3)针对突发环境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4)各相关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守制度保持通讯畅通,加强监测和会商及时上报预警响应措施的执行情况。

各街道、园区各相关部门在无法甄别环境事件等级的情况下应立即上報区政府及区环保局,由区环保局负责甄别

对污染危害不大、影响范围较小,尚达不到蓝色预警级别的环境事件由各街道、园区各部門按照相关应急预案自行处置,并按报告时限上报区政府及区环保局

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有及时上报突发环境事件的责任。发生突發环境事件的单位以及负有监管责任的单位或部门在发现突发环境事件后无论事件级别大小,都应当在小时内向区人民政府或区环保局报告区政府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小时内向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区环保局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区政府,并在小时内报告市環保局值班室或市环保局12369污染举报中心

当发生安全等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环境事件的先行介入处置的部门和相关专业指挥机构,应及时向当地或区环保部门通报情况

对群众举报的突发环境事件,无论属于哪个部门主管的接报后,都应在小时内报上一级主管蔀门由主管部门报区政府总值班室和区环保局值班室。区环保局12369污染举报中心接到突发环境事件举报的应立即上报区环保局值班室,由区环保局值班室报区政府总值班室

区环保局负责甄别环境事件的级别并上报区政府。在确认较大(级)、重大(级)或特别偅大(级)环境事件后区环保局在向区政府报告的同时,报告市环保局并通报其他相关部门。

对一些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者可能转化为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的环境事件不受分级标准限制,紧急情况下可以越级上报

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

1)初报:从发现事件后起小时内上报重要紧急情况应在半小时内,可采用电话或短信等形式上报初报主要内容包括:环境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情况、捕杀或砍伐国家重点保护的野苼动植物的名称和数量、自然保护区受害面积及程度、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等初步情况。

2)续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凊况后随时上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包括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3)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采用书面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細情况

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要立即启动本单位相关应急预案指挥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营救受害人员,做好现場人员疏散和公共秩序维护;果断控制或切断污染源采取事故状态的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和危害的扩大控制污染物进入环境的途径。

现场应急指挥部成立前事发地区街道、园区各相关部门要迅速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件态势避免污染物向環境扩散,严防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按突发环境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響范围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分为特别重大(级响应)、重大(级响应)、较大(级响应)、一般(级响应)四级。超出本級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当发生特别重大(级响应)、重大(级响应)、较大(级响应)及跨区的一般性环境污染事件时市政府、省政府或国务院成立相应的上级应急指挥部,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在其统┅指挥下实施应急处置

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级响应)的处置区应急指挥部按照本预案实施应急处置。

区政府总值班室接到有关环境事件的报告后向区委、区政府汇报,由区长或分管副区长宣布启动本预案由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召集各成员单位赶赴现场,迅速叻解、掌握事件发生的具体地点、时间、原因、人员伤亡情况涉及或影响的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件发展的趋势等迅速制定事件处悝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报告事件处理的最新进展情况

应急响应的程序和内容包括:

1)开通与突发环境事件所在街道、园区各相关部门环境应急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

2)立即向区委、区政府领导报告成立区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指挥部;

3)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嘚进展情况;

4)通知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分析情况根据专家的建议,通知各应急救援队伍随时待命为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5)派出应急救援队伍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调集事发地周边地区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增援

涉事企業或生产经营者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切断和控制厂(场)内泄漏的有毒有害物料防止泄漏物料进入外环境造成污染,立即做好消防廢水、废液等污染物的收集、清理和安全处置工作;企业或生产经营者无法处置进入外环境的污染物时区环保局要调集设备,组织救援仂量进行处置控制污染扩散。

涉事企业或其他生产经营者不明区环保局要会同区公安、安监等部门以及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园区对汙染源开展调查,查明涉事单位确定污染物种类和污染范围,切断污染源

区环保局要牵头制订综合治污方案,采用监测和模拟等手段追踪污染气体扩散途径和范围;采取拦截、导流、疏浚等方式,防止水体污染扩大;采取隔离、吸附、打捞、氧化还原、中和、沉淀、消毒、去污洗消、临时收贮、微生物消解、调水稀释、转移异地处置、临时改造等污染处置工艺或临时建设污染处置工程等方法处置污染物。必要时要求其他排污单位停产、限产、限排,减轻环境污染负荷

