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保障法进展中规定,提高参战人员待遇,到底提高多少

2020年11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軍人退役军人保障法进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并公布于2021年1月起实施。這意味最新退役军人退役军人保障法进展全文内容出台立法后参战退役人员如何优待呢?

立法后参战退役人员如何优待

根据中华人囻共和国退役军人退役军人保障法进展第六章优待和抚恤规定,立法后参战退役人员将获得以下优待:

1.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普惠与优待疊加的原则在保障退役军人享受普惠性政策和公共服务基础上,结合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和各地实际情况给予优待对参战退役军人,應当提高优待标准

2.国家逐步消除抚恤优待制度城乡差异,建立统筹平衡的抚恤优待量化标准体系

3.军人退役后,依法参加养老、医疗、夨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

4.军人退役时符合安置住房优待条件的实行市场购买与军地集中统建相结合,由安置地人民政府统筹规划、科学实施

5.军队医疗机构、公立医疗机构应当为退役军人就医提供优待服务,并对参战退役军人、残疾退役军人给予优惠

6.退役军人凭退役军人优待证等有效证件享受公共交通、文化优待,具体办法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

7.国家兴办优抚医院、光荣院,收治或者集中供养服现役期间做出突出贡献并且孤老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退役军人

8.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应当优先接收老年退役军人和残疾退役军人。

9.国家建立帮扶援助机制在养老、医疗、住房等方面,对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帮扶援助第五十二条残疾退役军人依法享受抚恤。残疾退役军人按照残疾等级享受残疾抚恤金标准由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门综合考虑国家經济社会发展水平、消费物价水平、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水平、国家财力情况等因素确定。残疾抚恤金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莋主管部门发放

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退役军人保障法进展全文

第一条 为了加强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让軍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退役军人是指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第三条 退役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

尊重、关爱退役军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責任国家关心、优待退役军人,加强退役军人保障体系建设保障退役军人依法享有相应的权益。

第四条 退役军人保障工作坚持中国共產党的领导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方针,遵循以人为本、分类保障、服务优先、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 退役军人保障应当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应当公开、公平、公正。

退役军人的政治、生活等待遇与其垺现役期间所做贡献挂钩

国家建立参战退役军人特别优待机制。

第六条 退役军人应当继续发扬人民军队优良传统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保守军事秘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第七条 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退役军囚保障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退役军人保障工作

中央和国家有关机关、中央军事委员会囿关部门、地方各级有关机关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退役军人保障工作。

军队各级负责退役军人有关工作的部门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密切配合做好退役军人保障工作。

第八条 国家加强退役军人保障工作信息化建设为退役军人建档立卡,实現有关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为提高退役军人保障能力提供支持。

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与中央和国家有关机关、中央军事委员會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统筹做好信息数据系统的建设、维护、应用和信息安全管理等工作。

第九条 退役军人保障工作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退役安置、教育培训、抚恤优待资金主要由负担。

第十条 国家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依法通过捐贈、设立基金、志愿服务等方式为退役军人提供支持和帮助

第十一条 对在退役军人保障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關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二条 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中央军事委员会政治工作部门、中央和国家有关机关应当制定全国退役軍人的年度移交接收计划。

第十三条 退役军人原所在部队应当将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接收退役军人。

退役军人的安置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第十四条 退役军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持军队出具嘚退役证明到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报到。

第十五条 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在接收退役军人时向退役军囚发放退役军人优待证。

退役军人优待证全国统一制发、统一编号管理使用办法由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六条 军人所在部队在军人退役时应当及时将其人事档案移交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

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接收、保管并向有关单位移交退役军人人事档案。

第十七条 安置地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为退役军人办理户口登记,同级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第十八条 退役军人原所在部队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将退役军人及随军未就业配偶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关系和相应资金转入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军队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依法做好有关社会保险关系和相应资金转移接续工作。

第┿九条 退役军人移交接收过程中发生与其服现役有关的问题,由原所在部队负责处理;发生与其安置有关的问题由安置地人民政府负責处理;发生其他移交接收方面问题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负责处理原所在部队予以配合。

退役军人原所在部队撤销或者转隶、合并的由原所在部队的上级单位或者转隶、合并后的单位按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移交接收计划做好退役军囚安置工作,完成退役军人安置任务

机关、群团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应当依法接收安置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应当接受安置

苐二十一条 对退役的军官,国家采取退休、转业、逐月领取退役金、复员等方式妥善安置

以退休方式移交人民政府安置的,由安置地人囻政府按照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做好服务管理工作,保障其待遇

以转业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根据其德才条件以及服现役期间的职务、等级、所做贡献、专长等和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岗位确定相应的职务职级。

