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绥化地区公检法不让带手机


1、拆迁前的谈判技巧当房屋拆迁公告颁布后拆迁人的工作人员约被拆迁人洽谈拆迁协议时,如果被拆迁人的合法要求(如要求产权调换)被拒绝被拆迁人应依法提出合理主张、耐心与其洽商,同时要注意谈话的语气


2、利用行政诉讼争取时间在拆迁人声称要裁决或刚刚通知被拆迁户参加裁决会时(提出裁决申请到裁决书下达一般为一个月),被拆迁户一人或数人可到基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般而言,在拆迁范围内未走一半人时或拆迁公告刚丅两个月前不宜过早提起该诉讼没有行政裁决,拆迁人根本无法实施合法的强拆


3、诉讼期间无权裁决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12条第2项的规定,如果被拆迁人提起告拆迁许可证的诉讼拆迁行政裁决应当中止进行,这样就不会发生其后的合法的行政强拆或司法强拆了这种状况对被拆迁户来说是非常有利的。


4、诉讼期间作出裁决的后果如果在诉拆迁许可证一案二审未结案的情况下拆迁主管部门仍然违法作出裁决,被拆迁人申诉到最高法院该裁决肯定会被判决违法无效!依该违法无效的裁决而形成的后续司法或行政强拆裁判或决定统统违法无效,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赔偿


5、法院受理后及时启动第二个行政诉讼法院受理后,即使被拆迁人理由十分充分绝大多数法院会在最短时间内判决原告败诉。此时要在第一个案子判决前及时设计第二个诉讼,咱们的目的就是要:拖时间


6、偠求中止第一个行政诉讼,继续采用合法的手段延长第一个行政诉讼案件的时间

需要明确的是,对于政府的拆迁方案是根据城市规划建设的需要进行认定的,我国法律上也明确了对于国家需要进行开发建设时有权收回相关土地使用权,并对相关建筑设施进行合法合理嘚赔偿拆迁户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获得相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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