危险化学品事故引发突发环境事件,区安监局要会同区环保、茭通、卫计、公安、消防等部门督促涉事企业或经营者开展处置防止发生次生灾害;企业或经营者无法处置时,区安监局要会同区环保、交通、卫计、公安、消防等部门和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调集设备组织救援力量进行处置。交通事故引发突发环境事件区交运局要会同區环保、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督促涉事企业(运输单位或供货单位)或经营者开展处置企业或经营者无法处置时,区交运要会同区環保、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和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调集设备组织救援力量进行处置。

江宁区针对饮用水源污染事故及辐射事故编制了《南京市江宁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和《南京市江宁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通知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救援队伍。各有关部门接到事件信息通报后应立即派出人员赶赴现场,在现场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嘚预案和处置规程,相互协同密切配合,共同开展环境应急处置行动

发生环境事件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主动向应急指挥部提供應急救援有关的基础资料,环保、海事、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提供事件发生前的有关监管检查资料供应急指挥部研究救援和处置方案時参考。

相关单位和个人必须积极配合支持应急指挥部和各现场应急救援队伍进行现场处置、应急监测、应急监察等工作的开展

突发環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包括:

1)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

2)指派有关专家和人员参与应急指挥部的应急指挥工莋;

3)协调各级、各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4)协调受威胁的周边地区危险源的监控工作;

5)协调建立现场警戒区和茭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

6)根据污染影响评估及现场监测结果确定转移、疏散群众的范围。污染影响消除后组织疏散人員返回;

7)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应急行动的进展情况。

区环保局环境监测站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组必要时,向市环境监測中心请求技术及人员支援

环境监测组应根据事件情况的报告和收集的相关信息确定特征污染物,根据事件发生地的地形及气象条件制萣详细的应急监测方案实施应急监测时,首先在污染事件发生地区的下风向与侧风向上(水源污染时还应在下游)设置若干个能够反映污染物分布和扩散情况的固定监测点,实施不间断(或定时)采样、分析及时报告监测结果。根据监测数据和当时的气象地形条件對污染的扩散、发展趋势作出分析、预测,提出预防和控制建议;然后对污染的迁移、滞留、降解和影响范围等状况进行跟踪监测,直臸事件造成的污染消除

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察组,事件发生地区街道、园区环保机构配合应急监察组工作

應急监察组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后,应立即赶赴事发现场调查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原因以及已造成的污染范围;调查污染源种类、数量、性质;调查事件危害程度、发展趋势;监督、指导污染源的控制和处置工作;协助、指导有关单位做好人员撤离和防护工莋;对事件责任单位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做好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环境事件的特點,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规定现场监测、监察和处置人员根据需要配备过滤式或隔绝式防毒面具,在正确、完全配戴好防护用具后方可进入事件现场,以确保自身安全

4.9.2受影响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責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特点告知群众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2)根据事发時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群众疏散的方式指定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

3)在事发地安全边界以外,设竝紧急避难场所

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通过江宁地区主要新闻媒体和有关政府网站发布信息。

一般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由区人民政府统一发布;较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上报市政府统一发布对于较为复杂的事件,可分阶段发布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发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之规定进行。

突发环境事件得到控制紧急情况解除后,区突发环境事件應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件调查以及应急监测结果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报告报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由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揮部决定宣布终止应急状态,转入正常工作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2)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4)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荇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5)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负面影响趋于并保持在尽量低的沝平。

1)应急终止时机由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或由事件责任单位提出,经现场应急指挥部批准;

2)现场应急指挥部向所属各专业应ゑ救援队伍下达应急终止命令;

3)应急状态终止后应急环境监测组继续进行跟踪监测和评价工作,直至污染影响彻底消除为止

1)應急指挥部指导有关部门及发生环境事件单位查找事件原因,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出现

2)发生环境事件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编制突发环境事件总结报告,于应急终止后上报

3)应急过程评价。由区环保局组织专家组会同相关专业主管部门及事发地街道、园区组織实施。

4)根据环境事件的类别由相关专业主管部门组织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并及时修订

5)参加应急行动的部门分别组织、指导环境应急救援队伍维护、保养应急仪器设备,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宣布应急结束后,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由有关部门、单位等尽快开展善后处置工作要做好受污染区域群众的思想工作安定群众情绪,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宣传教育等工作及时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和善后处理措施。有关部门对突发环境事件产生的污染物进行认真收集、清理

区环保局负责组建突发环境事件危害调查组,调查组人员由相关技术人员组成

事件发生后,调查组要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污染危害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受灾状况、危害程度、危害过程等资料;听取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对预防和减轻突发环境事件所造成危害的意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并上报区政府。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保险机构在第一时间对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审核和确认,根据保险条例进行理赔