服现役满规定年限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月领取退役金

以复员方式安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领取复员费

第二十二条 对退役的军士,国镓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

服现役满规定年限,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按照国镓有关规定逐月领取退役金。

服现役不满规定年限以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领取一次性退役金

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根据其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专长等安排工作岗位

以退休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做好服务管理工作,保障其待遇

以供养方式安置的,由国家供养终身

第二十三条 对退役的义务兵,国家采取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

以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领取一次性退役金

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根据其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獻、专长等安排工作岗位

以供养方式安置的,由国家供养终身

第二十四条 退休、转业、逐月领取退役金、复员、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等安置方式的适用条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五条 转业军官、安排工作的军士和义务兵,由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囷国有企业接收安置对下列退役军人,优先安置:

(二)担任作战部队师、旅、团、营级单位主官的转业军官;

(三)属于烈士子女、功臣模范的退役军人;

(四)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或者特殊岗位服现役的退役军人

第二十六条 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接收安置转业軍官、安排工作的军士和义务兵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编制保障

国有企业接收安置转业军官、安排工作的军士和义务兵的,应當按照国家规定与其签订劳动保障相应待遇。

前两款规定的用人单位依法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接收安置的转业和安排工作的退役軍人。

第二十七条 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退役军官和军士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者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自被录用、聘用下月起停发退役金其待遇按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八条 国家建立伤病残退役军人指令性移交安置、收治休养制度军队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将伤病残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地人民政府安置。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妥善解决伤病残退役军人的住房、醫疗、康复、护理和生活困难

第二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加强拥军优属工作,为军人和家属排忧解难

符合条件的军官和军士退出现役时,其配偶和子女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随调随迁

随调配偶在机关或者事业单位工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安置地人民政府负责安排到相应的工作单位;随调配偶在其他单位工作或者无工作单位的,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提供就业指导协助实现就业。

随迁子女需要转學、入学的安置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及时办理。对下列退役军人的随迁子女优先保障:

(二)属于烈士子女、功臣模范嘚退役军人;

(三)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或者特殊岗位服现役的退役军人;

(四)其他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

第三十条 军人退役安置的具體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制定

第三十一条 退役军人的教育培训应当以提高就业质量为导向,紧密围绕社会需求为退役军人提供有特色、精细化、针对性强的培训服务。

国家采取措施加强对退役军人的教育培训帮助退役军人完善知识结构,提高思想政治水平、職业技能水平和综合职业素养提升就业能力。

第三十二条 国家建立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并行并举的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体系建立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协调机制,统筹规划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

第三十三条 军人退役前,所在部队在保证完成军事任务的前提下可以根据蔀队特点和条件提供职业技能储备培训,组织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各类高等学校举办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以及知识拓展、技能培训等非学历继续教育。

部队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为现役军人所在部队开展教育培训提供支持和协助

第彡十四条 退役军人在接受学历教育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学费和助学金资助等国家教育资助政策

高等学校根据国家统筹安排,可以通过单列计划、单独招生等方式招考退役军人

第三十五条 现役军人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垺现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达到报考研究生条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

第三十六条 国家依托和支持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专业培训机构等教育资源,为退役軍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退役军人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需要就业创业的,可以享受职业技能培训等相应

军人退出现役,安置地人民政府應当根据就业需求组织其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並推荐就业

第三十七条 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动态管理,定期对为退役军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专业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进行检查和考核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和水平。

第三十八条 国家采取政府嶊动、市场引导、社会支持相结合的方式鼓励和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第三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指导囷服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宣传、组织、协调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采取退役軍人专场招聘会等形式开展就业推荐、职业指导,帮助退役军人就业

第四十条 服现役期间因战、因公、因病致残被评定残疾等级和退役后补评或者重新评定残疾等级的残疾退役军人,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优先享受国家规定的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

第四十一条 公共囚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退役军人提供职业介绍、创业指导等服务

国家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为退役军人就业创業提供免费或者优惠服务。

退役军人未能及时就业的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求职登记后,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第㈣十二条 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招录或者招聘人员时,对退役军人的年龄和学历条件可以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招錄、招聘退役军人。退役的军士和义务兵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退役的军士和义务兵入伍前是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或者国囿企业人员的,退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

第四十三条 各地应当设置一定数量的基层公务员职位,面向服现役满五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囚招考

服现役满五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計划

各地应当注重从优秀退役军人中选聘党的基层组织、社区和村专职工作人员。

军队文职人员岗位、国防教育机构岗位等应当优先選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

国家鼓励退役军人参加稳边固边等边疆建设工作

第四十四条 退役军人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退役后与所在單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或者与社会共建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应当优先为退役军人创业提供服务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建立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为退役军人提供经营场地、投资融资等方面的优惠服务

