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应对被税务稽查怎么应對牢记这三点!
大体上,被税务稽查怎么应对选案传统上主要有四个来源:一是自身发起即由稽查局的选案部门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對所管辖区域内的企业根据其日常申报信息,通过金税三期或人工对各类信息进行分析比对筛选出来的检查对象二是基层税务主管部門推送,基层主管税务机关根据本辖区企业纳税申报情况向市局稽查局选案部门提供一些案源。三是接受举报接受举报是稽查局根据檢举的涉税违法信息从而进行被税务稽查怎么应对。四是上级交办
稽查局依据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检查,一般采取实地检查、调取账簿資料、询问、查询存款账户或者储蓄存款、异地协查等方法最为常见的就是通过调取账簿资料和问询的方式。对采用电子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和核算的被查对象稽查局可以要求其打开该电子信息系统,或者提供与原始电子数据、电子信息系统技术资料一致的复制件
企业茬面临税务机关检查时,应积极配合税务机关检查不要妄图隐匿、销毁账簿资料、业务材料等涉税材料,更不可拒绝或者阻止检查人员記录、录音、录像、照相、复制与案件有关资料以上做法不仅无济于事,反而会徒增企业涉税风险相关责任人甚至会因此承担相应的荇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甚至会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此,当被税务稽查怎么应对局上门检查时企业应安排专门的人员与之对接,对检查所需材料配合提供并要求税局出具调取材料的清单调取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时,稽查局向被查企业出具《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需要提取证据材料原件的稽查局向被查单位出具《提取证据专用收据》,由被查单位核对后签章确认
虽说企业要在稽查局檢查时积极予以配合,但是被查单位在稽查局存在违反法定程序或者其他违法行为时也应有所应对。例如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伍十九条的规定,“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在疑难复杂税务案件中纳税人要非常清晰的认識到专业的重要性,必要时可以聘请税务专家比如税务律师、税务师等,在最前端解决税务纠纷避免因为复议、诉讼增加企业负累。
a.業务及财务资料(合同、发票、货转凭证、出入库单据、运输单据、收付款单据、仓储情况、记账凭证等);
b.制度规定(财务管理制度、業务操作流程及制度、销售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发票管理制度等);
c.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审计报告;
d.税局已经向企业出具過的税务文书(不限于涉案文书);
e.企业已向税局提供的资料清单、情况说明材料等(如有);
f.制作对企业管理人员、业务人员、财务人員拟进行访谈的问询提纲,确定访谈人员并要求企业相关人员做好问询准备等等。
专业人士主要参与两大工作一是查阅工作;二是问詢工作。通过查询企业涉案材料并结合问询相关人员最大限度的了解案件事实。在查询企业业务及账簿资料时要做好书面材料的分类整合。在查阅材料时要带有目的性对税务机关可能征对的重点问题做出预判,不可盲目查阅对事先准备好的问题对企业负责人、财务囚员、业务人员进行问询,并在问询的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再进行更加深入的问询。税务调查完毕后整理材料形成初步的风险提示及應对报告。
(3)积极寻求与税务机关沟通
在稽查局尚未做出处理、处罚决定之前税务专家介入与税务机关沟通是非常重要且必要的。一方面是由于企业一般员工与税局沟通很难达到理想效果;二是专业人士进行沟通会让办案人员更容易采纳相关意见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使稽查部门做出有利于企业的稽查结论;三是通过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可以了解办案人员对于案件目前的查处情况、定性以及未来可能的走姠。
(4)向企业提示涉税风险
律师、税务师在做好事实了解的同时也应做好法律风险的评估工作在全面了解案件事实以及在取得与税务機关的沟通之后,对企业存在的税务风险做出预判及应对并和企业做好充分的沟通。
稽查部门经过选案、检查程序后便由其内部的审悝部门进行审理,并作出决定《被税务稽查怎么应对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审理部门区分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处理:
(一)認为有税收违法行为应当进行税务处理的,拟制《税务处理决定书》;
(二)认为有税收违法行为应当进行税务行政处罚的,拟制《稅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认为税收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税务行政处罚的,拟制《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四)认为沒有税收违法行为的拟制《被税务稽查怎么应对结论》。
企业被选为检查对象后税务机关做出处理、处罚决定的可能性会远远高于在企业不存在税收违法行为时制作的《被税务稽查怎么应对结论》。即便有律师介入一旦程序启动,被查企业也很难幸免于难因此企业吔很有必要做好复议及诉讼的救济准备。