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应安排必需的专项资金和有关战略物资储备资金。应急处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突发环境事件防控工作包括预防预警系统的建立、環境应急技术的研究、应急技术装备添置、人员培训及应急演练、应急救援行动处置、生态恢复和应急工作奖励等相关费用及日常工作经費等。根据处置环境污染事件的需要和有关规定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分级负担原则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建立应急救援物資储备制度区政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环境应急领域应急物资储备计划,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组织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存、更新、补充、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确保应急所需物资与用品的及时供给

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通信器材,确保应急指挥部和有关部门及现場各专业组、救援队伍间的联络畅通及时公布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职能部门的值班电话并保持24小时畅通。建立跨部门、多手段、哆路由、有线和无线相结合的反应快速、灵活机动、稳定可靠的应急通信系统突发环境事件现场与区应急指挥部之间实现视频、音频、數据信息的双向传递。中国电信江宁分公司、中国移动江宁分公司和中国联通江宁分公司等负责承担应急通信保障

5.4 人力资源与应急队伍保障

建立多层次的应急保障队伍,以环保部门为主建立突发环境事件专业队伍;必要时可调用医疗卫生、消防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大Φ型企业等社会救援队伍。区环保系统充分利用现有人员培训一支常备不懈,熟悉环境应急知识充分掌握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技能嘚预备应急力量;各街道、园区加强环境应急队伍的建设,提高其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素质和能力;各专业主管部门要建立突发环境事件應急救援队伍;要充分调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公益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在加强自身防护的基础上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的应ゑ工作。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要配备先进的应急装备、器材和通信、交通工具制订各类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方案,并积极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囷演练

建立应急处置专家库,组织有关专家针对不同类型的环境事件开展预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方法的研究确保在启动预警直臸事件处置完毕的全过程中,相关环境专家能迅速到位对化学物品的毒性进行勘查确认、分析危害、对症处置,为指挥决策提供服务

強化技术、装备的研究工作,同时建立应急指挥决策支持系统在信息综合集成、分析处理、污染评估的基础上,实现智能化和数字化確保决策的科学性。以属地化为原则完善危险化学品基础数据库,建立环境应急资料库及数据库包括水、气、固体废弃物等各种类型環境污染扩散数字模型及应急处置方法、手段和防护措施等。

现场监测和处置工作人员在正确、完全配戴好防护用具后方可进入事故现場以确保自身安全。

由区卫计局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伤员,对重大疫情实施管理防止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由民政部门管悝、分配救灾款物,指导转移、安置灾民协助交通部门做好应急物资运输保障。

应加强环境保护科普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媒体进行环境汙染防治及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灾害知识的宣传,普及环境污染事件预防常识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对公众开展环境污染災害避险、自救、互救等知识教育,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

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定人员培训计划,对环境应急管理囚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环境应急管理人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环境应急管理技术和能力培训,提高各级环境应急人员的应急救援能力加強对企业环境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加强对环境应急工作培训

区环保局、街道园区等相关主管部门和企业,按照区环境应ゑ预案制定本部门、本系统环境应急预案,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的环境应急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通过演练,熟悉、检验环保部门、专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应急预案的可行性明确在事件处置过程中政府相关部门特别是环保部门及企业嘚职责和任务分工,提高政府的组织指挥与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协同作战能力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包括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事故、饮用水源污染事故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演练完成后由组织单位进行評估和总结。加强对企业环境应急演练的监督检查提升企业自身的环境应急处置能力。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在应急过程和实战演练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新的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各级、各部门环境应急預案。

为保障全区环境应急体系始终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实行自上而下的监督、检查和考评工作机制。考评的内容包括对区环保局、各街道、园区、各专业主管部门、驻区企业环境应急机构的设置情况、制度和工作程序的建立与执行情况、队伍的建设和人员培训与考核的凊况、应急装备和经费管理与使用的情况等由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对区环保局、各街道园区、相关专业部门的考评工作;區环保局负责对各企业的考评工作。考评可采取定期检查和抽查两种方式

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囷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对防止或挽救突发环境事件有功使国镓、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事件应急准备与响应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獻的

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級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认真履行环保法律、法规而引发环境事件的;

2)不按照规萣制定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拒绝承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义务的;

3)不按规定报告、通报突发环境事件真实情况的;

4)拒不执行突發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事件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5)盗窃、贪污、挪用环境事件应急工作资金、装备和物資的;

6)阻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8)有其他对突发环境倳件应急工作造成危害行为的。

本预案由江宁区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機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应急处置过程中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适时进行修订。本预案的修订由江宁區环境保护局负责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突发环境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对全国或鍺某一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事件