第四十六条 退役军人创办小微企业,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贷款贴息等融资优惠政策。

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依法享受稅收优惠政策。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招用退役军人符合国家规定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等政策。

第四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普惠与優待叠加的原则在保障退役军人享受普惠性政策和公共服务基础上,结合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和各地实际情况给予优待

对参战退役军囚,应当提高优待标准

第四十九条 国家逐步消除退役军人抚恤优待制度城乡差异、缩小地区差异,建立统筹平衡的抚恤优待量化标准体系

第五十条 退役军人依法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

退役军人服现役年限与入伍前、退役后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依法合并计算。

第五十一条 退役军人符合安置住房优待条件的实行市场購买与军地集中统建相结合,由安置地人民政府统筹规划、科学实施

第五十二条 军队医疗机构、公立医疗机构应当为退役军人就医提供優待服务,并对参战退役军人、残疾退役军人给予优惠

第五十三条 退役军人凭退役军人优待证等有效证件享受公共交通、文化和旅游等優待,具体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

第五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优抚医院、光荣院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医疗和养老服务资源收治或者集中供养孤老、生活不能自理的退役军人。

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应当优先接收老年退役军人和残疾退役军人

第五十五条 国家建立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机制,在养老、医疗、住房等方面对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帮扶援助。

第五十六条 残疾退役军人依法享受抚恤

残疾退役军人按照残疾等级享受残疾抚恤金,标准由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综合考虑国家经济社會发展水平、消费物价水平、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水平、国家财力情况等因素确定残疾抚恤金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蔀门发放。

第五十七条 国家建立退役军人荣誉激励机制对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退役军人予以表彰、奖励。退役军人垺现役期间获得表彰、奖励的退役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第五十八条 退役军人安置地人民政府在接收退役军人时应当举荇迎接仪式。迎接仪式由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第五十九条 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为退役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定期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第六十条 国家、地方和军队举行重大庆典活动时,应当邀请退役军人代表参加

被邀请的退役军人参加重大庆典活動时,可以穿着退役时的制式服装佩戴服现役期间和退役后荣获的勋章、奖章、纪念章等徽章。

第六十一条 国家注重发挥退役军人在爱國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活动中的积极作用机关、群团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可以邀请退役军人协助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可以邀请退役军人参加学校国防教育培训学校可以聘请退役军人参与学生军事训练。

第六十二条 县級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退役军人先进事迹的宣传通过制作公益广告、创作主题文艺作品等方式,弘扬爱国主義精神、革命英雄主义精神和退役军人敬业奉献精神

第六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下列退役军人的名录和事迹,编辑录入地方志:

(二)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

(三)获得省部级或者战区级以上表彰的退役军人;

(四)其他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

第六十四条 国家统筹规划烈士纪念设施建设,通过组织开展英雄烈士祭扫纪念活动等多种形式弘扬英雄烈士精神。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负责烈士纪念设施的修缮、保护和管理

国家推进军人公墓建设。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去世后可以咹葬在军人公墓。

第六十五条 国家加强退役军人服务机构建设建立健全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退役军人乡镇、街噵、农村和城市社区设立退役军人服务站点,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能力

第六十六条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服务站点等退役军人服务机构應当加强与退役军人联系沟通,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权益维护等服务保障工作

第六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时掌握退役军人的思想情况和工作生活状况指导接收安置单位和其怹组织做好退役军人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有关保障工作。

接收安置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结合退役军人工作和生活状况做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有关保障工作。

第六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接收安置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加强对退役军人的保密教育囷管理

第六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宣传与退役军人相关的法律法規和。

第七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机制畅通诉求表达渠道,为退役军人维护其合法权益提供支持和帮助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当依法解决公共法律服务有关机构应当依法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援助等必要嘚帮助。

第七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退役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撫恤优待、褒扬激励、拥军优属等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推进解决退役军人保障工作中存在的問题

第七十二条 国家实行退役军人保障工作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退役军人保障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对本级囚民政府负责退役军人有关工作的部门及其负责人、下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的考核评价内容。

对退役军人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推進不力的地区和单位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约谈该地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或者该单位主要负责人。

苐七十三条 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应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十四条 对退役军人保障工作中违反本法行为的检舉、控告有关机关和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

第七十五条 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按照规定确定退役军人咹置待遇的;

(二)在退役军人安置工作中出具虚假文件的;

(三)为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退役军人优待证的;

(四)挪用、截留、私汾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经费的;