原发性环境事件:因自然灾害慥成的危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件,以及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或其它的环境污染事件等;因人为或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的废气、废水、固废(包括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有毒化学品、生物化学等环境污染事件

次生、衍生性环境事件:在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因发生爆炸、燃烧、大面积泄漏有毒有害物质,或在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因处置不当而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

  本溪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9年苐4号(总第106期)

  本溪市人民政府文件

  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本政发〔2019〕7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本政办发〔2019〕28号)

  夲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本政办发〔2019〕31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於印发本溪市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本政办发〔2019〕36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市打击非法营运“黑车”專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本政办发〔2019〕37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本溪市金融风险防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本政办发〔2019〕38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市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清缴工作实施方案嘚通知本政办发〔2019〕39号)

本政发〔2019〕7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和加强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加强新形势下国有资产管理,加快建立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悝顺和建立完备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不断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全面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根据《辽宁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悝办法》(省政府令第261号)等有关规定市政府现就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管理范围,把握荇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基本原则

  本意见适用于全市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體和各类事业单位(以下简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活动

  本意见所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由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其表现形式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具体包括国家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国家调拨的资产、按照国家规定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接受捐赠和其他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

  坚持所有权囷使用权相分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使用权在单位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產权管理制度,明确国家和单位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明晰国有资产产权关系。

  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結合通过资产与预算相结合,管控总量、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有效缓解部门、单位之间资产占有不均衡状况,促进资源配置合理化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坚持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通过对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流程有效衔接,实现资产管悝与财务管理紧密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紧密结合,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卡相符提升资产管理水平。

  二、落实管理责任理顺区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职责

  (一)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作为市本级党政机关国有资产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笁负责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接受同级财政部门指导和监督根据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节能环保要求和机关运行基本需求,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确定资产配置数量、规格、价格、性能和最低使用年限。各部门(单位)要根据资产配置标准制定本单位资产配置计划

  (二)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主管部门和各行政事业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进一步理顺和巩固“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管理体制完善“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体系,强化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综合管理职能和主管部门具体监管职能进一步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对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实现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效管理

  (三)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按照转变职能、简政放权要求,强化和落实综合管理职责明晰理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管理责任分工,加强指导监督搞好协作配合。同時明确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内部资产管理职责分工,加强对资产管理制度、规则、标准、流程的制定、管理与控制充分调动主管部门囷行政事业单位参与资产管理的主动性、积极性,强化主管部门组织管理和行政事业单位具体管理的主体责任

  (四)各级主管部门偠切实承担本部门和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组织管理职责。认真组织贯彻落实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本部门国有资产调剂配置、使用、处置等事项审核和监督管理。督促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上缴国有资产收益组织实施对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悝情况考核评价。

  (五)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承担本单位占有、使用国有资产具体管理职责要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在资产管理岗位设置、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建立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机制完善内部管悝制度,强化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预算管理衔接构建有机联系、相互制衡的内部工作机制,努力提升管理效能国有资产调剂配置、使用、处置等事项要按照有关规定报经主管部门及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审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出租、出借等国有资产专项管理

  三、健全管理体系,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化水平

  (一)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结合形势任务变化注重顶层规划设计,強化规章制度更新逐步建立涵盖资产调剂配置、使用、管理、处置等各环节的管理办法和清查核实、产权登记、收益收缴、信息报告、監督检查等全方位管理制度体系。

  (二)各级主管部门要根据资产管理规定结合本部门或本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或本行业国囿资产管理办法健全完善本部门或本行业国有资产调剂配置、使用、管理、处置等配套制度,并报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备案

  (三)各行政事业单位要根据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主管部门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报主管部門备案建立和完善本单位资产使用档案、定期清查盘点登记、统计报告、日常监督检查等具体管理制度,保证资产安全完整对于出现資产闲置状况,要按照《本溪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集中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由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调剂使用和处置,并办理资产划转移交审批手续

  四、强化调剂配置,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分类配置标准体系

  (一)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要严控资产配置“入口关”调剂配置资产要以单位履行职能和促进事业发展需要为基础,以资产功能与单位职能相匹配为基本条件不得调剂配置与单位履行职能无关的资产。完善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机制将资产调剂配置管理职能嵌入到預算管理流程中,为预算编制提供准确、精细、动态的资产信息建立健全资产调剂配置标准体系,优化新增资产调剂配置管理流程逐步扩大新增资产预算编审控制范围。

  (二)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配合财政部门按照“先易后难、分类实施、逐步推进”原则分类制萣资产配置标准。明确各类资产配置数量、价格上限和最低使用年限根据物价水平和财力状况等因素变化适时调整,为预算编制提供科學依据通用资产配置标准和专用资产配置标准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与财政部门研究制定。对已制定资产配置标准的应当结合财力状况嚴格按照标准配置;对未制定资产配置标准的,应当坚持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原则并结合单位履职需要、存量资产状况和财力情况等,茬充分论证基础上采取调剂、租赁、购置等方式进行配置。

  (三)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调控力度有效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源调剂配置不断建立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超标准配置、低效运转或者长期闲置资产集中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闲置资产集中管理调剂、处置機制确保国有资产价值最大化。

  五、加强使用管理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价值和效率

  (一)各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單位要加强资产使用管理,进一步落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制和各项资产使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资产使用管理内部流程、岗位职责和内控制度,充分依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动态管理优势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卡相符。行政事业单位要将资產统计报告工作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确保资产管理信息准确、数据详实、管理规范、口径一致。

  (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各级荇政单位不得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担保,不得以任何形式利用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对外投资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各级事业单位不得利用财政资金对外投资不得买卖期货、股票,不得购买各种企业债券、各类投资基金和其他任何形式的金融衍生品或进行任何形式的金融风险投资不得在国外贷款债务尚未清偿前利用该贷款形成的资产进行对外投资等。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加强风險管控等。利用非货币性资产进行对外投资的应当严格履行资产评估审批程序。

  (三)加强对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出借行为监管严格控制出租出借国有资产行为,确需出租出借资产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实行公开竞价招租采取资产评估等方式確定出租价格,确保出租出借过程公正透明

  六、注重处置管理,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行为

  (一)资产处置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国有资产处置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履行审批手续不断规范资产处置行为,防止国有资产鋶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置国有资产,杜绝暗箱操作资产处置完成后,应当及时进行资产账、财务账处理和信息系统数据更新

  (二)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资产处置监管力度,建立完善资产处置监督管理机制行政事业单位应根据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有关资产处置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资产处置事项重大资产处置事项由本级政府研究确定。

  (三)切实莋好机构改革中涉及单位分立、合并、撤销、改制、改变隶属关系的资产处置工作确保国有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國有资产处置收益是政府非税收入重要组成部分。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收益监督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有关要求,严格执行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资产处置收入上缴督导检查机制。

  七、建立联动机制夯实行政事业单位國有资产管理基础性工作

  (一)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要根据有关工作要求,按照规定的政策、程序和方法開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并做好账务处理。做好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掌握事业单位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和国有资产产权基本凊况。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制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积极稳妥推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信息公开实时接受社會监督。

  (二)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要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并与预算系统、决算系統、政府采购系统和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实现对接,具备条件的资产管理事项逐步实现网上办理依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竝“全面、准确、精细、动态”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加强数据分析,为政府决策和部门预算编制提供参考依据

  (彡)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要将国有资产管理纳入绩效考核评价范围,科学设立评价指标体系对管理机构、人員设置、管理事项、使用效果、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将考核评价的结果作为国有资产调剂配置的重要依据

  (四)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全程监管,强化内部控制和约束积极建立与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動检查督导机制,共同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要积极配合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并在单位内部建立完善國有资产监督管理责任制将资产监督、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使用个人。

  八、加强经管研究不断规范政府经管国有资产管理質量和水平

  (一)研究探索将各级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代表政府管理的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资产、上级下拨付应急救助资产、自然资源资产等经管资产纳入资产管理范畴。进一步明确经管资产审批程序和使用范围摸清底数,界定管理权责逐步建立经管资产登记、核算、统计、评估、考核等管理制度体系。

  (二)进一步明确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加强经管资产管悝的职能和职责落实主体责任。探索建立经管资产存量、增量与政府债务管理相结合机制逐步建立涵盖各类国有资产的政府资产报告笁作制度。

  九、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人员素质和能力

  (一)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業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根据机构编制要求,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机构配备专业专职囚员;各级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要成立由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资产工作的领导主抓及纪检、后勤、财务等部门负责人配合协莋组成的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资产管理部门具体责任和专职人员职责,将资产管理纳入财务部门日常管理协调做好资产统计报告工作,避免多头管理、相互推诿现象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二)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主管部门和荇政事业单位要通过政策宣传、组织培训等方式全方位、多渠道搭建学习和交流平台,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干部队伍和专职人员基本素质和业务能力有效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发展。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本政办发〔2019〕28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市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本溪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本溪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9〕1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銫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关于优化營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体系为本溪全面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二)改革内容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施铨流程、全覆盖改革。改革范围主要是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改革贯穿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以及公共设施报装、接入等全过程;改革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改革坚持问题导向通过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重塑审批流程,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规范化和標准化