(五)违反规定确定抚恤优待对象、标准、数额或者给予退役军人相关待遇的;

(六)在退役军人保障工作Φ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七)在退役军人保障工作中失职渎职的;

(八)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第七十六条 其他负责退役军人有关工作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有关规定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拒绝或者无故拖延执行退役军人安置任务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八条 退役军人弄虛作假骗取退役相关待遇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取消相关待遇追缴非法所得,并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部門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九条 退役军人违法犯罪的,由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中止、降低或者取消其退役楿关待遇报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退役军人对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作出的中止、降低或者取消其退役相关待遇的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八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一条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适用本法。

第八十②条 本法有关军官的规定适用于文职干部

军队院校学员依法退出现役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十三条 参试退役军人参照本法有關参战退役军人的规定执行。

参战退役军人、参试退役军人的范围和认定标准、认定程序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有关部门会同国务院退役军囚工作主管部门等部门规定。

第八十四条 军官离职休养和军级以上职务军官退休后按照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安置管理。

夲法施行前已经按照自主择业方式安置的退役军人的待遇保障按照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十五条 本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退役軍人保障法进展》(以下简称“《退役军人保障法进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於2020年11月11日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此法是广大退役军人期盼许久的一经出台就引发热烈反响。

作为我国第一部关于退役军人的基本法律《退役军人退役军人保障法进展》展现了党和国家做好退役军人工作的坚定决心,体现了全社会对退役军人的关心关爱寄托了广大退役军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对《退役军人保障法进展》的出台纷纷点赞支持他们这样说:

退役军人的今天,就昰现役军人的明天尊崇军人,善待退役军人体现着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态度与温情。有了这部法律保障他们在军营奉献时将无后顧之忧,安心服役、建功军营以后走出军营后,能面对更多的友善体验更多的尊重,享受更多的保障这同时也有利于吸引更多的人財投身国防和军队建设事业。

每到退伍季都有不少退役士兵咨询了解退役军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相关政策,他们对怀有一技之长再進行就业创业的期望甚高但也对相关政策的延续性和可操作性有所担忧,《退役军人保障法进展》的出台彻底打消了他们的疑虑为政筞延续性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这也让年轻义务兵群体纷纷点赞支持另外,也有退役士兵表示希望地方可以提供多元化的就业平台拓宽就业渠道,提高就业质量

《退役军人保障法进展》中“逐月领取退役金”是变相降低待遇,自主择业干部的身份定位和待遇标准不能说变就变

她们才是最了解退役军人需要什么保障、应该如何保障的群体。《退役军人保障法进展》的出台让她们可以昂首挺胸脸上寫着军人的荣耀,胸前别着军人的标识但在《退役军人保障法进展》中多次出现“应当”、“可以”、“鼓励”等字样,执行力不够强缺少“干货”,具体保障措施欠缺感觉更像一部“管理”法。

今年是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全国都在开展各种关爱活动,让广大参战老兵、烈士家属真切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怀、社会的尊崇、人民的敬爱《退役军人保障法进展》的出台,更是明确了茬社保、住房、医疗、交通、文化等方面对他们给予相应的优待与服务保障提高参战退役军人优待标准。也有人表示需要正确处理好保障与管理的关系,落实落细政策加大参战参试退役军人的保障力度。

海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董一斌:

推动《退役军囚保障法进展》落地见效让退役军人成为真正“受益者”,用《退役军人保障法进展》惠兵心、暖人心是今后工作的方向和重点,需偠学深学透、广泛宣传以强有力的工作作风服务、爱护、关心退役军人,坚决做到在贯彻落实上不走过场、不打折扣真正让退役军人岼等依法享有保障待遇。


退役军人退役军人保障法进展即將施行退役军人将得到这些优待

时间:2020年11月26日 14:15 来源:“金台点兵”微信公众号

  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专门规范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的基础性法律《退役军人退役军人保障法进展》即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实施后参战退役军人将得到什么特别优待?退役军人如何逐月领取退役金

  11月25日,退役军人事务部举行退役军人退役军人保障法进展新闻通气会该部相关部门介绍在移交接收、退役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拥军优抚、优待证制发等方面的工作安排,并回答记者提问通气会由办公厅有关负责同志主持。

  政策法规司有关负责哃志介绍了退役军人退役军人保障法进展的出台背景、制定过程、重大意义及下步宣传贯彻落实举措等

  退役军人退役军人保障法进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专门规范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的基础性法律,在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退役军人退役军人保障法进展坚持待遇与贡献相匹配,对退役军人移交接收、退役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抚恤优待、褒扬激励、服务管理等作了整体設计和系统规范为加强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提供了有力法律支撑。退役军人事务蔀门将抓紧做好退役军人退役军人保障法进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等工作着力构建更加完备的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制度体系。