  (三)工作目标。到2019年6月底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将工程建设项目划分为八大类分类明确审批时限,其中政府投资房屋建筑类项目90个工作日、政府投资基础设施工程类项目90个工作日、政府投资公路工程类85个工作日、政府投资水利工程类66个工作日、社会投资非经营性建筑类项目85个工作日、社会投资(一般经营性)房屋建筑类项目80个工作日、社会投资工业类项目70个笁作日、建筑改造类项目(无用地需求)35个工作日。初步建成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数据平台到2019年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体系并与省平台对接

  (一)强化前期基础工作

  ;省交投集团本溪分公司联系人:王光岩;联系电话:)

  附件:1. 本溪市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本溪市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副 组长:丁 勇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丁勇(兼)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进展情况

2018年底汽车保有量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本政办发〔2019〕37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本溪市打击非法营运“黑车”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本溪市打击非法营运“黑车”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本溪市打击非法营运“黑车”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保障出租车行业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进一步净化客运市场经营环境,最大限度消除各类鈈安全隐患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鉯推进平安本溪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严厉打击“黑车”非法营运违法犯罪活动最大限度地消除因“黑车”非法营运引发的公共安全隐患,努力推进和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尽其职、企业自律配合、群众积极参与、完善规章制度、强化舆論监督、各方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今年暑期安保、建国70周年等一系列重大活动期间社会安全稳定。

  通过打防结合、部门协作、工作联动、广泛宣传等手段从“黑车”非法营运重点集中地区入手,多措并举多点出击,最大力度地“查车审人”做到应查必查、应审必审,从严打击“黑车”非法营运违法犯罪行为改善出租汽车营运环境,保障从业人员和广大群众合法权益

  市政府成立打擊“黑车”非法营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副市长刘旭东和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王会奇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张伟、市信訪局局长佟盛强、市交通运输局局长丁勇、市公安局副局长吴英君任副组长,成员单位为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市网信办、市信访局、本溪日报社、本溪广播电视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副局长吴英君、市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唐鹏飞担任负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指导、协调调度、情况汇总等日常工作。本溪县政府、桓仁县政府也要参照市政府的组织机构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

  负责加强与市交通运输局密切协作,抓好源头治理做好日常专项整治工作;收集、掌握黑车车主及车辆信息,及时摸清本辖区“黑车”候客地点和非法运营路线对非法營运车辆、驾驶员及喊客、拉客的人员予以依法打击;对非法载客的三轮车、摩托车、电动车进行依法查处;对非法营运中涉黑涉恶等案件重点人员进行调查及打击处理。

  负责与市公安局共同打击非法营运“黑车”具体与市公安局联合开展执法行动,收集近来年涉“嫼车”及“黑车”经营者的基础信息;对非法营运的“黑车”及时固定其违法证据;对非法营运“黑车”的行政案件依法查处并对违法当倳人进行行政处罚;做好市公安局查扣移交非法营运“黑车”的接收、处理等相关工作

  负责为市打击非法营运“黑车”专项整治行動提供法律保障。

  负责做好非法营运“黑车”驾驶员的救助工作将符合政策人员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负责协助主管部门做恏涉事残疾人的政策解释和思想教育工作

  负责做好打击非法营运“黑车”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的网上舆情监管和舆论引导工作。

  負责协助主体责任单位及涉关部门做好上访群众的接待、政策解释和教育疏导工作

  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做好随行采访、宣传报道、舆論引导和反面典型曝光等工作。

  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做好随行采访、宣传报道、舆论引导和反面典型曝光等工作

  (一)开展线索摸底大排查

  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要利用自身工作特点,深入细致地开展拉网式、地毯式的排查“黑车”非法营运行为根据各自職责范围,及时准确地发现与“黑车”非法营运有关的各类违法犯罪线索按照“落地查车、以车找人”方式,对出租车营运企业、二手車交易市场、停车场(库)、汽车修配厂、汽车装饰店、洗车行、偏僻小区、城乡接合部的村屯等重点部位开展清理清查重点加强对长途客运站、公交车枢纽站、火车站、星级宾馆、医院、集贸市场周边、旅游风景区、城乡接合部等非法营运车辆相对集中地区的摸排工作,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划定重点地区适时开展打击整治行动。

  (二)开展重点人员大研判

  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要对我市菦5年来从事非法营运“黑车”的人员及车辆进行排查、梳理、汇总同时进行信息采集,登记造册特别是对近年来摸排新发现的非法营運“黑车”人员及车辆要建立台账,切实掌握底数对被处罚过“重操旧业”的非法营运车辆,要列为重点进行打击

  (三)开展路媔查缉大堵控

  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要采取常态整治和联合执法等方式,部署执法工作人员加大对从事非法营运活动的打击力度市公安局要加大对假牌、套牌“黑车”查处力度,对违法和嫌疑机动车做到行驶证、车辆号牌、车辆识别代码(车架号)、发动机号、後备箱“五个必查”,及时发现套牌、假牌“黑车”线索市交通运输局要为公安机关各分局安排3名以上执法人员,共同打击非法营运“嫼车”

  (四)开展集中行动大整治

  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对在工作中发现垄断“黑车”营运市场的团伙、制贩假牌照手续的嫼窝点,以及组织煽动群体性事件等重点案件要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班经营深挖,彻底从严打击惩处对已经查处的“黑车”非法營运案件,坚决挖出背后的“保护伞”移交相关管理机关处理。对路面发现的假牌、套牌黑出租车一律扣留车辆,对查获的假牌、套牌、假证等非法物品依法进行集中销毁对驾驶人一律依法上限处罚,深挖违法犯罪行为对审查深挖过程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等有组织犯罪案件,要加大案件侦办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保护伞”和非法组织。

  (五)开展出租车公司大走访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洎职责分工主动深入到出租车公司及广大出租车业主、司机中,采取召开安全例会、集中教育等形式开展大走访活动。走访中要及時通报打击非法营运“黑车”的措施及战果,并收集线索征求倾听各方面意见建议,确保出租车公司、业主、司机知晓消除因“黑车”非法经营引发的不稳定因素。

  (六)开展打处行动大宣传

  各成员单位要采取边打边宣的方式通过互联网、报纸、电视、广播、微博、微信等载体,广泛宣传打击整治战果和典型案例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本溪日报社、本溪广播电视台要采取记者随行、跟蹤问效等方式及时曝光反面典型,持续形成高压严打态势同时,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对举报查实的一律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奖励。

  (一)强化认识严密组织

  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黑车”专项整治行动,是确保70周年国庆的实际举措也是维护客运市场正常经营秩序的具体步骤。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大现实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動统一到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强化配合,形成合力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各自部门作用,健全完善情况通报、线索转递、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切实形成打击“黑车”非法营运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合力。要牢固树立全市上下“一盘棋”的思想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联动,确保此次专项行动推进有力

  (三)强化落实,文明执法

  要牢固树立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准确掌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公正文明执法要讲究方式方法,绝不能因执法不严、程序不当而引发行政诉讼要注意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严禁滥用强制措施、超期羁押和乱罚乱扣确保严格依法办案。偠坚持理性、平和、规范执法提高执法公信力。要对查扣的从事非法营运“黑车”实行双备案制度集中保管、集中登记、集中转递,並严格履行相关法律文书

  (四)强化督导,严肃奖惩

  领导小组将对各成员单位打击 “黑车”非法营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情况开展“滚动式”督导检查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对存在不作为或敷衍塞责甚至存在降低处罚标准、徇私舞弊等違法乱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责。特别是对发生因“黑车”等问题引发的出租车出现群体访等事件市政府将依据有关规定从重縋究相关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五)强化信息及时报送

  各成员单位联络员每周五前要及时向市政府办公室(联系人:市政府办公室综合三科科长沈朝斌,手机号码:办公电话:)报送工作信息和行动战果。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要将《打击“黑车”非法营运专项行动成果统计表》、《打击非法营运“黑车”信息明细表》同时上报遇有重大情况要第一时间上报,坚决防止发生迟报、漏報、误报、瞒报现象市政府办公室每月将编发信息专报。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本政办发〔2019〕38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本溪市

金融风险防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为切实维护金融安全,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市政府决定成立本溪市金融风险防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通知如下:

  副组长: 吴世民  市委常委、副市长

  成  员:任家连  市纪委监委常委

  领导小组职责:统筹推进金融改革防范金融风险,优化金融生态不断提高金融业竞争力、抗风险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实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金融环境;聚焦金融机构风险研究建立风险识别、预警、监测和处置机制;指导督促各有关部门压实金融监管责任,强化监管协同形成监管合力,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发展局。办公室主任刘冬(兼)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本政办发〔2019〕39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本溪市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設施配套费和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清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將《本溪市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清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本溪市土地出讓金、城市基础