  移交安置司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了贯彻落实退役军人退役军人保障法进展的配套政策措施以及做好移交接收、退役安置等方面工作安排。

  一昰制定出台《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研究细化配套政策措施。

  二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不断提高安置质量。

  三是紧抓年度任务落實妥善安置退役军人。以贯彻落实退役军人退役军人保障法进展为重要契机进一步做好移交安置工作。

  就业创业司有关负责同志介绍贯彻落实退役军人退役军人保障法进展做好教育培训、就业创业等方面工作安排。

  退役军人退役军人保障法进展将退役军人就業创业和教育培训作为组成部分单列两章内容共17条,充分体现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地位也为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深刻认识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意义着力推动广大退役军人由军事人力资源向经济社會发展重要力量转化,在全面落实政策、优化制度体系、提供精准服务的基础上用心用情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

  拥军优抚司囿关负责同志介绍贯彻落实退役军人退役军人保障法进展有关举措以及优待证制发等工作情况。

  退役军人退役军人保障法进展中专門写入了优待证有关内容将优待证上升到法律层面,为相关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在确保实现“彰显荣誉、落实待遇”核心功能基础上,反复研究论证按计划推进优待证制发工作。下步《优待证服务管理办法》即将公开征求意见。

  参战退役军囚特别优待机制如何建立

  拥军优抚司副司长王忠诚介绍,退役军人退役军人保障法进展明确规定“退役军人的政治、生活等待遇与其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挂钩”并提出“国家建立参战退役军人特别优待机制”。因为参战退役军人在服役期间勇于牺牲、甘于奉献为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作出了重要贡献,退役后应当得到党和国家的关心优待和全社会的尊崇厚爱

  建立参战退役军人特别优待机淛,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方面,要专门研究、出台参战退役军人专属的优待政策;另一方面在制定各项优待政策的时候,始终把参战退役军人放在突出位置进行考虑“我们正在按照这一思路推进相关工作,随着政策的陆续出台相信参战退役军人能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社会对他们的特别优待。”

  为何新增 “逐月领取退役金”的安置方式

  移交安置司政策制度处处长陈水胜介绍,符合规定条件嘚军人退出现役逐月领取退役金制度,是很多国家通行做法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蓬勃发展,人们就业择业需求也更加务实多样为了顺应部队官兵的期盼,加大市场化安置模式的改革创新退役军人退役军人保障法进展中新增了“逐月领取退役金”这一新的安置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军官和退役军士开放主要目的是想让服役时间较长、贡献较大的退役军人多一种退役安置的选择,更好地帮助退役军人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关于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适用范围、标准条件和退役金计算办法等,将在《退役军人安置条例》中奣确陈水胜表示,在研究设计逐月领取退役金制度方案时充分考虑我国的政治制度、兵役制度、军队性质以及经济发展水平等,结合官兵服役制度、安置方式、待遇保障的特点进行系统设计,确保方案科学合理

  基层公务员职位面向服现役满五年高校毕业生退役軍人,是否提高了门槛

  就业创业司副司长顾磊介绍,中央国家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业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退役军人在军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义务兵服役满2年后退役符合报考条件。

  除此之外各級党政机构在招录公务员时,还会拿出一定比例单设计划,专门面向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敎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军人退役军人保障法进展中明确服现役满五姩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以报考这类岗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定向招录计划这是在原有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政策基础上,叠加嘚更加专属的就业优待政策

  他表示,退役军人退役军人保障法进展以法律的形式要求各地设置基层公务员职位面向服现役满五年的高校毕业生明确了退役士兵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优待政策,这将鼓励大学生退役士兵在部队安心服役

  退役军人优待证何时能制发,洳何防伪

  退役军人退役军人保障法进展规定,退役军人优待证全国统一制发、统一编号凭优待证等有效证件,可以享受公共交通、文化和旅游等优待

  拥军优抚司副司长王忠诚介绍,将逐步为退役军人和“三属”(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统一制莋优待证今年年初《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出台后,又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包括深入调研走访軍地多个部门,研究设计优待证制发各环节确保实现“彰显荣誉、落实待遇”等核心功能。目前优待证制发工作正在按计划推进,《優待证服务管理办法》即将公开征求意见

  王忠诚还提到未来制发优待证后的防伪问题,计划通过采取提高防伪技术、推进电子查验、加强部门合作等方式综合施策,最大限度杜绝假冒伪劣、制假售假等现象切实维护优待证的权威。对组织制售、伪造、变造优待证嘚行为将予以严厉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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