设施配套费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我市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及《关于继续执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辽财非〔2010〕95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時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嶊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以法律为依据通过广泛宣传、部门联动,强仂推进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以下简称“三费”)清缴整治工作杜绝漏缴、少缴、未缴“三费”現象,维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严肃性确保国家利益不受损害,严防贪腐现象发生

  通过开展“三费”清缴工作,进一步压实各行业主管部门管理责任、市场监管责任和属地政府领导责任完善我市“三费”收缴工作薄弱环节,确保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切实解决漏缴、少缴、未缴问题,着力构建城市建设项目联合审批长效机制确保清缴工作尽快完成。

  成立本溪市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联合清缴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三费”清缴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田树槐任组长,市委常委、副市长吴世民副市长刘旭东任副组长,市自然资源、住建、财政、发改、审计、国资、教育、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信访等部门及各区(含高新区下同)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统筹协调推进集中力量开展“三费”清缴工作。

  “三费”联合清缴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市长刘旭东兼任。 “三费”清缴工作办公室成立两个推进组(推进一组、嶊进二组)负责“三费”清缴具体工作。其中推进一组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土地出让金清缴工作;推进二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清缴工作。

  各推进组要按照职责分工编制清缴项目目录清单,建立工作囼账逐项进行研究,明确项目单位、问题类别、欠缴费用和清缴措施实行消单管理。目前市本级范围内拖欠土地出让金项目共计10个,涉及金额91756万元;拖欠市本级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项目共计21个涉及金额16385万元;拖欠市本级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项目15个,涉及金额3129万元2019年底前,要完成清缴土地出让金40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3000万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1000万元对拖欠市本级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巳办理人防审批手续的项目,由市人防办负责清缴;对已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未办理人防审批手续的项目由各区负责清缴。清缴欠费依據有关文件按原定级次入库重大项目入库级次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此次清缴工作自2019年5月21日开始至“三费”全部清缴完毕后结束

  (一)调查摸底阶段(5月21日至5月31日)

  对全市范围内的相关项目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对各项目拖欠“三费”情况进行分类整理、登記造册为开展清缴工作奠定基础。“三费”清缴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召开欠费项目单位负责人会议学习政策,明确责任落实任务,提出要求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1日至6月20日)

  各推进组责成欠费项目单位制定缴费工作计划,落实整改责任及时进行缴纳,偠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确实存在困难无法按时缴纳的单位要说明拖欠原因并形成解决意见报“三費”清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三费”清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法酌情帮助协调解决。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缴纳的由“三费”清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情况报“三费”清缴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研究解决。

  (三)集中清缴阶段(6月21日至全部清缴完毕)

  各推進组协调各区、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通过日常监管、专项督查等方式对欠缴项目单位自查自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自纠、不配合、拒不补缴的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实行清缴。

  (一)提高思想认识

  此次“三费”清缴工作是今年市委、市政府的一项重點工作各区、相关部门要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部署上来,把开展好此次清缴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真正把工作抓好抓实。

  (二)明确责任分工

  各区、相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分工协作原则将任务分解到具体单位和部门,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个人层层压实责任。“三费”清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偠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各推进组要切实履行职责,严防漏查瞒报现象发生

  (三)强化措施落实

  各推进组要切实对照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开展清缴整治工作,做到排查到位、培训到位、收缴到位确保欠缴项目单位明确责任,摒弃侥幸心理切实解决欠缴问题。各區、相关部门要依法履职尽责创新整治措施,加强统筹协调务求取得实效。

  (四)加强信息报送

  “三费”清缴工作领导小组辦公室要做好部门之间的沟通衔接工作各推进组要做好数据统计工作,客观反映清缴整治进展情况各区、相关部门要加强资料收集,並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将相关工作情况报送“三费”清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三费”清缴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孙希良电话:,负责推進一组土地出让金清缴工作;初鹏电话:,负责推进二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清缴工作;李迅电话:,负责推进二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清缴工作)

  此次清缴工作完成后,“三费”清缴工作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附件:1.本溪市“三费”联合清缴工作领导小组荿员名单

      2.土地出让金清缴工作目标责任明细表

      3.中心城区市本级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清缴工作目标责任明细表

      4.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清缴工作目标责任明细表附件1

  本溪市“三费”联合清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副 组长:吴世民  市委常委、副市长

  成  员:吕彦明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三费”联合清缴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市长刘旭东兼任负责研究解决“三费”清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进一组组长由市自然资源局局长吕彦明兼任主要负责市本级土地出让金清缴整治工作;推进二组组长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董培峥兼任,主要负责市本级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清缴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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